本书由(凝涉)为您整理制作 ========================= 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 作者:木丁白 文案: 一朝穿越,大梦初醒—— 为什么空气里都是一股咖喱味儿? 为什么周围的女人全都干瘪瘦弱,麻木不仁? 为什么我这具十岁的身体明天就要入洞房? 夏枫无语问苍天! 苍天变无语:乖,古印度欢迎你,这里绝不会是你的地狱! 三拳打死大老虎?夏枫:我也能。 单手掰断铁枪头?夏枫:小意思。 夏枫:别问啦,那是前世。 今世很差吗? 趟过印度河,戏过恒河水,亚穆纳河转几圈。 捣过淫僧窝,做过山大王,史诗大帝来过招。 这位大明来的良家子,你还在呀?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主角:夏枫 ┃ 配角:阿古.巴利,拉贾尼.卡布尔,唐轩之,姚敬隋 ┃ 其它:土邦,战争,明朝,种田,经商 ==================   ☆、第1章 孩子,你要听话   “咕咕咕咕......”   “咕咕咕咕......”   低矮的棚户前,一个面容枯槁的异族妇人,木然盯着远处。   机械性地从陶罐里抓出空气来,一把一把丢出去,重复着喂鸡的动作,惹得两只跟她一样焉瘦的母鸡掂起爪子“殷切”打望。   这一幕让躺在烂草席上的夏枫看个正着。她醒了,确切地说是第二次醒来。距离第一次苏醒间隔了一天一夜,肚皮跟陶罐一样,早就空空如也,前胸贴着后背,胃里一阵痉挛。   即使饿得发狂,她仍然用“异于常人”的意志力强迫自己闭上眼睛。想再试一次,也许再醒过来,就回去了......   想归想,眉头却不受控制,猛烈颤动两下,紧接着,她痛苦地把脸埋尽烂草堆里,企图逼迫自己冷静一点。   脑中只有一句话:这特么到底是哪里!   第一次醒来后她还暗自庆幸,老天果然怜她在高速路上的义举,让她重活一次。   如果不是她关键时刻爆发出的惊人力量,把整个大巴车推离车道,连环车祸就发生了。车里的三十几名乘客,不论男女老幼,纷纷吓得嗷嗷直叫,司机当时就灵魂出窍呆如木雕。   她却因为悬挂在窗外的半边身子来不及收回,被后面的货车头扫到,倾刻间拍成了人肉饼子,贴在车身上面。或许那一幕异常恐怖而血腥,可是,重活后来到这里的情形,也相差不了多少。   夏枫想不到穿越的事情会发现在她身上,也无法不理解老天的行为。牺牲她一个,避免了数百人的伤亡,居然会把她弄到这么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来。   不中不西的长相,黑中带黄的肤色,让她厌恶的咖喱味,以及愚昧的人性。这哪里是怜她,分明是惩罚,灭绝人性的惩罚!   “咳——”   夏枫被身下潮湿草席散发的臭汗,还有扑面而来的腥气逼停了思考。   “难道真的只有面对吗?我宁愿是一俱没有知觉的尸体。”她最后腹诽了一句。   “夏尔,我的孩子,饿了吧?”女人放下陶罐,鞠着腰进来,说着往更黑的一间小屋而去。   索拉·库纳,女人的名字,这是简化的,中间还有一个村庄名,她是夏枫这俱身体的母亲。今年才二十九岁,长年劳作跟营养不良,不到三十却仿若老妪。昏睡了一天一夜的女儿醒了,她也不怎么欣喜,好像知道死不了似的。   库纳是女人丈夫的姓氏,全家人都这个姓。夏枫从原主脑中继承下来的那一点可怜认知里,知道这个家仅母亲会给她好眼色。   尽管继承了原主的语言系统及所有的记忆,但是因为其几乎没有什么思想,思维也是发散型的。所以,如果说原主其实是一只母猩猩,夏枫都愿意相信。   懵懵懂懂根本理不出于她有用的信息,从破破烂烂的服饰上也看不出来,只能从长相上估计是热带某个国家;而这种语言,对于夏枫来说也没有辨识度,除非像泰国那种特殊口音,她肯定知道。现在的她既不知道如今的年代,也不知道具体的国家,甚至连方位都不清楚。脑子里充刺着的全是原主对食物的渴望和来自父亲的恐惧。   她一言不发,拖着两条干柴棍一般的腿默默滑下床。缩小了一倍的身体,又如此瘦弱,可能大风轻轻一刮就得飘到十里开外吧。内力也没找到,睡了这么久,感觉身体软棉棉的,站在地上犹如踩在棉花上。一个重心不稳,差点摔倒,吓得她赶紧扶住床沿,好不狼狈。   “来,赶紧吃吧。”索拉端来一碗黑糊糊的浓粥。   夏枫眉头又本能一皱,索拉见到,流露出既难过又心酸的神情,“夏尔,别怕,你父亲不会知道,这是我昨天藏起来的。”   敢情这还是好东西?   夏枫的鼻子嫌弃,可是她的肚子和脑子却没法嫌弃,记忆涌上来,来自食物的诱惑战胜了她本身的思考。端过来三两下就吸溜溜地喝光了,意犹未尽地舔了一下嘴唇:这点根本不够,牙缝都塞不住。   不喝还能忍,一喝却更饿了。喝进去的东西是什么味道,她都不知道。   “乖。”索拉蹲下来看着她,眼神极为复杂:“孩子,你父亲也很疼你,他放任你睡了这么久,你也任性够了吧?晚上他回来,说什么就听什么,答应母亲好吗?”说到后面,几乎带着祈求的语气。又从胸前掏出一块咖啡色的不明食物,递给了夏枫。   夏枫还没回过神来,脑子里一片茫然,看起来就呆呆的。过了五秒钟,她抢过来就往嘴里塞,总算把饥饿压下了一点。   索拉好像习惯了她的样子,叹了一口气,又道:“夏尔,你听到了巴利叔叔跟父亲的对话,所以才跑去达珈哥哥家的?”   夏枫从脑子里抽出两个人的样子来,一个是一字胡满脸横肉的巴利,一个是黑不溜秋的少年达珈。   她这种神色,看在索拉的眼里无疑是变相承认了。慈爱的脸上闪出一道裂痕,语气也不由加重了几分:“孩子,姐姐出稼后,咱们家再也凑不出你的嫁妆了,巴利叔叔不但不要嫁妆,还会给我们家五十个卢比。”   什么!卢比?   夏枫骤然睁大了眼睛,脑中只有两个血红的大字:印度!   索拉讪然一笑,很满意闷葫芦女儿的惊异,接着说道:“是啊,夏尔还没见过卢比吧?巴利叔叔去了一趟亚里姆邦发财了。好几家的女儿都愿意嫁给他,因为巴利跟你父亲情义不同,所以才会选你。”   我的天啊!原来不是巴利叔叔家某个儿子,而是他本人,要她嫁给一个老家伙!如果记忆没有出差错,这副身体只有十岁!夏枫从惊恐中醒来,现在只剩下愤怒。   索拉一反常态,没有再去注意夏枫的表情,沉浸在说服了女儿的假想中。为加大力度,自顾自地掏出一个银币,补允道:“看,这就是卢比,银的,昨天巴利拿过来时你还没醒。平常父亲领到的都是达姆,那是铜币。听巴利讲,他还见过姆尔,据说是金子铸的。夏尔?孩子,你......”索拉发现女儿扭曲的脸,似在隐忍着极大的怒火。   什么银卢比铜达姆金姆尔?夏枫真的懵逼了,本以为确定了国家,听见这陌生的货币单位,好像不是那么简单啊,此刻搞得她险些发狂。   “呜啊!”夏尔一出声,发现嗓子是哑的,大力咳嗽一声,她想说的想问的有很多,但是只能顾好眼前,所以说出来的就一句:“我不要嫁给老头子!”   “什么?”索拉反应不及,突地站起来,眼前一黑,直直倒了下去。   不知什么原因,夏枫也没有去扶她,可能本身没有什么感情,又连番惊吓,所以,她只是傻傻地看着......   半晌,索拉的眩晕感减弱了些,她爬起来用力挥了挥手,黑黄脸上深凹的眼眶里,呈现出一片灰暗之态。语气心酸至极:“夏尔,你难道要跟母亲作对吗?再倔强下去,父亲担心你得罪巴利叔叔,不会把你嫁给他。家里损失那么多银子,父亲会把你卖掉的,他要惩罚你,不会管去处,只认钱。难道你想做‘庙妓’吗?”   夏枫一呆,愤怒突然就熄了下去,清楚了如今的境地,绝望的泪水立时涌出来。   为什么要这样?我特么是个人啊,不是牲口。   ☆、第2章 父母的谋算   索拉见夏尔哭得不能自已,没再管她,这种效果本来就是索拉想要的,不吓一吓怎么行,那可是五十个卢比。   她坐回门口拣起粗麻衣开始补起来。   夏枫哭了足有一分钟,把负能量甩掉一半,倚在木板拼起来的墙上静静想着事儿。   “母女”俩就这样一内一外默不作声。   不知不觉天暗了下来。   夏枫此刻正双脚抓地,身体微微下沉,暗暗运气,这已经是第十七遍了,却仍然找不到曾经的内力。   这遍运完,她终于放弃了。   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没了:我的功夫,我的人生!   夏枫悲极无泪,仿佛灵魂被抽掉,只留下满心的不甘和彷徨,自信完全崩塌,连初到“贵地”的急躁和愤怒也被她忽略了。   可是转瞬,寒光就从她的眼睛里射出来,从隙隙漏漏的墙缝里看着天边的余晖:我偏要让你好好看看,我夏枫的命,由我,不由天!   ......   外面突然传来男人的说话声,是原主的父亲迪滋库纳在跟邻居大叔聊天。   那位大叔嗓门奇大,“什么,明天就要出嫁?时间是不是紧了点?还好我早就准备了四个鸡蛋。”   索拉放下针线,赶紧站起迎出去。   “我们晚上就去请祭司,明天吉日正好给夏尔祈福。时间是紧了点,可是这个月只有明天是吉日。”是索拉的声音。   邻居大叔虽然有些纳闷时间过于仓促,但听见会按照正常习俗走,说道:“我们卡瓦村的姑娘,出嫁前必须得到神明的护佑,这样婚后才能幸福。”其实他是担心邻居不懂规矩,被祭司们惩罚连累到自己家。   大叔的妻子双眼灼热的看着索拉,心中嫉妒:没想到库纳家嫁女儿不但不用花嫁妆,反而还有钱拿。如果巴利看上的是她家女儿多好。   “是的,是的,我们准备好了礼物请祭司。”库纳敷衍几句,就带着妻子回家。   夫妻俩都没注意到,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一幢灰木棚门口,站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少年眼中满是不屑,但仔细看,还是会发现一丝落寞。   “达珈。”身后一个尖细的女声响起。   少年猛地一转头,拍了拍胸口,埋怨道:“母亲,您吓着我了。”   女人穿着棉织的蓝色纱丽(印度女人的传统服饰),颜色已经洗得发白,但跟夏尔的母亲比起来,简直称得上是贵妇。她鄙视了一眼走远的夏尔父母,讽刺道:“屁股再圆又怎样,没有嫁妆只能卖给老家伙。我们达咖不希罕......”   达珈看着母亲扯着嘴巴喋喋不休,估计要骂一阵子,抬脚往房内而去。   “达珈,你不高兴?”   “是,我不高兴。”达珈生气道。   女人脸色一紧,语气不好:“在卡瓦下村,咱们算得上富裕,但也不是娶得了两个媳妇的人家。”   达珈失望之情更甚,“母亲,您常说夏尔长大后屁股更圆,能生很多儿子;您还说夏尔脑子不好方便您打磨。您不在乎她有没有嫁妆,娶回来只是多一口饭,再帮我娶个有嫁妆的媳妇就行了。”   女人噎住,讪讪闭了口,朝着夏尔家的方向啐道:“索拉那个婊.子明明跟我露过口风,现在就是见钱眼开。呸!”   索拉和丈夫并不知道达珈母子鬼主意落空正在谩骂,心情很是愉悦。   刚到门口索拉就喊道:“夏尔,快去把弟弟们叫回来,该准备晚饭了。”为免丈夫骂女儿,先把人打发走,接下来还要商量婚事。   夏枫这时正在看自己手上的老茧,比她前世练武时还厚,听得这话,“乖乖”往外走。路过父亲的身边,感觉到一道狠厉的目光从头上扫过来。   她默默地挨着墙根挪了出去。   库纳问妻子:“她听话了吗?”   索拉回道:“您还不了解她吗,嘴上不说,心里都清楚。我看得出来,她其实是欢喜的,从此以后不用挨饿了,还能给家里增加收入,对她和家里都有好处,她怎么会不答应,只是想闹闹引起我们的注意,老毛病了。”特意劝道:“我知道您不高兴,最后忍她一回吧。”   听这到里,库纳眼神闪了闪,没有说话。   索拉紧接着又道:“她已经听话了,您就不用再去教训她。对了,巴利答应带您去亚里姆帮了吗?”   库纳眼神一黯,随口道:“不急。”   索拉有些失望,但转瞬即过,又听丈夫说道:“等婚事完了再提一次,兴许可以。”说到这里,他露出厌恶的情绪:“就怪夏尔不懂事,竟然跑到达珈那臭小子的卧室里去,被巴利看见,他担心夏尔已经不纯洁了。”   “您放心,我保证夏尔绝对纯洁,连手都没有被男人碰过,别说身子了。”索拉赶紧说道。   库纳脱下脚上快穿烂的粗布木拖,索拉像宝贝一样捧过来,拍了拍泥挂在墙上。   转头瞧见丈夫已经躺在藤条编的“老爷”椅上,便蹲过去拉着他的手。   库纳神态一变,有些得意,说道:“反正巴利把钱给了一半,是不是他都会要。去不去亚里姆邦也不重要,现在咱们有了钱,也可以偷偷做点小生意了,到时给你买一件好看的纱丽。”   听到这里,索拉脸上的愁苦少了许多,手握得更紧了:“您看您,身上这块恰达(类似男人的背心)已经洗薄了,有了钱先给自己买一件古尔达(正式服装,相当于一套西装)上衣。当家的怎么能没有一件拿得出手的古尔达呢,不能还是一块恰达布裹着。”   “哈哈,如果生意做得好,我们兴许也能像巴利家一样,获得自己的恒产。再不会长年累月给地主干活,肚子却饿着。”   夫妻俩在家里憧憬着未来,拿着卖女儿的钱做着美梦。夏枫顺着记忆到村子神庙外的空地找贪玩的双胞胎弟弟。   光脚踩到某个石子儿也不觉得疼,路过一个小水塘,夏枫从倒影里看见了自己的相貌,恨不得自戳双目。   第一眼很像阿富汗伊朗那边的土著,仔细瞧还是更像印度人。隐约中,却又与印度人有点区别,很奇怪,说不清的感觉。   脸是咖啡色,比手上肤色稍浅,双眼皮,眼窝略深于前世......看到这里,夏枫不想再瞧下去了。前世她也见过不少这类种族,不排除有些是能让她欣赏的,但自己的形象显然不在此例。   其实她的五官还没完全长开,说不上哪里出众,肯定也不至于丑得自戳双目。可是,对于夏枫来说,换了一层这样的皮,一娉一笑都是成年人的神态,说不出的怪异。   幸好天暗,看得不那么具体,她赶紧离开了水塘,把那种怪怪的,说不清的感觉归结为换了瓤的原因。   ☆、第3章 双胞胎弟弟   “夏尔,小贱人,现在才来接我们吗?”   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丑小孩摇摇晃晃地跑过来。夏枫站着没动,脑子里回忆起平时原主的父亲库纳,一口一个小贱人的叫,以至于她在这么小的孩子面前都没有尊言。   “傻站着干嘛,还不过来背我!”左脸有颗红痣的是大弟弟,正在吆五喝六的叫嚣。   夏枫握紧了双手才控制住自己没有作出虐童的行为,她还没忘记自己没了武力。   “你六岁了,不能自己走吗?”夏枫本来非常愤怒,但说出来的话一点气势也无。原主平常就是一副受气包的样子,从来没有大声说过话,声带也有了惯性,愣是吼不大声。   “我就要你背,你想挨打吗?”大弟弟装着大人的样子,叉起了腰。   小弟弟直接说:“我饿得走不动了。”   夏枫的脸直抽抽,老子十岁,能背得起两个六岁的孩子吗。   “走不动了是吗?那就在这里等着吧,我回去做饭,然后端过来,你们吃了就有力气走了。她说着就往家走。按照往常的惯例,只要她还能走路,家里的晚饭就必须是她做。   “站住!小贱人,我叫你站住!”   夏枫深吸了几口气,头也不回。她必须搞清楚这个国家,必须搞清楚这个时代,必须搞清楚跑出去有没有活路,不然,她现在已经溜出这个破村子了。   小弟弟抬脚跟上去,“快走吧,听说她快出嫁了。”   大弟弟这才拖着玩累的笨重步子往前走。   这两个双胞胎弟弟不用在家里吃午饭,神庙会供给他们。因为村里的祭司说他们是祥瑞,十岁前都不能做事,要在神庙外陪伴神明。   原主的记忆里有,夏枫是知道这点的,不然她肯定想不通为什么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六岁大的孩子还成天只知道玩耍。   到了家门口,她可不敢先进屋,隐在阴影里,看见两个丑孩子进了屋,她才像隐形人一样绕到后门钻进“厨房”。   两种记忆混合在一起,极度怪异,几乎不用她思考,凭着习惯身体就忙活起来。真没什么好准备的,就是抓几把粗米扔进铁锅里,然后烧上柴,煮好就是几大碗飘着谷壳的稀粥,一人一碗哄着肚皮就上床躺着。   按照“国际”惯例,原主喝的那一碗,都能数清有几颗米粒。   夏枫知道,在中国古代,穷人家很多是不用吃晚饭的,一天只有两顿饭。倒不是卡瓦村人民不懂节省,其实他们也是两顿,只是天气炎热,早上凉快,天刚亮就得出去忙农活了。所以这顿晚饭也相当于明天的早饭。   中午那顿一向是索拉做,她会去地主家领每天定量的小菜,有时还会做米菜跟咖喱和成的饼子,就是下午夏枫吃的那块不明物体。   不管谁做,原主吃的永远只是粥,区别只在于干和稀罢了。   锅里的米粥咕噜噜翻滚起来,夏枫开始用小火慢熬,浓稠一点显得没那么清,哄哄自己的眼睛。听见灶棚外面的大屋里,两个双胞胎弟弟跟父母欢快地聊着什么,时不时还有笑声传进来,气氛那是相当热烈。   夏枫悄悄站到门边,冷眼瞧着。发现父母的关系,好像是平等的,两人也都是营养不良超乎年纪的苍老,和原主的认知有很大偏差啊。夏枫看见库纳的那一瞬,竟然感觉陌生,真是莫大的讽刺,天天一个屋子处着,还有女儿不清楚父亲相貌的。   一家人就她一个人害怕库纳,而库纳也最厌恶她。看来,一家之主的暴君形象只存在夏尔一个人的心里啊。   从夏尔记事起,不管她怎么勤快,父亲对他都是冷眼,受了气回来看不顺眼就是拳打脚踢,边打边用恶毒的语言辱骂。   夏枫用手指戳了戳额头,心说:你父亲打你时,你母亲在干什么?   “夏尔,可以吃饭了吗?”索拉往灶棚走来。   夏枫赶紧退到锅旁,用长木勺使劲搅拌稀粥。   “怎么还没好。”索拉瞅了一眼,“噫,你今天抓了几把米?”   几把?夏枫腹诽着:她哪里记得是几把,惯性使然。   见夏尔又是这副呆样子,索拉习以为常:她要是像曼尔一样机灵,丈夫也不至于如此厌恶她。   索拉低头瞧见灶里烧着的火星子,眉头一舒,说道:“熄火吧,可以了,稠不稠的吃进肚子里是一样。快盛出去,你父亲跟弟弟们都饿坏了。”   “嗯。”夏枫终算给了一个回应。   索拉看了看外面,犹豫了一下,破天荒的把第一碗盛给了呆子女儿夏尔。   夏枫默然接过,站在灶旁喝了起来。   ......   吃过饭,天已黑尽,索拉让夏枫去塘里打水洗澡,然后跟着丈夫出去了。至始至终,库纳没有跟女儿说一个字。   夏枫提着大木桶,中途歇了一次,总算是把水提回来了。看不出来,小姑娘干瘦瘦的,力气却不小,应该是长年劳作锻炼出来的结果。要是这样,兴许从新练练功夫,说不定不输她前世。想到这里,更加重了她与天抗争的信心。   进屋,看见双胞胎还没睡,坐在床沿上像是在等她。   “喂,你明天就是新媳妇了。”双胞胎挤眉弄眼。   夏枫眼都没眨一下,径直朝灶棚走去,角落有个大点的木桶,不知道是不是库纳家的“澡盆”,怎么闻着一股鱼腥味。   “喂,跟你说话呢。”大弟弟最先耐不住,追进来喊道。   “我不叫喂,没人教过你喊姐姐吗?”   父母不在,没人撑腰,即使想告状,又想到她明天就要嫁人了,父亲也不会怎么打她。   大弟弟摸了摸鼻子,说道:“你好像变了。”   “你都说我要嫁人了,难道不该变吗?”   小弟弟噌地窜上来,指着夏枫的鼻子大叫:“你怎么能刺人,我们说一句你就刺一句,就算你成了别人妻子,也是库纳家嫁出去的女儿,我们叫你背,你就得背。你是女人,长得又丑,你敢不听男人的话!”   ☆、第4章 残忍的阶级社会   夏枫的脸又开始抽搐了,枉原主的心里最敬爱的是母亲,要是母亲真心爱她在乎她,会容许双胞胎这些行为吗?孩子知道什么,难道不是大人的纵容?什么村里的祥瑞,女儿也是自己的亲生的,重男轻女到这种地步,也是世间少见。   真是搞不懂这个奇葩社会。   夏枫压下怒火,想到索拉说过的嫁妆,说原主的姐姐曼尔嫁了后,再也准备不出嫁妆的事情。   她就是不明白,难道没有聘礼的吗?她刚才提水的时候,看见塘边有一个围着头巾的女人也在提水,不同的是,人家是把桶顶在头上。女人的头巾长得绕了脖子绕了上身还缀出一大截,现在回想起来,莫非那就是印度女人的纱丽?   对呀,前世她还买了一条,偷工减料版的。库纳家太穷,索拉的更减料,居然让她忽略了。卢比,银制的。夏枫之前摸过那枚卢比,的确是银的,有半边都变形了,肯定不是前世的硬币。中国古时流通的货币就是银子跟铜钱嘛,难道......我穿越到了古代的印度?   天,是不是本来要把她穿越到中国某个朝代,然而,哪个负责“人”手抖了一下,出现了偏差,所以就......   夏枫打了一个冷颤,一阵恶寒,光是现代的印度农村都够让人绝望的,种姓制度依然没有消除,要出头千难万难。但至少有个奋斗的目标,可以想办法逃到中国去,联系武馆,找到哥哥夏柊。这古代的印度,叫人怎么活?夏家的祖宗在哪里都不知道。   夏枫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本想来个深呼吸,突然听见双胞胎中的小弟弟大笑道:“你怕了?哥哥,她刚才好像吓得发抖呢。”说到后面,熊孩子的声音减小,也停了笑,似乎有些不忍。   夏枫回过神来,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怕?我为什么要怕。没有嫁妆嫁出去的女儿还是娘家的人吗?”   “你!”大弟弟没想到这个受气包姐姐居然敢指责父母,一时激奋想出手揍她,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夏尔这种眼神,扬起的手迟迟不敢打下去。   “你不知道我要嫁给有钱人了吗?还敢对我大呼小叫,当心我叫丈夫收拾你们。”   双胞胎张大嘴巴,仿佛真的不认识她了。   “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没嫁人就敢喊丈夫,当心......”   “当心什么?”夏枫与双胞胎差不多高,说着站上旁边的土陶,俯视他们:“当心村庙里的那个祭司处罚我?”   双胞胎感觉到一阵压迫感,定定地仰头望着她。   夏枫扶额,赶紧跳下来,心道:我这是怎么了,跟两个丑小孩较什么劲。   “你们难道敢去告我吗?知道你们不会,快上床睡觉吧,我去洗澡。”睡意和疲惫瞬间涌上来,没吃饱饭就是没有力气,下午才醒,现在又想睡了。   “夏尔...二姐,你嫁了人真的不回来看我们了吗?”小弟弟追上来说道。   这个时候,夏枫才看见两个孩子露出来的童真,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哪里会乖乖就范真的嫁给老头子,只不过是想找找机会,才穿越过来两三天,地盘都没踩熟,不敢轻举枉动罢了。她含糊地摇了摇头。   夏枫想着心事准备关灶棚门,突然想到什么,问道:“你们在神庙里见过外村的人吗?”   “见过啊,三个村子就卡瓦村的神庙最大,别村的重要祭祀都是在我们这里举行。你怎么想起问这个,难道你不知道?”   夏枫心下翻了个白眼,问道:“都有谁?有镇上的有钱...高贵的人来吗?”   大弟弟说道:“镇长跟镇长太太每年收租子的时候都会过来,收朝拜税的时候,也有大祭司来。村里没人不知道,你成天不是在田里就是在家里,当然没见过了,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不是要当有钱人的妻子了吗,想先了解一下。”夏枫随口找了个理由,本想继续问。   却看见双胞胎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中看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大弟弟更是跳下床跑到夏枫面前指着她的鼻子,笑道:“你了解有什么用?你怎么可能有机会和镇长太太说话。镇长是刹帝利种族卡布尔家族出生的,夏尔姐姐,就算你嫁给了大胡子巴利叔叔......”   “停!”夏枫最恶心听到那个什么巴利,“好,我知道了,我们跟他都是同一个种姓。”   刚刚穿过来时,关于阶级的观念就印在脑子里了,只是原主不知道具体分什么种姓而已。现在确定了地域,在印度这个神奇的国度,四大种姓外加贱姓的五个等级已经浮出水面了,夏枫怎么能不知道。   小弟弟学着大人的样子,摇头晃脑:“女人的脑子就是笨,什么都分不清楚。”   大弟弟拍了拍兄弟的肩膀,说道:“那是夏尔见识少,贵人只会去神庙嘛。”   “等等。”夏枫捉住大弟弟的手,发现手掌连接手腕的地方满是厚厚的老茧,着实想不通。看了几秒,她灵光一现,又撩开她的裤子,发现膝盖上也是茧子。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跪的呗。   “你们...你们在神庙里一直跪着啊?”   “怎么可能在神庙里跪。”大弟弟把裤腿放下去,回道:“在祭司奉头香前跪在神庙外的大路两边,头香燃尽后就不用跪了。吃过送出来的午饭,只用在路上玩耍,见到贵人行礼就行了。每十天我们俩能赚半斛稻子,连镇长都知道卡瓦村庙有我们两个,还知道我们的名字......”   他们的亲姐姐夏尔姑娘,对两个弟弟也是冷漠的,小姑娘同样有一颗属于人类的心,被弟弟们寒了心。所以,夏枫这方面的记忆一点也没有。   行礼?猜得不错的话,行的是吻脚礼。   夏枫突然有些反胃,肚子也不觉得饿了,难受得紧。最后她问出最想问的问题:“你们真厉害,比姐姐有见识。那你们知道现在管理我们最大的官是谁,有国王吗?”   ☆、第5章 莫卧儿王朝   “我知道我知道。”大弟弟赶紧说:“我看见镇长今年在收租前虔诚地向北方行礼,口中唱道:‘智慧万能的阿克巴大帝,感谢您带领我们过上安宁富足的生活。’足足磕了九个头。”   “我也听见了,祭司也在跟着说。”小弟弟不甘于后附和道。又低声告诉夏枫:“你要是想看,过几天收玉米的时候他还会来,但要悄悄的。”   果真是古时的印度,莫卧儿王朝,阿克巴大帝,额滴神啊!真正统一莫卧儿帝国的皇帝阿克巴。   我居然穿越到了这里!   “睡吧,我去洗澡了。”夏枫有气无力,听在双胞胎的耳里感觉轻飘飘的。   双胞胎爬上床,悄声议论:夏尔说了好多话,不像以前那么呆了。只是好可惜,她变“正常”了,却要嫁人了。   夏枫起先是准备烧热水洗的,前世网上流传的印度人一生只洗三次澡,其实是以讹传讹。连她都清楚这个是要分教派的,记忆中夏尔常常洗澡,只不过从来不敢费柴烧热水而已,她来了就想破一回例。   但是,跟双胞胎打听到重要信息,脑子里千头万绪,也没心情烧水了。   夏枫坐在盆里开始回忆前世了解的一些边角料知识。可惜印度的存在感真心不强,三千年来就三五个王朝,绝大多数的时间总是分裂的,是土邦统制。他们没有系统的历史传承,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宗教。没有什么宗教信仰的夏枫,从来就对这些没有兴趣去深入了解,再说,他们的宗教听说也是几翻改革,几翻融和。那么庞大又复杂的体系,一个学中国武术的姑娘吃饱了撑的才去研究。   幸好她前世看过几部印度电影,其中一部,恰恰就是讲的阿克巴大帝与某个公主的爱情故事,所以她对莫卧儿王朝稍稍有点了解。   娶公主,是政治联姻......等等,也就是说有可能现在外面还在打仗,他们这个卡瓦村正好在阿克巴的统制之下?   那要看是阿克巴统制的前期还是后期,后期是和平了,前期的话就惨了,虽然电影里的阿克巴算得上英俊,谁知道实际上又是个什么样子,再说,她永远也见不到。   “战争,真的不是说着玩的。我现在怎么还有心情去管人家长得怎么样,夏枫啊夏枫,你都快嫁给老头子了,管他打没打仗,活下来最重要!战乱,意味着机遇,但这个机遇只会对印度女人说走开。”   捡起内力,重新练出自己的功夫,迫在眉睫。   她也不是没想过逃出莫卧儿,回到正常一点的中国古代去,稍稍动下脑子,也知道是不行的。   这个时候,中国应该是明朝时期吧,十六世纪中期的印度,已经是明朝中期了,仍然是汉人的天下,皇太极的爷爷都没出生,老百姓的自由度相对较高,这是好事。可是,自己魂穿过来,以这副面孔跑去明朝,显然也不现实。长得漂亮兴许就成了某个富人的禁脔,长得丑嘛,就是奴隶,反正都逃不了被人奴役的命,跟在莫卧儿也没多大区别,甚至更惨。   如果她历史学得不错,印度的国力,从来没在哪个时期超过泱泱大华夏,根本没法跟大明朝比。就算是个男人,混得再好,顶多三等公民;混得不好,就是昆仑奴。   “唉!”夏枫像个老驱,重重叹了一口气。   却不知道库纳夫妻已经回来了,一块木板搭着的破门,开门都不带响的。   她这一声叹息,刚好被库纳听到,他的怒火瞬间就了窜起来,在外面大声喝斥:“夏尔,该死的小贱人,你是在诅咒父母,对父母不满吗?”   夏枫一惊,赶紧站起来穿衣服。功夫没了,听力目力反应力全都下降,竟然没发现人回来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夏枫唯唯喏喏地走出来,轻声说道:“我没有,父亲。”   其实她很想连起来说:我没有父亲。   前世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执行重要的任务双双牺牲了,这一世有还不如没有,上天注定她享受不到父母爱。   有父母陪伴长大的人是体会不到的,夏枫想到这里鼻头就不由自主的发酸。   库纳和索拉本就一直盯着她,看见她鼻子在颤动,这无异于是极大的挑衅,库纳怒火冲天,扬起大巴掌呼地一下就打了过来。   “啪”地一下,夏枫想避却避不了,身体的反应能力着实太差,实实地接了下这一巴掌,整个脸颊顿时肿了起来。耳朵嗡嗡作响,只觉脸上火辣辣地疼。   “你!”库纳看见夏尔脸上显出从未见过的怨毒眼神,一时愣神。   索拉也惊呆了,这已经是第二次看见女儿露出反抗的姿态。她突然有些心慌,轻轻推了推丈夫,盯向拿回来的婚礼祭品。   库纳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说道:“阿姆祭司的徒弟没有时间,所以祈福就免了,明天早上你天一亮就起床,由你母亲给你驱邪除魔,婚后一样幸福。”看见夏尔冷冷的目光一直琐住他,库纳转过头去,压抑着狂躁,有种芒刺在背的怪异感。   顿了一下,他口气尽量放软,说道:“家里......家里拿不出更多的钱为你请祭司......算了,反正又不是巴利的正妻,请不请祭司都一样。”   夏枫一直看着库纳的背影消失在她眼前,她才挪开目光。   索拉把她拉到身边,柔声说道:“你知道吗?巴利原本是喜欢曼尔的,可惜曼尔已经嫁人了。他真心想娶曼尔,现在娶了你,因为你是她的妹妹,也会对你好。他的妻子维卡已经三十多岁了,除了她,就你一个妻子,只要听话,幸福会永远伴随你。”   真特么极品!穷,愚昧,贪婪,再加上一个无耻。夏枫头痛欲裂,抱住头蹲在地上,她怎么能不知道穷和愚昧是连体兄弟,从不单独出现。   在“娘家”的最后一晚了,这一巴掌就当是替原主受的,占了人家的身体,权当是谢礼。   ☆、第6章 “魔障”了(一)   在“娘家”的最后一晚了,这一巴掌就当是替原主受的,占了人家的身体,权当是谢礼。   夏枫站起来,没有理会索拉。   这位母亲的眼睛里除了有装出来的母爱,还有讨好。夏枫知道她重要的事情还没有交待,实在不想应付了,走到自己的烂草席前,准备睡觉。   果然,索拉欲追上来。听见丈夫咳嗽了一声,顿了一下,掉转头向他走去。   棚门一推开,就是这间不到十平米的屋子,左边是孩子睡觉的地方,右边就是那架“大”床,库纳正半躺在上面。谁要是打个屁,不用费事儿,大家都能立即“享受”到。   库纳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叶子裹着的东西,递给索拉,指了指夏枫。   索拉拿着踌躇不前,仿佛是在做什么重大决定。   “给她吧,把脸好好弄一弄,明天不能太失礼,毕竟她已经是巴利的人了。曼尔...曼尔那边后面再买。”他说道。   这句:毕竟她已经是巴利的人了。打动了索拉,她没再犹豫,捧着东西就来到夏枫身边。   “夏尔,我的孩子。”   夏枫一边耳朵嗡嗡响,另一边耳朵却出奇的灵醒,夫妻俩的对话一字不漏传进了耳朵。现在听着索拉满含慈祥的语气,想呕。   “来,拿着,明天洒过圣水后就把香粉扑在脸上,这是末利花粉,美丽幸福的女人都会拥有的宝贵东西。”   夏枫没动,今天听了无数遍原主姐姐的名字,她就在脑子里回忆曼尔的相貌,再看了眼母亲。难怪一家人都喜欢大女儿!   曼尔一双明眸闪亮动人,一眨一眨像在说话;才十四岁,以夏枫的理解,其神韵就有了御姐才有的妩媚风情,常听库纳说她比母亲年轻时还漂亮。   怎么能忽略了印度国的审美观,外表是教条般的严苛,但是骨子里却不是。毕竟祖上有游牧民族的血统啊!   原主跟姐姐长得一点也不像,跟全家人都格格不如,加上那呆愣的样子,不讨人厌才怪。   可怜的夏尔,你受的这些磨难,归根结底三个字:怪你咯。   “夏尔,末利粉,你闻闻,好香,这就是幸福的味道。”看见夏尔一直没吱声,索拉仍然保持着慈母样子,很有耐心。   早就闻到了,不就是茉莉花粉嘛,还幸福的味道,我去!   夏枫知道如果不接过来,索拉还要磨半天洋工。没办法,这位母亲想四处落好,总是那么迂回。长痛不如短痛,于是,夏枫便伸出手接过了“幸福的味道”。   索拉松了一口气,顿了顿,说道:“明天上午,巴利会抬食物过来,中午在我们家里举行仪式,吃过饭你就是他的妻子了,跟着他回家。”   夏枫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夏尔,你要记住,你永远是库纳家的女儿,要时刻记得姐姐跟弟弟们。他们有出头之日,你在巴利家的日子才更好过。虽然你姐夫家比我们家好一些,但日子也是仅仅过得去,远比不上巴利家。适当的时候在巴利耳边提几句,让你姐夫有赚钱的机会。放心,你姐夫对曼尔很好,绝不会有了钱就娶两个妻子,所以......”   长篇大论,都围绕着一个主题,在家当牛做马还不够,卖了钱还想要继续利用。一句也不提明天就要出嫁的女儿到了婆家应该注意什么,讲的全是娘家,说得最多的却是怎么帮助大女儿。   夏枫这个外来人,根本不在意这些,就当是耳边风。可驾不住原主的本能反应太强烈,心跳加速,手也开始发抖,气的!   夏枫紧紧握住拳头,希望这位偏心的母亲说快点,别折磨本已死去的女儿了。   “你父亲和我辛苦一点,能养活你两个弟弟,待他们长大了,娶进两个媳妇,苦日子就到头了。”   重点是娶两个带嫁妆的媳妇,日子就好过了。夏枫止住掏耳朵的冲动,拼命忍耐着。   发现女儿的不耐烦,索拉又加重了语气,再把重点嘱咐一遍:“曼尔的命没有你好,还要下地做活换粮食,你跟着巴利有钱买粮食,难道不是幸福日子,怎么能不想着帮助姐姐?如果你姐夫日子过不好,稍不顺心就会打骂她再娶一个侧妻,或者把她赶回家重新娶一个。夏尔,我的孩子,你肯定不忍心吧,所以......”   靠!叔可忍婶不可忍,夏枫翻身坐起,胸腔里灌满了怒火,不停起伏。   干脆豁出去了,大声吼道:“所以,我不吃也要给她吃!所以,只要她需要,我的命也可以给她!只有她是你的女儿,我只是为了帮助你们而活的?母亲,您真是为姐姐操碎了心。为了她的丈夫不娶两个妻子,我就得嫁给有正妻的老头子,说不定老头子过几年就死了,只要有钱,你们宁愿看着我当寡妇。就算是当了寡妇,如果哪里又冒出来一个有钱的老头子,我也要为你们赚钱而嫁过去?”   索拉张口结舌:“不,巴利才三十五岁,怎么会死?”说完她才注意到闷葫芦女儿居然能说出这么多话,震惊无比完全不敢相信。   迪滋库纳,这个一家之主,现在也讶然了,张大的嘴巴合不拢。被夏尔的“再嫁”两字吓到,这个女儿疯魔了。   夏枫横眼盯着索拉:“我是你们生的吗?如果不是,巴利给的那些卢比够得上我的养育费了吧?我从三岁起就为你分担家务,六岁起就下田劳作,这些要不要算工钱?”   索拉气得一脸青紫:“你说的什么话,我们怎么可能蠢到为别人养孩子!”话闭,发现夏枫像只受伤小豹子,似要扑上来。   猛地退后一步,身体僵直:“夏尔,你疯了吗?”   “好吧,如果我是你们生的,那就另外算帐,我们只讲感情。亲生的总该有感情吧?你们一分钱嫁妆没有,就把我塞了出去,你以为我在婆家站得住脚吗?巴利的正妻可是有嫁妆的,她还有儿子媳妇,我根本没有说话的余地,你竟然还要让我管巴利要钱贴补娘家,我有那个能力吗?”夏枫越说越激动。   ☆、第7章 “魔障”了(二)   夏枫越说越激动,又道:“连自己的父母都嫌弃自己,却指望别人来喜欢?父亲的大巴掌莫名其妙就挥下来,视我如鸡崽儿,你竟然以为别人会真心对我?巴利是娶我吗?他是把我买了去,你们收了钱就得有银货两清的觉悟。人不能太贪心,算来算去,最后只能把自己算死。”   “天啦,夏尔,你中邪了!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索拉再也听不下去,哆嗦着跑到门口,双手合十,跪下不停磕头。不知道是掩饰自己内心的邪恶,还是掩饰无法反驳的事实。   “没有,中邪的是你们。你们把我卖钱,我认了,你们还想怎样?如果你们现在后悔了,可以把钱退掉,给我找一个真正的丈夫,问题是你们舍得吗?”   库纳冲过来,一只手把夏枫提起,额上的青筋毕露,咬着后槽牙,恨不得摔死这个女儿。   “蠢货!真是太蠢了!阿古巴利得了贵人眼,不但有花不完的卢比,还会成为我们邦第一个升种姓的雇兵,你知不知道!蠢货,你认为十岁嫁人早?别的人求都求不来。”   库纳眼看手上的女儿脸色泛青,看样子不行了,手上松了半分,本欲放下,可是想到她刚才的态度,又吼道:“竟然敢不对父母使用尊称,贱踏父母,你不怕死后受拔舌之罪?”   夏枫早就豁出去了,现在她就是夏枫,而不是什么夏尔,迎着库纳凶狠的目光,一字一句说道:“我就算拔舌,你们也是剐心!卖女求荣,不是剐心是什么?剐,边剐边让你们回忆是怎么对我。拳打脚踢,非打即骂,把十岁的女儿养得像六岁,还卖给成年男人让其□□。神明要把你们的心剐烂,剐成血水,血水流尽也洗不净你们的罪恶!”   库纳头皮发麻,手一抖,夏枫就掉在了烂草席上,她心脏“砰砰砰”跳个不停,大口喘着气。   “啊——”库纳受不了夏枫的话,抱住头叫出了声。   一句句都打在他心上,感觉胸口压着一块石头,心好像真的在被湿婆神撕扯。   索拉明显城府更深,她磕头磕得更猛了,口中念念有词:“不是的,不是的,孩子不孝,口出污言,请神宽恕她,她还小,请神宽恕她......”   一个崩溃,一个在拼命麻痹自己,这种结果夏枫很满意。早点确定是印度,知道他们信的教也有轮回一说,早就用这招了。   真是舒爽啊,估计能消停了。夏枫匀了匀气,用激动得发抖的手扯过那块盖了十年的烂布,闭着眼睛躺下。   “二姐,你,你好可怕。”对面铺上的小弟弟咬着一块布皮望着夏尔。   “不害我,我就不可怕。快睡觉吧,你们明天一早就要去神庙。”   ......   双胞胎至少有七分饱,夏尔根本不知道饱是什么感觉,食物只是吊着她的命,不至于死了。如果不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夏枫很想把灶棚里的米全部生吃了。   必须要为明天的硬仗储存体力,只能尽量多休息。现在她就是家里最值钱的“货物”,量库纳跟索拉也不敢动她,想着想着,很快便睡过去了。   夫妻俩细声细语商量了半天,最后一致断定:夏尔真的是着了魔,明天晒过阿姆祭司的圣水就会恢复。   得到这个答案,他俩互相宽慰,为先前的失态感得窝火。当然也不会再去跟女儿计较,毕竟她着了魔嘛。   月光下,索拉摇摇晃晃从鸡窝里摸出一个鸡蛋,望着丈夫,征询他的意见。   库纳瞧见缩成一团的小身体,拧着眉毛,把脸撇过去。   “天亮她就离开家了,让她吃一个吧,吃了不会再疯。身体太差,抵抗不住恶魔。”索拉说道。   库纳仍然没吱声,人却回到床上去了。   索拉便把鸡蛋放在夏枫的床边,叹了一口气。   早上索拉起床时,发现蛋已经不见了,夏尔嘴边残留着几块污渍。   “孩子,该准备了。”索拉拍拍夏尔的肩膀,认真看着她的眼睛,希望她已经清醒了,女儿还是那个女儿。   可是,夏枫一睁眼,她的希望就破灭了。那眼神还是那样冷漠,根本没有平常唯唯诺诺的样子。   双胞胎听见喊声也醒了,自己到灶棚里去洗脸净手,当夏枫下床的时候,他们已经出了门,到神庙当吉祥物去了。   索拉抱着夏枫的头滑了几下,做了个什么仪式,然后开始编发。   夏枫端坐着任凭她摆弄,从门口看出去,对面低矮的木屋后面,是一片丘陵,玉米已经成熟。   三三两两,头上披着麻布的女人顶着簸箕走向田间,开始一天的劳作。清一色,全是娘子军,甚至有两个女人的腰上还用布条拴着孩子。   如果不是夏尔要“出嫁”,索拉也是其中一员。而库纳,现在还在打呼。   编完了鞭子,紧接着扑上茉莉花粉。索拉好像很满意,又跑了一趟鸡窝,回来时抓了两个鸡蛋。   “夏尔,两个都给你,吃了以后,愿你有力气对抗心魔,不要埋怨父母。”   夏枫眼睛只盯着鸡蛋,完全屏蔽了索拉的话。熟悉的茉莉花香,让她回忆起前世,有一瞬间甚至还产生出站在武馆院子的错觉。   这个时候,哥哥肯定在晨练,院子里四季都是扑鼻的花香,她的一群小徒弟也该来上课了......   女儿恢复了呆样,索拉看着却无比“顺眼”,庆幸自己的决定是做对了。只要身体康,“心”也会干净:“孩子快吃吧。”   夏枫抢过来就跑进厨房,熟练地点火,她再也不要吃生鸡蛋了。   “库纳,索拉,你们在家吗?”   索拉一听是地主管家皮皮达妻子的声音,赶紧迎出去。   “喏,索拉,太太知道你们家夏尔要出嫁了,让我送东西来。这么重的赏赐,卡瓦下村的雇农,你们可是头一个。老爷和太太从来没有亏待过你们,我看着都眼红。”   “感谢老爷太太,感谢老爷太太。”   索拉手足无措,赶紧回身净手,管家妻子掂起脚往门里打量,瘪嘴道:“怎么一点准备也没有?”   ☆、第8章 如此婚礼(一)   库纳已醒,却不敢起床,蜷在席上装睡。听见这话,他把不满又撒在夏尔身上:明明已经在帮她梳头了,那个小贱人钻进了灶棚,怎么能说没有一点准备。   完全没有意识到,人家指的并不是“新娘子”。   “劳烦您了,谢谢太太记得我们夏尔。”索拉净过手忙不迭地接过来。掂了掂,感觉有些重量,顿时心花怒放,一张脸笑得更是谄媚。   管家妻子很满意索拉的态度,对她发号施令:“老爷说,他允许巴利来拜访。”   “一定的,谢谢老爷太太的恩情。谢谢,谢谢。”索拉脸上呈现少有的血色,不停道谢。   送走了管家妻子,她来回踱步,一时不知道做什么。   “看看太太送的什么东西?”库纳在屋内招呼道。   “诶!”   索拉眉眼泛出神彩:“看看,看看,多漂亮的颜色啊。啧啧,真是,真是可惜了。”她拿着一块桃红色的布料,蹭在脸颊上,不住摩挲。   “是啊,曼尔出嫁前只换到一块深红。”库纳也由衷地附和。要是可以,夫妻俩是想把这珍贵的布料昧下来的,只是他们不敢。   水开了,夏枫把鸡蛋放进去,屋外的一切,都和她无关,她只想多吃点,到时要做什么也有力。   这里的女人很没尊言,即使四百年后的现代,外国女人也不敢独身闯印度,各种猥亵案件层出不穷。在某些男人的意识里,管你哪国女人,还不如路边的一条狗,狗是神明的化身,女人怎么比得了。   不是夏枫想得太极端,事实上就是如此,律法只存在于城市,乡间依然是野蛮又愚昧的制度在把持着。更遑论,这是古代。   本想留一个鸡蛋当作“干粮”,想了想,夏枫还是全吃了。就算死,也不要做饿死鬼。   “呼——”她伸了个懒腰,前世这个时间,她已经起床在练功了。   夏枫轻按丹田,微微叹下一口气:从调身站桩开始吧。   趁着暂时没人招惹她,回忆了一下三个桩式,找了一个不那么明显的——“休息式”。这个招式不是行家根本发现不了她在练功,外面看着就像在站着休息。   轻轻站直身体,腿与肩宽,两臂自然背于身后,手背腕关节置于腰髋部,双手五指自然分开,如各握一小纸球状。调整呼息,进入与自然融和的状态,能坚持多久就多久,先掂量一下这副小身板到底如何。   夏枫当然是面朝灶棚门,就算谁进来,她随时可以收势。   索拉忙着扫地,擦灰,库纳已经跑到村口去迎接“财神爷”巴利了。   足足一个小时,都没人打扰夏枫。   昨晚那场争论,在索拉心里留下了阴影,她的心情是复杂的。要不然也不会一连弄了三个鸡蛋给夏枫,十岁的夏尔姑娘,可是第一次吃鸡蛋。   夏枫只坚持到十分钟时,腰就开始发热,下盘不稳,后面全靠毅力支撑。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以前的武学意识还在,她一边寻找身体的脉络,一边转唤呼吸。一呼一吸之间,带动筋脉转动。尽管此时是徒劳的,身体就如一个厚壳老南瓜,耗子都找不到地方下嘴,哪里能感觉到筋脉的存在。   但凡事怕个坚持,本身这是一具十岁的身体,因为营养不良,看起来就六岁大,不是精华也浓缩成精华了,给夏枫省了不少事儿。不知不觉站了一小时桩,正想结束时,外面突然开始热闹起来。   “来了?”索拉慌慌张张朝灶棚冲进来,看见夏尔满头大汗,忙道:“你哪里不舒服?”   夏枫收了势,转身舀水抹了一把脸,看着索拉。   “没...没事就好,跟我出来。”   “库纳老弟,恭喜呀。”又是隔壁大叔的高嗓门,“噫?怎么没看见纳姆库儿勒祭司大人?”   大叔的这一嗓子,惹得那个一进来就四处察看的新郎官巴利很是不满。他穿着一身快拖地的棉布白衣,一撇浓浓的厚胡子把上唇淹没其中。没有看见想看的人,本就一脸遗憾。听得这话,他盯向“亲家公”错,是“岳父”库纳。   无声询问:没请祭司?   库纳还不知道怎么话,索拉这时从一堆绿叶中捧过来一个大花环,赶紧回道:“阿姆大人给花环祝了祈语,请......”   巴利转头又瞧见夏尔的额间抹上了红姻脂,“乖巧”地站在屋中。他挤出个笑脸,弯腰让“岳母”给他戴上花环。   然后,巴利再拿出一条项琏套在夏枫脖子上,很满意般哈哈大笑了两声,气氛表面上看起来既和谐又喜庆。   他身后从高到矮站着三个男子,那是巴家的三个儿子,此时正眼神各异地打量夏枫。   夏枫有一种错觉,好像她是一条被主人戴上项圈的狗,强按下心头的恶心,低头装傻子。这个巴利也与记忆里不同,并不是一脸横肉,就是普通的印度老男人。三十五岁?再加二十或许差不多,真特么显老,跟库纳的区别只在于一壮一瘦。   夏枫这位穿“孝衣”的未来丈夫,精神头很好。他站在这里,退掉了不少库纳家的穷酸气。他只是最初打量了一眼夏枫,余下的目光都放在与别人的寒暄上面。   不知啥时夏枫脖子上也挂了一串大花环,很长,一直垂到脚踝。骤一看,就是“顽皮”小孩偷穿大人衣的效果。   各种粗躁不堪的“首饰”也不知道何时戴上去的。   卡瓦下村的村民,不管关系好不好,陆续都凑了上来。有些根本不知道库纳家嫁女儿,只是看见巴利一行人抬着婚礼所用的食物,才放下活计跟过来。   不知道是谁喊道:“库纳,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没搭帐篷?”   库纳暗恨,谁这么不长眼,花环都戴上了,还搭什么帐蓬。   “是啊,还有牛奶,准备好了吗?夏尔母亲你们也太急了,早说我昨天晚上就把牛奶准备好送过来,现在可怎么洗脚啊!”女人的语气很焦急,脸上却抿着笑。   (印度某类教别的传统婚礼都是在露天帐蓬下举行的。婚前岳母为女儿女婿用牛奶洗脚,也是仪式之一。)   ☆、第9章 如此婚礼(二)   一男一女拆着库纳家的台,巴利眼神一横,盯向说话的女人:谁这么没有眼色!   说话的正是达珈父母,他们避着巴利的冷眼,转头就与村民们聊起来,根本没指望要谁的回答。   达珈也来了,正站在门外打望,他从人缝里瞧见夏枫额间的姻脂,恼恨地转过头去,嘴里吐了几个字。   夏枫捉住了他的眼神,看见少年眼中的鄙夷,懒懒地瞥了他一眼。   索拉打起精神应付道:“吉时快过了,新人洗脚的礼仪就免了吧。他们戴上的是阿姆大人祈过福的花环呢,一定能顺顺利利健康富足的。”谁要你的牛奶,是你的牛奶吗?都是地主老爷家的。   “是吗?花了不少钱吧。”达珈母亲不打算这样放过索拉。不待索拉变脸,又道:“哎哟,这也是,夏尔嫁得好,哪会在乎那点钱,是吧,夏尔妈。”   男人那边正等着摆席,想装着听不见都不行,这女人的声音实在是太过尖细,在人潮中便显得格外嘹亮。   夏枫很想笑,她非常乐于看戏。突然发现有道目光一直偷偷看着她,装着没发觉,任凭他瞧。可是,很快她就不爽了。那什么达珈好像死死盯着她的屁股,眼神实在够邪恶。虽然儿童的身体,却是一颗成年人的心,夏枫无论如何也忍不下这口气。   把身体扳正,直对他,并深深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少年不以为怵,反而朝她怪怪的笑。   这不得不让夏枫正视他们之间的关系,难道原主跟他有啥?思考归思考,并不妨碍她翻了一个极为完整的白眼过去。   达珈一愣,有些意外。有意无意瞟了眼她的左肩,动作飞快,却逃不掉夏枫的眼睛。旋即,他一张青稚的脸上露出你懂我懂的淫邪表情。   夏枫控制着撕烂他脸的冲动,用狠厉的眼神甩过去,直到对方的淫邪被慌乱代替,她才收回眼神。   外边,索拉一个人忙前忙后,把屋子里的破烂草席一张张全部扯出来,铺在门边的地上。待摆食物时,才有邻居大婶过来抢着帮忙。   趁人不注意,夏枫偷偷撩开桃红的纱丽看向肩膀,上面什么也没有。准备遮住时,光线一变化,终于发现了端倪。右肩有颜料浸出的字迹,可惜她不认识。看样子,是趁傻姑娘不知道的时候写上去的。什么情况下是傻姑娘自己不知道的?这就值得玩味了。   多洗几次澡就能洗掉,夏枫却不预备这么做,她要把字记下来,合适的时候寻找答案。谁叫她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呢。   库纳这时候站出来,拿出一个大腾筐,招呼大家入坐。乡民们虽然是打着占便宜的念头来,礼薪却必不可少,他们朝筐里放上带来的礼物,然后入座。一个接着一个,一轮下来,库纳的筐里也装了不少东西。穷乡僻野,无非就是些吃的,普通人家能拿出来的东西也仅限于此了。   不是小包咖喱粉就是青菜之类,条件稍好关系又亲近的人家,比如那大嗓门的大叔,他带来的就是四个鸡蛋。   女人们围坐在索拉身边,等着吃男人们吃剩下的东西。   没人管夏枫,她像一个人偶,站在屋子正中。已经站了半小时,小手早就悄悄背到身后,意味着她站了半小时休“干桩”。也就是没有呼吸来配合的站桩姿式,外练筋骨皮嘛,只要有机会就练起来,反正她必须是要活下去的,练功为的是将来的路更好走。   “夏尔,别难过了。”   细如蚊子哼,却轻柔又温暖的语气。   夏枫低头一看,墙边蹲着一个皮肤黑黑的小女孩。这是大噪门大叔的小女儿萝呼多,原主的发小兼知己。   夏枫摇摇头:“我不难过。”   萝呼多偷偷朝四周警惕地望了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快速塞到夏枫手里:“我昨天半夜去塘里捞的,已经烤熟了。”   小姑娘话没说完,夏枫眨眼间就藏好了烤鱼。心内震惊无比,难得呀,居然能遇到一个敢挑衅地主阶级的“进步份子”。卡瓦下村的一草一木都是地主家的私有物,她怎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   “夏尔,以后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母亲也在为我找婆家。他们都说你嫁得好,只有我知道你不愿意。”小姑娘的声音越来越小,甚至嘴皮都没动,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楚。   “我能送你的只有这个,希望你能勇敢活下去。还有...”萝呼多再次悄悄扫了一眼四周,声音更小了:“达珈不是个好东西,你千万不要念着他,他会让你吃苦的。”   “谢谢你,我知道。”夏枫情真意切,突然很想哭,要是小姑娘知道夏尔已经死了,不知道多难过。   一时两个姑娘都沉默了,身体越挪越近,虽然没有说话,但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的珍贵情意。在这里,想拥有一份友谊都如此战战兢兢。   夏枫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两家大人也没仇。   “萝呼多,到母亲这里来。”   “呃。”小姑娘不情愿地跑过去,坐在地上,依偎着母亲。   夏枫看见了萝呼多母亲眼中的嫌弃。原来症结在这里,她母亲怕女儿跟着夏尔学傻了?   人才呀,才知道呆病也能传染。   男人们吃饱喝足,余下些残羹剩菜,巴利家的小儿子还没下“桌”,女人们这时犹豫着上前。   小儿子朝着“宴席”打了一个大喷嚏,心满意足的拍拍屁股起身。   巴利装着没看见,女人们更不知道嫌弃为何物。当然,除了自诩档次高过别人的达珈母亲,她挤到没被污染的那一片,坐下来抓起就塞,看样子也是个饿鬼。   “夏尔,快过来。”索拉喊道。   小儿子戏谑地望着夏枫,摆出就是要找她麻烦的姿态。   别说打了喷嚏,就算没打,夏枫也无法咽下从男人口中大黄牙里漏出来的食物。   “我不饿。”幸好包里有鱼。   “新娘子害羞呢。”有大婶笑道。   “是啊,嫁人的大姑娘了。”   点上姻脂就成了已婚妇人,哪怕只有两岁?听着她们附和,夏枫很想把蒙在这些女人眼睛上的那层老痂扣掉,让她们看清楚,到底是不是大姑娘。   新郎巴利和库纳说着什么,不时往夏枫这边瞧,然后男人们都看过来,都露出惊状的样子。   库纳大声而惶恐的声音响起:“您真的要这么做?”不知不觉换上了尊称。   夏枫内心鄙视,心说难道库纳心想事成,能跟着暴发户出去赚钱了?   “好好好,夏尔,快过来,跟着丈夫去拜见老爷太太。”   库纳脸色发红,见人群顿时安静下来,心内说不出的得意。   达珈一家脸上的嫉妒遮都遮不住:地主老爷竟然愿意见巴利,现在还要带着夏尔去!   夏枫从众人的反应里知道,去见的这个地主,是身份不一般的人类。   迎着众人的艳羡,夏枫跟着大胡子朝卡瓦上村走去。   卡瓦村分上和下,地主与有产阶段居住在上村,相隔不足百米,却犹如两个世界。这里房舍齐整,有些还重了楼,各家各户外面都有一块晒谷场。跟奢华不沾边,只是像正常的村庄而已。下村,其实就是棚户区,谈不上是村庄。   只路过七八户上村人家,村子就到头了,最外面的那幢“雄伟”的木楼就是地主家的。屋外的场坝上有三个背着孩子的女人在晒玉米,看见身着婚装的老夫少妻均露出疑惑的样子,随即又赶紧低下头。   夏枫大胆打量了她们几眼,跟着大胡子走上前去。卡瓦村有三百来户人家,八成土地都归地主所有,其余两成是上村居民的恒产,下村棚户区就是佃户。这三个女人一看就是新媳妇,最多十四五岁,就像前世卖进山区的被拐卖妇女,婆家暂时还不允许她们参与村里的正常社交。   信息闭塞,所以根本不知道夏尔家的事情。或许,嫁女儿不花嫁妆,对于没有女儿的人家,更是要忌讳的话题。   ☆、第10章 战斗(一)   夏枫继续装木偶,随着巴利点头哈腰时跟着把脖子弯下去,他们说的话一句没听,此时她已经进入半冥想状态。   “老爷来了。”地主管家喊道。   “默罕吉老爷,感谢您的慷慨,感谢您的仁慈。”巴利说话的时候,地主老爷伸出了脚。   见此,巴利仿佛得到天大的荣耀,匍匐上前,捉住脚亲了下去。   “好,阿古·巴利,起来说话。”   “是的,老爷。”   ......   出门的时候,夏枫脑子里乱轰轰的,幸好她这样的“女人”还没资格行吻脚礼......   地主老爷长什么样,她也不知道,从头至尾没有抬过头。   回到下村,客人都已散光,索拉夫妻说了几句离别话,夏枫就跟着巴利一家踏上了离开卡瓦村的小路。   “终于嫁出去了。”索拉吐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是啊,希望她能乖乖听话好好长大,至少生下一个外孙。”库纳说道。   “嗯,这门亲戚不能断了。”   索拉说到这里,夫妻俩都想到昨天晚上夏枫的疯病,心里没底。   夏枫深一脚浅一脚,跟在几个男人后面,眼睛四处张望。一片片的坡地上不是玉米就是花生,妇女们在里面劳作,田坎上还有人采桑。   跑出去是能找到吃的,但也别想活。   天大地大,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啊。   “巴利叔叔,我们不能同房。”这句话夏枫在口中憋了很久了。这家伙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试探一下怎么知道。   “为什么?”巴利还没回话,他的小儿子先叫了起来。   长子第一个皱眉,他提醒道:“你不能叫父亲叔叔。”   夏枫可怜兮兮的样子,挨个看了他们一遍,回道:“因为我还小。”   巴利停下脚步,丢出几个字:“你十岁,不小了。”眼睛却看向夏枫的屁股。   夏枫一阵恶寒,不由自主把手伸向身后。   巴利已经转了头,催大家走快点。   夏枫摸着自己的臀部,干瘦的体形,居然还长了个不错的翘臀。   原来如此啊,她马上明白了那个少年眼神里的意义。一股深深的悲哀涌上心头,这是人的兽性。从古至今,女人在男人眼中的意义仅此而已。越贫穷愚昧的地方,越直接罢了。   “那我会死的。”夏枫低着头,不让人看见她的表情。   “队伍”突然停顿,半响没人说话。   夏枫思忖着要不要再说明显一点时,巴利又迈动起步子。   赶紧跟上去,继续说道:“我跟我弟弟一样高,不像十岁的孩子。”   然后,再没人给她任何回应。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尼尼莫村庄到了,这也意味着她到“婆家”了。   夏枫这时真的开始发慌,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被一种无力感啃蚀着。   进村时受到众人评头论足不说,不时还有比她大点的小姑娘朝她冷哼。   巴利家的房屋一看就是新修的,据说刚刚买了恒产。有了恒产,还修了大房子,看样子提升种姓也是有可能的了。夏枫有这样的猜测,基于原主父亲威胁她时透露出来的内容;也知道如今的历史,极大可能外面还在打仗,这个巴利很可能就是立了战功的人。   难怪这桩“不平等”的婚姻一直受到别人的忌妒。   这种猜测在巴利进家门时得到印证,他脱下了上面的古尔达上衣,露出了里面两道狰狞的疤痕,胸前还有一道箭伤。   “您回来了,对不起您,我没有来得及准备宴席。”巴利的正妻维卡跪在地上对丈夫说道。   “甘波妈,不用了,先弄点吃的给你妹妹。”巴利说话时看也没看维卡。   “好的。”   看样子,巴利在家里“地位”很高,至少高过库纳。   吃食是早就准备好的,维卡“请”夏枫去厨房用餐。浓浓的咖喱味,大块大块的鸡肉鱼肉,就那样摆在案板上,看得夏枫眼冒金光。   维卡见夏枫丝毫不懂客气,更不消说向她行礼,只是大口大口的吃得满嘴流油。脸上说不出的鄙夷。   “嗝——”夏枫舒舒服服打了一个饱嗝,情绪都恢复了不少,至穿越过来,第一次知道把胃里填满是什么滋味。   “母亲,还有吃的吗?中午没吃饱。”小儿子跑进厨房说到。   正妻一愣,好像听到什么奇怪的话:“怎么会?婚宴没吃饱!”眼睛扫向夏枫。   “这女人家里又没准备,全是吃的爸爸带过去的食物。一群女人眼巴巴望着我们,所以我没敢多吃。”   “好孩子,不要再叫爸爸,你要叫父亲,特别是当着别人的面,注意自己的教养。听说夏尔妹妹家也是称呼父亲和母亲的,对吗?”   小儿子急道:“好吧母亲,你问她干什么,我在说我饿了。”   说到教养,现在的夏枫突然变得很有教养,她仿佛不知道旁边有人在说话。把嘴边的油渍轻轻擦掉,端起那碗“香气”刺鼻的浓汤缓缓喝下。明明是个小孩子,却让母子俩觉得仪态万千。   其实夏枫心里觉得自己很是滑稽。   正妻突然没了兴致,高声说道:“吃完后记得把厨房清理干净,现在,你要为甘波准备食物。”   “还坐着干什么?立刻,你是想饿死我吗?”小儿子仗势欺人,已经开始大呼小叫。   夏枫像贵妇一般,严肃地摇了摇头。她摇得很有味道,印度人的摇头礼相当讲究,摇得开心就是yes,摇得面无表情就是no。摇个头可以表达好几种不同的意思,有带脖子一起摇,有只晃脑袋,还有连身子一起摇的。更奇葩的是,要表达自己的不满,就是轻轻地点一下头;若是重重点头,那就是“同意”!   夏枫正在想如非非,余光也瞟着母子俩。见母子俩恼恨,却拿她无法的样子。思道:还得再加一味猛药。   就在他们出门时,夏枫放下汤碗,突然说道:“好,只要你不怕被我毒死!”   “你说什么?”母子俩大吃一惊,生怕是听错了。   “只要你不怕你的甘波被我毒死,”夏枫又重复一遍。   果然没听错,维卡气极反笑:“你......”   ☆、第11章 战斗(二)   夏枫骤地站起来打断她的话,走到面前,用成年人的眼神仰头看着她:“如果你非要我做,我照办。丑话我已经说了,到时你别怪我。反正我就算不下毒,甘波也会生病,不是吗?”   “你有毒.药?”母子俩不约把手戳到夏枫的头上。   没办法,人太矮,夏枫脖子都快仰酸了,退后一步答道:“用得着毒.药吗?干鸡屎放在汤里谁能吃出来?”   “好哇,你这个毒妇!死皮癞脸求进我们家蹭便宜不算,竟然还想给我吃鸡屎!”甘波被夏枫戳破打算,恼羞成怒,要不是维卡拦着,他早就把夏枫打成一坨烂泥了。买来的小妈,本来就是给他折磨着玩的。   这贱女人居然还想反抗,甘波越想越气,“你是想死就早说,反正我们也不准备让你活到升......”   维卡赶紧捂住儿子嘴巴,警惕地看向门外。   夏枫昻首挺胸,尖声吼道:“是,我不想活了。你们杀了我吧,或者把我赶走,什么种姓,我不希罕!”   夏枫知道巴利一家同样属于最末一等的首陀罗种姓,比贱民好一点。虽然在上升期,却也并不富裕。眼下升种姓的事情没成,更要注重名声。就凭巴利用命赚了点卢比就想着玩弄小姑娘,眼界也就那样,能有多大的格局。   他们花了五十个卢比,还有那么多食物把她买回来,当然是要获取价值的。生不出孩子时当奴隶使唤,以后生出儿子留着,女儿就扔掉,反正要把价值压榨尽,怎么会轻易就把她弄死。   新婚当日,新娘子就死了,这名声巴利可不敢担,维卡也不会这么没脑子。   夏枫正是想到这一点,才敢行此险招。为免被虐待,不如先把底牌亮出来:惹毛我了,死给你们看,让你们鸡飞蛋打。能拖一天是一天,反正她绝不“伺候”巴利。   “你这种话被丈夫听到,马上就会被带到神庙处死。”正妻维卡威胁道。又恼恨又心慌,害怕巴利怪罪,以为是她在折磨新妇。尽管她想这么做,却还没开始呢。这姑娘的父母怎么教育的,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花样!   小儿子却兴奋不已,两眼生辉,“我们把她杀了,然后告诉父亲是她求死。”心愿就要达成,怎么能不兴奋。   “甘波,她可是花了钱的。”正妻慌忙去拉拿刀的儿子。   没拉住,转眼就见儿子把刀握在了手上。   “你说你是贱民!”甘波比划着刀,口气凶狠。   夏枫想了想,说道:“我是贱民,你动手吧。”听说贱民可以由四大种姓的人随意处死,可能这小儿子想要免除处罚吧。看不出来,这个凡事摆到脸上的人心里也有点小计较。   维卡咬着牙齿,看见刀尖就抵在夏枫的脖子上,不敢上去拉,生怕冲动的儿子真把脖子割断。   “我已经说了,你怎么还不动手?”夏枫暴喝一句。   甘波的手一抖,一条血痕就露了出来。   “儿子,快住手!住手!”   任凭母亲怎么喊,儿子不为所动。“妈妈,他敢挑衅您,这个女人必须死!”原本的不爽,上升为杀之而后快,甘波眼睛发红。   夏枫早就瞧见门缝处的那一缕衣料,不是巴利又是谁。很好,一箭双雕,这个机会太好了。让他也看看:姐姐真的不怕死,你真的别逼我,老y棍!   “做梦!”就在甘波闭着眼睛要把刀尖捅进去的时候,巴利踹开了门,像只老豹子般窜过来夺下刀,吼出这两个字。   “父亲!”   “孩子爸!”   母子俩同时叫道,维卡吓得发抖,儿子也好不了多少。   “呛呛——”   两声,巴利把刀扔向角落,拎起夏枫的脖子托起来,眼神像刀子般锋利:“想死,做梦!你要敢不听话,我要让你生不如死!小贱人,是不是想着卡瓦村的那小子?嫌弃我老了?贱货!我马上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你全家都是贱货!夏枫心里骂道。   怎么老是被人挟住脖子,她此刻已经脸色青紫,手脚四处乱晃,桃红色的纱丽完全散开,遮住了她的脸。样子狼狈不堪,但没人发现她的表情有多狰狞。   脑子一阵眩晕,夏枫已经被拎着出了厨房,正走向卧室。   “嘭——”重重扔在木板床上。   紧着又是“啪”地一下,屁股结结实实挨了一掌,痛得她咬着了舌头。   变态,人渣!夏枫苦恨没有武功,要不然一拳击碎他的狗渣头。   巴利扯住她的裙子,用力将人一把翻过来,看见她满嘴是血......瞪着魔鬼一样的眼睛,一时停了手上的动作。   “呃!”夏枫的下巴被人捉住,不受控制张开了嘴巴。   “哼!你竟然想咬舌求死。我阿古·巴利还对付不了你个小贱人?”说着扯过纱丽往夏枫嘴里塞。   趁着下巴被放开,夏枫挣扎着说道:“就算今天不死,明天我也会死,就算明天不死,我后天也会死。”   “......”   巴利起身,喘着粗气。床板上的夏枫何尝不是,简直拼尽了全身的力气。   良久,巴利问道:“贱货,你要怎样?”   夏枫强压下心头的愤怒,回答他:十五岁前不能动我,我不做家务,愿意下地劳作。   “十二岁,不能再多了。”   夏枫眉头骤然松开,“好吧,但我要长身体,不能做太重的活,不能挨饿。”   “依你!”巴利转头欲走,又道:“记住,你是我阿古·巴利的妻子。”   夏枫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在乎附送一个小“礼物”,从床上翻身站起,认真说道:“我心里从来没有过男人,你不能冤枉我。”   巴利突然走上来,盯着她的眼睛。夏枫发现这个恶狠的大胡子,看着怎么就那么恶心呢。她想事情的时候,眼神就天然呆,完全没注意到人家是在检查她说的是不是真话,这时反而让巴利确认她没有撒谎。   “不能没有男人,你现在是我的妻子,心里必须想着我。”语罢,他匆匆走出门,把门重重关上。   “天啦!”夏枫混身瘫软,倒在床上,这一场仗打得太过艰辛,差点就挂了。   ☆、第12章 历经一难,筋脉骤现   经过这一惊一吓,反抗时又在习惯性地调动筋脉,现在突然松懈下来,隐隐地似捕捉到半丝脉络。   大难不死,穿越成奴;历经一难,筋脉骤现!哈哈......   上天把我送到这里,总算大发慈悲,让我有了点点希望。   夏枫调整呼吸,让身体从虚脱的状态中慢慢恢复。吃饱了就是好,轻轻一提,力气就出来了。这样下去,不出三月,她就能把潜力调动出来;再坚持半年,第一重内力的基础也打起来。   照此情形,两年后,那个人渣就是我拳下亡魂。   夏枫盘腿打坐,欲专注寻找自己的筋脉。她决定了,要想在这种环境下练好功夫,只有选太极。不能练她曾经拿手的咏春了,因为没有练习用的木人桩,一招一式太明显。   前世,她的太极拳不如咏春。爷爷曾经告诉她,女孩子首选咏春,便于防身和格斗,年纪轻轻就能有所大成。而太极不适合她,她的性格跳脱,没有太极所需要的沉稳。话虽如此,作为对太极钟爱一生的爷爷,还是把套法全部交给了她跟哥哥,尽管哥哥也不沉稳。   老爷子希望哪天孙辈们突然开窍,俱备了练太极的心境,把他的拳法传承下去。   于是,兄妹俩把太极作为自己所练武功的副功法,也完整地练了五年,虽没有大成,但套路都是熟练的。   “性情不够沉稳”的夏枫想到这里,无比后悔,后悔没有学好太极,后悔让爷爷抱憾而去。如果她真的练了太极,在车祸要发生前,就不用打破车窗从车外推动大巴,而是在车内用太极功法带动大巴脱离危险,一样可以避免连环车祸。   ......   “啊!啊!天还没黑,孩子们也都在家啊。”   夏枫盘着腿忘记了找筋脉,沉浸在前世的回忆里,突然被那女人的声音惊醒了。   “您...您小声点行吗?”维卡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害怕。   “砰砰”两声,有什么东西倒了下来。   紧接着一声长长的“啊”音,隔壁的木墙上传来有节奏的撞击声。   巴利那恶心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响起:“老贱货,你也想违抗我!要不是...要不是憋得狠了,谁会碰你,庙妓不比你...不比你有滋味?”   谁能想到,正妻的待遇也不过如此。   夏枫刚刚还以为铁定有两年的安生日子,现在看来,是她太乐观了。   必须时刻警惕!   ......   撞击声看来很久都不会平息,夏枫趁这特殊“机会”,学习如何沉稳——“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美女坐于怀而情不乱”。   夏枫把太极入门的站桩式,从权益之下采取的“休息式”修正为调身第一式“抱球式”。   太极拳法主要讲究的是养气,养气功夫越高,才能往深了练。这是基础,直接决定你能走多远。   “爷爷对不起,虽然我自认比穿越前稳重,但我却没机会按你的期许好好养气,我缺的是时间。待我获得自由身,一定重新补回来。”   夏枫心里默默念了三遍,因为这事很重要。   念完,她关上房间门,没法锁,只能用一根小木几堵上。   走到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自然站立,两足平行分开,与肩同宽;伸直脖子,似有线在往上提,似顶非顶;下颏微收;舌自然置放,不抵上腭;双眼轻轻闭合;双肩自然下垂。   双手慢慢移至胸前,高与肩平,手心向内呈抱球状,手指分开而微曲;腋下虚空,胸背自然垂直,心窝微收;伸腰沉跨,臀部略向后坐;双膝微曲,不跃过脚尖;脚以自然涵虚,脚趾似有抓地之意。   看似简单,其实很有技术含量,初练的人根本达不到上述要求,刻意追求某一项反而落了下乘。必须在自然之中逐步形成,最终达到全身舒展,微有挺拔之势。夏枫本已在有内力的基础上练过五年,做起来得心应手。   略过单独的调身调心和调息,直接三合一,姿态配合心境与呼吸,她耳中幻想着舒缓的音乐,闭上眼睛,任凭隔壁“雷声大作”。   许久,隔壁的响动突然加大,夏枫此时浑身湿透。最初的身姿早就变了形,双腿双手包括脖子,已经麻木,唯一没变的是站桩时保持的呼吸。   “噢——”可怜的木墙迎接到一阵猛烈的撞击,巴利舒爽地大吼一声。   终于平息了。   夏枫抬眼一看,要是再来一回,那木墙铁定倒了。后面得把自己的床板挪个位置,万一倒下来砸到,算谁的。   想着想着,她就势缩到地上去不想起来,实在是太累了。能坚持到现在,这副小身板,已经超出她的预料。   隐约听见重重的脚步声朝大门外走去,夏枫更是躺得毫无顾忌,那老人渣好像出了门。   迷迷糊糊中快眯着了,“吱——”耳边突然传来木几滑动的声响。   维卡打开门瞧见夏枫居然躺在地上睡觉,立马冲过来,拽着她的细胳膊就把人给拧了起来:“夏尔巴利,没死就去做饭!”   狼狗一走,狸猫翻身作主人了不成。   夏枫从她手中挣脱出来,说道:“阿古答应了我,我以后不做家务,只干农活。”   正妻维卡愣了五秒钟,简直不敢相信,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就是一个大巴掌,打得夏枫眼冒金星,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更多的巴掌铺天盖地落下来。   夏枫用劲全身力气跺向维卡的脚尖,随着一声惊呼,终于脱离了她的攻击范围。   “疯婆子,你凭什么打我!丈夫的话你敢不听?”这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难道做饭比下田辛苦?   维卡瞪着通红的眼睛,咬得牙齿咯咯直响:“小贱人,你竟然敢直呼丈夫的名字!等着他回来收拾你吧。”   夏枫一惊,不能叫名字?   维卡揉着脚尖,真想上去把她踹死:“如果不想我告诉他,乖乖去做饭!”说完,扶着腰一拐一拐走了出去。   她可是真不知道印度女人不能叫丈夫的名字,电影里到底是叫的名还是姓呀。无法,初来乍到,“智商”有限的夏枫乖乖钻进了厨房。   很快,她就后悔了。如果不是为了多接触外界,真应该选择呆在屋子里。索拉说得没错,巴利家不缺吃的,顿顿有肉。别的肉没有,鸡肉跟鱼肉倒是不少。   灶房旁边是一个鸡笼子,不少于二十只鸡,鸡蛋四处散落着;角落一个大水缸里条条肥鱼跳得欢。练功消耗的能量太大,穷学富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呆在家里不用挨晒,还能随时想吃就做。当然,前提是就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   ☆、第13章 接曼尔(一)   夏枫高中时选修的社会实践课就是厨师,煎炒煮炸燜焗蒸,外加烘焙,虽样样不精,却样样懂一点。   等巴利不知从哪鬼混回来时,夏枫的饭菜也上桌了。   除了小儿子一脸愤愤不平,老大跟老二没什么表情,一老三少大口嚼着。正妻维卡和侧妻夏尔只能站在旁边看。   巴利吃完,瞪着夏枫,大胡子一翘一翘,看来他的火气还没消:“你不是不做饭吗?”   “我是帮姐姐做的,我看她有些累。”夏枫说着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维卡。   维卡嘴皮动了一下,没出声反驳。怕一反驳,两人就交换了工种。明显,这小贱人在巴利眼里有点份量。   两个儿媳顶着藤筐回家来,见到巴利,放下筐子赶紧行礼。巴利挥了挥手,示意她们见过夏尔。   夏枫初见她的“儿媳们”脑子有些发懵,连人家的名字也没听明白。   她傻了,没想到大儿媳怀着孩子竟然还要下地。   “不饿?”   巴利一声吼把夏枫震得回过神,赶紧低头跟着三个女人坐在一桌剩菜旁。   “吃了饭进来,我有话对你说。”   夏枫立即挺直了脊梁,呈防御状态。   维卡像看好戏似的“好心”提醒:“怎么不吃?”   夏枫没理她,暗自琢磨巴利老东西又要起什么幺蛾子。   女人们见她果真没有心思吃,毫不客气,接连把她身边的菜端走。   还没等夏枫思考出对策,发现桌子都空了。幸好她知道女人只能吃剩菜,早就在厨房里吃饱了。   唉,以后怎么办!   巴利在房里等得快不耐烦了,小老婆夏尔姑娘姗姗来迟。   既然来了,就有应对,夏枫出声道:“您......”   巴利粗暴地打断她:“你明天邀请你姐姐上家来。”   夏枫一脸错愕,没想到他打的是这么个主意。   “看着我干什么,难道当妹妹的邀请她来婆家,不可以?”   贼子之心没死啊,夏枫顶着他的压力小声道:“我可以邀请,就是不知道她来不来。”   “那要看你怎么说,总之,明天一早你就去她家,下午必须把她请到家里来。”   这就是没得商量了,夏枫点了一半的头赶紧收住,有节奏地摇了摇。心里忍不住窃喜,或者,不用在这个家里熬两年。   巴利脸色一喜,“行,早点休息吧。”   很明显,木板房不隔音,外面全听见了。夏枫出门时,就看见维卡带着儿媳跟儿子们守在门口,那眼神像是要吃了她。   夏枫懒得解释,只是提醒自己,晚上睡觉警醒一点。   看样子,这家人都知道巴利的企图,瞧他们如临大敌的样子,难道曼尔对巴利俱有致命的吸引力?致命到会影响儿子儿媳的利益?   夏枫回到房间,照旧站了一小时桩。等他们都睡着了,在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跑进厨房,先用木炭把肩膀上的文字抄在裙子内面,然后舀来一盆水,把字使劲搓掉,顺便也清洗一下汗津津的身子。   又找来一个土陶罐子,准备放在睡房门的后面充当报警器。   “唔!”回到房的夏枫一不留神差点摔倒。低头一看,萝呼多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正踩在脚下,可能是下午反抗巴利的时候掉出来的。   吃了两顿饱饭,身力明显舒服许多。夏枫拿着烤鱼边吃边作出一个决定:以后一定要继续保持藏食物的习惯。她开始练功后饿得好快。   ......   鸡叫第一遍,巴利就催着夏枫出门。她说路上饿,巴利让她去厨房拿吃的。   夏枫不客气,把挂在竿子上的最后一只烤鸡取下来揣进布兜里背上。出来的时候,巴利扔给她一袋米。   “你不能空着手去,就说是你送的。婆家对你好不好,你知道怎么说?”   “知道,您放心。”夏枫想赶紧出门,背后的烤鸡可不能让他发现了。   “你就这样去?”   “啊?”夏枫仰头。   “找双鞋。”巴利完全没了耐性,烦躁地来回踱步。一边暗恨库纳家的穷,一边打量谁的鞋子她能穿。   “您可以给我钱,我路过市集时买。”夏枫打蛇随棍上。   在巴利看来,她是得寸进尺,可也没别的办法。从包里摸出一把铜币扔给她:“买一双贵的,别给我丢人。”   “嗯呢。”夏枫也不觉得伤了自尊,低头挨个捡。心里乐开了花,就算是小钱,也多了一重保障。   巴利见她这么识趣,立时也不觉得钱喂了狗,摸着他的大胡子指着一个方向,让她赶紧走。   夏枫刚走两步又被叫回来,大胡子像是自言自语:“最近世道不稳,贵人们又开始兼并了,拿着这个,要是丢了你就别回来了。”   她接过这块薄铁片,上面印的文字看不懂,应该像是身份牌之类的。琢磨着巴利的话,不要她回来就是最大的惩罚,比打她出气还严重。那就表明,外面根本没有活路?   大胡子巴利不知道他这无心一句,让想跑路的“小妻子”心情骤然沉重。   夏枫背着米,抱着烤鸡,顺着巴利手指的方向出村。一边吃着肉一边寻思着怎么找人问路,她只知道村名,从来没去过,不知不觉就上了大路。   “哒哒哒。”夏枫刚想追上前面也像走亲戚的大婶问话,突然听见有蹄声从身后传来。   她回头一看:是一头毛驴车,有麻布做的车顶,两边还用布帘子遮挡太阳。应该是权贵了吧?夏枫正想着,发现车夫直起身子远远地就朝她怒目而视。   她来不及思考车夫的眼神,给驴车后面两个男人吓住了。确切地说算不上男人,只是约摸十三四岁的少年。他们双手被人用麻绳束着,拴在驴车后奔跑。不知道跑了多远的路,四只脚血痕累累。   两个少年就如两块直起的木板,在风中摇曳。怎么看怎么凄凉。   “姑娘,快行礼!”   前面的大婶提醒完夏枫,已经跪了下来匍匐在地。   夏枫感激大婶的好心,有样学样,心里却哀怨不已。   驴车很快驶过夏枫身旁,路过之处留下几只斑驳的血脚印,看着揪心。   这时,车突然停了下来。   “你叫什么,住在哪里?身上背的是什么?”驴车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问我?我又认识她。夏枫气得要死,你们这些高贵的人要闹哪样。   ☆、第14章 接曼尔(二)   只听前面大婶哆哆嗦嗦地说道:“回太太,我是坎坎尔罗村的村民,背的是女婿送的萨卡纳。身衫不整是因为照顾了刚降生的小外孙,家里有事急着回去,来不及收拾。太太,这是我的村牌。”   两只穿着布木拖的大脚从车上跳下来,走到大婶边。萨卡纳是什么东西?夏枫歪着脑袋偷看,发现这脚是车夫的,他正在细看大婶的铁片。形状跟夏枫手上的有区别,更小一点,只有一指宽。   车夫跟主人说了几句,终于放过了吓得抖如筛糠的大婶。   夏枫心道:还好我是新婚,没有衣不蔽体。   哒哒声渐远,可是大婶没有起身,她也不敢起来。直到声音消失,大婶才爬起来,又是拍泥土,又是拍胸口。   夏枫不敢现在就上去问话,眼看大婶快拐弯了这才追上去。   大婶也是刚刚发现她额上的姻脂,貌似有些惊异。凭着她嘴甜面善,大婶很好心给她指路,并嘱咐不要远离大路,怕被抢。   然后又听到很多信息,什么两大土邦王在抢地盘,贱民都快被分抢光了。日子好过没几天,又要乱了。小路时常有逃命的贱民抢东西,听说还有杀人。   “唉,他们都是被神抛弃的牲畜,活不下去也可怜啊。”大婶幽幽叹道。   夏枫心内五味杂陈,都不知道说什么。见大婶不似普通无知妇女,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情......   两人聊了有十来分钟,夏枫跟那位热心大婶分别后独自上路。越走越觉得这条路很熟悉,直到看见那个小水塘她才醒悟。这不就是回“娘家”的路嘛,原来去曼尔的村子要经过卡瓦村啊。   盯着手上还剩半只的烤鸡,夏枫决定路过村庙时把肉给双胞胎,至于那个住了三天的棚屋,根本没想过再进去。   “夏尔?”   夏枫一转头,看见达珈跟几个少年站塘边捞鱼。他一脸喜色,眨眼人就到了近前。   真是冤家路窄!夏枫回忆起拿字给大婶看时的情景。心道:“我还没想好怎么收拾你呢,你又撞上来。”   夏枫赶紧与他拉开距离,目不斜视,快步朝前走。达珈现在是紧盯着她拿在手里的烤鸡,还有背上的米,脚上一步也没落下。   “夏尔,才嫁人怎么就回来了?是不是被休了?休了怎么能回娘家呢,不怕你父亲打你?”   “夏尔,你真不能回家去,跟我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眼看快到家了,达珈越发毛躁,恨不得伸手拉住她。   “谁说我被休了,我是走亲戚。顺便给你报个信,让你小心点,到时候丢了命都不知道原因。”夏枫突然出声说道。   “没休?”达珈惊异非常,把话的重点放在前面。   “当然,我丈夫对我可好了。看看,还给钱我随便花。”夏枫特意扬了扬手中的铜达姆。   “你刚说我要小心?小心什么?”达珈这才反应过来。   “你在我肩上写的字,忘记了吗?我丈夫看见了,我说是你写的,他说你全家都跑不掉。我们巴利家马上要荣升种姓,对付你这种首陀罗,根本不费事。更重要的是,他有军功,而且还会做生意,别说银子,金子都能赚回来。你有什么?哼!什么也赚不来,缠着我干什么?”夏枫狐假虎威,又骗又吓,用尽一切资源,先吓吓你,后面姐姐还要收拾你。   不知不觉,吓呆了达珈已经离了夏枫八丈远。她丈夫看见了字还对她好?达珈根本不信,但眼前的情景,又容不得他不信。   夏枫冷眼望过去:恨不得用刀也在他背上刻下文字——“我的贱奴”。   大婶的样子仿佛还在她眼跟前:姑娘,唉,错了。看你的装扮已经嫁人了,要叫你小妇人。是你丈夫写的吧?他怎么能这样对你呢。大婶我也识不了几个字,但是神庙里每年卖贱民的时候都会在脸上写这两个字啊,是谁的就在前面写谁的名字。这里虽然没写名字,只写了“我的”,我就猜是你丈夫,对不?你真应该好好和他说说,咱们不是贱民,可不能随便弄这些东西。你还小,不懂讨男人喜欢,要......   该死的,如果连她这样的都不是贱奴,那贱奴是什么样子。夏枫想到这里就血气翻涌,全是渣男,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恨不得现在就把达珈的两手“打个结”。   夏枫压下胸中的怒气,已经快走到村庙。   远远看见双胞胎正跪在离村庙二三十米远的大道上。太阳刚刚冒出头,两孩子的脑袋沐浴在晨光下,形成一副画卷。上书四个大字:非洲难民。   “二姐?”双胞胎听见夏枫急快的脚步声,同时扭过头来,脸上满是惊喜。   “你真的会回娘家看我们。”大弟弟笑道。可惜他俩不能起身,还得防着祭司看见。   “我是去找大姐,路过这里。喏,给你们留的。”   “哇,二姐家果然有钱。”小弟弟抢过烤鸡分了一半给哥哥,两兄弟赶紧藏在肚子外的烂布里,堪堪遮住。   “反正没人看,赶紧吃了吧。”夏枫见这么个藏法也不顶事儿。   “不行,不能亵渎神明。”大弟弟另外想了个办法藏在路边的草堆里。   “二姐你去哪?”   夏枫心思一动,不确定曼尔知不知道巴利打她的主意,更不确定她父母是什么意思。   不管怎么说,总不能为了自己方便,就牺牲别人,更别说这人还是原主的亲姐姐。于是装着不经意,说道:“巴利叫我去接曼尔上家玩,这袋米也是送给她的,还说今天必须接回去,不然就要打我。”   “还有米!哇,巴利姐夫真好,可是他为什么不接父亲和母亲去玩呢?”小弟弟问道。   只是问的父母,并没问为什么不接他们去玩。这两个孩子真可怜,十岁前必须天天来这里跪着,跟坐牢又有什么区别:“我也不知道,你们要是遇到母亲路过,问问她吧。”   预防针打了,要怎么做主要还是看曼尔,如果她不愿意,夏枫也没办法。她实在是做不出下三烂的勾当,至于索拉跟库纳怎么做,就不是她该关心的事情了。   ☆、第15章 跟谁不是跟   告别了双胞胎,夏枫朝曼尔家进军。前面不远有个三村小集市,顺道给自己买双鞋子。   数了数,三十八个铜达姆,一双棉布拖要二十五。知道跑不了路,肯定买双贵的,亏什么不能亏了脚。   记得前世印度人就穿拖鞋,看来这是他们的老传统。棉布拖是用质地很软的树皮裹上棉布制成,不但软和,还能吸汗,做工虽然粗躁也勉强赶得上前世的布鞋了;更贵的当然是皮拖,这个村集就只摆了一双样品,需要还得订货,至少要两三百个铜达姆;便宜一点的就是纯木头拖鞋,走在地上哐哐响,全是大号,一般估计是特殊人士使用,比如一些碎石场。   当夏枫穿上那双大了两号的棉布拖时,居然有种幸福的感觉。苦难使人惜福,坎坷使人成长,生活果然没有骗我。   卖鞋的夫妻俩盯着夏枫看了半天,悄悄说了些什么,总之没好话。   夏枫抬头看了看越升越高的太阳,加快了步子。   进了曼尔的村子,一路打听,终于在一幢略新的棚户前看见背着孩子弯腰晒玉米的曼尔。十四岁还是十五岁?当妈了。   曼尔听见脚步声,眼睛只晃了一眼夏枫,目光就落在她身后的米袋上。   “背的什么呢?快进来吧。”   夏枫这才用她自己的眼光打量曼尔,眉心的红姻脂腥红夺目,双颊饱满,轮廓像刀刻的一般,唇线分明,弧线又极其好看;从原主的回忆里就知道曼尔的风情全在眼睛上,如今一看,使得夏枫心里微酸,不得不说,曼尔的长相,就是她前世欣赏的类型。很难说男人见了不会陷在里面。   “怎么嫁了人还这么傻,叫你进来。”曼尔提高了声音。   “哦。”夏枫迈过玉米走进棚屋。   “什么事儿?这是给我的吧。”曼尔把她背上的米袋直接取下来。   “是的,当家的请你上家玩。”   曼尔提米的手一顿,问道:“还有说别的吗?”然后从上到下扫了一遍夏枫:“你们没圆房?”   夏枫心说,虽然是上初中的年纪,嫁了人就是不一样,眼睛够毒的。   “你多说几句话要死啊,瞧你这样,嫁给谁也别想好过。”曼尔见她默不作声,一脸不耐。   “姐夫呢?”   “下地去了,问他干什么。”   夏枫又不知道说什么了,不想让“姐姐”失望,就没话找话:“姐夫对你真好,别的女人都是要下地干活的。”   “不好能嫁给他吗?”曼尔不以为然,低头思考着什么。   夏枫没有打扰她,看样子,她知道巴利的龌龊心思。   半响,曼尔抬起头来,好看的眼睛里显得分外纠结:“他打你了吗?”   这个真不好回答,夏枫昨天的表现也不是听之任之的寒包小媳妇,下意识地摇了摇头,惊觉表达不准确,赶紧说道:“没有。”   “打着哪了?”曼尔瞧她外面没伤,以为伤到了内脏。   夏枫一愣:“真没有。”   曼尔却不管她的解释,叹了口气:“等我收拾一下,跟你走。”   “啊?真没打。”夏枫突然明白她为啥作了决定,心下五味杂陈。“姐,你再想想。巴利......”   “别说了,跟谁不是跟。”   夏枫这人就是顺毛驴,吃软不吃硬,只要人家对她好一点,她就愿意十倍付之,练武之人的脾气就上来了:“姐,你不愿意就不要去,我有办法对付他。你以为他不想圆房,是我拿命逼的,他答应十二岁前不碰我。”   曼尔诧异非常:“你竟还有这样的本事?好像...好像突然一夜间就长大了。话也说得利索,怎么像变了个人。”   反差太多,看出端倪也不奇怪。   夏枫故作无奈:“都这样了,怎么能不变呢?”诚肯解释道:“我刚摇头虽然有些犹豫,但真不是他主动打我,是我招惹的他们,真的。”   曼尔已经走到大屋的另一头,去床上收拾东西。跟娘家库纳的棚屋一样,除了吃喝拉的灶棚,就是外面一间大屋子,拢共两间屋。   曼尔从架子上找出一件纱丽,示意夏枫去过帮她抱孩子。   孩子睡着了,是个女儿,换了一个人抱也没有醒,时不时的还舔一下嘴。长大后应该也是个美人胚子吧。唉,可惜没投个好胎。   夏枫转头看见曼尔在摆弄那条深红色的纱丽,非常认真地绕着复杂的样式,然后又找出一条镶了花边的头巾搭在身上。脸色平静,好像真如她刚才所说:跟谁不是跟。   夏枫觉得自己或许忽略了什么。   “走吧,路上交给孩子爸。”曼尔说道。   夏枫想了想:“姐姐,我已经跟巴利达成了协议,你不要去了,我回去找个借口,他不敢打我。后面,我们再想办法。拖一天算一天。”   曼尔眼一横:“说什么呢?本以为你长脑子了,现在看来还是个蠢的。”她关上门,指着村里的棚子说道:“你看看,有哪家能吃饱饭?有哪家穿得起鲜艳的莎丽?巴利是有本事的人,他们家的日子过得一向不错。之前他就想娶我,如果不是一走就是三年,还能轮得着你?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不愿意是你的事,不要挡着我。”   夏枫整个人僵住了,果然是她忽略了很重要的东西。可是,看曼尔的神情,也不像她口中所说,恨不得扑上去的样子。   着实废脑子!夏枫禁不住汗颜,好歹我活了二十好几,竟然猜不到小姑娘的心思。   ......   姐妹俩带着孩子来到花生地里找孩子爸,一路都有光着膀子的男人在嘻笑,曼尔目不斜视。   夏枫注意到一些女人或明或暗的撇嘴巴,微表情告诉她:这是鄙视。   很明显,这是冲着曼尔的。   心下叹息:何必呢,都是女人。人家比你长得漂亮有错?   曼尔的小丈夫远远地就跑了过来,神情憨厚,可贵的是,皮相很是不错。望着妻子的眼睛有种说不出来的敬重或者是畏惧。   夏枫正瞎想着,小丈夫已经接过了孩子,曼尔招呼她往回走了。   “姐姐......”   “又怎么了?”   夏枫听曼尔的口气不耐,赶紧闭了嘴。她本来想说还没跟姐夫见礼呢,后来想到姐夫好像看都没看她一眼,还是算了。原主的存在感,真心是低到一种境界了。   “曼尔哈甘,你要回娘家?”突然走出来一个穿着褐色古尔达的男人,挡住了去路。   “大少爷。”曼尔赶紧跪下来,发现夏枫没动,用力一扯,也不怕把小妹妹给扯伤了。   夏枫直接摔倒地上,就势收拢身子,趴在地上。纳闷:大少爷?   “这是你娘家的那个妹妹?”大少爷又指着夏枫的头顶问道。   “回大少爷,我父亲病了,妹妹接我回去看看。”曼尔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刻意的甜。   “嗯,去吧。你家晾晒的玉米本来是今天入库的,既然这样,那就明天吧。别行礼了,快起来。”   这个大少爷蛮体贴的嘛,知道跪在泥地上不舒服。夏枫抬头时发现他在有意无意的看自己,那眼神里透出说不出来的失望,朝她们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似的。   曼尔告别大少爷,下意识地拽紧了夏枫的手,手心全是汗,好像很紧张。   此时,地里的雇农们谁也不敢看她们,全神贯注伺弄庄稼,一个比一个认真。   “姐,你们村的地主很早就在巡察了嘛。”   “话痨吗!别说话。”曼尔越走越快,夏枫的小短腿都跟不上。   “我回家一趟让父亲装一天病,你自己先走。”   曼尔一提这个,夏枫这才想起,她刚才对大少爷撒谎了。细下一琢磨,慢慢也回过味来。   可能这个大少爷,就是曼尔口中说所说的“跟谁不是跟”的那个谁;也搞懂了她小丈夫眼中的畏惧。   “我...我在路上等你吧,咱俩一起。”夏枫说道。心里却有些腻歪。   曼尔白了她一眼,没有反对。   ......   “姐姐,姐姐。”双胞胎还跪在神庙外,瞧见曼尔高声呼喊着。   夏枫一眼就看见了索拉也在,她眼里正放光,使劲朝她们挥手。   夏枫心道:完了,这家人果然一个德性。   “曼尔,我的孩子,你好像又瘦了。”   “母亲,哪里有,生孩子后,明明我还胖了点。”   “孩子,苦日子头到了,真是太好了,你父亲和我终于可以放心了。”索拉一边扶摸着曼尔的头发,一边喃喃自语,眼中甚至有泪光溢出来。   “姐姐,小侄女长得像你吗?”   “姐姐,到了周岁就抱过来我们瞧瞧,舅舅的礼物准备好久了。”   “......”   夏枫悄悄拉了拉曼尔的头巾,本想说她“这个外人”先去前面等,可曼尔一点感觉也没有,四个人有说不完的话。   “知道你要路过,我去太太那里买了两条鱼,差不多快烤好了......”   后面的话,夏枫已经听不到了,她识趣地先暂时消失。   在路边蹲了差不多一个钟,曼尔迈着轻盈的步伐终于过来了。边走还边吐掉一根鱼骨头,看来也蛮赶的,都没来得及清洗嘴巴,右手指尖还有油渍。   “母亲让我告诉你,老老实实埋头做事,要比家里勤快,别让她不省心。”见了夏枫,曼尔如此说道。   “呃。”夏枫淡淡应了一声。原来索拉看见了她,还以为没看见呢。   她这个女儿的用处应该是没有了,不给曼尔添乱就好,继续做好自己本该做的劳力工作;维持着小妻子的联姻义务,也好给曼尔光明正大的机会。   ☆、第16章 有人欢喜有人愁   中午的太阳很是毒辣,夏枫加快步伐,曼尔却缓了速度。   “夏尔。”   夏枫一回头,发现曼尔跟她相隔了十来米。“姐姐,怎么了?”   曼尔指着她的脚:“把鞋子换换。”她的那双底子都穿薄了,还用布补了几次,五颜六色的。   夏枫当然不愿意换,旧鞋穿得那么松垮,她的脚放在里面可以直接滑出去,怎么走路?   “姐,你的我穿不了,而且这双我都穿过了,到了巴利家,说不定回来就有新鞋了。不用担心,姐姐光脚都好看呢。”   曼尔琢磨了一会儿,没再坚持。   夏枫心里可是啐了好几口。也好,谁也别欠谁的情。   紧赶慢赶,终于在午饭前到了尼尼莫村。巴利家全家老少都齐了,见到满头大汗的姐妹俩,有人欢喜有人愁。   巴利应该是好几年没有见到曼尔了,看得眼睛发直,他不出声,便没人说话,气氛一时陷入尴尬。   有人咳嗽了一声,巴利才回过神来,忙道:“甘波妈,有客人来就分两桌,女人们都去小桌进食,别站着了。”   托曼尔的福,大家都不用吃剩菜。夏枫又是不顾形象的使劲塞,直到把胃填得满当当的才开始她的发呆工作。巴利家就是这点好,顿顿有饱饭吃。曼尔就要优雅得多,被人挡住了巴利的视线,她还要挪挪位置。   “母亲,别看小妈个子不高,却很能吃,您不用担心她做不了地里的活了。”   说话的是二媳妇,一张脸长得平淡无奇,听说也是新妇,是巴利家发迹后娶的,嫁妆颇丰。夏枫突然想到刚才那声咳嗽也是二儿子发出的,夫妻俩在家里好像有点发言权。   吃饭的时候,巴利就想好了怎么安排这家子的工作。   于是,曼尔一净手,他就说道:“夏尔跟媳妇们去交公粮,其他的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话外因,他要在家里“待客”。   夏枫又刚开始本能地膈应,马上就打住了。她必须适应这种生活,人家做什么不管她的事,她的目的只是让自己过好。   跟着两个儿媳,夏枫一趟一趟往藤框里搬玉米,然后送到神庙旁边的货仓。   大儿媳娜玛,知道夏枫使不上劲总会有意无意地帮上一帮,把重量往她那边倾斜。二儿媳帕丝塔就没那么好心了,框子总是从夏枫手上滑下去。不过,砸过一次脚后,夏枫也学聪明了,眼看框子要砸下来,她就挪开,玉米毫无意外地洒在地上。   然后夏枫给她们一个抱歉的笑脸,拿来扫帚慢慢扫。   这样耽误的时间就多了,天黑都不一定干得完,帕丝塔终于急了......   夏枫心说:何必呢。   帕丝塔却说:“厨房最后那只烤鸡是你早上吃的吧?吃得比大嫂还多,力气哪去了。”言下之意,夏枫好吃懒做。   “帕丝塔,是你父亲让我拿的。”夏枫一本正经回道。紧接着又说:“那只烤鸡是你的吗?我不知道啊,那可怎么办,要不我让当家的还你一只。”   帕丝塔气结,娜玛看了夏枫一眼,继续闷头做事。   “我什么时候说过是我的!”   夏枫疑惑道:“你不做饭,那怎么知道厨房的烤鸡没了?”就这样直接跟帕丝塔杠上,让她知道这里有个硬茬。   帕丝塔本想还击,突然刹住,一反刚才的态度,没有理会夏枫。   她们三个在外面忙得满头大汗,屋里巴利跟曼尔也忙得满头大汗。儿子们跟维卡也不知去哪了,夏枫每次到屋外搬玉米时都能听到里面传来的靡靡之音。偶而还有男人和女人扯着喉咙在嘶叫......   夏枫恨不得堵上耳朵,坠入“爱河”的两人难道不怕对面邻居听见吗。   太阳西斜,验货的大叔一笔一笔记着,交公粮的工作马上进入尾声。看情形,屋子里还有一阵才完事。曼尔估计今天是不会回去了。   最后一趟搬完,夏枫感觉要虚脱了,娜玛抱孩子的手都在打颤。她背上的孩子哭了好久,此时依偎进母亲怀里使劲吃着奶,发出啪唧声。夏枫跟娜玛就坐在货仓边休息,帕丝塔离她们有一米远,低头想着什么事。   孩子吃完奶,娜玛估摸时间,起身往家走。见此,帕丝塔也跟上。   三人在门口正好遇到维卡,她气冲冲地跨进大门,眼神恶狠狠地刮了一眼夏枫。到了厨房她去进不去,因为门关着,曼尔在里面。   夏枫还以为今天让“客人”做饭,原来是她想多了,曼尔只是进去净身。出来时,走路的姿势都有些奇怪,两只修长的细腿好像在晃。她脸上的潮红还没退去,微肿的嘴唇,慵懒的媚眼,看得维卡火冒三丈,却只得生生忍住。   夏枫知道,一旦曼尔离开,维卡的气绝对要朝她撒出来。在曼尔走之前,有必要提醒一下她,不要让妹妹太难做人。   晚饭过后,夏枫却不能像昨天一样回屋练功。因为正妻晚上是要回屋的,曼尔只得来到她的房间。于是,夏枫如果不想看现场,就必须另找地儿睡觉。   终于相信巴利不是老家伙,老家伙可没有这样的精力,日干夜干。   一家人很有默契地早早上床,没人管夏枫,她当然就选了个方便的地方,比如厨房。拿了一张席子,就进到厨房,练功,进食,再练功,再进食。仿佛在催苗,一点一滴地促使身体发芽。   今天站桩时明显要顺利许多,呼吸更为顺畅,能够感觉到身体的潜能量在一点一点苏醒;假以时日,形成惯性,就可以练拳架了;紧接着是推手和走步。只要把推手练个半年,巴利这样的大块头,就算打不过,想近身也难,逃跑不在话下。   三个儿子都住在二楼,早时能听到木板吱吱呀呀的声音,不知道是哪个儿子的房间就在厨房上面。天快亮时,夏枫以卧佛的姿势睡了一会儿。不记得她房间的声响是何时消停的,只记得曼尔轻脆的笑声持续了不短的时间。看样子,晚上他们在谈情说爱了,并没有太激烈的运动,可能是下午干累了。   可能巴利家谁都没有好心情,日上三竿了也没人来吵夏枫。她就趁势睡了个回笼觉,反正是自己家的地,去不去也没人管。   “甘波妈,来客人了要准备早饭,你不知道吗?”   巴利在内屋的吼声都刺痛了夏枫的耳膜,她翻身而起,一边收拾席子一边用清水抹脸。出来时,跟维卡脸对脸。   ☆、第17章 反常   动作可真够快的。   “曼尔巴利,既然你在这里,就做饭吧。”   “嗯。”夏枫求之不得,反正她又饿了。这个维卡的眼睛不累吗,翻来复去只会瞪眼。   ......   饭后,夏枫再一次享了姐姐的福。巴利有事要去镇上,曼尔不方便出门,又不能让“客人”一个人呆在家里,就留下夏枫,其他人都被赶了出去,曼尔的面子确实管用。并且,巴利要求他们中午不要回家来吃饭了,因为吃了早饭。   夏枫自告奋勇要帮娜玛带儿子,也就是她的“孙子”。娜玛倒是同意,就是大儿子不愿意,总像防着她似的。   夏枫心里鄙视,孩子又不要他背,他就是动动嘴皮子的事。   巴利家没种花生,却种了甘蔗,今天是去收割的,明天就要拉去卖钱了。夏枫想到甘蔗叶子割人,建议娜玛在家里晾余下的玉米就好。   娜玛投来一眼感激。不过,维卡这时发火了,她不爽夏枫在此发号施令,强行把晾晒的轻松活计指给了帕丝塔;娜玛头上就只多了一个布罩子,好把孩子的头罩在里面。   夏枫还招来大儿子的一计冷眼,因为维卡要求大儿子去地里帮妻子。   早知不多嘴了,夏枫有些后悔,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子,干嘛改不了好管闲事的德性。   “夏尔,帮我烧点热水,我想洗洗。”曼尔见人都走了,帕丝塔也在门外,便开始使唤夏枫。   “好,你等等。”   等夏枫烧好水,曼尔又让她帮自己洗。   夏枫以为是操背呢,虽然对曼尔没什么亲情,就免为其难地把她当成以前喜欢的学生吧。可是曼尔竟然让她帮忙敷下面。   那就对不起了,夏枫一现代人,实在没办法做到。最重要的是,夏枫有些犯恶心。倒不是别的什么,主要是想到曼尔跟巴利做的那些事就忍不住。   所以,在她发出两个反胃的干噎之后,彻底惹恼了曼尔。   “滚一边去!”   滚就滚,还真当我是古代的通房丫头啦。   夏枫心里骂个不停:这鬼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生活就是要这样跟夏枫作对,等下午巴利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时,天都黑了,他再次要求曼尔留宿一晚。   夏枫数了数巴利给曼尔要带回家的东西,除了布料,还叫维卡准备了一袋米,更有一小罐子蔗糖,总共有七八十斤重。原来蔗糖就是萨卡拉,也就是前世的红糖。   当夏枫拿着小席子再次来到厨房的时候,巴利已经迫不及待地拉着曼尔进了她的卧室。   “曼尔也真够狠心的,两天不回家了,也不担心女儿饿着没。”   夏枫埋怨完,便开始了照常的练功。今天晚上可不消停,真担心能不能好好练功。这声响也太大了点,时不时的竟惹来外面的野狗低吠。   说到野狗,早前也是夏枫跑路的计划之一。这里除了鸡和鱼,看得见的动物几乎都是神。他们敬畏这些“神”,她可不敬畏。合计着逃出去后可以打野狗吃,当然后来知道是空想,夏枫首先要保证自己不被人当作野狗给栓走。   “唉!”夏枫重叹一声。   曼尔传出来的声音不像昨晚,全是压抑着的呜咽声。其中夹杂着巴利一声重似一声的喘息,甚至还有脏话从他嘴里骂出来。   夏枫一个冷颤:印度神油?   难道巴利去镇上弄了什么神油回来?   真不怪她内心邪恶,因为屋子里的情形真像那么一回事。连厨房顶上的楼板都是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没,估计大家都没心思睡觉。   隐隐约约,夏枫听见屋外有邻居的交谈声。   看来,巴利家真是出了大名了。   感叹完,她又担心曼尔会不会出什么事......   在此起彼伏的大阵仗中,夏枫无心练功,心内纠结无比。把巴利祖宗十八代骂了一遍,天边翻鱼肚白时,才撑不住打架的眼皮,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   “干什么?”夏枫一个锂鱼打挺站起来,立即退后两步。   小儿子甘波揉了揉鼻子,两手一摊:“没什么,叫了半天你不开门,我要喝水只好进来了。”   “请你出去!”   甘波嘻笑着望了望夏枫,一摇二晃地出了门。   夏枫恼恨不已,怎么又睡死了。其实她错怪了自己,那甘波就是悄悄进来的。   “让你喝死!”夏枫往水里吐了几口唾沫搅了搅,混着本就不怎么干净的水端了出去。   除了甘波,没看见其他人,要不是她的房间里有巴利的呼噜声,夏枫还以为就他们两人在家。   应付完甘波,夏枫赶紧回到厨房弄点吃的。   今天曼尔是要回家的吧,那她肯定是要下地。刚做好玉米饼,本想再偷偷杀只鸡煮好当干粮带出去,曼尔就扶着墙进来了。   “水!”曼尔有气无力。   不知是不是错觉,好像她的脸色变得有些灰白。夏枫慌忙把水递过去,曼尔就抢过来咕噜咕噜灌下。   “姐你没事吧?吃点玉米饼。”   曼尔摆摆手:“不用了,孩子光吃米粥不行,我得马上回去。”   “你这样子行吗?歇会儿吧。”   曼尔又横了她一眼,夏枫莫名其妙。   “刚起床歇什么歇,要不是你不争气,我会来受这份罪!”   得,反正错都是别人的。夏枫也意识到自己太直白了的,不会遣词造句。忙解释道:“我是说吃饱了饭,才好赶路。”   “说了不用,你把我的东西都装好。”   她带回去的东西真的很多,夏枫用一个大布包都装不下。那袋米要么抱着,要么顶在头上。   曼尔的身板算不上结实,负重过大根本吃不消,更别说还有三十几里路要走。可她硬是咬着牙齿全部杠上了,口中念念有词:值得。   “昆陀他们呢?”巴利出来了。深陷的眼窝净是青黑,很像两颗老卤蛋挂在脸上。   “都出去了吧。”夏枫答道。昆陀就是二儿子,巴利用他的名字来代替儿子们,说得很顺口。   “没一个懂事的。”巴利骂了一句。看见曼尔摇摇欲坠,有些心疼,大胡子一翘一翘:“请个脚夫吧。”   说着从钱袋里拿出十几个铜达姆,走过去放进曼尔的手里,就势握着她的手:“今天甘蔗场要来人,时间很赶,可能他们都忙着装货去了,地里还有很多没收。要不等等?”   这是在解释?夏枫难得见到巴利温柔的一面。想到昨天晚上的虎狼行径,简直判若两人。   巴利马上又放开曼尔的手,有些烦躁:“维卡这老贱货,交待她件小事都办不好,你说我要她有什么用?”   原来是想让儿子送曼尔,怪不得大早上就见不到人了。夏枫撇了撇嘴。   曼尔勉强笑着,任谁也知道她脸上全是委屈,却又不敢表现出来。   夏枫当然乐意看见曼尔在巴利面前给那三个儿子上眼药,父子间的矛盾加大,她就能多一些巴利的关注。儿子们想对她搞什么小动作,也得谨慎点。   巴利睁着他那朦胧的浮肿眼睛四下一看,就注意到了傻站着的夏枫,又看了看那堆东西,还是打消了让她送姐姐的念头,走出去找有闲工夫赚小钱的脚夫。   不止曼尔一人,瞧这巴利的腿脚好像也不怎么利索......   “姐,你先放下来吧。”   夏枫过去帮她,无意间碰到她腰间有一坨*的东西。   “卢比。”曼尔眼也不抬。   好家伙,至少有四十个上下,夏枫是什么人,早前两指捏过铁核桃,单手发过弹珠类密集暗器,什么东西一过手就知道大概样子。   两夜*,快赶上她妹妹的卖身钱了。   曼尔想到银子,眉眼不自觉地舒展开来,像是对夏枫谈自己的打算:“有了这钱,两年不愁吃喝,还能买几亩地,出门也不会就这一件莎丽了。”说着瞥了一眼露在外面的布匹,十分嫌弃巴利买的花色,决定以后自己花钱买。   夏枫只觉舌头都是苦的。   ......   曼尔走后,夏枫知道她的苦日子就要来了。所以,愈发小习谨慎。   趁着家里没人,她烤鸡烤鱼煎饼子,准备了三到五天的吃食,放在一个洗干净的陶罐里,藏进自己的小屋。   没办法,真的是饿怕了。也不管笼子里鸡少了,鱼缸里鱼快没了,更没管粮食袋子已快见底。   晚上进到小屋,夏枫大舒一口气,暗怪自己白担心,这一天竟平安渡过。她没去甘蔗地,也没做饭,当然也没吃剩菜,因为她全部推到了要奶孩子的娜玛面前。   可是,她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倒不担心维卡发现厨房少了东西,因为完全可以说是巴利让曼尔拿走了,不怕她们对质。巴利对待小事粗不粗心,她早就有所领教。   她是奇怪甘波的眼神,那家伙不像之前总是愤恨的样子,而是变得笑嘻嘻的。还有维卡,出奇的平静,有些说不通啊。   反常即为妖,傻子也知道。   夏枫又想到晚上吃饭时,对她满含感激的娜玛有意无意低头看她的脚,大儿子和二儿子一如即往把她空气,反倒显得正常......   夏枫想着想着就摸向自己的脚,惊出一身冷汗。   ☆、第18章 兵来将挡   她本以为娜玛是羡慕她的新鞋,毕竟家里就大儿媳一个人穿得最为寒酸。所以夏枫并没有多想,直到现在,才发现脚上少了东西。   什么东西?   就是结婚时脚上戴的脚琏!现在少了一串。   我去,掉哪去了?夏枫四处翻找,脚琏没找到,却发现了床上的几大坨污渍。更是郁闷得要死,索性全部扔到外面的筐子里。   沿着厨房到门口,挨着找了一遍,影子都没有。   终于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了,甘波,这个小杂碎。她一整天都没出门,新琏子又不可能坏了。肯定是早上他潜进厨房偷走的,这坏东西太可恨了!   确定了凶手和他的意图,暴躁的夏枫很快让自己冷静下来。即将发生的事情绝对是围绕着她的贞洁问题展开,不外乎嫁祸她不守妇道。   妇道这个问题,取决于男人的地位。在曼尔的丈夫眼里,先紧着生存问题再谈尊言吧。可是在巴利这边,这就是个大事件了。甘波这帮人目前最恨的就是曼尔,而夏枫就是那根纽带,没了她,巴利没有理由见曼尔。如果他色心不死胆敢跑进曼尔家通j,保管被村民双双砍死在床上。一村即中国古代的一族,族里内部的事再龌龊也是自己的事,要是别村的敢去挑衅,那就等于在人家头上拉屎。   夏枫盯着天花板,眼珠一不动。   “是否是处女,不是可以检查的吗?他想如何利用那串脚琏,断了这层联姻关系,让巴利不得不休我,或者是处死我?”   “面子问题?”   夏枫摇头,侧妻偷人的事情捅到外面去?这家人也别想抬头做人了,何谈升种姓;不捅出去?有曼尔的美色在前,巴利一抖淫威,绝对会把这事压下,自己肯定像条狗一样被禁固在家里,那还不如死了。   “那会是什么?”   夏枫翻来复去想了好几种可能,甚至连甘波找人来引诱,或者拿脚琏来威胁自己都考虑过了,还是觉得不可能,毕竟她夏枫不像那么蠢的人。跟她过了招的维卡和甘波深有体会。   夏枫使劲揉了揉脸,抱住头趴在床上。施即,她再次翻身坐起,开始站桩......   尼尼莫村的夏枫压抑着愤怒在练功,而这时的卡瓦村,曼尔已经哭倒在索拉的怀里。   双胞胎也是泪流不止,库纳想到那四十个卢比,还有粮食和布匹,急得快不会吸气儿了,恨不得逮住那两个强盗打死了解气。   “那脚夫就眼睁睁看着?”索拉一边拍女儿,一边咬紧牙齿地问。   “脚夫一见他们拿着的大棍子,放下东西就跑了。”曼尔露出头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肯定是一直就跟着你的,说不定和脚夫是一伙。必须告诉巴利,不能算了。”索拉气得现在就要去尼尼莫村,找巴利告状。   现在贱民都敢上大路来打劫了,世道怎么乱成这个样子!库纳搓了搓自己没剩几根毛发的脑袋,“曼尔,你再想想,记得那两个人的样子吗?旁边地里也没人看见?”   曼尔哭道:“都蒙着脸,看不见样子。那是个夹道转弯的地方,根本没人啊。”   “算了,孩子。别把眼睛哭坏了,你明天一早见到巴利再哭。”索拉说道。   曼尔的哭声戛然而止,慌忙摇头:“还是先不要回去了,后面再说吧。”其实曼尔是身体太累了,早上那么累就决定赶紧离开,现在哪里还敢回去。就算巴利再给,也给不到这么多。一回甜,二回就甜得发腻了,有过“阅历”的曼尔怎么会想不明白这个道理。   再怎么也得缓缓,这次只能怪她时运不济吧。   “那怎么行,巴利还以为你拿到东西了......”   见索拉还要坚持,曼尔又忍不住哭道:“母亲,你不知道巴利有多狠,我...我再吃不消了。”声音越说越小。   索拉一愣,羞愧地低下头,脸上五颜六色,比女儿的青紫脸还难看。库纳心疼不已,却也说不出什么漂亮的话来,也只是低头不作声。   过了没多久,韧性极强的索拉仍是不心甘,又问:“那两个强盗的样子你没看到,大概身形总有印象吧?再看见能记起来吗?”   曼尔回忆了半响,还是否定道:“当时我也害怕,他们抢了东西就钻进甘蔗地里了,没有注意看啊。”   “穿的什么?”   “穿的......”曼尔神情一变:“上身没穿衣服,可是穿了裤子,料子不是粗麻布。他们跑的时候我抓了一把裤腿,没抓住。”   “又蒙着脸!”索拉崩直了身子,跟女儿眼睛一对上,同时有个怀疑:不是贱民,难道是熟人作案?   “会是谁呢?”库纳现在也走过来,三人交换眼色,又陷入疑惑。   “那明天更不能过去。”索拉喃喃自语,神色不明。   双胞胎哪懂这些,只知道萨卡纳没了,新衣服也没了,吃得也没了。哭得比曼尔还伤心,眼睛都肿了。   可怜的曼尔只剩临时揣在手里,准备给脚夫的十几个铜达姆;鞋还是那双鞋,出门见人的唯一那条纱丽,也因为包裹着卢比在撕扯中拉破了。   如果夏枫知道,真不知道她是何种表情。   “呼——”夏枫长长吐了一口气,试图排出胸中的郁愤。她已经改了主意,等恢复了内力,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甘波。那小人渣必须弄服了。   次日一早,夏枫就被维卡催着下地,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地里的甘蔗必须全部收完,除了没成亲的甘波,全家都要出动。   可是甘波却破天荒主动要求帮助“小妈”。   “父亲,她力气小,我反正也是闲着,应该尽些责任。”   巴利没作多想,加上维卡和次媳帕丝塔都在一个劲地夸甘波懂事,便也顺嘴表扬了两句。   夏枫面上装着很诧异,却也不忘对甘波表达感激之意,冷不丁地瞧见次子脸上掩不住的轻蔑。长媳娜玛皱着眉头,长子把捆甘蔗的麻绳扛在肩上闷头出了门。   夏枫心中着实暗惊了一把,竟想不到是甘波亲自上阵来当她的奸夫。一点也不像甘波的风格,为了除掉她,甘愿把自己也套进去?   若不是她早有察觉,可能还会感激帕丝塔和维卡两人。事情已经显出端倪,如果夏枫还看不出这一家人是一起抱团对付她,那她就是真蠢了。   曼尔来一次,就拿走了够买十亩田的钱财。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长此以往曼尔有可能把巴利家搬空都说不定。要说了解巴利,没有人比他的家人更清楚他的嗜好。   其中的厉害关系,夏枫终于有所领悟。   ☆、第19章 帕丝塔,有空教教我   还没到地里,甘波就忍不住在她身后冷哼。   小杂碎,表演功夫不到位嘛。   “甘波,你好像还是对我不满啊,为什么要帮我干活?”   明显感觉到甘波停了脚步,他随即提高声音:“谁说我对你不满,现在你都嫁进来了,一家人帮帮忙有什么。”   听得出来他恨不得捏着喉咙说话,肯定是一脸便秘相,却是不敢再瞎哼哼了。   等到了地里,夏枫时刻关注着他,他手上一停,夏枫就劝其回去。声音可不小,保证整块地里的人都能听见。   这一大片地不止巴利一家,还有别人的,镇上收货的驴车就停在大路上,一片热热闹闹兴兴向荣之相,不下二三十人。就连巴利也在驴车旁帮忙点货。   甘波烦躁得摩皮擦痒,手上割了好几道口子,什么时候他如此“辛苦”过。   就算没人偷懒,分给夏枫这一排甘蔗林的进度也比不了娜玛他们。想不到维卡真是一个庄稼好手,割刀在她手中飞舞,她单独一排,速度也没被长子夫妻俩落下。一看就是平常没少锻炼。   后面根本不用夏枫“监督”,自有帕丝塔和维卡帮着她提醒甘波——“要忍耐”。   当然,肯定不会说得这么直白,而是换成一口一个赞赏来表达。   这里面的深意,只有巴利不知道。甘波等人却以为夏枫也不清楚,见她傻呵呵的割着甘蔗,他们心里指不定乐成什么样。   拉走了一车合格的甘蔗,巴利叫人把剔除的次品拿回家,余下的人还要继续割第二车。   夏枫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提出让她搬回去。   帕丝塔现在见了夏枫也是笑嘻嘻的,私底下却一丝也不想让她好过,怂恿娜玛回家,理由是她要喂奶。   夏枫故意揉了揉手,作出凄苦的表情:老家伙,想想我的姐姐。   有效果,巴利大手一挥,指定夏枫上前扛甘蔗。   “搬完就回来,自己的要割完,没人帮你。”巴利的口气还是那么凶狠。   “会的,我只是想回去喝口水,我在长身体,跟他们不一样。”夏枫忍不住提醒他。   维卡三两步迈到甘波身边,想让甘波再加一把火,也跟着去。可是甘波看了看那一大捆焉儿八唧的甘蔗,装着不懂其意。   夏枫用尽全身的力气半拖半扛,把甘蔗弄到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赶紧扔下,一溜烟往回跑。还要避着被人看见,好在她个子小,东躲西藏地很快就到了家。也懒得用钥匙开门,直接从窗户钻了进去。   目地的:甘波房间;目标:脚琏。   她刚才已经悄悄“检查”过甘波,他身上应该没有,那就多半在房间里。   拢共就这么点的地儿,可是夏枫愣是没找到,呆得越久越要出事。刚擦干的汗水又渗出来了,急得跳脚。   扩大搜索面积,把所有人的房间和鸡窝都找遍了,依然一无所获。   无法,夏枫只得强按下急躁,回去继续把甘蔗拖回来。   耽搁的时间有些长,巴利耳边受了维卡几句嘟嚷,提着割刀跑来查看,发现夏枫才刚刚拖到半路。骂了两句,又转头回去。   好险!   夏枫又饿又渴,再加上一个急。偏偏厨房里干净得犹如遭过难民洗劫,一丁点食物也没有,她不得不启用“存粮”。   吃了个半饱,夏枫耷拉着脑袋回到地里,继续埋头干活。满腹心思不敢表露,随时提防着甘波一伙出招。真是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这帮人计划周密,就算她再多两个二十年的阅力也是束手无策。   日头越来越毒辣,汗水顺着脖子往肚脐眼流,割刀受热后烫得烙手,夏枫都快抓不住了。   甘波有气无力,动作越来越慢,夏枫习惯性地时不时看他几眼。每看一次就作势要说点什么,惹得维卡和帕丝塔频频“光顾”他们这边。   “大哥!”甘波终于受不了了。汗水迷了眼睛,脸上全是泥,拿着割刀向长子求助。   娜玛见丈夫埋头不作声,犹豫一下就跑过来让甘波一边歇着去。   “维卡回去拿水。”巴利注意到这边的情况,宣布大家可以休息会了。   维卡还没离开,除了娜玛,所有人都去阴凉地儿歇息。巴利不得不单独喊了她一声,又瞅见帕丝塔跟猴子似的第一个开溜,虽然不满也没表露出来。   夏枫特意走到他们的后面去蹲着,扯着脚边的青草无所事事的样子,典型的无知儿童。   后来干脆背过身,半趴在山包上假寐......耳朵却恨不得支到他们嘴边去。   没多久,夏枫真的快架不住眯过去了,前面传来“悉悉嗦嗦”的声音,很小声,时断时续,好像在掩饰着什么。   夏枫正在侧耳捕捉,响声突然消失,次子昆陀站起来,朝大路的方向而去。   她心道:戏做够了,马上就要开始了?   扭过头悄悄打望,哪知昆陀是绕过巴利走到对面的空地里尿尿。   夏枫虚惊之余又奇怪刚才发出的响动,她太熟悉这种声音了。那是布料的摩擦声,是前世练习巷站时,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出拳不能击到陪练的肉,却要碰着衣料和皮肤,轻微中带着劲爽的音调陪伴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孩子们,快来喝水。”维卡顶着一个大陶罐走过来。   甘波首先围上去,帕丝塔一边取笑他,一边又对娜玛表示谦让,还要抽空逗逗大嫂怀里吃奶的小侄子。左右逢缘,一脸灿烂。   按照刚才的位置,帕丝塔是跟昆陀在一起的,夏枫想不通他们做了什么,便把目光若有若无地停在她的身上。   “你不需要喝水吗?”帕丝塔感觉到夏枫的目光,开口问道。   “喝。”夏枫走上去。帕丝塔便马上离开,与她保持着距离。   “帕丝塔,你系的这个花样真好看。”夏枫喝着水,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向她的腰间。   “什么?”帕丝塔下意识摸过去,随即放开,讪笑道:“我母亲教我的,有些复杂。”   “有空教教我。”   “这个......”帕丝塔顿时后悔刚才给了夏枫好脸色,心说我又跟你不熟。   ☆、第20章 转折   夏枫才不给她思考的余地,趁势,两步跨到她面前:“你比划一下我就懂,我学得很快。”   帕丝塔没料到夏枫脸皮这么厚,赶紧拉开距离往后退,夏枫又“欺”上去。   眼看昆陀就要过来了,夏枫准备聚力一搏。   “夏尔小妈,你要做什么。”昆陀开始奔跑,脸上寒得能滴出水。   夏枫没功夫欣赏,眼睛只盯着帕丝塔用莎丽缠起来的临时荷包。这印度的服饰,跟中国古代一样,前面可没有开钗,男人要想要小便,必须解下裤子。他们又没有袖包,所以这裤子一解开,腰上装的东西就得拿出来。   没想到那么重要的“罪证”会保管在次子昆陀身上,现在又转移到帕丝塔的身上,怪不得她到处都找不到。   就在昆陀把夏枫“拎”开前一秒钟,她终于拽住了帕丝塔莎丽上的活结......   “叮!”什么东西从莎丽里掉出来。   “干什么!”巴利发现了这边的状况,大声喝道。   与此同时,夏枫高呼:“我的琏子!”   见此情形,维卡跟甘波当即气绿了脸,怎么会想到昆陀把琏子交给了帕丝塔,早知拖也要把夏枫拖开。他们四只眼睛盯着昆陀仿佛要喷出火来。   “帕丝塔,我的琏子怎么会在你的包里?”夏枫捡起地上的琏子扬了扬,却是朝着巴利的方向。   “我!”帕丝塔百口莫辩,一边系裙子,一边张口结舌地解释:“我...我也不知道。”   她用眼神向丈夫求助,可昆陀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弄。情况急转而变,根本没按他的计划走,他现在只想一脚踹死夏枫这个碍眼的“小妈”。   “你不知道?那琏子怎么掉到你腰包里去了?”夏枫紧追不舍,一心想寻找答案。   最气的是甘波,偷琏子是昆陀指使的,把自己牵扯进去也是被昆陀说服的,连他编出来的说词都让自己背了十几遍,警告他一定要咬死是夏尔引诱,这样才会免于处罚,重视儿子和家族荣耀的父亲定会休掉夏尔。   现在所有的付出都白废。甘波想到早上昆陀的话:“哪怕各种神灵跟你作对,辛勤劳动总会取得回报。”回报个屁!   听得夏枫在问,一时气急的甘波竭斯底里地怒吼:“是呀,怎么在你身上!”   夏枫一愣:内讧了?   昆陀差点咬碎一口黄牙,气结不已。   可是很快,他直起脊梁迎上走过来的巴利,解释道:“帕丝塔怎么会稀罕夏尔小妈的琏子,会不会是从小妈自己的手上掉下去的。刚才我看见她在那边玩脚......”   刚刚开心还没两秒钟的夏枫顿时火冒三丈,欲走过去开骂,却已经被帕丝塔扯住了胳膊。   “夏尔小妈,你就那么讨厌我吗?好心叫你喝水,你却要栽赃我,难道我嫁妆丰厚,使得你妒忌?”帕丝塔已经泣不成声。   这臭婆娘,字字诛心,句句诬控,还不忘搬出自己的娘家。那利爪子掐得夏枫的手臂生疼,怎么都甩不开。   夏枫刚想反击,维卡又尖声道:   “夏尔,你姐姐来作客,我们每个人都以礼相待。你的心思这么恶毒,不怕神灵惩罚?我们巴利家可容不下你这样的坏心女人。”   “母亲!”昆陀赶紧制止维卡,对她轻轻摇了摇头。   维卡不明白昆陀怎么不趁势把小贱人赶出门去,反而要劝自己。不过一向唯次子是从的她还是压下了心里迫切。   夏枫原本预备说的话,现在不打算说了,倒想看看阴险的昆陀夫妻要怎么做。   “父亲。”昆陀一脸纠结,“父亲,可能是误会。夏尔小妈只是贪玩,她如果喜欢帕丝塔的莎丽和首饰,我们可以送她。希望她以后别再贪玩了,达尔尼管家若是也误会帕丝塔拿了小妈的东西,不知怎么震怒。”   “......”夏枫死死握紧了双手。   巴利不关心夏枫“贪不贪玩”,也不关心帕丝塔的首饰,他只关心今天干不干得完地里的活。喝点水都要弄出事情来,昆陀又扯到帕丝塔的舅舅达尔尼,使他大为光火。看了看日头,巴利使劲捋了把一字胡,厉声骂道:“废物们,今天中午都别给我吃饭,什么时候收完,什么时候回去。”   说罢,狠瞪一眼夏枫,磨了磨牙啐掉一口浓痰,作势要走。   “您就这样走了?认定我栽赃?我是你的侧妻,我如果喜欢什么,不会找你要吗?即使您不给,难道不会找我曼尔姐姐要?我为什么要去肖想儿媳妇的东西,况且,我不觉得她的那些东西有多好,您说对不对?”   巴利一肚子火,一听她开口就想冲过来教训她,但夏枫说到后面,他就停住了脚。   夏枫几步跑到一个略高的坡地上,取掉剩下的那只脚琏。   帕丝塔思道不好,不等她阻止,夏枫已经连带手上的那串一起用力扯断了,把各种珠子抛向天空。   大声喊道:“我才不希罕这些东西,戴在身上太不方便了。”说着把耳环、项琏、手环、所有结婚那天戴的东西全部掰断扯烂,抛到田里。如果有帕丝塔戴的那种鼻环,她拼着揪出血也要扔掉。   夏枫不理会众人的表情,对巴利假惺惺地笑道:“等我十二岁时,您再给我买。”一个字也不为自己辩解,就让他们看行动。   “......”   巴利一时不知作何反应,可能想到什么,没再骂她,也没生气,“干活!”   夏枫无语,她着实高估了巴利的智商,看着这老东西已经回到了驴车旁,心说:难道他一点也不想搞清楚琏子怎么会出现在帕丝塔的身上?   后来一想,是啊,这种能在战场中活来的印度糙汉,放眼所及的地方当然只会是自己。他对我不感兴趣,对家里的人也不感兴趣,怎么会花心思理会那些弯弯绕绕。   维卡满腹的话没机会说出来,满腔的郁气也没发出来,瞧见巴利的反应,她知道昆陀提醒得对,没有触及到丈夫的底限,别想把小贱人弄走。现在,她只有把火气撒在割刀上,好像割的就是夏枫的细脖子。   甘波自认是最委屈的那一个,昆陀想去安抚他,没等近到他身前,甘波就扔下刀跑去巴利身边。   没过多久,他就撒丫子往家跑,玩去了。   帕丝塔知道昆陀回去绕不了她,不想哭也得哭,不但要哭,还要拿捏得当,哭得小声而凄惨。舅舅虽然在村里当着地主的管家,对她这个侄女能有多关心,帕丝塔心里是清楚的。   维卡也对她骂骂咧咧,功亏一篑的首要罪犯就是她,可以说恨得咬牙切齿。   临时联盟土崩瓦解,在维卡眼里,媳妇就是媳妇,母子永远连着心。   昆陀被帕丝塔的哭声扰得受不了,走上去狠狠踹了她两脚,终于压住了那讨厌的“魔音”。   夏枫的耳根子也清静了,娜玛是彻底放松了心情,嘴角不由自主微翘。   夏枫偷偷打量长子夫妻俩,知道娜玛是个好的,她丈夫愣是看不出好恶。犹如一头老黄牛,只知埋头干活。   反正不干完不准回家,夏枫也不急了,有多大力就使多大力,匀速地,有节奏地“工作”。   幸好她回去补过餐,其他人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手上都没了力,那该死的一家之主巴利,宁愿闲着也不会上前来帮忙。   夏枫真希望自己穿越过来是个男人,游手好闲天经地义。   视线越来越广,甘蔗林变得空旷,最后一车拉走,巴利数着手里的铜达姆,终于宣布大家可以回去了。   夏枫一到家就瘫倒在自己的小屋里,哆哆嗦嗦摸出一个玉米饼,咬下一大口。干得哽喉,愣是硬吞了下去。   “我去一趟镇上,晚上就不回来了。”   夏枫听到巴利的话,慌忙抹干净嘴巴跑出来:“我要跟着您去,您走了,就我一个人在这里,我害怕。”   巴利明显一愣,可能不适应夏枫突然冒出的依赖之情。夏枫何尝想这样,毕生的演技都在今天用完了。   说到底只是为了生存,巴利一走,这帮人就没了掣肘,不敢弄死她,但皮肉之苦少不了,动动嘴皮子就能改变结果,夏枫不会清高逞能。也不怕巴利“蹬鼻子上脸”把她怎么了,因为有了曼尔的珠玉在前,巴利对她的兴趣已经降到零点。夏枫作为一个成年女人,怎会看不懂男人眼里露出来的情绪。   当然知道巴利不会带她去,目的就是让老家伙放出点什么话来,给她一个保障。   巴利见夏枫怯怯望着维卡和昆陀的样子,终算是明白点了什么,猛地挥手一拍,“嘭——”吃饭的长矮桌立即四分五裂。   “哇!”娜玛怀里正吃奶的孩子惊得狂抖,随即大哭。   夏枫也被巴利的反应吓了好一大跳,不知不觉已经缩到了自己的卧室门口。既纳闷又害怕:难道我在他眼中这么重要?   巴利紧接着吼出来的话就让夏枫为自己的玛丽苏行为感到羞耻。   “你们是嫌日子太好过了是吗?”   “你们知不知道外面变天了,战火很快就要烧到我们阿拉哈巴德邦,贝拿勒斯的总督叛变,皇帝陛下正跟拉贾普特纳人交战,根本无瑕顾忌我们。”   所有人随之一振,就连从不管事的长子也瞪大了眼睛,抱着儿子躲到大门口的娜玛像被施了魔法,直直定住。   ☆、第21章 婆媳的恐惧   巴利歇一口气,语调放低了点,表情显出罕有的愁苦:“甘蔗工坊的莫里老兄悄悄向我透露,邦王马上会下令征兵,十四岁以上的男丁都要入役。”   “什么?”甘波刚好十四岁,他吓得尖叫。   他的一字胡老爹把烂桌子踢开,直接坐到地上,说道:“甘波不用去,我有战功,回家前还是百人长。所以,我阿古尼尼莫巴利家只用出两个男丁就可以了。”   说完,看了一眼长子。   甘波松一口气的同时,又把安慰的眼神投向大哥。   夏枫不知娜玛的眼睛何时红的,长子那万年不变勾着的脖子首次伸直,望着父亲,嘴皮子颤动了好几下,却是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巴利这时招呼维卡:“把我那支火绳枪擦洗干净,又该它上场啦,它一定是沾染了伟大的神龟气息,定能护佑我一次次躲避危险。”   夏枫不由分神,想到忍者神龟,逼得她想笑。却不知道人家巴利说的是保护之神毗湿奴,其化身之一就是龟。   “您...您今天...今天就要...走吗?”维卡结巴得快不会说话,她害怕,害怕成寡妇,恐慌袭卷整个身心。巴利几年前跟着帝军出征她都没这么害怕过,这次战场就在隔壁邦啊,离尼尼莫村才两百多里地。阿拉哈巴德邦十几年前的那场战火使维卡至今心有余惊,和平归顺莫卧儿王朝后,还以为从此远离了战争.....   “蠢货,当然等邦王的征兵队伍一起。”   ......   巴利出了门,现在谁也没心情管夏枫。楼上传来娜玛的哭声,昆陀夫妻的房里静悄悄的。   维卡见夏枫也进了厨房,索性丢开,让她准备晚食,迈着蹒跚的步伐回了自己屋。   夏枫盯着灶里跳动着的火苗,思考着她今后会是怎样的生活。活下去,如此艰难;前世,为什么没有好好珍惜?   夏枫吃饱后,再为自己的陶罐悄悄更新过食物后,才摆出吃食。   “晚食准备好了。”   叫了一声,端着一盘肉走向娜玛的房间。   娜玛还在哭,夏枫知道为什么,老头子和丈夫都走了,娜玛指不定被兄弟两口子欺侮成什么样。   她看见夏枫进来,拭掉眼泪走上前:“多谢夏尔小妈,这不合规矩。”   长子瞧了一会儿,难得地露出一丝谦意,“我走后,请多多照顾娜玛和小塞吉。”   他真是看得起得自己,夏枫心累不已,答道:“应该的。”又对娜玛说:“多吃点,等以后小塞吉断了奶就好。”   “嗯。”娜玛没有再说什么规矩,很快便把一盘肉吃光。   等他们三人下去时,甘波和昆陀已经吃了一大半。   夏枫本来就准备了很多肉食和咖喱饼子,却没料到劳动过后的男人胃口比平时大了一倍。   长子已觉醒,明白以后这样坐着吃饭的机会或许就没了,上去干掉了剩下的二分之一。   帕丝塔眼见没啥剩下的,还有三个女人没吃,肯定是吃不饱了。她拍拍裙子,窜进了厨房。   很好!老虎还没离山,她就当自己是女主人了。   夏枫跟她结下的是死仇,想到以后要过的日子,恨不得把她掉起来抽鞭子。   臭娘们!   ......   第二天,地里没有什么要收回家的东西,几块菜地照样该娜玛和帕丝塔伺弄。巴利说过今天要回来,所以帕丝塔也跟着娜玛去了地里。男人们睡到日上三竿,吃了午饭就出了门,不到天黑不会回家。要出征的伊扎,更是要抓紧时间轻松一下。   村子里男人消遣的地方可多了,玩石子棋;跳朝拜舞;扳个手腕儿赢钱;还有类似于小孩子们才喜欢的丢沙包游戏,只要你有闲,什么都能玩半天。   当然,尼尼莫下村的佃户男人例外。   甘波成天跟上村的那帮少年混在一起,他是里面唯一一个快升种姓的人,自认马上就是本村的“权贵”,虚荣之心一天胜似一天,得到消息就想着去显摆。   “我巴利家马上要多一个百人长,说不定我父亲还能成为千人长。”   还没得到消息的人家瞪大双眼忙问他:“为什么,为什么。”   “你们不知道吗?我父亲说又打仗了,邦王在征兵,凡是十四岁以上的都要上战场。”甘波咧着大黄牙洋洋得意。他从来没想过父亲和大哥能不能平安回家,暗底里甚至有些窃喜,听说是由皇帝亲自下达任命书,想想都好开心。   “骗人,谁不知道外面在打仗,哪里会在我们村征兵。人家根本看不上我们邦,说我们都是懒汉。”   “就是,别是你家还没升上种姓,怕我们问故意乱说的吧。”   “真会骗人,征兵也不是邦王征呀,当我们是傻子吗?”   “就是,有我们英明的阿克巴大帝在,怎么会允许邦王征兵。”   说得甘波不知如何反驳,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些规矩。   又有人说道:“去打仗你还笑得这么开心?火炮轰来就是一块焦炭,遗体都回不了恒河,洗不净灵魂转世为奴,好可怜。”   “还有象兵,大象一脚把人踩成肉泥。”   “就算能躲着火炮,那投射枪可是长了眼睛的......”   “......”   论外面的“军事”知识,一无是处的甘波更是接不上嘴。   他虽是脸红到脖子处,但脸皮却是奇厚,眼看这事显摆不成了,摸出一百多个铜达姆,邀大家伙赌扳手腕。试图转移话题继续拉拢这帮人,用钱来巩固自己好像一直存在的尊贵地位......   “父亲呢?”   当甘波把好不容易存下来的零花钱输光了回家时,巴利却不在。   “还没回来呢,先吃饭吧。”维卡唉声叹气。   “妈吉达,你怎么还在叹气呀,父亲打仗回来我们就铁定是吠舍了。”甘波想到短时间内铁定没戏升种姓,还要面对那些“手下”的戏谑,郁闷得愈发看维卡碍眼。   维卡气道:“这次不同以往。上次你父亲是跟着皇帝的大军,如今是邦王部队,没有大象,没有火炮,他一个徒步火.枪手怎么活下来!”说着说着她就想哭,没料有人比她先哭出来。   “母亲,家里离不了伊扎,塞吉还没满周岁,能不能不让他去呀。呜呜......”   娜玛和帕丝塔顶着菜筐走到门口,正好听到维卡的话。她哭过一夜的眼睛现在都快肿得睁不开了。   ☆、第22章 父亲的嘴脸   “你......”维卡看了看二儿子,又看了看甘波,一时不知道怎么劝慰娜玛。   帕丝塔得到丈夫的眼神示意,马上放下菜筐,说道:   “伊扎大哥有儿子了,我们昆陀连一个女儿也没有呢。要是母亲让他去,那就先把我休了吧。母亲,这家我也呆不下去了。父亲走的那些年,全靠昆陀和我舅舅帮着家里,要是他不在,这家子不得被人欺侮死啊。总要留下一个顶事的男人吧,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论口才,帕丝塔要说第一,没人看称第二。   她这长篇大论一下来,娜玛根本不知如何反驳。   维卡最后说了一句:“我管不了,要你们的父亲决定。”   昨天夏枫听见火绳枪只是有些稍稍意外,今天得知还有火炮,真是把她郁闷了一把。没想到印度在十六世纪就有□□了,竟然跟明朝一样。   不过,想到维卡说邦王的部队不一样,她随即就释然了。火炮什么的,帝国的正规军有;在土邦王这里,就属于管制型武器。她稍稍分析了一下,巴利父子这次真的是凶多吉少,马上就得为自己另准备出路。   便抬眼看了看娜玛,淡淡说道:“全村男人都走了,谁来欺侮我们?咱们家有她帕丝塔,还有什么怕的。”   娜玛得到提醒想刚想开口,可是维卡却已经走了。   晚饭时,夏枫照样装摸作样抓了一点还算干净的食物喂进嘴里,然后就准备下桌了。帕丝塔早就有所注意,问道:“夏尔小玛你好像不爱吃剩菜,是嫌弃大哥跟甘波吗?”   恶毒的女人,现在就开始找碴了?   夏枫擦了擦手:“二媳妇,我嫁过来还没一个月吧。你怎么胡乱揣摩别人心思,家里的每个人你都要管吗?现在正妻姐姐还在呢。”又叹了口气:“我的丈夫和长子伊扎要去打仗了,怎么吃得下呢。唉,我忘记了,你只关心你丈夫,所以胃口不错。你吃你的,就别勉强我了。”   昆陀的眼睛寒光一现,瞪着夏枫。   维卡第一次不再反感听到夏枫用幼稚的音调说着大人话,不等帕丝塔解释,就教训道:“帕丝塔,我感谢你舅舅,但你是怎么嫁给昆陀的,你忘记了吗?婚前我就不说了,现在,你必须守好你的妇德,敬老爱幼,要把家里的每个人都当作你的亲人。你姓巴利,不是跟着你舅舅姓达尔尼。”   帕丝塔一见维卡发了火,又见昆陀已经低头上了楼,恶狠狠地抢过夏枫面前的盘子......夫妻两最恨人家说婚前的事,维卡在“外人”面前揭他们的短,这是触到了底限,只听楼上什么东西碎了,便知道昆陀在发脾气。   刷碗的时候,夏枫悄悄问娜玛:帕丝塔不是在你父亲回来后才娶的吗?怎么她和她舅舅又帮助过我们家,还成了功臣?   提到这事,娜玛露出罕有的不屑神情。可她偏偏没有说帕丝塔什么坏话,更没透露其中的私隐。   只是说道:可能昆陀弟弟有能力,长得又好看,引起了地主管家达尔尼的主意,这才把侄女嫁给他的吧。   屁话,谁会相信。   娜玛想到夏枫一再向她示好,又补了一句废话:“帕丝塔常说,昆陀弟弟很有魅力。”   就凭昆陀平时那阴恻恻的鬼样子,瞎了眼的才认为他有魅力。   既然娜玛不想说,夏枫也懒得再问。眼看帕丝塔迫不及待就想掌家了,娜玛想要留点余地,也无可厚非。   第二日,维卡眼见又到中午了,巴利还没回来,便催着儿子们去镇长看看。又把夏枫和儿媳们赶到地里去,让她们把甘蔗地平了,准备播种冬小麦。省得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看着心烦。   夏枫听到冬小麦,就想起前世一个北方学生时常讲的一句谚语: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   印度九成地区都没有雪,却也有冬季,他们一年只有,夏,雨,冬三季。在夏枫继承的记忆中,冬季明显的一个感觉是比前两季稍稍干一些,跟初秋差不多吧,反正全年炎热。   田地从没闲着,夏枫数得过来的基础农作物没有不种的,可劳动人民却饿着肚皮。四百多年后的印度,仍然是粮食出口大国,但还是有上千万人都够不上温饱。   可想而知,权贵们过得有多奢华。   从巴利家就可以看出来,满满一仓玉米,交了公粮后就只余三分之一,如果不再种点甘蔗卖钱,光凭一年四季地里产出的玉米和稻子,那也别想吃肉了。有地的尚且如此,没有地的佃户们那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夏枫一面使劲拔着甘蔗根须,一面咒面着老天爷。工具落后,十个手指头都快磨出血了。三个女人都没心思干活,干了一下午,还没完成十分之一。夏枫真的受够了。   “夏尔,夏尔。”   这声音好熟悉,夏枫往田边一看:是索拉。   还有库纳,他那万年不变的牙黄色恰达,包裹着干瘦的身体,此时正望过来。   这两人怎么来了?得了她的卖身卢比,怎么还没拾掇出人样来?夏枫慢悠悠地走过去。   索拉忙问:“你丈夫在家吗?”   “不知道。”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库纳看见她就来气,吼道:“你不是他妻子吗?”   夏枫知他在忍耐脾气,心里暗爽。低头看着脚尖,就不是吭声。   “问你话,哑巴了?”   “......”   索拉看着夏枫的头顶,甚觉脑仁疼,拉着丈夫赶紧进村。   夏枫扛着锄头默默跟在后面,当然不再回地里了,没那么傻。   这两口子运气好,巴利已经到了家,却错过了接他的三个儿子。   他见到库纳有些意外,问道:“你们也听到消息了?”   索拉慌道:“打仗的消息?”   巴利斜了她一眼,“库纳,我在问你话呢。”   索拉赶紧闭口退到丈夫身后。   巴利又说:“先进屋。”   夏枫趁着维卡和巴利都顾不上她,悄悄溜回自己的卧室。   两个男人进到隔壁房交谈。   维卡端坐在大屋,摆起了一家主母的派头。索拉没话找话一个劲地巴结,说得过于热情了,维卡才嗯个一两声。知道消息后,维卡一直惶惶不安,不知将面对怎样的未来呢,哪有闲功夫应付讨厌的人。   而夏枫这时正把耳贴在木墙上,偷听隔壁的谈话。   “巴利,我中午跟着皮皮达去镇上的时候听到一些消息,有人讲叛军都快攻破图塞了。那些叛军的投石机就如夏天的冰雹,而邦王的亲卫队就像田里的庄稼......”是库纳颤抖的声音。   巴利打断他,“罪恶的亚格拉斯,必将被帝军铲平。这些谣言你不要听信。”   “可是帝军已经到了西边的拉贾斯坦,顾得上我们东边吗。”   “终会回来的。我听卡布尔镇长说,帝军在拉贾斯坦取得节节胜利,亚格拉斯这个逆臣只是拉贾普特纳人的棋子,妄图分散帝军。等帝军拿下西边,他就是待宰的公鸡,蹦哒不了两天啦。”   库纳仍是忧心冲冲,“可我们的邦王行吗?咱们邦的男人没几个上过战场。”   巴利看不起库纳的德性,口气也变得傲慢:“库纳,六年前我们刚刚归顺圣明的阿克巴大帝时,我曾叫你一起去当雇兵,你怕死不敢。现在,我的日子你也看见了,后悔了吧?今天你还是怕死,不过,这可由不得你了。”   库纳开始还呵呵笑着,默认自己本来就是孬种。他的脾气从来只敢冲着夏尔发,在外面永远是只温顺的小绵羊。若是有人踩到了他的底限,他能做的就是把底限再次放低。   可是听到后面,他大惊:“什么?”   “你不知道这次十四岁以上的男丁必须全部参军?那你来干什么!”把巴利也搞糊涂了。本以为他是来求自己在军队中关照。   “我...我只听说在打仗,想跟你探探消息,如果你去我就跟着你。”   墙上的夏枫冷笑:还是想跟着发财?   巴利马上就明白了,扬起声音:“哦?那你听到邦王部队的情形不好,怎么还要问我?”   库纳急道:“是索拉让我来找你确定的。”   巴利不想再跟他废话,要不是他们的曾外婆是姐妹,早就不跟他来往了。不对,要不是因为曼尔,早就懒得搭理他。   “回去好好准备吧,邦东部的男丁已经入伍,我们南部邦最迟明天就要下入征令。”   库纳的侥幸落空,来不及思考太多,见巴利起身,忙扯着他的腰带求道:“巴...巴利,你一定还是做百人长,能不能把我弄进你的小队?”如果巴利不同意,可能他就要跪下。   巴利犹豫一会儿,想到三个村至少有一千多人,能不能进到他的队还真难说。架不住怂货的祈求,随口应承说试试。   库纳却当成他答应了,害怕的同时又稍稍有些心安。   墙那边两个男人出了房间,夏枫退回床板前,着实憋得难受。只用听声就知道库纳是怎样一副嘴脸,原主竟摊上这么个父亲。   两男两女在大屋交谈了没几句,索拉就尖叫起来。   夏枫赶紧奔到门边偷听,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她哭,只听得她又追问了几句,然后就朝巴利借钱......   ☆、第23章 母亲的嘴脸   夏枫赶紧奔到门边偷听,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她哭,只听得她又追问了几句,然后就朝巴利借钱   说曼尔的丈夫肯定也要参军,曼尔带着孩子日子难过。全村的男人们都走了,地里的活儿干不了,她也就领不到粮食。   夏枫正佩服索拉的大胃口,曼尔上次拿回家的可是够吃好几年呢。   她只是想想,巴利是直接问了出来,语气十分不善。   索拉故意提高了声音,扬声道:“您还不知道吗?曼尔在夹道上被人抢了,那个脚夫回来也没告诉你吗?曼尔,我可怜的孩子,现在还躺在床上无法动弹,说是伤到了骨头。”   库纳后悔忘记了妻子嘱咐,在卧室时只顾打听战事,没提曼尔。“是的,巴利。曼尔说强盗不像是贱民,蒙着脸还穿着棉布裤。怀疑是从你们尼尼莫村一路跟着她的。”   索拉又补充道:“曼尔的叫声引来坡上的好心村民,如果不是他们把曼尔背回家,她死在路上我们也不知道。我苦命的孩子,去一趟妹妹家竟遭了难。”拉上村民作证,好让巴利明白他们没有撒谎。   巴利一脸青黑,听到这里立时出了门,留下维卡又惊又喜神色莫明地陪着库纳夫妇。   “该死的强盗,苦了曼尔。”维卡这时不吝安慰道。   夏枫震惊不已,被抢了?   蒙着脸的强盗?   巴利很快把脚夫带了回来,脚夫是个哑吧,啊啊呀呀一句也表达不清楚。但巴利已经从他的表情中知道曼尔真的被抢了。   索拉这时才哭出来,抽抽泣泣说:“既然要征丁,我一个女人也不知道地价是涨是跌,也不打算让曼尔买,只求您借点钱给我们租几亩好地种烟草。”   维卡问道:“为什么种烟草?”   索拉解释:“这一打仗大家都种粮食去了,烟草肯定种得少,卖点好价钱也够我们买粮食。主要是烟草比粮食轻省,曼尔身子骨还能应付。”   维卡瘪瘪嘴,极想呵斥这对贱人滚出去,永远也别进家门,却又不敢。看见丈夫回身进屋去拿钱,作不了主的维卡那心跟刀割一般。   夏枫心说这个索拉头脑真好使,可还是那么穷。全用在算计别人身上了。   巴利拿钱回来,说道:“我这一走也不知能不能活下来,年初买了二十亩肥地,家里剩得不多,只能借给你们十个卢比。就租六亩吧,剩下的叫她买粮食,要是遇上虫灾,也不至于全搭进去。”   听口气,索拉好像不怎么满意,淡淡应了一声。又嘟哝道:“先要紧着把她的药钱付了,剩下的不知够不够。”   听得维卡恨不得豁出去了,马上拿扫帚撵人。   “夏尔。”巴利叫道。   夏枫故意等他喊第二声时才慢慢走出去,作出累得不行的样子。   “你去厨房抓两只鸡给你母亲。”   夏枫慢慢往厨房走,又听得索拉说道:“按照曼尔的描述,这一路我问过好几个人,他们说那两个强盗抢了东西就往尼尼莫村来了,我估摸着就是你们村的人。可是曼尔说她在这边从来没出过门,没人认识她。那天走得又早,出村时都没到上工时间呢。到底是谁抢的?”   库纳又补充道:“巴利,钱少就算了。可那是四十个卢比,能买十亩地,尼尼莫村除了地主老爷,谁敢打你的主意?要不你放出点狠话,说不定他们一怕就交出来了。”   索拉也连连点头,为怕巴利不相信,嚷着要出去找目击贼人进村的证人。   “啊?”维卡的惊讶不是装的,竟不知道曼尔那骚.货带走他们家四十个卢比。   随即又慌得不得了,这两口子真是混帐东西,拿了钱还扭着事情不放。想到巴利的“豪爽”,更是恨得牙痒痒。知子莫如母,她隐约猜到是谁做的,一边埋怨儿子把她也瞒着,一边放低身段劝索拉。   “维卡,我们家不比你们家。我丈夫一辈子都赚不了四十个卢比,那不是小钱啊。”索拉马上拉着她一把鼻涕一把累,又是诉苦,又是质问她为啥要帮强盗。   夏枫拿着鸡出来,索拉也不急着接,竭尽全力做戏给巴利看。   瞧见维卡五颜六色的脸,夏枫的心猛地一沉。   随即把鸡丢一旁,对巴利说道:“姐姐肯定认识贼人,因为她说蒙着脸呢,就是怕被认出来。”   维卡被索拉弄得恼羞成怒,一时气急劈头盖脸就是一个大巴掌打过来。夏枫快速一闪,她的巴掌准确无误地落在巴利的胸口上。   巴利心下本就有几分怀疑,又毫无准备的挨了打,这臭娘们的手真重。当即一脚狠踹过去.....   维卡呜咽一哼,抱着肚子蜷缩在地半天发不出声。   “老贱货,说,是不是你叫儿子们去抢的?我看你是要翻身作主了,给你几天好眼色,就忘记了我们的毗湿奴神主有四只手。当年你背着半斛米就嫁进来,没休你反而把你心养大了。”吼着又踹出一脚,把维卡踢得仰面而躺,变成肚皮朝上的大青蛙。   “说,是不是你叫儿子去抢的。”   巴利的嘴和脚都不停,边骂边踹,每踹一下维卡就抖一下,脚脚不落空,一直把维卡踢得卡在大屋的门槛边,再踢就到外边去了。   夏枫发现门口有个人影子,想走过去悄悄是谁,马上被索拉抓住:“别去管闲事!”见别人挨打,从没被丈夫打过的索拉甚是高兴。   夏枫用力拍开她的手,冷冷盯她一眼。心说曼尔离开好几天了,你们今天上门,明显是有备而来,怕我坏事?我才没那么闲心呢。   索拉让夏枫看得心里不舒服,直觉这个女儿离他们越来越远。   等夏枫移到门边,那影子却消失了。维卡的牙齿都被踢掉一颗,和着血水吐了出来。   她有些不忍,猛然想起那个影子的身形有些像昆陀。   只听维卡断断续续地交待,说是她叫伊扎干的,还有一个是请的流民,现在肯定找不到了。   “东西呢?”怀疑得到证实,巴利把维卡拧起来,抡圆了胳膊使劲煽了四个大耳刮子。   夏枫本能地咬紧了牙齿,巴利右手用力极猛,已经红得吓人。索拉二人只是皱了下眉头。   维卡的那张脸,此刻肿成猪头,她根本听不见巴利在说什么,手指胡乱挥动两下,晕了过去。另一只被虫蛀了一半的后槽牙顺着鲜血滑进脖子里,腮帮子好像都变了形。   夏枫暗骂她蠢,早点晕过去也少些打。同时又极度惊讶,这个老家伙下手好恨,这是陪他过了二十年的妻子呀。   “你们等着。”巴利把他的正妻丢到地上,迈脚往外走,怒气冲冲去找伊扎。   索拉幽幽来了一句:“怎么没打死?”   ☆、第24章 栽赃   夏枫心里一紧,对索拉又多了一层认知。中国有句古话:最毒妇人心!   伊扎三兄弟是一起回来的,昆陀走得快,先到屋。可是马上又回头告诉大哥和弟弟说父亲回家了,夏尔的父母也来了,还在商量着什么事儿。   伊扎一听,想等“客人”走了再回去,正好旁边有人下石子儿棋,便跟着玩。甘波更烦夏尔一家,随即也坐下来看围观。   昆陀却不知去哪了。   所以,本来要去大路上堵伊扎的巴利,在看到这儿子们没接着自己,到了村也不回,火气又加了一重。   直接上去一拳击向伊扎,鼻血立时飞绽开来。   “孽种,你作的好事,净给我丢人!”   根本不给伊扎留面子,揪着他的领子像拖死狗一般拽回家。   伊扎脑子嗡嗡作响,只知祸从天降,连说话都忘了。   巴利把维卡打得狠了,现在手上有些乏力,想到儿子还要上战场,便没下重手。   但是他问一句,伊扎就反驳一句,气得拿出了火绳枪。要是伊扎还不交待东西藏哪去了,就要嘣了他。   索拉和库纳见识不对,赶紧上前拉着。打死了去哪找银子?   巴利吹胡子瞪眼,额上青筋毕露,他也急呀,担心等会收工的邻居们过来围观。现在门外已经围了很多年轻人,这门关也不是,不关也不是。   狠喘一口气,吼道:“我最后问你一句,东西在哪?你说是不说?”   夏枫不会审案,但会读一些人的微表情,作为一个咏春拳近战高手,捕捉对手的下一招是必修课。她修为不够,极细微的拿不准,太激烈的神态一猜一个灵,认为伊扎很可能被冤枉了。联想到刚才门口的人影,猜测是昆陀,那人渣到现在都还没出现。   巴利停止殴打,屋子里刹时安静下来,夏枫突然注意到楼上有响动。   忙喊:“进贼了,楼上有人。”   吓得门外围观的人一轰而散,生怕被当成贼。   巴利提起火绳枪就冲上楼,动作迅猛,一点也不输他在床上的风范。   “不对,人往厨房去了。”夏枫又喊,见巴利没下来。赶紧钻进厨房,发现昆陀的半个身子消失在窗口。   当她把脑袋伸出去的时候,哪里还有人。   夏枫正犹豫着要不要点名昆陀才是凶手,昆陀已经从大门处进来了。他作势诧异,然后赶紧去帮着甘波扶维卡。   甘波刚才一直忍着,现在见到二哥就放声大哭。“妈吉达,妈吉达,你醒醒啊。”   趴在地上的伊扎毫无反抗之力,就如一坨烂泥,看见二弟进来,也像有了依赖,习惯性地寻求帮助:“昆陀,父亲说我抢了小妈姐姐的东西。”   话音刚落,巴利就从楼梯上扔下一包东西,红糖洒了一地。   “还说不是你,这些萨卡纳就是从你床底下找出来的。要不是以为进贼了,我还没想过去你房里搜。”   “怎么会?”伊扎目瞪口呆。   巴利气火攻心,奔下来一脚踢向伊扎的脸......   “你当我傻?”言下之意,偷了东西还敢藏在卧室,仗着老子不敢狠打,咬死了不交待,白花老子力气。   你还不傻?夏枫听到一声骨节错位的声音,伊扎的鼻梁根断了。   她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没有指认昆陀,在证据面前,只会让蠢巴利怀疑她的居心。夏枫深看昆陀一眼,再次握紧了拳头。这人六亲不认,心思歹毒,狡诈多端又运气极好。真是个可怕的对手。   随即,夏枫就想通了维卡为什么要这么做:长子反正是要入伍的,巴利不敢胡来。如果他们真回不来了,次子以后就是家里的一顶梁柱,不能有事。夏枫对她无语,这个女人的智商好令人着急,换得是自己,打死也不会认,根本不会在儿子间作出选择。   昆陀有岳家依靠,有母护,自己又满肚子奸计,任何人都舍得利用,如此没有道德底限的人,岂止是可怕,简直就如一条盘踞在脚边的眼镜蛇。平时不出声,出声咬你三步倒。   夏枫有点萎了,思道尽量不要跟他正面冲突。能蛰伏一天是一天。   巴利发现粮食没有,只有红糖和二十个卢比。   伊扎本想打死不认,可是维卡已经醒了,悲哀又可怜地望着他。他心骤地一酸,暗自咬了咬牙,不再吭声。   维卡气若犹丝,缓缓解释道,那一半让流民拿走了。   夏枫好不佩服印度女人顽强的生命力,换成后世随便一个普通女子,或许真的被打死了。   “证据们”非常符合维卡当时招的供词,更验证了初时夏枫在门外看见的人影就是昆陀。她想不通伊扎为什么要认,简直愚不可及。自己是个包子,就别怪狗跟着,两口子都一样。   最后巴利把卢比分一半给库纳,索拉接过十卢比还想再说。   巴利今天首次在这二人面前爆发,意思是我为了这点东西把老婆打得半死,儿子也抽得遍体鳞伤,闹得鸡飞狗跳家宅不宁,你们还想怎样?那十个卢比要留给伤者买药。   索拉这才换了一脸惶恐溜之大吉。   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个细节,夏枫没有。索拉或许也有想到,但她只管要钱,才不会帮巴利家审案。抢劫的是两个人,有一个是昆陀,另一个是谁?   流民不会有棉布裤穿。村民平常说的流民不是普通贱民,而是贱民中不要命的亡命之徒;他们肤色稍黑于四大种姓1,从不敢出现在村子里,要来也是团伙性质,用得着蒙起来吗。昆陀要真叫了流民,可能巴不得他露出脸吧。   也不会是甘波,那天他没有离家。而两个贼人又是一起进尼尼莫村,并没有去其他地方。   夏枫不得不把目标放到帕丝塔的那个管家舅舅身上。   达尔尼,也就是尼尼莫村大地主的管家,第四等种姓。能做管理的“首陀罗”不是世袭就是因为其有出色的能力,比如把神庙里的祭司们巴结得好。需要运作,就需要钱。难说这昆陀就是因为与之臭味相投而入了人家的眼。说不定他们裹在一起没少做龌龊事,在夏枫的分析中,另一个强盗的来源已经呼之欲出。   夏枫加紧了离开这个村子的计划,要跑路得好好拟个章程。钱是最重要的,另一个是身份。   必须想办法搞到钱,再搞到村牌,然后才能决定去哪里。   1(其实人家才是印度原本的主人。四大种姓是侵略者:先是白种雅利安人,再是黄种蒙古人。   三色人种“交汇”形成了次亚大陆特有的肤色。肤色越深的人,理所当然的越贱。参见美国土著印第安人,因为被奴役的失败者肯定最惨嘛。所以印度搞出来一个种姓制度,用作压制土著。)   ☆、第25章 不速之客   巴利原本准备在走之前交待一翻,让正妻和儿子们善待他的侧妻,回来后他还要“享用”。但经过索拉恬不知耻的一闹,着实败了他的兴。   他甚至有些后悔,这小贱人就屁股比别人强上一点,其他地方一无是处。五官毫不出众,眼窝不够深,鼻头不够尖,在他眼中离美人的标准差了十万八千里,就算以后长大了,也不会有多漂亮。不像他们莫卧儿王朝的人,倒有点像他在东边见过的乌斯藏人......   看到这里,巴利发现夏枫有一个优点。就是她的肤色也像乌斯藏人,比常人浅,再怎么晒也不黝黑。如果其他地方用曼尔的五官来补足,再穿漂亮点,出去人家还以为她是个贵人呢。   看毛啊!姐姐脸上又没有花。夏枫被巴利盯得很是不爽。   巴利无意识地甩了甩头:可惜。   夏枫眼疾手快,把唯一完好的那个饼子抢到手里,低头默默地吃起来。   却不知道刚刚下桌的巴利,已经以yin棍的眼光把她从头到脚品味了一翻。   巴利的消息准确无误,次日一早,庙里的祭司们就带着地主老爷,也就是村长挨家挨户发告示了。   通知他们下午就去镇上报道,凡是十四岁以上的男丁,必须全部到齐。哪家要是不听命令,直接当贱民论处。   村民里闹成一祸粥,没人敢逃啊。土地就在这里,能逃到哪去?即使不逼他们,知道战火很快会蔓延过来,他们也必须顶上。甘波那帮“手下”后悔万分,早知如此,应该早做准备,谁能想到他说的打仗是指隔壁邦。急匆匆跑到巴利家来真心“巴结”甘波,却得知他不用去。   一张张稚嫩的脸庞,露出赤果果的嫉妒。甘波那个开心呀,打脸了吧?恨不得全村都知道他的特殊待遇。   通常小猴子们得意忘形朝树下吐口水的时候,火红的猴子屁股必定是高高翘起摆在大猴子的面前。   甘波冷不丁地挨了巴利一耳光,摸着起棱子痛麻了的肥脸,才明白自己该有的表现是什么。   巴利冷冷盯着他,有些后悔把他宠过头了。第二次露出愁苦的神情,眉头很久都没松开。最后,他走到维卡的床前,说了好一会儿话,还把门关了起来。   说了什么没人知道,就连夏枫也没偷听到,只知他俩嗡声嗡气地咬了半天耳朵。   后来巴利走时,维卡拖着身子送到门外,无声地流泪。   夏枫竟然看出好几种情绪来:悲伤、感激、甚至开心。   总之,把她都搞糊涂了。   维卡终于哭舒服了,招呼甘波把药油给她。   这人也糊涂了?儿子媳妇不是都送巴利去镇了吗。夏枫知道药油在哪,举手之劳而已。   维卡没料到夏枫不但拿药给她,还主动帮她抹药,一时有些征住。心道:这小贱人平常可是傲气得不得了,既滑不溜手又浑身带刺。   她这样形容夏枫极为矛盾,如同此刻的心情。矛盾着矛盾着,发现夏枫已经帮她上完药了,放下药瓶擦了擦手去了厨房。心内,真是五味杂陈。   月亮高挂在半空时,娜玛四人才回到村里,同时与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达尔尼。   夏枫还以为从此以后,尼尼莫村除了三等种姓的村长老爷一家,和昆陀两兄弟,就再没有“成年”男人了。非常“关心”这个什么达尔尼管家要不要去,见他还出现在村里,就什么也不想说了。   这依然是一个看钱的社会。   维卡挨打后,她的耳朵就不好使,每个人跟她说话都要扯着喉咙吼。她悲愤难过之余,只想快点恢复身体下床管事,把那药油抹了又抹,晚饭也是使劲吃。因为她觉得很对不起伊扎,发誓要好好对待娜玛和长孙。   只要想到头天晚上伊扎凑在她耳边讲的话:母亲,如果这事不是您叫人做的,我绝对不会承认。请您以后不要再做傻事了,逆了父亲的意,全家都别想好过。不要再跟那些流民来往,他们是疯子,是被神明抛弃的人,你接触他们,当心惹怒神明。凡事跟二弟商量,夏尔小妈抢不了你什么,虽然年纪不大但也算多个帮手做活,您就别再找她麻烦了。   维卡就止不住的流泪,而始作俑者昆陀,吃了饭就睡了,没给她一句解释。   这天晚上,村里女人和小孩的哭声持续到大半夜。虽然男人又懒惰又暴躁自大,但有总比没有好。当兵打仗,生死不知,那悲凉的愁绪萦绕在阿拉哈巴德帮南部的每个小村子上空,久久不去。   “喔喔喔——”   鸡叫第一遍,朝霞浅浅映红天际,尼尼莫村的天空照常会被朝阳笼罩。不会因为这里少了三百多个男人,就躲懒偷闲。   而女人们,地里的庄稼也不会因为她们没了男人就停止生长,杂草跟害虫,照常会肆虐。   不久,女人们或顶着藤筐,或背着孩子,三三两两出现在田间小路。她们仿佛一夜间失去了本就不多的颜色,个个呈现出枯槁之态。   由内而外地表达着一种消极情绪:我快成寡妇了   延伸出来的意思:活不了多久了;要殉葬了。   本邦如今存在的殉葬制度,用夏枫的理解就如同前世的“封建遗毒”。昨天,帕丝塔知道结局已定,急于打击娜玛,就拿这事恐吓过她。夏枫见识了那场争吵,从娜玛嘴里得知阿克巴反对殉葬,而当地的某些神庙却寸步不让。夏枫只认识这位帝王,对他稍有点好感,下意识就想起了这个词。   太阳初升,在夏枫的站桩进入到尾声的时候,跑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昆陀,臭小子,快开门。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家的人怎么还没上工。”   这声音听着恶心,夏枫一边擦汗,一边寻思着应该更新“小仓库”了,便往厨房走。有的是人开门,轮不着她。   “达尔尼管家,这么早,有十么事吗?”维卡睁着水泡眼,张着露风的嘴大声问道。   达尔尼看见维卡一脸青肿,疤痕嶙嶙,没觉诧异。他应该早知详情,并且还提高语调对她说:“维卡,你们可真勤快。看看这日头,都快晒到神相了。”   “噗!”厨房的夏枫差点呛着。心道:说得太好了,换句她听得懂的话,就是快晒到屁股了。   无神论者,从不信仰任何神的夏枫腹诽着。最反感用神意来愚民的无耻勾当,她讨厌这里的一切,当然也讨厌统制这里的所谓神明。   “地里没活了,过两天再播小麦也来得及。”维卡费力解释道。   “哼,你是怨我管你们家闲事?”   ☆、第26章 回击   “没有没有,我是给你解释呢,怕你担心。”维卡摸着腮帮用力说道,那唾沫星子都喷到了达尔尼脸上了。   达尔尼赶紧退到门外,满脸嫌弃:“行了行了,叫昆陀出来,我有事找他。你们的小麦种子有吗?没有吧。”说到这里,又摸着胡须怪模怪样地自说自话:“就知道你们好几年没种小麦,肯定没种子。我告诉你,别种小麦了,种烟草。这仗一年两年打不完,麦种马上就要涨价,交的公粮还要加数,剩下一点不知够不够吃。”   维卡知道索拉也种烟草,有些犹豫:“不种粮食一样要交公粮,种烟草的一多,这价也上不去。不知道够不够买粮食交粮。”   达尔尼不耐烦地朝她摆手,“公粮也可以交卢比嘛。唉,我不跟你讲,你就是个蠢的,叫你们当家的来。”   维卡一愣:“达尔尼管家,您糊涂啦,我们当家的打仗去了呀。”   “昆陀啊!巴利走了,现在不是他当家吗?你能顶什么事儿,快把他叫出来。说了半天话,他怎么还没醒?”   维卡有些气恼,却不知道怎么反驳他。   当昆陀下来跟着达尔尼走了,她把昆陀也怨上了。   夏枫早就料到会是这个结局,并不怎么意外,听到帕丝塔急缓有度的特殊步子正在下楼,赶紧倒了一半玉米粉包在裙子里逃离厨房。   不久,就听见帕丝塔在厨房里摔摔打打,怎么这样少了,那样不够了,是不是有人偷吃了,骂骂咧咧不消停。   “帕丝塔,你早上进厨房干什么,还不快上工去。”维卡听不下去了。   “母亲!”   帕丝塔冲出来,指着自己的肚子说道:“我好像怀孕了。”   “肚子鼓起后你才能单吃三顿饭,你大嫂就是这样。”   “所以呀,大嫂掉了两个孩子才生下塞吉。难道母亲也希望我的肚子死两个孩子?”   维卡又被噎住,夏枫暗笑她昨晚睡觉没朝对方向,接连触眉。   ......   夏枫填饱了肚子,跟娜玛还有她背上的小塞吉,很有默契地出现在地里。   她本想把昆陀嫁祸的事情告诉娜玛,但看见她的样子,应该是经不起打击。就算她知道,也无能为力,还平添郁愤。   中午回家吃午饭时,夏枫意识到艰难的日子就要开始了。   昆陀表示,震旦商人会高价收购烟草,种植烟草是聪明人的选择。而且还要尽快播种,除了怀着孩子的帕丝塔,所有人,包括甘波都要去田间清理甘蔗根,根子还能卖上些钱,全部投到烟草上面去。   甘波想反驳,但看见二哥的眼神,又把话压了回去,一脸委屈。   震旦?震你娘.的头!作为华夏子孙的夏枫忍不住在心里狂骂。她才不会认为大明人自称震旦呢。死“阿三”不用人家取的国名,乱称呼!   帕丝塔说道:“甘波,只是下地,你的那些朋友可都上了战场。你都快娶妻了,怎么还当自己是小孩子。要是昆陀十四岁也像你这样懒,咱们能活到你父亲回来吗?”   甘波更不敢吱声了,再多不满也没地儿说去。   帕丝塔喜滋滋地吃着自己单独的那一份孕妇餐,昆陀跟甘波的桌上所剩无几。甘波刚刚吃饱就发现食物有些少,赶紧把剩下的大部份拢在一起让维卡去吃。   余下的估计夏枫打个呵欠都能喷得无影无踪,说白了,前世小孩子们没吃干净的剩碗也比这“丰盈”。   娜玛什么也没说,抱着吃奶的孩子看着维卡。   维卡想到长子伊扎的牺牲,提议她们去厨房重新弄。   帕丝塔这时不好意思地笑道:“都怪我,没有做过饭,不知道份量。大嫂,我这里还有点剩的。你过来吃,那边的小妈应该够了。”   够你妹!夏枫二话不说走向厨房。娜玛回给帕丝塔一个抱歉的表情,也跟着进来。   好家伙,厨房又像被洗劫过,什么也没有不说,连活鱼和活鸡也没了。   夏枫没有气得失去理智,让娜玛叫维卡进来。   维卡一看,也是发愣,她浑身是伤,上午又回床休息去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帕丝塔,厨房怎么没有粮食了?”   帕丝塔早就料到他们会这样问,跟丈夫对视一眼,懒懒回道:“村里没男人了,哪家哪户的粮食不藏起来,等着流民来抢吗?母亲,您怎么大惊小怪的。我为了不让您操心,又不能下地干活,就帮着把疏忽的地方做好,还等您表扬呢。”   无耻!   夏枫平了平呼吸,心说我本来要再把尾巴夹紧点龟缩做人,可明显这两口子是要走索拉和库纳的老路,只用食物吊着老子的命。原主终于被虐待死了,换了我来,要是再被虐待死,真是白吃二十几年干饭。   她突然冲到门外去,左右看了看:很好,每家屋顶上都飘着炊烟。   深吸一口气,调出丹田的几丝力量。然后,她那悦耳又嘹亮的声音就传出老远:   “正妻姐姐,我跟大儿媳干了一上午活,回家来居然没有饭吃。二媳妇在家休息,却能单独好饼好肉紧吃。这道理哪也说不通!”   昆陀使劲抠着桌沿,示意帕线塔把人拉进来。   甘波一振:没想到夏尔小小的身体吼起来声音却不小。   维卡这次没有跟夏枫唱对台戏,昆陀仍然没有对嫁祸伊扎的事情作出解释,甚至都不想和她搭话。帕丝塔不知道怀没怀上孩子,就敢这样作威作福,必须给一点教训,要不然,连她都呆不下去了。   “正妻姐姐。”夏枫继续放大声量:“既然丈夫一走,家里就没了吃的,我看我还是先回娘家去吧,至少干了活有口饭吃,不至于饿死。等丈夫打完仗,我再回来。”   “巴利家又怎么了?”   “每天都闹?”   “这不是他家的小侧妻吗,怎么连她也闹上了!”   女人孩子们,看热闹的老太太们,陆续从门口伸出脑袋,离得近的都走了过来。   有个同样是侧妻打扮的女人说道:“你这小妇人,桌上没剩的,不知道自己做啊。神明从来不会善待懒妇。”   我去!夏枫搞不懂这女人的逻辑,我要是懒人我能在田间劳作吗?   “大姐,你跟我去厨房看看。厨房里一粒米也没有,连维卡姐姐也不知道二媳妇把食物藏到哪去了。她就是想赶我走,也想赶走娜玛。我们当家的不在,都活不下去了啊。”   夏枫边说边躲,帕丝塔伸出来的爪子次次扑空,她又是弯腰又是遮脸还算知道羞耻。眨眼间,夏枫已经窜到了那位大姐的身后。   “谁说没有吃的?”昆陀一气之下把帕丝塔吃剩下的半只鸡腿摔出来。   大家正欲骂夏枫无理取闹。就听她嚷道:“这是帕丝塔......”   众人听毕夏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陈述。   “啧啧啧,刚怀上就不用下地,还单独跟男人们先吃。”   “昆陀.巴利这种男人当家,一切都乱了套。”   “是啊,被妻子压得死死的。”   “嘘!她是达尔尼管家的亲侄女。”   不知谁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吵杂声马上变得稀稀落落,渐渐没了音。   夏枫唾弃一句,再次喊道:“达尔尼管家,他今天一早就来催我们下地。我好不奇怪,为什么他没去打仗?为什么我们下不下地要他管?咱们巴利家可没种老爷家的地啊。”   昆陀的脸黑得不能再黑,死抠桌沿的右手却悄悄放开了。   什么叫“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些妇人们失去丈夫的不满立时压制住了对达尔尼的畏惧。   只要夏枫起了头,自有个性刚强些的妇人出声附和。明知道达尔尼不合规矩,竟没一个人敢说,但大家一起,胆儿就壮了。所谓法不责众。   正在这时,昆陀终于出来了,他当着大家的面训斥帕丝塔,表示刚从外面回来,什么也不知道。   帕丝塔再次独自背下大黑锅,气闷地去她房里搬出了粮食。上次的黑锅只在自己家,这次却是在整个上村。她的名声眼看要烂了,不知道以后怎么做人。   而外面的女人们当然把错全部归在达尔尼的侄女身上,越扯越远,迟迟收不了口。   夏枫趁势提醒大家:请别再说了,这话是她最先问出来的,管家绕不了她。一个外来侧妻,要是无声无息就死了,请记得一定帮她通知巴利和卡瓦村的人。   顿时,更是招来群情激愤。这些人都是有恒产的上村居民,在律法上和达尔尼一个档次。说怕他,也是怕地主,真要惹怒了,也是不怕的。他们可不是贱民奴隶们,死前总会有个说理的地方,凡事就怕认真。   娜玛对夏枫又是欣赏又是佩服,暗恨自己一点用也没有。   夏枫几乎不与村民交流,今天这一场戏,使她歪打正着留下了好印象。关键是代她们说出了埋在心底不敢说的话,等于露了个脸熟。全村八成都是女人,从此以后,维卡想跟她翻脸,也得掂量掂量。   维卡根本没想到那里,她隐隐感到不安。事到如今,才发现不了解昆陀,直觉告诉她,次子是个心冷的。又失望又难过,甚至有些害怕。   ......   ☆、第27章 娜玛之妹   帕丝塔得到昆陀的授意,并没再从吃饭的小事情上昭示自己握有“生杀大权”。   尼陀的原话:不急在一时。   他有自己的考虑,巴利一走,他就懒得对付夏枫,只管压榨她的劳力就行了。至于母亲维卡,既没有脑子,又没有胆子,机灵劲儿赶帕丝塔差太远。冷一冷她,逼她来讨好自己,比如把钱主动交出来,老老实实下地,他作决定时听着就行了。   这些都不急,可提高自己地位的计划却很急,必须趁父亲离开的时间里快速解决。   种姓迟迟没有升上去只有他知道缘由,就是因为上面嫌巴利家儿子太多。提一家等于三家,这不利于小权贵们的利益。巴利的功劳又摆在那里,邦王发过话,他们不办不行。所以一直在权横,定不下调子。担心开了口子,后面更多人有样学样,到时就收不住。   如果在父亲生死不知的时候,让他昆陀先升上去,因他又还没儿子,那就容易得多了。   打点需要钱,需要在人家面前露脸。本村的老爷不用担心了,担心的是上面的卡布尔镇长,只要摆平了卡布尔,让他主动把提升的文书呈到邦王那,邦王没有不批的。老虎可不是狸猫,不用担心老鼠们跟它抢食。   当下,昆陀头疼的就是这只“狸猫”——卡布尔镇长。   他很是焦躁上火,害怕时间拖得太久,邦王就把他父亲的名字遗忘了。   夏枫不知道昆陀满心想着赚卢比巴结镇长,欲把自己两口子单独弄出去,紧接着,家中其他人就会被他踩在脚下了。   她只关心巴利走后卢比是谁保管的。   这非常重要,甚至比村牌还要紧。村牌在谁的手里也料不到她会去偷,而钱却不一样。   所以,夏枫除了抓紧时间打太极拳的基础,便是夜夜在房子里“游走”。   真是让人郁闷,打探了半个月,毫无所获。不对,还是有所收获的,至少知道村牌在维卡手上。   她也开始焦躁,而昆陀此时比半月前更焦躁万分。   这只眼镜蛇现在十分后悔前段时间对母亲的冷淡,他低估了嫁祸之事的影响,根本没想过伊扎也是维卡的亲生的儿子。维卡不但没凑上去讨好他,反而对他也冷淡起来了。   如今维卡把钱拽在手里防他跟防贼似的。无论他找什么理由,维卡都是拿“不了解”,“别乱花”来搪塞。   于是,今天他早早回家,找了个时间想去哄一哄维卡。   别说,甘波那天挨了一耳光还是有点作用,把他父亲气清醒了。巴利思考来思考去,还是觉得更了解相处二十年的妻子。于是他临走前把钱交给维卡藏好,还安慰了几句。别的不好说,维卡掌财,至少能保证有起码的公平性,长媳和小儿甘波都能好过。   所以维卡送他时的表情才那么复杂。   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不怎么信任昆陀,可能也有讨厌达尔尼的缘故。   这天傍晚,维卡知道昆陀终于舍得对自己开口了,却一点也不想听他说什么。   昆陀正在想怎么措词,突然有客人上门来。   维卡迎出去,发现是娜玛的娘家妹子——娜伊。   “娜伊,你不是快嫁人了吗?怎么还上姐姐家来?”维卡问出疑惑。她最近一直很恍惚,说完才想起男人们都被军队征走了。   “婶婶,还有一个月。”娜伊用柔柔的声音解释道。   “什么?你大点声。”   娜伊看见维卡脸上还没消逝的疤痕,诧异了一秒,马上用她能做到的声音又重复一遍。   维卡隐约听明白了,一脸的同情:男人打仗走了,这老实巴交的一家仍然要履行婚约。要是男人回不来,还要殉葬。   维卡是越想越心酸。   娜伊很腼腆,神态跟娜玛一样,有些唯唯喏喏,甚至比娜玛还要温柔,也更纤瘦。走起路来没声音,她向维卡施礼,轻轻迈进屋,又朝昆陀见礼。   昆陀的眼睛早就一亮:两年没见,光看身形都快认不出她来了。   腰枝盈盈,体态阿娜,前面鼓鼓的就像他的两个大拳头,浅色裙子裹着她的小屁股滑溜溜的。   被人打岔的不满立时消去,预备跟维卡要说的话也抛到了九宵云外:“娜伊快来坐,我去叫你姐姐。”   “谢谢昆陀哥哥。”   娜伊坐下后,不知怎么跟维卡开口,昆陀出去了好一会儿,她才犹豫着说出此行目的。   维卡每次都要娜伊重复好几遍,最后娜伊都快说不下去了,忍着眼泪凑进她的耳朵,她才听清。   维卡长叹一声,“你母亲病得严重怎么不送到镇上去,眼下虽然我们的钱也很紧,但救命的钱还是有的,你等等。”   娜伊一激动,就跪下来想对维卡行吻脚礼,她没有更好的感谢方式,只能这样。吓得维卡赶紧闪开,嘴里不停说道:“傻孩子,我不值得你这样,不值得你这样。”   泪水湿了脸,受了太多冷遇的娜伊再也忍不住,大声哭起来:“维卡婶婶,我们全家都感谢您,姐姐有您这样的婆母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夏枫跟娜玛走在前面,后面跟着昆陀两口子。刚到门口的夏枫听到小姑娘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妹妹,家里出什么事了?”娜玛赶紧放下工具,捉住妹妹的手。   “娜玛回来了,就赶紧劝劝你妹妹。”维卡再次叹口气,起身往卧室走去。   夏枫也去扶娜伊,没人发现昆陀又消失了。   娜伊告诉姐姐,母亲快不行了,父亲走后就药不离口。跟她家二弟定好亲的人家一听准女婿会去打仗,直接把婚退了,说要做老姑娘不嫁人。小弟弟和甘波同年同月生,两兄弟都入了伍,现在家里就只剩母女俩相依为命。一个月后她又要出嫁,母亲一直病着,就是让其等死。   娜伊私自把自己的嫁妆也换了药,被好事的长舌妇传到她婆家耳里。婆母带着两个儿媳冲到家里指着她母女的鼻子骂,扬言要是再花嫁妆,就要去神庙里祈祷神明让她们家三个男人都死在战场上。   夏枫听到这里真是哭笑不得,天下竟有这样好笑的事情。祈祷有用,还打什么仗?她抬头看着姐妹俩:尼玛!这是包子世家吗?   娜玛只知哭,两姐妹哭成一团。维卡拿着钱出来,愣是把她们分不开。   “别哭了,赶紧拿了钱回去治病吧。”夏枫忍不住提醒。   闲坐一边的帕丝塔只顾盯着维卡手中的钱:好大一包。   “来,拿着。”维卡把布包递给娜伊:“这是五百个铜达姆,够去镇上进医馆了,若有余下的就置办点嫁妆。”   两姐妹都感动得匍匐在地......   ☆、第28章 灭绝人性的次子(一)   夏枫发现维卡也不是那么可恨。其实在维卡被打得半死后,她就这个女人就有些同情了。   维卡也摸了把眼泪,环视一圈,“昆陀呢?快把娜伊送到安全的路上。天快黑了,一个小姑娘拿着钱不安全。”   帕丝塔这才想起昆陀一早就不见了,也在找。   几个女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昆陀才回来。听得维卡的吩咐,二话没说,就带着娜伊走了。   娜玛一直望着两人的身影看不见才进屋,维卡和夏枫又安慰了她好一阵。   这人都是相互的,夏枫好长日子没有再敌视维卡,还帮她擦过药油,维卡也不再觉得夏枫那么碍眼。因为娜伊的事情,维卡不知想到什么,开始对夏枫重新审视。   想到她家也是穷得叮当响,可是索拉两口子却是可恶之及。自己生的女儿,长得再不好,也不应该嫌弃虐待啊。见到钱就迫不及待卖掉,也不管女儿是不是比别人矮了一头,小身板受不受得了。   在夏枫嫁过来后,两颊才见着点肉,在这么劳累的日子下,脸色还能变得红润起来,可想她之前过的是什么日子。维卡在记恨索拉的同时,不知不觉也对夏枫含了点同情之心。而且,夏枫平时做事很有眼利劲儿,小小年纪脑瓜子又灵,比帕丝塔好多了。维卡越是讨厌帕丝塔,越是看夏枫顺眼。   后来一段时间,维卡有什么事情,还愿意跟夏枫说说。真像把她当成了“好姐妹”,而不是抢男人的小妖精。面对当家作主耀武扬威的帕丝塔,维卡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帮手,再加上娜玛,三个女人对帕丝塔同仇敌忾。   虽然夏枫仍是没有找到放钱的地方,日子一样苦闷而烦躁,却不再觉得那么难挨了。一个多月前刚来时,谁会想到有这样的结果。   当然,这是后话。   现在我们回到娜伊跟着昆陀出门那一刻。   娜伊满含对巴利家每个人的感激,抱紧铜达姆快速赶路,只想早点回家看母亲。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估计到家时肯定看不见路了,昆陀却时常让她停下来歇歇。娜伊再着急也不敢说,只得极力忍耐着。   终于还有三里路就进村了,娜伊朝昆陀再次行礼:“今天麻烦昆陀哥哥了,你快回去吧。本该邀请哥哥去家里坐坐的,可是家里没有男人,怕污了昆陀哥哥的清誉。”她也听说巴利家的地位以后会与他们不同。   昆陀一听,赶紧看向前方,再走下去,就能望见村里星星点点的灯火了。作了一路的思想斗争,现在,到了最后决定的时候。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旁边那块高粱地,鹰眼一眯,缓缓向娜伊贴过去。   娜伊先一愣,马上害怕地往后退,忙道:“昆......”   可是后面的话说不出来,已经被昆陀捂住了嘴吧。   只听昆陀在耳边说道:“别嫁了,说不定会成寡妇。他家里的女人蛮横无理,不知怎么折磨你。”   娜伊扭动着身子想说不能不嫁,弟弟们跟父亲会被神明惩罚的,可是却没法开口。随即被昆陀拖着往田里走,很快便淹没在庄稼里。   “我的小娜伊,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温柔的女人,纯洁得如同瓦梅朵河坛里的圣水,软软的就像天国里游动的圣云。你别哭啊,你快笑,你一笑,我就仿佛看到恒河女神甘迦在为我起舞......你...一定...是神主送给我的礼物,一定是的。昆陀哥哥怎么舍得你去做人家的寡妇,让我...让我先疼疼你吧!”   “呜......不.....”娜伊眼见要被昆陀非礼,却没力气反抗。只知道一面徒劳地捂住胸口,一面呜嘤。   ......   昆陀“呼哧呼哧”在卖力运动着,脑子极度兴奋,仿佛下面的女人就是他的领地,是他掌握的村子。而他已经成了“一呼百应”的地主老爷。   在极乐之时,他甚至看到了无数个比娜伊还柔软温顺的女人,脱光了围在他身边朝他欢呼......   完事后,他才发现娜伊已经晕了过去。   冷风一吹,昆陀战栗不已,脑子瞬间清醒。慌忙起身,赶紧把娜伊的身子掩住,伸手一探鼻息:还好,有呼吸。   他慌乱扎紧腰带,离开时脚下碰到一个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五百个铜达姆。他想了想,分出两百个来,自言自语:“够进医馆了,别准备什么嫁妆。”   昆陀的身影快速消失在夜色中,没有再回头。   娜伊依然晕厥在那块高粱地里,不时有动物的鸣叫。四周漆黑,今天晚上的月亮,仿佛预感到这桩脏事儿,羞耻地躲了起来,一直未曾冒头。旁边水沟里的那几只青蛙,“目睹”了整个过程。   昆陀加快步子往家走,毫不担心娜伊去告发。就算她不怕死,难道舍得丢下她母亲?   私心里,当然更希望娜伊再悄悄来找他。又直觉娜伊不会,但如今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掂着手中的两百个铜达姆,他已经在计划如何才能用在刀刃上。这点钱什么也不算,重点是傍晚从维卡埋在地下的陶罐中偷来的卢比和铜达姆。   回到家,女人们都睡了,就只有甘波听见动静知道是他,在床上咿呀咿呀叫着这痛那疼。   昆陀冷哼一声,歪了歪嘴,“小废物,永远是条游不进大河的贱鱼。”   十几天后,就在夏枫站桩渐有成效,进步也变快的时候,昆陀偷钱的事情终于露出端倪了。   这天全村人都没上工,去神庙完成一月一次的朝拜。   朝拜时,维卡看见娜玛去年的衣服已经短了,夏枫还没厚衣,总是那一身结婚穿的喜服,晚上洗了白天穿。跟别人家站在一起,显得极为寒酸。   ......   “夏尔娜玛!”   刚到家不久的维卡在屋中尖叫。   夏枫一个激灵,赶紧和跌跌撞撞跑下楼的娜玛一起来到维卡房里,发现她整个人都疯了。   “钱没有了!钱没有了!丈夫让我保管的卢比和铜达姆都没有了。”   夏枫听见自己心脏有什么东西“咯噔”一声,碎了。赶紧又按住捶足顿胸的维卡:“是不是进贼了?”   “贼?”娜玛下意识望向门外。   维卡大叫:“不会不会,这房里没有窗户,出门我都琐着。不会进贼,不会。”   “你冷静一点。”夏枫大喝一声:“那会是谁?”眼睛瞟向楼上,询问是不是昆陀两口子?   维卡脸色惨白,眼睛猛一眨,奋力挣脱她俩的手狂奔了出去......   昆陀和帕丝塔在维卡震耳欲聋的骂声中终于慢悠悠地下楼来,作出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无耻狡辩。脸上就差写上:就是我们偷的,又能怎样?   “还好,你们还知道装半个样子。既然要装,怎么要母亲催才出来?”夏枫冷声问道。   “什么时候轮到侧妻过问钱的去处了?”帕丝塔半遮半掩的捂着自己的酥胸。   “瞧瞧你那骚样子,果然传言不假。”夏枫阴阴说道。   帕丝塔脸色一变,不等她反驳,夏枫又厉声问道:“钱是不是你们偷的?”   恼怒非常的两口子异口同声:“不是!”   “那好,维卡姐姐,我们马上去报官。”   维卡咬了咬牙,掉头就走。   夏枫又道:“先跟村长报告,再到镇上民保处去,那是不小的一笔钱,分出一半给他们作费资,我就不信了,还能查不出来!”   当夏枫条理分明的恐吓出来之后,维卡还没走出门,帕丝塔就尖叫道:“钱没丢!”   这就是承认了!   就连娜玛都愤怒了,骂道:“昆陀,有本事自己赚去,偷家里的钱算什么本事?”她知道维卡开罐子是想帮她和夏枫做“冬衣”,冬衣做不了事小,以后怎么办?难不成打几年仗就要看几年昆陀的脸色?   甘波近段时间被帕丝塔收拾得服服贴贴,早就把之前疼她的母亲抛在脑后。初始只是惧于昆陀的淫威,后来演变成了巴结讨好,只要让他少做事,让他毒死母亲估计都行。   此时,他心里虽然也恨昆陀,却一句也不敢指责。完全忘记,现在人家已经侵害了他的权益。   “少废话,你算什么东西,你的嫁妆还不如母亲,没饿死就不错了,哪里轮得着你来说话!我现在是家主,我说了算,钱本来就该我来保管。”   娜玛的眼睛充血,活像个气急眼的兔子,吼叫道:“你不是长子,家产怎么轮得着你来拿!我的嫁妆多少,也轮不着你来嫌弃!”   昆陀眼睛横向娜玛,一时找不到话来反驳,气得一脚踹断脚下的楼板,“你丈夫回得来吗!”   “你!”娜玛食指着他,差点急晕过去。   维卡捂着胸口,都快不能呼吸了。当年自己可是带了不少嫁妆进门,只是后来娘家又借顾讨了一些回去,哪里真的仅剩半斛谷子!让千疼万护的儿子作践,她心如刀割。没料到次子的心这么狠,竟然希望长子战死!   她狠狠喘了几口气,终于能说出话来,骂道:“混帐东西,这钱是你父亲的,他交给我,就由我来分配。你若真没本事自己赚,一心念着这钱,就应该好好对你大嫂,以后分家时,他们也能分出一些给你。混帐啊!孽种啊!你这个......”   ☆、第29章 灭绝人性的次子(二)   “够了!母亲,我尊敬你,不表示你可以随意辱骂我。再重申一次,我昆陀现在是巴利家的家主。”昆陀跟肚子迟迟没有鼓起来的帕丝塔正准备做“好事”,被搅了兴致,懒得和这帮女人废话,只想早早打发。   眼神冷冷地俯视着楼下三人:如果不是因为要种烟草,早就减你们的食粮了,有饭吃还得寸进尺,看我怎么收拾你们。最近事情极为顺利,心情甚好,三个娘们都摆不平,以后怎么对付其他村民。   夏枫就是不明白,这男人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吗?大哥替你挡了灾,你母亲替你挨了打,现在什么事都听你的,你还要把你她最后的生存筹码收走。到底想要怎样才能满足啊?   维卡真是自作自受,瞧她教育出来的三个儿子,一个两个的不是孬种就是冷血动物。   “没什么说的了吧?不要再大呼小叫!从明天起,你们三个食粮减半。”   最后,倒成了这个人渣来作“结案陈词”和发布命令了?   “我...昆陀,你有心吗?”维卡颤颤巍巍一步步走上楼梯,捂着自己的胸口:“你摸摸这里,是人的心吗?”   昆陀站着没动,仍然用他冷酷的鹰眼盯着维卡。   “你想退婚,退就是,为什么还要用手段睡了贾米尔坏了她的名声。米贾尔死后,你和帕丝塔是怎么向我保证的?就算那时你年轻不懂事,可是现在,你又嫁祸伊扎抢了曼尔的卢比让他顶罪,还要如此对待你的大嫂,你真的有心吗?”   楼上两人见维卡一步步逼近,慢慢地往后退。   娜玛听到这里立时就疯了,她冲进厨房,出来时手上拿着一把切刀,就是当初甘波欲杀夏枫的那把。大吼一声,冲上楼梯要跟昆陀拼命。   这转变太大了,夏枫控制不住场面,第一个疯子好像冷静了,又多了一个不知死活的疯子。   维卡又不会对昆陀下死手,甘波至始至终当着看客,娜玛肯定要吃亏,怎么办?   夏枫心一横,顾不上那么多了。娘.的,白瞎老子天天找钱,结果早被人截了糊,这蠢日子真不想过了。   “救命啊!救命啊!”   夏枫是第三个疯婆子,还是个小疯婆。她挨家挨户敲门,口中高嚷救命,一直敲到地主老爷家。   地主管家达尔尼听见外面全是女人的吵声,还以为流民进村了,赶紧吩咐奴隶们点燃火把。   就连正准备休息的老爷也出来了,最后一问,得知是巴家出了事情,急冲冲往那边赶。   昆陀刚把发狂的娜玛制住,那把切刀眼看就要刺进她的胸口,外面长龙似的火把突然冲进屋来。   昆陀手一抖,刀就掉到了地上,两口子终于开始紧张了。   维卡和甘波都见到了昆陀手上的动作,一个怒得肝胆俱碎,一个吓得毛骨悚然。   而当事者娜玛却没发现,她全身的气血都灌进了脑子里,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冲在前面的是达尔尼,冲口就问:“你们家被抢了?”   “没,没有流民啊,舅舅,怎么回事?”帕丝塔答道。随即又指着夏枫:“是她,这个贱人谎报生事,快把她抓起来。”   “尊敬的老爷,我叫夏尔.巴利,是这家的侧妻,叫救命并不是因为流民来了,而是昆陀要杀娜玛。”夏枫趴在地上故意颤着身体,却把每个字都表达清楚了。   她冲出门的时候就打算这样说,但刚才亲眼确定,吓得心跳慢了半拍。要是晚来一步......娜玛就死得太冤了。   老爷也蓄着一字胡,他一听不是流民,眉头骤然松开,没好气地吼道:“到底怎么回事?”   扑在他脚下的维卡,已经在哭诉她的凄惨遭遇了。   说来说去还是昆陀不问自取,还嘲笑生养他的母亲嫁妆太少。   十步外围观的大姑娘小媳妇不约而同地开始抹泪:真惨啊,还是男人都走了好,至少不用看儿子脸色。   夏枫不怪维卡没指控昆陀杀娜玛的事情,刀是娜玛拿的,而且又没有证据。但是,怎么没有一个人拿孝道说事!   夏枫完全忘记了,人家这边要孝的是父亲,贵族才会尊重母亲呢。   娜玛刚才是一时激愤,现在被火把一照,立时清醒,被自己的举动吓得直哆嗦。   夏枫急了,我都把舞台给你们搭好了,你们就这么回报我!   她脑子急速运转,计算各种得失,不能浪费舞台。钱到了昆陀手里,想偷出来,简直比穿越回去还难。如果她知道钱已经花得没剩几个了,根本不会浪费时间考虑这层,她只是想到一直要在昆陀两口子的手下讨饭,就不寒而栗。   没等她思考完,地主老爷又骂道:“这是你们家的事,用不着跟我说。昆陀是家主,他管钱有什么错?”   维卡如同掉进冰窟窿,浑身发寒。生出一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悲愤。“老爷,我们当家的交待我管钱啊,没说给昆陀!”   可老爷就像没听见,拍拍袖子准备闪人了,屋里两个小侧妻都还等着他呢。   夏枫暗恨自己蠢,怎么能对地主抱有幻想,他跟达尔尼本就是一丘之貉。   “尊敬的老爷,维卡姐姐和娜玛并不反对昆陀管钱。”   屋里所有人都愣住了,就连一直阴阴盯着娜玛的昆陀,也转过头来,对夏枫投来诧异的目光,地主老爷迈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   “那你哭什么?还说昆陀要杀人!你这妇人犯了妄舌大罪,马上给我去神寺自求处置!”达尔尼理直气壮地喝道。   “尊贵的管家。”夏枫匍匐着身子已经移到了达尔的脚边趴下。   达尔尼很受用,却没注意到真正尊贵的老爷皱起了眉头。偏偏夏枫又故意停了两秒,老爷一思索,发现一个“贵”一个“敬”,好像达尔尼还比自己高上一点。立时脸上就不乐意了,一字胡都歪到了一边。   感谢今天大型的朝拜仪式,不然夏枫还不知道这些高级语言怎么说。   夏枫余光瞟了眼维卡,刻意压低了声音:“她们是害怕昆陀,因为明天后,我们只能吃半饱,却要干很多活。刚才维卡姐姐还骂他没有心,他强睡了前未婚妻,把人逼死后仍不悔改;上个月又抢了我姐姐一百个卢比,还嫁祸给大哥伊扎。她们害怕心里住着魔鬼的昆陀......才...跟他争执。”   “胡说!”   人渣夫妻大声否认,昆陀转眼就冲了过来,意图抓夏枫。   这贱人终于也尝到了被人诬蔑的滋味。   地主老爷眼睛一瞪,一个冷哼,喝止住他。   偏偏这时达尔尼也不帮忙,一脸复杂地看着昆陀。思忖着早知应该向儿子好好问问,到底是四十卢比还是一百个卢比。现在人打仗去了,怎么问。   “恶毒的小贱人!”昆陀目呲欲裂,眼珠都快秃噜出来,又气又怕。   他的眼神犹如秃鹫,立即又射向甘波。   不争气的甘波止不住一颤,慌忙表态:“胡说,胡说,明明只有四十个卢比。不...二十个,是二十个。真的只有......”   达尔尼的怀疑更甚,阴阳怪气地打断他:“等会儿你该不会说只有十个吧?”   甘波本想点头,思道不对。终于感觉到帕丝塔和昆陀喷火的气势,吓得噤了声。   维卡没听清夏枫说的是什么,只看见没心肝的儿子此时还敢打人,更是捂胸摇头,悔自己生了只恶畜。   娜玛见地主好像要改变立场,再傻也不会出面澄清,考虑等下怎么才能再踩上一脚。   地主老爷不关心昆陀睡了哪个媳妇,死了哪家小姑娘。他是想起前段时间,达尔尼的大儿子突然发了财,送给孙子一只鸟儿,哄得小孙开心了好一阵。   一百个卢比,无异于一份横财呀,够买五十亩肥田,都赶上他家的五分之一了。想不到巴利家底这么厚,对相好的女人出手如此大方,不知道家里还藏着多少钱财?昆陀那臭东西竟然用那么点东西就把我打发了,大头孝敬给了达尔尼吧?   他眼睛斜向正在眯眼算计的达尔尼,冷声道:“一家之主,必须保持公平仁慈的心,昆陀你不配做巴利的儿子,也不配做家主。”   尽管敌人急得暴跳如雷,但这不是夏枫要的结果。这帮人现在起了龃龉,只是暂时的,连接他们的可不是感情和信任之类,而是利益。   反正,从这老地主开口第一句,夏枫就不当他是个好人了。   夏枫赶紧大声喊道:“老爷,我求你作主。”   地主老爷胡子一抖,“这不是在给你作主吗?”他打起了好主意,什么时候达尔尼把卢比吐出来,什么时候他再出来给昆陀出头,更希望这三个女人使劲闹腾。   “老爷!”夏枫大声叫道。把维卡惊了一跳,赶紧望过来。   “甘波不管用,维卡姐姐的耳朵坏了,手也不听使唤。除了昆陀,没人能当家啊,我们都怕他。老爷您在他不敢乱来,您若一走......他嫌弃我们三个女人,按照下村的佃户一样供给食粮,都是他的亲人,竟要把我们当佃户用。老爷,这样的人您一定要好好管管呀。”   听到这里,维卡发急,不懂夏枫要做什么。甘波不行,我行啊!   老爷心说这小侧妻说得好,看着昆陀,脑子在慢慢思索。   昆陀快气晕过去,使劲捶了一下胸口,讽刺道:“母亲不做事我也不会怪他,就是你,干了不活,还吃得多......”   夏枫忙接住他的话:“你说得对,所以我愿意离开巴利家,为当家的节省粮食。”   外面的大妈们呲笑,巴利一走,饭都吃不饱了,他可真会当家。   ☆、第30章 事在人为   昆陀当然不会答应,他还要收拾夏枫,哪里会放她走,忙道:“我没权处置你的去留,要是父亲一走,我就赶小妈回家,走到哪都没地方说理去。”说得自己堂堂正正,狠狠装了一回逼。   “所以有权饿死我们?”娜玛尖声质问。能走她也想走,回家正好可以照顾母亲:“所以你有权把嫂子当佃户用?”   昆陀的火气再也忍不住,不管伊扎那个废物能不能平安回来,他都要弄死娜玛。连这个软弱女人都敢对他动刀,他还有什么脸面!于是,发泄般一脚踹过去。   只听“啊——”一声长呼,娜玛抱住肚子,鲜红的热血浸湿裙子,顺着竹棍似的双腿往下淌。   达尔尼一惊:出人命了!   站在十步外看热闹的女人此刻管不住自己的脚了,纷纷凑进来。   一个年长的大妈喊道:“这是小产了呀。”   昆陀知道自己一个“不慎”杀了大哥的孩子,赶紧缩到一边去,思考该怎么脱身。   这时,在屋里哭了半天的小塞吉爬出房门,从楼梯上倒爬着要下楼。   夏枫使劲拽了一把发呆的维卡,示意她快去抱孙子,然后帮好心大妈们救治娜玛。掐了自己一把,也开始哭嚎。   “神主啊!看看这个孩子吧,他都快成形了,死在自己亲叔叔的脚下,请您一定要重重惩罚,惩罚这帮恶毒的人!”大妈的声音异常雄浑,说完跪下来朝着德里圣庙的方向不停拜伏。   “好可怜啊!”陆续窜进来几个女人,看见娜玛的惨妆,都抹着同情泪。   ......   在全村人的“关注”之下,娜玛终于平安了。   最后,昆陀被夏枫步步紧逼,又有小心眼的地主老爷使绊子,他的手心都让自己的指甲戳出了血。无法,只得拿出二百个铜达姆,同意她和娜玛去外面“赚钱”,只有一个条件,不能回娘家去丢巴利家的脸面。   维卡四肢无力,浑身都湿透了,不知是气的还是急的,亦或是吓的。本以为无助的自己跨到悬崖边了,却被夏枫给拉了回来。直怪自己傻,觉得聪明的夏枫比谁都值得信任,见她和娜玛都要走,也下定决心要离开尼尼莫村。   等夏枫接过钱,她才站出来说道:“家里就你们两口子守吧,我带着甘波一起跟她们去镇上,你不是想钱吗?我也出去赚钱。但是,四个人这点铜达姆肯定不够。”   帕丝塔心里暗喜,赶紧扯了扯昆陀的古尔达外衣。   围观的大妈大婶看不下去了,镇上是那么好活的吗?有地的人家谁会去镇上。只有跟贱民一样进工坊,赚的钱够不够付房钱都不知道。   还想赚钱?赚个鬼钱。   大婶们都知道,甘波当然也不傻,立即表态:“我是儿子,不能离开家。”   维卡很是震动,她看着甘波嫌弃的眼睛,痛苦地闭上眼睛,身体摇摇欲坠。   甘波不但不敢与她对视,还巴不得她们早点走,别让他夹在中间难做人。   维卡深吸一口气,说道:“十个卢比,拿钱。”   “母亲,一共有多少你不知道吗?我怎么可能给你十个,你们去镇上花得了?”   维卡是深吸气,昆陀要倒吸气了。总共就五十二个卢比,三千多铜达姆。如今花得只剩下铜达姆,就算他想拿卢比也拿不出来。   为免维卡还揪着卢比,昆陀说道:“因为母亲要走,我再给两百铜达姆。”   “唉!”   众人纷纷叹气。   帕丝塔躲在昆陀身后不断提醒:千万不要为了名誉就阻止。   达尔尼依然是微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昆陀。   而地主老爷与他一模一样的神态,却在打量着他。   经过争取,可怜的母亲最后只是多要了一百铜达姆。   昆陀两口子随即被地主以管家不当,心思歹毒为由,送进神寺跪坐思悔。   次日上午,当昆陀费尽心思哄好达尔尼,让他送钱放自己出来时,三个经过简单收拾的女人,已经走在去往哈兹尔镇的大路上了。   夏枫怀揣着那枚村牌只觉神清气爽,连空气都变得美妙。   维卡捏紧了拳头,回望了尼尼莫村好久: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回来......   “开心一点,就算没了男人,我们也要为自己活。”夏枫笑着说道,为这两个悲伤的女人打气。   娜玛却想得远一点:“不知道镇上能找到工坊要我们吗?”她本想回娘家,又怕昆陀真的找上门来。加上因为夏枫不回卡瓦村,如果她不去镇上,带着夏枫的就只有维卡了。娜玛比维卡理智一点,清楚夏枫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怎么会有工坊要。想来想去,为了大家都能活下去,还是选择跟她们一起。自己有把子力气,多出卖点力气就行。再说,倘若不是夏枫,也许都走不了,她跟昆陀可是结下死仇了。   “是啊。”维卡叹道:“他们宁愿要贱民。”   “事在人为嘛!”夏枫完全不担心。又笑说:“总有办法活下去的。”她根本不知道娜玛为了报恩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准备。   “是什么意思?”流产后的娜玛脸色青灰,眼神也有些朦胧。   “怎么?”   “事在人为什么意思?”   夏枫一愣,她初始不懂他们的语言体系。依然是昨天,在神庙里见过长篇的文字以后,才回忆起这像一种波斯文,其中又结合了一点阿拉伯文。这种奇怪的语种,当地人称之为法尔西语。猜她是怎么知道的吗?因为这种文字像阿拉伯字母,阿拉伯数字就是印度人创造的,夏枫再没见识也清楚这个。瞧着拐拐扭扭又飘逸颀长的字体,瞬时就记起来了。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欧语系。   他们的语序跟汉语有区别,夏枫一时灵光就说了句成语出来,难怪娜玛不懂。   她突然来了兴致,很想把“事在人为耳,彼朽骨者何知。”也给翻译过来。又感到好笑,便摇了摇头。   “夏尔小妈,你在笑什么?”   这一句“小妈”,马上把夏枫拉回现实。皱眉道:“娜玛,不管巴利回来怎么做,我赚钱还了他就要离开,不想做他的侧妻。再说,我们没有同房,也没有正式入你们的宗寺,出嫁时更没有祭司出来为我主持过婚礼。所以,我和他的婚姻本就不完整,等我有了能力,一定有会有办法离开的。”接着又道:“他是属于维卡的,我不想分享她的丈夫。”   夏枫的声音不小,维卡听见有些生气,后来听完,她张了几次口,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她搞不懂自己了,为什么就那么相信跟着这小姑娘就能活下去。一定是自己太伤心,失去了判断力。   “那我叫你什么?只唤名字夏尔?”娜玛见维卡不吱声,便放心问道。   “叫我夏枫吧。”她想也没想就说了出来。   “夏枫,好怪的名字,是哪个神明的祝愿?”   哪有那么多神明,夏枫这名是爷爷按辈份取的木旁,又因生在秋天的缘故。她无法给人家解释,便敷衍道:“就是比喻丰收,又有美好的意思,预示着我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哦,原来是这样。”   见娜玛的话越来越多,跟夏枫互动个不停。夏枫就知道自己白担心了,以为她掉了孩子要很久才能平复心情。她不知道的是,娜玛已经掉了很多孩子了。小塞吉是第三个,也是唯一活下来的。生了小塞吉后,又掉了两个,加上昨天晚上的,她其实一共拥有过六个孩子。即使曾经痛苦过,现在也早就麻木了。   维卡还在思考夏枫到底说的是不是真的,“卖”身银子五十个卢比,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巴利回家后不肯?又或者她赚不了这么多钱?   娜玛听夏枫说完名字,被她一脸的喜悦和自信感染,脸上也呈现出一点笑容:“丰收,真是好祝愿。”   “是呀,你要不要也改个名字?”夏枫难得见她这样,便打趣道。   “还是不用了吧,这是我爸吉取的。事在人为到底是什么意思?”娜玛赶紧摇头。   夏枫说就用“走”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来引伸。总之一句话,只有不敢做,没有不敢想,凭着双手和智慧去努力,绝对饿不死。   说到这里,她赶紧洗脑,说神主赐予每个人生命都是有意义的,创造他出来绝对不是只为让他受苦。如果是那样,为什么不让他们投胎成鱼虾?所以,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神主准备了机会和考验等待着他;生命是神赐,任何人都不能掠夺,包括他自己,要不断进步,不断强大,报答神主......   娜玛听得一愣一愣的,仿佛开启了一扇天窗。以前只知道神主要求她约束自己的行为,压制自己的贪念,做一个干净纯粹的人。原来还有这一层意思?真是太愚昧了,理解不到神主的良苦用心,当即认真思考起来。   夏枫对自己敬佩不已,只听了“半天课”懂了点皮毛就敢借力打力,还借得冠冕堂皇,没有漏洞。   维卡没怎么听清,独自闷了半天,无意间瞥向娜玛的包裹,问道:“你怀里抱的是什么?”   娜玛有多少家当,维卡门儿清,怎么会装这么大个包?   ☆、第31章 初入小镇   “我偷的,这些衣服和首饰都是帕丝塔的。”夏枫解释道。   出门的时候,甘波还在打呼。这些日子以来,她除了地下不敢挖,没有哪个角落不清楚,帕丝塔的好东西本就是她准备遁走时的计划之一。   娜玛抿嘴笑,维卡也觉得解气。   “她不是说我妒嫉她有漂亮首饰和莎丽吗,我不能白担个罪名。”   听到夏枫这样说,维卡立即想到当初的陷害,感觉不好意思,人家不计前嫌,她却过不了自己那一关。不好意思地拉着夏枫:“是昆陀出的主意,我当初只是想让你老实一点,并没想把你赶走。后来你姐姐来了,我......”   夏枫很满意,认为“孺子可教”。   “维卡你别说了,我知道谁是主谋。当初我姐姐也不对,她是个自私的人。”可不是嘛,得了那么多钱,连几个散碎的铜达姆也舍不得留给她。   听见夏枫说曼尔的坏话,维卡不怎么相信,若是说她怨恨父母,维卡当然会信;可是曼尔?哪家姐妹感情不深?维卡很是怀疑。   “是真的,家里没人对我好,她还不如娜玛呢。除非我要死了她才会关心我。”夏枫想到去曼尔家时关心她的内伤。   “唉,可怜的孩子。”维卡忍不住抹泪,揽手抱住她。   夏枫不习惯跟人如此亲密,赶紧挣脱出来:“咱们快走吧,我一直扯着嗓子吼,旁边地里的人还以为我们吵架呢。”   “母亲,你再哭,眼睛就坏了,更没工坊要。”   三个女人加快了步子,趁着没饿透前要赶到镇上。   ......   尼尼莫村的帕丝塔也是神清气爽,她倒是没有嫌甘波碍眼,毕竟这弟弟还可以使唤,有些重活不能让昆陀去。   前天跪了一夜,白天回来就跟丈夫舒舒服服休息了一天,等她第二天起床准备换衣服时,才发现衣柜全空了。气得满屋乱窜,恨不得马上去镇上把人给捉回来。   “该死的贱人,还说不希罕我的东西!”帕丝塔骂了一阵,仍不消气,指使昆陀把“看家”的甘波踢了好几脚,心里才畅快点。决定回趟娘家,想法让母亲去镇上找夏枫几人,把东西找回来再痛打一顿,最好是打死。   昆陀想到前天晚上的“惨败”,也是怒火上涌。不劳帕丝塔撺掇,他早动了杀心。   在夏枫骗说一百卢比的时候,昆陀在心里把杀了她几百遍。当时气急了,只想地主老爷一走就把她弄死。后来冷静一想,如果不放人走,死在村里,若是父亲回来他脱不干系。所以才改变主意的,那小贱人还以为是自己能说会道。   思到巴利,昆陀又开始烦躁。   一定要在他回家前升上吠舍!不然,扮贼抢曼尔的事情又要被提及,他没有把握打得过巴利。还要找人去镇上把小贱人跟娜玛一起解决了,两件事情都很棘手,是考验他能力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娜玛和维卡准备出去找工了。   她们三人没有进哈兹尔镇,昨天晚上只在镇郊寻到一间房舍安顿下来。   维卡说人多了人家会压低工钱,她们先找到工坊,再想办法弄夏枫进去。娜玛也不方便背着孩子,就把小塞吉留下了。“夏枫,如果你要出去,把他栓在柱子上就行了。”   真是......   夏枫无奈地点点头,在她们离开后,开始做自己的事情。她根本没预备进什么工坊,劳动纵然光荣,但也要分时代和国家。她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比如把帕丝塔的漂亮衣服改小;然后去镇上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买卖。   好在这里没要求像后世阿富汗女人那样穿“布卡”1,要是一有错就割鼻子削耳朵什么的,夏枫早就抹了脖子两腿一蹬。死前大喊:瞎眼的老天,你赢了。   做衣服,是她的强项,缝得可以说密不透风。练武之人并不是外人眼里的莽汉,相反,很讲究细功夫。以前武馆里的练功服,全是靠她手缝,比机器做的都紧致。   特别是太极武功,柔到深处,针与手就像融为一体。拿针的方法也与常人不同,用不到拇指。手掌摊平,用中食指之间的缝隙敛针,靠着指尖散发出来的力量一刺一勾,好像只是顺着布料慢慢轻拂而下,两片布料就合在了一起。   那是夏枫爷爷的功夫,好一副仙风道骨的画面!她只用艳羡的目光欣赏过,自己只能做到十分之一罢了。现在的手感更是差得太远,内力都没有,比划完大小,老老实实拿针开缝吧。与普通妇女比起来,也算得上飞针走线,让人眼花缭乱。   可惜呀,做不了服装生意。穷人家不会买衣,富人们的衣裳样式也是简单至极,女人们需要缝合的地方就中间那一块,人家注重的是衣料。莎丽上需要的花边,她也不会绣。男人的古尔达长袍倒是复杂,但讲究的还是衣料,都属贵族私人特供,所以,就别妄想了。   很快把裙子改好,晚上再用剪下来的衣料给小塞吉做上一套,如今,她真像一个开始为自己精打细算过日的人。   穿上这件帕丝塔都舍不得穿的漂亮裙子,再围上同色系的莎丽,准备进镇。出门前,顺便帮娜玛给娘家带的口信送到了客栈伙计那里,加上房钱,今天晚上得付两个铜了。   可怜的小塞吉或许是智力有点问题,不会说话,也很少哭闹,正跟一头驴子互动得起劲。   为什么有驴子,放在后面再表。   路都不会走的婴孩,也不担心他乱跑,出口已被夏枫堵上。真是见多了穷人贱养孩子,她的心肠也越来越硬。想了想,还是不放心,照娜玛的话,找了根绳子真把他栓上了。小塞吉被她弄得痒痒的,流着口水嘿嘿嘿傻笑。   “唉,真是可怜。幸好没人偷孩子,瞧你黑成什么样。”   “......”走在哈兹尔镇的繁华大道上,夏枫有一种穿行在后世印度小镇的感觉。   他们依然是用杆子搭着麻布棚,依然是瓶瓶罐罐叠叠层层摆在地上。道上拥挤不堪,来了骑大象的权贵,还得慌忙收摊让道。但是,看样子他们一点也不嫌麻烦,相反,还“乐之不疲”。想我华夏难寻古迹,人家印度,有些地方几百年如一日......   街两边也有店铺,摆得乱七八糟,整齐的货品都拉到了外面的摊子上。无形中,也表现出他们利己自私的一面。恨不得自家的东西把街道堵住,买了才让通过。   哎,小镇就是小镇,不知道邦城又是怎样的情景。   这里最热闹的地方不是卖衣裳首饰和零耍,而是卖谷子玉米和小麦的摊子,每家都挤着不少人。街上只有零星的几个年轻女人出现,很多是坐在车上,年长的妇女倒是多上一些。但是,放眼所及的地方几乎全是男人,灰白一片,因为很多都是穿着白衣服。   她免不了被人“关注”,要不是打扮“体面”,或许早就有人上来“搭讪”。夏枫当然不会承认还有一个原因是自己长得“丑”。   真挤!街道窄小,路人又多,淹没在一群“高大”的身形里,夏枫有些头皮发麻。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了,身体很不适应,感觉呼吸都困难。   忍耐着各种怪异的眼睛,她逛了一圈后,停在一个卖红糖的铺子前。   “萨卡纳怎么卖?”   “六铜一磅。”老头答道。见夏枫要走,忙道:“五铜,再不能少了。今天还没开市,小姑娘,五铜卖你。”   好久没吃甜食了,夏枫手上就当初买棉布托后剩下的那几个钱,这是她全部的家产。舍不得花,却也舍不得虐待自己的舌头,重要的是,不试试味道,怎么计划后面......   维卡和娜玛以为近郊的染料工坊肯定需要人,毕竟不像城里好招工,结果人家把工钱压得死死的不说,还不收新手。   夏枫听她们回来有气无力地一说,非常疑惑:按说农村的男人们都走了,农业上更紧缺人口,工坊里该少人才对,怎么会这样。   “啊,小塞吉吃的是什么?”娜玛叫道。   这块小“褐炭”正开心地舔着手指,呵呵呵笑个不停。   “糖?你出门了?还买糖了!”维卡大急。钱花一个少一个,今天她们跑了半天连一口水也没喝,树叶包着的咖喱饼子一口没舍得尝。就是知道夏枫也没吃,忍着回来一起用。可是她倒好,自个儿买糖了。说完赶紧翻开藏钱的草垛。   “你哪来的钱?”维卡发现五百个铜达姆原封没动,有些后悔自己的失态。她的第一反应是夏枫把大家活命的钱拿走了,随后一想:如果是那样,她还站在这里干嘛?   夏枫逗着小“褐炭”,笑道:“这家伙很乖,我出去半天他都没乱跑。”   那毛驴打了个响鼻,好似在认同夏枫的话。   娜玛把儿子嘴里的糖抠出来,惹得孩子哇哇大哭。   “夏尔...夏枫,唉,算了,孩子想吃就吃点吧,祖母一定能养活他。”至从维卡差点被打死后,真的变了很多。人越来越敏感,也很容易动情。此刻她的母性情怀压制住了理智,看见孙子饿成这样,心酸得又差点掉豆子。   ☆、第32章 谋生之法   “维卡。”   夏枫把她俩都拉着坐在干草堆上。这个草堆,这就是她们现在的“床”。加孩子,四人住在一间临时搭起来的“客房”里,每天还要交一个铜达姆。冬天肯定不能住人,因为这就是个牲口棚子,四面通风。   客栈处在商道边,接待的都是迎来送往的商人,正规的客房她们舍不得,当然也住不起。本就是暂时落脚的,找到工作就想办法住工坊,暂时凑合着住下。   夏枫凑在维卡耳边:“我要想办法自己谋生,你看,你们去工坊都没人要,我能怎么办?所以我要......”   维卡和娜姆同时站起来,维卡气道:“你想回娘家?那还不如跟着我们。”   夏枫错愕:什么时候换成我跟着你们了?   她现在完全当自己是前世的夏枫,忽略了才十岁的年纪。想反驳,听维卡又道:   “你回去跟着索拉?她会怎么使唤你?你们村子谁不知道她时常把你饿着,我有吗?”维卡昨天一时冲动离了家,完全是被夏枫的气势给牵动了。今天出去一瞧,才知夏枫哪里顶事,镇上哪那么好混。可是想到尼尼莫村的两个混帐儿子,还是认为自己出来是正确的,至少不用看媳妇的脸色。   夏枫不得不承认,维卡确实是从来没“饿”着她,她进厨房,维卡也没防过她。那是因为维卡没啥脑子啊,甚至有些愚善,还有点冲动和天真。看她对儿子们的处理上就知道。   “我根本就没想过饿你,只要你老实听话,家里不缺你一口吃的。你那娘家回不得,跟我不敢呆在尼尼莫村一样。不愿被昆陀那冷心的魔鬼折磨,当母亲的让儿子奴役,不如给工坊里的工头挫磨。你说,你与我有什么不同?与其让亲生母亲虐待,不如跟着我们。有我孙子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一口。”   夏枫心里一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娜玛以为她想起了伤心事,赶紧坐下来轻拍她背。   “你放心,你一定能赚到钱。不急一时,镇上机会多,总有适合你的工。”维卡不忘又安慰她一句。   “维卡,我才不会回娘家呢。”夏枫起身握住她的手,组织了一下语言,把她想卖小吃的计划讲了出来。   她考虑了一整天,目前只想到这个办法。本钱少,不用跟人抢地盘,顶个藤筐就能做生意了。人需要吃穿住行,从直立行走开始,吃就是人生最大的事情。她不但要做生意,还只做有钱人的生意。   两个古代的印度女人同时怀疑道:“行吗?”   夏枫重重点头,一定行的!这个时候口才不是最管用的,关键还是在于气势。   二人果然又被气势震住,一时都没有反驳。   夏枫赶紧又加了一把力,继续洗脑。把前世电影里的见闻添油加醋编造一翻,不免有矛盾错漏之处,但这两个女人却没发现。   维卡傻傻地看着夏枫口沫横飞讲了许久,讲得小塞吉都睡着了,她的腿也站酸了,还没完。她的眼珠跟着夏枫的说词,放大,缩小,再放大......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吃惊道:“你只逛了半天,就知道这么多?”   娜玛附和:“是啊,夏...夏枫你好聪明。”   ......   最后,维卡划拨出了一半“资金”让她试水,如果失败了,她们继续找工坊。   计划到了这里,近郊就不能呆了,在人家来收房租时正好“退房”离开,因为这破房子根本没收压金。   夏枫没想到事情竟如此顺利,默默感谢上天。   客栈伙计拿着那一个带信的铜达姆半天回不了神,昨天说好的至少住半年呢?这还是单间,“风景”好不说,视野“广阔”,客栈住二十个人的大通铺都要五个铜达姆呢。   伙计本以为能赚着点外快,结果只收了一夜房钱就泡汤啦。早知这样,应该收她们五个铜达姆。看着三人背影,他远远地啐了一口,把那个能言善道的小骗子是记住了。   素不知“小骗子”还嫌房价高了。   第二次进城的“老熟客”夏枫同学,带着维卡二人专往“高档”的居民区逛,而且只从人家后门前路过。   阿拉哈巴德邦临近恒河,城镇的房子大多用沙子砌成,很难看见木板房。高高矮矮错落有致,一片片黄色的沙土屋在余晖下别有一翻异域风情。   夏枫心叹:如果这是后世的影视城,该多好。跑出几十米就可以找个车,奔回家去......   娜玛轻微的说话声,又把她拉回现实:“夏枫你看,那家行不行?”   夏枫抬头一望,摇摇头:“不行,还晾晒着年轻女人的衣服,我们要选择只晾着老太太的。”   回头又见她们两个还是憨傻胆怯的样子,夏枫有些郁闷。提醒道:“你们都穿得干净又整齐,别作出一副乡下人的拘谨样,抬头挺胸,就当自己是地主太太。”   语气流利得犹如训曾经的学生,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其间的变化。   娜玛憋红了脸,没吓得走不动就不错了,还抬头挺胸,绕了她吧。维卡抓着娜玛的手就没放松过,每遇见一个人,不管大人小孩,她都会顿一下。膝盖随时都要弯下去,作出预备行礼的样子。   “维卡,你难道没注意他们腕上也没有‘圣线’1吗?真正的贵人出门都会坐车,我们拜车就行了,别连人也拜。”   “啊?没...没注意。神啊,你确定要这么做?”维卡抓紧娜玛的同时,也捂紧了腰包里的那五百个铜达姆。   “确定,我们还要必须隐瞒身份,难道你想赚了钱被昆陀抢去?”夏枫很是鸡贼,临到头了才告诉她们要换身份,弄得维卡没时间思考。没在出发前说这些,就是考虑到猪“队友们”的接受能力。   夏枫还有一件事瞒着二人,那就是昆陀迟早会找上来的,她可不认为那人渣咽得下那口气。来这里,既是逼不得已,也是计划所需。在这个问题上,娜玛应该心里有数,她一直在为自己拿刀的行为后悔。   维卡不以为然:还没赚着钱呢,昆陀能抢到什么?   可是想到下午夏枫在驴棚里说的话,维卡又不知从哪里去反驳她。仿佛她就是一个智者,看透了整个哈兹尔镇。   维卡揉着自己的眼睛,觉得一直没有清醒过。   “维卡,你必须做到。如果你不想回尼尼莫村,就得听我的。维卡?”   “啊?你说。”维卡回过神,作出努力听的样子。   唉!夏枫爆想搓头,当然是搓维卡的木头脑袋。既然都出来了,犹豫还有用吗,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就好好的跟着我,难道我还会害你?   她大力咳嗽一声,把维卡都拉到墙角,贴近她的耳朵,轻声道:“从现在起,我也叫你母亲。等会儿找到合适的房子,你对房东说我和娜玛都是你的女儿。家里有一百亩良田租给了佃户,生活无忧,这次出来是要帮我赚嫁妆。名字也要改,我就叫夏枫,你们想想改成什么?”   维卡整个人都紧崩着的,就像踩在钢丝上,直着脖子想了好一会儿......终于抬头着夏枫。   夏枫眼神一亮:“想好了吗?”   “夏尔,你听我说,我们不能这样。”   “请叫我夏枫!”她快被气傻了,当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娜玛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一路以来,第一次见夏枫发火。   “你放心,我能养活你,虽然不能像以前那样吃饱......”维卡话没说完,她说不下去了,愈发搞不明白到底害怕夏枫什么,明明是个小孩子。   “行,我就坐在这里等你,你现在去外面那间工坊试试吧,看看有没有人要你。如果没人要,就回来找我;有人要,那就做工吧,别管我了。”   “那怎么行?”娜玛说道。   “日子过不好,还能过不坏吗?娜玛你也去吧,我自有去处。我在这里最多等你们一柱圣香的时间。”   维卡深呼一口气,示意娜玛跟她走,对夏枫说了一句:“你别乱跑。”   “夏枫,你......”   夏枫朝娜玛摆了摆手,催她们赶紧走。   ......   夏枫现在什么也没有了,维卡二人要找工作,拿走了村牌。她抬头看着巷子上空蓝蓝的天际,顺着南飞的大雁,寻找着太阳的方向......   浩瀚的宇宙,万年不变的太阳,地球上的芸芸众生一代又一代地更新下去,要更新多少代,才是二十一世纪?苍天,你真的好残酷!自古多情要比无情苦,让我扔下刚刚建立起感情的猪队友跑路,我真是做不到。   如果苍天可以回复,一定会说:你到是跑啊,你能跑到哪去?   空余着一柱圣香的时间,夏枫本应该抓紧时间起势练内力,可她一点也提起不精神。“白浪费驴棚里的三碗白开水,说了几箩筐话,效果持续的时间也太短了。”   “唉!”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心浮气躁地数起墙角的蚂蚁......   没多久,发现地面有轻微的震动声。有人!夏枫预备正找地方躲起来,又感觉这脚步声有些熟悉。伸出头一看,竟然是两个猪队友回来了。   维卡一见夏枫还在,暗松一口气。有些不好意思:“你说得对,这日子过不好,还过不坏吗?我们都听你的。”   “......”夏枫啥也没说,扑上去给了她俩一个拥抱。   ☆、第33章 刹帝利房东   维卡跟娜玛两人一出巷子,就浑身不自在,腰杆又陆续弯了下去。觉得四周的建筑都像张着血喷大口,狰狞得吓人。可是跟夏枫在一起的时候,却没有这种感觉。想来想去,还没走出“贵族居民区”的她们就掉头往回走。一旦决定原路返回,两人顿时发现脚步都变轻松了。   前面浪费了不少时间,夏枫没功夫感慨,更懒得问缘由,什么也不如结果重要。她立即进入状态:“回来了就好,听我再重复一遍,我跟娜玛都是维卡的女儿......”   两人这次非常认真地听着,维卡很识趣,明白自己记性不好,默默背着夏枫交待的话。   娜玛神色一滞:“夏枫,我是带着孩子回娘家的大女儿吗?还有,你额上的朱砂必须弄掉才行。”   “朱砂?哦,不用担心这个。嗯,娜玛你就说婆家没人了。”夏枫很久没有照过水塘,哪里记得自己脸上有已婚妇女的标志。她一直以为是姻脂呢,结果是朱砂。一边回答娜玛,一边用力搓。   维卡也发现了不妥的地方:“不行,朝拜时要查对户藉。”   “还有二十多天,到时再说,大不了咱们继续搬家。”夏枫想也没想的答道,不打算再向她们隐瞒什么。   婆媳俩对视一眼,又露出深深的担忧。被夏枫一盯,赶紧隐藏起来。   “你们再看看,我额上还有没有?”   “弄不掉,要油灰饼才行。”娜玛说着四处望,连水都没有,别说油灰饼。(动物油脂加草木灰制成的肥皂)   夏枫头痛不已,朱砂还没搞掉,前面又有人过来了,赶紧催促她们继续走。   “就这样?还没弄掉啊。”娜玛很是担心。   “别担心,我自有办法。”朱砂有毒,损肝伤肾啊,掉层皮也要把它搓了。   在夏枫的引导之下,二人很快改了名。皆换成她们外婆的名字,并且保证昆陀两口子都不知道。   走着走着,维卡见夏枫突然停下来,又开始紧张:“怎么不走了?”   “你们慢慢走着,我一会儿就跟上,别转弯,直走。”夏枫说完就溜进了刚才路过的那条巷子。   “你去哪?”娜玛想追过来,夏枫朝她直摆手。   ......   夏枫停在这堵两米高的沙墙前,心说:是到检查功课的时候了。   她左右望望,屏住呼吸用力向上一跳,手刚好够抓住墙沿。   “这身体真是灵巧,天生做小偷的料啊。”夏枫调侃自己一句,轻手轻脚翻进了院子......   五分钟后,娜玛和维卡再见夏枫时,她额上的朱砂已经没有了。问她怎么弄掉的,她说偷了人家的一点油灰饼。   维卡和娜玛非常不认同她的做法,但也并没指责她。   洗掉了身份标识,夏枫开始放开手脚找房子。   可是时代的局限性太顽固了,维卡磕磕巴巴浪费了两次机会,生怕人家不用怀疑的目光打量她。夏枫灰溜溜地迎着印度老妪傲慢的姿态走出来后,手心不知不觉也起了汗。不能再指望维卡了,必须自己上。   眼看要走出“高档”居民区,终于在尽头又发现了一家。不但有藏红色的衣衫,还有幼儿的小包布。   夏枫知道,这是她们最后的机会,顿了顿,便伸手敲门。   敲了很久,夏枫思道不妙。感觉到有人隐在门后,通过门缝隙打量了她们很久。那粗重的呼吸声,没能逃过她的耳朵,近两个月的太极桩基础,成效颇为显著啊。   “你们想干什么?”在夏枫差不多要放弃的时候,一个驼背老太太打开了门,睁着犀利的眼神警惕地望着她们。   她只得硬着头皮凑上去,用甜甜的声音说道:“太太您好,请问有空房出租吗。”这是第三家了,三人的动作越来越有默契,同时俯身行礼。   “嘭!”被门板煽起来的泥灰糊了夏枫一脸,谁叫她趴在最前面。幸好反应快,及时闭紧了嘴吧。   老太太重重关上门后,还在里面训斥:“是不是败家子叫你们来的?告诉他,我永远不会卖房子。”   “......”夏枫赶紧爬起来,无奈又无语。   “太太,我们是尼尼莫村的人,这是我们的村牌。我们今天才到镇上,您误会......”夏枫还没说完,维卡赶紧把她拖着往外走。   “她是刹帝利!”   夏枫一僵,刚才注意力全在老太太的眼睛上,忘记看手腕。轻声问:“要...要给她行吻脚礼?”   维卡愣了一瞬,忙说不用,“她只是个普通妇人,但最好不要去招惹,听她说话的口气,这家人应该也不安生。”   外面就是街道,如果放弃了就只能离开这里。夏枫不甘心,决定再努力一把,反正就一个驼背老太太,怕毛啊。   “回来,快回来!”维卡压低声音。转眼见夏枫已经回到了门边,她也只得咬着牙齿跟上去。   “太太,求求您让我们住下吧,我们三个女人不敢去其他地方,知道太太是镇上最好心的人。希望您看在仁慈又宽容的神主面上,给我们一个安全的栖身之所。”   “太太......”   夏枫感觉到老太太依然站在门后,这就表示,还有机会。   “吱呀——”在她一声胜似一声可怜的呼喊之下,房门终于又打开了。   “给我看看你们的村牌。”   夏枫赶紧抢过维卡的村牌,老太太也不接,就让她拿在手里。   “太太?”夏枫见她直直盯着自己,不由有些紧张。   “拿远点。”老太太皱眉道。   娜玛叹口气往回走:就知道没用。发现没人跟上,转头一看,只见夏枫已经把牌子离远几寸,老太太正在认真细看。   夏枫也是才反应过来,人家老年人有老花眼。   维卡这时也不那么害怕,结结巴巴说了几句话,把被小女儿的婆家逼得没办法,只能出来赚嫁妆的缘由讲了出来。   老太太微眯着眼睛,好像睡着了。   许久,她终于开口:“七天一交,每天十铜。”   “这么贵!”维卡顿时失态,更是抓紧了腰上的铜达姆。   “贵?”老太太好像听到什么大笑话。   “我母亲没出过门,太太您别怪她。”夏枫扯着维卡往屋里走。   “到底要不要住?贵吗?”老太太伸手挡住她们,不高兴了。   夏枫赶紧保证:“太太说不贵就不贵,我们一定会住下,只要太太不赶我们走。”   老太太这才让开身子放她们进去:“你这小姑娘比你母亲懂事。”   “谢谢太太夸奖,我母亲耳朵不好,她刚才听错价钱了。”   “哼!”老太太不置可否。   带着他们穿过客厅,一直往里走,转了两道弯,然后上楼,指着晾晒衣服的平台,“对面就是。”   夏枫三人一看,知那是一间放杂物的小阁楼,夏天应该很热,冬天到了晚上应该会有些冷。不过,也不用担心,冬天很快就会过去。   这种地方十个铜币一天,好像是贵了点,毕竟不是客栈啊。   老太太在下楼前说道:“帮我把衣服收了叠好,放在饭厅里。明天一早,你们到前面那幢白色的小楼前,会看见一口井,把我的水缸挑满......”   夏枫听到这里,拧紧了眉头,很是意外。但维卡和娜玛好像很平静的样子,或许早就想到会被人家当佣人使。   “马上准备晚饭了,你们谁的手艺好,谁就去做。其他人收拾屋子,家具和墙壁都应该擦洗了。唉...今天太晚,明天吧。一周就劳动你们一次,其余时间不会耽误你们的。”老太太说完就走了。她虽然驼背,但步伐却很稳健。   “您慢走。”维卡和娜玛立即俯身下去。   夏枫没动,心里的郁闷和屈辱无人能懂......遇到高种姓的人缩在一边让道就够难受了,拿钱租房子还得受气!   “夏枫,你去做饭吧。”维卡说道。   “嗯。”她答应一声,默默走下去。   “娜玛,她好像不高兴了。”   “母亲,你难道不觉得夏枫很奇怪吗?”娜玛一边收衣服,一边问道。   “奇怪?”   “也不是奇怪,就是跟其他女人不同。”   女人?维卡晃晃头叹道:“真是个奇怪的孩子。”   “母亲,那您看她像个孩子吗?可能我一直把她当小妈看,从没觉得她的行为像孩子。”   夏枫不知婆媳俩在讨论什么,她只知自己此刻愤怒无比。   这精明的老太太只摆出了晚餐必须做完的食材,每样都用合适的盛盘装好。甚至还规定咖喱饼要做成多大,装在多少个盘子里。   真是世代腐朽的贵族阶级,早已制定出一套规范无比的管理手段,一板一眼,滴水不漏。   夏枫闷头做事,老太太站在门外看了一会儿,转头走了。   不久,她丢给夏枫两把精米,还有一小块羊肉。   亲眼看着夏枫把羊肉跺碎混着米粒炖好,她才挪开眼睛。走之前还不忘嘱咐:炖好后盛在白色的陶罐里,必须要满满的,还不能硬了稀了,那是她重孙子的食物。   在一个肚子咕咕叫的人面前摆一碗不能吃的佳肴,就如同给一个色中饿鬼送上一位不准染指的祼.女,不带这么折磨人的。   ☆、第34章 乌斯藏人   换一家兴许人口更多,更劳累,再大的气,夏枫也只得忍下。还得安慰自己,这已经是最好的情形。谁叫你要做好事呢,谁叫你要死呢,谁叫你要穿越呢!她不断重复这句话,深深地被惨无人道的种姓制度所“折服”。   不过,老天好像就爱跟夏枫开玩笑,反正就是要逗她。   老太太和孩子没吃多少,剩下的食物刚好够他们三人。   “饿了吧,那就吃吧。姑娘,叫你姐姐和母亲吃完了饭再打扫。”   夏枫几人表情那个精彩,一时竟傻了。原以为老太太还有别的安排,原来安排的结果就在这儿等着她们呢。   “怎么?不饿?”   “谢谢太太,谢谢太太的恩赐。”维卡和娜玛真是不知怎么表达自己的激动,手上还拿着滴水的抹布,样子甚是滑稽。虽然人家让她俩明天再打扫,可为了挣表现,现在就干上了。准备收拾完就出去看看还有没有吃的卖,现在好,省钱了。光是这顿饭,外面也不止卖十铜。   “饿了就拿上去吃。”老太太淡淡说道。仔细听,依然能听出她的语气是在恩赐。不过,现在没人去计较,都饿得不行了。   夏枫终于见识到什么是嘴硬心甜的人,敢情刚才全是考验呀,幸好她没有犯老毛病偷吃。   其实这不是剩饭,老太太很爱干净,碰都没碰过......   如果这位刹帝利老妪不先来个下马威,或许夏枫没有如此感动。这人啦,真的要受一些挫折才知道珍惜。   这顿饭,吃得三人眉开眼笑。维卡和娜玛对夏枫佩服得五体投地,不停问她:你怎么知道她是镇上最仁慈的人?   好嘛!信口雌黄拍马屁还拍成先知了。   次日一早,维卡和娜玛挑完水回来,就跟夏枫一起砌灶台。   老太太不知其因,误以为夏枫三人白干活不吃她的饭呢,拦住维卡询问缘由,才知他们是要做小吃买卖。   “男方家要多少嫁妆?”   维卡憋红了脸,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看在老太太眼里,却引出了她的同情,“唉,首陀罗的男人都去打仗,你那没到年龄的小女婿肯定更精贵了吧?”   维卡只得点头说是,下巴都快戳到胸口了,脸红到脖子根儿。内心极度挣扎,骗这样仁慈的刹帝利会不会被神明惩罚呀?   老太太又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若不是看在你为女儿操持嫁妆的份上,我不会把房子租给你们。你会奇怪吧,我有这么大一幢楼,只住着一老一小,却连个仆人也没有。”   “太太您不嫌弃,就让我当您的仆人,不用给工钱。”维卡像是找到了报答的机会。   “你们昨天来之前,那贱仆刚被我轰走。既然你愿意,就接她的工作吧,工钱抵房钱。只是有一点,如果我侄子老布奇过来,定要给我拦住,不准他踏进一步。”   “太太,我...我不认识啊。”   “不用认识,只有他会来我这里。总之,不准任何人进,明白了吗?”   维卡连连点头:“明白,明白!”   夏枫等着维卡搬石头上来,半天不见人,急匆匆跑下来,正好看见她跟老太太说完话离开。   “维卡,她给你说什么了?”   “她说不要我们的房租......”   夏枫听完,疑惑道:“她没说她的子孙们去哪了?”维卡还没回话,夏枫又说:“看来只有咱们自己打听了。”   维卡也认同,初始她就怀疑这家人有事情。   幸亏夏枫前世并非只会闷头练武,她不但把灶砌好了,还按照以前的知识把之改良。火旺省柴排烟,三优产品。   娜玛看见这怪模怪样的石灶,有些想笑,她哪里见过两个灶坑的。问道:“要准备两口锅?”   “大铁锅放前面,找个陶罐放后面烧水,火就不浪费。”   “对呀!”娜玛一拍大腿,“夏枫你好聪明,怎么想出来的?”   “那什么,动动脑子就会了。”夏枫一点也不脸红。   趁着白天温度高,维卡留在家里,用湿泥沙填补石灶里的缝隙。夏枫带着娜玛出去买锅和她需要的粮食。   直奔昨天看好的目的地,其他东西都买齐了,粮食却找不到。夏枫昨天逛街时,明明看见有荞麦卖,怎么今天却找不到呢。女人的方向感向来不好,夏枫是个例外,她第一次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抱着这个态度,带着娜玛又转了两个小时还扩大了搜索范围,终于在昨天进镇的路口上发现了荞麦。   “不会吧,我真的记错了?”   “我过来两次都找不到路,你已经很厉害了。”娜玛笑道。   “不对,好像要运走啊。”夏枫忙拉着娜玛赶紧跑过去。   那边已经装齐了五辆驴车,后面还空着三辆,看样子都是来拉荞麦的。   “请问这些荞麦怎么卖?”夏枫朝搬运工大声问道。   “请问这些荞麦还卖吗?”   问了两个人,没一个搭理她。   “他们应该是南边拉过来的奴隶,听不懂我们的语言。”娜玛猜测道。   “怪不得皮肤黑得吓人,娜玛,你快帮我找找,老板在哪。”   “谁找我?”又是一个浓胡子印度男人,而且还很胖。   “老板您好,我们是来买荞麦的。”娜玛大着胆子搭了一句话。   “不卖了,全被那位乌斯藏人收走啦。你们买荞麦干什么?难道你们要吃?”胖老板问道。意思是,你们一看就像“有钱人”怎么会吃这种东西。   娜玛一被人盯着就变得拘谨,不自然地扯了扯帕丝塔漂亮的黄色莎丽,把脸淹在头纱里。   真是穷讲究,荞麦营养很丰富的好么。“我们有其他用处。”夏枫解释道,还碰了碰娜玛,让她淡定一点。   “这些是乌斯藏人拿去混上干草喂羊的,你们也喂羊?”胖老板好像很闲,叼着一根圆头烟杆,大腹便便地走过来。   夏枫觉得他活像动画片里的巴依老爷,连头巾的花色都像,只是穿得太少,没有巴依老爷的富贵感。   “请问能分一袋给我们吗,我们有其他用处。”夏枫且答且问。   “巴依老爷”指指了门外站着的高个子男人,说道:“问他,已经卖给他了,我没有权利决定啦。”   夏枫转头一看,差点摔倒,这......这服饰好熟悉呀!怎么突然想不起来了。   “怕什么?他们虽然会吃牦牛肉,但他们不吃人的。”巴依老爷可能真的很闲,见两人不敢过去,还打趣她们。   牦牛!哎呀,夏枫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这不是藏族人吗。可惜,她不懂藏语,不然可以用娜玛听不懂的语言,亲切友好地交流一下,打听大明的情况。   也没想过人家认不认同她。没办法,夏枫思乡严重啊,哪怕那边是大明。   “吃牛肉?他们是哪的人啊。老爷您怎么跟吃牛肉的来往。”   夏枫回过神来,仿佛不认识娜玛了,这话真的是她说的吗?   巴依老爷连连摆手,“别乱叫,我可不是什么老爷。我不说了嘛,人家是乌斯藏人,是过来做生意的。”   夏枫碰了碰娜玛的手,让她别再“丢人”。对巴依老爷规规矩矩地行了一个礼,“请您帮我们说说,问问他可不可以分点给我们,我们只要两百个铜达姆的荞麦。”   娜玛忙说:“太多了,弄不回去。”   闲来无事又好说话的巴依老爷已经走过去了,娜玛急得不行:“那就没钱买萨卡纳了。”   “我有分寸,还剩下五十个。整个莫卧儿,荞麦只有我们北边才种,不买今年就没了。”   那位乌斯藏人经过翻译一讲,就一直盯着夏枫二人,不时还笑笑,比划着各种动作。巴依老爷也跟着笑,互相挤眉弄眼。   夏枫皱着眉头,娜玛扯着她的莎丽,想叫她离开。   过了好一会儿,巴依老爷朝她们大声喊道:“小姑娘,这位大人说让你嫁给他儿子,这些荞麦都不用给钱了,就当是聘礼,全送给你。”说完,两人很有默契地开怀大笑。   夏枫气得牙痒痒,跟娜玛不由约同往外走。   “噫?你们不要啦?”   夏枫没理他,嘟哝一句:你等着阿凡提来收拾你吧。   “小姑娘......”发音不准,是那乌斯藏人的声音。后面又说了一气,一句也没听懂。   翻译笑得眼睛都睁不开,好不容易把话说清楚,夏枫和娜玛都愣住了。   娜玛不停往夏枫脸上看,仿佛在确定他们的话。   夏枫觉得五里外的人都能感受她的尴尬,心说:我真那么像西藏人?别骗我,我是见过西藏姑娘的,我脸上并没有高原红。   “别站着啦,我们开玩笑的,来拉货吧,我家大人说多送你们一袋。”翻译的声音高吭嘹亮,一听就是草原好歌手。说完又笑得死去活来,好不容易在这里遇到一个长得像他们“本地人”的小姑娘,不逗上一逗怎么行呢。   这些老男人,个顶个的可恶,夏枫只能装着啥也不明白的样子,埋头搬货。暗底里自我安慰:这就好比两个苹果来到芒果村,却发现有一个五分像苹果的芒果,能不笑吗?   那位乌斯藏人好事做到底,还让巴衣老爷分了一辆驴车给她们用。   见夏枫两人一直拉长着脸,而且还把脸全部用莎遮住只露出眼睛。翻译不高兴,气鼓鼓地嘟哝。   他的大人却是一幅豁达的样子,告诉他:我们在家乡戏耍人家的熊猴时,也是丢过吃食的嘛。   ☆、第35章 左手,右手   上了驴车后,娜玛才轻声说道:“别听他们的,你比那个男人好看多了。”   “......”这是安慰人的话吗?夏枫欲哭无泪。她脑子里一团糟,那商人也太不正经了。   她没想过,如果不是因为商人见她“面善”或许根本不会理她们。   两百个铜达姆,买了三大袋回来,夏枫估计总共有近三百斤。把维卡看傻了眼,念念有词:这东西的价真是贱,幸好今年没有种。   卸完货的驴车走出老远,刹帝老太太还在追看,转头看着忙碌的三人,神色莫名。   晚饭老太太照例让夏枫做,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闲话,让夏枫时刻紧崩着神经。快吃饭的时候,老太太才进入正题。   “你们认识奥拉蒙?”   多年的警惕让夏枫下意识地先给了个笑容,边笑边琢磨:我到底是认识好还是不认识好?最后,她认为还是不要在人家面前把心眼玩过头了,树老成精,人老成妖。   “太太,我不认识,但不知道我母亲和父亲认不认识。”   “准备吃饭吧。”老太太敲了敲桌子。   夏枫伺候老太太用饭后,赶紧往顶楼跑,得先和维卡商量商量。   “奥拉蒙是谁?”维卡也是一脸茫然:“她怎么想起问这个人?”   夏枫思考半响,也摸不出头绪:“就说不认识吧。”   “嗯,这些贵人可狠呐。咱们宁可一个也不认识,也别去沾光。”   夏枫汗颜,真被维卡说中了心事。她就是想找个靠山,但忘记了是在印度,这神奇的种姓国度。   令人意外,晚上刹帝利老太没再询问维卡。夏枫也把这事丢开了。   次日,维卡和娜玛借“房东主人”的石磨开始处理荞麦。娜玛就把乌斯藏人要娶夏枫当儿媳的笑话告诉维卡,听得维卡直骂她嘴坏,婆媳俩好久没这么开心了。   维卡没见过乌斯藏人,问他们长什么样?维卡边回忆边说:就是鼻子不如我们高,鼻梁是扁的,鼻头也不尖,没有眼窝,眼睛也不如我们好看。   维卡一听,忙说:“哪里像夏枫,她怎么会没有眼窝呢,只是不深;还有她的眼睛很好看啊,只是没别人的大;鼻梁也不扁,只是鼻头不尖。”本想再找找不同点,却发现找不到了,便道:“比帕丝塔那个骚.货好看多了。”   “嗯,那肯定是的。帕丝塔的鼻子都尖得可以当割刀用了。”   “呵呵呵,就是。”说到这里,才离开几天的维卡开始想念尼尼莫村了,“不知道地里全种烟草行不行......”   娜玛脸色突然一变,不再吭声,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维卡讪讪地解释道:“我只是担心浪费了地,不是想着那魔鬼。”   “母亲,我知道。”   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户,对土地的感情一时半会割舍不了。   ......   磨好了二十斤荞麦,夏枫准备制作她独创的糖麦饼,名字还没确定好,暂时先这样叫。荞麦属于贱民跟穷人的食物,混上昂贵的萨卡纳,想赚富人的钱,当然要改良。   “不行,还要磨细,先磨三遍试试。”她把麦粉递给维卡。   维卡一句话不问,马上搬下去磨。就知道不是那么简单,富人怎么会吃这个。   三遍以后,夏枫仍觉不够细,建议把磨心再扭紧一点。   最后一次,两个女人用光力气使劲磨完,终于合格了。   娜玛吃惊道:“这次磨完,好像变了个颜色。”   夏枫神秘一笑,没有解释,对她说道:“你再去买两斛精米和五十个鸡蛋。”   娜玛看向维卡:计划的铜达姆已经用光了。   “我去吧,让娜玛在家帮你。”维卡取出铜达姆,噔噔噔地下楼了。   “姐妹俩”相视而笑。   重要的步骤准备好后,打发蛋清的秘诀夏枫也没准备瞒着娜玛。娜玛现在脑子里正一团乱,怀疑刚刚看见的不是夏枫的手,怎么会有那么快的速度?   等维卡买了米回来,夏枫又遇到难题了,因为少了一口锅,她需要两口锅扣在一起烘爆米粒。   刹帝利老太太也来了兴趣,带着重孙上顶楼来看稀奇。听见这话,就让她们下楼去搬。三人连番感谢,人家眉毛也没动一下,应该有些不耐烦。   ......   夏枫心说自己从小练武还是有好处的,至少磨了脾气,做什么事都会踏踏实实学好,包括高中时的社会实践课。看吧,在如此简陋又有限的艰苦条件下,第一个糖麦饼出炉了。既有酥脆的米香,又有蛋糕的棉软,加上红糖,还能吃得出荞麦就怪了。   那位尊贵的刹帝利小孩,指着饼子直叫唤:“要吃,要吃。”   夏枫先用眼神询问老太太。   老太太斜了一眼,说道:“这有什么不能吃的,十几年前打仗的时候,想吃都没有。不过,这里面有萨卡纳,要想卖好价钱,就不能让别人知道,镇上那些外来户可没吃过苦头。”说完还撇了下嘴。   夏枫在心里默默为她点了个赞,笑道:“太太考虑得对。”高高兴兴拿出一个刚出锅的饼子使劲吹了吹,轻轻放在孩子伸个不停的小手上。   刹帝利太太突然变了脸色,拐杖打得楼板哐哐响。   夏枫以为是她们自己还没尝过,老太太担心毒着孩子,慌道:“太太,我先吃一个给您看。”   “混帐!你怎么用左手递食物,就你,还想嫁给好男人?”老太太动了火气,变脸比翻书还快,那威风一抖出来,一副万物退散的派头。   维卡吓得“扑通”跪下,“太太,是我没教好,是我没教好。”   “祖祖,祖祖,好吃,你吃。”小刹帝利还以为他曾祖没吃到生气呢,拿着糖饼使劲往老太太嘴边送。   老太太虽然怒气没消,却是不好再黑脸了,喝斥道:“教好你的女儿,如果我的儿子和孙子还活着,她已经是个死人。”   “谢谢太太不罚,我一定叫她注意。太太,这饼太烫了,她想早点晾冷送给小主人.....”维卡藏在身下的双手不住颤抖,“我...她...我们没有恶意。”   老太太一棍子敲在维卡的头上,见她纹丝不动,眼神微闪,偏过头去:“好了,起来吧。你告诉她,这是对人极大的侮辱,希望她能吸取教训。”   夏枫深吸一口气,决定以后找机会告诉这老太太,她从来没有用左手擦屎的习惯。   同时,还收获到一个重要的信息,这老太太的儿子和孙子都死了。近两天忙着糖饼的事情,还没机会打听,如今谜底揭晓。怪不得侄子想过来夺家产,真是有利益的地方就有龌龊。   夏枫觉得这个独自带着孩子的孤老太太,活得也是不容易。连自家的仆人也不忠,不然怎么会撵走。况且又是她有错在先,她尊重人家的忌讳,认认真真地向老太太道了歉。   老太太没心情再呆在楼上,可是小重孙又不愿意走。夏枫小声告诉他:“做好了我会给你送下来。”   老太又一杖打在夏枫的背上,“别以为我耳聋,孩子的牙齿最精贵,甜食吃多会长虫。”   动作很大,打在身上却一点不疼。   夏枫望着她拉着孩子离开,心里不知道是怎么滋味。   怎么好心就没好报呢,为什么要让这样的刹帝利老人只剩下一个稚儿可依靠?   看着夏枫发呆,娜玛走过来安慰她,用的方式却是:“快糊了!”   夏枫发现被耍,气道:“别乱吓人。”   维卡担心夏枫再犯同样的错误,一再提醒她出去卖饼子的时候,一定别用错手。   夏枫顺便也提醒她们,要照她的办法擦屎,不准再用手,不然就不让她们帮忙做饼。   三个人面红耳刺争论了一阵,最后以“大老板”夏枫取胜而告终。“维卡,谢谢你,头打疼了吗?”   “疼什么?”维卡不明所以。   “那个...算了。”夏枫不知道说什么,可怜的女人不明白自己也有自尊,被打已经成了习惯。夏枫擦了擦手,继续做糖饼。在心里为她俩重新定位,必要的时候,或许要替她们作些决定。   鸡蛋和红糖不便宜,特别是红糖,贵得离谱。明明是原产地,想敞开了吃竟这么难。   三人商量,既然是热的时候味道好,不如现在出去试试。   夏枫却有些忐忑,生怕首发失利。瞧见闻着味道不停咽口水的二人,抓起两个糖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了她们嘴里。   “呜呜...好...真好吃。”娜玛长这么大,真是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   果然是好吃的,夏枫安下心来。知道当地人口味重,要刺激他们的味蕾,必须把糖度调到快“腻”的临界点。   维卡嚼得很认真,说道:“要非常仔细尝,才能尝到一点点荞麦。”   “那是因为你知道荞麦的味道,那些贵人根本没吃过,我们不说,他们哪里又知道。”   维卡和娜玛听见夏枫说出这样的话,直摇头:真不知道她到底对什么是敬畏的。   “没见太太也让小主人吃吗,我跟她学有什么错。”夏枫反驳她们一句,思忖着,要不要换个高端大气上档次,同时,又要非常接地气的好名字......   差不多一个钟后,夏枫沐浴更衣,头发梳得光光亮,换上帕丝塔最“华丽”的一套首饰,准备正式开张了。这两个月微微有些长高,也不过六岁多的个头,忌讳更是少了一重。   出发前,唆使维卡和娜玛下楼给刹帝利老太太卖乖,希望讨她一副“笔墨”。因为,她们两人只识得少数几个词,一个也不会写。夏枫就更别说了,整个一睁眼瞎。   这不是简单的几个字,这是老太太的脸面,若是老太太愿意,她们就不用去办“营业执照”了,她的算盘打得啪啪响,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36章 富贵糕   老太太呢,对她们三人不讨厌,但也谈不上喜欢。夏枫想得太简单,重要的问题在于,贵族怎么可能帮人随便写招牌。   维卡和娜玛一脸谄媚地望着刹帝利老太,不管人家脸色有多难看过,只要没出声骂人,她们就不走。   老太太心里有了谱:这一家人是爆发户,啥规矩都不懂。怪不得未来女婿想狠敲一笔!   她微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出声道:“你们确定要我写?而不是艾德夫?”   维卡心说两岁多的孩子能写字吗?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算了,去找块像样的皮板来!”最终,老太太还是答应了她们,帮人帮到底吧,再说那糕点应该能赚钱。   “好,太太您等着。”这里的皮是指某种树皮。维卡把夏枫准备的那块污哩吧唧的皮板放下,赶紧奔往集市。   ......   “老板,要...要一块最好的皮板!”维卡生怕老太太反悔,跑得是上气不接下气。   “甘波妈?”   “唉。”维卡下意识答应,突然想起这是在镇上。猛一回头,吓得差点站不住。   店老板拿出一块上好黄“纸”,小心翼翼地递上来:“拿好了,还没折过呢。喂...喂!还要不要?”   “要!”维卡哆哆嗦嗦掏出钱。把店老板看得直摇头,舍不得就不要硬充面子嘛。   叫唤维卡的那妇人笑道:“甘波妈,我不着急,你慢慢买,买完咱俩再聊。”   维卡掐了自己一把,暗暗对自己说:打架?我又不怕她!   看见这个女人,就想到她女儿。母女一个样——嚣张跋扈。   “不对,老板,我不要这种,我要皮板,写招牌用的。”   老板没好气地叫她赶紧放下,另外递给他一块白木板:“价钱一样!”   维卡知道被宰了,也无心争论,拿着就跑。   “甘波妈,等等我呀,你住的地方远吗?”妇人大踏一步追上来,差点踩着脚下的裙摆。   “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维卡脚下不停,越走越快,那妇人都快追不上。   “哎哟,甘波妈,你这不是捂着眼睛哄嘴巴嘛。你慢点呀,等等昆陀,他找了你两天,你怎么也不给家里带个口信呀?”   “甘波妈,甘波妈,你跑什么呀!”   不跑还等着让你扒衣裳吗!维卡像只受惊的母鸡,咯咯咯抱着木板朝住处狂奔......   那妇人眼看追不到,别的不恨,就恨昆陀刚才离开了。要不然,她非得把维卡的衣服扒下来不可。如今帕丝塔一件出门的好衣裳都没有,哪有这样的婆婆。   曾经在帕丝塔出嫁的前几天,她就跑去尼尼莫村和维卡打过一架,无奈力气比不上人家,被挠得狼狈不堪。如果不是知道维卡有一把子蛮力气,她一开始就把人摁住了。   “臭婊.子!贱货!”妇人实在跑不动了,进气儿没有出气多,软趴趴地倚在墙头,口中骂骂咧咧。   ......   “维...母亲,你跑慢点!”夏枫见维卡突然冲进来。   老太太坐在堂中,冷冷地看着她:“谁在吓你?是不是老布奇!”   “没...不是,我是着急方便。”维卡也算有点急智。   “那你快去吧,我伺候太太写字。”夏枫赶紧把人扯开,重重握了握她的手。   维卡很有眼色,往楼顶而去。   老太太拿出铁笔,示意夏枫带着“小主人”进到内屋......   足足写了半个小时,那简单的一个词“富贵糕”才堪堪完成,木板还空了二分之一。   刹帝利小孩放下铁笔,高高兴兴地拍手,“祖祖,写完了,写完了。”   “嗯。”老太对他慈爱地笑道:“亚德夫真聪明,现在,再写上你的姓名,亚德夫.萨克塞纳.古普塔。”然后继续握着孩子的手,一笔一笔地写。   原来这家姓古普塔。夏枫脸上一直在笑,心里却想哭,天都快黑了,她的富贵糕早就凉透了。   又过了不知多久,反正夏枫的腿都站麻了。那张木板终于可以上色,烧红的铁笔,歪歪扭扭的勾勒出她的“饮食大业”。   老太太很满意,“拿去吧,我们只收你们两成利润。”   她本还等着夏枫欣喜道谢,看见的却是一脸错愕。   “怎么?”   夏枫只觉屋内的气压骤然降低,忙道:“太太,我是太开心了。”   ......   总算明白为什么要写上“小主人”的名字,夏枫虽然有些吃惊,但却没有不爽,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保障。毕竟技术还在自己手里,人家也没说要抢“专利权”。   等到“开业”以后,她才知道人家这是在帮她们,其他首陀罗,或许送五成利润都求不来。   夏枫拿着招牌上楼,维卡早就平静下来,只娜玛一个人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听完维卡的“汇报”,夏枫心里再慌也没表现出来。问道:“昆陀也来了?”   “那贱妇是这样说的。你不知道,她死死盯着我的莎丽......”   夏枫打断维卡:“你在哪里把人甩掉的?”   “放心,那老贱货不知道我们住哪家。”维卡信誓旦旦保证。   也就是知道你往哪里跑了?夏枫扶额,想了想说道:“好了,你们这两天哪也不要去,我一个人出去卖货。大家快收拾收拾早点睡觉吧,明天很早就要起床加热富贵糕,都打起精神。”   说得不错,昆陀和丈母娘此刻真是打起精神围着这片住宅区转了三四圈,维卡的影子都没找到。两人大眼瞪小眼,不敢进去找人,更不敢大声呼喊。   “昆陀,你说她会不会去了哪家做佣人?”丈母娘问道。   昆陀没回答,这正是他所担心的,他没料到维卡还有这样的本事,私心里当然不希望被岳母说中。看样子,维卡的确是要和他决裂。   昆陀那只紧张的右手,不知不觉死死抠住了沙墙......   最后,丈母娘决定回去多叫点帮手来,务必把偷衣贼逮到。   昆陀要继续呆在镇上办自己的大事,进展非常不顺,他不但没见到卡布尔镇长,就连管家奥拉蒙的门也进不去。如今事情更麻烦了,不管维卡因为什么原因要躲着岳母,但她听说自己来了仍要跑,绝对不是个好兆头。她是父亲的正妻,必要的手续还要她来办。   都怪那丑货帕丝塔,当初就不应该让维卡走!   ......   次日清晨,莫卧儿的东北方突然天气转变,温度骤然降低,早上开始出现薄雾。   雾色中,一个小小的身影顶着白色细棉裹起来的大筐,出现在哈兹尔镇的街道上。   夏枫学着成年女人,蒙着头纱,只露出眼睛,开始第一声吆喝:“卖富贵糕呢,美味的富贵糕。”声音嘹亮,还带着甜甜的稚音。   原本还想取“福寿糕”来着,又感觉没有富贵二字“洋气”,关键是这个词在历史上可不是好称呼。   卖咖喱饼的早食店老板伸出脑袋,带着疑惑的神情。突然想到什么,朝夏枫大喊:“谁允许你出售食品?”   “什么?”夏枫装着不懂,回过头来,把胸前挂着的木板亮给他看。   “在哈兹尔镇卖......”老板突然没了声,望见两个巡逻的民卫过来,赶紧跑过去......   夏枫底气十足,继续吆喝:“新鲜美味的富贵糕!”若是没有遇到刹帝利老太,是不是此刻已经吓得逃啦?跳出了小乡村,狗屎运好像也悄悄降临了。真好,两成利润,少了多少麻烦呀。   “你卖的什么?”民卫甲喊道。   “富贵糕,哈兹尔仅此一家,每天只售四十个。大人要不要来一个尝尝?”不等人家回话,又道:“十六铜一个,三十铜买俩。”   “什么糕?金子做的吗,这么贵?”咖喱店老板瞪大眼睛讽刺道。   夏枫眼也没抬,“富贵人吃的,食材保密。”   弄得老板噎住半天,竟不知道说啥,眼睛贼绿绿地盯着。   两个民卫俯下身仔细看了看她的木牌,量这小姑娘也不敢弄虚作假,交换过脸色后,两人便要掉头离开。   “两位大人这么早就上工了,真辛苦,我们太太说过,今天第一天开业,见到你们就请你们免费品尝。大人能不能赏个脸面,不要驳了我们太太的好意。”   “嘁!你这小姑娘,小嘴真会说。什么富贵......唏!好香。”咖喱老板贼绿绿的眼睛变成了骨碌碌,顺着夏枫的手指移动着。他看见这焦黄的圆饼子上面还有奇怪的花纹,浓烈的香气让他忘记该怎么呼吸了。嗯,真像是富贵人才吃得起的精贵食物。   两个民卫的脚不听使唤,早就转了回来,假模假样地说道:“感谢古普塔太太,感谢艾德夫少爷。这富贵糕是神赐的食物......”他们双手合十先祷告了几句,再郑重地接过。   “快吃吧,太太让你们说说味道如何。还希望你们多多宣传。”一不做二休,既然分了利润出去,也不能再顾忌老太太家的那个什么侄子老布奇,哪有两头都占的道理。打算把这杆大旗用力舞动起来,一定要挥得虎虎生风。   两民卫脸色有些僵,心说:这个价格我们怎么吃得起。   “快吃吧。”夏枫很是殷切。   “啊呀好吃!香!”民卫甲好不意外,一时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   另一个直说好软呀,要是没有米就好了,米有些咯牙。说完又不停道歉,有些紧张的样子,剩下半个都不敢往嘴里塞了。   “知道了,谢谢两位大人。”夏枫很激动。   这两人竟齐齐朝她回礼,直说不用不用。   ☆、第37章 好多老熟人   夏枫收集到食品需要继续改良的第一手资料,见到他们很多饼子的口感都很脆,还以为人家不喜欢吃软棉的食物,结果竟然相反。那后面把米磨成粉,掺在荞麦里肯定会更受欢迎。   瞧这两个民卫谦卑的样子,古普德应该是当地一个很有名望的家族。虽然,现在好像很凋零。她很想知道,老布奇是老太太的娘家侄子还是婆家侄子,到底姓啥,有什么来头。如果是婆家,为什么敢来抢家产,而又不姓古普德?如果是娘家,那他的底气又在哪。对于贵族们复杂的姓氏,她还处于启蒙阶段,了解不深。   “喂,我能吃吗?”咖喱店老板指着筐子问道。   夏枫回过神来,看了他一眼,笑嘻嘻地说:“当然当然,只要你给钱。”   ......   跟第一批顾客道别后,夏枫继续上路。   踏了两步,她突然脸色一喜,暗直佩服自己:我真是太聪明了,不但可以赚钱,同时还可以正大光明地练功。   基础站桩练完了,不管程度是深是浅,反正已经到了可以走步的阶段,先把功夫里的明劲练出来吧。至于后面的暗劲化劲,现在想都不想要,吃饱喝足,有了好环境和好设备再来谈。   明劲其实就是指使用身体本身的力量,分为三个层次。明劲下层,能够用出全身三成的力量,也就是双臂之力。这不,双手托筐,想象着还未曾练出来的内力气息已经上调至了头顶,每走一步,脚趾头紧抓地面,重心随着步法偏移。   走步加使用明劲,又是一举两得。   “古普塔家的富贵糕呢,每日四十个,先来先买,晚来就没啦。”抑扬顿挫,随着她的呼吸状态,时而婉转,时而清旷。   哒哒哒,晨出的驴车,大象,陆续出现在街头。这座气味独特的小镇,也呈现出她特有的生机。   夏枫的声音太吸人注意,她走路的样子又很奇怪,外人都以为这是一种专门卖富贵糕的特殊舞蹈。不管买的多不多,围观的可不少。   虽然瓤子里是二十多的“老女人”,可外表真的只有六七岁,夏枫的脸皮堪比城墙厚......任凭这些围观群众指指点点。   大雾散去,阳光铺洒下来,夏枫的饼子没卖出几个,人却是汗如雨下了,心里很有一种满足感,大大方方干上老本行了,能不舒坦吗。   歇几分钟,继续......如此往复,反正今天是来打开知名度的,销量不行就明天。   小镇长街正中的一家米店外,停靠着一辆驴车,毛驴的尾巴一扫一扫,打在某只肥脚上。这只肥脚的主人还是夏枫的“老熟人”,没错,他正是城郊荞麦仓库的巴依老爷,此刻悠闲地坐在车上等他的姐夫奥拉蒙。   夏枫从他门前路过了两次,香得他早就坐不住了,又怕姐夫骂他乱花钱。想找借口偷偷离开也没有机会,屁股跟火烙似的坐不住。常言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腹三层非一日之馋。”瞧他那大肚子,就是馋的。   夏枫只一眼认出了他,但生怕被他认出自己,她的相貌一定让这死胖子印象深刻。于是,她的头巾捂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万一让这巴依老爷知道成份里有荞麦,那还怎么卖?   “富贵糕过来,要两个。”当夏枫第三次路过的时候,巴依压低声音朝夏枫挥手。   夏枫慢悠悠地停下来,低头从头上飞快取出两个递给他。   “太贵啦,二十铜行不行?”巴依老爷就只掏出二十个铜达姆。   夏枫二话不说,作势放回去。   “喂!别,快拿出来。”   “你这小姑娘,让你家主人别卖这么贵。这镇上就只有大叔我这样有钱又会吃的人才愿意买,知道吗?”   夏枫见巴依老爷念念不舍地与他另十个铜达姆“告别”,一脸肉疼的样子,差点崩不住笑出声。   “小姑娘,什么做的?哈兹尔镇真的只有这一家?”   夏枫警惕地点点头。   胖子一脸嫌弃的样子:“怕我打听你的配方?笑话,我要打听也不跟你打听呀,你懂什么。”   “巴依!你早饭没吃吗?”   夏枫正在心里骂他,此刻嘴巴大得合不拢:额滴神啊,这死胖子真叫巴依!   随着话声,走出来一个穿着体面很多的矮胖子,吓得巴依老爷手上的富贵糕差点抖掉。   “姐夫,我给您买的啊,快来尝尝。这是来古普塔家的生意,两岁小儿撑家门,咱们就照顾一下生意吧。您看,这板子上面有名字。”   矮胖子嘴角下垂脸色严肃,夏枫不想与他们再接触,待让他看清了自己胸前的招牌,转头便走。   “这么不懂规矩?”   “新请的佣人,可能不认识您吧。”   前面的话是矮胖子说的,后面的话是大胖子说的。   莫名地,夏枫对巴依老爷有了些好感。心说这人真“体贴”。   “奥拉蒙管家!”急匆匆跑来一个男人,差点撞着夏枫。   “奥拉蒙管家,大人让您马上回去,有急事。”   夏枫一个激灵,原来他就是奥拉蒙。突然明白过来,这位管家管理的驴车应该都有标记,所以送货回刹帝利老太家时,她才会那样问?   不知道是哪家的“大人”,老太太连人家管家都认识,多半不会是个小人物。   妈呀,果然真的遇到了大贵人!   夏枫想得太投入,不知不觉停下了步子,清醒后,赶紧迈脚。   “姐夫,您瞧那小姑娘的脚印子多深啊,肯定还剩很多,要不买多几个回去给太太少爷们尝尝?”   夏枫听得说话的又是巴依,暗思:脚印很深?却不敢回头看,深好啊,证明功法进步神速,并没没有从头开始练那么难,果然跟纯新手不同。   “给我滚!想死吗你?钱要花不完就给我!”   巴依马上一口咬住糕点把自己的嘴堵住,惊呼:“哎呀姐夫!真的好吃,太好吃了,买点吧。”   他姐夫早就坐上驴车疾驰而去,巴依拿着富贵糕一个劲儿在后面追......   夏枫很是不解:“哈哈,怎么会有这样的印度男人。”   “美味的富贵糕,最后十个啦!”   卖掉了二十几个,出乎她的意料,便慢慢朝家走去,已经饿得不行啦。   口中还在默念:两脚平行起势,分清虚实,虚中有实,实中有虚,相交相济,张弛有度。一退一进,三步一转,重心左移。   “古普德家的富贵糕是吗?尝一个试试。”又来了一个买主,开头语总是这一句。   当然每收一次钱,夏枫就免不了双手合十弯腰行礼。不过,包里的钱越来越重,心里也是乐开花的。   继续走步,重心右移......   “嚯!”夏枫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墙边蹲着那人不就是昆陀吗?   狗东西!还没死心呢,原来守在这里,怪不得这半天都没在街上发现你。夏枫悄悄绕到另一边,决定换个入口回家。蒙着脸不怕她认出来,也不怕他认出衣服,因为早被她重新载剪过,原来的花纹和花边全都已拆掉。只是以防万一,现在她没把握对付一个成年男人,大街上一旦闹起来啥都暴露了。   等转到后边,发现那里同样有一个熟人——甘波。他没像狗一样蹲着,只是靠在墙边,瞌睡兮兮的,一副欠打的样子。   这小人渣也许是她能对付的,但她不想冒险,更不想惹事。可又没别的路走了,两权相害取其轻,便放轻了脚步企图悄悄潜过去,可是,不知道是谁倒霉,还是把甘波惊醒了。   这家伙肯定是上辈子就跟夏枫有仇,只一眼就认出了她。   张大了嘴巴,“啊...啊!是你这个小贱人!贱......噢...呜......”   夏枫大惊,对这个是非不分自私透顶又欺软怕硬的死脓包厌恶之极,飞起一脚踢向他的肚子。   甘波吃痛,本能地捂住肚子。见他身子一弯下,夏枫立即侧身扬起右脚,死死抵在了他的脖子上,堵住他正吐“狗屎”的嘴巴,他的后脑勺“嘭”地一声,撞在身后的沙墙上激起一团“黄雾”。   夏枫的两个动作一气呵成快如闪电。当然,还要感谢甘波的配合,若不然,她的小短腿怎么够得到他的脖子。   甘波此刻涨紫了脸,呜呜呜啊啊发出雄浑的喘息声,呼吸吃力动弹不得,伸出双手使劲掐她的小腿。   夏枫力气还是小了一点,忍住小腿的剧痛拼劲全力也压制不住他。这人渣瞪着通火的眼睛像要吃人......眼看马上就要脱出控制了,夏枫上身一旋,抛掉头顶的筐子,右手重重向后缩蓄足力量,弯曲了拇指,用骨节处击向他的太阳穴......   一声闷响,甘波两眼一突,顺着墙根歪倒在地,立即就晕了过去。   “呼——”夏枫按住自己快速跳动的心脏,狠吸一口气,倚墙坐下来,揉着痛麻的拇指,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   ☆、第38章 你死我活   这混帐畜牲不如,要是被他那愚善的母亲知道,接下来定会演变成一个大祸害;如果她们不想继续被人欺辱......她咬着下嘴唇。   不能再犹豫,没有多的时间思考,已经过去了三分钟,这个时间正是行人变多的时候。   换得常人,早就乱了阵脚,一边是正在成长的好队友维卡,一边是时刻想把她踩在脚下蹂.躏的仇人......   夏枫猛地站起,就来个一不做二不休!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退缩心软就是自寻死路!   “贱人?至少还是人,我要让你好好看看,什么是贱奴!”   夏枫快速扯掉他的上衣,裤子也扒掉,只剩光溜溜一条。泥灰石沙,什么脏弄什么,三十秒不到,甘波变了一个人,估计连昆陀也认不出来。   最后,夏枫用力把他推了出去......   “不被人拴走,也会给打个半死!”夏枫刚拍完手上的灰就听见有人朝这边走过来,赶紧端上筐子闪人。   她没有回头,也不去管后面要发生的事情。总之,她是一点也不后悔刚才的出手。   到了家门口,她还没伸手敲,一直等着的娜玛就把门打开了,一脸兴奋:“怎样?卖掉多少?”   维卡紧随其后,脸上还有刚刚消逝的紧张:“你在街上没有碰到昆陀和他岳母吧?”   夏枫顿了一下,“没有。”   “那就好,那贱妇找不到我肯定是回去了。”   “帕丝塔的母亲没遇到,见到昆陀了,但不是在街上。他就守在前面的入口;还有甘波,他也来了,把后面也守住了。”   “什么?”维卡拍在胸口上的手还没放下来,又提紧了心。   “不过甘波好像很累的样子,蹲在那里睡着了,并没有看见我。”夏枫一眼不眨地盯着维卡。   “哎哟,你就不能把话一次说完。”维卡没好气地埋怨。又道:“都怪我,不应该让他们发现我们的住处。”   夏枫心说也许连住哪家都知道了:“维卡,你认为你还有三个儿子吗?”   娜玛看向夏枫,好像知道她要说什么。   维卡一听,顿时明白夏枫的意思,她眼神一黯:“我现在只有伊扎一个儿子。”   “对,所以你每天祈祷的时候,只用跟神主说,求你的长子伊扎能平安归来。”   维卡无声点头,眼泪又要流下来。甘波的抛弃和昆陀的冷酷,让她一想就揪心捅肺般地疼。   见到维卡这个样子,夏枫心里也发酸,女人真是没有一点地位啊。她不由不自主把眼睛转向娜玛背上的小塞吉,叹道:希望他能有点良心。   娜玛发现她的目光,默默地把孩子换到前面来抱着,也开始发怔。   这气氛真不好,夏枫吐了一口气,笑道:“来,咱们看看收回了多少本钱。”   “好!”   ......   三人数着铜达姆笑得花枝乱颤,外面也有人笑得合不拢嘴。   在夏枫还没进家门时,甘波就被人发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让人给拖到了大路上。他的衣服被夏枫扔在十米远的巷口,十分钟后,那个送餐的咖喱饼店老板喜滋滋地拾了回去。   甘波很快将被人当成奴隶栓走。夏枫那一击太狠,这畜生还没醒过来,浑然不知身边的两个男人正摸着胡须,一脚一脚踢着他的四肢,讨论着:真是一个少见的贱奴,腿粗胳膊壮,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昆陀守了一上午,耐心用光,大口咬着刚买来的咖喱饼子。从初始的小心谨慎,变成了目不转晴地打量每一个蒙莎路过的女人。   如此三个以后,终于碰到了硬石头,差点让人给挖了眼珠。   “老爷太太,老爷太太,我是来找人的。”昆陀抱着自己鼻青脸肿的狗头大声争辩。   “你这贱畜!”说话的大叔貌似很生气,愤怒得头巾都散了,边骂边打。   昆陀蜷着身子忍痛解释,“求老爷别打了,我是来找母亲的,她就在里面给贵人做工,我不知道是哪家,只能在这里等。”   大叔身边的女人一听,差点一蹦三尺高,怒道:“当家的,狠狠打!竟然说我像他母亲?”   “不是,还有我大嫂,我大嫂.....”   “嘭——”头上挨了重重一脚,踢得他眼冒金星。昆陀终于想起来,自己是可以跑的,啥也不敢再说,滚开几步躲开大叔又要踢过来的脚,爬起来就往外冲......   这对夫妻虽然属吠舍种姓,却是非常有钱的商人,连有些落魄的刹帝利也要给他们三分薄面。妻子被人侮辱怎么可能解气,骂骂咧咧决定去民卫那里告状,非要通缉昆陀。   能不能真的去抓他,无法确定,可以确定的是,昆陀再也不敢出现在住宅附近了。   这些事情夏枫三人在当天下午便得知,民卫们挨家挨户通知:外面有个色鬼,大家出门时小心一点。如果碰到,记得派佣人告知我们。   夏枫一听,立即怀疑是昆陀。维卡当然也想到了,心下一松:“让他受点教训也好,这下我们可以出门了。”   娜玛紧琐眉头,犹豫道:“昆陀非常霸道,真被人打了,他忍不下这口气的。我担心,担心我娘家......”   夏枫想了想,说道:“上次带的口信说了,我们被赶来了镇上,娜伊姐姐应该会注意的吧?”   维卡也安慰她:“你母亲比我年轻两岁,有了钱,她的病肯定好了。”说到这里,她后悔当时钱给少了,早知如此应该给一千铜达姆。   娜玛叹气:“只要有钱买药,我就不担心母亲的病。我是担心娜伊,如果她把婚毁了多好。还有昆陀,万一他真的去家里找他们母女撒气?”   唉!夏枫呆呆地盯着自己的脚趾头,为这里的人每个女人感到悲哀。   “娜玛。”过了一会儿,夏枫抬头看着她:“要不你回家一趟吧。今天下午多磨二十斤荞麦,够卖好几天”   维卡连忙阻止,担心她碰到昆陀。如果娜玛不出现,昆陀上去找麻烦,村人们会管。反之,村人认为是娜玛带去的麻烦,反而丢开不帮她们。而且,若是昆陀真的去了,她回去也没用。   娜玛虽然很想回家,也觉得婆婆说得有理,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刹帝利老太太好像不怎么关心她们的生意,当夏枫拿着剩余的富贵糕和铜达姆向她对帐交钱的时候,她看也没看,说道:“先拿着吧。三日后帐房上门,你交给他。”   “是的,太太。”   还有专门的帐房?夏枫好不纳闷。   民卫走后,维卡和娜玛继续磨麦,虽然还剩很多没用完,但她们闲不住。上午在家帮房东太太里里面擦洗了一遍,这时便没事找事做。刚刚磨完,该准备晚饭的时候,有人上门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夏枫一直担心的那位房东侄子老布奇。   夏枫从门缝里看见,这人瘦高个,大长腿,鞋拔子脸,眉毛只有几根,头发也稀疏,眼神浑浊不堪。种种迹相表明,这是一个严重肾亏的浪.荡子。   嘭嘭嘭!   “伯母,您开门啊。伯母,您的气还没消吗?”   老太太的拐杖早已拿在手里,盘腿坐在厚厚的蒲团上,带着夏枫三人守在门口,严阵以待。   “伯母,我知错了,我不应该说艾德夫没有继承权。今天不是来吵架,更不是逼你卖房子,我是来请罪的。伯母,您让我进去好好说。”   “滚!”刹帝老太一声大喝。   她怀里的艾德夫哆嗦了一下,维卡和娜玛也吓得心脏怦怦直跳。   外面的那位侄子一点也不怵,仍是嚷道:“请您允许我与艾德夫一起继承产业,布奇已经知道错了,以后一定好好帮助艾德夫。   “我说过,你父亲那份财产早已给他。至于你,更是与我的艾德夫没有任何关系!我怎么会蠢到相信你这种恶心东西!艾德夫永远会记得你朝拜当日的话,我们什么也不需要你做,滚!”老太太情绪很激动,那拐杖又是敲得地上梆梆响。   “伯姆!我已经承认了艾德夫顺婚1母亲的地位,您怎么如此不讲情面!”   “跟你这种废物就是不能讲情面,快给我滚!”老太太怒不可遏。   顺婚?夏枫惊讶地看着老太太,马上又看向惊恐的艾德夫。原来,这个孩子的母亲并不是刹帝利,怪不得外面那个男人敢这么嚣张。   “伯姆,我是古普德家的男人,你无权阻止我进门。”   “我的丈夫是长子,他的子孙艾德夫有权不让你进。如果你非要闯,那就来吧,我的艾德夫等着送你魂归恒河。”老太太平了平气,指着夏枫:“你,去把刀拿来。”   只听外面道:“给我砸门!”   老太太抱着艾德夫的手好像颤了一下,见此,夏枫加快速度奔向厨房。   她把所有的刀都拿了出来,每人手上递一把。娜玛一接着刀猛地想到什么,吓得脱了手。   “哐啷”一声,刀掉到地上,外面砸门的声音顿时停住。   “伯母,您是想跟布奇拼命?您想好了吗?”   这位侄子的语调听起来着实可恶,强盗竟然还敢威胁主人,实在太猖狂了!   ☆、第39章 姑娘,你很勇敢   “对!”老太太把艾德夫放到一旁,紧紧地抓着那边剔骨刀:“艾德夫,你好好看着,祖祖就是这样保护你。以后,你也想祖祖一样,做个强大的男人。”   “祖祖,我怕,祖祖不要。”艾德夫控制不住眼泪,大声哭喊道。   “不许哭,你是古普德家的男人!”   可怜的艾德夫哭到一半生生憋住,小嘴一瘪,让人好不心疼。   老布奇恼羞成怒:“伯母,您能保护他多久?他最后要靠的可是我这个让您讨厌的布奇.古晋德。”   “闭嘴!外人称你老布奇,而不是古晋德。你这种败家子,不配做古晋德家的男人。我明白你的意思,一旦艾德夫成年,我就要殉葬。那又如何?十四岁的艾德夫顶你一百个老布奇,你就是个老废物,塘里的鱼虾都比你强。”   夏枫心底的疑惑解开,原来在莫卧儿,高种姓也跟巴利家一样,只有长子才有继承权。   除长子外,其他儿子都要分出去。怪不得,昆陀一再找存在感,一定要娶个有背景的女人。果然压制住了伊扎,使得他被拉去参了军。想到维卡当时一口一个让昆陀好好对娜玛,说以后伊扎会分家产给他,竟然不是随便说说。   可是,那又如何,如果长子家没了男人,次子一家不还是欺上门了吗?   嗙嗙嗙!外面传来三声凶猛无比的撞击,门板开始剧烈摇晃。   “开门!让他们进来。”刹帝老太吼道。   维卡和娜玛都迈不出脚,夏枫多话不问,严格执行命令,三两步跨到门边。   外面的三个男人没想到她们真的敢开门,还在大力冲撞。夏枫打开门梢跟兔子一样闪退回来,正往门上冲的那人收不住脚,突然扑空摔了个狗□□。   恐怖的一幕出现了,刹帝利老太根本没看清地上的人是谁,直接扑上去一刀戳在那人的脑袋上。   “神啊——”维卡和娜玛互相抱头蹲在地上,哀吼不已。   夏枫本能地挡住了艾德夫的视线,把吓呆的他一把抱住。   “天啊!杀人啦!”老布奇迎上他伯母的眼睛,直打哆嗦,立时就跪了下来:“伯母,伯母,我再也不敢了。”   老太太奋力把刀扯出来,带出的一股鲜血溅到老布奇的头上。还没等她发话,这没用的废物惊得跳起来,大叫一声逃了出去。   而另一个帮手,看见主人都那样了,已是抖如筛糠。   老太太仍是很激动,指着地上那俱一动不动的躯体,对他喝道:“拖走!”然后像摔什么脏东西般,把刀扔掉。   “是...是的太太。”   老太太再次看向地上的人:“告诉你的主人,要是敢再来,躺下的就是他。”   “嗯!嗯!”头都快点断了。   老太太又道:“死的这人是个首陀罗,如果他家里人想上神庙讨说法,我随时恭候。”她眼睛很毒,仅从手腕和肤色瞬间就分辨出死者的等级。   “不!太太放心,不会的,我们不会要说法的。”   夏枫紧紧抱着艾德夫,听见尸体向外移动的声音,心里不觉得害怕,反而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虽然死的人和她同一个种姓,明明被人残忍地剥夺了生命,可她却想大声鼓掌说声活该。   她知道,被印度男人压迫太久的反抗因子萌芽了。   仿佛眨眼间,一切归于平静。要不是地上长长的一摊血迹,娜玛和维卡还以为什么也没发生。   就这样?这人就死了?两人面面相觑,紧紧咬住的牙齿还无法松开。   老太太忽然卸了力气,瘫软在蒲团上,伸手要抱艾德夫,夏枫赶紧把孩子还给她。   “姑娘,你很勇敢,比你母亲和姐姐强。”刹帝利老太说话的时候,胸口已经停止起伏,恢复了往日的严肃冷静。   “太太,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去打扫屋子。”夏枫此时才察觉到满屋都是扑鼻的血腥味,心里作呕。感觉这不是单纯的血气,里面还有一股浓烈无比的腐朽气息,这种气味让人窒息和绝望。仿佛她此刻身在历史屠宰场,挥刀的不是这位老太太,而是面目狰狞的制度和高高在上的印度男人。   “好!孩子,你不怕我?”老太太疲惫地看着夏枫。   “不怕。我敬佩太太,我也要和小主人艾德夫一样,做太太这样的人。”   “呲!”老太太突然笑了,静静地看着她,就在夏枫承受不住她“火热”的眸子,准备避开的时候,她又说话了:“知道吗?这是我杀的第三个男人。十几年前邦战的时候,我还杀过两个。虽然是为了自保,但也是犯罪,我毕竟是个女人。所以,我果然受到了神主的惩罚。他夺走了我的丈夫,我的儿子,我的孙子......”说着说着,她竟哭了起来。   “太太,不是的,不是惩罚,您是好人,您是好人!”维卡和娜玛终于从地狱回到了人间,匍匐着爬到老太太面前,不断安慰她。   “好人?哈哈哈,是啊,我是好人,所以我的艾德夫一定会平安长大?”老太太额上的层层“沟壑”奇怪地舒展着。   “当然!”夏枫笑着问艾德夫:“我说得对吗?”   经过一惊一吓的艾德夫有些累,躺进了祖祖的怀里两片眼皮就开始打架,他用力地睁大眼睛,轻声哼道:“嗯。”说完,眼皮一合睡了过去。   老太太轻拍他的背,吟唱起本邦歌谣......   夏枫很替她难过,任谁看着家里的男人一个个离去,只剩下自己一个老妪,心底也是悲凉的,如同这歌声。   夏枫发誓,从来没听过如此有韵味的吟唱。既充满深深的怀念,又饱含不屈的希望......   良久,她示意维卡和娜玛别再吱声。三人一起默默地把血迹清除干净,再撒上香粉,轻轻关上门。就让祖孙俩呆在那里,享受他们自己的世界。   ......   次日,非常出夏枫的意料,这桩杀人案没引起任何涟漪。住到这里才三天,她都快忘记曾经在路上遇见过的那个权贵了,那个只要见到贱民就想捉回去的女人,还有她驴车后面拴着的两个赤脚少年。   所以,不管你是贱民还是首陀罗,只要你不追究,就没人管你的死活?   夏枫摇摆不定,都快精分了。一分儿又想站在底层阶级控诉权贵,一会儿又恨不得她的房东太太多杀几个讨厌的首陀罗。   令她意想不到的还有一件事情,如果前一件只是让她猫哭耗子的假慈悲一下,那后面的这件事情就让她无法淡定了。   就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大胖子巴依像个小丑,半鞠着腰笑嘻嘻地看着他:“三少爷,我就说吧,今天肯定还有。一天四十个,够少爷小姐们慢慢分了。诶,你这个小姑娘,还不快行礼。这是我们镇长家的拉贾尼.卡布尔少爷,特意过来照顾你们古晋德家生意。”   “三少爷,愿您平安富足。”夏枫反应不慢,生意上门了,怎能因为细节不到位就跑喽。赶紧取下筐子,拜伏在地。   “噫?”巴依惊奇一声,恍然大悟般盯着夏枫的脸。   “三少爷,记得我给你讲过的笑话吗?那个乌斯藏商人想娶的儿媳妇就是这小姑娘。你要不要让她露出脸你瞧瞧?”   尼玛!谁说巴依老爷没有脑子,常常被阿凡提耍的?这人早就认出了她,偏偏不点明,现在又来调戏她。   夏枫飞快地朝他瞪了一眼,本以为眼神很凶狠,可是那位三少爷却“噗呲”一笑:“巴依,人家不高兴,瞪你了。”   “啊,呵呵。她连乌斯藏人也瞪的,人家送荞...送驴车给她拉货,她连一句感谢都没有。”巴依说着一本正经地理了理自己的头巾。   三少爷已经接过夏枫“奉”上去的富贵糕开始品尝。跟别人一样,眼睛立时一亮,忙问:“这是用什么做的?”   夏枫郑重地回道:“回三少爷,做法和成份都是保密的。”   “哟?”三少爷作出非常意外的样子。   表情有些过头,夏枫直觉他是故意夸张出来的,他应该明明早就知道。她不懂,这人为什么要这样。   三少爷又皱起眉头:“要是如此,那我们自己不能做,想吃只能买了?”   废话,专利权懂不懂?夏枫心里腹诽。不过,这转移了那位富贵公子哥的视线,没再关注她的相貌,也是好事。   三少爷见夏枫一直把头顶给他瞧,就是不露脸,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小姑娘好像很清高嘛!   忍不住嘲笑,一个落魄贵族的佣人,有什么好清高的,还能对付不了你?转头朝大胖子一挑眉:“巴依,她拉的什么粮食?”   夏枫心道:死了!真蠢,怎么忘了这一碴,这死胖子知道他买过什么。真是背到家了,反正逃不过一劫,肩膀不知不觉就垮了下来,等着迎接暴风雨。然后看人家的反应,再思考下一步怎么走。   巴依刚才就差点说漏口,马上回道:“精小麦、精大米、精玉米、精高粱......”   “停停停,有精玉米精高梁的说法?”三少爷故意掏了掏耳朵。   (巴依道:有的,还没收藏文章的妹子赶紧收藏,只要你们收藏了,精小伙一人一个带回家!)   ☆、第40章 欣欣向荣   “停停停,有精玉米精高梁?”三少爷故意掏了掏耳朵。   巴依不好意思地笑道:“说顺口了,反正买了很多,都是上等好粮食。”   “那就是猜不出来了?”   巴依晃着脑袋说是。   夏枫懵了,这巴依老爷真是个好人呀,还要帮她隐瞒,为什么?太奇怪了!   “行了,别把你的肥头晃断啦,真不知道你们锡克族人成天有什么开心的。现在好了,人家不告诉我们做法,你还开心?”三少爷说着便看向夏枫,眼神带着探究。   夏枫就没正眼瞧过她,只能从说话的口气判断他此时的动作,觉得头顶痒痒的好不舒服。   巴依说道:“哎呀,多吃几回就腻了。要不我跟她好好说说,每天卖给我们家的不算在四十个里面?”   三少爷见夏枫终于抬头,却依然不敢与自己的眼神对视,便再次瞥了她一眼:“我家小管事说的办法可以吗?”   “可以,感谢三少爷照顾生意。”夏枫没想到三少爷这么好说话,说不给就不问。比昨天那几个穿着富贵的老爷好对付多了,是不是镇长的家风不错?   “你说了能算?”   夏枫僵住,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刚在心里表扬了他,他马上又像要找碴的样子......   她求救似的看向巴依:您好人做到底吧。   这个死胖子,现在偏偏也不说话,和他家三少爷一样,睁着大眼睛等着她回话呢。   “因为您是镇长家的纳尼...少爷,镇长大人为我们辛苦操劳,我们太太一定会同意,所以我就先作主了。”   “拉尼?是拉贾尼少爷!你这小姑娘,还不给三少爷赔罪。”巴依老爷作势生气。   “算了,快趁热全部端回去,母亲和小妈们在家里都等急了。”三少爷转身便上了旁边的驴车。   这就走了?夏枫悄悄摸了一把额头,上面渗出了不少冷汗。   “好的,很快。”巴依直催夏枫:“快,数数多少个。”   “除了少爷吃的那一个,还有三十九,不用数。”   巴依便开始眯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地算帐,没了三少爷,夏枫觉得空气都清新了很多,趁旁边没人,便悄声问他:“巴依老爷,您为什么要帮我骗您家少爷?”   巴依一个激灵,立时睁开了眼睛,警惕地向驴车看了眼,瞪道:“都怪你!小小个人还盖着面纱。要不是你今天的面纱薄,我还认不你出来。要早知道根本就不会买,我警告你,成份不能对任何人说,不然我会受罚。还有,如果我家主子们没吃腻,你又没荞...粮食了,只能悄悄来找我。我给你想办法,明白了吗?”   “嗯,明白了明白了。”夏枫重重点头,觉得好事多得应接不暇。可仔细琢磨他的话又不对,忙问:“等等,巴依老爷,如果您的主人们吃腻了,我就不能找您想办法了?”   “还要警告你,不能乱叫我老爷,我不是什么老爷!你这小姑娘,长得丑,人也笨。你怎么知道我家主子吃腻了,别人也会吃腻......咳!那个...看你有天赋,又这么聪明...呃,不是,这些东西是你做的?还能做别的不?”   夏枫见他逻辑完全混乱,心里直乐,把他中间那段奇怪的话也忽略了。点头称是,说就是她做出来的;至于能不能做别的,她也不知道。   巴依见她如此自信,脸上的表情更是丰富。   夏枫看着他的胖脸,嘴角就没下来过,一直笑着。一边帮他装糕点,一边又想逗他说话。“你为什么不怀疑是我家太太自己的配方?”   “嗯。”巴依数着钱,好像没听明白夏枫的话:“多少钱了?两个三十,四十六百,那一包是不是五百?哦,那还差一百。”从包里抓了几下,丢出一根用麻布裹好的铜币,说道:“齐了。”   听他自言自语,夏枫又重复问了一遍。   巴依却只顾着把筐子端给他少爷看,喊道:“三少爷,要不要多给几个钱把筐和包布也买了,我们好方便带走。”   三少爷不耐烦地朝他挥挥手,意思是随便他。   “那好,多给你十个铜,行吗?”   夏枫也学三少爷,举着右手在额头上挥了挥。   “嘁,拿着。”巴依抱着筐子,抖着肥肉走了。   真是,还以为能和你聊两句呢,原来你也是看不上女人的。算了,是我自作多情。   夏枫抱着钱,很快把这件小事忘了,开开兴兴地往家去,还干什么?再做一筐呗。对了,还要买筐子。   回到家时,把维卡两人吓傻了,以为她被抢了呢,原来是被大户收走了。那高兴劲儿,把老太太都给吵醒了。   老太太淡淡说了声:不错。   知道是镇长卡布尔家收走的,又不免多看了她们几眼。   维卡忙道:“你快做,我出去多买几个筐。”   想当初来的时候,一个铜达姆也舍不得花,现在一天都能赚好几百。三个女人觉得腰杆更是直了不少,说话的语调也扬了起来。   ......   夏枫站桩的时间不长,练走步有些仓促,但没办法,哪有那么多时间给她用。每天在街上走,各种真假消息不停钻进耳朵,想不听都不行。前方战事吃紧,传言连二子以上的吠舍家庭都会考虑在征兵之列。   不知道前方死了多少首陀罗,更不知道死了多少奴隶。   这些消息,她是一点也不敢跟家里的两个预备寡妇透露。还是那句话,既然无法改变,最好是不知道,这样还能过几天安生日子。   她白天走步,晚上回来继续站桩,双管齐下。打发蛋清的时候,顺便也在练臂力。随着打发出的效果越来越好,夏枫用肉眼都能分辨出功力进展的速度。她巴望更快一些,更强一些,如果真的打到后方来,凭着她的功夫能在战乱中存活,不管是逃是藏,有一副强健的身板,胜过家财万贯。   如今,街上每个角落,每个米粮商人的落脚点,她都了然于胸。只要某天发现他们有跑路的迹相,她夏枫当然是迈开双脚跟着行动。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跟着他们准没错。在这里,粮商跟镇上“顶级权贵”的亲密程度犹如父子。   当然钱财也是夏枫从来不敢忽略的重要生活保障,近段时间她的敛财事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势。   因为,至从卡布尔镇长家的三少爷天天派人来买富贵糕后,就再没有人缠着问她要配方了。她一个假土著,不确定镇长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当然也不知道其他人的敬畏程度有多高。总之,知道这是好事就行,省了她好多麻烦事呀。而且,她的糕点很快就在权贵阶层推广开来,吃古普德家的富贵糕俨然成为一种时尚,一种潮流。   夏枫高兴归高兴,但总有一种有人悄悄在背后推波助澜的错觉,因为生意实在是太顺利了,顺利得让人惶恐,她一刻不敢放松。   当卖到半个月后的时候,四十个的富贵糕已经满足不了日益增强的知名度,维卡和娜玛都建议增加数量,夏枫没同意。   现在这个价格不便宜,少部份人两三天买一回,更多的人却是尝过一次后,要等很久才会舍得来买第二回。重要的节日,譬如生日,婚宴。即使是这样的日子,他们也只买四到八个,放到重要客人的案前。   可几天以后,情况又出现了变化,以前还需要卖一个小时,后来一端出去就没有了;有些脸皮厚的竟然寻到了古普德家门口守着,这对刹帝利老太造成了不少困扰,人家明显是一个深居简出不问世事的冷漠“贵族”。   按夏枫的话来说,就是钱要赚,但逼格不能降。从来只有小辈们赚零花钱的,哪有一家主母亲自操劳的道理。虽然,外人都知道两岁的艾德夫不顶事,实际上就是老太太在管理。知道归知道,可却不敢红口白牙的说出来。特别是这种抛头露面,招揽食客的低贱生意。闹得太出格了,刹帝利老太可能会被婆罗门的祭司们训斥。   造成这种轰抢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富贵糕的名头都打到乡下去了。很多地主得知镇上有如此美味,身为富贵人的他们竟然没吃到,那怎么行?   尝过以后,他们却更难受。他们不方便进镇,又吃不到新鲜的,有时候还买不到,更认为价格太贵......在诸如此类种种原因之下,致使手中有人又有粮的他们,纷纷命令家里的厨子仿效。   当然,城里的熟食店商家其实仿效的更多。尽管他们不敢逼问夏枫配方,但自己明着试验,还把试验品摆出来卖,倒是敢的。   不过,这些人都没有打发蛋清的秘诀,永远做不出松软香甜的味道。尽管陆续出现了很多仿制糕点,可不是加了没必要的牛乳,就是红糖太重。里面还什么粮食都有,完全跟“高大上”的富贵糕不沾边。   纷纷仿效,又纷纷以失败告终。   ☆、第41章 金刚芭比   夏枫尝过几个,发现果真如巴依传出去的那样,连高粱粉都有,偏偏没有荞麦。是啊,谁能想到卖那么贵的糕点会用荞麦做主材料呢。不但如此,夏枫还尝到了人家放的牛乳,反而又给了她大启发。可惜,只能放在以后了。目前看来他们能承受的价格已经到了顶,毕竟还在打仗。用最少的成本就能做到的,何必增加成本呢。   失败的案例越多,她们的富贵糕就越是供不应求,特别是吃习惯的富人,若是哪天没买到,会后悔一整天。但不排除依然有不信邪的商人,还在孜孜不倦地摸索,企图参与到这桩抢钱的生意中来。   或许也包括贪吃的巴依老爷吧,他最近偶遇夏枫的概率好像变大了......   这种形势之下,夏枫如果还实行饥饿销售显示是非常不明智的。明明购买力已经上来,再不随着市场调整策略,就不是一个精明商人应该有的头脑。   到了改变的时机。   腰包鼓圆了的夏枫认为,她有了钱就能打造所需要的工具,比如铁蒸笼。到时,用其他粮食或许能创造出新食品,前提当然是要控制成本。所以,在维卡和娜玛殷切盼望之下,她大手一挥,吩咐她们:每天多磨十斤!   维卡欢喜非常,一副有钱万事足的得意姿态:我现在赚了好多钱,昆陀和甘波,你俩还敢那样对我吗?呵!乖乖尊敬我的人,才能花到我的钱。   素不知,这时候的甘波,已经被转手三次。原本的一百四十斤,瘦得只有八十斤。最后被一个蔗糖商人牵了去,每天两顿饭,工作十八个小时以上。   问他恨不恨夏枫?不知道,因为从表情真看不出来。他在二十多天里,早被“□□”得老老实实服服贴贴乖乖顺顺。   现在,他跟二十几个奴隶一起,被禁固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这里只有两个巴掌大的通风口,一群奴隶正在不分日夜地劳作。   来的时候,为了防止奴隶逃跑,甘波如一只拉磨的毛驴一般,被人蒙了眼睛。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怕累,怕烫,却更怕死;不想死,就得不停压榨自己的体力不停歇的劳动,劳动。   恨夏枫?估计他还没有办法腾出时间。   ......   夏枫这边,把每天四十个的富贵糕,一口气增加到每天一百个。这不是她目前最大的产量,可是市场却隐隐有恢复到四十个时的状态。   唉,真是个贫穷的小镇。之前想的那些牛乳什么的,显然是想太多。   这些日子里,夏枫还了解到许多信息。比如,古晋德家属于落魄的刹帝利,但落魄的不是产业,而是人口,因为他们家族没人掌权。哪怕一村之长,或者镇上“衙门”里的普通职位也没有一个。   他们有的只是田地和商业,这些是属于吠舍阶层所从事的职业,但古普德家族则是天生的管理阶层。所以,也被划为落魄的那一列。   至于那个侄子,他有三个老婆,可连一个女儿都没生出来过。据说如今已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却依然有钱出入于各类特色“妓院”。在哈兹尔镇,没有哪个漂亮的庙妓不认识他,他的那些钱来至哪里呢?   每七天,老太太的帐房都会来对帐,如此三次以后,夏枫看出了一点苗头。这个帐房也是不忠的,收益根本不止这么点。显尔易见,老太太的帮佣们都不看好艾德夫,能不能长大另说,关键是年龄太小了,目光短浅的人们,只知道先顾好眼前。   夏枫不确定老太太清不清楚,不过,就算知道又能如何。一个女人,不管你是何等种姓,都无权管理家族恒产。   于是,夏枫有计划地配备艾德夫的饮食,为他荤素搭配,还强调需要进食水果。最重要的一点,要让艾德夫锻炼身体。关于每天在楼顶蹦蹦跳跳这项活动,他曾祖母也是同意的。   教学生,是夏枫的老本行啊,虽然这个实在是小了点,也难不到她。   艾德夫在她的各种引诱之下,每天中午都在门口迎接夏枫,急急忙忙拉她上楼练功。穿越到这里,夏枫终于有了第一个小粉丝,小家伙对她越来越依赖。刹帝利老太的眉头很久没有皱着了,看夏枫的眼神也变得柔和起来。   夏枫趁着这个机会抓紧练拳,算了算,她除了每天做糕卖糕的四个小时和休息的时间,其余时间都在练功。从未如此密集而系统地练习过,这小小的身板,每天都在起着细微的变化。   她把早上挑水的任务也接了过来,趁凌晨没人的时候,试着两只手各举一个木桶,尽量保证水不溢,脚不晃。仅仅十天时间,出拳就变得有力。虽然依然没有明显的内力,拳法并没有显得浑圆而凌厉,但成年男人吃一拳也够他痛三天的。   每天子时,她从星空下偷偷站完桩后,慢慢躺回床上。轻轻调着自己的呼吸,感觉到筋脉的走向,已经变得有规律,正缓缓朝丹田里聚积。往往这时,她总是在心里默念:似乎又比昨天多了点啊。   明劲在短短时间里,也展现出了成果,双臂的力量变强,胳膊都粗不了少。她跨出两步,俯身一拳挥到艾德夫鼻前,劲风刮得他鼻头痒痒的,咯咯咯大笑。   “小少爷,您也能。”   艾德夫当真一拳打向她的鼻子,然后拍手大笑。   夏枫一边摸自己的鼻子,一边撩起自己的袖子和他比谁的肌肉壮。   很严肃地说:“您要用劲,这里才会长肌肉。”   艾德夫马上停住笑,认真点头。如果不认真,怕夏枫就不教他打人玩了。   夏枫下意识捏着自己的肱二头肌,自嘲:难道又要来一回?   要把这难看的死肌肉练成爆发力强又不显现出来的活肌肉,又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啊。再练半年后,不知道四肢的肌肉鼓成什么样子,多难看。内力赶快出来吧,我不要成金刚芭比,我要快速消化......   ......   三袋荞麦见底,后面得找巴依进货,收入已经多得让维卡算不清帐。这笔钱让老太太的帐房眼红不已,最近几天,总是找各种借口过来。刹帝利老太心知肚明,没有阻止也没有给他行方便。   她的眼神时常停留在夏枫身上,当夏枫看她的时候,又马上离开。   夏枫心里对巴依老爷当然是感激的,只要看见他,就会时常免费送他一个富贵糕。那胖子还想多要,夏枫直接一眼瞪过去。每次胖子都是摊手耸肩,作出无奈的样子。   不过,至从夏枫求巴依帮过一次忙后,遇见他的次数不是好像,而是真的增多了。而他,也没有像平常那样,问夏枫要“封口费”。   那位拉贾尼少爷,好几次都跟他一起,有意无意地朝她笑。当不得不面对面时,三少爷也不再让夏枫行礼,放下了倨傲,好似礼贤下士的样子。   夏枫现在也不怎么“腼腆”,露出全脸,与他大大方方的对视。哟,不看不要紧,一看差点“吓”得流口水。   来了三个月了,见了太多大胡子瘦猴子等一系列歪瓜裂枣,还是初次见到一个长得端正的印度男人。   也许是因为拉贾尼相比而言显得白净吧,深凹的大眼睛里,透出一股帅气男人都会有的一丝魅力。但是,整个气质是个大缺陷。没有与他身份相符的洒脱,更没有他那副长相应该配备的儒雅之气;他的气质,只令人联想到俗不可耐和小家子气。   夏枫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很是有些可惜。   有种人,让人觉得他是天生的将才;有种人,好像天生只能当副官;还一种人,领导不喜,下属不爱,看一眼就令人不由自主想远离,认定他满是心眼。别人是锋芒外露,而他则是鄙陋侧露。对,拉贾尼明显属于后者。   特别是跟巴依站在一起,更凸显出他一脸算计。当然,巴依这种圆头滑脑的人,要是害起人来,才是让人防不胜防。夏枫暗自给自己留了一个心眼,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   明天又是朝拜的日子,头天下午,老太太指使帐房帮她们把铜达姆换成卢比。换回来后,夏枫决定把钱分一分,让娜玛带点钱回娘家去看看。出来一个月了,本就是为赚钱,现在赚到了钱,总得展现一点金钱的价值。夏枫是见不得受气包世家的可怜样,能帮就想帮。   明天要上寺庙朝拜,夏枫一直在等这个合理的借口,好去送钱给娜伊母女。   她们告诉刹帝利老太要回本村去朝拜,实则是跟着娜玛一起回娘家,昆陀那人渣要找麻烦,估计也找过了。   夏枫为了说服两人不进神庙朝拜,花了不少功夫,用尽了所有的“人脉”,可以说是呕心沥血也不为过。人脉这个词夸张了点,她除了认识巴依,还认识谁?   ☆、第42章 天才   她们对待朝拜之礼犹如中国人非要回家过年一样执着。只是我们是一年一次,人家是每月一回。   表面上看,这里的人口管理好似松散,其实不然。因为每村每户每人都要交纳朝拜税,四种姓从婴儿洗礼的那一天起,人人都是信仰神主的弟子。不管自己的言行如何,都希望得到神明的祝福。   如果我们不回家过年,只会觉得凄凄冷冷心里少了一团慰藉;而他们不去庙里朝拜,就如同背后跟着一个恶鬼,走路睡觉都不安稳。不得不说,这种管理办法简单有效,就算不吃不喝,他们也要交齐朝拜税。每月上庙里来一次,人口自然就清清楚楚。   这种奇怪的思维夏枫虽然不认同,但不得不逼自己去理解他们。早在五天前,她就在考虑朝拜的问题。用的办法也同样简单有效,用每三天送十个富贵糕给巴依的条件,托他去庙里求了两尊神像。   终于赶在今天偷偷带了回来,告诉维卡两人:神主都被我请回家了,咱们在哪里朝拜都一样。   并指明神像上面的印迹给她们看,点出这是哈兹尔镇主神庙里请来的。   维卡和娜玛只顾着埋头拜伏,好一阵才想起询问夏枫怎么请回来的?因为去神庙单独请神主,非刹帝不可。   把夏枫都给问愣了,那胖子巴依也不是刹帝利呀。   夏枫这一犹豫,维卡就看出了问题,问出的话让她啼笑皆非:是不是万能的神主不让你说?   总之,只要牵扯到神明,什么理由都可信。   这个时候,死胖子巴依正吃着富贵糕,为自己的“好运气”欣喜水已。而他旁边的三少爷,却抚摸着自己的“圣线”含笑不语。   后来,三少爷实在是见不得巴依的得意,一脚踹过去。   巴依抹着嘴巴哈哈笑道:“三少爷,您就放心吧。那小姑娘是个天才,一定能让您发财的。”   三少爷再次警告他,绝不能把他们去过神庙的事情告诉他镇长父亲。   巴依恨不得用脚拍胸脯保证:“怎么会?我跟了三少爷您一年,就算以前再蠢也学聪明了。这事我有也份,要是大人知道了,我也要挨罚的。”   “呵!”拉贾尼烦躁地挥了下手:“知道你不会说,但亵渎神明的罪行,你要担了。每天晚上祈祷九遍,知道吗?”   “知道,知道。”巴依嘴上答得快,心里却不以为然。反正他们信的又不是这位神明,亵渎也不怕吧。   他见少爷心情甚好,立即再次老生常谈,请求他想要的好处——希望能让她妻子做女仆的总管事。   说来说去,巴依最终的目的就是这个。工钱多两倍,活儿还轻松,关键是有办事的人来孝敬。男人走姐夫的路子,女人就得走她妻子的路子。这一镇有上万人,每天来的人多不胜数。只要赚够钱,他就能带着妻子回旁遮普邦,那里才是他锡克人的故乡啊,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衣锦还乡。   巴依突然开始伤感,越想越伤心,竟抹了一把泪,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家少爷:“三少爷,您看看,我是不是愁得瘦了。”   三少爷作势又要踹他,他自己先一屁股缩到地上去:“三少爷,这次我真没骗您,我真的看准了。”   三少爷拉贾尼没好气地甩了甩手:“这是第几个了?每次你都说找着好买卖,不是被人骗了,就是合伙来骗我?要不是看在你姐夫的面上,我早就叫你滚蛋了。”   “哎哟,我的少爷呀。我前面真是眼拙没认准真货,这次是真的。您想想,我们锡克人的祖师曾说过:只有愚蠢的人,没有愚蠢的手艺;每一只跛脚的羊陀,都有属于它的春天。那个小帮佣就是跛脚的小羊陀,而您,就是给她春天的神明啊。”   “住口,你们这些野马一般的锡克人,什么都拿来比喻。”三少爷面上生气,心里却熨帖无比。   巴依怎能不清楚,他脸上憋着不敢笑,眉毛却一抖一抖,正得意忘形。   拉贾尼话锋一转,也不再逗他玩了,说道:“我用两个卢比买到了准确的消息,你知道吗?”   “什么?”巴依两只肥腿用力蹬了好几下才爬起来,巴巴跑到拉贾尼身边蹲着。   拉贾尼眉头微皱,侧开身体,不想自己的衣服沾上他身上的泥灰,道:“你说得没错,富贵糕的确是帮佣们做的,每个月分给古普德老太太两成利润。奇怪的是,另两个女帮佣都听那小姑娘的。据说,这家人是为了给她赚嫁妆才出来做生意,婆家提的嫁妆条件好像不低。”   “是吗?”巴依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看来他真是“赌”准了。既然拉贾尼早已查清楚,干嘛刚才还吓呼我?   他低头掩饰住自己脸上的不爽。又想:富贵糕的小姑娘这事能成,那镇西边会做“魔力单根”双面鼓的小木匠,就不用再浪费时间去接触了。   巴依正等着三少爷继续说呢,却见他闭了口。便重复最后那句:“嫁妆条件不低?”   拉贾尼点点头:“嗯,三个女人都穿得不错,装扮齐整,应该是过得非常好的首陀罗。”   “哦,我明白了。是不是那姑娘要嫁的是吠舍呀?想让人家顺婚来娶她,要的东西能不吗?”巴依说完又摇头:“不一定,您也见过她了,应该不认为她长得漂亮吧?您不觉得她很丑吗?”   “丑?”三少爷笑了,“我今天已经找人去了尼尼莫村,打听一下她要嫁的人是谁。如果是吠舍,我就找一个吠舍去娶她。如果是因为丑,那就更好办了,给她一个吠舍女婿,全家不得高兴得马上把她嫁了?”   “啊?这......不好吧。”巴依想到那个有些高傲的丑姑娘,试图打消拉贾尼的坏主意:“三少爷,她应该是愿意嫁那个男人的,不然也不会跑来辛苦赚钱。”   “辛苦吗?蠢货!奥拉蒙管家没有说错,你就是个又懒又蠢的锡克废物。他总是跟父亲说后悔让小姨子嫁给你了。”   “三少爷!”巴依脸上露出少见的愤怒,“他哪里是真心为我妻子好?整个哈兹尔镇,找得出我这样的丈夫吗?我妻子比她姐姐还幸福。奥拉蒙管家真过份,凭什么看不起我们锡克人!我一个铜达姆的嫁妆都没要,只是想帮着妻子赚点嫁妆好回家乡去,他一再阻拦我们,实在是太可恨太欺侮人了。”   拉贾尼嘴角的笑意加深,很快又掩去:“行了,别生气啦。那都是奥拉蒙说的,我知道他嫉妒你。”看见巴依脸上的诧异,耸耸肩:“不信?你看你把粮库管理得多好。证明你的有能力,他怕你抢饭碗,所以就在父亲面前说你的坏话。”   巴依一愣,不知作何表情。过了两秒,脸上才露出笑容:“三少爷您真聪明,看清楚了他的嘴脸。”仔细看,会发现巴依的笑其实没达眼底。   他是乌龟有肉在壳壳里,外面根本看不出来。巴依非常明白,如果姐夫真那样想,可能早让他妻子当了女管事,快快地把自己两口子打发回旁遮普邦了吧。这个三少爷,真是见不得别人家庭和睦。   拉贾尼这时才扯回正题,问道:“巴依,你说如果我们不要那小姑娘的嫁妆呢?”   巴依暗思:不要嫁妆,嫁给比自己高一个种姓的吠舍?只要脑子正常的父母都知道如何选择,哪里由得了小姑娘自己作主。   巴依偷偷瞟着三少爷,最不希望见到他脸上出现那样的笑容,那是非做不可的笃定。不知不觉握紧了双手,心里有些内疚。   ......   娜玛一听夏枫说分钱,欢喜得不行,说她终于靠着自己赚到工钱啦。   维卡笑说让夏枫快点分吧,娜玛都想伸手抢了。   “哈哈,平均分三份吧,如何?”夏枫说道。   “啊!那怎么行?”维卡摇头。   夏枫没想到她居然会不同意,还没等问出为什么,维卡又道:“没有你能赚这么多钱吗?别忘了,你还要还丈夫50个卢比。”   “那我五,你们再平均分?”夏枫笑问。   “这......”维卡看了一眼娜玛,默不作声。   娜玛见夏枫好奇地望着自己,忙说:“夏枫,我和你不一样,只要母亲在,我所有的钱都归母亲管。但母亲早就说过会给我发工钱的,允许我拿回娘家去。”   原来是这样,媳妇没有私产?夏枫认为是打破这种旧观念的时候了。问维卡:“帕丝塔的嫁妆和钱好像没有让婆婆管吧。”   娜玛抢着回答:“不一样,她的舅舅是达尔尼。母亲也不能逼着她交出来,快分吧,母亲说每天给我20铜,算算,我能拿到多少?快。”她摩拳擦掌,兴奋得不得了。   夏枫静静地看着她,心说一天二十个铜板你就高兴成这样。   ☆、第44章 分帐   三万六千多铜达姆,换到一百四十二个卢比,还余下七百多。   阿克巴攻占首都德里后,就开始增加卢比的铸造量,后来逐渐变成莫卧儿高级货物的主要交易货币,大大缓解了黄金的需求量,稳定了物价。   以前两百六十个铜达姆才能换到一个卢比,如今两百五就可以,但离正常的物价还是相差五十。至于金姆尔,人们更希望弄成首饰或者金条放在家里,很少拿出去流通。评定某个大家族有多少钱财,金子是永恒的衡量物。   维卡颤颤巍巍地打开钱袋子,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说道:“多亏我们太太的脸面,要不然换不了这么多。”慢慢摸着银光闪闪的卢比,无限感慨:“以前一堆铜达姆放在那里,我哪里想到会有一百多,也从来没摸过这么多卢比。天啦,我们比当家的还能赚!”   别看夏枫很能赚钱,但在她的思维里,只有看见人民币才会像她们那样有强烈的满足感。因为她没来得及感受一下这种货币的重要性,也不知道能换成什么她需要的东西。来这里的几个月,最迫切的愿望除了吃,就是练功。对于卢比,只知是提高社会地位的一种向征。要让她激动得失态,恐怕只有摆一箱美金或者人民币才行。   看着这堆银币,她刚刚还在笑着联想:去掉它们黑黑的杂质,可以打多少个亮亮的手镯,闪闪的项圈?苗族姑娘的一幅头面够不够。   她打趣维卡:“你就别看了,快分吧,再不分,等会儿万一飞了怎么办。”   维卡竟真的就下意识把卢比袋子紧紧抱着,逗得夏枫哭笑不得。   这话有作用,维卡赶紧让夏枫过来一起数......   数了三次,生怕错了一个,说来的确好笑,维卡只能数到一百,然后再一个个相加。夏枫在她数第一遍时就记清了,知道帐没错。   维卡不慌不忙把卢比数完,仿佛很享受这个过程。她分出75个卢比给夏枫,说道:“你是神主派来帮助我们的使者,瞧瞧,你说过赚钱还给丈夫,果然做到了。”   夏枫无奈提醒道:“那是你的丈夫。”   “嗯,拿好了,等他回来,就摆在他面前。”   “好的呢,我不做巴利的侧妻,一样是你们的好伙伴。”夏枫顺嘴说道。   维卡一听,脸上盛放的笑容犹如突遇冰雹,瞬间就焉了。她觉得自己好像不希望巴利回家来,她们三个这样很好......猛地打个冷颤,赶紧甩甩头: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神明一定会不饶恕我的。   “维卡,怎么了?难道你想赖掉娜玛的工钱吗?”夏枫想看的重头戏就是这个,见她发呆,不得不又打趣催促她。   “哦,正在数。”维卡要掩饰自己内心的“肮脏”赶紧抓了几个卢递给娜玛。   “母亲,您糊涂啦。这里是五个卢比,多了。”   “不多,不多。这些钱都是咱们的,以后我也只留给伊扎。你娘家妹子还有几天就要嫁人了,你送两个卢比,一定会让她在婆家很有面子。”   “好,谢谢母亲。”娜玛开心接过来,仔细藏好了。问道:“那咱们现在就出发吗?”   夏枫心说维卡把钱看得也不是特别重,心里稍安。   马上对她们安排道“对!现在走。趁天黑悄悄赶到你娘家,明天他们去村庙里朝拜时我们就在家里自己拜神,晚上再趁黑离开。”   说走就走,维卡把钱藏进墙洞里面,夏枫揣了十个卢比在身上,想想等下有什么需要买的。对这里的东西再提不起兴趣,也得买一点。她有些搞不懂自己,好像是到了某个风景区,不花点钱就不舒服似的。遗忘了坐标,遗忘了年代,遗忘了自己的身份,把外面的战争也给遗忘了。   浮生偷得半日闲!她暗笑自己: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汪汪汪......”   门外又传来熟悉的野狗叫,夏枫知道:那讨人厌的帐房又来了。   等她们三人下楼来,头一次见到帐房先生带了礼物——两罐子牛奶。   此时正跪在老太太脚前,向她禀报:两头母牛的病已经好了,上午刚挤出奶,就给艾德夫少爷带了过来。   “嗯,鸡崽儿有吗?”老太太擦拭着自己的拐杖,口气一如既往的平静。   “带了带了,有大有小,太太您瞧,就在门口的笼子里。”黑黄干瘦的帐房先生,这个季节只着一件薄薄的恰达,腋下那一块还被汗湿了。   老太太向门口看了一眼,问道:“你从哪里来,热成这副德性。”   “牛奶还热乎着,我们希望少爷能早早喝到。”   “嗯,算你有心,还替那帮人跑一趟,回去吧。”老太太这时才看见背着包袱的夏枫等人,问道:“你们这就走?”   三人行礼:“是的,太太。”   “夏枫姑娘,你把门外的鸡捉进来,喂它们喝牛奶。”   试毒?   夏枫答应一声,很快就把这件小事给办了。那只小鸡并没有任何不适,鸡崽儿也活蹦乱跳。   老太太耷着眼皮看了一会儿,仿佛才想起夏枫她们要赶路,说道:“到尼尼莫村要走小半天,你们赶紧去吧。”说完,又开始闭目养神。   这一个小动作,马上把时空拉回到帐房进门之前,好像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艾德夫恋恋不舍地看着夏枫,想开口说什么,却没敢说。突然他又撅着小嘴生气,故意不看夏枫。   这小屁孩,没相处多久,竟学会向她撒娇了。夏枫蹲下来,低声细语地哄了他几句。   帐房小声道:“太太,她们一走,您这里就没人了,要不要我叫人来服侍您?”   老太太朝他挥挥手,又朝屋外扬了扬,像赶鸭子似的示意他赶紧滚蛋,别打扰她休息。   帐房不敢多呆,见三个女人已经出了大门,更是急急慌慌地追上去。   “三位要回村?”   “要不要我找驴车送你们?”   “别客气,我们都是太太的仆人,一家人嘛。”   “......”   面对三个疾步飞走一声不吭的一老两小三个女人,连小塞吉也在娜玛的背上朝他傻笑。他的脸皮挂不住了,最后问道:“真的不要?没到一半天就黑了,你们不怕摸黑赶路?”   维卡顿了一下,低头看向夏枫,见她好像没听见的样子,便也不回话。   “哼!”出了主巷来到大街上,帐房两手一抄,冷哼一声,朝她们相反的方向而去。   夏枫看了看天色,知道今晚又没月亮,催她们得加紧速度。毕竟,娜玛娘家比尼尼莫村还远,路也不好走。”   维卡把娜玛背上的小塞吉接过来:“我先替你抱会儿,夏枫你吃得消?”   “当然!”   两个小时后,太阳消失在地平线,只剩一点余辉,温度也降下来,夏枫他们却热得解衣煽风。   “夏枫,真...想不到,你比我们还能走。”娜玛脚步有些发酸,见夏枫一点也不累的样子,佩服得不行。   夏枫问道:“到一半了吧?”   “到了。”维卡扶着腰回道:“唉,能不能缓一缓,我腰椎痛。”   “好,歇会儿喝口水。”夏枫找了个背风的小山包,让她俩过来休息。这个山包呈梯形,上面全是枯草,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幢小茅屋。坐在山包背面的枯草上,非常舒服,要解乏是再好不过。   “维卡,你的腰也是上次受的伤吧?”夏枫指的是她被巴利打落门牙那回,不想说得太大声,故意凑到她耳边。   维卡的五官顿时变得扭曲,神情异常尴尬。坐下揉了好一阵,夏枫本以为她不会回答了呢,却听她道:“巴利在外面学坏了,什么都拿回来用。”   话音一落,娜玛就觉得不好意思,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人,能有什么猜不到的,她赶紧低头喝水。   夏枫原本不明白的,这下也懂了。什么人啊,死变态。   一时三人都没了聊天的兴致,倚在山包后面伸腿揉脚。   过了大概五六分钟,夏枫正准备吆喝她们出发的时候,突然听见有响动。   “噫?怎么不见了?那三个女人会飞吗,也太快了吧。”一个男人的声音。   “嘘!”夏枫按住要起身的娜玛,食指挡在嘴前,示意她把小塞吉抱紧,别出声。   “是这条路吗?回尼尼莫村应该走东边那条,她们这是要去哪?”另一人说道。   “会不会是你看错了?”   “怎么会,我长了眼睛的!”   “那怎么办,继续走?别是我们被发现了,她们故意乱走?”   别一个声音半响没有说话,最后可能想通了什么,说道:“如果真被发现了,就不能再跟。三少爷只让我们跟着她们别跑了,并没让抓人,人家故意躲我们,那就没法找啊。这样吧,我们往左边走,路上还能遇见三少爷派去尼尼莫村的人,到时一问就知道了。都属哈兹尔镇的土地,她们还能跑到哪去?她们总是要回本村的。”   “那好,天马上黑了,你赶紧把鞋子穿上。”   “哐哐哐......”   重笨的木拖声渐渐远去,夏枫三人这才敢大口喘气。幸好这两个笨蛋不知道来山包后面察看。   ☆、第45章 贱民   维卡极紧张,奇怪道:“他们是跟踪我们?为什么!”不然怎么之前需要脱掉鞋子?   夏枫暗恨自己大意,竟一直没发现。   这两个男人口中的三少爷,不是拉尼贾是谁?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应该是冲着她的富贵糕来的。再次庆幸自己的好运气,如果没有刹帝利老太,她能不能活到现在都不知道。在人家眼里,她就是抱块金子三岁小儿。   “可能认错人了吧,我们哪里认识什么少爷,应该是老布奇的人。别怕,反正他们已经走了。咱们继续赶路!”夏枫不想让她们担惊受怕,如果维卡知道这个三少爷就是镇长的儿子,不自吓成什么样。扶起维卡,问道:“你还能走快路吗?”   “能,没那么娇气。”   夏枫说什么,她俩就信什么,况且出门的时候那老帐房就不怀好意,谁不知道他就是老布奇的人。   娜玛跟逃荒似的,拴紧小塞吉,搀着维卡一路追着夏枫的脚步......   小山下面,低低矮矮杂乱无章地立起的幢幢小木屋,与村子的最高处,也就是尽头的神庙显得格格不入。神庙附近有三四幢小楼,意味村里只有三四家是享有恒产的村民。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聚集在神庙前的人们陆续点起火把。夜空下,这一小团火光,呈现的不是希望;它犹如一只独眼夜狼,让人胆寒。   三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天色刚刚黑尽时临近了村子。她们不敢光明正大进村,不然明□□拜时又得交钱,那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更不想被人知道她们的行踪。   夏枫带了一些咖喱饼,预备看见野狗就扔一块,三人就能像贼一般无声无息地摸进娜玛家。到了家就好了,好好休息一下,她也好腾出精力来思考怎么对付拉贾尼.卡布尔。这一路上,夏枫满腹心事,还不敢表现出来。   可是刚刚潜进村,就望村子尽头亮着好多火把,人头攒动,隐隐还有哭声跟男人的喝斥声。   “那里是我们村的神庙。”娜玛说道。   夏枫问:“这么晚了,那么多人聚在一起,发生了什么事情?”   娜玛也不清楚,猜测明□□拜,有村民人提前来求祭司欠税,以往每个月都会来这么一次。   维卡认为娜玛说得对,她们村坡地特别多,收成没有尼尼莫村好,税款却一样。她道:“别想了,见到娜伊妈就知道了。趁现在没人注意,咱们赶紧进村吧。”   ......   “是这里吗?”夏枫问娜玛。   乌漆抹黑的,一盏灯都没有,难道也去神庙凑热闹了不成。   “娜伊,娜伊,我是姐姐呀,我回来了。”娜玛一边轻声呼唤,一边摸向门边,压抑着喜悦。   “啊?怎么没关门。”娜玛说着跨进木屋。   夏枫早就窜了进去,跟娜玛一起,四处“寻摸”,要是有夜视眼就好了。   “没人!”娜玛觉得不对劲:“我母亲跟妹妹怎么也去神庙凑热闹了?”   “会不会她们有什么事出去了?”夏枫觉得娜玛这娘家母女真是没法让人安心。   夜太黑,看不见娜玛一脸的担心状,她心猛地揪起,忙说:“不会,她们白天都不爱出门。”   夏枫刚皱起眉头,神庙方向的噪杂声突然升高,好似人群“轰”地散开。紧接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嚎传进了她们的耳朵。   娜玛差点冲出去,握紧了夏枫的手,心如刀割,一张脸早已扭曲得失了颜色:“是妈吉达,是她,是她在哭。”   “啊!”维卡立即关上门,一把抱住娜玛,两人都蹲在地上发抖:“你别冲动,明天就是朝拜日,祭司不会惩罚人,咱们等她回来。不管她们有什么错,咱们一起想办法。别怕......”   “嗯。”娜玛紧紧咬着牙齿,逼自己冷静。   夏枫轻轻扶着她俩的脖颈,她搞不懂状况,一句话也不敢乱安慰。这种场面从来没见过,只能展开联想,感觉像是古代宗祠开□□大会的情景。   随着娜玛母亲的哭喊声越来越大,娜玛压抑不住心痛,都快哭出声。   仅过了不到十分钟,夏枫发现火把队伍在朝她们的方向移动。她们半趴着躲在木墙后面,贴上耳朵偷听外面的情况。   维卡凑进娜玛,轻声说道:“我说吧,你母亲快回家了。”   话音刚落,外面响起少女凄烈的声音。   “不!我不要去!他是个魔鬼,老爷,求求您,让我死吧,我宁死也不跟他走。”   娜玛和维卡身子猛一颤,包括夏枫,三人都惊住了:这声音是娜伊的!   “恶心的贱货!捂住她的嘴,你都怀上了人家的孩子,要死也死到尼尼莫村去。从今天起,你们家正式被贬为贱民,全都滚出我的村子!明天,我就把贬黜文书送到北边大营,你父亲跟兄弟一个也跑不了。”一个男人冷酷的声音,盛气凌人。   娜玛茫然地瞪大眼睛,她不敢相信,事情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一种绝望和恐惧让她喘不过气。要不是维卡死死捂住她的嘴,她可能早就哭喊起来了。   “还有这老贱货!”一个阴阳怪气的女人说道:“老爷,这母女俩给村子招来多少晦气啊,赶紧让她们走吧,希望神明不要惩罚我们。”   村里的一个大婶说道:“老爷太太,容我们说两句。娜伊母女一向安静老实又勤劳,就算他们犯了错被贬为贱民,还是让他们带上财产吧。老爷,娜伊姑娘不愿意跟尼尼莫村的人走......”   “给我闭嘴!哪里容得你说话。”冷酷的声音打断了求情大婶,怒道:“这小贱货必须跟人家走!我已把她卖了。怎么!谁敢不满?告诉你,她们已经是贱民,我当然可以卖她,正好用卖身钱购买圣香替她向神明赎罪。你心疼,那你家出钱买?”说完,那声音又极为可恶地冷哼:“贱民哪来的财产!”   留下来的好心村民听得这话,发出几声唏嘘:原来是被卖的,可怜的娜玛不走也得走了。明知村长没收人家财产不对,却也无可奈何。   “你们难道想被神明迁怒?”仍然是那个阴阳怪气的女声。   人群立时安静,随后脚步声稀稀落落,很快便没了人。帮着求情的那个大婶,先是讶然,然后哀叹几声,随着大家一起散去。   顿时,门外只剩下当事者跟地主一伙人。   “娜伊,你不要寻死。我马上又去镇上再找找你姐姐,她一定能够救你,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啪!”   好像是娜伊的母亲被人打了一耳光,一个男声说道:“一起带走!”   维卡跟夏枫二人瞬间便对上了目光:昆陀。   夏枫下意识地狠狠抓着木板,咬紧了牙齿,后悔为什么没早点来!   有人附和道:“带走带走,这个老的就不收钱了吧,也给您省了事。是吧,老爷?”   这个声音夏枫也是熟悉之极——达尔尼。   这帮无法无天的畜生!   ......   夏枫重重吐了一口气,平息自己的怒火,听见母女俩悲凉的哭喊声渐远,马上转头,一字一句地对寻崩溃边缘的二人说道:   “这里不能呆了,你们镇静一点,跟我走!”   “我妹妹.....”娜玛死死拽着夏枫的肩膀,仿佛这弱小的小肩膀能让她从深渊里爬出来。   “我想办法救她。跟我来。”夏枫向后面的灶棚摸过去,维卡和娜玛恍恍惚惚地跟在后面。   夏枫借用一根木棍使劲撬断了一块墙板,带着二人跑出屋子。   她们刚钻出木屋,就有人几个男人冲进来,跟抄家似的四处翻捡。   娜玛听到后面的响动,那种跌落地狱的无助感使她迈不动步子。   夏枫眉头一拧,厉声厉色:“如果我们暴露了,就别想救她们了。请你振作一点,天还没塌下来,神主没让你死,你就不能去送死。”   “嗯!”娜玛一张脸全是泪痕,几步一摔,下唇都已咬破,再是双腿没力也不敢落在后面。   “脱掉鞋子,跟着那火把走,他们有三个人。”夏枫冷冷看着大路上那团灯火,脚下不停。   母女俩已经被捆了起来,像牲口一样让人拖拽着。时不时的,还伴随着拳打脚踢,以及她们的哭喊声。喉咙这时都沙哑不堪,净是一声一声的干嚎,在黑夜里显得无比苍凉。   除了昆陀和达尔尼,另一个人应该是地主家的私奴,生得人高马大,好一个无脑刽子手的形象。夏枫三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要对付他们,机会很渺茫。   夏枫额头上净是汗珠,快速思索。突然摸到腰间的卢比,一个念头生起。再暗自估计了一下她们刚才奔跑的速度,有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第46章 致命的卢比   “还记得我们来时休息过的小山包吗?”夏枫问道。   娜玛和维卡默默点头。   维卡刚刚气得说不出话,也不知道怎么说,她对娜伊母女无比内疚,这时道:“娜玛,我一定会给你们家一个交待。要亲手杀了那个恶魔,太太都能杀人,我也能!”   夏枫马上接口道:“好!我要有机会把昆陀的脖子摆到你面前,你不能手软。”   维卡打了个寒噤,暗自握紧了双手。   夏枫没再紧逼,给她们交待自己的计划:   “一会儿,我将在山包处行动,你们不要再跟着我的步子,我要一个人先跑。你们只用悄悄捡石头,时刻注意到前面三个男人,如果看见有一人弯腰低头,就马上朝田里狂跑;这时,他们必然会发现你们,至少追过来一个人。记住,一边跑一边扔石头阻断他们,别被追上。只要引开一个,我就有办法救人。你们跑到岔路口处,直接上官道进镇,跑回太太家。别管我!”   “你去救人?你一人?”娜玛一直没放开过夏枫的手:“昆陀恨你入骨,万一你也落到他的手上,黑天黑地的,杀了你也......”   “我有分寸,只要你们听我的,就不会有事。我不担心自己,就担心你们会被追上。”夏枫猛地抽出手,正在疾走的娜玛差点摔倒。   “维卡,不管来的人是谁,你手中的石头都不能砸偏了。明白吗?”夏枫再次提醒道。   “昆陀要敢来,我正好砸死他!”维卡羞怒交加,这是第几个了?贾米尔的惨死还不够吗?这贱畜!   “好!想想我们还没来得及花的卢比,想想后面的好日子。再想想娜伊被带走的后果,我们安得了心吗?所以,你们必须迈开腿跑,一定要活着回去!”   两人神色一凛,同时回道:“会的,我们都要回去!”   娜玛咬着牙齿:“就算死也要咬下他们的一块肉。”   话音没落,只见夏枫像只兔子,借着身子小淹进了庄稼里,突地窜了出去。在漆黑的夜里,两秒后就消失在她们视线,一点动静也察觉不到。   娜玛来不及诧异,忙牵起裙子装石头,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激动,双手不听使唤。   多亏在刹帝老太那见过一次血,有了点“见识”,两人很快便稳下来。娜玛负责捡,维卡负责盯着前面的灯火。那火把每抖一次,娜伊母女身上就被踹一次,维卡的心就跟着就抽一次......   而这时的夏枫,已经赶上了昆陀。庄稼上的露水早就和汗水混在一起,浸透了她的莎丽紧紧贴在身上,胳膊被划得满是血口子。她边跑边抹了一把脸,拭掉上面的水痕,让视线更清楚。   昆陀在大路上人模狗样的吆五喝六,夏枫在田里蓄势待发。   夏枫双腿此时有些乏力,小腿像灌了铅,她不得不停下来,按了按足三里、太冲等穴位,缓解肌肉的承受力。试着调了一遍气,居然没用站桩来铺垫也有效果,很好,哪怕只有一丝内力她都很满足。这个身板真的需要逼,逼到绝境,总会有意外收获。   昆陀三人马上就要走到当初她们休息的小山包,前方不远处就是一个三岔道,一条通向尼尼莫村,另一条是进镇官道。以娜玛二人的速度,跑到那里,大概需要两分半钟。   夏枫紧赶几步,超过了昆陀,摸索着来到他们前方大道边的土沟里,掏出两个卢比扔了上去。然后继续趴下,跟绿色的庄稼融为一体......   很快,火把队伍就过来了。   “这亮晃晃的是什么?”达尔尼人老眼不花,竟然是他第一个发现。   “哟,卢比!这地上长卢比?”说话中已经扑上去捡了起来。   “有人掉的?会回来找不?”昆陀放开牵着娜伊的绳子,两步踏上来,好不眼红:“会不会是她们村里.......”他正想说会不会是村里哪个贵人掉的,人家要回来找,就听达尔尼带来的大个男人吼道:“那边有人,从田里正跑过来!肯定是回来拾了。”   听得大个子的话,电光火石间,两个一起常干坏事的人已经交换完了眼色:这黑天瞎地的,钱财送上门了。   达尔尼道:“傻大个,你......”他本想说大个子留在这里看着,他和昆陀趁黑去打动,来人肯定身上还有钱。突然,他耳边听见什么响动,不由自主扭过头。   昆陀没等他说完,拉上大个子就朝娜玛和维卡跑去。大个子比达尔尼身手更好,也更好对付,他当然愿意要这样的“伙伴”。   达尔尼暗恨,赶紧把拴着娜伊母女的绳子拽稳,挨个仰面踢倒:“臭婊.子,不嚎啦?老实点!”   娜伊母女的惨状清清楚楚展露在火把下,特别是娜伊,离开村子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反正此时的她已经是衣不蔽体,上身几乎全.祼。达尔尼狗脚踢倒她的时候,狗爪也飞快伸到她胸前狠狠抓了一把,痛得本就奄奄一息说不出话的娜伊愣是惨叫出声。   “贱货,原来你还能叫!”达尔尼淫邪地笑着,甩掉了托鞋,用他黑糊糊的狗脚欲搓上娜伊坦露的......   夏枫咬着草根面无表情,目光直直地琐住前方的山包,默默数着数字......“叮”又是一声细微的声音。达尔尼立即收回脚,循声一望,好像又发现了什么。顾不得管娜伊二人,放开绳子两三步跑上去。   “好家伙,又是一个卢比。”他弯腰拾起,回头望着远处昆陀手中摇曳不停的火把,赶紧揣进包里。“冬天的夜风啊,请再吹猛烈一些吧,把卢比都吹到我面前。”这个视钱如命的蠢货,还以为是大风吹动了卢比。   在他弯腰的时候,没发现背上飞过去了一个卢比,这个卢比就落在山包中段。   娜玛一片死灰的眼睛立即闪出一丝神彩,她看见了!   用力朝母亲身边挪,想碰醒昏迷的她。   达尔尼刚把钱揣上,马上又继续低头寻找,钱对人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嚯!”达尔尼简直要欢呼了。像扔鸡屎一样把另一只托鞋也扔掉,“四脚”并用,如螃蟹一般朝山包上爬......完全没想过,哪有人会把钱掉到山包上,他满心狂喜,认为也是大风刮上去的。   夏枫心里一直在数数,数着娜玛和维卡的体力能坚持到哪里,数着昆陀和大个子离这里有多远。   时间够了!夏枫悄无声息跃上大道,一步,一步,来到了达尔尼的身后。   六步远的娜伊张大了嘴巴,惊恐无比:小姑娘你是找死吗?!   转眼,她咬紧嘴唇。见达尔尼捡到钱转过身来的时候,那小姑娘像个鬼影子一样又闪到了他的身后。   达尔尼这次没时间惊喜了,他举着火把四处寻找,狠不得满坡都是可爱的卢比。不知不觉,进到了山坡背面。   娜伊都快停止呼吸了,用力挣着麻绳,手腕被割出血,她也感觉不到痛。已经看不见达尔尼了,只凭着火把判断他的方向,传来他一声胜似一声的惊喜,“哟!全刮到这里来啦!”   “天啦,这里还有两个......”   ......   “啊!”山包后的达尔尼骤地发出一声惨叫。   娜伊睁大眼睛,试图看透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突然,火光变大。夏枫知道,达尔尼凄惨之极的吼叫声立即就要划破天际......   “母亲!母亲!我是昆陀,你别跑!”昆陀认出了维卡和娜玛,他越叫对方却跑得越快,还有石头飞过来。现在他额头上全是血,完全不懂维卡着了什么魔。昆陀愤怒得犹如一头发狂的野猪,狠不得抓住维卡的头按进粪坑里,偏偏为了躲避石头始终差一点距离。而那大个子,只顾捡娜玛身上漏出来的铜达姆。   娜玛已力竭,全靠一口气支撑着。发现了钱的妙处,跟夏枫用上了同样的办法,扔那大个子时,专扔铜币。   昆陀看见漫天洒落的铜达姆,已经迫使这头野猪进化成狂爆状态。   “啊呀!啊!”   达尔尼命息一刻危在旦息,拼命拍打自己身上的火苗,又试图在地上滚灭。夏湿冬燥,山包上的枯草,也帮着夏枫诛灭恶棍。这条烂命相当顽强,他硬是咬牙从火堆里翻了出来......滑下山包时带出一条火沟。   昆陀听见叫声,转过头一望,只见刚才的地方已经一片红光,有个火人正从红光里跑出来,双手大力乱挥。   “不好!”昆陀知道是达尔尼,可他的狂爆状态还在持续,根本停不下来,仍然在追维卡。   身边的大个子也发出一声嘶叫,马上朝达尔尼处奔去。   昆陀一顿,脚下一歪便扭倒在地。前面的两个女人已经跑上官道,朝镇上的大路而去。他无力回天,立即掉转头跟着大个子往回跑。   “快,快!”夏枫把母女二人拖到火苗处,用火烧断了麻绳。   娜伊妈用力说道:“娜伊,你跑,别管我。”   “不,母亲,您为我受了那么多苦,我不会扔下您的。”   “别废话了,一起跑!”夏枫把老的用力扶起来,一只手拉着少的,三人躲避着延伸下来的火苗,摇摇晃晃地朝前“走”。   对,是走。老的腿已经断了,少的手折了一只,胸前紫一块青一块,两腿更是伤痕累累,母女俩不知道在神庙里受了多少罪。   ☆、第47章 小姑娘   夏枫棋差一着,没有预料到母女俩的身体状况。原来,并不是每个印度女人都如维卡般耐打。后面昆陀快追上来了,奈何这边使不上劲!   她心急灵焚,不管怎么说,好不容易救了她俩,死也不能放弃。任务失败这四个字,在夏枫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出现过。   旁边传来“吱吱吱”的炽烤声,达尔尼早就成了火人咽了气儿,随风吹过来的糊味令人作呕。夏枫的脑子快不能思考了,她一手拉着一个,都腾不出手来捂鼻。   跑,必须跑!不能泄气,夏枫咬着牙根死劲拽。她明明知道这是四百多年前的莫卧儿,知道自己是在义气用事,更知道自己自负过了头。但没有退路,一退就是万丈深渊,一退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大个子的吼叫声越来越近,昆陀的身影渐渐清晰......夏枫从没有如此无助,哪怕刚穿越时,哪怕在反抗巴利被打破舌头时......   “娜伊你扶着母亲走,别管我!”夏枫毅然决然地决定“赴死”。   如果死了,就能重新投胎;如果不能投胎,死了就死了吧。用我这条宝贵的穿越之命,换两条土著恶狗的命,赔本也算了。   见娜伊不知所措,夏枫怒道:“听话!你姐姐就在前面,快去追。”   她猛推娜伊一把,转身,昂头,迎着忽忽北风,面对两头越来越近的恶犬,预备亮起拳头。   还在心中默念:来吧,瞎眼老天这次让我穿去哪?若让我成了九世善人,后果自负。   这一幕是多么的感人啊,如果娜伊母女能真的跑快一点,真的消失在夜色中逃出生天。威风凛凛的勇士夏枫,为她们断后,与恶犬怒战几百回合后齐齐归命。是何其的悲壮,死得何其“漂亮”!   可是事实上,她身后的两人简直如蜗牛。不是她们感动的时候,却偏偏感动得只知道哭,一边抽泣一边用力爬。娜伊母亲甚至还在埋怨神主欺她,埋怨生命不公,一副顾影自怜的可气样子。   夏枫幸好没看见,不然得吐掉三升老血。她左腿稳稳踏出,右手攻,左手挡,摆出且防且攻的基本姿势。   夏枫连两个只知蛮打的小瘪三都对付不了!怒得这个以为前世真.夏枫附身的十岁身体,恨不得爆出全身内力向对方冲击。这是一种传说中的自曝技能,此技能的来源并非全部瞎掰,它就是自损筋脉,自毁功力,用尽平生力量置对方于死地。字面意思就是:“不活了”   前提是:这个身体里有足够的内力!   昆陀一愣:这小贱货居然能挡住他们?   他刚一分神腋下就挨了一拳,痛!比想象的痛太多了。看见蠢大个动作缓慢,三拳只打重过一拳,后两次都被那小贱人躲掉了。   心思九曲十八弯的他暗惊不已,他不想多耗时间。朝大个子说道:“你直接打死这贱人,扔进火里烤了,为管家报仇!”就着,就欲绕过夏枫去抓后面的娜伊。   夏枫怎么可能让他得逞,突地划步到他面前,一个跳跃,作势要狠狠击向他的面门。还没等她近到身前,昆陀就想伸脚踹,正合夏枫意。   “噢!”昆陀一脚踹空,裆部反被踢一脚,痛得他本能鞠腰搂“老二”。夏枫心里一喜,顺势用手肘击他的脊椎骨,冷不丁左边挥过来一个臭气熏天的大掌......   三人的一连串动作间隔极短,看得人眼花缭乱。   她只觉自己脸已变形,紧接着大脑一片空白。   晕呼呼的摇摇欲坠。   迷糊中,看见昆陀两只爪子朝她脖子掐过来......   “小姑娘!”   “夏尔!”   她拼命晃晃头,用最后一丝力气躲过了爪子。在听到喊话声的同时,杂乱的脚步声也响起,巴依带着两个男的冲过来。她脑子最后想的是:“谁在叫她夏尔?娜伊还没走?”两眼一翻,歪倒下去。   实在是太累了,终于用光了身体里所有的能量。   娜伊当然没走,她走不动啊,比她母亲好不了多少。她因为不想跟昆陀走,故意从高处摔下去,屁股着地,两个月的孩子当场就没了。大腿骨搓伤,左手折断,又被人拖行了十几里地,说是半个残废也不为过。但是,她没想到孩子没了,一样要被那魔鬼带走。   昆陀着实没想到夏枫还有帮手?肚腿子开始打颤,眼看大个子一人对付不了两个,他因长年没劳作,空长一副男人身板,根本没有多少力气,一个人都弄不过,越来越恐慌,朝大个子喊道:“你没保护好管家,回去老爷绕不你。”   大个子一听,吓得卖命朝巴依几人疯狂攻击,对方两个人都制不住他。尼尼莫村地主养来为了抵抗流民的私奴真不是吃素的,百里挑一,比普通男人的战斗力强悍许多。现在,他以一挑三,巴依老爷只剩一条裤子穿在身上,外衣和上衣被撕得稀巴烂。   昆陀奸计得逞,没时间再收拾路边一动不动的死仇夏枫,跑向娜伊,将她一把扛起来。   他不能花了银子,到头来白忙活一场!   “救!救...”娜伊被一掌拍晕。   大个子一见昆陀开跑了,也想跟着溜,可哪里逃得出三人的围击,一个不慎便被斩落。   这时,昆陀已经扛着娜伊消失在庄稼地里,他狡猾无比,不敢走大道。   最后一拳是巴依打出去的,他痛恨这奴隶蒲扇般的臭手碰到自己的脸,弯腰捡起路边的石头,狠狠朝他脑袋砸去。只一下,就脑浆飞绽!   “咳!”血溅在夏枫的脸上,她立刻醒了。挣扎着翻身起来,看见巴依惊讶不已:“真的是你,巴依大叔,你怎么来了?”   “夏枫,夏枫。”娜玛和维卡的声音也从夜色中传来,飞跑的两人狼狈得不成人样。   “小姑娘,快走,火要烧过来了。”巴依总算解了一半气,扔掉石头对夏枫说道。   两个手下指着昆陀逃跑的方向,问他要不要追。   “追得上吗?黑漆漆的。”巴依没好气地呛道。   “娜伊呀——”娜玛的母亲发出一声惨叫,她喘气不匀,让自己的气息噎住,竟闭过气去。   巴依朝两个全身都挂了彩的小弟一挥手:“把人抬上。走!”他做事干脆,自动接管了善后事宜。   “小姑娘,要不要我背你?”   夏枫脑袋昏沉沉的,谢绝巴依的好意,抓着他的烂袖子直问他怎么来了?   巴依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不知怎么解释,突然他脸色一变,吼道:“你不是应该感谢我吗?我要是来晚点,你早被人卖到庙妓去了。”   “娜伊呢!我妹妹呢?”娜玛没看见妹妹,急得直跺脚。   她一问,三个女人都盯着巴依。他望向前方,摊了摊手:“被那个男人抓走了。”   “啊?!”   巴依承受不住三个女人的尖吼,赶紧捂住耳朵:“别叫了,那人肯定是你们认识的吧,我们先回镇上,然后找人去弄他。真是无法无天了,连我喏喏.巴依也敢打,我非得把他全家都杀了不可。”   夏枫下意识往后一退,发现这个巴依骨子里也有戾气,而且不小。   维卡被巴依一吼,才想起人家是位有身份的男人,马上拉着紧崩的娜玛趴下行礼。   “你们不想被烧死,就赶紧走,现在还讲什么规矩?”巴依的耐性都快耗光了。   维卡现在不敢向夏枫打听巴依三人的身份,她们在逃命的路上遇到他,直呼救命,没想到人家真的愿意帮忙,更没想到他们竟然认识夏枫。看巴依的穿着不像一般人,不知道会怎么对付昆陀。毕竟是她生养的儿子,自己动手可以,若是别人要杀,她就有些难过了。   夏枫缓过气来,边走边跟巴依讲完了事情的经过,求他一定要救回娜伊。   巴伊听完,拧眉皱脸,直骂昆陀丧尽天良。催手下扛着娜伊妈跑快点,进镇叫人去尼尼莫村抢人,并嘱咐他们不要让他姐夫奥拉蒙知道了。   不管巴依有什么目的,他的确是救了夏枫的命,这里应该没人会无缘无故的帮助别人,既然注定要还,何不获取更大的价值。   所以,夏枫不急着问他原因了,反正她不问,人家迟早要说。思考完这些,她强撑起来的力量突然就卸了下去。   最后,还是巴依把她背了起来。指望不了维卡和娜玛,两人脚上全是血,鞋也不知道掉到哪去了。每走一步,就留下一个血印子。小塞吉跟睡死了一样,夏枫趴在巴依背上,看了一眼小家伙,心知经过今晚一役他肯定受到了伤害。小孩子的脑子很脆弱,飞跑途中摇晃太厉害绝对会伤到小脑。   前世,就有一个例子,有个爷爷,有抖脚的坏毛病,两岁大的孙子很喜欢坐上去玩,感觉像坐蹦蹦车一样,天天玩天天抖真的把孩子给抖傻了。   小塞吉本来就傻乎乎的,真不会成白痴吧?夏枫把这笔恶帐又加在了昆陀的头上。   回到镇上,巴依却不让他们回刹帝利老太家,吩咐他们在镇口的客栈里住下,明天过了朝拜日再说。   夏枫三人也求之不得,这么晚跑回去,让老太太怎么想?到时,几人的身份全都暴露了,欺瞒刹帝利没有好下场,即使老太太仁慈放过她们,也不会再收留了。   “休息吧,这家客栈归我管,你们随便住,明天一早我再来看你们。瞧我这身上,没一块好肉,回去我妻子又要啰嗦,我最怕她啰嗦了。”巴依一边说,一边试图用手指“缝补”身上的烂布条。   ☆、第48章 釜底抽薪   “巴依大叔,谢谢你。”夏枫这一声感谢里至少包含了五分真心。   “那个.......”巴依摸了摸鼻子,把夏枫拉到另一间屋子。   夏枫扶着门框被他拖着走,心说:他要说实话了吗?   可她还没想好如何应对,便先找了一句闲话缓和气氛:“你明天不用朝拜?”   巴依又生出那种不耐烦的情绪:“唉,你管这么多干嘛,我是锡克人,这里没有我的神主,我随时朝拜都可以。”   “那没人管你吗?”   “有啊,我姐夫!夏尔姑娘,你问完了吗?”   “啊?”夏尔!夏枫一脸错愕,她的反应有些假。早料到三少爷的人去了尼尼莫村,知道她们的底细完全不奇怪。不过,清楚三少爷对她有企图,所以并没有多担心。   巴依并非夏枫意料般得意,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说道:“我这人不爱转弯子,就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家三少爷想和你合作卖富贵糕。而且不会在哈兹尔,还要去别的邦镇。这仗打了两个月,情况不妙,三少爷想带着二太太和五小姐去坎普尔邦,这件事情连镇长大人都不知道。”   坎普尔,好熟悉的地名。阿克巴最早就是坎普尔的总督,那里应该是莫卧尔比较繁华的邦城吧?自由度是不是更大一点?   “你说什么?”夏枫坐不住了,试图站起来,又被巴依按着肩膀坐回去。   “别怕,我知道你不是一般小姑娘,聪明又有手段。若不然,怎么嫁给阿古.巴利却没有被破身?”   夏枫疑惑:你说这些跟告诉我秘密有什么关系?   巴依又道:“我是锡克人,我想回老家旁遮普,可是我妻子没嫁妆,我也没钱。我们又是不同宗教,如果两手空空回去,很难生活。父亲跟母亲已经有三年没有见到儿子巴依了,巴依也想他们......”说到这里,他眼圈红红的,眼泪马上就要从眶里溢出来。   真是一个少见的孝顺儿子。   夏枫一直没有明白他的话里的重点,出声道:“巴依,你先说完吧,我是不是可以帮上你?”来这里之后过太多女人的眼泪,来这里之前见过太多徒弟的眼泪。她一早就明白:眼泪这东西只有属于感动时才珍贵,其他时候,只是弱者发泄情绪的工具,有流泪的力气还不如花在解决问题上。   “你不明白的,我们锡克人个个都是男子汉,不怕远行,不怕吃苦,只怕不能孝敬父母。”巴依还在强辩。   远行和孝顺本就好矛盾的好吗?夏枫只得说道:“巴依,时间不早了。”   “哦。”巴依用脏手搓了一把脸,“你帮三少爷就是帮我,只要你让三少爷赚到钱了,他就能让我的妻子当上女管家,这样,我也能赚钱了。”   “这!”夏枫认真地看着他,突然发现他好像有些蠢。但是没办法,富贵糕已经让三少爷盯上了,想甩也甩不掉。   她还是忍不住想打击他:“为什么你一开始不来找我合伙做生意?你有人脉,又是男人,很快就能赚够回乡的钱,哪里用得着巴结三少爷呀。”   “我一个靠妻姐混饭吃的外乡人,有本事去外邦做生意?”巴依一脸不满,又道:“终究还是小姑娘啊,想法太单纯。我不去外邦,敢在本邦挑战古普德吗?你能听我的?”   “呃。”夏枫总是以民主人士的眼光看问题,从没把自己放在高种姓人脚下,果然还是太单纯了,她没有反驳巴依,看了他一眼,说道:“那你现在能带我们去旁遮普邦吗?回你家乡做生意。”   “真的?”巴依两眼灼灼,紧接着抱住自己的头巾,长叹一声:“唉!”十分懊恼:“可是三少爷已经知道了呀,你怎么不早点.....算了,早你也不会帮我呀。我也没想竟然做了你的救命恩人,知道吗?我是听说了你们欺瞒身份的事情,想连夜去通知你们。”   “通知?”   “对,三少爷买通了古普德家的帐房,打听到你们进镇的原因,就派人去查你要嫁给谁。想让你的未婚夫退货...退婚,然后找一个身边的吠舍近仆娶你。   娶了你,他就有理由掌管你的糕点生意。我不同意,可又没办法阻止,知道他的决定后就想找机会通知你,偏偏你又走了。后来去尼尼莫村的人一回来,才知你们竟然隐瞒了身份,特别是你,竟然还是巴利的侧妻。”   夏枫心里对这个三少爷恨得牙痒痒,什么玩意儿:“他现在要怎么做?”   “当然是不能再找人娶你了,直接拿着你的把柄威胁你把配方告诉他,不然...”   “不然他就告诉我们家太太?我们太太不会......”   巴依忙打断她:“你们家太太自身难保,她的那个侄子欠了鸠亚祭司两百七十个卢比的嫖资,老布奇迟早要把古晋德家的田地和工坊搬空。如果三少爷心一黑,指使官吏上去找点麻烦,老太太自顾不暇放弃你们是迟早的事。”   釜底抽薪,够毒!   “那你为什么不站在他那一边,你不是要求着他办事吗?”夏枫冷冷问道。   “我一早就骗了他,你忘记荞麦的事情了吗?如果他拿到配方,就什么都明白了,不整我就不错了,哪会帮我。再说,别以为我和他时常在一起,就跟他是一路人,我们巴依信家族从不做巧取豪夺的事。我原本要想办法在你们中间斡旋,他能拿到钱但配方只能掌握在你手中的。只是,没想到现成事情成了这样。小姑娘,你胆子可真够大的,敢用假身份。”   巴依的这些话,夏枫相信,他确实一开始就没泄露过原料的事情。但他肯定一早就打了富贵糕的主意,不然也不会第二天就把拉贾尼带过来吃富贵糕。   夏枫无语地看着他:真不知道要谢他,还是恨他。   巴依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说道:“这一年我帮他找过不少生意,都赔了,还害得别人倾家荡产。所以,我虽然想回家,但也告诉自己,不能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怕神主降下惩罚。哪怕是女人,我也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我们的开创祖师拿那克说过,任何人在神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小姑娘也不例外。”   “真的?”夏枫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个宗教好啊,感谢他们的祖师培养了巴依。   “当然是真的,我们锡克教存在了一百多年,只是你们这些乡下人没见识,没听说罢了。我可没骗过你,要不信,去到我们邦,见到我们伟大的祖师就知道了。”   “好了,我信,巴依大叔,现在我们怎么办?对了,听说你们锡克教的人要配刀,你的刀呢?”   巴依下意识摸了摸腰,摊摊手:“这是印度教的地盘,怎么能配刀?我本名喏喏.巴依信,可他们只叫我喏喏.巴依,我不也没办法吗。”   “巴依信大叔,你真厉害,竟然娶到了哈兹尔的女人。”   “因为我是整个镇上最勇敢的男人。”   “......”   这样说聊了几句闲话,夏枫对他的芥蒂就已经消除了。不消除?还能怎样,巴依在哈兹尔镇就是一个小天使,给了她前所未有的慰藉。   巴依见她露出笑容,也受到感染,两人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不少:“你是除我妻子以外,最对胃口的女人。其他女人,唉,在男人面前总是像小鸡崽一样。”   不知不觉,他已经把口中的小姑娘唤成了女人,夏枫并不介意,笑道:“嗯,现在我们怎么办吧?”俨然是友好同盟的口气。   巴依心中生出豪情,脸色突然变得凶狠,重重说道:“实在不行,去找我姐夫帮忙。卡布尔镇长再不管管这个儿子,他的儿子就要掀房顶了。”   “你刚才说拉贾尼要带着镇长的二太太去坎晋尔,二太太是他的母亲,他是小妈生的?”   “嗯,除了二太太,镇长还有三位侧妻。他有十一个儿子,最小的比你还小。”巴依说着躺在蒲团上。   夏枫抵抗着睡意,疲惫不已,儿子生多了真是麻烦事。看来,只有按巴依说的试试,先下手为强,也来个釜底抽薪。   “只要你同意跟我回旁遮普,我一定会想办法让我姐夫帮我。放心吧,我姐夫对我很好。天快亮了,你们这边还有一堆事要解决,快回去休息吧,有了力气才能做事。”巴依的声音越来越小,刚说完,就打起了呼噜。   虽然极累,入睡的速度也赶不上他。奥拉蒙对他很好?夏枫深表怀疑。   回到房间的时候,维卡和娜玛母女已经沉沉睡去,她们都累极了。娜玛在梦中还拽紧了拳头,咬着牙齿。   夏枫走过去,挨着她睡下。   不知睡了多久,恍惚只眯了半小时,就被吵醒。客栈里有商客陆续起床,楼板上叮叮哐哐全是脚步声。夏枫往窗外一看,发现外面天色微亮。   ☆、49、奥拉蒙管家   “巴依管事,巴依管事!”   听见有人冲上来,夏枫一个激灵,屋里的女人全醒了,纷纷倚身爬起来。   夏枫跑出去,见是昨天晚上一起帮忙打架的男人,男人一夜没睡双眼红肿不堪,急问他:“人找回来了吗?”   巴依这时正好也奔出房,赶紧招呼道:“快进来说。”   来人后面跟着一个客栈小二,他指着夏枫:“你就是那个,那个...”   “滚!”   小二让巴依一口啐得脚步不稳滑下楼梯。   夏枫突然想起,这就是当初第一天进镇,收她们驴棚“房”钱的小二,肯定是觉得她好生“面善”吧。   巴依的手下汇报,尼尼莫村找不到昆陀,连他的妻子帕丝塔也不见了。他们这边去了五个人,都差点出不了村。因为昆陀回去过,告诉地主老爷达尔尼是被人烧死的,谁去找他谁就是凶手。他们不得已,就亮出了镇长管家的大名,这才逃出来。   巴依和夏枫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这事搞大了。尼尼莫村的村长在政治上有一定地位,如果一不小心让卡布尔镇长得知,事情就麻烦了。   “我姐夫怎么办?”巴依思考到这里惊呼道。   手下还站着等巴依的指示,光看见巴依跳脚。自己几个伙伴的命也是捏在卡布尔手里的,他比巴依更急。通火的眼珠都快燃起来了,全是恐惧。   “你姐夫都不愿帮你回乡,你还担心他?现在是我们要怎么办?”夏枫气道。   她身边的维卡等人,相互搀着像三只无助的鹌鹑,左望望右望望,不知道该如何自处。光是听到卡布尔的大名都恨不得跪下,别说惹恼他。   巴依摸着肚皮,他现在非常饿,忍着饥饿解释道:“不是那样的。我姐夫对我很好,只是她妻子不想让妹妹去那么远的地方,怕锡克人欺侮她。”   夏枫眼睛一亮,轻轻一诈,就诈出奥拉蒙不帮他妻子做上女管事,逼得他求到拉贾尼头上的原因。   忙道:“向你姐夫坦白事情经过,让他出面,只能这样!”夏枫一激动又开始扯他的袖子。   见巴依踌躇不前,她加大声量:“你还犹豫什么?你最多被罚,我们几个都得死,全是你害的,你的祖师知道了饶不了你。”   巴依气结:“你这坏心的姑娘,明明是你烧死的人,我去尼尼莫村也是帮你们救人。”意识到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他很男人的挥挥手:“好了,好了,不跟你吵架。我一饿就没力气,等我吃点东西。”   转头对手下吩咐道:“快去看看我姐夫在哪,就说我要死了,让他来救我。”终于还是决定听夏枫的。   “好的!我马上下去。”手下的眸子里瞬间绽放光亮,答应着冲下楼。   夏枫心说她做对了,奥拉蒙比巴依管用得多。   维卡见巴依发火,还以为夏枫完了,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完全搞不懂夏枫和这个包着繁复头巾的男人是怎样的关系。   “好好好,快上菜快上菜。”夏枫忙不跌地奔下楼,找厨房去了。   巴依摸着肝皮躺下,对难卡几人说道:“都杵在这里干什么,要吃饭去自己房里吃。”   “老爷!您是大好人,谢谢您谢谢您......”维卡三人陡然跪下来,抢着去吻他的脚背。   巴依待他们行完了礼,说道:“好了,你们的感谢已经表达了,快走吧。”他指着娜玛母亲,“你再忍忍,等朝拜后就送你上医馆。”   “谢老爷成全我们,谢老爷为我治病。”娜玛母亲泣不成声,见巴依又要发火的样子。赶紧拽紧女儿的手一步一步扶着离开。   这时候的奥拉蒙可没功夫来救连襟的命,尼尼莫村的人已经找上了卡布尔家的门。没有任何意外,被他这个尽职的管家挡在外面。   这些人一说进村之人的长相,奥拉蒙就猜到是巴依的手下。拼了命的他们往外赶,一脸怒气:“根本没有这个人,你们被人骗了,还不给我滚,想全被抓去北边杀判军吗?”   说着他向身边的人一使眼色,立即跑出来十几个私仆塞住他们的嘴,两人一抬,像训练有素的战地医生一样,把尼尼莫村地主老爷的爪牙抬到了旁边的巷子。   这帮人拼命挣扎,奥拉蒙一个不慎被扭住了胳膊,他身矮人肥,远不如大块头巴依经得起折腾。只听一声轻脆的骨节错位的声响,胳膊扭伤了,疼得直咬牙。   “捆起来!”奥拉蒙原本严肃的脸,现在完全扭曲,剧痛让他快说不出话来。   “问他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如果说没认错,就打,打得他们承认为止。”   看看人家这管家,跟烧成炭灰的达尔尼根本不在一个层次。自己搀着断手,仍不减气势。   如此几翻抽打下来,这帮人终于是含恨承认:大管家,我们认错人了,求您饶过我们。   “走!”奥拉蒙用完好的那只手,猛一挥,豪气离去。   “啊!”只听身后穿来一声痛苦的哀嚎。   他的两个手下捉住弄伤“上司”的罪魁祸手乱折一气,只听好几声闷响,那人的一双手已废。折得不成样子,奇怪地耷拉着。   手下跟他们大管家一样,拍拍屁股,潇洒离去。   挨打的几人一对视,哪里忍得下这口气。你只是个吠舍,我们尼尼莫村的老爷还是刹帝利,你就是欺侮我们老爷没在镇上。要是他在,还敢这么打我们吗。   这六七个人带着满腔怒气,一步没歇冲回村子,找村长叫屈去了。   尼尼莫村的村长老爷本不想在朝拜日找镇长的晦气,但驾不住金钱的引诱。他听昆陀说那帮人抢了七十个卢比。昆陀的钱也就是达尔尼的,达尔尼的就是他的。达尔尼是谁,是他的管家,管家的钱难道不是自己的。为免夜长梦多,必须早早解决了,所以,他直接略过奥拉蒙找上镇长,没料,根本没讨着好。   穷山村的人的确是没见过世面,吃相太难看。每每出头都是为几十个卢比,搞得龇牙咧嘴,气势凶凶。   奥拉蒙不知道这村长打的什么主意,他只是下意识地先保住巴依,然后找他算帐,问问他到底干了什么“好”事!刚好碰上巴依过来报信的人,拿着一把长刀就杀向客栈。   ......   “巴依,给我死出来!”   人没到,声先来。   巴依砸巴着嘴享受着夏枫随便改良了两下的美食,一听这话,吓得面前的盘子“叮哐”一声,翻了个面。   “姐夫,姐夫,救命啊。”   始作俑者率先嚎叫起来,没等他姐夫上来,就冲下楼去抱住了人家的脚。   夏枫呆在楼上悄悄偷听:巴依很有生存之道,该狠时不手软,对于自己没必要的自尊心从来不在乎,更没有大男子主义。这样的男人,自己活得很开心,又能激起别人的认同感和保护欲。   他的姐夫就中了他的“算计”,这么快赶过来,肯定是有几分真心的。夏枫自己也算一个,她刚才不是主动表示愿意跟他合伙吗?   巴依老爷,其实非常聪明,还狡猾狡猾地。   “姐夫,咱们进屋子慢慢说,你跟我来。”   “啪啪啪啪!”   应该是巴依挨了四巴掌,“鸡夫。”声音带了哭腔,也变了调。   听见脚步声朝楼上而来,隔壁房里的三个女人吓得抱成一团。夏枫也是站立不是,不怎么办。   “姐夫,来,这是那个卖富贵糕的小姑娘,您见过的。”   “奥拉蒙管家,愿您平安富足。”夏枫立刻趴下朝他行礼。   “平安?哪里平安了,到底怎么回事!怎么惹上尼尼莫村的人?今天一早就打上门来,要不是我刚好出门,巴依你现在早就滚蛋了。”   “姐夫!”巴依坐在木地板上,一把鼻涕一把泪,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原原本本地讲了。没有漏掉任何细节,连夏枫愿意跟他回旁遮普邦卖小吃的事情都说了。   夏枫额头直冒冷汗,心说这人怎么把竹筒里的豆子全倒了?奥拉蒙真就那么值得信任?   “先让这个女人滚!阿古.巴利的侧妻!你竟然被他的侧妻找上了麻烦!”奥拉蒙这个矮胖子,情绪已经不受控制,站起来重重踱步,抖得脸上的肉一颤一颤:“你知不知道,刚刚得到消息,阿古.巴利死了!”   声音很大,隔壁的维卡一听,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母亲!”娜玛惨叫道。   “谁在隔壁?”   巴依迎着姐夫的寒脸,结结巴巴道:“阿古...阿古.巴利的..的正妻。”   “你!”奥拉蒙想挥手煽他,发现刚才打得太用力,现在手掌还隐隐作疼,马上换成脚踢过去。这一脚带出了他所有的火气,非常狠,巴依没有躲,被踹得一身肥肉飘移了好几步。   “死混帐,怎么不躲?平常你不都是要躲的吗?”奥拉蒙喝道。眼神却有点后悔,还是怕把这混帐妹夫踢坏了。   巴依作势害怕:“姐夫,您能不能把话说完,阿古.巴利到底怎么了?”   奥拉蒙吁了一口气,可能是跑得太快,还凶了一气有些累了,坐回蒲团上,伤手痛得他的脸颊一个劲抽搐。 作者有话要说:  亲人们,加更送到。   ☆、第50章 战功   看见巴依的紧张样,奥拉蒙气道:“阿古.巴利死前又立了功,这次还救了邦王的长子拓贝。”   果然,一见巴依脸上紧崩的肥肉顿时一松,奥拉蒙气不打一处来,痛痛快快把后面的话说了。   “邦王想厚葬他,觉得名字耳熟,一打听竟然是上次在帝军部队立下过战功的人。上次‘万人长’赏了巴利十个金姆尔和两百个卢比,并许诺他会提升种姓。邦王也收到了指示,并深以本邦出了一个英雄而自豪。可是他现在战死了,死前竟还是个首陀罗。昨天镇长大人为这事忧心到深夜,天亮才休息。大人......”   这些话明显不是重点,巴依的情绪一波三折,此时眉头紧皱,好像预感到什么危险。见奥拉蒙突然停住,眼睛凶狠地瞪着夏枫,意为:这女孩怎么还不走?   他赶紧凑上去又抱住姐夫的大腿:“姐夫,你说吧,没有外人。我相信她,她是被父母卖给巴利的,还没圆过房,也没有在村庙上碟。”   夏枫赖在这里不走,就知道巴依会保护她,当下立即表态,一脸诚肯:“管家大人,我绝对值得您信任,巴依是我的恩人,没有他我早死了。如果做对不起他的事情,我会下地狱受尽所有的酷刑。您若不信,我马上起誓。”   奥拉蒙的嘴巴虽然像是被“镶嵌”在两堆肥肉中间,有些滑稽,却不乏他露出无处不在的肃穆之气。他用这种气势,盯了夏枫足有一分钟。   “果然不是一般小姑娘,竟然能接住我的审视。巴依,你认识的人都和你一样是祸害。”   “我是,人家小姑娘不是。”巴依强辩道。   虽然无关紧要,但巴依一再维护,夏枫感到心里很暖。此刻她脑子里满是问号,却不敢问奥拉蒙。突然发现奥拉蒙的右手一直没动过,时不时地还用左手抚一抚。   “管家大人,您的手怎么了?”   奥拉蒙被人一提醒,这疼就忍不住,虚汗布满额头。他就地躺下,抱着伤手说道:“可能是断了,那帮尼尼莫村的贱仆。”   “姐夫!”巴依大吼一声扑上去。   “巴依你别动他!”夏枫暴喝一声,生怕他做了傻事。   迎着两个大男人疑惑的目光,夏枫缓缓移过去,“我来,我会正骨。”   “你?”巴依一脸不信。   奥拉蒙在刚扭伤时只是觉爆痛一瞬,后面还能忍住。可时间一久血脉不畅就肿了起来,他此时连移动一下身子都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夏枫握上了他的手臂,还没来得及斥责,就感觉断手处的痛感减轻不少,便紧闭了嘴巴,心想缓解一时是一时。   ......   五分钟后,巴依的神色全变了,喃喃自语:这家伙在哪学的医术,像模像样的,或许指着这个也能赚钱。   “管家大人,您咬紧这个。”夏枫递上一截木头让他含着:“等会儿有些痛,痛一下就好了。”   奥拉蒙正被揉得舒服,听得这话下意识便照做。咬上木头后,又不自然地皱着眉:我怎么就听她的话了?   “嘤哼——噢!”   夏枫汗如雨下,只听奥拉蒙发出几声闷哼,骨头就复位了。大功告成,她心下一松使劲抹汗。   “神了!”奥拉蒙动了动自己的胳膊,看夏枫满是惊奇,随即,又露出戒心。   她的作为太反常了,夏枫何尝不知道。便解释自己是久病自医。因小时候常常被父亲打断手还不给医,只能自己来,慢慢掌握了骨头的分布,就琢磨出这套正骨的办法。   反正他们又见不到原主的迪滋.库纳,夏枫信口瞎掰。   巴依不知道,奥拉蒙可是体会过断手的滋味,对夏枫除了佩服还是佩服。他对夏枫的父亲并没有多痛恨,穷人生了女儿弄死的都有,能养大就不错了。而巴依却恨得牙痒痒,义愤填膺的样子。   奥拉蒙痛感消失,怒气也灭了,心平气和了不少。但是,他说出的信息却令人魂惊胆丧!   卡布尔镇长表面是公平又仁慈,时常亲自下乡征税收粮,每次都会接见穷人,抛洒尽慈善者的光辉。谁能想到他内心如此阴狠又凶残!   为怕阿古.巴利的事情被上面追究,他竟然企图灭口。要屠尽尼尼莫村除了祭司和地主之外的所有首陀罗,只为掩饰自己的那一点小心思。   夏枫倒吸一口凉气,百思不得其解,上面要怎么追究?巴依和奥拉蒙接下来的讨论马上就为她解了惑。   邦王部队在赤迦山谷伤亡惨重,仅逃出来十二人。一路上,巴利三翻五次替指挥官拓贝王子挡箭,只剩一口气,后来又遇到谷口的判军伏击。对方得到消息,势必要除掉拓贝王子。他们的指挥偏偏是贝拿勒斯邦的邦王独子,他扬言要活捉拓贝以供父王凌.辱。   这时,本来快死的巴利竟然爬上了山崖,从上面绕进敌方上空,用一块大石头砸死了对方的指挥官,他自己瞬间便被乱箭射成刺猬。敌方因失了首脑,很快溃散,拓贝王子等十一人才能平安回来。   听到这里,夏枫不得不为巴利的顽强点赞,不是只剩一口气吗?他真的是个人?可是转念一想,跟他上.床的维卡都会被整得留下腰锥痛的毛病,他的基因或许与常人不同,肯定多了点别人没有的东西。   在儿子平安归来后,邦王为了灭敌军威风,振奋我军士气,欲把巴利塑造成平民英雄。一个英雄,肯定有英雄事迹。所以,派使者过来收集,就是必要的流程。巴利的生活轨迹除了军队就是在村子,不向邻里收集还向谁?届时,使者过来,卡布尔为巴利新做一个吠舍身份也来不及。这个恶毒的一镇之长,只相信死人才能信守秘密。   镇长为六到八村的首领,八到十镇为一县,首脑称之为阿米勒,也就是县长;县上面的邦王,是皇帝任命的总督。各级下达的命令必须严格执行,更不得拖延,如若不然,必被削去官职,直系亲属受连坐之罪也不能再做官。也就是说,卡布尔家完了。   其实邦王并非重视巴利这个救命恩人,在战争中低种姓为贵族舍身,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吃饭睡觉一样,是“简单常识”。卡布尔如此着慌,是因为他清楚这里面有重大的政治意义,那些平常没孝敬好的婆罗门们,还不把他往死里整,重新扶植一个新镇长来?   他不能让人抓到这个借口,必须悄无声息地把事做绝。   夏枫深叹一口气:活该卡布尔他倒霉。   巴利回乡没多久,把必要的程序一走,便不再去拜访镇长。只顾着娶侧妻玩女人,上面迟迟没办下来,他也不急。   结果,回来不到半年的他又收到征兵命令,走之前,他倒是去催过一次。   可他舍不得送钱给镇长。当时,他修了房子买了地、娶了小老婆、送了小情妇、又玩了庙妓......已经没钱了。卡布尔见他无所表示,也就继续装瞎,私心里恨不得他死了更好,省了一个吠舍名额。   夏枫无语至极,镇上这么多吠舍,为什么不能多巴利一个。这些高种姓的社会蛀虫太可恨了!   奥拉蒙起身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捡起矮桌的饼子吃起来。   夏枫用眼睛紧紧琐着他,又拿了一个饼子递到他手上。   奥拉蒙看了她一眼,没有拒绝,接过来说道:“现在你们知道了吗?并不是简单的立功,他这是捍卫了邦王和王子的荣誉。避免了拓贝王子被辱,还狠狠挫了对方的税气,邦王必然会郑重对待。我们镇长大人不出狠招,是逃脱不了被罢免的命运。”   只是被罢免,就要屠尽全寸六七百条活口。只是被罢免而已,这些人的心是用什么捏成的?   巴依骂道:“那个判军亚格拉斯的蠢蛋儿子,以为拓贝王子必死无疑,想来捡便宜,却丢了性命。在家里躺着不好,非要来送死!现在怎么办?全村人都得给他赔葬!”   “巴利的长子叫什么?跟他一个小队,开战不久就已阵亡。大人把升巴利为吠舍的文书昨天晚上就做了出来,我马上要拿到神庙里上碟。尼尼莫村所有人已经在半个月前被流民屠杀殆尽,包括你。”奥拉蒙指着夏枫:“包括你,也死了。巴利家早就是吠舍,拥有村里三分之一的土地。”   “杀得完吗?”夏枫恨得嚼穿龈血。   奥拉蒙没回答她的话,只是重复道:“邦王这次,要好好振一振士气,扭转败势。容不得一丝污点,镇长大人别无他法。”   夏枫吼道:“与他一同参军的那些村民呢?邻村的?他们都知道,卡布尔也有要全杀?”   奥拉蒙的眼神颇具同情,但语气仍是淡淡的:“跟他长子一样,很早就战死了。现在新填上去的雇兵,早已是另一批邦北部的吠舍男人。”   夏枫的凉意直抵脚趾,喃喃自语: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知道详情的士兵全死了,把村民全杀掉就死无对证。卡布尔只用说军队里搞错了,他这里并没有问题。邦王能怎样?邦王只需要一个合理的借口振奋士气,并非真的关心一个首陀罗有无冤屈,怎会在战事吃紧的当下费心调查,他的王位又全是靠各级权贵来拥护的。   何况,死的是一村妇孺,于邦王此时并无用处。镇长抹平了窟窿,给了邦王恰当的理由,让其在帝军那里也有交待。各取所需,都是自己人,还有必要调查吗?   这些话奥拉蒙和巴依并没有给夏枫再多作解释,也懒得细说。聪明如她,怎会想不到。   ☆、第51章 峰回路转   那种身在历史屠宰场的无力感又不可抑止地冒出来,可惜夏枫现在不是一个旁观者,她想徒劳地想做点什么。   “奥拉蒙管家,巴依是好人,我相信您也是好人,难道你眼睁睁看着镇长大人屠村?”   奥拉蒙冷静的神态终于出现裂痕,他打开房门跨出去,眼睛绕着这座破旧客栈环视了一圈,又回头看向夏枫,说道:   “能有什么没办法!我父亲老奥拉蒙跟镇长大人的父亲跟了一辈子,小心谨慎,从没放松过一天。他死前教导我:这位新上任的镇长面善心毒,要我精心侍候,别沾上孽罪。屠村不是我愿意做的事情,但又有什么权利去阻止?镇长被罢免后,奥拉蒙家能干什么?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哈兹尔镇,得罪的人不计其数。”   夏枫的心揪得紧紧的,就如巴依无法阻止拉贾尼一样,他也无法阻止卡布尔,一柄沾满鲜血的权杖死死压在他们的头上。   奥拉蒙紧接着又道:“也许是神的旨意,注定我来生只能做一条恒河的小鱼,赎清今世的罪孽。”   听到这里,夏枫不由自主涌出两种情愫:绝望!作为原住民的绝望;欣慰,作为穿越者的欣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残忍的,至少今天她遇到了两个......   “逃吧!”奥拉蒙丢下一句,便急匆匆下楼。   我夏枫或许可以逃,但那些村民呢?那些帮我讨过公道的大婶大姐,还有下村挣扎在温饱边缘的雇农呢?   “啊!”夏枫抱着头大叫一声,她抓狂了,用力朝木墙捶去,那墙生生被她一拳打出一个窟窿。   看得巴依心惊不已,忙捉住她的手,上面的皮肤正向外渗血珠:“天啦,你这小姑娘,不怕痛吗?这么大的力气,你前世是黑熊?”   夏枫怔怔盯着血珠,一声不吭。   刚下楼的奥拉蒙突然又往上而来,两人马上转过头。   奥拉蒙见四周没人,轻声说道:“巴依,时间紧迫,我长话短说,她们现在只有一条路可走。拉贾尼不是想赚钱吗?你带着艾米辛和这几个女人跟他去坎普尔吧。我了解他,只要有利益在,他绝不舍得出卖她们。你替我救几个是几个,赎一些罪。我想,威尔辛知道,也不会怪我放走她妹妹。只要你足够聪明,拉贾尼伤害不了你们。”   巴依感动非常,重重点头:“姐夫,今天是不是要封镇抓尼尼莫村的村民?她们住在这里不方便,民卫肯定会来搜。”又问夏枫:“小姑娘,我问你,古普德的邻居知道你们是哪村的人吗?”   老太太从不与旁人接触,那帐房知道,但他被拉贾尼收卖过,暂时应该没问题。   唉,开始还说给拉贾尼来个釜底抽薪,现在竟然要送上门去让人家利用。   奥拉蒙见夏枫摇头,更是压低了声音:“我看见封城的民卫已经过来了,估计所有出口都有人,她们只有巴利家的村牌,绝对不能出去。朝拜后我找一辆有遮布的驴车过来,你先带她们回家,明天和拉贾尼谈条件,让他想办法掩盖身份。”   “奥拉蒙管家!”   夏枫猛一抬头,发现哭成泪人的娜玛,爬出了屋子,跟她异口同声的喊话。   娜玛哭道:“我将永生为您在神主面前祈祷!”   奥拉蒙笑着抬了抬手,示意她起身。然后,转身疾步下楼。他带来的那把刀,一直没能派上用场。   黑黄肥胖的矮个子男人,这一笑,魅力万千。   巴依轻轻拍了拍夏枫的头,跟着奥拉蒙而去。两人跟客栈管事交待几句,然后坐上驴车奔向神庙。小二和零散的客人陆续出门,太阳快冒头了,意味着仪式也要开始了。   很快,客栈里就只剩夏枫几人。   娜玛不再压抑,放声大哭,她为伊扎的死,心碎得无以复加。不被卡布尔杀掉,作为一个寡妇,她们也逃不掉被杀的命运。不同的是,卡布尔连村里未成年的孩子也不放过。从此以后,尼尼莫村将不复存在。   夏枫心道:如果有一天,有新迁来的村民,他们有谁知道这里枉死的人其实是死在镇长大人的屠刀之下?   事情演变之快,犹如捣蛋的神明拿着摇控器使劲按着快进。她们只过了二十来天的好日子,突发的状况就一桩紧接一桩。老天仿佛不想看到夏枫安静的生活,一波又一波的大浪朝她猛烈冲击过来。   夏枫紧紧捂着自己的心脏,承受不住了!不管怎么努力,脖子上套着的枷琐都纹丝不动,太特么憋屈了。   再憋屈也要活下去啊,这不是我一直的信念吗!夏枫用力顺了顺气。   ......   维卡过了很久才醒过来,伊扎的死她早就料到,听夏枫说完后面的事情,已心如死灰的她反而恢复了一点生机:我要活得好好的,为恩人赎罪。   她还提醒夏枫朝拜完了,记得回去把钱拿出来。   娜玛还掂记着妹妹娜伊,偏偏这个时候,她母亲伤口感染突然又发起烧来。   为了营造无人的假像,客栈的门已经从外面琐上了。全镇人都进了神庙,或者在神庙外的主干道上咏诵。哪会有人腾出手来给人治病,尽管患者危在旦息。   夏枫对那些本末倒置的伪善祭司们痛恨无比。   她试图翻出去,可是这客栈里面虽然破旧,外面却坚固无比。她们找遍了,客栈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更别说求人帮忙。夏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上房顶,不出所料,除了空荡荡的长街,就是不远处城门上的那一排民卫,这倒霉的客栈刚好在城门内。那些坚守“岗位”的民卫们,也在合十诵祷。   这副画面好不魔性!   娜玛的母亲伤得奇重,病情急剧恶化,哪里等得到朝拜结束,就算现在送去也来不及了。这个时代又没有特效药。   可怜的妇人从发作到咽下最后一口气,仅仅用了半小时。她紧紧抓住娜玛的手,嘱咐大女儿一定要把小女儿找回来。   “别伤心,我去找你爸吉了。你能遇到贵人,一定是爸吉在天上护佑着你。”弥留之际,这位饱经摧残的妇人回光返照,感觉不到身体上的痛苦,走得很安详。   娜玛抱着遗体久久不愿放开,只看见她单薄的后背在不停起伏,听不见她一丝哭声。等维卡把她们母女分开的时候,娜玛早已咬破了手指,满嘴是血。   “夏枫。”维卡的声音像在空在飘着,“你还有钱吗?给点钱让人把她母亲送上归往恒河的送葬车。”   夏枫摸出身上剩下的卢比,“还有三个,全给了吧,我们阁楼的房子里还有。”   维卡接过来紧紧握在手中,说道:“那些钱以后你全管着吧,呵。”她苦笑一声:“我们的贵人就是你,如果没有我们,你会过得更好吧?你连镇长的管家都能认识,他们允许你呆在同一间屋子里,还和你讲那么多话。”   “那是因为我有用,我能帮管家的妹夫赚钱。”   “嗯,我知道,那是你的本事。”维卡木然地望着天房顶,目光涣散:“夏枫,你信的是什么神?我知道,你对我们的神主毗湿奴和湿婆并不尊敬,更别说我们的村神尼尼莫。”   夏枫暗问:有那么明显吗?维卡好像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这对一个从洗礼起就一直被训化着的人,是多么大的打击。   夏枫还没回话,她又道:“为什么刹帝利们是这样?一个女人敢杀人,另一个男人竟然要屠村?”   “唉!”夏枫叹了一口气,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维卡继续道:“为什么我们仁慈的太太受到了神主的惩罚,而卡布尔却有那么多儿子?”她睁着圆鼓鼓的眼睛,怔怔望着夏枫。   夏枫这时说什么都不好,明白维卡只是想发泄一下情绪。沉默地伸出手,把她揽了过来,用自己小小的身体试图温暖她。   “呵呵,还有昆陀,她竟然敢强.暴娜伊!昨天晚上我们都听见了,孩子有两个月,肯定是那天娜伊来借钱,他送娜伊回去时发生的。是我的错啊,我不该叫那恶魔送她,早知道的...我早知道的...他很久之前就变成了魔鬼,已经不是我的儿子;还有我的儿子甘波,他也学坏了。他们说家里没人,你说,他去哪里了?”   夏枫直直看着窗外,心里充满了内疚和后悔。如果有机会遇到甘波......她摇摇头:他那样的人,怎么吃得了苦头,多半已经......那甘波.巴利,如果没有被她弄成贱奴,如今恐怕也是个大祸害吧。   “算了,别想了。想这么多没用的,你要为自己活。你若不为自己,为谁活?他们有谁为你想过,他们心里何曾有你?”夏枫说道。   维卡不再说话,娜玛捉住自己母亲的手发呆。屋子里摆着很多吃食,巴伊走前准备的,怕他们饿着。   一想到巴依,夏枫心里就有一种依赖的幸福感,觉得自己不再是孤零零的无依无靠,不再感到那么累。   “吃点东西吧。人家巴依为我们冒了好大的风险,管家救我们也是为他赎罪,我们得好好活着,再难过也得吃点。”夏枫劝道。   维卡摸着干涩的饼子使劲往嘴里塞,终于流出了眼泪,喃喃道:“我明白,所以我才没去想死去的巴利和伊扎啊。”   ........   不知不觉,太阳偏西,时间过得很快,街上开始热闹。   结束了,这该死的朝拜仪式终于结束了。   楼下有开门琐的声音,夏枫以为是客栈小二们回来了,结果冲进来的是巴依。   他居然一脸喜色,欢快地跳跑着上楼:“没事啦,邦王说不再派人过来,镇长也不会屠村了。”   “什么?”夏枫真想替全村六百口人感谢黑心镇长的“不杀之恩”。   巴依欢呼道:“我们英明的祖师说过,好消息总是会比坏消息晚来一天。哈哈,太好啦!无处不在的伟大神明一定是看见了民间的疾苦,不希望无辜的人惨死。”   维卡和娜玛不知何时早已跪下,双手合十念念有词,正在感谢神明。   夏枫问道:“为什么突然不派人了?”   ☆、第52章 宿命   巴依听夏枫这样一问,突然垮下脸来。抓着一块饼子死劲咬,他好像总是吃不饱。   “我还没说完。”喜悦消逝得一干二净,说道:“还有一个消息,邦王不派人来,是因为没必要。判军总督痛失爱子,连夜向我们发起猛烈进攻。邦王这边毫无防备,竟让敌人冲进了驻军大营,看样子,邦城是守不住了。”   什么蠢邦王,废材一个!夏枫见巴依用力咽下一块干饼子,马上把水递到他嘴边。   巴依给了一个苦笑的表情:“邦王今天带来的公函还有一条命令,说不让牺牲的雇兵遗霜殉葬。邦府大圣庙的婆罗门没完全同意,他们只答应丈夫和儿子同时牺牲的女人不殉,仅死了丈夫的女人依然要殉葬。城邦下面的神庙必须遵守。”   他们什么意思?死前做好事?维卡不用死了,可是......夏枫低头看向娜玛,见她好似没听,还在跪拜。   巴依又道:“我姐夫说,有可能婆罗门见势不对,已经投靠了判军。消息传过来需要一天,我们敬爱的邦王也许......”   “那其他人呢?”夏枫急道。   “除了士兵之外,平民们就得认新的邦王亚格拉斯了。估计剩不了多少士兵,就算没死,也会被坑杀。”巴伊幽幽叹了口气:“新邦王占领本邦,可能还会朝北方进攻,一直攻进首都德里。镇上的吠舍也跑不掉被征兵的命运,镇长大人又会大赚一笔啦,可恶的卡布尔。”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杀俘兵?呵,坑杀俘虏不是阿克巴父亲那一辈的传统吗?怎么这些叛军也学上了?   管那么多干嘛,反正女人不用上战场。经历了这么多事,夏枫已经退化成短视的女人。原来被占领后并没有屠城这种事情,之前都是白担心,亏她作了那么多的准备工作,一件也用不上。   “巴依大叔,您能托奥拉蒙管家帮娜玛换一个身份吗?”   “还有你,你不用换?”巴依反问她。   夏枫重重点头:“当然要换!”   “想想换成什么?不如直接做我的侧妻。”   夏枫正想骂人,突然听他话锋一转:“不行,这样更麻烦。拉贾尼那一关怎么过,嗯,另外想办法。”   想毛的办法,不能不做人家的侧妻?恶心死人了,换了邦王,又不用屠村,还管拉贾尼什么事,难道还要跟着他去坎普尔?   夏枫忙问:“卡布尔不会被削职?”   巴依拧起眉毛白了她一眼,说道:“除了邦王,其他人都不变。”   竟然是这样,那个快成阶下囚的旧邦王能征到士兵替他卖命也是够幸福的。   夏枫突然反应过来,想到一件事,又无奈又烦躁。现在的情况比之前好不了多少,对于她们三人来说,甚至更糟。因为巴利家的人都得换身份,拉贾尼比此前反而更有用了。   新邦王亚格拉斯怎么可能放过杀子仇人,她们绝对活不了。夏枫马上把担心告诉巴依。   巴依愈加纠结,闷了半天,两只肥手一摊,坐下来。   一路上太兴奋,只知道自己的姐夫不用再沾上孽债,一时忘了朝拜结束之后拉贾尼对他交待事情。卡布尔家屹立不倒,拉贾尼这个上窜下跳的儿子也就无法撼动。原本听到好消息打算回来就带她们走,可是拉贾尼却让他去找人,说有人看见夏枫等人已经进了镇。   巴依当时还暗恨:肯定是哪个眼皮子浅的露了风声。有必要跟姐夫提一提,他奥拉蒙家经营的低层奴仆中出了叛徒。   但是后面听到布尔对手下官员传达的命令,巴依便知道自己的希望早已落空。   “看来只有为拉贾尼做事了。”他无可奈何地说道:“镇长大人刚刚下令封琐升级,禁止人口流动。这位聪明的大人收到信函就知道该做什么,他要为迎接新的邦王做准备,全镇居民的人口数量,就是他的筹码。咱们暂时都走不了。”   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要落到拉贾尼手上。夏枫浑身无力,眼前飘着两个字:宿命。   唉,反正逃不掉,就不能再给老太太惹麻烦。这位三少爷,要不是顾忌到自己那些弟兄,或许,早在确定了富贵糕的生产者之后,就已经使出了强硬手段。卡布尔的其他儿子们,都没有这位三少爷有野心啊。   夏枫仿佛又看到了一个昆陀。   巴依叫夏枫几人好好商量一下,怎么跟拉贾尼谈条件,又怎么才能不被他控制住。等新邦王成功接手后,风声就没现在这么紧了,到时再想办法走。   说这句的时候,巴依的眼睛里冒出神彩。   夏枫明白,这里面当然要依靠奥拉蒙给拉贾尼下烂药,药得下好,一付就够了。到时他们就有机会脱离出去,回旁遮普邦。   她后来一思,这也不算是坏事,如果想合法换身份,怎么都逃不开拉贾尼。他清楚她们的底细,更见过她的相貌。如果不选择投靠他,即使新邦王忘记追究,这阴险小人也会主动提及。到时,全镇搜索,她们不被抓回去也得饿死在外面。   如今这种情况,互相利用,很好!利益永远是最稳固的同盟。让拉贾尼放松警惕先高兴着,以为完全控制住了她这个十岁小孩。哪知我夏枫一肚子诡计,慢慢玩吧。   巴依说完后就急慌慌走了,说他姐夫正忙得不可开交,要过去帮忙。   夏枫看着他下楼时抖动的肥肉,依稀觉得他的象腿好像细了一点?   回到隔壁把维卡二人扶起来,怕她们没注意听,把将要面对的形势再重复了一遍。   维卡一脸麻木,跟离开尼尼莫村时的神态一个样,两眼茫然地看着窗外,娜玛又跑过去抱着母亲不松手。   没多久,客栈小二们陆续回来,他们要把娜玛母亲的遗体送走。娜玛纠缠好一会儿,终于消停了。   她看着母亲被抬出去,亲眼见到上了庙里的“灵车”,这才失声痛苦:母亲不会被当成贱民,她会得到祭司的作福驱魔,她的灵魂也将送往恒河......想到这里,娜玛赶紧朝着南方(死神的方向)拜伏,希望神明早早来接母亲轮回。   “夏枫,你说昆陀和帕丝塔会去哪?”娜玛的声音异常沙哑。   夏枫也猜不到,但她认为昆陀舍不得弄死娜伊,问道:“维卡,昆陀以前就喜欢娜伊吗?”   娜玛听到这话,也转过头来望着维卡。   维卡避开她俩的目光,轻轻摇头:“他是个魔鬼,我又怎么能了解他呢?”   夏枫暗思:达尔尼已死,昆陀举家而逃吗?帕丝塔容得下娜伊?   她在朝着昆陀要霸占娜伊的方向思考,问出疑惑,娜玛和维卡同时摇头:昆陀是不可能放弃土地逃走的。   夏枫也觉得这不可能,家里过的是好日子,那人渣不会这么傻。   “他想避开巴依等人,让尼尼莫村地主跟巴依的人斗上,然后他再回去?”夏枫问道。   她真的猜对了,昆陀就是这样做的。成功避开了危险,顺便把娜伊也处理了。   夏枫这时如果去客栈门口,会刚好碰到办完事的昆陀带着帕丝塔路过。他们身边没有娜伊,当然也没有甘波。   帕丝塔哭哭啼嘀,昆陀一脸烦躁,时不时用拳头打着她的背,直催她快走。   一个哭道:今天没有朝拜,会被神明惩罚。另一个喝斥她:一点用没有,再哭就把她也卖掉。   昆陀揪着自己头发时的样子,像极了夏枫的原主父亲库纳。   现在的他颓废不堪,达尔尼一死,他的大后台就倒了,比地主难过多了,却被地主硬逼着赔钱。   原本他还想得好,送十亩地给地主,顶了达尔尼的位置,但一看地主翻脸不认人的态度,吓得啥也不敢说了。   他想,回去后只有舍二十亩地给地主老爷,不知道能不能逃过一劫。升吠舍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他哪里知道夏枫竟然跟镇长家的仆人搭上了关系,早知道那帮人是镇长的家奴,打死也不敢造谣蛊惑地主老爷进城去闹。   “也不知道他们那边怎么样了,得罪了镇长的奴仆,我昆陀还怎么再求人家办事?”昆陀想到这里,看见帕丝塔更是心烦,狠狠给推了她一把:“走快点,贱货!”   昆陀今天在镇上躲到朝拜完,找到以前巴利常光顾的“一家”,把娜伊出手了。没有讨价还价,加上娜伊又伤得很厉害,根本没捞着几个钱。   在心情本就郁闷无比的时候,这该死的臭娘们也没点眼色,竟然还想着四处去寻维卡等人,只是为她几件破衣裳,真是到蠢到家了。   “当家的,会不会是刚好凑巧呀。天还没黑,真的不去找那几个贱人了?”   “啪!”   昆陀反手一拳,打得帕丝塔“扑通”一声,一头栽进旁边的水沟里。   “呜呜......我舅舅一死,你就敢下重手。”帕丝塔歪着嘴巴,也似要发怒的样子。   “打的就是你这个丑货!”   ☆、第53章 打算   昆陀越说越气,冲上去朝她头使劲一踩,本要爬起来的帕丝塔又被压进臭水里。呛了好大一口污水,吓得猛吐,再也不敢乱说话,赶紧求饶:“当家的我错了,我错了。”   “让人看笑话吗?起来走!丑货!”   帕丝塔爬上大路,缩着身体冻得瑟瑟发抖,像条小野狗一样坠在昆陀身后。   两人的身影渐渐远去,一辆驴车疾行到客栈前,从里面下来两个女子,飞快踏进客栈大门。   “谁是古普塔家卖富贵糕的小姑娘?”年长的女子问道。   “太太,我是。”夏枫猜测到此人是谁,带着维卡和娜玛赶忙从楼上下来。   等三人行完礼,女人又道:“我的丈夫是奥拉蒙,你们知道我是谁吧?”   “知道,谢谢太太来接我们。”初见这两人,夏枫就发觉跟她以往见过的印度女人不一样。她们的眼睛里有神彩,虽然此刻人家对她露出的是同情目光。   “不用客气,快跟我上车吧。先送你们去古普塔家收拾东西,再跟我回家洗漱一下。唉,真可怜啊。”   稍年轻的那位一直看着夏枫,这时伸出手来握住她的小手,“啊呀,我们当家的说你有一身的本事,却非常不幸。哪里像十岁的姑娘,怎么就嫁了人?自己那么苦,却还想着帮我们赚钱回乡。”女子两手合十望天:“神主啊,您终于又记起了我们,感谢您赐予希望。”   她姐姐瞪了她一眼,利落地把两人分开,招呼她们速度上车。   刚上去,这姐姐就忍不住教训妹妹:“艾米辛,蛮族的地方就那么好吗?巴依家的人欺侮你怎么办?你常怪我拦着你,非要走。这次我想拦也拦不住了,你好自为知。”   “哎呀姐姐,你怎么总是这一句,巴依说他家人不会,一定会喜欢我的。”   她姐姐横着眼睛,有外人在也不好再继续斥责,闷闷地不说话,在心里把夏枫三人也埋怨上了。   夏枫听得姐妹俩的对话,猜测得她们还不知道情况有了变化,不清楚巴依后面的安排。如果艾米辛知道回不了婆家,会不会失望?   从巷口进去,这片富人居住区,一如既往的平静,那些野狗都是些熟面孔。可是,夏枫三人的心境却完全不同了。   刹帝利老太已经醒来,开门之前,她正在为自己准备早餐。看见她们身后的两个陌生女人,眉头一皱,用眼神询问夏枫:怎么回事?   维卡和娜玛就像找到家的流浪儿,唇角一撇,忍不住便哭出来。   “进来说!”   老太太的利眼从夏枫等人的神态中分辨出:来人并无恶意。   进了屋,维卡和娜玛突地趴下,合十朝老太太不停跪拜。   “有事骗了我?”老太太的语气波澜不惊,一语中的。也没招呼威尔辛姐妹入座,端坐在她专属的厚蒲团上,把她们每个人的表情都揽如眼中。   夏枫讶然,怔怔地望着她。   老太太嘴角牵出一丝讽刺的笑,抬手指了指她们的身后。   “啊!”巴依的妻子艾米辛惊叫道。   就在门后,古普德家的帐房被麻绳捆成一团,嘴里塞着黑呼呼的烂布,正瞪大着眼珠向老太发出乞求。   “看到了?这人又被拉贾尼收买了,呵,老布奇都养不熟他。这人啦,一旦不忠,便对谁也不忠了。”   老太太说到这里,有点懊恼,仿佛是说了一句多余的闲话,转头正色说道:“你们没有回尼尼莫村,你们也不是来赚嫁妆钱的,你!”她指夏枫:“你是侧妻,不是女儿。”   维卡慌道:“太太,不管夏枫的事,是我......”   老太太拐杖一指,示意维卡闭嘴。   “我并没有追究这个问题,我是问你们现在的打算。”   好干脆,略过原由直奔主题。   夏枫一愣,什么打算?   老太太知道了他们的底细,却绑了帐房,那就是站在她们一边。拉贾尼在尼尼莫村打听到她们的信息,心中得意;却没在尼尼莫村找到人,担心她们失踪逃出掌控,所以先让帐房来打前战?   绝对是这样的,可是帐房对老太太还说了些什么?为何太太是直接问她的打算。   “古普德太太。”奥拉蒙的妻子说道:“我叫威尔辛.奥拉蒙,这是我妹妹艾米辛。”   老太太眼睛看过来,微微颔首。   两姐妹这才匍匐上前,向她正式行礼。   “好了,快说吧,你们怎么打算?”老太太继续看向夏枫:“我一早就知道,你是最有主意的,你来说。”   夏枫正想开口,没料她又道:“你不愿做侧妻,是有别的想法,能不能说说是什么?”   她一直没把话说透,夏枫摸不准她什么意思。沉默了一刻,还是只回答字面上的意思,说她不想这么早嫁人,所以不愿意。   老太太一拍膝盖,大声道:“好!艾德夫正式收用你为他的奶母!只要你愿意保护他长大,我不介意给你一个好身份。”   “太太!”夏枫惊呼道。   迎着老太太笃定的眼神,她轻轻摇了摇头。问她:知道拉贾尼少爷的事吗?   老太太马上把矛盾转向威尔辛两姐妹,质问她们什么意思?既然是老相识,为什么早前不收留,现在才来?是不是看上夏枫会赚钱,想利用她。   夏枫眉头一皱,看来老太太只知道帐房被拉贾尼收买,却并不清楚拉贾尼的企图。还把幕后黑手归在奥拉蒙的头上,以为拉贾尼是替奥拉蒙出头。   “太太您误会了,我们之前并不认识!”威尔辛高声辩解道。   老太太根本不相信,又是马车送货,又是照顾生意,说不认识就是狡辩。她眉毛频跳,驼着的背丝毫不减威风,口里崩出来的话像连发子弹似的,打得威尔辛两人又是疑惑又是气恼。   气氛很是尴尬,她俩齐齐看向夏枫:解释清楚呀,到底怎么回事?   老太太骂着骂着,从威尔辛姐妹的反应中发现,她可能忽略了什么。顺着过程一猜,愤怒得狠狠一跺拐杖,中气十足:“卡布尔家的三少爷想做什么,让你嫁给他某个仆人做侧妻?然后控制你?什么时候卡布尔的儿子眼皮子也这么浅了?”   夏枫默默点头。心说您终于找到原因了。   威尔辛觉得情况复杂起来,不想再呆下去,怕她处理不了。便提醒道:“小姑娘,巴依不是说送你们回来拿行李的吗?拿完就一起......”   果然不知道情况变了,奥拉蒙可能忙得只是匆匆交待了几句,后面一直没时间回家。姐妹俩一朝拜完,就赶着到客栈来。夏枫心里生出一股暖意,且不管她能不能真的帮到巴依赚钱,至少人家这份重视度是难得的。   “管家太太,暂时走不了了,出口都已封琐。”   艾米辛诧异地望着姐姐:“刚才路上奔跑的那些民卫不是撤岗?”   威尔辛看见妹妹一脸的失望,心情很是复杂,抚慰她:“如果不是撤岗那就真的走不出去,等你姐夫回来就知道了。”   老太太盯着夏枫,还等着她的回答。娜玛和维卡至始至终都趴在地上,就没抬过头。在她们眼中,每个都是贵人,每个人都得罪不起,她们只知道“多磕头少说话”。   夏枫深吸一口气,请求老太太允许她坐下来。   老太太指了指旁边的蒲团,示意她坐这里。   夏枫望着她的眼睛。从出嫁前的卡瓦村前讲起,到巴利被征兵,再到昆陀欲杀娜玛,逼得她们进镇,一直讲到今天早上的事情。当然,有可能去旁遮普邦的事她没有说,老太太应该也能猜到。   刹帝利老太暗自压住自己的愤怒和惊讶情绪,一直静静地等夏枫讲完。   夏枫与她对视眼睛,就是想让获得她的信任,老太太的每个微表情都没能逃过。说完新邦王的事情,夏枫大舒一口气。发现这位刹帝老太,是位非常沉得住气的人,少有的睿智冷静。若是个男人,在哈兹尔镇就没有卡布尔家族什么事了。   老太太先是瞅了一眼不知何时跑过来的艾德夫,而艾德夫,却是怔怔地望着夏枫。   他能感觉到夏枫在讲述过程中很难过,很难过,却没有流出泪来。一见谈话停止,就过来拉着夏枫的手,糯声安慰:“夏,你哭吧,祖祖不会骂你的。她要骂你,我一定会帮你求请。”   “没......”一直坚强着的夏枫鼻头忍不住一酸,真的差点哭出来。   他祖祖的表情突然一变,闭上了眼睛,过了许久才睁开,却迟迟没有开口。   大厅里一片寂静,令人窒息。   威尔辛姐妹捏紧双手,眼眶里早已盛满了泪水。两人看了看挺直脊梁“矗”立着的夏枫:小小个人儿坐在蒲团上,呈现的却是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气势。又转头看向娜玛,发现她好似一尊雕像,趴着的姿势未曾变过。估计她已经被母亲和妹妹的变故打击得麻木不堪了。   “古普......”艾米辛忍不住要说话。   老太太的拐杖一挥,朝门外说道:“先去把人找到要紧。”   夏枫等人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娜玛猛地抬头:“谢太太的大恩!”说着,又重重拜下去。   “对!我就是想说赶紧找娜伊姑娘。”艾米辛接口道。   夏枫惊喜非常,没想到这些贵人如此在乎一个首陀罗的性命。飞速起身,“如果可以,我带路。”   威尔辛道:“别慌,尼尼莫村会有巴依留下的人,他做事一向有计较。如果那个混帐儿子回去了,巴依很快就能知道。夏枫姑娘,如果得到了消息,你想去就跟着一起。”   ☆、第54章 毳毛散   这个巴依,又不提前讲清楚,夏枫不知道是要表扬他还是埋怨他。巴依肯这样帮忙,除了合作关系,更大的原因也许是不忍心吧,真是个顶好的锡克人。   老太太刚刚掂起的半边屁股,又坐了回去。该是解决大问题的时候了,她示意夏枫继续坐过来,问道:“你还想嫁人是吗?”   夏枫又愣住,这话怎么说?   老太太想了想,便把话挑明了。如果夏枫想嫁人,就是不愿意做艾德夫的奶娘。   夏枫不懂,电影里阿克巴那个厉害的奶娘,也有一个想篡他权的混蛋儿子。奶娘是不能嫁人的吗?那,哪来的奶?   尽管她根本没想过嫁人这个问题,满莫卧儿去哪找她愿意嫁的人。   紧接着,老太太透出来的信息,弄得夏枫浑身不自在。意思是,先以奶娘的崇高地位待夏枫,正式场合艾德夫还要向她行合十礼。然后,等他成年以后,夏枫就是他的......   别说夏枫,就连威尔辛姐妹也是一脸尴尬,嘴角微抽:这古普德家就是不安常理出牌。以前独子娶吠舍,现在还要收首陀罗姑娘做暗(情)妇。老妻少夫,成何体统。怪不得,越来越落魄。   夏枫回道:“太太,您准备怎么处理我的身份,名义上我是巴利的侧妻,还没洗掉名份。新邦王秋后算帐,我也一样跑不掉。另外,拉贾尼少爷那一道关卡,您就走不通。”   老太太一脸颓然,背驼得仿佛厉害了些。还是不死心,问道:“你是不愿意还是担心刚才说的那些人?”   夏枫坚定地摇头:“我不愿意。艾德夫应该取门第相当的刹帝利姑娘做正妻和侧妻,她是古普德家族的希望。而我的存在,只会给他增添耻辱。”她认为,这个理由很准确。私心里也希望艾德夫混得好,三岁知八十,他不会是个坏男人。   老太太叹了一口气:“我何尝不知道是这个道理,可去哪找你这样的好姑娘。那样做其实是害了你,如果你有远大的志向,我也不强求。但你想要过得幸福而有尊言,非艾德夫不可。”   尊言么?白天奶娘,仆人尊敬;晚上情妇,享受渔水之欢。一个首陀罗姑娘一辈子也别想得到的东西,她夏枫都得到了。却,只能躲在艾德夫身后,他就是我的天,我一生都将依附于他;永远只能在这幢楼里禁固着,因为只有在这屋里,我才有所谓的尊言。只要出得古普德的大门,不知道要承受多少鄙夷的目光和唾弃的口水。   夏枫不怪这位可悲的曾祖母,她的企图无可厚非,在她的眼中,一个首陀罗姑娘能进到刹帝利的家门一生衣食无忧,也不能说不是好归属。而且,又能护着艾德夫一世,对双方都有利。   可偏偏,她找错了人。   老太太继续试探道:“如果我去宗寺争取呢?古普德家如今就一根独苗,我不信一个首陀罗,他卡布尔家还敢跟我抢!你没上过宗碟,也没被巴利破身,要救你出来不难。”   她要从根上掐断拉贾尼的谋算,有十几个儿子的卡布尔,怎会放任一个侧妻生的儿子凌驾于正妻儿子之上。正妻的儿子迪让,不久就要娶妻了,一直都是他重点培养的对象,是以后要被称作小卡布尔的。   听到这里,维卡和娜玛瑟瑟发抖,夏枫没事,但她俩铁定活不成了。那拉贾尼少爷,还不得把气全撒在她们身上。   夏枫仍是无奈地摇头,老太太居然装着不懂,“你同意了?”   夏枫只得说道:“太太,我不能同意。”眼睛看向地上的维卡和娜玛。   顺着她目光,老头长叹一声,“孽啊!”   夏枫心下一松,突然听见身后一声“嘭”响。   帐房不知何时挣开了绳子,嘴里的烂布也来不及取,闷头朝门外冲,开门的声音惊醒了众人。   夏枫一个箭步窜过去,飞脚踏在他还没迈出门的脚背上。老帐房身子趔趄向后一仰,痛得都忘记叫,重重侧翻在地。   反应过来的几个女人齐上阵,挽起袖子撩开裙摆就往他背上踏。艾米辛不知从哪学来的“武术”,弯曲膝盖抵在帐房的骨节处,很像那么一回事。   夏枫不方便显露自己的力量,紧紧制住帐房的脑袋,死死压在泥地里。听见屋内的老太太幽幽说了一句:“药效过了啊。”   这语气......   夏枫心道:和她的想法一样,这老帐房不能活。   老太太伸开腿站起身,往侧屋而去。没一会儿,拿着一个布包出来。   屋里只有娜玛在,老太太便顺手递给她,淡淡道:“全喂了,拿他用过的杯子。”说着指了指案几上那个拳头大的陶碗。说话的时候,眼睛盯着娜玛。   娜玛迟迟不敢接,声音发颤:“太...太太,我还有小塞吉。”   老太太的眼神骤然变锋利,蛰得娜玛脖子都缩了进去。   “我来!”维卡不放心脚下的人,使劲踢了他几脚,进来捡起老太太已经扔在地上的布包:“太太,我来,我不怕。”   “看来被你那儿子寒了心,不怕丧子?”   老太太的声音异常怪异,听得维卡毛骨悚然。   她像聊闲话一样,指着维卡手上的布包:“这药俗称毳毛散1,服下后每个毛孔都酸软非常,浑身无力却美妙无比,犹如行在云上,犹如到了圣境。你做什么他都不知道,就像一只昂着脖子的软脚虾。”   这比喻。   “看在他父亲的面上,让他就这样快乐地死去吧。”   老太太终于说完,盘腿坐回蒲团,不再吭声。   夏枫听得认真,脚下一时没压紧。帐房自知死到临头拼命挣扎,把脸挣离了地面,烂布也吐了出来,喷出满口泥灰:“我再也不敢,不敢呜......”   夏枫一脚踹过去,刚好踢到他的嘴巴。   痛!她想摸自己的脚趾头,碰着帐房的大黑牙,脚尖都痛麻了。而帐房满嘴是血,上面的门牙掉了四颗,散在地上跟泥血混在一块。   维卡快速行动,担心自己害怕和心软,麻利地把药和好。赤红色的粉末一融于水里,便失了颜色,好不诡异。   她紧紧抠着碗沿,端着这碗催命水几步走到夏枫面前,如舍身求义般挺直了脊梁:“麻烦你们把他......”   话没说完,夏枫拽着帐房的头巾就把他脑袋给提起来。   “老不死的,我先就不该喝你的水...不喝,噢...就不会被捆住......”   废话真多,夏枫一拳击向他的喉咙,生怕他再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来。刚才还在求救,知道必死不遗,又开始后悔最早喝的那碗水了?   “喂!快点!”夏枫对维卡喊道。现在的姿势非常好,帐房腰杆儿反过来弯着,腿上有威尔辛姐妹俩压住,保管他逃不了。   “夏枫,让他张嘴。”维卡手中的碗一直在抖。   娜玛终于想起跑过来帮忙了,用力制住帐房右手,他另一只手早被夏枫悄悄扭断了。   屋外的五个人女人手忙脚乱,为收拾这个老叛徒忙成一团。经历过之前老布奇好几次乱像的艾德夫,这时也悄悄捏紧了拳头。坏人被抓住了他就不怕,知道祖祖要对付的全是坏人,全是来欺侮他们的。眼睛一眨不眨,一直盯着。   老太太很满意艾德夫的表现,没有去抱他,就让他欣赏完整个过程。她的艾德夫,注定要和别的孩子不同......   夏枫一只手扯开帐房的上嘴皮,维卡就顺着四颗大门牙的缝隙把药灌了进去。   被强制拉直了脖子,他不吞也得吞。夏枫的手指不着痕迹地摁着他耳下的穴位,酸麻感刺激着他脑神经,喉咙不由自主地蠕动......   威尔辛姐妹在后面看不见,前面的维卡觉得残忍无比,她也不知道用了怎样的毅力才坚持住。药效简直是立竿见影,刚刚到达胃里,帐房的反抗力度就迅速减轻。   夏枫示意大家可以松手了,她们还没进到屋内,这恶心的帐房就翻过身子仰天大笑,猛睁着眼睛,露出奇怪的表情。   紧接着爆发出两声大笑:“哈!哈!”五官瞬间定格......   好猛烈的药性!自认见过不少世面的夏枫,也被震了一把。反观威尔辛两姐妹却相对平静,她们只是露出反胃的样子,并没有多害怕。   夏枫心道:类似的药,印度还有多少?   老太太朝威尔辛挥手:“你去叫人来收尸吧。”   “好。”威尔辛再次提起裙摆,看了妹妹一眼,赶紧跑了出去。   夏枫知道他们有一套完善处理这种遗体的“程序”。   老太太又看向夏枫,艾德夫也望着她。夏枫心内哀叹,逼着自己尽力平静一些:“太太,我们上去收拾东西了。”   老太太眼神一黯,不置可否,偏过头去。   夏枫只当她已答应。   她上到顶楼,恍惚间觉得好像她们刚刚进镇时的落魄场景就在昨天。看着她亲手设计的灶,阁楼里三个人一起睡了一个月的床板......到这里后,夏枫第一次生出留恋的情绪。   维卡把钱全部掏出来,逼着夏枫收着。   等他们下楼时,见威尔辛带着奥拉蒙和巴依还有几个佣人一起进屋,见礼的见礼,抬尸的抬尸。   老太太思考了很久,知道夏枫去意已定,因为唯一能救三人性命的只有卡布尔家族的人。她除了遗憾和不甘,找不到理由来留人。   艾德夫预感到夏枫要离开,想扑过来,被他祖祖一把拉住。   ☆、第55章 过招   老太太“威严”地跟奥拉蒙提出一个条件,希望他找两个可靠的佣人送给她。   奥拉蒙神色一动,态度谦卑:“只要太太您信得过我,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嗯,今天下午就送来。”老太太随便应道,好像知道人家不会拒绝。又用拐杖示意夏枫跟她进屋,右手紧紧拉住艾德夫。   夏枫默默跟进去。   维卡和娜玛很紧张,不知老太太要做什么。幸好没多久,夏枫就出来了。   “我们走吧,太太说走的时候,把门搭上,请奥拉蒙管家回去就把人送过来。”   一行人告辞往外走,老太太仍然在内屋。只有艾德夫的喊叫传出来:“夏!夏!祖祖我要夏,不许她走,不许她走!”   夏枫装着听不见,深吸了一口气。   奥拉蒙家与这边隔着两排房子,就几分钟路程。离开的时候,夏枫还是忍不住回望这幢住过一月的小楼。   她默默甩头,暗自好笑。看看,我被折磨成什么样子了,若是前世有人想这样利用自己,做什么童养媳当什么情妇之类,我不把他家祖坟挖了才怪。   ......   巴依夫妻没有房子,是跟姐夫住在一起。   他们刚刚回到奥拉蒙家的小楼,拉贾尼的“坐驾”就驶到了门外。   “我是叫你小妇人还是小姑娘?”   拉贾尼强装冷静,心里的火气挡都挡不住。似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该来的总会来,夏枫没理他的话碴儿,恭恭敬敬朝他行礼。拉贾尼嘴巴一歪,伸出脚就朝夏枫的脑袋踢过来。   夏枫下意识伸出手掌挡了一下,卸去七分力,暗自咬紧了后槽牙,忍耐着。   奥拉蒙看见她被喘得“唆”退半步,赶紧上前拦住:“三少爷,您这是做什么?您若是有气,可以直接朝着奥拉蒙来,别伤害无辜。”语气一惯温和,但言词却不怎么尊敬。   夏枫突然冒出一个“卑鄙”的想法,如果把拉贾尼悄悄弄死在这里,也没人知道吧?   巴依被妻子死死抓住,艾米辛悄悄指了指奥拉蒙:有姐夫在,你别添乱。   “奥拉蒙管家,我要做什么你还不知道?”拉贾尼斜了一眼地上的夏枫,抖了抖外衣,径直走进屋,坐到最大的那个主位蒲团上,怒火难耐。瞅见维卡和娜玛都背着行李,心说:要是我来晚一点,是不是人都跑了?亏我下午的时候还让巴依帮忙找人,结果竟找到他姐夫家里去了,这帮贱仆,居然敢抢我的生意!   他这一坐下,其他人就不敢站着,纷纷弯腰盘腿。除了依然站着的奥拉蒙,和趴着的夏枫。   奥拉蒙把夏枫扶起,淡淡说道:“夏枫姑娘,你这手是赚钱的,踢伤了可怎么好?”   拉贾尼一脸铁青,怒道:“管家,你是不是忘了,谁才是你的主人!”   “当然,我的主人是卡布尔镇长,我的下一任主人是迪让少爷。”   “你!”拉贾尼怒不可遏,“难道我不姓卡布尔,谁给你的胆子跟我作对!”   “三少爷,您这话怎么讲?我怎么跟您作对了?”   拉贾尼看着奥拉蒙一脸欠打的样子,恨不得冲上去煽他两耳光。无奈出门太急,听到有人汇报就奔了过来,没带上私奴。   奥拉蒙心知差不多了,不能搞得太过火,“三少爷,我妹夫巴依可是一直勤勤肯肯为你做事,好不容易帮你找来做富贵糕的夏枫姑娘。你不担不赏他,反而冲我们发脾气,这是什么的道理?”   “你说什么?”拉贾尼一怔,连人家没用尊称也没计较。他准备了好多措词,结果一句还没用上。刚刚那告密的贱奴不是说巴依想躲着他把人带回乡吗?   拉贾尼突然起身走向夏枫,这个低头站着的小姑娘装着害怕,其实心里一点也不怵他。心下恨牙痒痒,却不敢发作,嘴皮子动了好几下,最后说道:“他说的是真的?你是做什么来了?”   呸!夏枫看见他的样子就作呕。为了钱,他镇长儿子该有的尊言呢?一副贱格相。   “我只听巴依大叔的,他叫我什么,我就做什么。”   巴依忍住笑,得意地朝妻子扬了扬眉。   拉贾尼站在屋中,活像一个跳梁小丑,他何尝不知道自己受到了侮辱。但是,为了不再继续被迪让压着,为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可以堂堂正正享受富足生活。今天,他忍了。   “好....好!”拉贾尼自己给自己顺了气儿,朝巴依道:“巴依,你是我的什么人?”   “我巴依当然永远是三少爷的忠诚仆人。可是现在巴依伤心啊,我为三少爷奔波一夜,好不容易把夏枫姑娘救出来,您却要伤她。是不是巴依做错了?”   拉贾尼寒眸一暗:小看了这个锡克杂种。   “原来是我误会,我听说你要带着这位天才姑娘回乡,所以......好了,既然解释清楚了,咱们自己人就别再较劲儿,好好计划一下生意的事情。”   巴依伏首:“一切都听三少爷的。只是...夏枫姑娘他们还有事情没有解决。”   拉贾尼坐回蒲团,再次看了眼一直趴着的维卡和娜玛,问道:“是不是尼尼莫村的事情?昆陀.巴利是阿古.巴利的次子吧,他这个月一直在活动升吠舍的事情,怎么还有空去抢女人?”   既然他什么都清楚,又主动提了出来,夏枫就不能问一句答一句了。她走到维卡和娜玛身边,示意她俩起身,三人跪在一起,望着拉贾尼。   拉贾尼冷哼一声:知道求我了?   “求三少爷为我们作主。”夏枫大声说道。   拉贾尼拿了一个案上的果子,使劲咬一口,边嚼边问:“作什么主?”   “如果三少爷能够救出被昆陀抢走的娜伊姑娘,并且能够许我们新的身份,我会为你创造源源不断的财富。”   拉贾尼身子前倾,当即接口道:“你愿意把富贵糕的配方告诉我?”   夏枫无视巴依不停飞过来的眼神,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富贵糕算什么财富,就是几个女人赚点衣裳香粉钱,难为三少爷也看得上。”   “你!”拉贾尼噎得面红耳刺,恨不得夏枫把后面的话一口气说出来:“那你说什么才算真正的财富?”   “暂时不能告诉您,等你救出我们的人,到时就知道了。”   拉贾尼从进屋到现在,他就一直被人刷新底限,真想一怒之下把这三个首陀罗抓回去,慢慢折磨,看她交不交待。   也许夏枫至始至终都显露出宁折不弯的气节,理智告诉他:那样行不通。   “我凭什么信你?就凭你这十岁的小侧妻?如果你真那么厉害,父母怎么会穷得卖你。”拉贾尼也有点小聪明,知道用激将法。   夏枫耸耸肩:“您当然可以不信。之前库纳家一斤米都买不起,哪有钱买富贵糕的食材。反正我的手艺您也看见了,就是能赚钱。有些人,就是天才,学什么都比别人快不说,还能创造新东西,就看您值不得值得我付出智慧了。神主说:万事万物皆讲因果,三少爷您种什么因,就结什么果。”说最后这句时,夏枫玩味地看着他。   拉贾尼用晦暗不明的眼神回应她,紧紧捏着手中的果子。脑中突然浮现父亲卡布尔常说的话:要想做大事,势必要放弃一些东西,比如尊言,暂时的放弃是为以后得到更多。想到这里,他起身说道:“呵呵,我信你也不少根毫毛。在哈兹尔镇找个人,对我来说是多简单的事情。”   夏枫赶紧给奥拉蒙递眼色。   奥拉蒙微一点头,拉住拉贾尼,“三少爷,我答应古普德太太要照顾她们。所以,希望您能把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办。”   拉贾尼不懂,正想质问。又听奥拉蒙道:“如果事情闹大,需要三少爷帮着在大人那里遮掩一下。放心,我有分寸,只是以防万一。”   “没问题,都是自己人。”拉贾尼说着还拍了拍奥拉蒙的头,非常友好的样子。   他怒气冲冲地来,兴高采烈地去。坐回车上,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想不出哪里不对。   ......   威尔辛和艾米辛两姐妹开心得直拍手:“没想到这样就把他打发了!小姑娘,咱们手中有配方,就得拿出派头来。不是我们求他,而是他求我们。”   奥拉蒙也笑道:“这下太好了,他没有拿着身份的事情做筹码来威胁你们,还要为我们的纰漏善后。记住,你们是合作,别忘了向他要工钱。”   夏枫冷笑:这个拉贾尼,目光短浅,成不了气候。   奥拉蒙给老太太挑好扑人就要回镇长大宅继续上班,揣上妻子做的饼子又走了。   威尔辛让夏枫三人赶紧去沐浴净身,维卡和娜玛的一双烂脚也需要抹药。   娜玛不愿意,她还掂记着等巴依在尼尼莫的手下报信。   可是直到晚上,依然没消息。夏枫逼着娜玛洗了澡,再给她脚底擦药,劝她别慌,慌也没用。   艾米辛把睡着了的巴依“揪”起来,让他去镇外看看,是不是镇封了进不来。   ☆、第56章 专业背黑锅   巴依被艾米辛给吵醒了,正迷迷糊糊的朝老婆发恩爱脾气,突然有人敲门。   奥拉蒙这几天晚上都不能回家,要跟侍奉镇长左右。也幸好他在“信息”中心,能随时监听到尼尼莫村方向的动静。巴依两个手下一进镇,他就接到了消息,马上让他们过来找巴依。   来人说:昆陀已经回去,但是只有他与帕丝塔,不见娜伊。   听到这个消息,娜玛都快疯了。   “我妹妹会不会已经......”   “别瞎想!”夏枫摁住她:“你们把人带来了吗?”   巴依替手下答道:“估计带不了,城门查得很紧,无关人等晚上不能进镇。”   手下也说:“是啊,每个人都要登记,还要说明缘由。”   这可怎么办!夏枫央求道:“想想办法,要不我一个人溜出去,我个子小。”   巴依来气了:“你一个人顶什么用?”   手下又点头:“我们不敢去抓他,一村人呢。”   这两人一唱一合,明显不想尽全力,夏枫厚着脸皮央艾米辛,知道她心里同情娜伊。   巴依一张脸皱得不成样子:“我们没有合适的理由出镇,那村长和昆陀是一伙的,他早上才找过姐夫麻烦,说不定正等着我们呢。明天镇长就要召集各村村长开会,要是知道我们晚上出过镇......”   “巴依大叔,当然是偷偷的啦,你动动脑子。”   最后巴依实在拗不过妻子和夏枫的魔音轰诈,答应想办法。   一听巴依答应了,维卡执意要跟着去,她很是激动,手一个劲儿抖:“夏枫,你答应过的,一定要让我亲手杀了他。”   艾米辛吓得捂住嘴巴,却不好说什么。   巴依又多找了一个帮手,夏枫和维卡跟着他们四个男人冒着夜色向镇外而去,娜玛被威尔辛两姐妹堵在家里。人多了目标太大不说,再说她去了一点用也没有。   夏枫一行人走后,屋里就只剩下三个女人,威尔辛盯着娜玛看了好一会儿,问她:“你妹妹和你一样漂亮?”   一想到温柔软弱的娜伊,娜玛的心就止不住疼,她哭着点头:“比我漂亮。”   威尔辛目光一黯,艾米辛发现姐姐神情有异,用力扯她头纱:“姐姐,你有什么想法?”   “唉!等小姑娘他们回来再说吧。”   ......   “哒哒哒”驾车的仆人支着一根长竿子,上面挂着油灯,能见度极低,车夫拼力赶,速度也快不起来。   这辆车是巴依出城后找人借的,夏枫第一次坐,发现远没有想象中舒服,晃得人浑身难受。巴依看她动个不停,说道:“平常首陀罗们可是坐不了驴车的,好不容易坐一回,就安心享受吧。”   维卡却相反,她死死抓住车沿,一句话也不说,异常冷静。   事实证明,驴车再慢也比人跑来得快。他们四男两女只用两个小时就赶到了尼尼莫村,最后一段路,放弃坐车,摸黑潜行,由夏枫带路。   巴依手下很有经验,早就有一套对付野狗的办法,他们悄无声息地摸进了村子。这段路不同于上次去娜玛家,夏枫眯着眼睛都能找到。   “大家小心一点,前面亮着灯的那家就是了。”   巴依拭了一把汗:“哟,这么晚了还没睡,是不是知道我们会来?都打起精神。”   渐渐靠近,隐约听到里面传来女人的哭声。   这声音太小,夏枫还在捕捉,就听耳旁的维卡说道:“是帕丝塔。”   夏枫一惊:她耳朵何时这么灵了?这太不正常,又没人提醒她屋子里有哭声。   她一脸愤恨:“这恶毒的女人现在也尝到好滋味了。夏枫,多亏你烧死了达尔尼,昆陀那恶魔.......”   “嘘!”夏枫打断她,怕她越说越控制不住情绪,朝所有人警示道:“跟紧了,别打草惊蛇。”   然后,带着他们从厨房翻进去。看见夏枫“熟门熟路”的动作,维卡愣了一下,她并不知道这里的窗板坏了。   夏枫一把抓过她的手,故意极小说地问:“你...你可以冷静下来吗?”   却见维卡郑重点头:“放心,我早就有心理准备。”   夏枫不知是惊是喜,今天下午还是老样子,回到巴利家就突然恢复了听力,这简直没法用科学来解释呀。维卡一根肠子通到底,不可能故意骗我们。此刻,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的耳朵好了。   维卡不知夏枫在想啥,伸出右腿用力翻过去,紧接着巴依一身肥肉也硬挤了进来。一时,小小的厨房塞满了人。左边两步远就是大屋,帕丝塔的哭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只听她抽抽泣泣声嘶竭力,听不清一句完整的话。   屋里亮堂堂的,厨房门没关,没人傻到把脑袋凑到门口去。不由而同地扒木板瞅缝隙朝外面窥视。   一眼就看见正屋中有三个人,除了昆陀两口子,还有地主老爷。巴依也认识地主,下意识皱了皱眉。   大屋里的三人哪里料到门板后面趴着六双眼睛,仍在“商量”他们的正事。   帕丝塔双手被吊在梁柱上,全身伤痕累累,哭得都没了力气。地上的两个男人,一个是她的丈夫,拿着鞭子,像是在逼供;另一个是她亲舅舅的“好”主人,冷眼旁观着。   帕丝塔哭累了,声音软棉无力:“老爷,当家的说得对,是我撒谎了。那帮人不是镇长管家的仆人,我根本不认识他们。舅舅身上也没有卢比了,都是我骗昆陀的。我舅舅带了一点卢比走,买那婊.子用了,早就花光......我...我恨昆陀为那婊.子花钱,所以才故意哄他说舅舅身上有钱,是我的错,不关我丈夫的事。老爷,求求您,看在我死去的舅舅面上,饶了我吧。”   “哼!达尔尼怎么有你这么蠢的侄女,这种事情也能哄?你让我丢了多大的脸,你知不知道?今天,我绝不能轻饶了你。”地主老爷一脸青紫。   真是丢人啊,丢到卡布尔镇长那去了。他使劲捋了一把胡子,吼道:“那女人卖了多少钱?”   夏枫一凛:娜伊被卖了?   真是拙劣的借口,夏枫就不信这地主不知道事情真相。那畜牲的命真是好,无论做什么恶事,都有一个为他“专业”背黑锅的蠢老婆。而且,还总有人愿意放他一马。   “畜牲”回答地主:“老爷,您没见到那贱货。她的手断了,又刚掉了孩子,像条死鱼一样,人家只给一个卢比。我好说歹说,才加了两百个铜达姆。”   “这么说,还不够达尔尼的葬礼钱?”地主老爷朝外一挥手,立刻进来三个大汉。   “昆陀,枉你舅舅带你不薄,这事你看怎么办?”   三个大汉的目光琐着昆陀,他紧紧拽着抽打帕丝塔的藤条,心知今天这事三十亩地都解决不了。傍晚听说镇上封路,村里人人自危,害怕叛军打进来,个个都在收拾粮食准备躲藏。   巴利跟伊扎或许已经战死,偏偏又没有确切的消息,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老爷现在想要的不是地,而是钱,收买叛军的钱!   可他又去哪里找钱?那些收了他钱的人,什么事也没给他办成。   昆陀颓然坐在地上,后悔,后悔自己做错了。要是不花那钱些,哪里会被逼到这种境地。   “说话!”地主老爷大喝一声,抢过他手中的藤条就朝他身上抽打,专打脸。   “别,别打,让我想想办法。”昆陀痛得四处蹦跳。   地主额头的青筋暴起,吼道:“快说,你有啥办法!”   昆陀一急,指着帕丝塔:“把她卖了。”   “她?”   维卡和夏枫都有一种无法言表的震惊。   “对,我卖那贱人时,她也在。鸠亚祭司的徒弟以为我要卖的人是她。还开了价,说她至少值五个卢比。”   帕丝塔一张脸早就失了血色,睁着一双大眼睛,只见惊恐不见了眼泪。她也在后悔,心心念念的丈夫当初把前未婚妻害死时,她还为得到他整个人而得意;后来,连怀过他孩子的女人也舍得卖......早就应该知道,他对谁都是无情无义,是不是早该料到有这一天?   “老爷!”她用尽力气挣扎着:“老爷,我的舅舅是达尔尼,您不能听昆陀的乱说啊。他没有一句真话,我刚才说的都是他让......啊——”   昆陀听得话音不对,捡起地上的藤条用力抽上去。这一鞭子极恨,帕丝塔只叫了一声就晕了过去。昆陀收不住手,紧接着第二鞭又到了,把帕丝塔给抽得抖了一下,迷迷糊糊中又痛醒过来,气若游丝,想说话却说不了。   昆陀歇了口气,见她说不了话,终于是放心了。藤条在他手上垂着,鲜红的血液顺着条杆滴落在地,残忍至极。   “别把人打坏了。”地老爷忙夺过绳子,他眼睛望着帕丝塔,有些怀疑:“她这副样子能卖钱?”意思是你妻子这张脸太平常。   “能。”昆陀一听有门,赶紧加上一把火:“老爷,您来看。”说着,伸手一把扯掉“妻子”的纱丽,还不够,他再站上矮几,把裹着帕丝塔上身的那点布料也哗哗啦撕开。   “鸠亚祭司是什么人,他的徒弟都比我们识货。”昆陀两个眼珠微微发亮,他真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不遗余力地介绍“货品”。   ☆、第57章 趁乱谋财   这撕衣服的声音听得地主老爷眉毛频颤,骨头像是被人用鸡毛掸子给抚了一遍似的,浑身舒爽。   “哦......”他两指捻着自己的胡须:“不错,少有女人有她这么健康吧,瞧这大腿多紧实,啧啧...瞧上面多饱满。”像市场上翻拣羊肉似的,在帕丝塔身上指指点点。   巴依暗中推了一把夏枫,他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夏枫何尝忍得住,还不是怕那三个大汉!她一口银牙都快咬碎了。   昆陀连连点头:“是啊是啊,若传言是真,叛军来了肯定需要大量庙妓,价格恐怕比下午的五个卢比还要高。”   地主眼睛一亮,猛地转身,对三个大汉说道:“你们叫齐人手,挨家挨户给我找。只要如这般的货色,全都给我捆了藏进粮库中。”   夏枫暗惊:这老家伙想趁乱谋财。   地主老爷见三个大汉脸上不约而同露出喜色,深知要让马干活,就得让马吃饱的道理:“把好一点的挑出来送进宅子里,差一等的允许你们尝尝。哪家的妇人和姑娘货色好,想必你们心里都有数。听好了,要悄悄的,暂时不要吵醒神庙那些贵人。”   大汉们异口同声:“谢老爷赏赐,定会给您办好!”说完,争先恐后跑出去。   “呵呵,昆陀,想不到你的脑子和达尔尼一样好使。”   昆陀整个后背都汗湿了,他现在只祈祷叛军真的打进来。要不然,出了事情又是他的错。   夏枫已经移步到鸡笼子处,这里空空如也,曾经巴利在家时满笼的鸡早已不知去向,这两口子把日子越过越寒酸。她从缝隙朝门口“扫”了一遍,确定屋外再没其他爪牙,心说:是时候了。   回到巴依身边,对他作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巴依一愣。   夏枫马上又扔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然后指了指外面:想想那些可怜的女人。   巴依眼睛微眯,心一横,头一偏:同意。   转头把三个手下的脑袋凑一起,捂嘴说道:“你们抓住外面那两个,我来杀。谁要是不敢,以后别跟着我。”   维卡颤颤巍巍地说道:“夏...夏枫,让他少受点苦。”   唉,可怜印度母亲心啊!   夏枫示意大家都盯着她的手指。   三,二,一,时间一到,第一个冲出去,如一只灵活的水貂,身后就是巴依四人。他们出来时带出一股劲风,差点把屋中的油灯煽灭。   夏枫直奔昆陀,在他愣神的时候一拳击向他左腰,肾脏部位。   昆陀根本来不及反击,痛得蜷缩在地。   巴依没功法诧异夏枫的力道,她连断手都能接上,力气铁定小不了。   “你们......”   你们个毛!这狗屁老爷最经不起打,在夏枫拳击昆陀的同时,巴依一脚就把他给撂倒了,“扑通”一声,磕在昆陀刚刚踩的矮几上,哼都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慢了半步的维卡这时扑上来,朝着昆陀不停踹:“混帐,恶魔。”四肢并用像发了狂似的,夏枫都拉不住。   她扑在昆陀身上两人纠缠在一起,挡住了视线,夏枫忙喝止道:“冷静,现在是你动手还是我们动手。”   “我......”维卡猛然转头盯着夏枫,吞吞吐吐。   就这半秒的功夫,给了昆陀翻身的时间。他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梁上半祼的帕丝塔硬拽下来给自己当沙包。   夏枫撩开维卡挥手一拳打在“沙包”帕丝塔的脖子上,偏了半寸,没把人打坏反而把她打醒了:“你们!我的衣服。”   蠢啊,蠢得无可救药。   巴依的三个手下手忙脚乱,突然涌过来不小心又踩到夏枫的脚,痛得她差点不能呼吸。   就在帕丝塔挡的那一瞬,昆陀已经反身扭住了维卡,他一只胳膊死死圈住维卡的脖子,另一只手上骇然有一块锋利的铁片,他越退越远,恶狠狠地朝夏枫放话:“贱人,你竟然还没死!想弄死我,先弄死她吧。”   维卡快坚持不住,两只手使劲掐,可自己儿子的魔爪却纹丝不动,俨然是不把她掐死不摆休。   夏枫等人都不敢硬逼,一时陷入被动状态。   “放开她,她快死了!”夏枫吼道。   “怕了?你担心她?这个废物母亲,竟然带人来杀自己的儿子,她应该下地狱受虐刑。”   夏枫试图找机会扑上去,可人渣死死把母亲挡在身前,巴依四人空有一副力气却没处使。   巴依急道:“你放下她,我放你走。说话算话,快放下!”   “哈哈!”昆陀大笑两声,拖着维卡向厨房门口移动。而这时,他胸前的维卡已经窒息了,拖拽起来非常费力。就算这样,也没有松开半分。   夏枫不敢紧逼,祈祷维卡多坚持一会儿。突然,她捕捉到昆陀的眼神,深知不好:他想在安全距离喊救兵。   帕丝塔这个蠢妇又死死拖着夏枫的裙摆,好似疯魔了一般,口中念念有词:我的莎丽,我的莎丽......   要不是没来得及,谁要穿你的衣服!夏枫也要抓狂了,看见昆陀越移越远,马上就要张口的时候.......   “嘭!”   昆陀和维卡同时倒在夏枫的脚边,就如夏枫计划的一样,维卡脑部的着力点在昆陀的胸口上。侧面还躺着蠢妇帕丝塔,她两眼直直,盯着天花板,瞳孔已经涣散。那块铁片插在她的百会穴上,触地的后脑下有大片鲜血迅速流出,浸湿了地面。   巴依立刻压上,踩住昆陀的脖子。惊呼道:“天啦,小姑娘你果真是头黑熊啊,好大的力气!”   夏枫刚刚用捆绑帕丝塔的绳索去套扯昆陀,右手差点脱臼。狠喘一口气,把昆陀脖子上的绳子扯掉,回巴依:“没办法,绳子绑着这贱女人,要想套住他,只能连着贱人的身体一起当绳子用。”说着死劲抠昆陀的手,想把维卡拖出来。   这天杀的,到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明知这是生养他的母亲。   “巴依,你这样没用,让开!让开!快不行了!”夏枫急吼三声,喊声差点传到门外去。   ☆、第58章 入V第一更   待巴依被她吓得躲开,夏枫抱住昆陀的脖子,用力一拧。   “咔嚓!”一声,就像折断一把芹菜根似的。听得巴依等人心头一紧,而夏枫却觉是声音是如此美妙:终于送这畜生归了西。   “维卡!维卡!”夏枫都快哭出来了,那双罪恶之手还死死捆住维卡的脖子。   “巴依,你快把这手折断,快!呜......”   夏枫希望自己的感觉错了,这时她已经捕捉不到维卡的呼吸。   “别哭,别哭。”巴依几个急慌慌弄断了人渣的胳膊,维卡终于完整的被拖了出来。   “小姑娘,你这是干什么?”   巴依只见夏枫不停按压维卡的胸口,还捉住她的嘴往里传气。怎么问也不说,好像根本听不见他说话。   巴依无法,赶紧跑到昏迷的地主老爷身边,心说:一个也是杀,两个也是杀。   学着夏枫的手法,抱着地主的大头扭了好几转,差点把脑袋给拧下来。因为他一直没有听到咔嚓声,不确定到底拧死了没有。   看得他的手下毛骨悚然,个个脸上都起了鸡皮疙瘩。很显然,这帮人平时也没有见过多少血。   “呜.....呜.....”夏枫无法承受队友死去,控制不住情绪,眼泪止不住流。早就有预示了,就跟病入膏盲的人回光返照一样,死前她的听力突然恢复,这是不是冥冥中注定?   夏枫一个无神论者,活活给逼成了有神论。脑子里一团混乱,她穿越后见过不少人死,老布奇的手下、达尔尼、帐房、可是亲眼见到自己的“亲人”死去,还是头一回。不知如何面对,清晰感受到自己的心在疼,很疼。   巴依看得难受,检查了一遍,确定三个人都死透了,拉起夏枫欲原路撤退。   他重复了三遍,才把发呆的夏枫惊醒。   夏枫回过神来,拭了一把眼泪,赶紧站起,慌道:“不行,其他人......”   “我有办法。”巴依示意手下赶紧把屋子里所有的灯油都拿上,他准备去烧地主老爷家的房子。   “那赶快,把维卡背上,我要让她漂漂亮亮地走。”夏枫抹掉眼泪,压住心里的哀痛。曾经闹糟糟的一家人,现在成了这副景像。要是巴利当初带走的是昆陀,一切该多好......   他们还没潜到村头地主的宅子,就听见路上有女人的惊呼声。知道是那几个爪牙在作恶,夏枫几人更是加快了步子。   “灯油给我,我翻墙很利索。”夏枫说道。   ......   当村头的火光刚刚燃起,就被村里人发现了。地主私奴们的恶行也暴露在火光之中,听见一声大似一声的喊叫传出老远。   夏枫有分村,那火就是放信,绝不会伤及无辜。至于当他们发现昆陀和地主的尸首后,神庙里所谓的贵人会怎么做,就不是她关心的事情了。   不会是流民犯案,只会是自相残杀。因为还有到过巴利家的三个爪牙作证,完事后她又伪造了案发现场......斩断了所有的后故之忧。   他们一口气奔到藏车的地方,巴依手下牵驴车,趁着天还黑着,一行人赶紧回城。只是,少了一个维卡。   苦命的女人,没死在丈夫手上,也没为丈夫殉葬,却死在了儿子手中。   夏枫暗自捏紧了拳头:心软一瞬,就是万劫不复,维卡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巴依大叔,奥拉蒙管家应该知道鸠亚祭司,对吗?昨天他说老布奇欠了人家很多嫖资。”   巴依默默点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准备二十个卢比吧。”   “能赎出来就好,无论多少钱。”   “印度人的地盘太可怕了。”巴依突然这样感叹道。   夏枫不由思道:锡克人的地方就很好?   这就像前世听过的一首民歌,《谁不说俺家乡好》呵呵,王婆卖瓜,谁不会?半斤八两吧。夏枫早已对这里不抱什么希望,维卡的死,让她极其难过,看什么都不顺眼了。   快进镇的时候,巴依把三个手下全部唤下车,逼着他们发誓。   夏枫觉得有些讽刺,后来一想,这帮人是有信仰的,或许能信?   手下们都是首陀罗,世世辈辈都跟着吠舍奥拉蒙,知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这一路上他们虽然一直没说话,肯定在心里作过激烈的斗争。   夏枫把他们每个人的表情都细看了一遍,把面孔也记住了。“社交网络”被迫扩大,也意味着收益与危险并存。   “巴依管事,您就放心吧,我们永远跟着奥拉蒙管家,咱们刚刚是救人,又不是作恶。”   “是啊,如果我们不那样做,尼尼莫村的漂亮妇人都完了。”   “瞧你嘴笨的,不漂亮的也会遭殃。”   “对对。”   ......   这一去耽误了四个钟头,公鸡都快打鸣了,那个放巴依出来的小民卫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早早迎了出来,跟做贼似的。   黑灯瞎火的,两边一撞上差点打起来。虚惊一场,小民卫招呼他们赶紧进去,顺手接过巴依给的卢比。   巴依道:“兄弟,今天这事你必须保密,不然咱们都得死。”   民卫错愕一瞬,看见巴依四人一脸的戾气,马上点头。突然觉得,腰包里的卢比有些烫手。   回到家,等了一夜的娜玛听见响动就冲了出来。看见一脸惨白的维卡,嘴唇直颤:“母亲怎么了?”   “被昆陀......”夏枫鼻翼煽动,眼泪又忍不住了。   还是巴依过来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娜玛。   “天啦!”娜玛捂住脸蹲了下去,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夏枫不喜欢这种悲伤的情绪,非常讨厌,这种感觉让人颓败,让人窒息,让人软弱。沉浸在这种情绪里,很快就会被苦难淹没进去,是弱者的表现。在这里,如果你是弱者,就意味着你离死不远了。   夏枫深吸了几口气,心情才稍稍平复:“娜玛,你振作一点。别难过,维卡这样善良坚强的女人,来世一定生在贵人家里,比我们幸福。”   “那我母亲呢?”娜玛把头埋在膝盖里,哭着问道。   夏枫知道她这是孤独和害怕的表现,俯身走过去抱住她的头,说道:“也会,她们肯定能做姐妹,感情就像你和娜伊一样好。瞧你眼睛肿得不像样了,赶快收拾一下,天亮后我们还要去赎娜伊出来。”   这句话有效,娜玛终于肯站起来了。夏枫也是想着娜伊,才没敢让自己垮下去。   巴依的眉毛一直宁着,适时插嘴:“不能急,慢慢来。鸠亚祭司我不认识,得等姐夫带你们去。”   夏枫悄悄打量着失魂落魄的娜玛,心道:不能让她跟着。这个才十六岁的“少女”,接连遭受重大打击,要是娜伊的情形不好,她可能真的没办法挺过去。   娜玛亲自为维卡换上干净漂亮的衣服,这衣服还是威尔辛才穿过几次的。娜玛担心维卡遇到帕丝塔,怕她又来抢维卡的衣裳。   娜玛说到这里的时候,夏枫的心酸楚不已。要是时间允许,她一定想好好给维卡准备一身。可是时间紧迫,要趁夜把维卡的遗体移到客栈去,如娜玛的母亲一样,花大价钱送进神庙。当着客死外乡的异客一样,接受司祭者的驱魔和祈福,然后再送往恒河安葬。   送走维卡后,巴依累得坐着就眯了过去,艾米辛看着自己的丈夫,觉得他是世上最伟大的英雄,因为他的丈夫敢亲手杀坏人。倒是威米辛,一脸的担心,无奈地看着这不省心的两口子。   “好了,把你的圣雄巴依扶进去休息吧。”   艾米辛对姐姐笑道:“帮我一起吧,圣雄太重啦。”   ......   夏枫想到明天还有大事要做,困得不行,见娜玛一点睡意也没有,就逼她陪着入睡。   娜玛这才想起夏枫也只是个十岁姑娘,为她母女三人奔波劳累两三天,身体哪里吃得消。赶紧扶着夏枫进屋,暗自责怪自己啥忙也帮不上,净找麻烦。   一夜无话,等娜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本来是陪夏枫睡,结果她竟睡死了过去。   威尔辛也不在,只有艾米辛一个人在家,不管娜玛怎么说,就是不给开门放她出去。艾米辛就那样冷眼看着她使劲锤门,眼神里毫不掩饰地露出失望。   娜玛恍然醒悟:自己出去能干什么啊?   “太太,对不起。”   艾米辛叹了一口气:“你先吃点东西,然后帮我准备晚饭吧。今天镇学休沐,我的侄子们该回家了。”   ......   夏枫包着头巾,扮成男孩子,跟着奥拉蒙和巴依走进了那座传说中哈兹尔最豪华的“妓.院”。   这些所谓的庙妓,身份低微,但普遍都有几分姿色,还有专人□□过。当然不是让她们学习“琴棋书画”之类的东西,她们俨然也不需要那种高雅技能。   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享受的这些庙妓的各种服务。   庙妓与寺院的圣女还是有区别的,圣女只为婆罗门里的司祭者服务。上到长老,下到乐师,都是她们的主人。   因为夏枫名义上嫁过人,巴依也不知避讳,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听得她心下波翻浪涌,“大开眼界”。   “这是鸠亚祭司最大的一间店,镇西还有一间,如果那姑娘没在这里,我们就要去西边。”巴依低头对夏枫轻声嘀咕。   他们三人在外面“趴”了很久,款款走来一个穿暗红色袍子的僧人。   油头,褐面,目光炯炯。他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巴依和夏枫,目光在夏枫身上多停留了一瞬,问奥拉蒙:“起来说话,哪天送来的?”   “大人,是昨□□拜后。”   这个僧人约摸三十岁上下,他作势回忆。   见此情形,夏枫知道,这桩“生意”不好谈。朝拜日.卖女人,除了被逼得如无头苍蝇的昆陀,还会有谁?他明显就是想抬价。   僧人问道:“那个断手的?”   奥拉蒙不明白,眼神询问巴依。巴依也并不清楚,看见夏枫轻轻点头,赶紧回道:“对,就是她。”   僧人捻着手中的珠子,说道:“我们刚刚为她医治过手,这价格可不是平常的价了。”   “那是当然,请大人开价,我们很有诚意。”奥拉蒙严肃的脸硬挤出几丝笑。   “诚意?”僧人笑得讽刺,他道:“先给我说说,你们谁要娶啊?”   夏枫暗骂:管你屁事。   “这个......”奥拉蒙装着很纠结的样子,最后下定决心似地凑进僧人的耳朵:“不瞒您,这是我们三少爷指名要的。”   僧人眉头一皱:“拉贾尼?他何时好这一口了?那女人落过胎,一身污秽,我们鸠亚祭司还亲自为她驱过‘邪眼’,这通神花的精力可不小啊。”(邪眼:教语,类似魑魅魍魉邪魔鬼祟等等不洁的东西。)   说完,他像看好戏似的看着夏枫等人。那目光,总是似有似无扫过夏枫。不是她的脸,而是她的屁.股。   好毒的眼睛,“业务”能力着实高超,一身古尔达都没瞒过他的淫眼。   巴依有些发急,说这么多虚头八脑的干啥,不就是想抬价吗,能不能痛快点!   还是奥拉蒙有水平,他道:“不是,大人误会了。胎儿的父亲,就是昨天卖她的人,那女人可怜啊。我们三少爷刚好昨天在神前求愿行善,这个苦难的女子,就是他施善的对象。”   听他如此说,僧人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第59章 入V第二更   这股气味刺得夏枫差点吐出来。看那莽汉的穿着,就知道西边这家接待的都是些什么人!   刚一垮进屋,才知道刚才的味道还算好的。屋内,伴着狐骚味和汗臭的熏香,让夏枫一刻也不想多呆,若是胃不好,估计已经呕出来了;还有女人们或哭哭笑笑,或嘶喊□□的魔音,折磨着她可怜的耳朵。知道娜伊呆在这种地方,夏枫逼着自己施放出顽强的意志力才坐下来。   一旦觉得是忍耐,时间就过得极慢,夏枫有精确的时间估算能力,足足等了半小时零七分,前面那间大庙的死淫.僧才坐着驴车慢慢悠悠地驶到门口来了。   看样子,这僧人已记不得娜伊的相貌,他撩开印染着各种不堪画作的布帘,朝里面问话:“昨天治好胳膊的女人在哪?”   夏枫正对着里间,当帘子被撩开的时候,映入画面的就是一个躺在烂毯子上的女人铜.体,以及女人那怪异的眼神。似抛媚,又似癫狂。   帘后的小僧回答:正在接生意。   “别接了,有人来赎,带她出来。还有,把这个疯货拉进去,怎能又让她跑到门口来!看紧点。”   “是的大人,这骚.货今天接了三桩生意,见了男人就扑上去,只要我们一时看不住,就让她溜了出去。”   红袍僧人不耐,道:“先把那新来的带出来。”   巴依和奥拉蒙装着没看见,时刻准备着应付僧人。   “干什么,干什么,收了钱怎么不让弄?大人,您这样做不对啊。”一个公鸭嗓子跌跌撞撞被人从里面推攘出来,他扯着布帘伸直了脖子争辩。   夏枫握紧了手心,刻意忽略掉这个处在变声期的少年。   “不让弄就退钱!”公鸭嗓还在纠缠。   “滚!你刚不是都入进去了吗,瞧瞧你裤子上沾的是什么东西!”   夏枫猛拍了一下巴依,咬牙切齿地看着他。   巴依和奥拉蒙同时站起来:“年轻人别吵了,花了多少钱,我们赔你。”   “五百铜达姆,是别人的三倍,说是破处呢,可我还没开弄,就有血了,这是怎么回事?别是什么......”   “你住口!”   公鸭嗓子被吼得一愣,看着夏枫,见对方恶狠狠地瞪着他,吓得赶紧避开眼神。低头走过来,朝奥拉蒙伸出手:“五百,快给我,算我倒霉。”他两只手正搂着裤子,骤一松开右手,裤子就掉了下去。那老.二还没蔫,惊慌少年迅速缩回手提裤头。   夏枫又不是没见过,冷冷直视他:你还知道羞耻?   却听到几个淫.庙的“鸡头”们哈哈大笑,“雏儿!雏儿!”   夏枫给奥拉蒙的钱都是卢比,没有铜达姆,巴依赶紧摸自己的腰包。奥拉蒙一刻也不想多耽搁,直接摸出两个卢比扔给公鸭嗓:“够了吗!”   迎着两个胖男人要吃人的眼睛,公鸭嗓勾着脑袋逃也似地离去。   ......   娜伊!夏枫差点暴露自己的女人声线。   只见娜伊一脸诡异的潮红,双眼满目含情,这明显是被人下了药。夏枫心底涌出说不出来的愤怒。   最后红袍僧人开价30个卢比,让见惯大钱的奥拉蒙都倒吸一口凉气,这是多少亩地?   夏枫啥也不管,又不是给不起,赶紧示意他给钱走人。   终于是救出来了,夏枫一走出这座地狱般的神庙,就大松一口气。   他们的驴车刚到奥拉蒙家的门口,拉贾尼几乎跟他们前后脚到。他总是这样准时,跟约好了似的。   奥拉蒙以防万一,还是给他讲了赎人的由头。   拉贾尼没说什么,一点也不感兴趣,只要不要他往外掏钱就好。转头让仆人交给他们一个布包,让夏枫三人报上自己的生辰以及年龄,好方便他去神庙报备。   巴依一看,惊喜道:“三少爷,您真是万能的神啊,您要给小姑娘她们弄吠舍身份?”   拉贾尼露出不可一世的神态:“既然是我的人,当然得是吠舍,难道我会用首陀罗吗?”   奥拉蒙却多想了一层:“三少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拉贾尼稍一思索,回道:“目前看,当然有问题,但过了明天就说不定了。你们知道吗?我们敬爱的亚格拉斯总督派遣的使者即将来到哈兹尔镇,随他而来的还有新的征兵命令。父亲的探子刚刚来报,拓贝王子和他父王已于昨夜被乱刀砍死,尸首挂在神庙圣柱上。现在邦城已换主,正在举行欢庆仪式。趁着使者过来重新划分种姓的机会,相办法给她们添上新身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拉贾尼口沫横飞,一副与有荣焉的恶心样子还在继续讲。   说什么亚格拉斯是一位天赐的邦王,他勇敢而有魄力,在仪式上宣布即刻趁胜追击。他们印度教的土地,怎能容忍阿克巴这个异教君主来统制!阿拉哈巴德人也会像拉贾斯坦邦的拉杰普特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国王,自己的统制。   最后,他道:“邦王颁布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减免我们刹帝利的朝拜税......”   夏枫已经听不下去了,什么亚格拉斯,我看电影的时候根本没听过这名。等人家阿克巴缓过气后打过来,你全家准备都好灭族吧。   想归想,却并不妨碍夏枫老老实实地把她们三人的年龄和名字写上去。   拉贾尼显摆完,口有些干了,奥拉蒙送上的水他也不喝,说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便匆匆离开。   他一走,气氛一下就好了。娜玛这才敢走出侧屋,扑向驴车。   娜伊的药效还没过,夏枫灌了三大碗水,终于清醒一点。   而威尔辛求的药也刚好带回来,看她风尘仆仆满是汗水的额头,娜玛感动不已。   娜伊比夏枫想象的要坚强,她抱着娜玛,把头深深埋进姐姐怀里,呜咽道:“还能看见姐姐,娜依死了也开心。”   “傻妹妹......先给夏枫道谢吧,为了救你她用尽了办法。维卡婶婶以为你在尼尼莫村,去找昆陀算帐时被那恶魔害死了。”娜玛边说边哭:“你知道吗?你都快值八亩地了,幸好夏枫能赚钱。要不然,哪有我们团聚的日子。你什么也别想,好好的活下去。夏枫说,神主没让你死,一定是你有活着的理由......”   娜玛一口气说了很多,娜伊重见天日,仿佛是重获新生,一边流泪听着,一边在姐姐怀里蠕.动着自己的脑袋。   然后她非要给夏枫行吻脚礼,弄得夏枫一阵恶寒,赶紧把脚缩起来,好说歹说总算打消了她的念头。   见到娜伊的反应,夏枫彻底放下心来,可不想把人救回来后,这傻姑娘想不开寻死去。   威尔辛姐妹过了一会儿才进屋,受过娜伊的礼,又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威尔辛悄悄告诉夏枫,过两天必须让娜伊亲自跟她去医馆,光是买药恐怕不对症。现在她身上下红不止,肯定是有大问题,搞不好活不了。   “那今天就去吧。”夏枫忙道。   威尔辛的话显然娜伊也听到了,她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此刻她害怕见人,但又不愿逆了恩人的意,只是紧紧抓着娜玛,害怕得直颤。   罢了,夏枫心道: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有自尊的,尽管救了她,但也不可能不顾忌她本人的感受,随意替她作决定。   威尔辛比自己有生活阅力,也更细心啊,她只是悄悄试探娜伊,不会像自己一样直接提出要求。她是夏枫到这里后第二个敬重的女人,找了个好男人,又富有难得的同情心。都是聪明人,当然知道以真意换真情,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奥拉蒙一家敢不嫌弃娜伊晦气,这份魄力不是平常人能有的。换得前世的保守地区,都不见得迷信风俗的人们能做到这一点。   “没事。”夏枫把娜伊的手抓过来紧紧握住,笑着说道:“咱们看看药能不能治好,如果好了,就不用去了。”   “嗯。”娜伊挤出一丝笑容。   算上朝拜日,富贵糕的生意停了三天了,镇上的有钱人也没什么不适应的。第一天忙着朝拜,没时间去想吃的;第二天发现封镇了,各种谣言漫天飞,人心惶惶更没人念着那张嘴;第三天,换“届”的消息又传了过来,几家欢喜几家愁。   愁的是吠舍,欢喜的当然是即将免税的贵族,最为兴奋的莫过于这个镇上一霸——卡布尔。   夏枫今天才知道,卡布尔的儿子们早早的就把城西和城北所有的良田都占了,占得最多的就是那位名叫迪让的“嫡子”。这是夏枫给他取的称谓,因为明显卡布尔最重视的就是两个正妻生的儿子,而他又是长子。   听艾米辛无意间讲道,正妻的嫁妆是哈兹尔镇有史以来最为丰厚的,光是金子就有二十磅。她的家族在县里首曲一指,是阿米勒(县长)的女儿。母亲还是县长第一顺位的侧妻,地位尊贵。   说这话的时候,艾米辛的口气好不艳羡。   夏枫扶额,这种捷径从古至今都有啊。当然华夏也一样,传说中舜不就娶了尧的女儿吗?感情本就是自私的,与生俱有,欲求不满是人的本性,几个妻子和睦共处的“太平盛世”,鬼才信。怪道拉贾尼会忍辱负重一心赚卢比,他肯定是不甘于下,很有野心啦。儿子如此,母亲能“平庸”到哪去?   这种等待的日子十分难熬,说好次日便到的使者,第三天都没来,她们不敢有什么动作。连住在奥拉蒙家也不好随便出门,害怕给人家惹什么麻烦。毕竟身份还没下来呢,若是使者手里果真有一道密令,要灭巴利一家,她们就得必须隐藏住。况且,威尔辛对夏枫直言交待过,出门必须坐有遮布的驴车。意思很明显,没事别出门。   娜伊的落红稀稀泥泥一直没能止住,这几天她恢复了情绪,不再害怕见人。第四天一早,威尔辛带着娜玛和夏枫,便把她送进了医馆。   令人意外的是,夏枫在医馆遇到一个老熟人,小姑娘双眼灼灼地盯着她。   夏枫按捺住惊喜,不停给她使眼色。   尽管萝呼多不明所以,却也控制住了自己的兴奋,一张脸憋得通红。最宁人欣喜的事情莫过于,“他乡”遇故知。   “萝呼多。”左边黄布帘子遮着的内屋,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右边还有一间屋子,同样用黄布帘子遮住,静悄悄的并没有人。   夏枫听出那是她的母亲——大嗓门大叔的妻子。   “来了,妈吉达。”萝呼多朝夏枫使了个眼神,瞥向医馆的后门。   萝呼多进去后,夏枫明白此地不亦久留,不管身份换没换,都不敢与曾经的邻居有交集。萝呼多倒没事,就怕她的母亲,那妇人不好相与。   心里很是焦急,悄悄来到威尔辛的旁边躲起来。她再急也没办法,这个黄衫女巫(医生)还在为娜伊进行第一次唱诵——驱魔。   唱诵是为了收钱,收钱后才会给药,在世俗的认知里,值钱的是女巫的驱魔仪式。   娜玛几人一脸虔诚,夏枫躁急不堪。她本来以为这里能找到几味清宫的草药,结果,全是成品。各种各样的药油,或者药沫,更甚者是药品制成的长香。夏枫懂的那一点点药理,一点用场也派不上,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什么做的。既然大家都这样治病,半懂不懂的她也无力改变。   “跟我上来吧。”女巫说道。她头上系着复杂的头饰,唇薄得就如两条线合在一起,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派。   夏枫四人上楼时,听见医生的小徒弟悄悄跟师父咬耳朵:“卡瓦村那位母亲给我的,让我好好给她女儿治脸。”   医生薄唇一撇,鄙夷道:“你拿着吧。”   圆脸小徒弟开心道:“谢师父。”   治脸?萝呼多脸上好像没事。夏枫极想了解她家到底出了何事,需不需要她的帮助。脑子还在想,脚就行动起来,直接朝萝呼多示意的地方走去。   威尔辛瞧见夏枫下楼,拧起眉头想着心事。   萝呼多也正好从里面出来,两人像不认识似的,一前一后来到后门的台阶处。   夏枫马上握住她的手,关心道:“你还好吗?”   萝呼多没等跟夏枫问好寒暄,急不可耐地说道:“夏尔,你母亲和姐姐在里面,曼尔被人打了,伤得很重。”   “那你怎么来了?”夏枫疑惑。她对索拉母女的事情一点点兴趣都没有。   “听我说。”萝呼多贴近她脑袋,指着门外不远处那辆驴车:“你知道吗,我们是坐车进镇的,不坐车都不让进,这车是村长家的。”   夏枫心骤地一寒:“卡瓦村?”   萝呼多点头:“我母亲本不愿来,但没人陪她们。少爷们又发了话,所以......”   少爷们?!夏枫忙问:“曼尔住在娘家,没有回她自己的村子?”然后,勾搭上了娘家村子的地主少爷,们?   萝呼多回握住夏枫的手,也感到分外羞耻,她咬了咬嘴巴:“听我母亲说以前曼尔也不这样,不知道为什么嫁人后越来越不知检点。唉!以后不知道她们怎么办,不可能还一直跟三个少爷缠在一起。”   连萝呼多都在担心曼尔的未来,曼尔能不清楚吗?可是人一旦堕落尝到了甜头,怎么能再爬出来?   夏枫还是忍不住问道:“索拉怎么想的?”   萝呼多听她直呼母亲的名字,有些愣神,突然想到正事还没做,赶紧环看四周,确定附近没人才道:“我听说你早就来镇上了,想找你却没有机会。没想到头一次进镇就遇到了你,光顾着说曼尔的事情忘记了尼尼莫村的大事。”   “大事?”夏枫猜到她要说什么。   果然,萝呼多告诉夏枫,昆陀.巴利跟她妻子都死了,同时死的,还有他们村的地主老爷。镇上派了官大人去,判定是昆陀夫妻杀死了地主。祭司又细数了昆陀的种种恶行,说他把母亲赶走,把弟弟也卖了,最后竟胆大包天要抢地主老爷的钱,是个十恶不赦的卑劣东西。   ☆、第60章 极品母女【】   男子正打坐运气,无声无息的,双眉微蹙,耳翼轻轻煽动,把两个姑娘的私房话听了个全。   不怪男子要刻意隐藏自己的呼息,实则是当夏枫下楼时,他才发现这个女孩会功夫,见其走路的姿势像是行家。男子打着小心为上的谨慎心态,便刻意把自己隐藏起来。悄无声息地挪过药罐,挡住了自己。   夏枫这个半吊子,还没有习惯去捕捉别人的呼息,就算她刻意,也不见得能发现这个男子,两人的功力相差太远。   萝呼多进去了好一会儿了,夏枫还在这里发愣。她活动了两下胳膊,不再去想索拉家的破事儿。初来这里的那几天,是她两世活得最凄惨的日子,一点儿也不愿回忆。   “会不会破相啊!”   索拉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闯入耳朵,转眼,夏枫就瞥见有个人影从左边屋冲出来,蹬蹬蹬上楼。   “求您保住我女儿的脸,要多少神药都没关系。”   “母亲,母亲。”曼尔脸上敷了很多黑黑的药膏,一拐一拐地追索拉。   夏枫躲在后面,跟一只白色的波斯猫“两两相望”。猫猫仿佛在嘲笑她,尾巴直晃晃,大脑袋往她腿肚子使劲拱。   “呀,你是不是巴利家的大儿媳?你母亲维卡呢?”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走走,谁让你上来的?我师父正在施法,你也敢来打扰?你女儿要紧,别人的命就不重要啦!”   拿过她钱的那个巫女徒弟粗暴地呵斥她,索拉连连后退,见娜玛低着头不敢看她,愈发断定没有认错人。心下有了计较,便赶紧下楼。   “曼尔,你怎么出来了,快,母亲扶你躺好。”   夏枫听见脚步声远去,暗舒一口气,决定赶快上楼让娜玛离开。   “夏尔!”   “嚯——”夏枫吓了好一大跳,差点挥拳出手。索拉像条狗一样,蜷缩在楼梯背面,正等着她:早就知道你要躲我!   这个女人,邪心歪眼谁都比不过,着实惹人厌。夏枫的心瓦凉瓦凉的,头痛不已,心说怎么这么倒霉!又如此大意,太小看了这个奸诈妇人。   “夏尔,你去了镇上怎么一直不给家里来信,不知道父亲打仗去了呀?”索拉这个时候知道小女儿的存在感了,开始责怪她。看见夏枫穿得体体面面,个子明显高了不少,本就比常人浅上一点的皮肤看起来好有光泽;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亭亭玉立,哪像自己的女儿。   不,还是像的,至少眉宇间的冷漠就跟出嫁时一模一样。   “哦,原来母亲还记得夏尔。至从你们到巴利家来拿过钱后,我就再没见过你了。你走的时候,也没见回头看我一眼,更没跟我说这么多话啊。母亲,我以为你不想见我,哪敢去找你?”   好一张利嘴,索拉愣了一下,随即又尴尬笑道:“真是孩子气,还在怪母亲呢。”她伸出手去拉女儿,却扑了个空,神情变得很难看。   “母亲不记得我早就嫁人了吗?怎么能说我孩子气。”   “好了好了,别生母亲的气了。赶快来看看你姐姐,跟我说说你们在镇上的事情。对了,楼上的是人娜玛吧,维卡呢?”索拉自顾自地说着往里面走,毫不在意女儿的漠然。   曼尔一早就撩起了帘子,直朝夏枫招手。脸上黑一坨灰一坨,仍然能看出她精致的貌容。果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来呀,站着干什么。”索拉催道。眼神略带锋利,如果夏枫不进去,她就绝不会甘心的架势。   夏枫吐掉一口浊气,抬脚跟上。看来躲不掉了,闹起来暴露身份对以后行事非常不利。   一进屋,索拉就按着夏枫坐在她身边,曼尔负责诉苦,索拉负责打探,母女俩配合默契,想把夏枫的主人给“揪”出来。   夏枫本就不耐烦,就用不耐烦的态度应对付她们。以为她俩探听不到有用的消息,应该搜刮掉她身上的钱就放她走了吧?   可她低估了索拉的战斗力!   索拉万分惆怅泫然欲泣,苦口婆心:“夏尔,我的孩子。你姐姐真是太可怜了,现在村长家三个少爷都想作践她,不放她回婆家。三位少太太,成天地找我们麻烦,这日子没法过了。孩子,如果你镇上的主人还需要帮佣,求她收留一下曼尔吧,让她远离卡瓦村的是非地。”   真是想得美,夏枫冷笑道:“哪那么容易!我主人的丈夫外出做生意去了,只有太太一人在家。她喜欢清净,原本就不需要这么多仆人;只是她心善,没想到我竟然有十岁了,看我瘦巴巴的样子着实可怜,就好心给我一碗饭吃。哪还需要姐姐这样的美人来吃闲饭。”   只有女主人?曼尔倒看不出什么,索拉的眼睛一黯,又道:“要不你先给姐姐随便找个地方住着,让她自己找工。她会做很多事,挤牛奶呀,绣头巾呀......”   “暖床呀。”夏枫恶毒地打断她。   “你!”曼尔崩直了身子,想也没想,就一巴掌煽过来。   夏枫轻轻一闪,怒道:“我说错了吗?为什么别人家媳妇就能好好过日子,就你四处招惹是非?以前你在娘家的时候,也没见三个少爷来打你的主意。知道有句话吗?苍蝇不盯无缝的蛋!”   “我呸!你是什么好东西?瞧你屁股又圆了不少,是不是怕我抢了你的情人!”曼尔毫不示弱,一急之下话赶话,什么都敢说出来。   夏枫心道:练了走步,姿势有区别而已,你以为你真会看呀。   实在不想跟他们多纠缠,作势往外走:“你们如果想让我失去这份工,跟你们回家分口粮吃,就使劲闹吧。”   “站住!”索拉扑过来逮住夏枫的头发就往后拉,咬牙切齿地说道:“翅膀硬了?母亲我低声下气跟你好好说话,你就是这样对我的!我生了你出来,不管你走到哪都得听我的。”   夏枫怒火中烧,反手一拳打过去。索拉吃痛放开,继续扑过来,跟个泼妇似的。索拉怎会是这种的人?夏枫还以为她是用脑子的妇人,原来也会撒泼!对待泼妇的办法倒是简单,但在这里明显行不通。   她一边跟索拉纠缠,一边四处打望:萝呼多母女俩去哪了?   “母亲,您捉住她。”曼尔挪下床板走过来,捏紧了拳头。   夏枫不意为然,要不是怕吵得被医馆里的人她早就用武力解决了。正想着,突然从背后传来一股极大的力道,索拉这泼妇仗着体重优势压向她。夏枫踉跄两步刚扶住床沿,还没稳住身形,曼尔的大巴掌就到了。   虽然只打到她的头,但实在是太侮辱人了。夏枫顺势一脚踹去,曼尔没有防备,更没有预料到夏枫的力量,这一踹又刚好碰到她的伤腿,痛得马上缩成了一团。   “呜——”   曼尔刚吼出来半个音就被夏枫给捂住了,身后的索拉使劲捶打夏枫瘦小的脊背,口中不干不净:“你这个贱人,从小生得就跟别人不一样,五岁了都不会说话,我一早就知道你是恶神派来惩罚我的,小贱货,还敢打你姐姐!”   你不做亏心事,怎么能联想到神罚那去!   “你们这对疯妇,我根本不认识你们。”实在是忍无可忍,早知是这样刚才就应该装着不认识横上一横。   “你想不认我?果然生来就是个贱妇,薄情寡义,我告诉你!”索拉之前还压低了声音,现在突然提高:“我告诉你,你胸部有颗姻脂痣,左大腿有块月牙胎记,你说你到底认不认识我?要不要我们出去让人家验验,天底下哪有不认母亲的......”   夏枫大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身上的有这些特正,幸好刚才没闹。也幸亏此时楼下没人,就只有那只波斯猫的脑袋从帘子后面伸进来,好奇地看戏,不时还添添嘴。暗悔冲动了,要是马上让索拉住嘴,她会叫得更欢。于是不再反抗,也不捂曼尔的嘴。只用冷冷地眼神盯着曼尔:我就让你俩打吧。   一如她所料,见她不支声,索拉和曼尔便都停了手上和嘴上的动作。曼尔把夏枫的头发抓得像烂鸡窝,手上好大一坨发丝。   夏枫若无其事地整理自己的衣着,问道:“不打了?打呀,打死了你们就满意了。”   索拉的城府深得可怕,一把抱住她:“我的孩子,我们这是没办法了呀。卡瓦村真呆不下去了,三个少爷迟早都会玩腻,到时你姐姐就只有死路一条。你难道愿意见她死吗?她可是你姐姐呀。”边说边哭,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夏枫心累至极,这对极品的出现就是为了折磨我来的。   她不开口,极品们也不吭声,仍是不见萝呼多,夏枫抬眼问索拉:“萝呼多呢?”   “哪有萝呼多?”索拉一脸诧异,演技派始祖。   夏枫怒火难捺,敢说一句实话么?连这都要隐瞒。心里却是知道萝呼多母女肯定让她们给使唤走了。   曼尔哭道:“夏尔,你不要怪姐姐。在巴利家你也看到了,姐姐为混口饱饭有多艰难。你现在有了好日子,怎么能不管我啊?”   “夏尔。”索拉突然伸手把夏枫抱住往她腿上蹭,越挣扎,她抱得越紧。夏枫如同掉进了肮脏的沼泽地里,说不出来的厌恶;索拉手上还有刺鼻的药臭,难闻无比。   “孩子,如今我们在村里都呆不下去了。没人敢跟我们说话,少太太们扬言要弄死曼尔,我们好不容易逃出来,治了病一分钱都剩不了。想回村也敢回,你姐姐的脚来时走了三十多里路......”   “我看见萝呼多了,她说你们坐驴车来的,是村长家的。”夏枫讽刺地插嘴道。心说你们隐瞒萝呼多原来就是为了叫苦的啊?   “那个小贱妇!怎么能信口胡说?夏尔,你是信她还是信母亲。”   夏枫“享受”着从头顶喷出来的热气,能想象到索拉有多“愤怒”,表演得有多真,虽然并没有观众看得见。   夏枫轻轻拍了拍索拉的腿,不容置疑的语气:“先让我站着,我有话问你们。”索拉赶紧松了手,夏枫远离她们两步,寒眸直视她:“萝呼多为什么要骗我?有什么好处?”眼睛余光瞧见曼尔低下了头,而与她直视的索拉,仍是一脸愤怒加茫然。   “坏心的母女,她们就是来看我们笑话的。想讹曼尔的钱,我们没给她。所以就造谣!哼!知道我们回不了村,就敢欺侮我们。夏尔,你一定要帮你姐姐出气。”   坐着村长的马车来,应该是要回去的。但现在,见到了我,就非要留在镇上不可了?夏枫自问,她身上哪些地方给了索拉母女信心,让她们不达目的不罢休?   突然看到角落里有一个大包袱,指道:“这是谁的?”   “我们的呀。”索拉说着抱过来,“全部的家当都在这里了,现在你相信了吧,我和曼尔都被赶了出来,不能回村了。萝呼多骗你的,千好万好,哪有自己的亲人好。”   ☆、第61章 逃兵【】   夏枫还没回答,索拉又问:“这消息是真的吗?你怎么不害怕?村里当真一点风声都没有。”   懒得看她,夏枫问道:“是吗?那萝呼多怎么说村里现在时刻有人把守着?”   “这.......”索拉很快又找到了理由:“可能是因为叛军要过来吧,别瞎想,没事的。你也不信吧,我看你一点也不急的样子,真不知道你从哪听来的。”   夏枫此刻对索拉母女仅有的那一点同情都被磨得消逝殆尽。她是不是真的把我当成神主给她的惩罚?到底她做过什么恶毒事,把殉葬这么大的消息都要瞒着我!利用完就扔掉,巴不得我马上死?   这个身体适应久了,此刻也没有什么激烈的反应,夏枫只是为原主悲哀了几声,很快便平静下来。   “问你主人,带我去见你的主人!”索拉见夏枫半天不出声,趁热打铁跟她提要求。   “问我主人什么?”   索拉一愣:“你这傻孩子,去问你主人,丈夫失踪的女人要不要殉葬啊?姐姐才问了你,怎么没注意听呢。”   夏枫没理她:“双胞胎弟弟在哪?”   “放心吧,他们是村里的祥瑞,少太太们不敢动他们。等安顿好了我们就去接他们,要不夏尔你去接吧,他们可想你了。”   呵,夏枫牵出一丝冷笑,不能再呆下去了。这边扯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楼上娜伊应该诵唱完毕:“你们到底想干什么?实话告诉你们,我不会带你去见我的主人,她也不会见你们。”止住索拉张开的大嘴:“我的主人见了曼尔,她就只能去做庙妓,你信是不信?”   “啊?”母女俩都伸直了脖子,惊恐万分。   还知道怕!夏枫玩味地看着她们:“不骗你,我家太太要想收留一个人,势必把她查个底儿透,曼尔经得起查吗?”   曼尔又露出那种愤怒神态,依然是索拉在一旁暗示她沉住气。   夏枫就是搞不懂了,明明有点自尊心,为什么撩开裙子,随便让男人上的时候不好好想想呢。   “夏尔,你一定有别的办法?”索拉双眼灼灼,用她满含希望的眼睛盯着夏枫。   破财免灾,先打发走再说。现在夏枫迫切想要离开哈兹尔镇,哪怕不能去旁遮普,去坎普尔也行。   ......   身上只带了给娜伊治病的钱五个卢比,兴许用不完,就摸了两个出来给索拉母女。索拉趁她不注意想伸手来掏包。夏枫早有防备,使劲掰住她的小拇指,淡淡的看着她:“你们最好说不认识我,不然若太太想起来查我娘家的底细,我一样要被赶出来,你们有预备我的费用吗?”   这一恐吓,索拉还不死心,非说她一个仆人身上就有这么多钱,肯定不在乎再多一两个。   “好,一共就五个,有三个是给另一个仆人治病的。你全拿去,然后咱们三个一起跑了。我也别想在太太家呆了。”   索拉抚摸自己的额头,讪讪退了回去:细水长流,才是长久之计啊。   夏枫回到楼上,娜玛忙着伺候妹妹,威尔辛看了她一眼并未多问。她刻意走到那位女巫身边,假装对威尔辛说:“楼下那位母亲非说我像她死去的女儿,管我要钱,我没给。她们说我会被神明惩罚,我害怕就给了一点。”   威尔辛是个聪明人,接口道:“胡说八道。”   “可是,她们说很像啊。”   “无耻!”女巫啐道:“这对母女来自卡瓦村,你是卡瓦村的人吗?还有,她们哪点和你长得像了?”   夏枫怯怯说道:“我看她可怜。”   “可怜?有村长的特令来治病,还可怜?真是一对恶心的妇人。”这个女巫应该也没多少社会地位,慑于村长的地位只敢背着骂。   夏枫作出一副上当受骗的后悔样赶紧闭了口。话头不能太过,打个预防针就够了。   完事后,威尔辛带着娜伊先走,夏枫和娜玛晚一步离开。下楼时,索拉和曼尔半开帘子还朝她笑。迎来威尔辛一记厉眼。   待夏枫一行人走出去后,背光处的那个男人,这才深吁一口气,眉毛动了动,想笑,却又觉得没什么值得笑的。他摇头暗怪自己的耳朵太灵,把那姑娘说的每句话都听清了,甚至可以想象她在楼上时的神态跟动作。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心机手腕,真乃妖孽也!”   女巫忙完娜伊的事,匆忙走下来。男子起身,身姿颀长而挺拔,他向前一步朝女巫行合十礼。   女巫笑道:“今天太忙了,真是对不住。我马上去配大人需要的药油。”   “无妨,救人要紧。”   这男子音色非常好听,可口音好怪,难得的彬彬有礼。女巫禁不住露出一丝微笑,看着男子冷俊的眉眼,她思索一瞬:“希望下次大人能去楼上小屋等我。毕竟您与常人不同,而且我这里不接待男患。”   “恕某不恭,下不为例。”   ......   “娜玛,注意后面别跟尾巴。”   娜玛不笨,早就猜到夏枫遇到了什么事,心知她母亲索拉不是好相与的,夏枫说什么她便做什么。还好她们拐了七八道弯才回家,并没有看见索拉和曼尔有跟踪。夏枫仍然有些不放心,索拉不好对付呀。   不对!快进屋的时候,夏枫突然觉得有件事十分蹊跷:曼尔怎么会问丈夫失踪的女人要不要殉葬的问题?看索拉阻止她说话的样子,这个丈夫肯定是“姐夫”啰?难道......夏枫打了个寒噤:难道曼尔的丈夫逃了回来,然后被她杀了?又或者没去?   没去不可能,唯一能肯定她丈夫绝对是失踪了。说得好听是失踪,其实早就死了吧。不然,她怎么会回卡瓦村,或许是害怕呆在某间屋子?既然曼尔的丈夫能逃出来,说不定伊扎也可以。她甩甩头,暗道:伊扎如果真的没死,怎么不回家?   这时,百里外的官道上,某双套着马车缰绳的褐手突然摸向自己的耳朵,用力搓了搓。他看着远处望不到头的泥泞路:近了,近了,终于到家了。一张脸恶心无比,被炮弹片炸得面目全非。   “丑汉子,赶紧点别磨蹭,眼看这雨要越下越大,早点赶到前面村子休息整顿。”   “是的大人。”他使劲从沙哑浑浊的嗓子里说出这句话,一挥马鞭,哒哒哒地跟上前面的马车。   .......   夏枫进屋,看见威尔辛坐在蒲团上等着她。   “太太,逃兵一般会怎么处置?”   威尔辛没想到她一开口就问这个奇怪的问题,回道:“称呼我们吠舍家族的妇人为太太要被人笑话的,都跟着巴依叫我姐姐吧。”   换成前世,10岁的孩子叫二十岁的女人为姐姐也不过份,夏枫很自然就接受了。   威尔辛告诉她逃兵全家都要被处以火刑,也就是把人装在藤条做成的篮框里,活活焚烧成灰。   全家!夏枫猛然想到,曼尔没有带着她女儿。   这时小塞吉正吧即着嘴巴开兴地吃着奶,瞅见夏枫在看他,他吐掉“饭碗”直朝她笑。   娜玛嗔道:“这坏家伙,前几天把他饿坏了,刚有两天饱奶吃,就又开始调皮了。”   夏枫忙掩饰心里的悲伤:“我去看看娜伊。”   娜伊已沉沉睡去,夏枫闻了闻女巫开的药,有一股很重的怪味,从中能嗅到草药味。很难得,没想到印度的各类药油也是用草药提炼的,以前还以为全是动物油毛什么的。兴许是从华夏传过去也不说定。   管他的,只要能治病就好。她半躺在床头,慢慢也睡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就被艾米辛叫醒,让她去威尔辛的卧室一下。   夏枫见威尔辛一脸凝重,忙问:“出了什么事?”   “艾米辛说我们走后,拉贾尼又来了。问你能不能早点把生意做起来,需要什么材料要不要提前买。”   估计他等不急了,夏枫又问:“那是身份的事情快成了?”   威尔辛摇头:“他倒没提这个。”   夏枫笑了,看样子他是真急,想钱想疯了吧。她此刻倒有些怀疑,以拉贾尼的能力到底办不办得下来,又或者是在拖着她们,想使什么奸计。   威尔辛见艾米辛也忧忧心冲冲,劝她不用担心,这么大一镇人,不见得就藏不下三个女人。   说是这样说,但是处处受掣,也没有自由。夏枫决定,先显露点本事出来,探探拉贾尼。   下午,拉贾尼应约前来。   夏枫把一大坨萨卡纳摆在他面前。   拉贾尼不明所以,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夏枫抿嘴一笑:“您家里有甘蔗工坊吗?”见拉贾尼正要答话,她又道:“要你自己的,能完全掌握的。”   看她提个要求卖关子,拉贾尼不悦,扬声道:“一个甘蔗工坊多大的事儿,我当然有。而且还是免税的,你想要做什么直说吧。少爷我不是闲人,没时间跟你耽误。”   你真要那么忙,怎么一叫就过来了。夏枫不跟他一般见识,沾了一点红糖在手上,当着他的面尝了尝,表示这样的糖满哈兹尔镇都是,太多了。问他还没有见过其他种类,味道更好的糖。   拉贾尼很想发火:“你所说的源源不断的财富就是指这个?”   “三少爷,您是看不上,还是不相信我?”夏枫一脸认真:“如果三少爷不信任我,要不让我和奥拉蒙管合作?如果成功了,您再过来参一股。少爷,别看我小,我可是做大事的人。”   拉贾尼抬起的屁股又坐了下去,什么做大事,要比说大话,本少爷可比你高明多了。但他当然不愿意做什么股东,一早就想全占:“你是我的仆人,忘记了?”   ☆、第62章 膨胀   (大章,近七千字,同样有赠送。要爽就要连爽三天,求求正版订阅啊,给点动力!)   ————————   接下来拉贾尼细问她能制出什么与众不同的精糖。夏枫就描述了一下颗粒状的白沙,这种糖没有红糖的潮气,也没有那股腐草味,用它做出来的糕点馨香无比,混在咖喱汤中,能把美味提升一个档次。   拉贾尼没见到实物,哪里肯相信,为了套出更多的话,他点头道:“嗯,光是听你说沙糖的颜色跟形状,估计都让人挪不开眼吧。”   知道他不信,夏枫心说才夸奖了你,你仍然是一个短视的废材,沙糖的产生,将会是革命性的转变。没办法,夏枫只有再拿富贵糕来类比,问他吃没吃过富贵糕?   拉贾尼怒视她:你这是明知故问!   夏枫忽略他的愤怒样,笑道:“有了沙糖,所有的糕点、汤、肉、都胜过富贵糕。”反正你们喜欢吃甜食,说是美味肯定没有夸张。   拉贾尼一回忆富贵糕,旺盛的唾沫就分泌起来。这才产生出真正的兴趣,甚至有些激动。   夏枫一见有门,便要求他把能买到的各类糖都买回来,好让她看看有几分把握。就算做不成功,也会为他发明三种以上如富贵糕一样的美食。   听到前半段,拉贾尼那个气呀,还没等发作,又得知能有三种美食,便住了口,微微点头,表示他同意。   夏枫从他口中了解到蔗糖之所以贵,原来是因为税收和“工艺”太高,糖税仅比盐税稍低一点。这也难免,因为他们嗜甜如命,能抽税的地方,当然要使劲抽;制作的过程非常复杂且提取时的损耗极大,种种限制之下,导致糖品的价格只能贵族才堪承受。   拉贾尼出门的时候,夏枫道:“三少爷,什么时候身份办下来,我们什么时候开工。”   拉贾尼掉过头来,牵出一抹讽刺的笑:“你怕本少爷做不到?你先做事,我自会拿来。”   “行,就听三少爷的,赚的钱咱们五五分?”   “五五?”拉贾尼不可至信地看着她。   “当然,钱是好东西,我自己能分到钱,当然才更有积极性啊。三少爷是赚大钱的人,不会这么短视吧?”   拉贾尼狠狠地啐了一口:少爷我就是这么短视!但是他低头想了想,不置可否,飘然离去。   “......”   真是高看了他,跟着这个蠢蛋,怎能赚到大钱?夏枫暗自懊恼。   其实没有拉贾尼逼她,夏枫都想搞出白沙糖来。满地都是甘蔗,原材料到处都是,如果能够成功,那钱不赚到手软吗?更何况,这蠢材手里真有蔗糖工坊,简直不能太好了,跟打发蛋清一样,只要把沙糖的澄清剂掌握在手中,就不怕有人跟风。   前世她无聊看杂书的时候,知道蔗糖在18世纪的经济中所占据的地位,就如同钢铁在19世纪,石油在20世纪所占据的地位一样。更何况,现在才16世纪,再等一个世纪,英国人就会意识到,一旦某个国家夺得蔗糖生产的主动权,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对航运、财政收入,进而是整体国力的影响。   历史大趋是如此,夏枫没道理知道不用。炼制红糖的核心技术如今牢牢掌握在卡布尔家族这种权贵手中,加上糖本身的重税,竟让其成了奢侈品。明明懂得这种技术,要是不去换取更大的利益,那不是傻吗?当然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自己足够强大,靠着技术足以变强,但光有技术也保不住。如果把二者交融在一起,互相“扶持”,逐步达到目的呢?   夏枫今天本以为画了一个大饼子给拉贾尼,结果人家根本就不上道。只盯着与富贵糕同等的东西流口水。   她揉了揉太阳穴,幸好那废材不信,等于交了底又等于没交。夏枫坚信总会找到恰当的时机。关键性的问题是要寻到炼制沙糖的澄清剂:压榨加热,澄清分离,蒸气凝固,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澄清。   要是没有这一环,不就跟普通的白霜糖一样,哪能引起震动。听拉贾尼的口气,莫卧儿应该有霜糖的存在。夏枫记得霜糖的制作相对简单,在中国明朝时就已成熟,晚期有更纯粹的糖料出现,但是现在肯定是没有遇水即化不留痕迹的沙糖。   思到这里,夏枫越想越靠谱,她的野心开始膨胀:我想要成为一个豪商,一个足以撼动当地财政的大豪商。既然玩了一把穿越,又来到这种地方,不想改变自己,就只能改变别人。那样,我才能真正过上舒心的日子啊。   夏枫雄心勃勃,没去管外面战火纷飞的世界。她知道阿克巴迟早要统一,社会最终会稳定。她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   ......   在等待拉贾尼给新身份的过程中,娜伊的身体渐渐开始恢复,那位女巫果然有几分本事。夏枫也陆续摸准了糖类市场,心中有了七八成把握。不再跟拉贾尼提什么白沙糖,一心琢磨新糕点好扔给他交差。   夏枫这时才知道,自己不光是个“武夫”,明明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常言道:宁做和平犬,不做乱世人。她撇了撇嘴,“只要够努力,乱世一样可以好好做人。”   不久,殉葬的消息开始如瘟疫般在哈兹尔镇传播。   夏枫不敢去想象外面是什么情形,只等着萝呼多的到来,她感觉,自己的队伍又将壮大,悲喜皆有。   大批大批的商人从战争地贝拿勒斯来到哈兹尔镇。   夏枫听巴依说,那帮商人早前从南边过来,拉着整车的粮食和红糖还有蚕茧,走到贝拿勒斯突然爆发战急,他们全数被困住。不止,甚至还有一些“红毛鬼”。   听见“红毛鬼”三个字,夏枫差点笑出来,没想到这个时期的印度人也跟明朝一样,都是这样称呼蓝眼红发的西方人。按照夏枫的认知,巴依所说的不是荷兰人就是葡萄牙人,他们不是应该占领的港口城市吗?比如孟加拉湾一带,怎么跑到内陆来了!   “那几个红毛鬼明明有船不坐,偏偏借道北上走陆路。”巴依嚼着鸡肉饼子,一脸的幸灾乐祸。   “他们北上去哪?”   “去震旦传教啊,蓝眼珠的蠢蛋打着好主意,还想顺道向印度教徒传授他们的教义。”   原来是传教士......这不是犯傻吗?这下好玩了,大明人荷兰人或者葡萄牙人,都聚在了一块。   “巴依大叔,震旦有其他名字吗?”   “当然有,他们自称大明。”巴依灌下满口牛奶咂咂着嘴巴。   “那干嘛不称呼人家大明人?好歹是尊重嘛。”夏枫下意识想纠正他。   “嘁!尊重他们干嘛,背地里都叫震旦,当然见着了他们不会这样讲啰。”巴依一脸不愤:“震旦人多狡诈,乌思藏人多蛮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告诉你,大明商人每年从我们这里拉了多少好货!不说别的,就说咱们的蚕茧,他们几个卢比收过去,织成丝绸卖给我们要几百个卢比。这帮奸商,活该被当成人质。”   “什么,人质?”   “是啊,我告诉你......”   夏枫听完有些不舒服,毕竟她是华夏灵魂。这亚格拉斯真是混蛋,怕搞不过阿克巴,竟想拽着“国际友人”跟阿克巴叫板。看来,他还有自知之名,知道自己搞不过皇帝,只能使出偏门招数。不过政客多血腥,事实就是如此,夏枫知道激动也是瞎激动,自己的事情都顾不过呢。   她好不矛盾,明明长了一幅阿三的相貌,却被当地人称着丑姑娘;明明有一颗华夏子民的心,却会被人家当成西域来的大洋马。这话虽然粗俗了一点,但是实情就是这样啊,在古代人的眼中,只要长成这副德性的都是蛮夷。   她有一种两边不落靠的孤寂感。   “巴依大叔。”唤他为大叔,又管威尔辛为姐姐,这称呼乱的,偏偏又没人发现这个问题。夏枫像个男人一样抱着头揉了揉,问他:“你是说那些人被邦王赶到这边来了?他们怎么会听,人家是来拉货的,战事一完拉到货就该回去嘛。”   “不听能行吗?邦王不放他们通行啊。再说,去震旦的路都被大雪封山了,他们想走也走不了。你不知道吧,我告诉你,东边那个震旦国啊到了冬天可冷了......”   夏枫赶紧打住他滔滔不绝的嘴巴,心说我比你了解,示意他说回正题。   巴依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给你长见识还不高兴?镇上难得遇到我这种走南闯北的厉害人......”眼见夏枫欲起身离开,巴依总算停止了显摆:“对了,今天镇上又来了两批,后面还会来。要是再多我们镇上就装不下了,可能要往下个镇子赶,毕竟镇子就这么点大。”   “分批!难道有很多人啊?”   “至少有两个大商团,一千多人吧,先过来的有三百多,北边建了一个商团营,有空带你去看看。亚格拉斯暂时没有没收他们的货物和钱财,他们也不敢惹恼了,只得乖乖听命。”   商人逐利,这是肯定的。千里迢迢外出谋财,为的不就是那点银子吗?   ......   奥拉蒙中午回家来,夏枫得他的提醒,知道邦王的使者已经跟第一批商人过来了,不知道拉贾拉到底搞掂没有。夏枫好想出门去转转。   事实证明不管坏人好人都经不起念叨,说曹操,曹操到。刚吃过午饭,拉贾尼就喜滋滋地过来了。   扔给她们三份镶着银边的铁牌子,“看好了,这是吠舍,每人一张,不像你们首陀罗种妹全家只有一块。”   牌子上面不但有文字,还有一个粗糙的神相。夏枫赶紧谢过揣进兜里。   “怎么不看看你在哪个家族?”巴依提醒道。   拉贾尼早已被奥拉蒙请上堂中的蒲团,他眉毛一扬一扬,弹了弹手中的牛奶沫。   牌子上有族姓?可是睁眼瞎不认识,忙递给巴依。   巴依看后,抿着嘴没说话。   拉贾尼呷了一口奶,问道:“不满意?”   奥拉蒙拿过去瞧了一眼,也蹙了眉,问道:“三少爷,您把她们全都弄给您的近仆什克当侧妻,这合适吗?什克有能力娶四个老婆?”   夏枫心骤地一寒,这狗东西,玩我呢?   她还没发怒,就听“哐啷”一声,牛奶泼洒一地,拉贾尼霍地站起:“要不你去办?每个首陀罗女人都要被严查,镇庙里的祭司这几天净忙着烧人。你以为就她们三个!满镇子有钱的首陀罗哪家不是在想办法免于殉葬?有钱都没处使,上午还能办下午就卡死了,我厚着脸皮求了不少人才替她们办下来。竟然还敢挑三拣四!”   奥拉蒙失语,过了好一会儿,才试探着问:“能上到我奥拉蒙家吗?”   拉贾尼几乎要冲过来打人了,暴躁如雷:“我看你是聪明过头了吧?倒是想得美。你不怕被我父亲查,可我怕!”转头又看向巴依:“你两个别当我蠢,我绝不会把人送进你们家的。”   夏枫冷静想了想,她要的是一个能见人的身份,什么侧妻不侧妻的目前没条件去计较。出来假惺惺劝道:“管家您别误会三少爷,他已经尽力了。反正我们又不会真的当那什克的侧妻,对吧三少爷?”   拉贾尼没好气地回道:“那我管不着,万一你们有人喜欢上了什克,我还能拦着?”   夏枫不动声色地接过他的话:“当然,如果我们看不上,什克也不敢乱来不是吗?”   拉贾尼领教过几次夏枫的利嘴,分外好奇:“什克是我最得利的助手,他能看上你们,是你们的福气,哼!”他一脚踢开挡路的陶碗,愤然离开。   奥拉蒙和巴依对视一眼,眼中均露出失望。   夏枫没看见他俩的动作,只想着去告诉娜玛姐妹。   娜玛倒没什么,娜伊却是欣喜非常,没想到居然有人愿意娶她,浑身不自在。   夏枫看了她俩一眼,说道:“你们替我守着门,我又要祈祷了。”   娜伊赶紧跑到门边,“嗯,你祈祷吧,我好好给你看着。”有事可做,她便自在了许多。不知道自己的两腮早已是红霞飞。   夏枫所谓的祈祷就是练功,站太极桩,还要走步。娜玛非常羡慕夏枫信仰的“神灵”,也想做神灵的弟子,可惜,神灵“不要”她。怎么也领悟不到“教义”,站一会儿就受不了,姿势也不如夏枫“标准”,生怕得罪了神灵,不敢再勉强自己学习。   夏枫的功夫一步也没落下,持续进展着。她们住的房间是奥拉蒙两个儿子的,平时在庙学里,半月回来一次。如果人回来,她们可能要去楼顶的阁楼上住。等萝呼多一到,她会跟拉贾尼提出搬到甘蔗工坊去。   近水楼台,有助于试验沙糖,而且又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那时就用不着让人守门了,搞得练功得偷偷摸摸的,还要编一大堆理由。   这段时间她照样像在刹帝利老太一样,抢过了每天挑水的活计,凌晨出发,运完一遍气,鸡才刚打鸣。她的明劲练自双掌,每日花一个钟头在水桶里练习“旋”掌,视水为无阻隔的空气,缥缈,无形,迫使它流动,迫使它撞击......尽情领悟水的哲理1,进而达到太极的奥义。   她的感觉就只有一个字:快!   身体像被下了催苗剂,骨关节隐隐有拉扯的酸痛,这是缺钙的反应。奥拉蒙家就有两头奶牛,至从她三人来后,牛奶就没多余的拿去卖,大半都被夏枫喝了。威尔辛当然不会说什么,但是夏枫却每笔帐都记着,托巴依买了几匹好衣料,全家人都做了一身好衣裳,算是还了情。   又流了一身汗,夏枫浓浓的满足感。冲个凉出来,看见天又暗了,怎么萝呼多还没来?   “嘭嘭嘭”   有人重重捶门,威尔辛跟夏枫同时冲去开门。   “妈吉达。”   威尔辛一惊:“你们怎么回来了?”   两个儿子长得虎头虎脑,大的约摸六岁满头大汗,边走边说:“妈吉达,教我们圣学的大人明天不上课。”   “为啥?”威尔辛使劲给两个儿子擦汗:“怎么跑这么急。”   大儿子没有回答为什么放假,慌忙说前面有人烧淫.妇,好可怕,所以就跑得急了点。   淫.妇?威尔辛和夏枫正想着,突然闻到一股烟味,抬头看,滚滚浓烟正顺风飘过来。   “快进去,快进去,这些人怎么搞的,怎么不去施刑场,跑到这边来了!”威尔幸赶紧把儿子们拉进屋。   夏枫觉得好不奇怪,这几天都有寡妇被烧死,阿兹尔镇神庙附近早就笼罩在一片雾霾之中。怎么会把刑场移住宅区来?   她刚想抬脚跟上,又传来敲门声。夏枫猛地退回去拉开门,心说这个总会是萝呼多了吧。   “哎哟,真可惜。”来人是巴依的手下,跟着他们去过尼尼莫村的其中一员。   “什么可惜?”   来人憨憨笑了笑:“那个淫.妇呀,长得好漂亮,可不就是可惜吗?啧啧,母女俩都要被烧死,哭得那个可怜哟。夏枫姑娘,管家大人在家吗?”   夏枫已经失神了,下意识指了指里面。   半响,回过神来关上门,一脸心事。   “罢了,去看看吧,万一真是那对母女,我就‘安’心了。”至从被狠狠伤过,夏枫对曼尔两人恨之入如骨。   “夏枫......”威尔辛追出来,看见夏枫已经朝冒浓烟的地方走去。她皱起眉头,担心出事,也跟了过来。   夏枫越走越近,吵杂声越来越大,想必看热闹的人也很多,真是从古至今民众都喜爱的一项活动。   这......这也太侮辱人了吧?夏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索拉和曼尔被人剥得光光的,批头散发,关在藤条笼子里蹦跳,抖得面前的两坨东西直晃晃,吼得也是撕心裂肺。笼子下面整齐堆放着一叠木柴,已经燃至一半。   她俩口中咒骂的人名夏枫一个也没听说过。她看了有两分钟,火势见风涨,愈见迅猛。索拉母女这时无处可躲,火苗窜至她俩脚底,再跳也无用。索拉哭累,深吸一口气,仰天长吼:“是我逼她的,我女儿无罪,都是我的罪,请放过她吧!放过她吧!咳...咳...”   这句话夏枫无比赞同,索拉的确罪有应得,以为是爱女儿,教她利用美色专走歪门斜道;其实就是弥补自己嫁给库纳的遗憾,就是遗憾,也可以说成是执念,不是说曼尔长得很像她年轻时吗?让曼尔为了吃穿一味地出卖身体,最终害死了她。可惜,现在忏悔也太晚了,阴险狡诈的歪脑筋没用对地方。   曼尔突然哭道:“少爷,少爷,我回去,我回去。求你们发发善心,救救我吧。”   夏枫顺着她的眼睛,看见有三个男人同时急快地转身钻进人堆里。围观群众立时“好心”让开一条道,对着他们指指点点。那三人如同过街老鼠,一步不敢回头,肮脏的背影越走越远。   “淫.妇!原来你还有相好的?当家的,你来看看,我早就说她们不是好东西。”   说话的这妇人夏枫不认识,但是死去的人渣昆陀肯定知道,就是这对夫妻曾经在巷口把他打得抱头鼠窜。   妇人的丈夫刚才还对自己的妻子冷眉冷眼,现在对着曼尔厌恶地啐了一口:“骚.货”   夏枫不禁有个疑问,是哪个卫道夫行行侠仗义?明显不像村里少太太们做的,乡下妇人怕男人怕得可紧了,最多打打骂骂,绝对不敢下死手。不是她们,那会是谁呢?   *   1这句是李小龙谈武术时的原意,借来一用,向大师致敬!他的截拳道刚猛莫京,精简直接,同样蕴涵着绕指绕的水之意。   ☆、第63章 谈判(一)   他跟着母女俩的四处转悠,见她们拿出封什么信件得以在一间镇中高档客栈住下。然后,每天欣赏曼尔像暗.娼一样四处勾引男人,呵,也不是那么无聊。   男子极有耐性,天天报道,希望等到小姑娘上门,或者这个暗.娼去找小姑娘。   但是,时间过去七八天,小姑娘像人间蒸发了似的,一直没有出现。最后他眼睁睁看着曼尔被人设局捉.奸在床,押上火刑架。在知道这个结果的时候,他还在想:或许这次高人的弟子总会露面了吧。果不其然,真让他找到了。   男子跟踪夏枫回家,记住了奥拉蒙的房子,随即迅速离开。半小时后,他出现在如同难民营的商队外,咬着一根骨草,等待夜幕降临后,悄悄潜进去跟朱掌柜汇合。   这一切夏枫都不知道,她正沉浸欣喜中。   “怎么这么晚才来?”夏枫拉着萝呼多上到房顶的阁楼,看着她狼吞虎咽的吃着咖喱饼子。   “咳,咳!”萝呼多吃得太急猛呛了两声,说道:“要等给我母亲送完葬才能来。我绕了好远的路,从石头山下面游进镇的,我在那里碰到十几个逃出镇的女人。”她刚进门时,一张脸全是泥,刚刚洗过换了一身新衣衫:“你可能不知道,城门比前几天管得更严格了。”   “哪边啊?有洞可以爬?你太厉害了,怎么知道奥拉蒙的住处?”夏枫忙问。   萝呼多道:“当然是你上次跟我一说,我就去打听了呀,镇长管家的房子好找,我死死记在脑子里。就想着有空一定要来找你,想知道你到底过得好不好。只是没料到你一早就是想帮我的......”萝呼多几口就把饼子咽下了,喝了口水又说:“石头山下面是纳纳河,顺着河道可以爬进来。那些女人见我往镇里游,还劝我回去。”   夏枫估计逃出去的应该是镇上的首陀罗寡妇,私心里希望她们多逃一些人。看着萝呼多,她问道:“为你母亲的事情,很难过吧?”   萝呼多笑了一下,笑中有不符合年纪的苍凉感:“有什么好难过的,村子里的女人不都这样吗。我母亲心甘情愿,他怕我父亲一个人太孤单......我对她讲了你的事情,她放心走了,还说以前对你不好,请你原谅她......”   萝呼多越说越小声,夏枫明白,慈母心啊。不过对于心甘情愿殉葬这种心态,她着实不敢苟同。   “突然得到父亲的消息,母亲就崩溃了。你知道我们家没儿子,父亲从来没有嫌弃过她。”说到这里,萝呼多赶紧擦拭眼泪,强撑着笑道:“看我,到别人家里哭真不好,你的主人不会怪你吧?”   “噗呲!”夏枫笑道:“骗你的!他们不是我的主人,我告诉你吧......”   萝呼多听完,两眼褶褶生辉,由衷地佩服夏枫,激动半天只说出两个字:“真好!”   “我那边一直拖着,就是等你。现在好了,明天我们就搬家。”夏枫一拍大腿站起来,准备下去跟威尔辛姐妹提醒打个招呼。   “夏尔...枫,你等等,那位镇长家的少爷会同意吗?”   “怎么不会?他巴不得我离开这里。”   ......   三天后,夏枫在镇上一间小小甘蔗工坊内四处转悠。她真想朝着拉贾尼的脸狠啐一口痰,神马玩意儿!   就这?就是他的工坊?他有绝对掌控权的工坊?   真是够了!   这庶子果然不受重视,听说分到的土地也是最贫瘠的。要不是排行老三,估计还会分得更少,够不够他吃都说不定。真是长见识了,宅斗无处不见,偏心眼的父亲估计整个宇宙都有。   夏枫不得不怀疑,拉贾尼非要她们晚上搬过来,就是要给她第二天来个“惊喜”的见面礼!   瞧瞧这石磨,都赶不上刹帝利老太家的结实,还只有一台。瞧瞧那碎杆石钵,坑坑洼洼的,也不知道换好点的石料。再瞧瞧那些蒸锅,就没一口是不豁口子的。再瞧瞧远处,正襟危坐   一动不动如同石雕的南方奴隶,神咧,一个领头管事都没有,这特么什么工坊。   真佩服他那天在奥拉蒙家大言不渐地说出那句话:一个甘蔗工坊多大的事儿,我当然有。   我呸!   夏枫来到奴隶面前,问他们:“就你们五个吗?”   奴隶双眼茫然,他们听不懂本地话。有个稍年长的怕夏枫生气,咿咿呀呀吐出几个音节,赶紧跪下。有人带了头,其他人也纷纷照着学,一时间,跟多米诺骨牌似的跪了一串。   “哎呀,快起来。”夏枫双手直往上抬,但是这些奴隶竟没一个敢起来。   没办法,她只有赶紧离开。心想如果看见她走了,总该起来吧。   她刚一走出“车间”,就遇到拉贾尼最受宠的仆人什克,也就是她们名义上的丈夫。什克皮肤油亮,胳膊上鼓起一坨一坨的腱子肉,一人的体重相当于奴隶两个人的。说是近仆,其实相当于是保镖,他跟另一个和他一般健壮的男子也住在这里,实际上是看门狗,一步不离地守着她们,夏枫是重点对象。   “夏枫姑娘,少爷派人来问你,需要什么食材。”   催我开工了?夏枫还想找他好好聊聊天呢,结果只派仆人来打发,一脸不爽:“他人呢?”   什克眉毛一抖,夏枫的神情让他极为诧异:“少爷有少爷的事情做,我们下人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好一个忠诚的奴仆!   “好,他什么时候过来,我什么时候才想起需要什么食材。”夏枫说完,掉头上楼。   什克顿时记起来时拉贾尼交待的话,知道这个小姑娘不好惹,“放下身段”说好话。夏枫一声不吭也懒得听,他一路跟到卧室门口,态度恭敬嘴里的话却不那么中听,性别使然。   “迦奇.什克,麻烦你请三少爷过来,我有话问他,我需要和他拟定分成的协议。”   这个名义上的妻子直呼他的名字,什克非常生气,再也没了好脾气。冷哼一声,咚咚咚下楼去,踏得楼板的沙尘扬起老高。   娜玛姐妹俩听得外面的争吵,吓得不敢出来。萝呼多手中早就拿了一根棍子,偷偷躲在门后,如果那男人敢动手,也就敢打。   “萝呼多你干什么,别这样,他们不敢乱来的,我不是给你讲过吗?我能为他家少爷赚钱。”夏枫赶忙把棍子夺过来,没想到萝呼多竟如此冲动,要是真打起来,她可没有把握保护她们。   “我知道啊,以防万一嘛。这些男人前一句还好好的,下句就要打人的,他们看不起我们,只要哪里没有做好,拳头就过来了。”萝呼多很有经验似的说道。   夏枫捉住她的双手:“村里有人欺侮过你?”   萝呼多似回忆起什么,啐道:“我才不会老老实实让他们欺侮呢,你难道忘啦?以前村里那几个恶棍老是趁我父母不在,跑来我家抢吃的,都是被我打出去的。”   这真不是忘了,原主夏尔肯定当时非常害怕,夏枫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楼上都是我们可以随便住的,昨晚我们将究了一夜,今天每人选一间。赶紧收拾了,自己布置去。”   “对,还要去买草席软布。”娜玛接过话头,摸着腰间的身份牌,试探着问道:“我们现在可以上街了吧?”   她是问可不可以走着去,夏枫还是劝她等驴车,镇上现在风声鹤唳,不见有女人敢单独出行。   夏枫去车间提水的时候,看见那还五个奴隶跪着,怎么叫都不起来。后来一想,或许是她的表情太凶了,就换上温柔又和蔼的语气。   奴隶们却更惊恐,浑身都哆嗦起来,趴在地上不停磕头。搞得夏枫莫名其妙,真是惹不起,多说多错。转头提自己的水去,不管了。   ......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什克把拉贾尼请过来了,同时来的还有一个半老头。他走在拉贾尼身后,一进来就四处打望。   拉贾尼是有备而来。他说工坊里的一切都归夏枫管,当然也包括奴隶们。他只负责买材料和卖成品。奴隶们的口粮,还有夏枫等人的一应需求都不关他的事。   “二八分成,一个月结一次帐。”   夏枫当即摇头:“五五。”   “你以为你来了这里还能走吗?”拉贾尼冷冷地甩出这句话。   “那就试试?”夏枫定定看着他。   “呵呵呵,小姑娘,别惹恼了三少爷,他可不是好脾气的人。”老头儿阴恻恻的。突然,他眼睛一亮,露出淫.邪的目光,看向夏枫的身后。   只间屋外远远地站着娜玛三人,一脸的担心。   夏枫暗啐:又是个老淫.棍!   “三少爷,您知不知道有句话叫出尔反尔?也就是说您吐出来的唾沫又舔了回去。”见拉贾尼勃然变色,夏枫一脚踩上面前圆圆的案几:“我以为少爷是个聪明人,费尽心思为我们求来身份,竟然是想送我们去死。”   “你!”老头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大胆!”   “你是谁,算什么东西?我在跟三少爷说话。”夏枫这句暴喝堵得老头儿结结巴巴半天没冒出一个音来。   拉贾尼暗自捏紧了手心,说道:“我数三声,你跟我道歉,我饶你不死!一......”   夏枫转身招屋外的三人一挥手,朗声道:“进来吧,三少爷好心,要亲自送我们的灵魂去恒河!”左手一翻,一粒赤红的药丸已然夹在指尖。可悲啊,每次都要靠死来达到目的。   “好!”她们齐声说道,萝呼多的声音最响亮。她又加了一句:“早就等着了。”说着也拿出药丸,故意摊开手心让拉贾尼看。三人步伐一致每人都举着药,很快进到屋内,挨个站好决然赴死。   拉贾尼口中的“二”迟迟没有出来,有些下不来台。   娜玛知道夏枫就是用这一招保住了清白,没有被巴利破身。既然夏枫可以做到一次,就能做到二次。她心跳极快,腿肚子高频地颤抖,隐隐有些兴奋,没想到自己的贱命居然可以要挟住贵人。   娜伊真是让夏枫刮目相看,她比谁都冷静,认为自己早该死了,只定定地看着手中的药,就等着一声令下,她便吞下去。   “三少爷,您怎么停了?放心,这药非常有效,古普德太太送给我的。只要我们当中有一个人死了,全都不会愿意活。”夏枫故意凑近他的鼻尖,吓得拉贾尼踉跄弹开,不可致信地看着她:“你这果然是毳毛散!”   夏枫心道,看来毳毛散是古普德家族专有的毒.药。   “三少爷,既然您认识这药,也知道一粒的药性有多重,那就放心吧,绝对够毒死我们,而且不痛苦。请数吧,要不我帮您数?”   “二!”   “三!”   “停!我说停!”拉贾尼一把捉住夏枫的手,眼见她手心已经没有了药,又见她嘴巴紧闭。一种被蚀空的绝望充刺他的脑子,睁着一双大眼怔怔地望着夏枫,一时不知道做什么。   娜玛和萝呼多早就被拉贾尼派来作看门狗的什克两人打落了药丸,只有娜伊慢了一步,什克阻止了娜玛立刻去抓娜伊的手,却见她死死拽紧药丸要往里嘴里送。   “蠢妇快住手!”什克一只手夺药,另一只手按着她后脑用力往胸前捂,试图用胸膛堵上她的嘴巴。   “你......你不会真的.....”拉贾尼终于能说话了。   夏枫像变戏法似的又拿出那颗红药丸,讽刺地笑道:“三少爷,您刚才有什么感觉?”   ——————————————————   感谢“玄君”妹子投的地雷!   ☆、第64章 谈判(二)   夏枫像变戏法似的又拿出那颗红药丸,讽刺地笑道:“三少爷,您刚才什么感觉?”   “嘭——”拉贾尼重心不稳,倏地摔了下去。一身刹帝利傲气被夏枫彻底击垮......   平地也能摔跟头?夏枫视线下移,正想“慰问”一声他是否“安好”,人家已经如袋鼠般蹬了两下腿迅速站了起来。   拉贾尼好不狼狈,听得身后什克和娜伊还在撕扯,吼道:“够了!”   娜伊吓得猛抖一瞬,终于清醒没再继续挣扎。什克也把她的脑袋从胸口放了出去,眼睛盯着她,好像还有点不舍似的。   拉贾尼把满腔憋愤发泄在案几上,一脚踢开,气道:“三七分!”见夏枫秀目怒睁,忙说:“我需要钱,我急需钱。只要你能先帮我赚够五百个金姆尔,后面跟你怎么分都行。”他颓然坐回蒲团,挥手示意老头儿:“哈特,你带他们先出去。”   “是的,少爷,您消消气,总会有办法的。”老头儿一脸谦卑,走时还帮主子拍了拍衣上的灰。这个动作让拉贾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你们也走吧。”夏枫说道。   娜玛三人很不放心,不敢走远一步三回头,时刻注意着里面的动向。只要一跟夏枫分开,娜玛就没了主心骨,不停搓手紧张不已,反而要新来的萝呼多安慰她。   一时,屋中只剩下拉贾尼与夏枫两人。   “三少爷,您说吧,到底要怎么分?”夏枫见他半天不开口,只有率先说话,跟一个陌生男人单独呆在一个屋子,蛮不自在的。   拉贾尼低头盯着地面,在作极大的心理斗争。直叹自己运气不好,捧着一个金娃娃却浑身带刺。人家宁愿自毁,也不让他拔掉。自己家里的事情,他又实在说不出口,逼到这步田地......   “三少爷,您快说吧,我看您怎么说服我三七分。”夏枫也坐下来,方便捕捉拉贾尼的微表情。见他一脸痛苦纠结的样子,心说他难不成真遇到什么难处了?   拉贾尼叹口气,抬起头来,说道:“好!”   ......   娜玛握着萝呼多的手:“要不要去看看,里面到底怎么了?”   萝呼多也有些担心,时间太久了,一点声音也听不到。后面的什克等人,又死死地盯着她们,生怕跑了似的。那个恶心的老头子是怎么回事!眼神像鼻涕虫一样黏在她们身上。   娜伊的脸皮最薄,感觉自己的身子都被那老头子的淫光扫透了一般,怎么甩都甩不掉......   夏枫听完拉贾尼的讲述,心情郁郁的,又是嫁妆问题!四百多年后新闻里那么多被丈夫烧死的女人就是因为嫁妆,这社会风气真变态。令她意外的是,没料到贵族人家嫁女儿也要被嫁妆难住,什么事儿呀!   但是,你的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夏枫暗恨自己倒霉。即使同情他的妹妹,可是你拉贾尼总是那么讨人厌,叫我骤然转变自己的观感,也太难了吧。   “您母亲就不能另外给您妹妹选一个女婿吗?只是个侧妻的位置而已,难道您的父亲也同意?还有,您将来要娶的姑娘难道没有嫁妆?提前收过来先填在你妹妹这里不也一样嘛。”夏枫好心给他出主意。   拉贾尼一脸无奈:“是大太太选的,妹妹未来的丈夫是瓦尔罗镇最大盐场主的第五子,父亲怎会不同意。而我未来的妻子,现在还不知在哪呢,得等迪让两兄弟成婚以后,父亲才会给我找。哎!”他长叹一声:“估计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姑娘,我能生为卡布尔家族的儿子,已经很知足。只要是普通刹帝利,再差也差不到哪去。我相信父亲不会容忍大太太找个像古普德这样的破落户给我。”   “......”夏枫一时语滞。   也是,听他讲,卡布尔的四位妻子,就他的母亲嫁妆最少。所以生的娃也最少,就一子一女。拉贾尼几个月前就知道大太太想为他妹妹找丈夫,心知肯定找不好,急慌慌地想带着母亲和妹妹去坎普尔,连家产和田地都不要了。没想到后来又是封镇又是换邦王,卡布尔哪里还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放妻子儿子走,拉贾尼识趣的没有敢提。   结果,可能是被大太太听到了风声,赶紧选了个表面看着极好的家族联姻,实则是要送他妹妹入火坑。那家儿子的母亲同样没啥话语权,次子也干着没油水的差事毫无存在感,如同卡布尔家的拉贾尼。   夏枫脑补加分析,已经把拉贾尼的妹妹将要面临的情况分析透彻。   “嫁妆!他们要三磅黄金,三磅银,还要三匹马,这是人家的标准,其他的丝绸还没说。丝绸好办,去管难民营的大明商人要就是,一分钱也不用花。难点就在黄金上面,父亲大人说我们卡布尔家族有定数,只给一磅黄金,一磅银,一匹马。”   夏枫接住话头:“这就是不合适呀,不合适就不要联姻了呗。”算了算,三磅黄金相当于二斤七两,三磅银还好说,三四百个卢比小意思,金子就难搞了,现在新邦王要搞新的货币:废除金姆尔,重新启用古斯塔金币,以彰显自己不属于莫卧儿。财主们都捂紧了手中的金子,不敢拿出去。   新邦王被胜利冲昏了头太过心急,不禁让夏枫回忆起前世90年代某个县委一把手,私自划拨一百万财政款为自己搞了一个盛大的阅军“节目”,学着*oss站在红旗骄车中挥手致意: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然后,把自己阅进了班房。这亚格拉斯,也不远了。阿克巴,你到底啥时搞掂拉贾普特人。   夏枫想着想着思绪飘远......   拉贾尼拉下这么大的脸面向人倾诉自己困境,却见听众双眼茫然,一副应付他的样子。心说她一点同情心也没有,首陀罗果然个个都是自私透顶的卑贱家伙,就不能给他们好脸色!   他双手抹脸,试图把脸上的愁苦抹去,仍是回答夏枫刚才的问题:“尽管没达到标准,夫家也没强要,还举行了订婚仪式;但是他们态度很不屑,只差直接侮辱我妹妹了。现在如果不嫁,就是彻底得罪了大太太和父亲,一并把迪让也得罪了,我怎么在家里混?成婚以后还要看他的脸色生活。”   劣根性,原来是为了自己,夏枫心里正唾弃他自私自利。又听他道:“如果真是那样,以后我靠自己的本事赚钱不求他。但是我妹妹就太惨了,真不想让她低别人一等跟我母亲一样。将来生的孩子也像我跟她,孩子成婚时......也不知道她会不会被休弃,休弃就是打我父亲的脸,肯定要把她处死。”   夏枫扶额:“好了,您别说了,穷苦的人多了去,我不是也因为没有嫁妆被父母卖掉了吗。您不能光想着自己,你到下面村子去看看,跟那些吃不饱天天劳作的女人相比,您的妹妹可是最幸福不过了。”   拉贾尼腾地一下站起来:“你知道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夏枫一说顺口就忘记了人家是贵族身份,天生跟别人不同,赶紧转了话头:“您不能想办法退婚?难道补齐了嫁妆她就能好过了?”   “当然!”拉贾尼肯定道:“我妹妹非常漂亮,又非常聪明,她可以配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只要我能把嫁妆补齐,她一定能得到丈夫喜爱,过得舒舒心心。我们就想叫大太太看看,妹妹真的嫁了个好家族,让她后悔去。”   嗯,从拉贾尼的相貌可以看出来,他妹妹应该长得不错。想不到他还是个妹奴,人家大太太就是看你拿不出钱才刻意找个要价高的打磨你妹妹。难不成他妹妹真的很聪明,聪明得让大太太看不顺眼?   这个妹奴!夏枫联想到昆陀的六亲不认......思考后说道:“这样吧,我跟少爷今天闹了这么一场,少爷也把我当成了姐妹,对吗?”   拉贾尼一怔,两眼陡然瞪大,不明白夏枫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但迎着她一脸的真诚,把到嘴边的话给吞了回去。下意识点了点头,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么。仿佛到现在才发现夏枫的不同,问道:“你从没把自己当成首陀罗,敢对任何人叫板,会不会是投错胎的刹帝利?”   夏枫低头白了他一眼:我又没被你们的破制度同化!首陀罗和奴隶们自己认为自己低贱,别人想高看也难。   顺着他的话,夏枫大言不惭:“我也这样认为,我甚至怀疑我是投错胎的婆罗门。”   惊得拉贾尼又差点摔倒,“不能乱说!”   明明是你刚才说的,是不是认为栽在一个刹帝利姑娘手里舒服一点?夏枫竖起四根手指:“四六分,你六我四。而且,现在我是心甘情愿想跟您一起发财,会让您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但是我比你更需要钱,我也要赚嫁妆,难道不是吗?你念着你妹妹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我?”   ☆、第65章 立威   她是个顺毛驴,只要人家愿意退一步,啥话都好说。其实最初的目的就是□□分,毕竟本钱全是人家的,她一丁点风险都没担,进可攻退可守,大不了赚不着钱另谋出路。   至于另外一个出路在哪,夏枫从未提前想过,反正她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总有办法活下去,充其量苦一点难一点,再苦再难她不是也挨过来了吗?   “三少爷,现在我们的合作正式开始。”夏枫下意识伸出右手。   拉贾尼不明白,好奇地望着她。   “我们需要有一个仪式,就如两国结盟。来,用你的右手握住我的手。”既然伸出了手,夏枫就没想缩回去。   这就太为难他了,拉贾尼本想说,你名义上是我仆人的妻子。但是那只坦坦然晾在空中的小手,极具魔力......   “好!正式开始。”他真的就握上了,当夏枫摇晃的时候,吓得赶紧挣脱出来。   “这仪式好奇怪,夏枫姑娘,你怎么有那么多的奇怪东西。”拉贾尼刻意笑得一脸灿烂,实则是在掩饰内心的尴尬。看见半月不见又高了不少的十岁姑娘,总觉得她的灵魂装在这副身体中有些不和谐。   夏枫刻意注意着他的右手,见他并没有因为碰了低种姓而去擦拭,好感又多了几分。   移开目光看向正对院门的两层沙土楼,嗯,还蛮坚固的;楼外的露天院子也很大,以后可以晾不少东西;就是左边搭起来的甘蔗工坊有些碍眼,但是水源很充足,水质很好。环视一圈完毕,夏枫油然生出一种创业者的豪迈。   感叹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代武夫即将变奸商啦。   拉贾尼就这样看着夏枫犹如主人一般扫视属于他的工坊,心中更是确定:这绝不是个小女人能有的样子,那神态像极了思考大事的父亲。暗悔自己以前眼高于顶,怎么没有早点注意到这些?   夏枫见他一直看着自己,咳嗽了一声,郑重说道:“少爷,我现在给您列清单。您听好了,一头产奶足的大奶牛,两百斤精小麦,五百个鸡蛋,二十斤萨卡纳,五十斤玉米,五十斤红薯粉,这是大宗材料,那些小东西暂时不急;还有,您需要购置两台大石磨,打造两口密封性极好的蒸锅,这灶台也要重新砌,还有滤水池、石案......您要给我重新建造一个隐蔽的工作屋,就在工坊的正北面。”   拉贾尼阻止道:“等等,需要这么多?”他已经在心中默数得要多少卢比,哪里吃得消。   夏枫非常肯定:“对,一样都不能少。”既然让她开单子,当然不会手软,非得把工坊里的所有设备都置齐不可。   拉贾尼这冤大头,估算了一下自己的家当,咬牙同意了。喊道:“什克。”   最先冲进来的不是大块头什克,而是萝呼多等人。夏枫向她们露出胜利的微笑,“你们先上楼去等我。”   哈特老头看着什克一笔一笔记着材料,惊得闭不上嘴:“少爷,少爷......”   ......   不管拉贾尼的“幕僚”如何反对,这东西是买定了。   拉贾尼出门的时候,再也没有以往那种降服不了夏枫的挫败感。他憋在心里近一个月的气总算是顺了,当敌人变成“朋友”时,比获得一个至交还要让人兴奋......认定自己总算是用“和平”的方式搞定了夏枫,完整拥有了一个东方传说中的“聚宝盆”。   “嘿嘿嘿。”   哈特老头儿看着主人傻笑,忍不住想张嘴。   拉贾尼左手一扬阻止他:“哈特,今天全部购齐,我知道钱不够,等我回家找母亲想想办法。别心疼这点钱,马上就回本了。夏枫姑娘还需要一个工作屋,你尽早修好。”   “是呢是呢。”哈特老头不敢多嘴,笑意没达眼底。   夏枫四人关上门开心庆祝,大事解决了,如今只等着赚钱。   “夏枫,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娜玛问道,她就等着使力气。却见夏枫把手中的“毳毛散”放进嘴里,惊呼出声,大喊:“你干什么?”   夏枫有滋有味地嚼着,“别怕,这是面粉做的,染了槟榔汁。毳毛散是古普德太太留给我用来保命而不是自杀的,哪能浪费了。”   萝呼多指着她你你你半天,“你...这是假的?万一......”   “没有万一,他肯定不敢冒险的。哈哈,你的呢,也吃了吧,味道怪好的。”   娜伊紧握的手心缓缓撑开,“药丸”早被汗水浸糊了,也一口扔进嘴里,瞪大眼睛看着夏枫憨笑。   真是个软妹子,跟旁边的萝呼多形成鲜明对比。她猛拍脑门:“哎呀,我的掉在下面地上了。”   夏枫忙收起悠哉悠哉的神情,转身冲下楼,萝呼多紧随其后:千万不要被人捡走了!   然而,她俩的脸都快溅上灰了,还是差一颗,就只有夏枫手上被踩得扁扁的一粒。   夏枫上去让大家都把拖鞋脱下来检查后,仍是没有。她也有些头疼,安慰一脸恐慌的娜玛娜伊:“兴许踩在他们的脚下了,没事。”   萝呼多灵机一动,“如果被三少爷发现是假药,大不了我站出来,承认我是个怕死鬼私下换了药。”   她拍了拍神经还紧崩的娜玛姐妹:“放心,不会有事的,夏枫都跟他谈好条件了。今天他们就把东西买回来,钱都花了,难道又跟夏枫重新吵一架吗?就算知道也会忍着,一直忍到赚钱的那一天吧。反正结果已经是这样,让他赚到钱就行,再说又是天天结帐,对吧夏枫?你变得好聪明,一定是犍尼萨神1主偷偷点拨过你。”(1象头神,印度教的智慧之神、破除障碍之神。)   夏枫微笑着不置可否,她不认识什么尼萨。多了个助手是真好啊!萝呼多太省事儿了。小手一挥:“去厨房做饭去。”   在厨房门口遇到了什克,他问奴隶们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跪着。   夏枫还想问他呢!为什么越对人家笑反而越让人家害怕。   什克烦躁地说道:“那邦蠢奴是......”   几个女人还等着,他竟停住了,随即掉头便走。   夏枫看着他的背影,骂道:“嘿?这死太监!”   “啥是死太监?”姑娘们很好学。   夏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就是‘下面’没有了。”   在这里怎能找到“至同道合”的人,无一人附和,未经人事的萝呼多也没见脸红。娜玛还认真地摇头:“不是,他是正常男人,不是海吉拉斯。”   这倒引起夏枫的好奇,难道印度也有真正的太监,恕她孤陋寡闻。   娜玛仍是摇头:“我听说邦王身边没有,王后和夫人们身边才有。”说着她凑近夏枫耳朵:“以前父亲...巴利回家宣称他打仗的时候在亚拉姆邦强了一个海吉拉斯,那些话,我说不出口,太肮脏了。”   “海吉拉斯到底是什么?男的女的?”神奇巴利的口味好杂。   娜玛回道:“就是阉人,她们原是男人身体......是神的舞者,靠跳舞为生,贵人们婚丧嫁娶和神庙举行仪式的时候才会出现,村庙里我没见过就是不知道镇庙有没有。”   听她的口气,很想去见识似的。夏枫一想到打扮得花枝招展扭着腰杆的“人妖”太监就浑身腻歪:“做饭吧。”   ......   下午夏枫再去车间的时候,奴隶们已经在好好干活了。其中一个奴隶蹲在像鸡窝的小房间里熬着什么汤,人还没走近,就闻到一股馊味。   夏枫想了想,让萝呼多唤来什克,指着一包土豆,让他抗给奴隶们。   这个什克,看了一眼夏枫,没再叽歪。   夏枫跟在身后,要亲眼见到他拿过去。什克明明知道身后的小人儿只到他胸口,却让他有一种畏惧感,后背极为不舒服。   不会说话的“哑吧”奴隶实际上最为敏感,发现夏枫不像其他主人,对他们并不凶恶。一边偷偷盯着夏枫的方向,一边跪下捧过土豆袋子。   “从今天起,他们最差的吃食就是土豆。过几天给他们配玉米棒子,要记住,你只管听,别张嘴问,知道吗?”夏枫想进一步试探,这个印度男人到底服不服自己的管束。   什克僵着脖子愣了好一会儿,低下头嘟哝:“我知道,少爷吩付过。”   “那就好,如果你做得好。我一样会发工钱你,别忘了工坊里的人都属于我管。如果你做得不好,那就对不起,请你离开,我用不起你。”   “这...你!”什克低头看向夏枫,见她仰起高傲的脸,用锋利的眼神盯着他......最终忍住脾气回道:“好的,夏枫姑娘。”   “嘁!”夏枫突然冷哼道,气焰嚣张不已:“请你以后跟我说话的时候,蹲下身子,不能比我高,明白吗?”   “夏枫姑娘!”什克握紧拳头,快压制不住胸中的怒气。   “干什么!还不快蹲下身子!”夏枫要的是真心实意的屈服,而不是表面的服从,提前拔掉任何可能存在的隐患。以后,她可没功夫腾出手来处理这几个男人。   见什克就在爆发的边缘,夏枫更是用颐指气使的跋扈样指着他的膝盖:“不蹲?那你是想要跪吗!”   这句话成了□□,什克无法再忍,喝道:“你这女人不要太过份,我不是你的仆人!这里是卡布尔家族的地方,哪容你指手画脚!”拳头已经举了起来,如果夏枫继续啰嗦,他就要给她点教训瞧瞧,让她知道惹怒他的下场。只要不打死,三少爷应该不会怪他;这个嘴皮子利索的贱女人,就是欠打!说不定少爷还会夸奖他。什么赚钱的本事,好好打上一顿什么秘诀都交待了。   怒目圆睁恶狠狠的口气:“想尝尝我什克的拳头?”   夏枫岂会怕他的烂肉拳头,心中早有衡量,比他还嚷得大声:“我也不是你的仆人,凭什么我要仰着头。行,你可以不跪,马上给我滚!”   “小贱人,你想找死就早说!”什克怒吼着,一拳撸过来。   等的就是这个时候,在他拳头出击的那一秒,夏枫都没开始动......   “啊——”什克惨叫道:“放......”   “咔嚓!”   “呜......”什克抱手蜷趴在地上,侧着身子不可置信地仰望着夏枫。   “怎么?很意外!不服?你的三少爷比你聪明,为什么不好好听他的话?今天卸你一条膀子,只是小惩罚,再有以后,就是脑袋!”   什么?上午在房里的时候,难道她连三少爷都打过?可少爷并没有喊出......“噢——啊啊!”   夏枫一脚踩在什克受伤的地方,痛得他叽哇乱叫。   “混蛋住手!”萝呼多听见叫声就挥舞着棒子冲下来,她的大棒总算找到了用处。还以为夏枫被欺侮了,待一走近,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此时的夏枫反而犹如一只得胜的大公鸡......她也是一脸震惊。   拖鞋哐哐哐零乱响起,工坊里的人都聚齐了,除了奴隶。哦,哈特老头买东西去了也没在。   夏枫有些失望,故意环视一圈,其实现在仅能表演给什克的健壮队友看了。   “在这工坊里,我的朋友除外,你们所有人,跟我说话的时候,都必须弯腰。敢有不从,就是什克的下场。”   夏枫说着,脚下冷不丁地突然发力,又激起什克的高声惨叫。他脸上的汗水跟瀑布似的,牙齿都快咬碎了。   “什克!你服是不服?”   “夫.....”痛得变了腔调。   夏枫这才放开,开始作总结陈词:“没有我的允许,你们不能带狐朋友狗友进工坊;任何男人都不能上楼,跟我说话必须弯腰;不能使唤女人,态度必须恭敬!从现在起,在我的工坊内,只有平等的工友关系,没有男女性别之分。我会十天发一次工钱,按照效益多少发放。所以,什克两人你们能拿到两份工钱。做得不好直接滚蛋,没有情面可讲;如果不服,让三少爷来找我。”   那个强壮的男人唯什克马首是瞻,连连点头做起了和事佬:“您能不能先放了什克,他快不行了。”如果不是什克在夏枫手上,他早就冲上去了。   “夏......”娜玛想说的硬憋了回去。什克脸上的青紫骗不了人,夏枫怎会如此厉害,她到底用了什么办法?   “痛吗?”夏枫狞笑着问什克,越凑越近。   “痛!痛!”什克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哈特虐待奴隶时的表情,止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寒噤,摇头改口道:“不痛......”   ☆、第66章 就绪   “你叫什么?”夏枫指着他的脸问道。   男人成了磨芯,如今谁都不敢得罪,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听得夏枫问话,哀怨地回道:“我叫尼滋.邦克。”   夏枫再次给予肯定:“邦克你很好,三少爷就需要你这样的仆人,你们听我的话就是听三少爷的话。跟着三少爷才有富足生活,对不对?”   “对!”邦克一想是为三少爷不是为这个女人,索性一“错”到底,反正他做得“对”,干干脆脆地附和道。   “你呢?”夏枫叉腰掉头,又问什克。   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当然!”   “哈特还没买回材料,你们也不能闲着,赶紧把工坊里里外打扫一遍。特别是坊里的木板顶,还有水池,全部清理了。”   “好!”邦克率先钻进工坊车间,他都不敢面对什克了。随后传来他用叽叽喳喳的南方语言吆喝奴隶。   什克当然更不想见邦克,摸着自己刚刚接上的胳膊,打扫仓库去。   两个男人一脱离夏枫强势的磁场带,一团浆糊的脑子才稍稍正常,搞不懂夏枫的来头,内心深处极为惧怕,怀疑她不是“正常人”。   “一定被魔鬼附了身!”什克一想到这里,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一定是天生怪力!”邦克一想到这里,也不由主打了个哆嗦,暗思:幸好没有惹她,万一是妖怪呢?   两人好不急躁,想提醒三少爷:他请了一个可怕的怪物回来。   ......   萝呼多等人这时才围上来,四个女人高高矮矮站成一个圈,谁都不知道开口说什么。   第一次见到女人能使唤男人做事,而她们只用看着,这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萝呼多的眼神极为复杂,但是她心直口快,没法把话憋在心里,“夏枫,你到底有多少东西瞒着我。”   夏枫也不知道怎么跟这个从小见证“她”成长的发小解释,装无辜:“我没有刻意瞒你什么的。”   娜玛伸手把左右两人团在一块儿,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道:“一定是夏枫的神主,太厉害了!夏枫你真的从神主那里获得了力量,我好羡慕你。我们都沾了你光,以后什么也不用怕了。”   从某方面来讲,娜玛的话正确无比,夏枫笑道:“是的,可惜你们已经信仰了别的教派,领悟不到我神主的真谛。”   “原来是这个原因?”娜玛恍然大悟,随即后悔不跌的样子。   “咱们上去说吧。”终于腾出空来开展“传教”计划了。   ......   哈特老头拉着三车货回工坊的时候,在院子里见不到一个人,气得呱呱乱骂。   夏枫身边围坐三个“粉丝”,听得如痴如醉。   对于每个人生来都是平等的,男人女人都有同样的社会地位,女人只用带带孩子织织布做做饭,其他重活都是男人干种种之类的叛逆之举。让姑娘们既振奋,又觉得不可思异。   特别是,一个男人只能同时拥有一个女人,要是敢偷食,和离的时候男人的所有家产都归女人所有;有一种东西叫着聘礼,等同于女人的嫁妆,甚至比嫁妆更多。   这种制度让她们难以想象,难以置信。但又不得不信,因为夏枫讲述的时候,好像她就真的见过那样的生活场景。   “只有懂得了这些道理,挺起胸膛做人以后,才有可能入得我主的法门。不然,你们永远也别想获得到神主的力量。”夏枫循循善诱,尽职尽责地洗脑。她认为自己应该先备个教案,有利于授课......   “虽然你们现在暂时还做不到这些,但是人必自尊而人尊之,你们胸中必须要有一股英气,一股众生皆平等,万物皆有灵的豪气!我们并不低男人一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之。”夏枫指着满脸通红的萝呼多:“她就做得很好,侵犯到头上,就必须反抗。如果这次人家欺侮了你,你忍了,下次只会更狠。恶性循环下去,我们只会被踩在烂泥沟里,永远也爬不出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夏枫古今交杂,切合实际地把几句警世醒言揉烂掰碎了解释给她们听。   谁有没有认真听,又听进去多少,前世作为老师的她早已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见到听众们全被说动了,越讲越兴奋,又拿自己做对比,“我就是最好的例子,你看我还需要靠男人才能生活吗?”   娜伊眼眶突然红了,睫毛一眨,颗颗珍珠就掉落脸颊上,她轻轻拭掉,崇拜地看着夏枫。   萝呼多急道:“我好像懂了,今天晚上就开始吧,请你的神主入梦点化我。”   娜玛笑道:“真是个急脾气的小姑娘。”   萝呼多不满,“我比夏枫还大两岁呢,要不是我爸吉疼我,我早就嫁人了。嫁妆都......”她想说嫁妆都已准备好,虽然没有多少,但是比库纳家强多了。只是一想到父亲,她就说不下去。   夏枫心知她思念战死的大嗓门大叔。入梦点化?瞎掰的,你们今天听了这些,最多梦见我为你们构想的世界,哪能梦到什么神主来点化......   因萝呼多的原因,娜玛又想起了伊扎和维卡......母亲的营养跟上了,她背上小塞吉的脸蛋也渐渐长得像个正常孩子,就是先天不好,骨骼特别小。冬天娜玛穿得厚大,如果不注意看,还不容易发现有这么个孩子。小塞吉虽不至于虎头虎脑,但看得久了,还是能发现可爱之处。   只是现在依然不会说话,母子血脉相依,一路担惊受怕挨过来,他比别的孩子敏感警醒许多。什么时候该出声,什么时候该禁声他都知道。发现母亲的情绪不好,便把小手从后面伸出来,抚摸母亲的耳朵。   “这孩子,越来越调皮了。”娜玛赶紧收回心思,把孩子放到前面来。   “不能上去,夏枫姑娘说不许男人......”   是邦克的声音,很明显他是扯着嗓子吼的。往好了想是提醒夏枫,往坏了想,就是要看好戏。   夏枫起身笑道:“咱们散会!你们别出来。”然后跨出门去,到是要看看是谁又想来挑事儿了。   这次屋内的姑娘们一点也不害怕,纷纷把脑袋凑到窗外。   “哪家的规矩!大男人被女人唬住了!你把你下面那玩意儿藏起来,别让人笑话。”哈特老头恶毒地呛邦克。   听声音俩人已经走到楼梯口,马上就要上来了。夏枫在墙根边捡了一个石子儿,想想试试指力进展如何。   “上面是女人住的地方,哈特你这个老家伙,不知道避嫌?”   正在拉扯的两个男人听得话声定睛一看,夏枫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   “哈?”哈特老头转头看向邦克,犯贱地说道:“你也听见了,她刚说话了?”   “嗖!”夏枫胳膊用力一挥,那颗石子儿准确无误地飞进了哈特老头的喉咙里。   他浑身一僵,怒目立即鼓出,愣愣地盯着上方,双手用力捉住自己的喉咙,企图阻止石子儿继续深入,伸直了脖子发出“忽忽忽”极重的喘息声。这副造型说多滑稽有多滑稽。   本来是想打落他门牙的。失手了!夏枫暗骂一句。三步跳过去一脚踹向哈特的膝盖,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此刻哈特老头身子都没转过来看夏枫一眼,根本无暇顾忌她,一心想着把石子儿弄出来,呜咽呜咽地蠕动着喉咙。感觉石子儿现在不上不下,不敢弯腰更不敢弯脖子,怕一动石子儿就吞下去了。   “要我救你吗?要就眨眨眼睛。嗯,再眨一下....再眨...多眨几下...让我看到你的诚意。”   哈特心说我的眼睛都眨酸了,你这个小贱人到底想要我怎么做!   “回答我,这楼上是不是女人住的地方?”   哈特老头儿屈辱地又眨了一次,一张黑脸满是污浊的泪水,眼睛红得可怕。   “房子下面就是院子,你在院里喊话我听不见吗?哟,你还眨?”   不眨能怎么着,哈特心说我又不敢摇头。无助又绝望地看着夏枫,小贱人你到底要我眨还是不眨!   “好,我估且认为你知道错了。”见哈特老头儿眼睛猛眨,夏枫好似很满意:“知道我们不好惹了吧,以后还敢上来吗?”   天啦!不敢了!求求您吧。我哈特不想死呀,新弄来的干净女奴没玩呢,让我玩了再死也不迟。   “你眼睛休息一会儿,等会儿再眨。我要好好想想还有啥需要问的。”夏枫见他跪在地上,姿势如祈神一般直直挺起,一手抓脖一手卡着喉咙的蠢傻样子很想笑。   哈特怒血贲张,恨不得不管石子儿了伸手掐死这小贱人。   夏枫无视他的目光,惬意地整了整自己新买的淡绿色莎丽,还伸出手背欣赏了一会儿昨天修得光秃秃的干净指甲......一分钟不到,哈特老头儿就抗不住了,赶紧换上祈求的眼神。   夏枫又等了一分钟,心说差不多了,笑嘻嘻地说道:“从今天起,你不是管事,不准进作坊,只负责买粮食和卖食品。也不用在这里吃饭睡觉,你与工坊里其他人不同,我不会发你工钱,同意吗?”   啥?这是我哈特的另一个“家”,生活了十年的地方,我是三少爷最早的仆人,凭什么听你的......“呃噗”一口鲜血从他嘴边呛出来。   这老蠢蛋!夏枫心知石子儿早已滑进他胃里,他还傻傻的以为自己堵住了。   邦克悄悄退到楼下过道里,不远处的什克捏紧了拳头,跟邦克对视了一眼。不管之前他俩有什么“过结”,至少现在的目的是一致的。   两人交汇过目光后,都转头“殷切”地注意着楼梯口的动向。听到夏枫甜甜的声音:“那你是同意了?可不能反悔哟。那好,你站起来,我救你。”   一听说夏枫要救,“双克”二人好不失望。   什克轻声骂道:“都是魔鬼!”顺道又瞪了邦克一眼,转头闪人。   哈特老头哪敢站,还死捧着脖子,手都麻了。   夏枫一脚踢向他的下巴,逼得他为躲避站了起来。然后夏枫飞快在他脖颈处点了三下,又一脚把他踹跪。哈特老头像个人肉沙包,跟揉面一样,被夏枫扁来扁去。   “嘭!”猛然间老头儿胸口挨了一脚重踢。   “噗!咳咳咳......”哈特差点把胆汁都咳出来,那粒满是棱子的石子儿骇然落在脚下,上面裹满了黄红相间的恶心东西。   夏枫见石头已出来,不给他反应的时间,抬脚就把这副臭皮囊踹开:“请滚吧,哈特管事。”   哈特惊得汗水湿透内衣,腻腻地黏在身上,身子在地上猛一滑,带起的冷风凉得他刺骨。看见夏枫“友好”而“客气”的样子,马上联想到自己虐待奴隶时的情形。   生怕和他一样还有后招,只听得地板沙沙沙的摩擦声,他像屁.股被火烧着了,疾速往楼下爬......   萝呼多在夏枫身后直跳,“我要学这个,我要学这个。”   熊孩子,夏枫脑子里莫名就冒出这个词。   “可以,就先学这个吧,试试行不行。要想不被人欺侮,就得先有保命的本事。”夏枫朝楼梯口喊道:“邦克,你出来。”   邦克被夏枫一叫,惊了一下,骇然道:她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脚下不敢停,赶紧现出身体:“夏枫姑娘,有什么事?”   夏枫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心知他是故意把哈特激上来挨整的。对他说道:“你告诉哈特老头,我只是帮他清了清胃,如果敢随便捏造不中听的说词,下次我要把他肚子里塞满石头。”   邦克的头低得不能再低了,跟母鸡啄米一般直点头。   “你去给我找几根三叉树枝来。”夏枫比划完大小,让他马上去办。   邦克走后,夏枫看见面院子里几大车货,招呼姑娘们:“走,该我们做事了。”   什克不用人喊,已经在动手卸货,哈特老头不见人影。   什克忙道:“哈特管事在那间屋子里。”指了指沙土楼的后面,那眼神里满是故事。   夏枫掩饰住好奇心,让他去把哈特揪出来,她要的工作间还没修。   什克当真放下东西就去了,不到一分钟,人又跑回来:“管事说没钱。”   “没钱?”夏枫大声反问,生怕某人听不见。   “有!”拉贾尼的驴车刚好到门口,听得这话赶紧回道。边下车边说:“让哈特出来,有钱了。”   “来了来了!”哈特这条老哈巴狗突然像是从地底冒出来的一般。   其他人都跪下向拉贾尼行礼,夏枫却没有,但是很热情的跟他问了声好,“三少爷真是做大事的人,做事情真有效率。”   拉贾尼难得听到夏枫真心实意的夸奖,笑得灿烂无比,“都起来,都起来。夏枫姑娘现在就要开始吗?你要的工作屋还没修好,是不是等修好才可以?”   夏枫心说你怎么突然变得“客气”不催促了,好不习惯。   邦克见主人跟夏枫聊得欢快,就像朋友一样,心里打的主意又了压回去,想看看再说。哈特更是,怀疑三少爷着了魔,平常对姑娘都不上心,怎么对着这么一个翘屁股的小贱人就把持不住了?   “边修边做,麻烦三少爷请什克去铁匠铺一趟,照着这个样子打造几副工具。”夏枫说着从腰包里摸出一张布,递给拉贾尼。   拉贾尼顺嘴说道:“他本来就归你管,还用什么请字。”   什克感觉自己的脖子被套上了什么东西,心中有些凄苦。哀吼不已:三少爷,您确定我要听命于名义上的侧妻?   拉贾尼看完布画,疑惑道:“你画的工具是做什么的?”   “制作平民能消费的食物。”其实就是蛋卷。见拉贾尼一听到平民两个字就很失望的样子,夏枫又道:“您急需钱,咱们就要把各个阶层的人都要兼顾到。我还有两种珍贵的美食,只面向贵族。蛋卷的做法没法保密,要不以你的名字命名吧,以后大家就会都叫它拉贾蛋卷。”   拉贾蛋卷?拉贾尼想象父亲听到这个名字时的样子......顿时眼冒精光:真是智者才能想到的好主意!   “你还需要什么跟我说,我相信你!富贵糕也要做起来。”拉贾尼认为夏枫就是他的福星,以后说不定他比迪让还有威望。别说哈兹尔镇,连邦城都没出现过以人的名字来命名食物的事情,呵呵,谁叫迪让发明不出新食物呢。   他对这个蛋卷,十分期待!   越是身份高的人,越爱沽名钓誉。夏枫见他都没兴趣了解后两种产品的激动样子,真不知说他什么好。   一旁的什克和哈特吃惊不小,心说这小姑娘真是个厉害的角色,人精啊。谈吐不像孩子,甚至都不是女人能说得出来的,一句话就哄得少爷乖乖掏钱,逗得他眉开眼笑,自己哪是对手。   哈特见他家少爷连问都没问一声邦克的去向,便又走了,心里的绝望真没法用语言来描述。自己的好日子真要到头了,这工坊的天呐,要变了!   众人各有心思,或兴奋或悲伤,反正没有一个人敢偷懒,各行其事。   “哈特!”   “在!”哈特猛地直起身子,刚一对上夏枫的眼睛,腰杆像被人压住一样迅速弯了下去。根本没人提醒他,这就是他的本能反应。这外厉内荏的老头子被夏枫整怕了,听到喊自己的名字就惊恐。   “你再去买制做咖喱的香料,最好是成品,找最贵的买。”   又要花钱,哈特下意识拽了拽自己的腰包,答道:“好的。但是修您的工作屋......”   “把钱给邦克,让他负责。我只给你一柱圣香的时候,买十斤咖喱回来,赶紧的。”   “......”   当邦克从不情愿的哈特手中接过钱袋的时候,心里有些震动,五味杂陈。好像,他的权利还比以前大了。   夏枫忙让姑娘们把鸡蛋和面粉等东西拿到她的房里,那头奶牛交给娜伊照顾,每天挤奶的活就是她的,她还要去学提炼乳做黄油;娜玛和萝呼多暂时只就负责烤蛋卷。   至于那两种面向“贵族”的食物,其实就是霜糖海绵蛋糕和咖喱奶糖;咖喱奶糖,当然灵感来缘于大白兔。这个只能由夏枫自己做,打发蛋清跟和面,可是她最好的练功工具,别人也没这个力量。   “娜玛,你发面。找个密封的罐子,发十斤老面出来。”   ☆、第67章 大公子【】   妻子敏感地察觉到丈夫的变化,愈发安了心......   这天晚上,夏枫在工坊里忙得热火朝天,一直持续到深夜。   拉贾尼又过来了,亲自指挥什克等人砌造夏枫专用的工作屋,也跟夏枫等人坚守到深夜。有他督促着,没人敢懈怠。这种劳作的机会对拉贾尼来说非常难得,他认为有自己的参与,拉贾蛋卷才名副其实,而且突然发现生活充实了许多。   同一时间,趴在奥拉蒙房顶上的男子就十分郁闷了,他早已确定这楼里的男人女人没一个会功夫,那会功夫的小姑娘一整天都没看见,更别说见到小姑娘的师傅出现。今天破例在晚上蹲守,估计此刻已是次日子时了,就算清晨出门,也没道理现在还不回家?   同时消失的还有三个女人,她们会去哪呢?   他两腿一展,翻身下来,矫健的身影迅速融化在夜幕里。   彩福瑞绸缎行的朱掌柜在镇中的商团帐蓬内坐立难安:奶奶的,这帮强盗,今天这个和尚来,明天那个当官的来,老子这点货还没等卖出一个铜板就得给掏空。这鬼地方,大爷我真呆不下去了!   朱掌柜又检查了一遍那些箱笼,在贝拿勒斯被“黑”走一半,剩下的一半眼看也保不住。总得想个法儿,把货换成钱啊。入他娘的,把老子们当犯人关。   朱掌柜青年时本是骠局里的骠客,行的是刀口上的买卖。后来自家娘子非让他弃掉刀捉起了算盘,托关系进到彩福瑞。凭着他进退有度察言观色的机灵劲儿,终于在五年提了二掌柜。其实这二掌柜也非他莫属,因他这个至小就定了亲的娘子,后来受雇唐家,成了唐家大公子的奶娘。   朱掌柜心道,或许正是因为这层关系,加之他又会点拳脚功夫,所以老爷这次才放心把大公子交给他的吧。大公子文上没有出息,从小酷爱武艺,在老爷眼中,长子等于是废了。太太一片慈母心,想让儿子远离江湖上那些游侠儿,逼着他从商。太太娘家祖上就是靠蚕桑起家,既然考不了功名,只能让儿子好好学点本事守住家财,进绸缎行吧。只是,大公子可是唐家谪长子啊。   “老爷真是狠心,彩福瑞头一遭跟着商会走商西域,竟然真的让我把大公子捎上了。”   朱撑柜颇感责任重大,万分小心,真是越小心越出事儿!还没走到阿拉哈巴德就被堵住,眼见马车越来越空,要卖的货少了一半,钱袋非但没鼓,反而还瘪了下去。   幸亏大公子武艺出众,比他高的不止一星半点,早早地就逃了出去,隐藏在外面探听形势。不然,他们就是关在笼里的糕羊,啥时被宰了都不知道。   朱掌柜总听自家娘子说大公子的好话,他从来就没信过一句,认为娘子老记着小时候的事,妇人之见,也不知道人是会变的。他自己有眼睛和耳朵,这大公子平时就是一副玩世不恭放荡不羁的败家子样儿,把唐家珍藏的罕见药材说送人就送人;怀揣着大把银票四处求师,每次一走就是半年,成天地不着家。婚事也一拖再拖,还出言不逊,终于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把好好的闺秀也给拖没了。   但是这次出来,真是让朱掌握另眼相看。大公子处变不惊临危不惧,仨月以来,非但没给他找麻烦,反倒是帮了不少忙。朱掌柜这时才相信娘子的话,对她信服不已。   可是一想到眼下的境地,他扯着自己早已散乱的发髻:“这这这....这叫什么事儿呀!”   “咕咕!”   朱掌柜猛一顿,踱个不停的脚立即收住,赶紧跑到帐篷边上把重箱子挪开。   男子非常没有风度地钻进来,还没站稳,朱掌柜就问道:“大公子,有消息吗?”   唐轩之没回话,直催朱掌柜给他弄水。趴了大半夜,早就渴死了。   他一口气喝下,定了定神:“高人的徒弟不见了。”   朱掌柜焦急的脸上已是一脸菜色:“怎会?”   唐轩之摇头,他又怎么知道,没道理跑了,一定是有什么特殊原因。   “明天我继续去等,兴许是晚上我走后离开的。”   朱掌柜看见自家公子许久没能睡个好觉,人早瘦了一大圈,脸上涂得乌漆漆活像个本地西戎子1,还穿着怪迷怪眼的衣裳,那个心疼劲儿就别提了。   恨不得抽自己一把掌:“都怪小的不好!误信了那倒霉蜀商的话,想着回京的时候顺道去乌思藏收毛皮,要是走海路,哪有这档子事儿。”   唐轩之一口吐掉嘴里的咖喱饼子,由感而发:“这怎是人吃的东西!”又道:“不能怪你,更不能埋怨人家,蜀商之前走过几趟都没事儿。此地本已安宁好几年,战争是临时爆发的,只能怪我们运气不好。”   朱掌柜何尝不是这样想,又重新拿起一个饼子递给大公子,不吃不行,难道等着饿死。说道:“多少填补一点。公子吃过后赶快去睡,天亮前小的叫你。”   话音没落唐轩之倒头就躺在了崭新的货堆上,很快打起呼噜。   朱掌柜又叹了一声气,拿过被子给他盖上。商人最忌吐这种哀气,可他至从来到印度就没停过,哪还顾得了那些忌讳,如今都混成阶下囚了。   次日奥拉蒙家。   巴依今天被艾米辛催着去找夏枫,她认为人要是一疏远,关系就淡了,况且要是万一夏枫有个好歹呢。巴依的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他振了一回夫纲:“你这没见识的女人,小姑娘才刚走,怎么着也等她忙完再说。你以为我没有悄悄打探,哈特这两天净在镇上买货,人家那边没出事,正忙着呢。”   艾米辛本想说回旁遮普邦的事情,见巴依发了火,便乖觉地闭了口。故意伸手摸了摸他的脸蛋赶紧放开,跟他“玩游戏”。   巴依果然来了兴致:“上床!”   ......   两天后,拉贾尼的坐驾事隔三天又停在奥拉蒙家门口。   “第一批货哈特已经拉去卖了,夏枫姑娘让我送点过来,给你们尝尝鲜。”问道:“猜猜这叫什么?”   巴依直吸鼻子,刚拿在手里就碎了。   拉贾尼鄙夷地教训道:“别乱碰,这可不是飞饼裹起来的,很脆。”   巴依心说你当我傻呀,飞饼哪有这么深的颜色。小心握了一根塞进嘴里,果然是嘎吧脆,惊叹道:“第一次知道萨卡纳和鸡蛋混一起后吃起来这么香。”   艾米辛提醒丈夫:“少爷问你这叫什么名字。”   拉贾尼想起还有个女人在旁边,破天荒地也给她递了一根,艾米辛作势惶恐地接过。   “当然是叫蛋卷了,对吧?”巴依说着又伸手去拿。   拉贾尼志得意满的神情瞬时变了,没料到真让这家伙蒙准了一半。示意什克放下装蛋卷的筐子,说道:“这叫拉贾蛋卷,以我的名字命名,而不是我的姓。”   代表的是你个人,而不是家族。巴依顿时明白,肥头点不停心里却直冒酸话。不过,只要拉贾尼得势,他这跟屁虫巴依也有好处呀。忙瞪大眼睛装得无比兴奋:“以后能吃到美味的人都会感谢少爷您。对了,少爷您打算卖多少钱?”   “夏枫说这个得用绵布包起来,不然会软,软了是另一种味道,没脆的时候口感好。”拉贾尼提醒了一声,转身便走了,并没回答巴依的话。   他刚一走,巴依就啐了一口。而艾米辛却吃不下手里的蛋卷,推了推巴依:“三少爷现在应该和夏枫相处很愉快吧。”   “怎么可能!”巴依不以为然:“拉贾尼是什么人,是你们这的刹帝利呀。他能尊重夏枫?再说,夏枫很看不上他,跟我们一样。”   他自认了解夏枫,清楚她跟其他女人不同。为了救人连卢比都可以作诱饵用,葬别人的母亲敢拿出身上仅剩的钱。救朋友的妹妹也是不遗余力,多少钱都舍得花。根本不是一个计较钱财的女人,少有的大气。   想到这里便对欲开口的妻子说道:“你跟姐夫他们说说,夏枫就算不能让我们赚钱,也会记得我们的情,别老是盯着人家。”   “你!”艾米辛有点生气:“姐姐他们不是为我们好吗?你以为姐夫就差那点钱?”   这话倒是真的,巴依没有反驳。私心里仍然有些埋怨,姐夫表面低调,不知道存了多少卢比。听到自己心里冒出这种想法,又自言自语道:“唉,再多也是他的。”   “啥?”   “没!”巴依赶紧尿遁。   唐轩之是个非常倔强的人,至从那天回过一次商团,连续两天都是靠卧佛式稍作休息,没有真正合过一次眼。巴依两口子天天在家,竟没发现家里早就多了一个不速之客。   拉贾尼的驴车刚一走,一坨黑影迅速从奥拉蒙家的高墙后翻出来......   ......   在拉贾尼到达奥拉蒙家的前两小时,哈兹尔镇就响起了拉贾蛋卷的叫卖声。   “拉贾蛋卷,拉贾蛋卷,拉贾尼少爷独创的东方美食!五铜一根,便宜又实惠啊,要的赶紧,明天是六铜一根啦。”哈特老头的吆喝听起来带有那么一丝哭腔。   那女魔头说如果他不出去先卖几天,谁知道这是拉贾尼少爷的生意,说得他好像成了最受重视的人。这几天他就没好好休息过,房里的女奴再不去滋润滋润,就快死了。忙得也没功夫给她喂饭,真不会饿死了吧?想到这里他担心万分,更是叫不出声了。   可是刚出炉的蛋卷香气异常浓,很快就聚起了凑热闹的人。   “五铜一根,两根起售。”哈特老头打起精神应付道。   神庙的鸠亚祭司刚好路过,他就那样淡然地远远看着哈特。待围观者走了之后,走上前阴阳怪气地说道:“世风不古,镇长家的小子也学古普德开始抢吠舍们的生意了?”   “大人!”哈特老头忙从驴车上滑下来,跪伏在地,向他行了一个标准的吻脚礼。   “拿来尝尝。”   这祭司尝过,自言自语道:“嗯,确实美味。待我问过庙主后,每天购你们五十根可行?”   哈特大喜,以为要被训斥呢,还准备了一肚子话准备解释。忙道:“愚仆替少爷感谢大人。”   等哈特放松的时候,鸠亚祭司装着无意:“对了,真是你们家三少爷创造的吗?这种美味,让我想起了古普德家那个小姑娘,最近怎么不见了?”   哈特搞不懂鸠亚话里的意思,一时拿捏不准说出夏枫行踪后的吉凶。   就这么两三秒的时间,祭司就瞬时明白,换上了肯定的语气:“这就是她做的吧?我看那小姑娘的体形,就知道她有慧根。如果没有,怎能比别人聪灵,做出......”说着,一口咬上蛋卷,阴笑着看向哈特......   ☆、第68章 女魔头【】   留下哈特老头一脸的“百感交集”!   那祭司一走,旁边早等着看稀奇的人这才敢围上来。   “喂,怎么卖?”   “喂!”   “五铜,五铜。”哈特揉了揉头,脑子浑涨,不知道自己刚才到底做了什么,万一给少爷惹了麻烦怎么办?管他的,到时打死不承认就是了。有人愿意帮自己收拾女魔头,总比让她耀武人扬威碍眼强。   得尽快把秘方搞到手,若是少爷怪罪,也好救自己一命。   ......   拉贾尼比哈特晚很久才出门,没有看到祭司与他忠仆交谈的一幕。这时间差一过,当唐轩之坠着他的驴车屁股来到甘蔗工坊的时候,悄悄出现的探子,让同样鬼鬼祟祟的唐轩之看个正着。   鸠亚祭司回去以后,立刻招呼两个手下去拉贾尼的甘蔗工坊确定,他一向是个缜密无比的人。所以不管哈兹尔镇如何动乱,怎么换庙主,他始终混得如鱼得水。   唐轩之远远盯着两个蹑手蹑脚的僧人,暗啐:大白天行暗昧之径,非邪即佞!虽然,他自己好像也一样。   多亏这座作坊破破烂烂,只要翻过墙,从四面通风的木墙看过去,劳作坊内一览无遗。小姑娘果然在这里!   僧人就没有唐轩之这般好身手,一人放哨,一人偷偷扒门缝。   唐轩之离开时,见僧人还在,咧嘴笑了笑,想到一个好借口来接近高人弟子。   .......   六小时后的夜空下,以老姿势潜伏在房顶上的唐轩之直恨时间过得太慢。   而沙土楼大堂中正在算帐的拉贾尼,却认为今天的夜幕降临得太快了,一高兴赏了哈特十个铜达姆。哈特装着欣喜地接过,其实他一点也看不上,平时随便捞点也不至于这么多。   夏枫触觉敏锐,一眼看透了他,发现他今天回来神情有些异常。几天没有露出的淫光,突然又出现了,虽然只有那么一瞬。   “三少爷,听说您的私房钱全花光了?我们没有买多少粮食,作为镇长家的少爷,好像也太少了点。”   若是在跟夏枫熟悉以前,拉贾尼肯定不爽,可是现在他并没觉得不顺耳,耐心解释道:“我的兄弟们都是靠地里产出的粮食赚钱,田地多的,私房钱自然就多。”   夏枫摇头:“少爷,我算了算,您还有其他来钱的地方,不止这些的。您想要存住钱,不是开源就够了,还要节流。想必三少爷对仆人太大方,从来没有对过他们的帐吧。”   哈特别老头听到这里,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动作变得僵硬。   夏枫见拉贾尼并没认真听,也不在意,兀自说道:“当然,您的仆人都很忠诚懂规矩。可是人都是会变的,时间一长难免不生出其他心思。”   拉贾尼这才看向夏枫,见她目光赤.祼.祼地盯着哈特。嘴角一翘,心知她误会了哈特,正想开口,又听夏枫说道:   “我相信哈特管事行事有分寸,就怕他年纪大了算不清帐。要不我们干脆把投入的钱一起算算吧,看看今天回了多少本。”   哈特大急,驳道:“夏枫姑娘哪知眼睛看我老眼昏花了?我才三十五岁,怎么就......”   “什克,重新算吧!”夏枫懒得管他眼睛到底花不花,朝什克吩咐道。   拉贾尼见什克已经擦掉石板,重新写上了数字,便没阻止。笑着对夏枫说:“你要是个男人就好了,我身边就需要你这样的人。”   夏枫余光瞟着哈特的额头渗出密密匝匝的细汗,也笑着回道:“少爷您就把我当男人吧。”   什克的炭笔在特制石板上沙沙沙地划着,哈特老头的心在砰砰砰地乱跳。见什克低着头根本不接收他的提示,只得慢慢挪过去,悄悄伸出脚,用趾头去夹什克的小腿......   这点小动作怎能逃过夏枫的眼睛,就算什克算不清帐,不还有她嘛。但是她察觉什克在忍耐,并没受哈特老头儿的影响。于是双手扶着桌子站起来,疑惑地看着老头:“哈特管事,有什么话不方便大声说出来吗?”   哈特猛抽回脚,忙道:“没,没。”   拉贾尼好不奇怪:“怎么了?”   夏枫讪然一笑:“我刚瞧见管事用脚去碰什克,像是有隐密话不方便说似的。”   “哈特!”拉贾尼脸色骤变,“什克在算帐你不知道吗?”   夏枫一愣,心说你这主人也太迟钝了吧。却突然听得拉贾尼马上吩咐邦克,命令他把哈特先绑起来。说翻脸就翻脸了,夏枫这才闭了嘴巴。   “少爷,少爷,您不能这样。我可是跟了您十年啊,我没有娶妻,也没有家,一辈子就只能跟着您了,我怎能对您不忠。就算帐错了,也不是我的错啊,少爷。”   拉贾尼犹豫一瞬,还是叫邦克赶紧绑,怒道:“你敢在我面前伸脚,我就轻绕不了你。”   夏枫随意撇了一眼闷头算帐的什克,差点以为自己没有穿越。只见他用的方法比中国古代简洁多了,一串串阿拉伯数字井然有序地排列着,一眼望去一目了然。   什克抬头,虽然室内的温度只有十来度,鼻尖却也冒出了汗,那眼神透出一种快意,这让夏枫疑惑不已。难道他想上位?   什克检查一遍,抱着石板让拉贾尼看清楚,然后说道:“少爷,帐上没错。”   哈特心下顿时一松,用力挣扎着麻绳,得意的朝夏枫大嚷:“这下你该放心了吧,做好你工坊的事情,别给少爷添乱。”   夏枫好像很紧张的样子,赶忙回道:“这怎么是添乱呢,知道管事平时很忙,怕你行事不周,好心替你分担,你却怪我。”说完,她看向什克,就知道他还有话没说。   果然什克又道:“少爷.......”   拉贾尼眉头紧皱:“有话就说。”   “是的少爷,哈特管事买回来的面粉和萨卡拉数目都不对。少了...少了一半;除了鸡蛋,别的都有少。”   ......   漆黑的夜空突然划出一声凄惶的惨叫声,不明所以的唐轩之恨不得用眼睛看透工坊的屋顶,想搞清楚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半刻前一行人绑着个老男人进到工坊,具体发生了什么,他完全不知道。   拉贾尼前次在奥拉蒙家都没觉得如此屈辱,自己满心信耐的老仆人竟敢偷他的钱!指着用剩下的面粉跟萨卡纳,怒问:“你还有什么说的?难道今天我们用了两百斤!说!钱哪去了?”   哈特老头的额头被主人敲了一棍子,骨缝里的鲜血,像是被人用手挤着似的潺潺直冒。平时凭着他那张油嘴,巴结得主人很是舒坦,人家给了好脸色,竟忘记了卡布尔家的小爷也是一只小狮子。此时他只知道露出流血的伤口,希望引起少爷的怜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时,什克特意横了一眼邦克。   紧接着,就听邦克说道:“少爷,我猜哈特管事又买了女奴。少爷您可能不知道,隔三岔五就有女奴的尸体从他房里扔出去。还有....”他指着那个抱头蹲在墙角的奴隶,“跟他一起买来的那个女奴,死了好几天,发臭后才被管事扔出来。当时我刚来,是他逼着我扔到外面去的。事后我做了三天恶梦,没想到三少爷的仆人中会有那种僻好的人。”   “呃——”夏枫头皮发麻,肩部猛一耸动,捂着嘴巴使劲干呕。只听哈特老头还在作濒死强辩:“不!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听祭司们谈起过,我是好奇,不是喜欢不是喜欢啊少爷!”   拉贾尼连退三步,移到夏枫身边,像是看着什么恶心东西似的,赶紧让邦克二人把哈特打晕,“重重打,连夜送到庙里去。”   夏枫强摁下身体的不适,赶紧阻止:“不能便宜了他,少爷您自己解决吧。反正,他不是说他无亲无故吗。”   拉贾尼一怔,定定看着夏枫,半响才冒出一句话:“你果然是个男人啊。”   夏枫知他骄横有余,胆识不足,像捉巴依一样捉住了他的袖子:“少爷,您天生尊贵,怎能容让这种事情发生。知道什么叫杀一儆百吗?以后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大,您有精力再处置一个哈特?您这次不下重手是不行的。还有,咱们的生意第一天就来了个满门彩,如果以后有人眼红您,前来找麻烦生事怎么办?少爷,成大事者,必行常人不敢行之举。”   拉贾尼拧起的眉头就一直没有松开过,那精致的大眼露出一丝恐慌,可能想到自家的兄弟们......   夏枫又加了一把火:“少爷,您真的能保住我吗?我可是一心想跟着您赚钱的。”   ☆、第69章 贵姓?【】   拉贾尼开怀大笑:“哈哈,就知道你还是小姑娘。行,明天我给你找三盆来,都摆在你房里。”   夏枫的抑郁消失一半,差点笑出声:“我房里摆一盆就够了,窗台只有那么点大。其余放在院子里好了。”   “嗯,跟我妹妹一样,都喜欢花香。到时我再多弄几盆别的花儿来,也显得这院子漂亮点。”拉贾尼又跟夏枫聊了许久,问她还喜欢什么,又问她为什么不怕杀人......没话找话。   夏枫理解他,她很配合,愿意花点时间给他“治疗”创伤。   邦克和什克回过神,把墙脚的奴隶都吆过来做事。有个奴隶猛地捉住邦克的脚,低头直吻。   邦克浑身不自在,忙说:“好了好了,替你妹妹报仇了。以后没人折磨你们,好好做事。”   奴隶们眼眶里灌满了泪水,其他四个纷纷仿效,把什克的脚也吻上了。   待他俩出来的时候,见到少爷和那“女魔头”借着门口这点火光,在院子里聊得很是开心。两人很识趣,轻手轻脚绕回自己的住处。这一夜,他俩估计都睡不着,对夏枫的恐惧简直深入到了骨髓。好在,她并非是非不分,瞧她对那几个女人就如同亲姐妹......   什克躺在床上,轻轻摸出那粒捏回圆形的红色药丸,眼里净是犹豫。但是,一想到柔弱无骨的身体,他又压不下自己的*。今天,那个叫娜伊的姑娘,偷偷打量了他一眼,那娇羞的神态......他一想到就浑身酥软。   兴许不用药也可以?   房顶上的唐轩之都快急出尿来了,“这两人还要聊多久!一个大男人跟小姑娘有什么好聊的。”   夏枫又比之前舒畅许多,想到还要练功,催道:“三少爷,不早了,您该回去了。”   “啊,好吧!今天的帐咱们就明天算吧。”   “哈哈。”夏枫学着男人的笑声:“嗯,明天分也行,只要少爷放心把钱都留在我这里。”   “坏心的姑娘,你是故意逗我吗,我哪有不放心。好吧,你早点休息,明天晨起还要赶工。”   拉贾尼的车夫早就耷着脑袋睡着了,听见响声乍呼呼地惊醒,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少爷回家吗?希望今天太太不会怪我们回去晚了。”   拉贾尼坐上车,气道:“那就不回家,去镇西客栈。”   “好嘞!”   驴车打着响鼻走远后,唐轩之才飞身而下,几步窜到夏枫身后。   夏枫察觉到响动已经来不及了,刚一出手就被一双大掌握住了拳头,身体突然不受控制,转眼间就来到了房顶。   “贼匪”右手放开她,嘴巴又瞬间被捂上,整个过程不容她有半分思考的余地。出于本能,夏枫唯一能断定的是,贼人暂时不会要她的性命。   “别怕,我不是坏人。”   唐轩之说话时凑进了脸,夏枫没有闻到印度男人身上特有的怪味,只感觉一股带有青草气息的露水味道萦绕在鼻尖。   坏人哪会自称坏人!这口音?“天啦!”夏枫心下尖叫:中国人!中国人啊!哦,不对,大明人。遂猛烈摇头:姐不叫,你快放开。我靠,身手不错啊,真乃神人,飞檐走壁的功夫一流。   此刻伸手不见五指,夏枫后知后觉,生怕人家误以她是想反抗,赶紧安静下来。   “多谢!”唐轩之放开手,身体却还是紧贴着不敢放松,显然是知道夏枫会拳脚。他不管人家看不看得见,抱拳行礼,道:“在下并无恶意,请恕无礼。此次冒昧打扰,只是想请求姑娘告知令师下落。”   令师?   夏枫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家伙说的是大明话,虽然不是前世的普通话,但是每个字都能听清。她下意识就忽略了这一点。脱口而出:“我哪有师傅?”   唐轩之一凛:“姑娘,在下真的十万火急,事关八百口同胞性命。请姑娘的师傅出手相救。”   夏枫急道:“我真没骗你,我没有师傅。”   “姑娘,你都会说大明话,怎么会没有我大明师傅?”唐轩之一口老血憋回去。心说你当我大明人就那么蠢吗?   “啊?这个......”你妹,这怎么解释。夏枫甚觉头疼,想了半天没想到借口,回道:“我师傅死了。”   “什么?”唐轩之先是惊问,后又道:“姑娘,你到底哪句话是真?在下再次请求你。允许我先见见令师,让他定夺是否出手相救吧。”   夏枫在最初的震惊之后,情绪缓缓恢复。大概琢磨出这人的来头,也想起了自己顶着张印度皮......这人,对自己没有好感,根本不相信她。   “咳......这位壮士。”夏枫也不知道这么称呼对不对:“贵姓?”   唐轩之发现小姑娘的呼息由急促到平稳所用的过渡时间极短,说话的口气也不像孩子,愣了愣,忙道:“鄙姓唐,名轩之,字...没有字,自号随心。”他答一赠二,心急火燎的只想见到高人。   他怎么给自己取一个尼姑的佛号?夏枫道:“别在这里说,跟我来。”见唐轩之还捉着她的胳膊,随即想到她下不去......气道:“带我回我的房间。”   “得罪了,谢姑娘不罚。”   唐轩之照旧把她扛在肩上,摸索着,几步划到窗台,让她先爬了进去。   夏枫心里那个气呀,这家伙怎么知道我住哪个房,准确无误就找到了,想必不知偷偷打望了多久!   点燃油灯,夏枫这才看清唐轩之的脸,他的装扮有些滑稽。不过终于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夏枫甚觉养眼,火气也消了,说道:“我在火刑那里见过你!那时你就偷偷在跟踪我了?这可真不像磊落之士所为。”阻止他开口,又道:“既然都七天了,若是我有师傅,难道阁下不知道吗?”   一会儿壮士,一会儿阁下,唐轩之心里越发毛躁。他早前就评价过夏枫是妖孽,知道不拿出点诚意来不行,当即说道:“我唐家定有重金相酬,请姑娘为在下引见。”   他老是捉着我的师傅不放,引见什么鬼!夏枫静静地看着他,试图用静默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这个男人却没有一点不自在,在人家姑娘的闺房里坦坦然地寻了个坐处,一副落拓不羁的样子。夏枫心说如果他是做生意,估计也不是什么好生意......好,我认输,知道自己的气势压不过他,说道:“我没有师傅,只有一个爷爷,我爷爷的确是大明人,但他已经去世了。”   唐轩之信了五分,嘴巴却很犯贱:“姑娘此番借口考虑了许久吧。”   “......”   夏枫又给气着了,不欲再多说一个口字。这人或许就是个富贵公子哥儿,以为人人都得凭他差遣呢。来到别人的地盘被人软禁了,认为我跟大明有渊缘就活该为他所用,着实讨厌。   这古代的男人,果然不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恕不远送。”   唐轩之心知自己刚刚既唐突又过份了,小姑娘少有的冷静,又独有一股傲然之气,一点也好对付啊。忙作势赔礼道:“姑娘,恕在下愚昧,形势所迫导致某出言不逊,望姑娘海涵。”   “嗯,我海涵了,你走吧。”   “姑娘!”   “你一心要找我师傅,就是断定我帮不了你,既然我爷爷已然仙逝,你就应该另谋出路,何苦还在我处浪费时间。”   唐轩之仿佛又见到药馆里的夏枫,言词犀利,寸步不让。自己亲母亲姐被火烧死时,她还能淡然看之。   “绝非常人!”唐轩之心里突然冒出这句话,愈加诚肯:“恕在下眼拙......”   “停,别一口一个在下,你心底并不尊重我。何苦作出这些表面功夫,平白让人觉得腻味。看你的性情像是个跑惯江湖的,又有一身好功夫。难道你的师傅也跟你一样虚伪恶心吗?”   唐轩之一张脸蓦地黑了,心道:我其中一个师傅还真就比我虚伪。但这话他可不敢说出口,小丫头炸毛啦,眼下只能熄火不敢烧油。   “姑娘说的是,我马上改口。”他看向窗外,惆怅道:“你无法体会,我们远走他乡提着脑袋为家人赚暖衣饱饭的银子有何等艰辛,又突遇大难身陷‘囹圄’。见到你会使大明功夫,怎能不生出希望,奢求姑娘的师傅或许能......”   “停!”   唐轩之的悲伤情绪立即化为怒气:她为什么总是要打断别人,如此不知礼仪。不得不怀疑他的爷爷到底有没有好教她。   “我能力有限,真的救不了你。”夏枫说道:“但是,你如果有什么计划,需要我配合。看在我爷爷的面上,我乐意效劳。时间不早了,还要练功,所以不敢与公子多作交流。而且,想必公子也看出来了,我这人喜欢干脆利落,不爱迂回拖拉,希望公子下次过来,也能一样。”   终于把称呼唤对了,唐轩之听着听着怒气已消,冷静一分析,也认为她说得很对,喜道:“姑娘行事张弛有度,堪比男儿,唐某折服。有姑娘这句话,就算帮不上忙我也知足。其实唐某也是一个豪爽洒脱之人,跟姑娘是秉性相投。”   夏枫心心念念要见大明人,现在见到了,却没有想象中开心。毕竟隔着四百多年的价值观啊,看来,只要是个正常女人,只要是古代,穿越得再好,也有男人在一旁压着,怎么可能过得好。   唐轩之哪知面前小姑娘的灵魂来自四百年后,此刻走神正在伤秋悲月呢。他还有重要的话没说,刻意走近了两步,却见人家姑娘根本没动一下,心中稍许震惊,愣了一瞬。   看见夏枫都目露“凶光”地望着他了,才终于开口道:“今天下午我来的时候,发现外面有两个鬼祟僧人在门边窥视。”   ☆、第70章 祸灾【】   “僧人?”夏枫疑惑。如果有红眼病,也是卡布尔家的人啊,来的怎会是僧人?   唐轩之肯定地点头:“不知是冲着你们这里谁来的,总之小心一点。今天太晚,我明天再过来,请你给我讲讲目前的形势,我再考虑如何做。你放心,一报还一报,我有时间就会守在这儿。现在我去你们的神庙里先探探,走了。”   说完人已到了窗外,夏枫追过去压低声音道:“喂,姓唐的,我叫夏枫,夏天的夏,枫叶的枫。”   唐轩子呆了一瞬,咧嘴笑道:“我早就知道,好名字。你肯定生在秋天!”   ......   什么僧人?夏枫真是搞不懂了,但是对方绝对没怀好意,打算明天告诉拉贾尼,让他想想有没有得罪过某个祭司。这个拉贾尼,变化是越来越大,夏枫突然生出一种养成的般快感。   来到唐轩之刚刚坐过的地方,掀开木板,一口直径半米的大陶缸露出来,里面只有半缸水。就着这点水,夏枫缓缓运势起掌,压下去......水花溅起,落下,再溅,密集的水珠连成一个椭圆,激向空中,再疾速落下。如此数百次之后,缸里的水温度升高,有丝丝蒸气冒出。   “还是不够啊。”夏枫拭去额头的汗水。就像写字一样,刚猛有余,韧性不足。力量无法连成一片激出,中间至少有三节断层;这种力量一如缅甸翡翠,遇到强力一碰即碎。伤人的同时,也会自损。   不过夏枫也不是太担心,兴许十天后,“翡翠”就能变成“黄玉”啦,慢慢来,逐渐加深力量。不得不说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丹田的那丝内力像发了芽似的,不到一月就增加了五倍之多,夏枫现在挑战三四个普通男人应该不在话下。   怪说那姓唐的功夫这么好,但是功夫再好也怕枪炮儿。想到难民营外那门大炮,新邦王亚格拉斯真舍得投入,把唯一的这门大炮都架在哈兹尔镇了,外国商团估计已经是他重中之重的战略部署。   难不成真要等到阿克巴来解救姓唐那帮大明人?到时,不成难民也成了难民。夏枫知道,大商家还好说,好多小商人,几乎是集全副身家而来,元气大伤还是小事,饿死全家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唉!夏枫四仰八叉躺在床上,想来想去,这么多人想凭空消失不可能,就只有强干。先往西北方逃,逃进阿克巴的管辖,再转道北上,赚钱就别想了,能保住那点家当就不错啦。可是怎么干呢,这真是个大难题。   ......   夏枫迷迷糊糊澡都没洗就睡了过去,早上被楼下的吵杂声惊醒,看见窗外天色大亮,太阳都出来了。她一个鲤鱼打挺起身,暗恨自己怎么睡得这么死。   “嘭嘭嘭”有人大力敲门,“夏枫你醒了吗?”   这个萝呼多,没醒也被你吵醒了。   “说,又出了啥事?”   “你下来看吧,娜玛在跟什克抢人呢,抢的是那个女奴。”   哪来的女奴?夏枫走到窗前低头往院子里一看,只见娜玛死死拽着一个女人的手,什克拖着那女人的腿,各不相让。   哟,娜玛长脾气了,夏枫由衷地笑了笑。   跟着萝呼多下楼,她人还没走近,什克就赶紧松掉手,还退了两步。夏枫指着地上的女人,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什克,早就知道知道哈特前几天拉粮食回工坊时,就藏了一个女人在货车底下。昨天忙得太晚,他忘记了这桩事儿。所以大清早一起来就冲进了哈特的房间,把那个半死不活的女奴拖了出来。正好被同样起得很早的勤劳娜玛发现了,她见女奴奄奄一息,生出同情心,便跟什克杠上了。   “夏枫,让她留下吧。”娜玛说道:“什克说把人弄去扔了,可咱们又不是养不活她。”   夏枫一挥手:“都让开。”   什克弯腰向夏枫施了一礼,看得萝呼多几人一愣一愣的,只听他道:“大管事,这个女人身上有罪印,我们不能留。”说着,走上去把女人的头发撩开。他本是想偷偷拖去卖掉换点铜达姆的,没想到......   刺字?印度怎么也会有这种玩意儿!而且也是刺在脸上。女奴紧闭着眼睛,唇色发紫,上面布满干涸的死皮。就算脸上有字又瘦得皮包骨,也难掩其姿色,应该是个犹物。   “先喂水喂饭!”人都要死了还抢个什么劲儿,夏枫转头冷冷地盯着什克:“刚刚你叫我大管事?”   什克忙点头:“坊中不能没有管事,所以我们就认您是了。”   “是吗?那你就应该知道工坊里的任何事都得经过我的同意,谁给你的权利擅自作主!”   什克本想狡辩一下,说他是为工坊好,如果这个女人脸上没有刺那个“祸”字,他才不多管闲事呢。但见“大管事”盛气凌人的样子,他选择闭口,只想等着三少爷来再说。   夏枫心理自有计较,说道:“叫邦克来。”邦克可比你听话多了。   “好的。”   什克先闷头慢慢走了几步,后面想到什么,赶紧跑起来,看样子他有些急。   娜玛和萝呼多扶着女奴去吃东西,就娜伊远远的跟着,她无法摆脱从小被灌输的思想。比如:碰触贱民。害怕沾染上邪眼,不得神主的庇佑。可是,就算镇上那些贵人,心里难道不清楚自己吃进嘴里的粮食和红糖都有经过贱民的手吗?娜伊啊,你都差点成为贱民,真是,简直......   这两天娜玛和萝呼多都拿着夏枫送给她们的土制弹弓练得认真又开心,就她柔柔弱弱的怕这怕那。夏枫并没有勉强她,知道她是想试着改变思想,但“中毒”太深,个人意志被压迫太狠,致使身体有了惯性,已经不受支配了。   有些人,不管身处何种环境中,也注定是个悲剧。人若不能自救,外人再帮扶也是无用的。   “再让她洗洗澡,检查一下身上有没有暗疾。”夏枫担心女奴有传染性的疾病。   早在劳作的五个男奴,待见到那女奴后,突然哇哇哇乱叫,一副惊恐万分的样子。   夏枫喝道:“你们做自己的事情,别管这边。”又道:“邦克还没来?”   不管奴隶们听没听懂,但吵闹声顿时安静了。天亮才睡着的邦克,睁着红肿的眼睛终于来了,他先给夏枫赔了个不是。待看见女奴脸上的醒目刺字时也是惊了一跳,指着她的脸:“这个女人留不得,快快扔掉,扔掉......”   “到底怎么回事?”   娜玛和萝呼多让邦克的神情吓得骤然丢开手,女奴就跟酱油瓶一样栽在地上。夏枫发现一个细节,不管这女奴是吃东西喝水,还是被人拖来拖去,脸上始终是淡淡的表情,仿佛是具人皮空壳,没有灵魂。   她就那样躺在地上,一边嘴角极细微地扯了扯。轻蔑,看透一切的轻蔑表情!   她到底有什么来头?就凭脸上的字就让两个大男人吓得失态,而哈特却不怕?   “说呀,到底怎么回事!”夏枫都要开吼了。   邦克一个哆嗦,忙道:“灾祸,它是神主降下的灾祸,她脸上的字南部人一看见就会吓得生病的。这个女人不是南部的女奴,大管事,您看她的肤色。”   夏枫怪说觉得这女人长得漂亮,原来是肤色浅的缘故,洗过脸后更是显得鲜亮。夏枫紧盯着她,发觉她的嘴角又往下扯了扯,那轻视的神情不要太明显。问道:“你听得懂我们的话?”   女人没回话,而是懒懒地合了眼睛。   萝呼多来气了:“你这个女人,我们管事想救你,你知道吗?”   邦克急得直跳脚:“大管事,哈特把她弄回来,就没打算让她活。这是南部的祸灾呀,如果被祭司们知道,咱们都得死。没人能保住我们,哪怕镇长大人也没办法。无人敢承担让南部灾祸又落入我们北部的罪名。”   热带地区天灾本就多,你这北部有了灾就一定是人家频发地区传来的不成?夏枫揪紧了心,到底那帮人用上了什么卑鄙的手段,硬生生把一个鲜活的生命弄成了灾祸。   “邦克,你怎么知道她来自南部?不是说她不是奴隶吗!”   “大管事,我刚说了,她脸上刻有南部文字呀。管事您难道不知道南部也不全是奴隶的吗。”   不管邦克急成什么样,夏枫仍是好奇地问他:“她是预备敬神消灾的女人?”   邦克一愣,忙摇头:“怎么会?怎么会用祸灾敬神。”又道:“这个女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爆发瘟疫,旱涝虫害,饿殍遍野。任何人见到就必须杀死她,咱们不杀就丢出去让别人杀吧。”   夏枫心下冷笑,这个邦克蛮会用词的,突然变得好有文化,可真不像他啊。多半来自祭司们吃人的烂嘴,都形成一套专用词汇了。人见人杀的南部女人,怎会辗转活到北部来,最后被一个恶心的老头买了。   这背后的故事绝对不少啊。   夏枫极为认真地打量了一遍这个女人,眼中透出莫名的心痛。马上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决断道:“留下!”心中却很是复杂。   “啊?大管事,这件事情必须向三少爷汇报,您......您承担不起的!”邦克急得死劲搓自己的大腿。   邦克这样一说,娜玛和娜伊也劝夏枫,就连萝呼多也让她再考虑一下。但是夏枫油盐不进的,众人担心不已。这时,那个女人才诧异地看了夏枫一眼,露出一丝疑惑。不知道是疑惑这个小小的姑娘成了管事,还是疑惑夏枫一意孤行出手救她。   “我会把她带到我的房里,只要你们守着嘴巴,外面没人知道。大家赶紧做事,三少爷那边我自己会解释。”夏枫越说口气重,就连娜玛都感到一丝害怕。   娜伊听得夏枫还要把这个女人带到她房里去,惶惶然地推着自己的姐姐,想让娜玛再劝劝。   邦克直着粗红的脖子,还想再说,又听大夏枫问道:“什么味儿啊?”   萝呼多一吸鼻子:“啊,是烤肉的香味。”眼睛四处张望,只要是烤的东西,她都爱吃。   ☆、第71章 锦绣【】   无奈闭上嘴巴,转身走了。   半响,娜伊确定他真的离远后才敢站起来。小手使劲揪着手绢,小脸霎时又红了。   ......   “我们的新管事呢?快来搬花儿,哟,大家都忙着啦。”拉贾尼亲手捧着一盆茉莉花走进作坊,喜气洋洋。   拉贾尼的声音很大,夏枫房里的女人一改之前冷漠的神情,抑起头看着她。脸上就差写上三个大字:看好戏。   是个刺头儿,不好搞哇。   “噗呲——”夏枫这人,别人越是要想瞧她好戏,她越是冷静。提到刺头儿,就回忆起曾经代替哥哥夏柊帮他训练大学新生的场景。当时她只有十五岁,练咏春拳的女孩个子普遍不高,只到男生的胸口......   过程不论,其结果是“辉煌”的,当时把校长都惊动了。正在午睡的老校长听得学生们躺了一地,个个出气没有进气儿多,连校内保安都给打得爬不起来。生怕摊上大事儿,惊吓之下穿着背心就赶了过来。   等他到达“事故”地点的时候,只见大太阳底下,就夏枫这个班的学生没有午睡,正顶着酷日在站军资。才军训第一天啊,学生们比军人还像军人,那动作叫一个标准。他的嘴巴足可以放下一只大鹅蛋,暗骂带信的老师谎报军情唯恐天下不乱......   听得拉贾尼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夏枫不慌不忙站起来,对女人说道:“楞头青的男学生好收拾,玩心眼的女学生就更好收拾了。”   女人眼睛微眯,好奇地看着她,余光却紧紧瞟着门口。   “花来了!”拉贾尼喊道,刚想伸手敲门,门就打开了。   “好香,谢谢少爷。您先在大堂等我,我摆好花出来找您有事讲。”   女人再次露出那种轻蔑,夏枫没管她。心道:你现在就傲吧,后面说不定你得哭着求我。   当她去到大堂时,邦克和什克早到了,正在和拉贾尼说着祸灾的事情。听得响动,两人都闭了嘴吧,低下头装驼鸟。   拉贾尼挥手示意她赶快过来,问道:“夏枫,哈特房里那个女人是真的吗?”虽然是询问的口气,也掩饰不住他的焦急。   “少爷,你答应过我,工坊里的事情都归我管。现在这两人越过我这个管事,私自找你告状,又算怎么回事?你就那么不相信我,怀疑我会给你惹麻烦?”   连尊称都不用,出于经验,拉贾尼知道她很生气。人家才为他赚到钱,自己这种态度不就是让人寒心嘛。他不敢得罪金娃娃,掉头指着双克的鼻子斥责道:“大管事做的决定,自有她的道理。事情还在控制之内,大惊小怪做什么!”   “少爷,我们只是想让大管事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什克低头说道。   “笑话,我为什么要给你解释。”夏枫先冷哼了一声,对拉贾尼说:“少爷,人已经被我杀了,要看尸体吗?”慢慢蹲下来盘腿坐好,看都没看什克一眼。   别说什克,就连拉贾尼都不相信。   什克一脸无奈:“少爷,您看她......”   “出去!”拉贾尼压着火气吼道。   等屋中又只剩他两人的时候,拉贾尼说道:“夏枫,你说要我把你当成我的姐妹对待,我自认已经做到了,虽然嘴上没说,但所做的事哪件不像?”   “对!就是知道三少爷待我如亲妹妹,我也当您是亲哥哥,所以才留下那个女奴。”   “这话怎么讲?”拉贾尼不由自主探过身子,太阳穴旁的青筋突起,俨然是气急。   “你想离开这个小镇吗?想成为权贵一方的刹帝利吗?想让子孙后代以你为荣吗?”   拉贾尼的怒火急速转道,被夏枫一连三个问号引向亢奋,这不就是他心底深处一直的呼唤吗?忙问:“你又有了什么好主意!”   夏枫微微一笑:算你上道。   ......   拉贾尼听完,久久无法平静,这太冒险了!   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小伙子,竟然害怕把心脏跳坏,重重捂住胸口。过了好久才缓下来,这才开口问夏枫:“你真认为阿克巴会打回来。”   “当然,连巴依都说亚格拉斯的位置坐不长久,难道少爷的见识还不如他?”夏枫信口胡诌。   又道:“如果他真有定国安邦之能,岂会做出暗扣外商作人质的卑贱事儿?少爷,他自己也没信心的,你何苦跟着。他只是会打仗罢了,不见得懂治国之道,你觉得他可以蹦哒多久?占领这边大半月了,不是说趁胜追击吗,怎么现在还没敢攻啊?少爷,这个世界上,只有智慧才是永恒不变的财富,阿克巴有,亚格拉斯真没有。如果随便一个邦王都如阿克巴一般,印度为何几百年来都是土邦割据?”   拉贾尼不知不觉,点了五次脑袋。说到智慧和财富,他怔怔地看着夏枫:面前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见他听了进去,夏枫接着道:“现在这种机会可不是说遇就能遇上的,阿拉哈巴德上次打仗是十几年前吧,那时您多大?失去这次机会,难道你要等到你的儿子再去把握吗?提着脑袋上战争,只要不怕死的武夫都可以。但是,兵不血刃地为阿克巴帝王扫去后顾之忧,如此大功,想让帝王陛下不知道你的名字都难。少爷是个聪明人,想想这其中的利益有多大?”   拉贾尼初始的反抗之心,如今只剩下三分。   夏枫绞尽脑汁,又把传中说的那个嫡子迪让也拿出来讲;还有那要三磅金子的妹夫......   这味药下得极为对症,拉贾尼的顾虑几乎全消。   “少爷!如果外国商团愿意跟着我们行动,肯定会付给您大把的银子,那将是我们去坎普尔重开作坊的启动资金!我试着去联系,说不定真能说服他们。”   “好!”拉贾尼猛地站起,大脑刚才急速运转,一时有些缺血,在栽下去的途中被夏枫一只手掌就稳稳扶住。   激动的拉贾尼丝毫没感到奇怪,说道:“我想,父亲铁定不会同意。看来只有对外宣布与他决裂了。”   “那倒不用,在走之前一切照旧。待去到新城安顿时,才跟当地官员如此说。还有,咱们的拉贾蛋卷可以找个冤大头转让出去,又多出一笔银子。”   “对!作坊也不要啦!”拉贾尼眼冒精光,神色复杂地看着夏枫:“你真是神主派来的福星,如果这次成功了,我人生中最大的梦想就达到了。”   梦想?看不出来,他竟还有梦想:“少爷,这不是梦想,这是你心底的*。”见拉贾尼眉毛一拧,很是不赞同,夏枫笑道:“你的*是超过迪让,但他算什么?他就是母亲的出身好而已,要是比才干,他哪点比得上你?少爷,我告诉你一句圣言: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就看你能不能跳好人生这场舞,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迪让根本不配作你的对手。总之,我俩拴在一块儿,绝不会害你。”   拉贾尼这辈子都没得过如此夸奖,仿佛已经看到洗脑高手给他描绘的锦绣未来......尽管那句所谓的圣言,他从来没听过。   ......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计划没有变化快。   夏枫想到终于能换一个环境去到大城市,就激动不已。快五个月了,一步步走来着实不容易啊。我要感谢唐轩之,是他给了我契机;还要感谢死去的哈特,是他送上了至胜关键;更要感谢刹帝利老太,让我知道,印度不止神油厉害,这毒.药也厉害。   夏枫忙着发表获奖感言,唐轩之却突然晕倒在一条小巷子里,身边立即围上四五条野狗。再强的汉子也经不起几天几夜不眠不休。昨天晚上,他潜在神庙一夜,毫无收获。为了让夏枫全力付出,必须先给足诚意,要为她探得有用的信息。为什么仅见过一面就那么相信她,他自己找不到原因,虽然那姑娘与众不同,但这也完全不是他以往的风格呀。   此刻终于支撑不住,勉强翻过几重高墙,一见没有危险,心下一松就睡死过去。   朱掌柜今天打发掉前来“亲切慰问”的第三波客人,气得满嘴生起燎泡。加之又有两天没见到他家公子,忧虑万分,还被商队里的各家掌柜们问得心烦意乱,这一急之下,终于病倒了。   夜幕降临。   唐轩之猛地睁开眼睛,反手一抓,只听“呃呜”一声,最近的那只黄毛大狗瞬间毙命,其余的四散逃开,汪都不敢汪一声。这些畜生的直觉比人厉害多了,明白惹不起这个人类,要不然也不会守在他身边大半天都不敢轻举妄动。   唐轩之把焉皮耷耷的死狗抗在肩上,揉了揉眼睛,眼看天色已黑,抄着隐蔽小道再次来到夏枫的甘蔗工坊。   “姑娘,能不能介绍个可以烤肉的地方?这镇上到处是人,就连河边都是。我实在无福消受贵地美食,营里又不准生火,我都好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了。”他把死狗扔在地上,看见夏枫的反应很是激烈,忙问:“怎么?难道这狗也是你们的神明?别吐呀,好好好...我马上拿走。”   夏枫一边抱着胃连连摆手,一边费劲说道:“没事没事,我想起了今天早上的事儿。你别提烤肉俩字就好,等我缓一会儿,一会儿就行,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   从夏枫工坊出来后,唐轩之感觉自己脚下生辉,同时隐隐伴着一丝挫败感,“那小家伙,当真是妖孽。”   ——————————   (么么小天使们,明天有个大章。多来点正版订阅吧,其实app订阅蛮便宜的。)   ☆、第72章 故事   他心情甚好,也不急着回去了,跑到夏枫说的地点,狼吞虎咽地饱餐了一顿烤狗肉,只剩下一条狗腿给朱掌柜带回。没办法,实在是太饿太饿了。潜进商团营地时,给他撩帐蓬的却不是朱掌柜,急问:“朱掌柜呢?”   “小的在呢。”朱掌柜额头盖着湿毛巾,挣扎着起身行礼:“大公子您终于回来了,小的这身体,真是病得不是时候,想当年我......”   唐轩之打断他:“掌柜,我有好消息!”   朱掌柜终于听到期盼已久的三个字,病态的脸颊呈现出病态神彩:“找到高人了?”   唐轩之却道:“从今天起,咱们不用理会那些强盗,任凭他们恐吓。”   “为啥?”   “因为我们身在局中,因为我们害怕自己不够团结,所以我没看明白......”   朱掌柜听完唐轩之的讲解,猛地一拍大腿:“是啊!我们知道被当作了人质,但没去想过人质对他们的重要性。大公子,您有几分把握?小的马上去通知那几位掌柜。”又含蓄地问道:“大公子,您是说那高人其实就是一个小姑娘?她竟要这样的见识?”   唐轩之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不想过多解释这件事。人家小姑娘几句话就让他醍醐灌顶,说什么秀才怕流氓,流氓怕流寇,流寇敬秀才......人家玩软的你就得犯横,人家犯横你就得讲理。目前不就正是犯横的时候吗?哪用天天拿银子货物去打发那些虚情假义的小权贵,大不了撕破脸皮皮。   而且,她只一天就能想到让他们脱身的办法,仅要四百两的好处,还分两次给,连后路都为他们规划好了。   已是之前想都没敢想的好结果啊。   “朱掌柜,最多十天,你让那些掌柜们坚持住,逼急了咱们就闹大。”   “好,我尽力。若是有哪个眼皮子浅的软蛋了,小的就吓唬说不带他走,让他留在这儿做个西戎子。要不是在贝拿勒斯死了一半护卫,咱们何至于这样。如今只有你在外面,那几个平时眼高于顶的掌柜,见了我跟孙子似的。”   朱掌柜猛烈咳嗽了几声,继续追问计划的细节。他口里虽然没有明说不相信那个小姑娘,可这意思很明显。唐轩之无法,只得给出心里一直念叨的两个字:“妖孽!”   “朱掌柜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弄点药。”   “大公子,我信你。”信的不是那个小姑娘。   唐轩之轻轻吁了一口气:“见过面你就知道,你也会信她的。我计算过,这个计划至少有九成把握。”   ......   一连三天,拉贾尼都没来过作坊,他从未如此认真过,心说果然如夏枫所说,他有好多潜能没有使出来。他一面装着寻新工坊,一面放话说要卖老工坊,连拉贾蛋卷的作法也一起出售。   夏枫估计最近哈兹尔镇的商人谈得最多的就是镇长大人的三少爷拉贾尼。这四天的收入全在她包里,吩咐什克全部换成卢比,以后每天的收入每天换。本要涨价的拉贾蛋卷降到4铜一个,奶牛也让邦克昨天牵去卖了。   哈特死后卖货的工作就落到了什克头上,他一边欢心数钱,一边暗暗忧心,直觉作坊里将有大事发生。神经时时紧崩着,做事情再不敢打折扣。但不妨碍他继续勾引娜伊,终于在今天晚上让他找到了机会。   与其说是他找的,不如说是娜伊主动送给他的。娜伊询问过姐姐,姐姐并没有反对。   娜玛认为妹妹迟早要嫁人,现在夏枫跟拉贾尼少爷合作愉快,关系日益稳固,有她在,什克也不敢虐待妹妹。再说名份上娜伊本就是他的侧妻,什克也没提过关于嫁妆的之言片语。而且据娜伊所说,这个什克对他很是关心,时常守在身边帮她干活。那些小动作,娜玛细细一回忆,真有那么一回事。   既然能够赔好几天小心讨好妹妹,一定是非常有诚意的。想他的丈夫伊扎,也没对自己这么好过。私心里,娜玛很为妹妹高兴,心说母亲终于可以安心了,妹妹找到了好归属。   什克偷偷摸摸上楼的时候,夏枫正在练功,那个南部女人早在唐轩之过来前就睡着了,身体极度虚弱,每天清醒的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饭也吃得越来越少。   这三天,她的嘴巴像502胶粘住似的,一个字没吐。她不开口,夏枫也没逼问,反正准备工作还没做好。夏枫作势无意,实则从没放弃过观察她。见她有时候会看着窗外怔怔出神,有时又会露出凶残无比的目光。   的确就如夏枫的推断,她很有故事!   大概能朝着两个方向去猜测,不是家族大仇,就是感情因素。正思考到这里,夏枫好像听到右边房间有开关木门的动静。兴许是娜伊又起夜了吧。   怪了,可是怎么没听见娜伊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夏枫担心出事......   “可想死我了。”   “您洗过澡了?”   “嗯,娜伊你好香。”   “人家哪里香了,是隔壁的茉莉花。”   “明天我也给你买。”   “不用不用,太贵了。”   “娜伊,你是我的妻子,再贵我也要买给你。那女魔头哪配欣赏茉莉花的芬芳......”   今晚应该是华夏的农历十六,瞧夜空中的月亮圆似银盘。耳朵贴在门上的夏枫听到这里,差点笑出来。她幽幽叹道:女魔头,好有趣的名字。   “娜伊你怎么了?”   “你走!”   “我......我说错什么了,娜伊?娜伊你别赶我走......”   娜伊的这种反应,夏枫毫无不奇怪,就是那什克,真是让她大跌眼镜。第一次见到印度男人也会花功夫来泡妹子。   论情商,娜伊哪是什克的对手,夏枫无心再听,只要晓得软妹子没有危险就好,回去继续练功。   还好是沙土墙,如果是巴利家那样的木板,夏枫或许会让他俩换个地方。   次日,拉贾尼带回来一群僧人,为首的是那位大鸡头鸠亚祭司。还有一位夏枫见过,就是曾经紧盯着她屁股看的红衣僧人。结合唐轩之透露的信息,她有不好的预感。   这些淫僧装模作样跟着拉贾尼在工坊里转了一圈,然后就四处散开......   拉贾尼指着各处对为首的僧人讲着些什么,只见僧人连连点头。   “冲着你来的!”   夏枫猛然回头,怒道:“白天你也敢来,找死啊?”   唐轩之擦了擦额上的汗:“我告诉你,他们买工坊只是晃子,抢人才是目的。”   “抢我?”夏枫生出一股无名怒火。   唐轩之没有指明要抢的人是谁,只道:“姑娘,你听我一句,这次如果我们能走,你也跟着走吧。”他回想起刚刚偷听到的对话,只恨污了耳朵。   夏枫心说,本来就会走,只是现在不想告诉你。   “姑娘,为什么要卖工坊,好好的生意不做了?难道......你本就打算离开?”   “......”这人贼精,夏枫不回他,说道:“既然他们送上门来了,咱们就玩把大的!”   唐轩之眼皮一跳,“怎么玩?”   “先别管,我只问你药搞到没?”夏枫指的是影响人中枢神经系统的洋金花,这热带地区绝对存在。   唐轩之说镇上三家医馆查完,只有女巫处有。量不大,也就够五个人的量。   “继续找,至少要够毒翻二十个,不然唬不住人。”   唐轩之抿紧嘴唇,这很有难度啊:“要不你帮我查一查哪里有种的,我去偷。”   “你会炼药?”   “当然,蒙汗药嘛,洋金花是主要成份。我出发的时候身上就有,只是用光了。”   “......”果然不是个好人:“我问过之后,晚上告诉你。”   “嘘!有人上来。”唐轩之迅速从过道闪进夏枫的卧室。   过了十几秒,一个小贼僧的光头才缓缓现出来,跟夏枫来了个眼对眼。这僧人大概有十二三岁,心里一慌又迅速把头缩回去......   夏枫站了十分钟左右,再没见他出来,便笑了笑转身回屋。进到屋内,却发现唐轩之已经给那个南部女人把上脉了,瞧这架势应该懂医术,会炼药想必也不假吧。   只听他蹙眉道:“好凶狠的毒。”   “原来她是中毒了?”夏枫故意惊叹道,引得女人的眉头动了动。   “这很像是一种定时发作的春.药,她体内蕴藏的肾气早就压榨一空,精血几尽干涸。夏枫姑娘知道什么是春.药吗?你爷爷肯定没有教过你。”   亏你问得出口,夏枫白眼一翻:“致男女发情的药!”不理唐轩之的诧异,她一把揭开那个水缸盖子,道:“玩玩,试试你的内力怎样。”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唐轩之下意识便反驳。   夏枫指着南部女人,用本地话说:“为了帮她报仇。”   女人骤然瞪大眼睛,惊诧莫名,意思是:你认识我?   “大姐姐,你也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吧,所以没想求生。但是,仇人还好好活着,你心甘吗?要不我们来个交换?”   女人身体已然不受控制,瑟瑟发抖,轻启朱唇,一张一合嗯嗯咿咿好一会儿,终于说出声:“仇?你真的认识我?难道....难道你是我庞杜家族的小仆?不......”女人剧烈晃着脑袋:“不是,他们也会当我是灾祸......”作了这些动作,女人累得猛喘气。   唐轩之突然插话:“夏枫姑娘,能不能翻译一下,有几个词我听不懂。”   夏枫激动不已,“快,来两招!让她知道你是半神,能够报她报仇!咱们的计划才更顺利!”   唐轩之只听得报仇两字,心里瞬间明了。   他来到屋中,双脚踏开,闭眼,两手呈握抓状交叠在一起,缓缓调动脉息......只见他的太阳穴高高隆起,皮肤像被高压水龙头直射,激起一层一层的微波。双掌冒出的气体不知是炽热还是冰寒的,使他的五官显得分外迷人......   别说南部女人,就连夏枫都以为自己在看电影,这真是人吗?   唐轩之突然摊开手掌,身姿潇洒地一旋,重重一掌朝水缸压下去。   “嘭——”一声闷响,顿时,整个房间笼罩在瓢泼大雨中......   夏枫没管被子啊床铺衣服啊全淋湿了,一把拉住南部女人的手:“大姐姐,你看,他有呼风吹雨的本事。”   唐轩之急速地换了好几口气,他刚刚把内力全使出来了,气血有点虚,拼命控制着身体不要让他出洋相。   “雨”,一停;势,即收。这雨应该称之为秒雨,持续的时间就两秒。听到夏枫的话,为了配合她,唐轩之对着女人微微点头,俨然一副神仙的姿态。   “换....怎么交换。”南部女人反手握住夏枫,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听得夏枫毛骨悚然,只得加重手上的力道,希望给她一点安抚。   “我与贱民交.媾,早已不配做庞杜家族的女儿,我蠢!”女人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女人说一句要喘上好一会儿,夏枫生怕她没说明白就不行了。把她的手腕露出来,递给唐轩之。   唐轩子神色一僵,暗暗调合了一下自己的脉息,走过来两指压上。缓缓度入一股暖暖的力量......   女人名叫阿妮娅,来自南部一个婆罗门大贵族家庭。嫁的丈夫门当户对且一表人才,她本应拥有如她母亲一样富贵而安逸的生活。   可事世无常,婚后不久就发现丈夫跟她的表妹有染。丈夫直言表示,暂时不会断掉这层关系,也不会娶她表妹,因其长得不如阿妮娅惊艳,只是够味道。   阿妮娅十分同情那不懂事的表妹,深为她不值。痛苦过后,在万般权衡之下,为了表明贤良又为了遮家丑,更是为了表妹的一生不被丈夫毁掉,主动把事情捅给公婆,逼丈夫把表妹娶进门当了侧妻。   她的悲剧故事从那时起,便拉开了序幕。进得门来的表妹秉性大变,完全不像她幼时认识的人。时常三人同床,中间是享齐人之福的好丈夫,最边上就是那位吐着蛇芯子的侧妻。名义上是表妹,事实上跟阿妮娅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只是她父亲老庞杜某个侧妻的侄女儿。因为两个家族百年来重重联姻关系很亲近,这位表妹从小便跟阿妮娅玩在一起,幼时感情极好,所以阿妮娅才会作出那样的蠢事。   总之,如果不是她蠢,那露出真面目的毒妇永远是个暗底下的情人,兴许她丈夫玩腻就丢了,怎会做到登堂入室这一步。阿妮娅暗恨自己空有一副好皮囊,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脑子。   半年后,南部爆发海啸,海啸过后又是虫灾,司祭者送了十二个纯洁的女人敬神,仍然无法阻断灾难的发生。去年粮食颗粒无收,大批大批的贱民北迁,好多良民子弟被迫沦为奴隶。   这时,一个要命的谣言突然横空而生,传出神主要惩罚的是庞杜家族,至于庞杜家的人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又说不明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捕风捉影的谣言也可以春风吹又生。   阿妮娅的夫家率先出现怪事,只要她这个正妻去过的地方,必定有人生病,她的女仆一个紧接一个病倒。眼看事情愈演愈烈,这种诡异的情形再持续发展下去,她迟早会被休弃,阿妮娅只得回娘家求助。当时夫家没有一个人敢接近她,包括她的丈夫阿米塔布。但是有一个人,一改往日之嘴脸,愿意亲近她,并在谣言开始后就对她不离不弃。   对,那个人就是她的表妹。当时,阿妮娅还曾后悔误会了表妹,只有娘家人,才会一直向着自己啊。   在表妹陪她回过一次娘家后,阿妮娅父亲的那位侧妻,也就是表妹的小姨,次日便凑巧的生病了......那侧妻把生病的消息恨不得敲锣打鼓让全邦城都知道。   至此,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阿妮娅是被丈夫亲手送进神庙的,眼睁睁看着她脸上被刺上恶毒的文字。   因为前一晚,她被丈夫发现与一个高壮男仆交.欢。阿妮娅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等她彻底清醒的时候,已经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她想,这里应该是神庙。近月以来,她夜夜恶梦,害怕被捉进神庙去,如今恶梦终于成真。   耳边突然传来表妹一贯悦耳的笑声:“姐姐,你终于醒了。你以为这还是神庙?哈!不,这当然不是。姐姐你可睡得真香啊,这里已经是我弟弟家的地牢了,你刚刚还和这的主人玩得很开心呢。姐姐,妹妹哪会那么容易让你烧死!你忘记了曾经怎么对我的吗?”   如果这时阿妮娅还猜不到昨天表妹亲手端给她的汤有问题,那就蠢得惊天动地了。   她的表妹嫌表姐的情绪不够激动,俯下身子,一把一把狠狠揪扯她的头发:“你以为我跟你一样?不,我跟如你一般的女人都不同,我绝不会与人分享丈夫。姐姐,至从嫁进来后,我可有单独一天是跟丈夫相处的!哪次就寝没有你?你是正妻,还有单独的小楼,而我本该有的房子为什么不给我!有时你俩恩爱,还要赶我出去,你说妹妹我忍得下去吗?不怕告诉你!至从我看上阿米塔布的那一天,你就别想活了,这一天,我等得太久啦!久得我都快忘了自己是谁。姐姐,我爱阿米塔布,任何人都不能跟我抢!”   原来,表妹并不愿意三人同床?明明是她主动要求的,还说丈夫喜欢,难道她是受虐狂吗?阿妮娅气急无泪,往日的回忆并不完整,也懒得回忆。如今她的身体脏成什么样子,只想马上死去,什么话也不想听。头发一把一把被扯掉,盖在她的脸上,她也没有一点感觉。   “表姐你如此美丽,怎能只让三个男人品尝。天下有那么多的男人需要你的慰藉,就这样死掉未免太可惜了......”   阿妮娅一心求死,呛声道:“你是嫉妒我,你永远也无法拥有我的美丽,你的心......”话没说完,就被打晕过去。   然后,她就开始了地狱之旅,身体无法站直,浑身无力,连自杀都做不到。开始,毒性五天发作一次,后变为十天,再后来长达半月。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久久耗不死这具肮脏的躯壳。在这种非人的折磨中,阿妮娅心底聚满了对恶毒表妹的仇恨。每天醒来所作事情只有一件,就是在心里诅咒她。不管身上的人是谁,不管身处何地,她脑子里只有诅咒。   三个月后,阿妮娅辗转落入哈兹尔镇,差点被镇庙的祭司们做成干尸,“多亏”这个常去拜访的哈特当时有大量的购货卢比,把她给买了下来。每个男人都迷恋她的身体,却又怕她脸上的字,经过多次转手,竟一直活到现在。   唐轩连蒙带猜听完,怒道:“天下竟有如此阴狠的女人,告诉我她的名字。”   阿妮娅让夏枫拿笔,她要写下来,只有写下来,他们才不会忘记。   夏枫看着手中浅浅的文字,阿妮娅手腕无力,字迹却是相当漂亮,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   重重对她点头:“我记住了!”其实根本看不懂,等会拿给邦克看。   ☆、第73章 逃离(一)【】   “这人到底属壁虎还是属蟑螂?”   夏枫把阿妮娅盖好被子,打开门,发现邦克正走过来。问他:“你怎么会上来?”   邦克估计忍了很久,壮起胆子问道:“大管事,为什么要卖工坊,不是正在赚钱吗?”   “因为要买更大的工坊。”   邦克一愣,脸色转忧为喜:“大管事,以后我再不乱问了。”   看见邦克噔噔噔下楼,开心劲儿挡都挡不住。夏枫考虑啥时告诉他们真相,这些人肯定是要带走的,包括什克。不然就是断他们的活路,主人不见了,仆人不是留着让卡布尔杀之泄愤吗。儿子生多了就是不好,父爱稀释成啥样了,瞧这好儿子拉贾尼被人煽动几句就要扔了老爹。   夏枫大模大样地往院子里望去,正看见僧人们离开,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位僧人特意回头朝楼上望了一眼。夏枫没有躲,直视他,嘴角勾起笑意......   唐轩之虽然没有说明白,看见这个鸡头,夏枫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所以,一定要玩把大的。她要在哈兹尔镇留下一笔浓墨重彩,既然是乱世,那就让它更乱一点吧!   僧人一走出院子,她马上下楼告诉拉贾尼,这伙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于啥?”   夏枫用手轻轻一撩自己的身后:“在于这儿。”   “你!”拉贾尼的脸霎时红了,他撇过头去,“你到底是个女人啊!怎能这样?”又道:“我马上去给他说不卖了,这个鸠亚,逗我不是?还想打你的主意!”拉贾尼越说越来气,但也是干生气罢了,他又不能拿对方怎样,说着就要追出去。   夏枫劝道:“等等,他找什么借口买?出多少银子...卢比?”   “一百金姆尔,他说以后拉贾蛋卷只供他们神庙,明天要派僧人过来学习作法,我没答应,因为要问过你。”   夏枫想了想,说道:“要是真愿意给一百个金姆尔,当然卖给他们,学就教,但要先给钱。少爷,假装寻新工坊的事情也要抓紧。少爷?”   “啊?”拉贾尼刚刚走神了,问道:“你考虑清楚了?夏枫,我觉得你需要换个颜色的莎丽。”   “为什么?”夏枫心说你还关心起我的穿着来了。   “这个颜色太鲜嫩,而且我发现你好像长高了不少,如果去了坎普尔,时常在外面行走......”   淡绿色鲜嫩?可我有三件差不多都是这种颜色。在现代可不敢穿,因为会让别人不舒服,绿色代表跌嘛......“少爷您就放心吧,人们都说我长得丑,不怕的。大不了以后穿更宽敞的裙子,不让那些坏男人的狗眼看就行了。”   “狗眼?”拉贾尼琢磨了一下这个词,才晃着脑袋反驳道:“你哪里丑了?是与众不同,一看就与其他姑娘不一样。”   “那是少爷看顺眼了。”夏枫笑道。   ......   她又觉得拉贾尼很可怜了,可能除了母亲和妹妹,都找不到别的人聊天吧。看他以前的派头,也不像跟仆人交心的人。所以这人不接触真不知道,他眼里的关心并非是为了自己的“梦想”,透露出来的感情是真心的。   “少爷,哪里有洋金花?我需要大量。”   “石头河的西岸那座山上有,你要来做什么?有毒的。”   “大用处,加持灾祸的可信度。”   拉贾尼看了看天色,道:“行,我叫邦克和什克马上去采,要悄悄的是吧?对了,什么时候可以告诉他们实情?”   “采回药后,就可以告诉他们了。”   正说到这里,他的车夫进来了,说老爷要找他。   是该来了,拉贾蛋卷都卖了好几天,卡布尔早该找儿子谈谈话。夏枫笑道:“少爷,没事的,就按我们计划的来。”   “嗯。”拉贾尼下意识伸手去整理自己的头巾。看样子,他有些紧张。   拉贾尼刚走,唐轩之又来了,夏枫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离开。   “这是两百两银子。”   两百两真的很重啊,夏枫抱在怀里......哇塞,屁股底下还有官印......据说一两银子在大明可以买两到三百公斤白花花的大白米......她忍住凑上去咬一口的冲动,赶紧在心中计算能换多少卢比。   唐轩之知她没见过,瞧她双眼冒金光的样子,着实有些好笑。   夏枫把银子一个一个叠起来藏好,平息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告诉唐轩之明天一早过来拿洋金花,还让他准备几大桶液体油,走之前把神庙点了。   唐轩之愣住:“全烧死?庙里或许有真正修行的僧人。”   “你确定?”夏枫脸色变了,冷声问他:“其他地方可能有,但哈兹尔镇绝对没有!我们这么闹一场,万一能让人后来者反醒呢?于其他镇的神庙也是有益无害,神庙发生火灾,他们是不是该问罪司祭者本人?”她一字一句:“为了肃、清、证、道!必要的牺牲是无法避免的。就算我估计错误,真有虔诚的修行者在神庙里,他肯定早就受够了身边僧人的淫.乱吧!知道自己的牺牲有意义,必会甘之如饴。”说完,直直盯着唐轩之。   唐轩之心底一寒:岂止是个妖孽,心智成熟得可怕。不由自主地双手重重抱拳,道:“唐某由衷佩服姑娘的胆识和魄力。”   “岂敢,正是因为有唐公子在,我才会作这个决定。这个功劳小女子可不敢担。”   唐轩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   拉贾尼第二天中午才回到工坊。   双克二人摘了一夜的洋金花,邦克帮夏枫砍过树枝,并没有觉得有啥屈辱的。可什克抱回一筐洋金花回来时,那脸色可真是不好看。   拉贾尼宣布今天不做生意,召呼大家来到沙土楼的大堂开会。夏枫知他没休息好,从浮肿的眼皮甚至可以看出他或许哭过,精神状态还不如忙碌一夜的双克。   “少爷,是不是镇长大人让你把蛋卷生意交给迪让?”   拉贾尼默默摇头,“让我跟迪让一起做。”   不也一个意思?怪道沮丧成这样。心里肯定很委屈,认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人家迪让在父亲心中的地位吧。夏枫笑道:“哈哈,反正我们要走了,要不您干脆骗说送给他算了。然后又去通知鸠亚,让他赶紧掏钱,晚了你作不了主。”   拉贾尼“破涕微笑”:“好主意,就这么办!”   “要走?!”双克,包括萝呼多等人,俱是惊声相问。   “对!”拉贾尼喝了一口水,环视众人一圈,郑重地说道:“我早就打算离开,而且是偷偷的趁乱离开。我跟夏枫决定去坎普尔,到阿克巴的土地上做生意。近两天就会行动,今天提前说出来,是给时间你们作准备。什克,晚上你可以把妻儿接到工坊里来;邦克,你未成亲,兄长都在其他少爷处,也许能保住一条命,走不走由你自己选择。”   夏枫问萝呼多三人:“你们都会跟我走的吧。”   “当然!”三人异口同声,就连娜伊都回答得很干脆。全都是孤家寡人了,不走能干什么,哈兹尔镇根本没有她们落脚的地方。   什克和邦克一时无法承受这个惊天大密,两人低头思考了很久都没表态。特别是邦克,他跟罗呼多差不多大,是家里最小的儿子。   拉贾尼重重咳嗽一声:“既然你们两人不愿走,从现在起不准离开大堂一步,等少爷我走时再放你们出去。”   “少爷!我走!我马上去把瓦古丽母子接过来。田地也不要了,只要跟着少爷,一定会再有的。”说着,眼睛瞟了一眼娜伊。   这个什克,夏枫扶额,这是在谈条件了?可你有得选择吗。说道:“我们的少爷在哈兹尔永远低迪让少爷一头,你们永远也低迪让的仆人一头。好男儿志在四方,为什么要像没长翅膀的鱼虾一样守着哈兹尔镇这汪小池塘。就算跑不出去,抗罪的人也是少爷,你们有什么可担心的?”   ......   皆大欢喜,什克回家带妻儿,邦克回屋写书信。   下午,一辆崭新的马车驶进院子里,驾车的正是拉贾尼的车夫,这将是出发时拉贾尼母亲子三人的坐驾。院子里原本那两辆旧驴车,会由邦克和什克二人驾乘。男人们一辆,女人们一辆。里面都装上了长途跋涉必须的生活用品,填得满当当的。   娜伊姐妹俩正给驴子刷洗和喂食,一切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絮地完成着。后天凌晨,鸡叫前,这里的每个活人包括奴隶,都将告别哈兹尔镇。   不知道唐轩之是怎么在短时间内就把洋金花的□□液提炼出来的,更不知道效果如何。次日傍晚他便带了过来,用土陶罐子密封着。   拉贾尼以为真如夏枫和他商量的那样:叫阿妮娅大白天公然出现在镇长,引起民众恐慌,然后自己和妹妹假装病倒,让祸灾逼真。他还联系了医馆里的几个穷病人,届时,一人一个卢比,叫他们出来壮势.......直到他见到大明人唐轩之,才知道还有更简便的方法。   夏枫有些头痛,原本的计划并不是这样的。   ☆、第74章 逃离(二)【】   拉贾尼憋闷不已,迈脚朝外走,正好看见什克带着妻子和儿子进工坊。五大三粗的瓦古丽刚跨过院门便赶紧跟他行礼,一脸的惶恐。   “起来吧,回屋去呆着,晚上别出来。”拉贾尼说道。   “是的少爷。”瓦古丽答完人没敢动,她从未到过这里,并不认识路,她的丈夫邦克只顾着打量那高个子的“陌生男人”。   “邦克!”   “在。”拉贾尼一吼,邦克识趣地低头牵着老婆走了。   夏枫让唐轩之上楼去换衣服,换她亲手做的夜行衣——黑袍子。   看见时间还早,便想抽空向拉贾尼打听一下目前的形势。喊道:“少爷,你见镇长大人时,有听到关于亚格拉斯的信息吗?”   “人走了?”拉贾尼没见到唐轩之,进屋盘腿坐下。想了想便回道:“夏枫,你知道后母是什么意思吧?现在我父亲就如前母的孩子。”   “噗!”夏枫心里一乐,笑问他这话怎么说。   拉贾尼说神庙换了庙主,亚格拉斯没有敢换镇长,但是却给每个长官都派了一个副手来。他父亲只前期捞到一点好处,副手一来就处处受掣。   夏枫心道,跟着亚格拉斯一起打江山的嫡系怎么着也得分点好处吧。   怪说他不敢发动进攻,打仗其实打的就是消耗,打的就是钱,他亚格拉斯肯定是没钱花了。若不然,怎么都派人搜刮到镇上来了。嗯,看情形,至少还要等半个月才会北上。   “少爷,平民们的生活呢?”   拉贾尼知道她想了解的是什么,遂简单提了提。   夏枫听完,看着落入地平线的太阳,发觉哈兹尔镇最近空气好了很多,刽子手们终于把寡妇烧完了,生活总算步入正轨,低种姓的人命真不值钱啊。   有恒产的首陀罗早已是大变样,他们原本拥有的土地大大缩水,剩余不多的良田再次被地主阶级吞没。父死母殉的稚儿,要么归神庙养育,要么归村长收养,待成年后发放原本属于他的土地,至于发放多少,估计全凭良心......   跟着亚格拉斯的胜利首陀罗们,那就欢天喜地了。   亚格拉斯算不上暴虐荒淫的昏君,他也会照顾跟他卖命的底层士兵。把贝拿勒斯如夏枫的原主父亲迪兹.库纳,这种无恒产的首陀罗士兵及家眷们,全部遣到阿拉哈巴德来分配土地,跟当地的小财主们抢食。如果财主表现好,他亚格拉斯便把“无主”的土地多分一点给财主;表现不好,不好意思,我不抢你就不错了。农业邦就算差卢比,至少粮食是暂时不缺的,先喂饱士兵们的肚子再说。他按部就班地分配着胜利果实,嘴里只差喊上一句口号:跟着我亚格拉斯有肉吃!   阿克巴仍在与拉贾普特人胶着,无暇顾忌后方的阿拉哈巴德。等他胜利归来时,不知道又需要多久才能拿下亚格拉斯这个逆臣。   夏枫挠挠头,管他的,如果坎普尔也不安全,就顺着这条恒河继续北上。她在心里暗怪电影太夸张简略,好像阿克巴转眼就扫平障碍统一了印度,事实上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唐轩之身穿的黑袍很像雨衣,把身体从头到脚都罩了起来,他扶着一袭白衣的阿妮娅走下楼来。   拉贾尼猛地后退一步,乍呼道:“原来你没走啊?你们这样子太可怕了!”   唐轩之扯扯嘴角:怕就好。   阿妮娅此时真的很像一具裹着人皮的骷髅,额上的文字显得无比狰狞。   两人身段差不多,阿妮娅至少有一米七,只比唐轩之矮半头。站在一起真像中国神话故事里的黑白无常,连夏枫都觉得毛孔全张。   夏枫再次看了看天色,此刻似暗非暗时机正好。说道:“可以出发了!阿妮娅,你可以吗?”   “走了!”唐轩之根本没给阿妮娅回话的时间,拧起她几步就冲了出去,两脚一踏轻松跃至墙上,眼睛稍一分神,就不见了人影。   拉贾尼张大嘴巴:“他怎么会飞?”明明有路可走的,偏偏要翻墙。他突然转过头来,盯着夏枫:“这人是不是常常翻进来?”   “这是大明功夫!”   夏枫低头答非所问,让拉贾尼有气没处使。心说我这里成什么了?一个外国男人想来就来想就走!   ......   十来分钟后,在哈兹尔镇最繁华的街道上,突然闪出一道白色的身影。天未黑尽,阿妮娅的祸字在白袍反光作用下,愈加醒目。而她身后,有一只手牢牢地撑着她的脊背,黑衣人唐轩之跟隐形了似的。   “妈呀!我眼花啦?”一个男人揉着眼睛,“怎么有个白衣女人?”这里少见穿白色的妇女,更何况阿妮娅走起路来似飘,一点声音也没有。   待走近两步,那男人惊惶失措地大呼:“天啦,天啦!我看见什么了!”抱住头慌不择路,原地转了半圈,终于找到来时的方向赶紧往回跑。哪里有时间去观察阿妮娅身后的唐轩之。   唐轩之立刻把阿妮娅往旁边一放,“飞”过去一拳将他打晕。然后掏出怀里的陶罐,捏开他的嘴巴,极为认真地喂下提炼的洋金花液,一滴也不愿浪费。就一小口,也包管这人明天还是神质不清的躺在街上。   等唐轩之又回到阿妮娅身边时,她挣扎着配合他站起来,用手指轻点城门的方向,眼里露出笑意。   唐轩之心道:你们这的女人个个都不简单。   一把将之扛在肩上,朝西城门飞奔......   ......   “哟,居然有个女人大晚上的敢出来,瞧那身姿。”   “我看你是守了大半月没回家想女人想疯了,哪里有啊?别是你这家伙生出的幻像吧,哈哈哈....”   “噫?怎么又不见了。”   当然不见了,“黑白无常”此刻已经对调了方向,现在是唐轩之的背影朝着城门处的民卫。这脏兮兮黑漆漆的大街上,谁能注意到他这个黑衣人。   唐轩之对阿妮娅说道:“走近点再显身,我要倒着走,你跟紧了。”   阿妮娅深吸一口气默默点头。   “啊....大人!”民卫指着七八米远的地方,惊得大呼:“大人你看,真是个女人,我刚没看错。”   旁边瞬时围过来四个男人,七嘴八舌:   “好像是,可是她为什么不动?”   “会不会是个男人呀。”   “男人有这么瘦的吗?”   几个男人同时揉着眼睛:“真的是女人吗?这时间怎么会有。”   他们只敢站在城门下议论,却没人敢举着火把凑近。   唐轩子缓缓把左手移到阿妮娅的胸骨处,轻轻一捏,手中的火石炸开。   “嚯——”正在警惕观望的民卫们集体后退:“天啦!好像是祸灾,是祸灾!”   “神主派出来的祸灾!”   “有没有看清楚啊,难道是因为最近烧了太多女人?”   “瞎说什么!”   唐轩之不满意效果,又玩了一次。   “啊呀——神主啊!”   这一声大吼,把守城的所有民卫都引了过来。唐轩之抓紧机会,火光再次爆开。   “她....她真是祸灾....成魔了,脸上会发光!”   “怎么办?怎么办啊?赶紧告诉镇长大人去吧。”   趁着那帮人吓得乱成一团,唐轩之聚力一退,阿妮娅立刻飘至十米远的地方。更让那些“不小心”亲眼见到白影突然变小的男人们怕得直发抖,夹紧胳膊蹲在地上,一个字也不敢说。   唐轩之缓缓转身,又跟阿妮娅对调了方向,“白衣祸灾”再次消失。   “不行!必须马上报告镇长大人。不,报告庙主大人,谁跟我去?”领头的民卫使劲掐了自己一把,用力说道。   “一起一起。”谁还敢留在这里。   民卫头儿刻意提高声音给自己壮胆,喝斥道:“不能全走,想被罚吗!留一半在岗上。”   最后选了十个人,剩下的呆在原地不敢动,如果此时随便来两个人闯关,包管把他们惊得尿一裤裆。   去神庙汇报的十人像是踩着石头过河一般,举起火把一步一顿,短短五六米,足足走了十分钟。   他们的心跳刚刚平稳了一会儿,突然,夜空中刮起一阵“怪风”,三根火把瞬间熄掉一根。只听得几声惨叫,十个人跑得只剩下六个,头儿想追又不敢追气得直跳脚。他们心里有鬼又信仰着神明,无比坚信神主真的显灵了,祸灾出现必是降下了惩罚,一个个俨然都成了软脚虾,腿肚子直颤,哪里还能前行。   “大人...”一个快崩溃的民卫扯着嗓子喊道:“咱们冲过去吧!”   “对!冲过去,反正......”剩下的话这位头儿没敢说:反正要死也跑不了。   六个人胳膊挽胳膊,挤得紧紧的围成个圆圈,那动作活像老鼠开大会。他们先是缓缓迈步,后面越走越快。但是刚走不到十米,祸灾又骤然出现,近距离乍看之下,又吓走了一半,包括那个头儿。   剩余没跑掉的三个男人不是胆子大,而是反应太慢。他们在拉扯中摔倒在地主,想跑肯定来不及,顺势趴下不住磕头,嘴里嘤嘤嘤地发出抖音。   唐轩之用老办法“飞”过去,陆续把三人弄晕,依次灌下使人神志不清的毒液。   转头发现阿妮娅在笑,那笑容让他感到好不凄凉,问她:“是不是去东门?你坚持得了吗?”   “能!”阿妮娅从未有过的快意。祸灾吗?呵呵。   二人如法炮制,又有了西门的经验,东边这次趴下五个。   唐轩之担心阿妮娅体力消耗过度,决定暂时收手。回到工坊,见拉贾尼和夏枫都望着他们走时的那堵墙,正等着他们凯旋归来呢。   唐轩之脱掉黑袍,赞道:“这办法真好!没料到此地的男人竟无一丝火气。”摇摇头,再次强调:“着实没料到。”   未免拉贾尼联想到自己,夏枫赶忙解释:“因为他们都没上过战场。”说完抬头一看,拉贾尼的脸已经黑得不成样子了。   阿妮娅淡淡地自言自语:“可惜吓的不是那些南部的男人。”只要能让韦希莎受到惩罚,再肮脏的灵魂她都不怕承担。   夏枫听唐轩之说完整个过程,暗道干得漂亮!民卫们比平民更有用震慑效果。   “少爷,您先带唐公子下去抓紧时间休息,天微亮时再让他们去庙门外摘几个早起的零星果子吃。”   “嗯!”阿妮娅很想知道,如果祭司们见到她这个祸灾,会是怎样的表现?如果有人在庙门外疯掉,又会发生什么事?   不用夏枫继续“督促”,拉贾尼直接把唐轩之带走了,他要把人家带到哈特的狗窝去休息。   路上两人困难地交流起来,唐轩之得知夏枫是他的仆人,心里说不出来的怪异;又听拉贾尼说夏枫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这个主人,心下五味杂陈又说不出来的腻歪。   恨自己始终摸不透那小姑娘,感觉他们两个大男人都被一个小姑娘玩了。细细想来,她把自己和这位少爷使得团团转,两边都没交待实话。现在只有一件事能确定,就是她早就打算离开这里,自己正好是凑上来的便宜,而且是忝着脸硬凑的。   ☆、第75章 逃离(三)【】   夏枫不怕他们聊出问题,以唐轩之的聪明程度,想瞒着他是不可能的,本也没想瞒他,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跟他又没有利益冲突,知道他不会蠢到跟拉贾尼说破。   阿妮娅一点睡意也没有,精神状态少见的好,让夏枫给她找羊皮卷和笔。   “你要写什么?”   “地图,阿米塔布.纳亚尔家的地图。”   夏枫神色一动,赶紧去找邦克。   阿妮娅有时晚上醒来,发现夏枫也在水缸旁比比划划,但是就算他俩都厉害,想要闯入阿米塔布的府邸,没有地图也是不行的。她不傻,哪会有真的什么神仙,大明功夫神奇,她是知道的。   夏枫很快拿上来,问阿妮娅行不行?她没有接,而是皱着眉头想了想,说道:“你们想逃出这里去坎普尔,走水路是最快的,可是没有船......”她闭着眼睛歇了会儿,又道:“没有船,就必须经过赫塔布,你们知道塔布桥已经被炸了吗?”   夏枫一愣:“你怎么知道?”   阿妮娅没回话,拿过羊卷皮,低头用力地画着地形,眉间很快就渗出汗水。夏枫心里再急也不好吵着她,不到两分钟,阿妮娅手上就没了力气了,躺下急速喘气。   “大姐姐,你说我来画。”   阿妮娅轻轻摇头:“我只画象圈。”   “你是说我们只能从关大象的地方进去?”   “阿米塔布住的地方直通象圈。”   夏枫懂了,她应该依然深爱着她的丈夫,希望自己的冤屈让那男人知道。“大姐姐,你再留点话给他吧,如果有机会我会带给他。”   没料阿妮娅扔是摇头:“不用了,韦希莎如果跟我一样。”她眼睛微眯,显出笑意:“跟我一样的惩罚,到时阿米塔布自然就会想明白,他是个非常聪明的男子。喔......阿妮娅跟阿米塔布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就...就不留什么遗言了。”   可怜啊。夏枫见她挣扎起来,用力画着,象圈的进入口已经非常清楚了,她还在画。仔细一看,原来是在画房屋建筑,很传神,勾勒出的寥寥几笔,阿米塔布的小楼便跃然纸上。   “就这样吧。”阿妮娅任笔从手上脱落,眼睛茫然地看着某处。   夏枫小心收起来,又听她道:“塔布桥断了,你们镇庙里一个祭司说的......”说这些的时候,她麻情又恢复麻木。   “谢谢你,我会想办法的。”夏枫暗叹,阿妮娅是一个非常有学识的婆罗门贵族女子,她身在南部居然也了解北部地形。她从南部一路过来没有再往北去,一听地名就知道他们要路过哪里。   “大姐姐,你的家乡离高止山脉远吗?”印象中,阿克巴好像没有打到那边去。   “海得拉巴当然在高止山脉下面。”   完了,又是另一个老大的地盘。   “小姑娘,你想到有什么办法去坎普尔了?”阿妮娅有些佩服她的勇气,如果不走水路,他们就得走几百里的山路,需经过十几个大镇,带着几百人怎么走?   夏枫看了她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告诉她真相:“我们准备抢条船。”   “咳...”阿妮娅呆了一下,缓缓闭上眼睛,她放心了。   屋内一时寂静无比,院门突然穿传来轻微的叩门声。夏枫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唐轩之就从哈特的房里冲了出来。她压低声音趴在窗口喊道:“是熟人,别伤。”   唐轩之哪会信她,一跃攀上门顶,低头一看:这个胖子好熟悉。   敲门的是巴依,躲在一旁的是艾米辛,他俩跟从事敌后联络的地下党员似的。   “巴依大叔,不是说明天过来吗?”夏枫慌忙把他俩请进来。   巴依搓着手直道快快让他暖和一下,“我姐夫连夜被镇长大人叫走了,他说事情已经闹大,镇长大人和祭司们都聚在一起开会,为怕生变,他带信让我们提前过来。”   唐轩之低着脑袋,却硬抬着眼睛,“小姑娘,还有谁?”   “这位是?”巴依这才看见唐轩之。忙堆出笑脸:“哦,您就是那位大明商人,久仰久仰。”   ......   夏枫当着唐轩之的面,拿了十个银锭给巴依:“大叔,这是我送给艾米辛姐姐的嫁妆,应该能换不少卢比,这下你们可以衣锦还乡了。明天让她跟娜玛学做蛋卷,回乡后你们的生活也有着落。”   艾米辛激动得不成样子,眼中瞬间涌出泪水:“夏枫,谢谢您。”她的丈夫巴依也是感动得说不出话。   “夏枫,我...我真不知道说什么了,你是以德报怨。”巴依忍不住抹了一把泪。奥拉蒙好是好,就是舍不得银子,要不然也不会娶了老婆拖了三年才能回乡。   “哈!大叔你说什么呢,没有你哪有我的今天,别说什么怨,你跟奥拉蒙管家帮了许多,这是你们应该得的。快收下吧,你们回了乡如果还想出来,就到坎普尔来找我。别怕找不到,到时卖吃食卖得最好的那家肯定是我开的。”   “嗯嗯。”夫妻俩不住点头。   萝呼多把自己的房间腾出来给巴依二人,跑来夏枫的房间跟阿妮娅一起睡。指着“席梦思”说道:“夏枫,咱们把这个也带走吧。”   这是她专为阿妮娅临时做的,薄木板下面是厚厚的棉花和碎木块,夏枫自己上辈子都没睡过软床,别说来到这里。“去了坎普尔我给你做一个。”   一旁给阿妮娅把脉的唐轩之有种错觉:这小姑娘像大姑娘的长辈。   “她怎么样?”夏枫问道。   唐轩之无声摇头,情况不妙。   “能坚持到上船吗?我想让她看见恒河。”   阿妮娅轻呤:“嗯,我也想学你们,葬在恒河里。”   唐轩之没有说话,默默渡入他的内力。   夏枫本打算早上不去神庙,因为巴依镇上权贵们都被惊动,如果再去可能不安全。但是阿妮娅感觉自己又有了力量,非要去。   唐轩之劝道:“何不留着明天晚上用,或许流言今天晚上会被压下去。还有......”看着夏枫:“还有夏枫姑娘的另一个计划,不如到时一起实施了。”   .......   唐轩之没料准,次日上午,整个哈兹尔镇都笼罩在祸灾恐怖氛围中。那些曾经见过或者说睡过阿妮娅的男人吓得面如土色,纷纷跑到神庙去寻求庇护。大家都在谈论祸灾的事情,传得有鼻子有眼,说阿妮娅是坐在一块黑云飘下来的,她绕着哈兹尔转了一圈,现在每个人都有危险,今年春天肯定会大旱,粮食又要涨价了......   到了下午,那位把阿妮娅卖给哈特的祭司终于招架不住,把情况汇报给了庙主。庙主一听,这还了得,你们连祸灾也敢玩!   几个头头聚在一起匆匆商量完闭,一行由三四十僧人打头,卡布尔等“镇领导”与民卫组成的灭灾队伍就朝拉贾尼的甘蔗工坊杀过来了。   气势浩荡,引得尾巴后面坠了一群民众,把工坊围得水泄不通。   “砸门!”那干瘦瘦的庙主老僧一声令下,七八个汉子便蜂涌而上。   “嘭嘭嗙嗙”那门就像嵌在地下似的纹丝不动。   “哈特!你还敢躲在里面!”卡布尔一张脸气得发紫,又吼道:“拉贾尼!快给我开门!”   “点火!烧门。”那位庙主大人沉声说道。   ......   “怎么办?点火了!”邦克惊叫,他的妻子瓦古丽更是吓得发抖。   拉贾尼紧张地看着唐轩之和阿妮娅,“能行吗?人很多。”   夏枫在阿妮娅身上洒了很多面粉,她手上提着半袋,递给唐轩之:“帮个忙......”   外面一群人刚刚拿来火油点燃火把,带着白色粉末的怪风突然从工坊方向吹过来,火把立时就熄了。   “为?”举火把的民卫发现自己手中有白色东西,吓得像捏了条毒蛇,一把掉丢火把。   “快看上面!”不知谁吼了一声。   人群仰头一看,立即惊得一轰而散,胆大的壮着人多势众没跑,眼睛直直地盯着上方。那墙上突然出现一个白衣女人,她眼睛里正渗出两条血沟,白袍在怪风中迎风而飘异常恐怖,额上真的有祸灾的纹饰。   神啊!传言是真的。   付了五十个金姆尔给拉贾尼的鸠亚淫.僧此时急火攻心:天啦,亏了!慌道:“卡布尔镇长,你家少爷肯定是死了。”里面的人全死了,包括他要的那个小姑娘。偷偷看了一眼庙主,那庙主也在看他,两人对上眼神,不知啥意思。   听得这话卡布尔一个哆嗦,重复道:“拉贾尼死了?”   “大人,又不见了。”一个民卫大着胆子吼道。   话音刚落,下一秒阿妮娅又出现在墙东边。   这时,连僧人们都吓得连滚带爬开溜。这绝对不是人,人怎么会有这么快的速度。上百人在狭窄的通道里转不开身,一时挤伤不少。   剩余的十几个人跑得慢了些,让夏枫和唐轩之全给弄晕灌了药。   唐轩之抽空打趣:“有进步!”岂直是进步,简直是神速。   夏枫不想跟他费话,都什么时候了!道:“提上油走!”   “现在?”   “就是现在!”夏枫飞快回到院子,朝拉贾尼喊道:“你们快上车,去码头。”   巴依慌道:“去不了,有兵守着。”   “不会,你们从西边多绕五里路,等到的时候就没几个人守着了,可以直接冲卡,我们在码头汇合。”   拉贾尼拉住夏枫:“你呢?你干什么去?”   “别管我,我会有办法过来的,兴许比你们还先到。因为我会从东边走直道,估计到时天刚黑。少爷,快走吧,你还要去接母亲和妹妹。”   拉贾尼还想再说,夏枫已经跟着唐轩之上了楼。遂赶紧催促双克:“先把奴隶装上车,你们走前面,快快。”   萝呼多问娜伊跟谁走?瓦古丽壮着胆子说道:“当然跟我们。”她是指邦克,认为她们是一家人。   萝呼多眼一横:“我在问她,谁问你了?”   瓦古丽低下头不敢再说话,娜伊望了望姐姐,却听娜玛边跑边说:“女人们都在一个车,还分跟谁走。”   萝呼多吐了吐舌头,来到奴隶们面前,连说带比划,最后拍拍自己的胸膛,五个奴隶齐齐点头。她在按照夏枫的指示,先把奴隶们团结好,必要的时候,奴隶比双克二人或许更管用。   拉贾尼的马车已经驶了出去,大街上空荡荡的。车夫的心脏怦怦直跳,走了千百遍的路今天怎么这么长,久久到不了。拉贾尼在车里拽紧了车沿,一丝表情也无,事到临头才知道什么是害怕。   天色渐暗,真的起风了,地上的泥沙让风卷起来刮人脚指,一黑二白两高一矮三个人在巷子里狂奔。唐轩之为节省力气,时不时的两手交换去揽阿妮娅,此时最急的反而是阿妮娅。口中不停在说:“快点,再快点,我快不行了。”她毒性无法控制,开始七窍流血,俨然是濒死边缘。   等他们到达神庙的时候,庙门紧闭,外面没有一个人,庙中传出经声,僧人们从未如此虔诚,诵唱声无比的齐整。   ☆、第76章 逃离(四)【】   刚一咽气唐轩之即感觉到,打横抱起阿莉娅,几步跃至后门,见到夏枫正叉腰问那群浓妆艳抹的女人:“你们想跟那群淫.僧一起死?”   唐轩子一把将夏枫捞起,“事已成,该走了。”   “放我下去,那些圣女是无辜的。”无奈技不如人,夏枫被他固在腰间死死的不能动弹。   “你是不是傻?”唐轩之转过身让她看后面,只见那群圣女们四散逃窜,哪里有冲回去送死的。笑道:“看见了吧,人家是怕你不敢跑。对了,大善人,那些女人不会告密吧?”   “不会,他们都是穷人家的女儿,谁愿意做圣女。”   如果早上的事情只是让人恐慌,那圣庙的大火就掐灭了权贵们最后的一丝侥幸。卡布尔等人,完全没了章法,果然如夏枫所料,他们召集全部的民卫灭火,他自己也亲自动起了手,烧哪也不能烧了神庙啊。   其他镇民却指挥不动,他们拖家带口跪在屋外,只知双手合十祈祷。任凭民卫们用鞭子抽打,纹丝不动。   只有古普德家大门紧闭,艾德夫望着神庙方向的滚滚浓烟,一脸好奇......   浓烟为号,商团大营已经发生了暴.动,卡布尔政府真是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等唐轩之赶到的时候,那门大炮已经被积了大半月怒火的大明商人给肢解了。敌死五我死三伤七,惨胜。   唐轩之一眼看见打头闹事一身血污的人就是朱掌柜,吼道:“掌柜,这里,快过来!”话音一落,人如离弦之箭,朝拖住朱掌柜的府兵冲过去,一掌拍碎府兵的头盖骨。剩下的见势不对,如鸟兽逃散。   “还有吗?”唐轩之气喘吁吁地喝道。   朱掌柜捂着胸口爬起来:“没有了,刚刚一大半西戎子跑去救火了。”   夏枫大概数了数,至少有七百人,三个营帐,光是集合都需要不少时间,提起内力大喊:“朝码头河坛处走,大家陆续来。”   众人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姑娘,还是个土著,一时不知所措。特别是那个站在马车旁脸被烧烂的奴隶,他差点不敢呼吸:这不是夏尔小妈吗?她怎么会跟大明商人在一起?   夏枫哪管那么多,问朱掌柜哪个车队是唐家的。朱掌柜目光直直,把手朝右边一指。   夏枫将阿妮娅的遗体一把抗在肩上,踩着别人的马车如履平地几步跃到右边,在写有“唐”字的马车上放下阿妮娅,猛一挥手,再次喊道:“朝东直走,河坛。”   唐轩之迅速跟上来,牵起缰绳:“驾——”   众人一看,还等什么,纷纷上车。一百多辆马车驴车,还有少量骆驼,哒哒哒,用他们最快的速度朝码头奔去。   而拉贾尼早在夏枫刚到神庙时就接上了自己的母妹,这时刚刚与工坊里的众人汇合。他们得知神庙被绕,隐隐约约都猜到是谁下的手。   除了拉贾尼的母亲和妹妹,她二人坐在马车里,俱是双手合十在默默祈祷,以寻求平静。   快到码头时,拉贾尼的妹妹艾尼实不住问拉贾尼:“哥哥,神庙是不是灾祸造成的?”   拉贾尼原本很精致的五官此时被他拧得奇形怪状:“艾尼,灾祸是假的。夏枫说那女人是受了陷害,她是海得拉巴的婆罗门大贵族,姓庞杜。”   “庞杜家的女儿?”拉贾尼的母亲惊道:“是庞杜大人的女儿?天啦,主啊,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母亲,您认识她父亲?”   这位太太只知道不停地唏嘘,摇头,望天,捂胸口,接着唏嘘,她真的无法相信,眼泪不知何时已流了下来。   待要到码头时,她才喃喃自语:“拉贾尼,你的外公曾经受过庞杜大人的恩惠,他是一个非常仁慈又智慧的大好人呀,还有三个如河川女神一样美丽的女儿。如今有一个成了祸灾,母亲想想都可怕。”   拉贾尼回头朝母亲说道:“是的,阿妮娅是非常美丽。”   前面什克那辆驴车突然停下,他慌慌张张跑过来向拉贾尼禀报:“少爷,前面发现大明商队。”   “跟上!夏枫就在前面。”   什克一脸不可置信:“少爷,我们要跟大明人一起走?”   “当然,难道你一条船跑得了?你怎么废话越来越多!”   ......   最前面的夏枫和唐轩之已经到了河坛,夏枫忍不住看向河坛上的石柱:在后世,每到节日,会有上千万人来到这里举行沐浴仪式。这座神圣而古老的河坛,还跟后世一样,仿佛从未变过。   夏枫一叩首,说道:“对不起了!”   “你又怎么了?”唐轩之望见码头上的船工已经发现了他们,急问道。   “对历史的尊重,你也来鞠一躬,因为我们要在这里大开杀戒,人家不见点血不会把船乖乖给我们。”   唐轩之忍不住呛道:“你今天杀的人还少吗?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俞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你心中既守着仁,何需作此表面功夫,虚伪!”   夏枫气恼,这人心眼跟针尖大,还记仇呢。好,算你行,我掉书袋掉不过你,来自四百年后的文化情怀你懂个屁,怒道:“看你满腹经纶,为何没去考个什么举人秀长,何苦万里走商。如此刻薄寡思,横加猜测,想必也没考官敢录你。”   唐轩之气极,“刻薄寡思是何意思?我只知道刻薄寡恩,哼!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你站住,这句话我要你解释一下。亏你是个古人,难道不知道你们屈解了孔老夫子的话么?”   “行,是我误解。”唐轩之说完微愣,古人?我是古人她是什么人。莫名其妙前言不搭后语,不会说大明话就不要说。气道:“你爷爷到底是哪的人?想他不是大儒也是念过书的文人,竟会跑到这个地方来?”   要你管,夏枫自知方才要求他朝石柱行礼是想当然了,但是这姓唐的言词太可恨,真是越来越使人讨厌,她道:“人已够,该动手了。”指了指渐渐增多的马车,又指了指河岸上聚起的船工:“我看上最边上那条船了,不劳您费心,我自己抢。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你说什么?”唐轩之几步窜上来,把夏枫逼退三步,后背差点碰到石柱。她直着脖子怒吼:“干什么!”   “什么叫后会无期,她的仇人呢?”   “谁?”夏枫问完就想起阿妮娅,忙道:“我自己解决。”   “什么叫自己解决!虽然她没让我们亲口起誓,但是她提了条件,又已经帮我们达到了目的,那就等于我发过誓了。难道你想让我永世孤独吗?再送你一句,最毒妇人心!”   “我呸!”夏枫真的啐了一口唾沫,正好吐在唐轩之的鼻尖上。望见唐轩之一张脸铁青,他没有去拭,只是恶狠狠地盯着她,那神眼说多可怕有多可怕。夏枫瞬时就萎了,就算在现代这也是讨打呀,别说古代。赶紧伸手去帮他擦:“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因为你骂我,还乱用典故。”   可能是见她少有的下了个矮桩,唐轩之竟没有反抗,真让夏枫的小脏手抹了一下,在上面留下小坨黑渍。   夏枫一看自己的两指,已经被唾沫给“洗”干净了,脏东西留在了人家的鼻子上。心安理得地收了手,反正他的脸全是黑灰,不差这一点。   “大公子,你们在干什么?”朱掌柜的马车也到达河坛。   唐轩之吐了一口浊气,缓缓掉转头,回道:“没事,把壮汉们齐集,准备动手。”说完,他不理旁人的眼神,一把抓住夏枫的手腕,重重一捏,夏枫眉骨直颤:尼玛,好痛。   “告诉我你要去哪里,怎么找你。”   “首都德里,就是皇城。”   “你没有骗我?”   “不信就算了。”   “好!”唐轩之收手,转身便走。   骗死你!寻那种药难道我非得求你不可?本就是当地的产物,要不了三年,我不比你弱多少!夏枫想着抬了抬自己的胳膊,心道:这俱身体是练武奇才!   四十多个高壮的大明汉子,气势凶凶地杀下码头,船工们一见这阵势就吓趴下了。   有便宜不占是蠢蛋,夏枫狐假虎威跟着冲下去,跃上看好的那条船,把主人及船工一个个拧起丢进河里。   她一边埋怨拉贾尼怎么还不来,一边又想起自己这边没人会开船。这还真是个难事,没法无中生有呀,但又不好意思拉下脸去求唐轩之。   这时,朱掌柜来了,说他们唐家商队有一半人装不下,能不能上夏枫这条船,顺便给他们一点活计,比如掌舵撑帆什么的。   这明显就是来帮忙的,人家这样识趣,反而让夏枫不好意思,心说其实那姓唐的还算有点良心。   便豪爽一挥手:“没事,互相帮忙嘛”。突然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对朱掌柜说道:“好像你们公子还忘记了什么东西。”   朱掌柜笑道:“两百两银子,大公子记着的呢。”   夏枫心一安,正准备假模假样地客气一下便接过银子,看他怀里鼓鼓的应该可以装下二十个银锭,可是朱掌柜却迟迟不往怀里掏。故左右而言他,一个劲地跟夏枫拉家常,实则是在打探她的底细。眼看自己不耐烦了,这掌柜终于转换了话题。   夏枫心道这下总该给钱了吧,结果只听他道:“夏姑娘,我们是在下一个码头靠岸往西北走吗?”   夏枫像被人噎了一下,仍是很有教养地回答他:“应该再过两个码头才更安全。掌柜,你办完事情了吗?”   “嗐,瞧我这张嘴聊起来没完,小的不打扰夏姑娘忙正事,先走了。”   小的?夏枫有点不习惯这个称呼,见他真准备走,不得不主动开口道:“掌柜,银子呢?”   朱掌柜一愣:“给了呀。”   玩我呢?夏枫的脸立马拉了下来。   朱掌柜指了指那些正上船的护卫:“他们的工钱就不劳夏姑娘另给,算在我们欠姑娘的银子里吧,他们的吃食也由我们大公子负责。”   夏枫一听,二话没说直接转身:好样的,翻脸不认人是吧?   “夏枫姑娘,合作愉快!船工费用算一百两,还有一百两等到了皇城,唐某一定如数奉上。咱们都是生意人,诚信为首。”唐轩之好死不死地又插上一刀。分别在即,他为啥就那么想看她吃憋呢。   ......   两边的人马刚刚登船,卡布尔的亲卫队以及灭完火的府兵就追过来了,杀气腾腾。眼睁睁看着三大一小四条船渐行渐远,边跑边号叫。   拉贾尼的母亲吓得差点下船求原谅。夏枫安慰道:“太太,他们追不上我们,剩下的船都开不动,全被大明人捣烂了。”   “啊?”卡布尔太太赶紧坐好,恢复到自己的端庄姿态,但是糗样已经被夏枫看过了,她也不好再作样子,努力地挤出一丝优雅笑容:“小夏枫啊,我早就想认识你,只是没有机会。现在好了,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   “一家人?”别说夏枫,就连拉贾尼都惊了一跳,守在门外的萝呼多等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特别是什克,他还以为太太来了要灭一灭女魔头的威风呢,然后把自己这个见多识广的男人提成管事,现在肚子里的愿望又落空了。他再能干,太太也不可能让他做“一家人”的。   夏枫不矫情推迟,而是起身朝卡布尔太太行了一个标准的合十礼,坐回蒲团上,说道:“太太,您生了一个勇敢又聪慧的好儿子,我一定会助他成为坎普尔一颗新倔起的明亮星星。”   卡布尔太太很满意一般,连连点头,儿子果然没有说错:这位姑娘沉重冷静,端庄大方,一颦一笑露出一股风流之态,出口没有废话,是个不可多得的人物,神主怜悯我们母子啊。   夏枫紧接着打起预防针:“只希望太太少爷和小姐,能够不干涉我的任何决定,并且愿意配合我。”   艾尼漂亮的眉毛一动,插嘴道:“你是说你的婚事?”   夏枫笑着摇头,“小姐您想多啦,我是指生意的上的事情。婚事么?当然是由我自己作主。”   艾尼由衷羡慕:“有本事的姑娘就是好,说着看了一眼母亲。”   卡布尔太太拍了拍女儿的手:“现在不也由你自己作主了?等你先看上了,然后再告诉妈吉达。”   “母亲。”艾尼撒娇,直朝卡布尔太太怀里钻。   看得夏枫分外眼热,有娘疼的孩子就是好。不止,她还有哥哥疼。夏枫的担心总算尽消,这母女俩都不像胡乱生事的人,应该很好相处。遇上这样的刹帝利母子三人,自己真是很幸运啊。或许是前面遭遇太多极品了吧,老天爷终于开了眼,再难也让她挺了过来。   卡布尔太太忽然悲伤道:“小夏枫,能让我见见庞杜家的女儿吗?”   “太太,她已经走了。”   “走去哪了?”卡布尔太太不由自主俯过身子,眼里满是意外。   夏枫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见阿妮娅,拉贾尼解释道:“我外公认识庞杜大人,大人对我母亲娘家有恩。”   那......就见见吧。   夏枫把他们带到甲板上,阿妮娅的遗体就摆在船头,卡布尔太太瞬间便明白“走了”是什么意思,她扑过去,毫不犹豫扯掉白布,已是泣不成声:“神主啊!”   “神主啊!您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大人的女儿,为什么!”   夏枫心中一酸:真是个有良心的妇人,痛人之痛。但是那位庞杜大人,早就当这个女儿死了。   美丽的艾尼姑娘也是泪流满面,轻声安慰她母亲。   “太太,我想阿妮娅姐姐是愿意您为她送葬的。她昨天说过,希望葬在恒河。”夏枫说道。   ......   那些大明男人好不奇怪,聚在一起远远的围观。他们无法理解,不就是做个抛尸水中的事情吗,怎么还需要搞一套“复杂”的程序?   阿妮娅的遗体迅速没入恒河,河浪很快将之吞没,卡布尔太太带着拉贾尼两兄妹朝着遗体跪趴着,态度很是虔诚。   而仆人们早就在忙活了,娜伊和邦克的正妻瓦古丽去驴车上搬粮食,两人一个粗壮一个纤瘦,大半力量都在瓦克丽身上,娜伊想使力也使不上。一旁的萝呼多捧住胃,忍不住发出轻笑,突然听得旁边一个男人说道:“你不去帮忙还笑!”   萝呼多瞪了邦克一眼,干脆蹲了下来,不理他。   “你是不是晕船?”   ......   当夏枫跟卡布尔家的人回到舱里时,看见萝呼多吐个不停,而邦克在一旁手忙脚乱。   拉贾尼突然来了一句:“等到了坎普尔,邦克你就娶了萝呼多吧。”   夏枫忙道:“得让他们自己选择。”却见萝呼多脸瞬间红了,邦克也是浑身不自在。她发觉自己好像是在多管闲事。   卡布尔太太说:“我第一次跟你父亲去邦城玩,也是坐船,当时呀,也吐得......”她说到这里突然住了口,赶紧拉着艾尼走了。   拉贾尼继续在说:“邦克你明年就十六,差不多该娶妻了。”   没想到邦克有十六了,夏枫还以为两人差不多大呢,笑问萝呼多:“你今年十三还是十四?”见她不吭声,又道:“哦,你是不愿意嫁给邦克。”   萝呼多忍不住抬起头来,嘟哝道:“我可是没有嫁妆的哈。”   “......”真是早熟啊,这么点大就思春了,夏枫甚觉好笑。   ☆、第77章 心痛【】   见到夏枫,小塞吉还嘻嘻笑,两只小短腿一蹦一跳:好好玩啊。   瓦古丽很怕夏枫,不知道什克给她讲过什么,她都未曾敢把夏枫的样貌看清楚。余光瞟见来了一个小影子,战战兢兢中把牛奶给打泼了,吓得跟什么似的。娜玛连忙跑过去收拾,安慰道:“别怕,慢慢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粗脚笨手,你找别的活儿让我干吧。”   夏枫朝前迈步,吓得瓦古丽连连后腿:   “瓦古丽,没有人天生就会做事,手笨不是理由,你得学会细心,到了坎普尔你们的责任很重,可不能随便浪费,明白吗?”   “谢大管事不罚,我再不会了。”瓦古丽说完趴在木板上舔牛奶,她听到浪费两个字,心想自己舔干净就好了。舔完,壮着胆子对夏枫挤出讨好的笑脸:“没浪费。”心还在怦怦直跳。   夏枫真不知道说什么,嫌她白长一副壮身板,胆子还不如老鼠。   突然又想起左手的事情,交待娜玛把方法告诉瓦古丽,只要进厨房的人,都不允许用手擦屁股。印度又不缺木头,多削几块薄木片,刮完再洗洗不就好了吗!   吃早饭时,卡布尔太太专程要求夏枫跟他们一起用。跟“贵族”同餐啊,夏枫还从未有得到过这种礼遇,欣然前往。   不需仆人,其实也没有仆人伺候,卡布尔府邸的女仆她们一个也没带来,或许是没有信任的人吧。所以,就是拉贾尼先给母亲摆食,然后艾尼又给他摆,轮到艾尼自己时,她看着夏枫笑。   夏枫也微笑看她,艾尼姑娘不得已,用很明显的眼神示意夏枫看案上的食盘。   夏枫无奈,真实年龄我比她至少大十岁......但是艾尼.卡布尔一翻好心,她不好拂了意。便低下头认真地分拣好食物,一样一样摆上去。   卡布尔太太笑道:“这才像一家人嘛,艾尼,你现在多了个妹妹。”   艾尼放下手中的食物,“妈吉达,您说为什么妹妹的皮肤比我还白,是因为聪明的缘故吗?”   真就叫上妹妹了?夏枫这顿饭吃得很不自在,她更习惯古普德老太太那样的相处方式。这母女俩的嘴太甜,她有些招架不住。刚刚一见面就交心掏肺,总觉得很怪异。镇长家的太太小姐们,是从那么复杂的家族中熏陶出来的,真有如此单纯未免也太想当然了。   最开心的莫过于拉贾尼,船离哈兹尔越远,他就越兴奋。妹妹不用嫁给那个盐场主的少爷受欺侮,他也有了更好的未来。母亲和妹妹还跟他敬重的夏枫相处愉快,他的锦绣前程指日可待啊。   ......   次日下午,船队即将到达赫塔布,这里是一个重要的关口,水流湍急不说更怕遇到堵截。只要过了这里,才算真正脱离亚格拉斯的地盘。   船工们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夏枫这条船就把头船的位置让给了后面的船只。她认为唐轩之所在的大船上肯定早已是严阵以待摆好了阵势,因为精壮汉子大半都在他的船上,按他的性格,一定会直接抢渡。   没料,快到的时候,双方打起了旗语。远远看见,唐轩之好像又换上了印度传统服饰,正站在船头上有模有样的指挥。   拉贾尼说道:“那个大明人好聪明,他抓了几个我们本地的船工上船。”   原来如此,看样子夏枫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了。卡布尔要报信通知也只能走陆路,肯定没有水路快。   可是真的会放行吗?   夏枫正要问,拉贾尼又道:“他怎么知道那条船是官船?”   “少爷,你是说那姓唐的船就是哈兹尔的官船?”   “是啊,难道你没发现造型不一样?”   夏枫有些郁闷,突然脸上一凉,“少爷,下雨了。”   这雨真不讲道理,根本不给人感叹的时间,瞬间便刮风大作,吹得桅杆倾斜,帆布忽忽作响。   “夏枫,快进去。”拉贾尼拉着她就往舱里拖。   “不行,我要去帮忙。”夏枫挣脱他的手,向船头冲去,雨滴打得脸颊生疼。拉贾尼无法,也跟着跑过来,喊道:“你能帮什么忙?”   “我有力气。”   拉贾尼懊脑地一拍大腿,撸起袖子帮船工撑帆,吼夏枫:“你有多少力气,快进去,我来!”   “我比你力气还大,少爷你快回去吧。”   “不,你先进去。”   只看见卡布尔太太跟女儿在舱前大声说着什么,一个字也没透过雨帘子穿过来。雨水跟盘浇似的,淋得人睁不开眼睛。   也幸好这场突然而止的暴雨,那边终于挥出了放行旗号。众船工们咬着一股劲儿,冒雨往前冲。只听临时船老大吼道:“跟紧前面的船,马上过礁了。咱们的船小,离得远会被卷下去,只能在浪缝夹中行驶。”   “什么?”两侧的船工听不清,支着耳朵想让船老大再重复一遍。这些汉子都没有经验,说是乌合之众也不为过,就只有船老大是江南人,懂得些许驶船技巧。   夏枫提起一口气,大声把话重复了一遍。众人懂了,连说:“加把子力气,要过礁了!”没开过船却坐过,风浪中过礁有多危险,大家心里都有数。不使出吃奶的力气,是冲不上去的。   拉贾尼也试着吼,却无法达到夏枫的声度,万分奇怪。   “夏枫,你怎么能吼出那么大声?”   夏枫咬着牙齿:“少爷,你省点力气吧。”   屋漏偏遇连夜雨,突然一个大浪猛地袭过来,好死不死的把桅杆折断了一根。夏枫暗道不好,根本没有作任何思考,迅速躺到地上朝左一旋伸出双脚死死撑住。可是狂风中的断桅杆下降率太高,生生把她推到船沿,后脑“嘭”一声撞在木枋子上,她的大脑一时失懵了。   “夏枫——”拉贾尼顾不得自己,跟着滑过来,使出浑身解数试图帮她分担,两人一时都不敢动弹,后槽牙咬得咯咯直响。   “哥哥!母亲,哥哥有危险啊。”艾尼急得跺脚。   卡布尔太太死死捂住胸口,一张脸早已变色,好像今天才认识自己的儿子。天啦,我善良的儿子,你真当她是妹妹了?   “夏姑娘,好样的。”船老大终于冲过了暗礁,腾出手过来帮忙,气喘吁吁。紧接着又来了四五个汉子,稳住了杆子。   夏枫只觉腿上的压力骤减,慢慢收回腿,猛吸一口气:“好险啊!”想站起来,腰上却使不起劲儿。   “是啊。”船老大心有余惊,忙吩咐船工们找麻绳木头拼接桅杆,朝夏枫说:“要不是你稳住了风向,咱们刚刚全得葬身河底。还有你,这位公子,你也好样的。”   拉贾尼狼狈地爬起,不要命的把夏枫往舱里拖:“快跟我回去!”   突然一股冷冽的怪风卷来,唐轩之已然落在甲板上,“没事了吧?”语气焦急脸色发火,问完微微喘气。头巾早已散落,露出湿漉漉的长发。   “这是谁?”夏枫惊得后退一步,指着地上的男人问道。   “夏尔小妈?”男人声嘶面毁,仰头看着夏枫,好不恐怖。   “你是?”   “我是伊扎呀,我还活着。”他像一只水老鼠,瘦得皮包骨,十指不全,不止脸上连脖子都是烧伤的狰狞疤痕。刚刚被唐轩之拧着“飞”过来,软塌塌的身体立不起来,死死蜷在甲板上。   “伊扎,你竟然没死?”夏枫一时语滞,呆呆地看着他。竟然还活着?真的活着?   唐轩之见她似受到极大震动,完全不知所措的样子。又想到这男人为了见夏枫交待出的理由,心里生出一股无名怒火。刻意用本地话炸醒还在发呆的她:“夏枫姑娘,你真是他的小妈?”   “我......”   “不是!”拉贾尼一把抓住夏枫的手,“她是我的人,怎么会是别人的小妈!这管你什么事?”   唐轩之急火攻心:“本公子没有问你,你给我闭嘴。”   拉贾尼一急,在暴雨中狂喊:“邦克什克,把这乱认小妈的贱奴杀了!”   双克没出现,娜玛抱着小塞吉冲了过来,又惊又怕,怯怯问道:“丈夫,真的是您?”   夏枫的腿终于可以活动了,再次挣脱拉贾尼的手,喊道:“我们快进去,快进去。”抱起小塞吉,第一个冲回舱里,根本没管站在外面等着她回话的唐轩之。迎面碰上艾尼母女复杂的眼神,她也懒得解释。   邦克和什克这才跑进雨中,指着抱成一团的娜玛跟“贱奴”,问自家少爷还杀吗?   却听拉贾尼道:“送客!”这客人当然指的是唐轩之。   “唰”地一声,唐轩之的长剑出鞘,架在离得最近的人的脖子上,只要手一偏,就像切南瓜似的,这人便身首异处。   邦克吓得动弹不得,举成空中的手呈投降姿势,只看见一对如恶狼般的利眼穿过大雨直射他的心脏,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已出体,腥臭的尿液不受控制......   唐轩之也不知道自己发的是哪门子邪火,猛一抽回剑。拉贾尼扑通一声栽倒在地,挣扎着爬起来时,又被怪风扫回甲板上。   就像来时一样,眨眼间,唐轩之已跳下船,在浪中急踩几步,跃到自己的船上。   卡布尔太太两眼一闭,身子瘫缩到地上,吓晕过去。   ☆、第78章 新城【】   卡布尔太太两眼一闭,身子瘫缩到地上,吓晕过去。   唐轩之回到船上乱砸一气,小妈?不就是小妾!她居然做过别人的小妾......   朱掌柜听得里面噼里嗙啷,又不敢进去,只得在屋外劝道:“大公子,您这是图什么?至从一上船你就心神不灵,咱们不是好不容易逃出来了吗?该高兴才是啊。从此以后,我们与此地再无瓜葛,您回去跟老爷好好认个错,捡起书本吧,这跑商真不是大公子您该做的事情。”   唐轩之呆呆盯着陶碗碎片,只听朱掌柜又道:“这些西戎子民风粗俗,七老八十的人娶七八岁的稚女也是常见,夏姑娘或许出身不好,命运受父母掌握,您让她一个小姑娘如何反抗?何况这本不管您的事嘛,咱们走南闯北的人,难道不懂万般情意终究只归结在一个‘缘’字上,缘来缘去莫强求。如今夏枫姑娘苦尽甘来,我们既相识一场,心中为她祝福便是,您何苦伤心费神。这天底下的事情,您伤心得过来吗?”   “大公子,蛮夷之地不可留恋呀!”   朱掌柜这句话似一计重锤,敲在唐轩之的心上,自问:我留恋?   船老头跑过来禀报:“朱掌柜,雨停了,预计我们会在明天寅时登岸。”   “好,叫大家伙先吃顿饱饭,该准备了。”   唐轩之听见朱掌柜走远,坐回床边,再次看了一眼那柄剑......怎能不留恋?这是一场失败的走商,如今灰溜溜地回去吗?大雪已封山,还有两个月怎么熬。   大明商队登岸的时候,夏枫还在睡梦中,隔壁伊扎和娜玛抱着哭了大半夜,她就是在寅时才睡着的。次日醒来,发现只有她这条孤零零的船航行在河面上。船老大们已经换船走了,如今开船的是双克跟四个奴隶。   什克早已没了昨天的狼狈,刚刚学到一门新手艺,兴奋地在外面呱呱呱好不聒噪。   “走了?”夏枫茫然。昨天她用双腿去撑桅杆,导致下身的筋脉全乱,痛如骨髓,又受到伊扎的惊吓,脑子像炸开似的。现在回想起来,好像唐轩之昨天管了闲事,仿佛好心痛的样子。   自己这个小妈的身份,自己都忘记了,竟让别人为她难过。   拉贾尼双眼微肿,看见夏枫呆呆地站在门口,走过来说道:“今天日落前能到坎普尔。那个讨厌的大明人终于走了。”   “是啊,很讨厌。”   夏枫说完,用复杂的眼神看着拉贾尼,说道:“少爷,昨天您没受伤吧,那桅杆很重的。”   “我要不试,也不知道自己竟有这么壮的力气啊。你都没事,我怎么可能受伤。”拉贾尼想到母亲早上的训斥和警告,还有对夏枫的诬蔑,他倍感头疼:“走吧,母亲让我叫你吃饭。”   “少爷。”   拉贾尼一顿,“怎么了?”   “以后我有危险您别来救我,您还有太太跟小姐,他们需要您。”   “可是我需要你呀。”这话拉贾尼没过脑子,直接冲口而出,又赶紧解释道:“需要你给我赚钱呀。”   “可是少爷,太太跟小姐不会允许的,他们只希望您平安。您是一家之主,我们都不能没有您。到了坎普尔,上面的一切事宜跟打点,全在您的肩上抗着,您千万不能有事。”夏枫刻意加重了语调:“因为您才是一家之主。”   拉贾尼好看的眼睛立刻又恢复明亮:“对,有我一家之主在,你就安心吧。”   ......   “妈吉达。”艾尼趴在母亲的膝上:“实在不行,让哥哥娶她当侧妻吧,这样问题都解决了。”   “不行。”卡布尔太太道:“她的背景太复杂肮脏,又太过聪明,我不能眼看着你单纯善良的哥哥上当。”   “妈吉达,怎么会是上当呢?我们都看见了,她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如果她做了哥哥的侧妻...”艾尼一顿:“咱们在坎普尔再想想办法,不会有人知道她只是个吠舍。到时由您跟哥哥一起出面,去向宗庙......”   “我的傻女儿,她现在还是什克的侧妻呀。昨天晚上,什克那个贱仆才告知我,把我气得...”卡布尔太太直捶胸口:“你的哥哥瞒得我们好苦,背地里为她作了多少掉脑袋的事情?”   她甚是伤心:“我的儿子,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大胆了?我宁愿他像以前一样听话,做个傻少爷有什么不好,他本就不是做大事的人。唉,要不是为了你找个好丈夫,我绝不会同意的。”   艾尼皱眉,忍不住反驳道:“可是哥哥和您也需要喘口气呀,如果不是因为您常在哥哥面前说大太太踩得您直不起腰,哥哥也不会冒险的。她都是为了我们,既然哥哥喜欢,我们为什么不能尊重他呢?”   卡布尔太太仍是摇头:“我不喜欢那姑娘,很不喜欢,她太聪明,给了她侧妻就会要正妻,给了正妻,或许我这个婆婆也会被她压下去。不管你怎么说,我也不会同意的。贱民家庭的聪明女仆,我又不是没有领教过。想想你四妈,你父亲一生玩过的吠舍女人何止上百,有谁成了侧妻?”   提到那位四太太,艾尼不吭声了,她的婚事就是被那位四太太撺掇大太太定下的。她一想到订婚当日受到夫家的折辱,就悲痛莫名;还有那未来的丈夫,他一双直沟沟的眼睛放肆地打量她,不像看妻子,而是像看庙妓。   艾尼不想回忆这件伤心的经历,喃喃道:“以后我找一个像哥哥这样的就好了,不求他多富贵,只求他不像父亲一样滥情。”   卡布尔轻轻拍着女儿,也点着头:“所以,咱们就保持原样,表面上给予她足够的尊重。拉贾尼如果真的敢跟我们提娶她的事情,你要站在母亲这一边。”   “妈吉达,哥哥兴许不会提。”   “傻孩子,母亲是过来人,怎能看不懂男人想什么。等着吧,总有那么一天的。母亲只希望到时我们有足够的力量脱离她,那时,就由不得那个聪明厉害的姑娘作主了。”   唉!艾尼重重叹了一口气,有些同情哥哥。   ......   夕阳西下,岸边开始出现鳞次栉比的各式小楼,坎普尔到了。   这座古老的码头城市,虽然不如后世辉煌,但也呈现出贸易重镇的前期之貌。   一直躲在舱里没敢出现过的巴依夫妇,他们等众人走远后,才最后下船。夏枫故意拖到这时就是想送送他们,顺便把船卖了。   “大叔,此去就是陆路,祝你们一路平安。”   巴依大庭广众之下搂着四处张望的艾米辛,笑道:“小姑娘,我也祝你安好。”   “那么...大叔再见了,有缘再会。”   “哈哈,会有缘的。咱们都不能在这里多呆,你快忙你的去吧。大叔我肯定会再回来的。”   艾米辛走过来给了夏枫一个重重的拥抱,“好姑娘,愿平安富足永远伴随你。”   ......   坎普尔码头有重兵把守,治安跟哈兹尔镇相比是好太多了。码头上架着四门高炮,看样子,早就预备防守亚格拉斯的叛军。   三辆车停在城门外,卡布尔太太跟拉贾尼要第一时间要先去拜会当地的长官。夏枫卖过船后就跟萝呼多他们汇合,等拿到入城的文书,再进城找房,实在不行只能先找客栈暂时住下。   除了萝呼多是一脸兴奋,其他人都非常紧张。人生地不熟,如此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口音,乡下人的敬畏之心不言而喻。   高高的城门上,是威风凛凛的府兵;城门下,还有整齐巡逻的民卫。夏枫等人的眼睛所到之处,无不彰显出这是一座井然有序又安全的城市。   但是,夏枫仍是有些失望,她怀疑自己记错了历史。阿克巴最先应该不是坎普尔的总督,因为这时的坎普尔,也未免太小了一点。城邦啊,城门应该还要大一倍才说得过去。旁边的城墙不久前才加固过,可能是因为她突然成了战略重地的原因。   再不好,也比哈兹尔镇强太多了。如果真是小城,说不定更好呢,因为夏枫觉得自己这条小鱼还不足够大。城小么,权贵就少;而且坎普尔水陆四通八达,有利于以后往外销货,更有利于她夏枫在坎普尔站出脚根。   夏枫越想越全心意,依在驴车上假寐起来。   大概一小时后,终于看见拉贾尼母子回来了,他们俱是一脸喜气。   “夏枫,咱们现在就可以进城,房子也有了着落。他们一听说我们是从阿拉哈巴德过来做生意,对少爷我可客气了,主动提出减免我们的商业税收。”   卡布尔太太笑道:“不止,他们还会汇报督守大人,让拉贾尼正式脱离哈兹尔镇的卡布尔家族,自立门户。以后,我们就落根坎普尔了。”   竟在城外就解决了,夏枫表面很冷静,其实提起的心就没放下过,谁料到会是什么情况?听得这话,她大舒一口气。心道:看来当地长官是希望更多的人从叛地逃过来。督守?难道是帝军派来的吗?她此刻无比庆幸自己的决定。   众人开开心心地坐着摇摇晃晃的驴车驶向城门,车轮吱呀吱呀,载着夏枫的前途,载着拉贾尼的梦想,稳稳地迈进坎普尔......   萝呼多悄悄扯开帘子,东望西瞧,口中只叹:“夏枫,好多灯火,太漂亮了。从来没敢想过可以走出卡瓦村,更没想过能走出阿拉哈巴德。天啦,我爸吉和妈吉达知道,不知道有多开心。”   ☆、第79章 娶你【】   夏枫进院后,发现这院里虫子特别多。院子修得很大,但只有一栋两层小楼立着,也是用沙土砌成,许久没有住人,蜘蛛都把网结到了门窗上。她把鼻子凑近门板,闻到一股糖味,走在地上还有些粘脚底。   看来这里以前是库迦大人作仓库用的,他的确开着蔗糖作坊。   土楼左边有个棚子,远看很像后世的车库。走近一瞧,才知原来这是地下货库的入口。   说实话,赶哈兹尔镇的甘蔗工坊差远了,但是夏枫连驴棚都住过,哪会嫌弃这里。就是,艾尼和卡布尔太太的脸色很不好看。   “娜玛,咱们勤快一点,连夜把房子收拾出来。新房子新生活啦,慢慢适应,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夏枫故意这样说道。   卡布尔太太哪还听不出来,强撑着笑道:“是啊,出门在外,哪有家里方便。”   可是家里你不愿意呆呀。   萝呼多悄悄看了“贵人”们一眼,皱着眉头低声跟夏枫说:“夏枫,我大大咧咧可干不了伺候人的活儿,到时不会让我做她们的女仆吧?那我宁愿去山上抬石头。”   “不会,你们都是我的人,我不让你去就没人敢动你,相信我。”   萝呼多等的就是这句话,笑盈盈地开始搬东西。   首先得把“贵人”的住处清理出来,等她们安顿好后,奴隶们才敢下车进院子。   艾尼姑娘应该是天生有洁僻吧,迟迟不敢进屋,尽管娜玛姐妹麻利地把她们母女的房子擦试干净了。卡布尔太太眼睛里净是嫌弃,感觉这也不好那也不满意,却没有用嘴说出来,看得让人火大。   夏枫扶额,这位贵妇难道以为受到人家的礼遇就真的在这里站住脚了吗?派头了未免拿得太早了点。   就连拉贾尼都觉得母亲船上船下两个样,说道:“母亲,妹妹,时间不早了,先歇下吧,一切等明天再说。”   艾尼觉得哥哥说得对,提起裙子掂脚上楼了。可是她的母亲卡布尔二太太却杵在大门口,不想进去。   夏枫又想起昨天下午的事情,忘不了她从雨中冲回船舱时母女俩的眼神。微微思考后,决定把坏脾气率先摆出来,有一个安宁的后方是至关重要的。   于是,她先低头挤出个笑脸,再抬起头来对拉贾尼说道:“少爷,这地方不错,咱们明天就可以开工。”   “急什么,市场都没找到。不急不急,先把身份办下来熟悉后再说。”拉贾尼摇头摆手。   “少爷。”夏枫停在这里不往下说了。   拉贾尼奇怪道:“有什么难事?”   踌躇半响本想上楼的卡布尔太太听得这话,思道不好,赶紧换上优雅的笑容走过来,想听夏枫接下来会说什么。   夏枫看了她一眼,说道:“少爷,没有难事,我只是想提前说说分成的事情。少爷您知道,您一早就说过萝呼多娜玛他们的工钱是归我付的,我另外答应了邦克和什克,只要他们愿意帮忙,我也会给钱。哪怕他们成婚做了夫妻,该是谁的钱就给谁,不能拢在一起。所以,我想先跟少爷商量一下。”   卡布尔太太心说哪是不好,简直是大大的不好。不等儿子发话,自己就抢先说道:“小夏枫,你有才干,拉贾尼有本钱,还有....”特意顿了一下,又道:“还有身份,你俩就跟兄妹一样,还分什么你我。”   拉贾尼私心里也是这么想的,跟着点头:“你需要钱向我要就是,作坊的事情都归你管,我就负责外面跑跑腿。咱们一起把生意做大,不用分你我。”   “谢谢太太和少爷的厚爱,能遇到你们是夏枫的福气。”夏枫极为认真:“可是我习惯自己管自己的钱,少爷的永远是少爷的,我怎么好占便宜。”   拉贾尼一滞,再望了望一旁支起耳朵偷听的三个女人......原来是那几个女人害怕我不给工钱。以为自己懂了,呵呵笑了几声,摸了摸鼻子,笑道:“行,咱们就一人一半,你就使劲赚你的嫁妆吧,你赚那么多钱能花到哪去。”   拉贾尼话已出口,卡布尔太太拉都拉不住,表情一换,正色道:“拉贾尼,咱们家的规矩可以这样?”   夏枫要的就是她显出原形,直直相问:“那太太的规矩是什么?”   卡布尔太太没回话,很是讶异。没料到有人敢和她一样,说变脸就变脸。   夏枫很好心的跟她解释:“太太,我现在有钱,随时可以搬出去自立门户;太太,您以为拉贾蛋卷和富贵糕就是我仅有的绝技吗?不是,我来坎普尔是不会再做拉贾蛋卷的,因为我有更赚钱的买卖。如果太太觉得不合规矩,咱们就算了吧,正好我的行礼还没卸车呢。我想,有人会愿意跟我五五分成的。”   卡布尔太太气得发抖,斗不过正妻,连个小姑娘都拿捏不住。   “你在说什么,你要走去哪?这里由我作主!”拉贾尼气道,“母亲,您快回屋去,生意上的事情哪里需要您劳神。”   卡布尔太太犟着不动:“小夏枫,咱们在船上不是说得好好的吗?都是一家人,你竟能说出这样的话?枉我......”   夏枫没办法再跟她委以虚蛇,打断她:“太太,我不傻。你以为神主赋予我手艺,却吝于送我智慧吗?我只会对真心对我的人好,那些虚情假义从不耐烦应付。如果有人想害我,我必会狠狠反击,哪怕我暂时力量不够,总会让我找到机会‘回报’她的。”   卡布尔太太下意识后退一步,因为夏枫不知不觉把身体俯了过来。脚与地面呈现四十五度,稳稳地钉在那里。   “好好的你们这是怎么了?”拉贾尼重重一跺脚,怒道:“做自己的事情去。”   他把娜玛等人骂走,又转头握住他母亲的手腕:“母亲,你该上去了!”语气很不好。   卡布尔太太见儿子对自己生出埋怨,差点气得倒仰,甩掉他的手,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邦克在院门边缩着脑袋,不敢进来,什克在楼上为拉贾尼收拾屋子,一时院中只剩下他们两人。   “少爷,是我不好,我不该刚找到住处就闹得大家不愉快。”   拉贾尼揉了揉酸胀的眼睛:“不管你的事。你是不是听我母亲说了什么?放心...”他伸手按住夏枫的肩膀,语气极为郑重:“放心,这里我说了算。如果我真要娶你,她们谁也拦不住。”   “什么?”夏枫猛地挣开他的手:“少爷,您到底在说什么?”   拉贾尼有些尴尬,耸了耸肩膀,忙说:“原来你不知道,我以为母亲喝斥过你别痴心妄想之类的话。”   “当然没有,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可能是太太对我有误会吧。”话虽这样说,但夏枫心下直啐:她们果然担心这个。   想了想,又道:“少爷,在我眼里,她是她您是您,我不会混为一谈。还是那句话,谁真心对我,我心里非常清楚。”   拉贾尼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一甩头,大笑道:“我就说嘛,我们俩都没有那个意思,偏偏母亲要乱想。你去忙,我先上楼了。”他逃也似地跑掉。   恨自己干嘛要说这种话,怕她不同意?还是怕她怀疑自己想贪她的钱?   他拉贾尼自认与父亲不同,不用不停娶女人睡女人来稳固自己的地位。他从小见到镇长父亲总是换女人,那些女人又老是哭哭啼啼的样子,吵得好不烦人;一直认为女人除了嫁妆有用,其他的都意味着麻烦。此刻他突然发现,像夏枫这样的女人才是他想要的。明明自己想要娶她,却又不敢说出口。   他沮丧地躺在什克只为他铺了一半的床上,烦躁地挥手:“出去出去,帮大管事做事去。”   一旁隐在角落的伊扎真是大开眼界,娜玛真的没乱说,夏尔,不夏枫完全变了一个人。   等贵人们都回房后,邦克这才敢让奴隶进来,尽管卡布尔太太和女儿不在院内,他仍是害怕被她们看见污了眼睛,吆喝着奴隶往地库里跑。   噔噔噔,四个人跟老鼠似的一眨眼就不见了。   夏枫心里说不出来的憋气,重重把水桶扔向井底,拉起来满满一桶水,“啪”地一下泼在地上,吓得萝呼多不敢吭声。   院子里的井太久没人用,如今早成了死水,俗话说水停百日自成毒,为了明天有水喝,夏枫挽起袖子一桶桶往外倒。一旁的萝呼多,赶紧拿着一个烂拖布把院子顺便拖了一遍。   “你晕了两天船,快收拾自己的屋子,早点休息去。”   萝呼多没听,驳道:“有人会帮忙收拾的,别管。”   “邦克?”   “那还有谁?”   夏枫心底的阴霾一扫而空,不由咧开嘴大笑:“你好厉害,去年敢偷地主的鱼烤了送我,现在竟敢使唤未来的丈夫。”   “有什么厉害的,我爸吉就常帮我妈吉哒收拾屋子呀。”   ......   一大早,那位库迦大人又来了。一进来就笑问:“这房子不错吧?”   拉贾尼急匆匆从楼上奔下来,忙道:“大人里面请。”   “不进了不进了。”他连连摆手:“我过来是有事情的。”他像自己家一样,话说本来就是他自己家,但他好像忘记早就用一天一个卢比的租金租出去了,朝屋外吆喝道:“抗进来,赶快。”   哟,原来院门口停着好几辆载货的驴车,十几个工人,扛着大包大包的红糖,闷头就朝院子里堆。   拉贾尼都懵了,慌道:“大人这是......”   ☆、第80章 嘚瑟【】   夏枫吃过午饭,抱着小塞吉蹲在正堂玩。他的父亲还沉浸在失母之痛和弟叛之辱中,从知道消息后,一口水都没喝过。   卡布尔太太跟艾尼小姐就没敢下来,那位想摆谱却没机会摆完整的贵妇,肯定是龟缩在房间里。任凭她花钱租来的院子被人当仓库用,任凭这些低贱的工人进进出出。指不定现在多憋气。   足足四个小时,太阳都当空照了工人们才码完货。放眼看去,岂止是不妨碍,简直是大大的妨碍呀。他们居然只留出大堂到门口一人能过的甬道,刺鼻中又带着腐草味的红糖逼得人都不敢在院子里多呆,就连坐在大堂都呼不过气来。   这这这,真是太好玩了。夏枫逗着小塞吉,笑道:“是不是啊?”   小塞吉现在可以说几个简单的音节,很给她面子,学道:“是呀,是呀。”   艾尼在她的闺房里走来走去,看得卡布尔太太眼晕。啐道:“这些城里人太不懂规矩。”   可是,谁会拿你的规矩当事儿?   ......   夏枫已经把小塞吉拍睡着了,跟拉贾尼商量完毕,就等着库迦下午过来。   可是这位库迦大人或许是被妖精缠住了脚,直到太阳西斜,还是不见踪影。夏枫决定先跟拉贾尼出去转转,双克二人上午被卡布尔太太派去找新房子,现在也没回来,拉贾尼只能交待伊扎看紧门户。   那位太太恨不得马上就搬,但是双克知道什么,拉贾尼屡劝不听,也懒得再管,让她折腾去吧。   中今中外都一样,人人都有欺生的心理。夏枫提醒拉贾尼要找新房子还是让库迦帮忙,并且给他十个金姆尔的中人费,算是找个靠山。不管库迦为人如何,至少证明他是个皮厚的精明商人。皮是厚,但心呢?夏枫认为心却不见得黑,一个卢比租一栋二层沙土楼,的确谈不上黑心。   “少爷,有些人咱们不能意气用事仅凭观感,得铺开揉碎了去看。只要他对我们有用,咱就得笼络住,因为我们现在没得选。以后如果翅膀硬了,是以后的事情。”   拉贾尼吐了口气,“听你的。”肩上的担子很重,偏偏还有个不省心的母亲。   夏枫很想伸手去把他眉间的皱褶抹开,叉开话题:“那咱们分开走?您去找库迦大人,我随便逛逛。放心吧,我有嘴,能找着回家的路。”   “那我得上去拿钱。”拉贾尼说完转身。   夏枫忙拉住他,以前没发现他这么实心眼呀,劝道:“别急,一步一步来,等他提出来我们才好给钱。若是太主动,不就表明只能求着他吗?这是把头伸上去让人家宰。应该让他花点心思,知道咱们是有底限的;令他有成就感,同时也有所顾忌懂得尊重我们。还有,少爷,你们的地位一样,气势上不能太弱。”   “也对。”拉贾尼有些恍惚,心不在焉。   “少爷,万事开头难......”   “放心,我明白。”拉贾尼又吐了一口气,望了望陌生的天空回道。   ......   夏枫走在四百多年前的坎普尔街道上,觉得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谁叫她天生乐观,任何苦难也压不弯她的小蛮腰。   双脚踩在平整的街道,发出“卟卟”地声音。嗐,这双鞋还是在卡瓦村附近买的,质量真是杠杠的,就是样式太土气了,大脚姆趾也露了出来,短了啊。于是夏枫打算先找家鞋摊选双鞋。   拐个一道弯,咖喱味渐渐远去,就穿过食品街来到了服装街上,当头第一家就是鞋摊。就跟很多小乡镇一样,里面有货柜,外面也支着一个摊子,把街道弄得狭窄无比,仅容一辆马车行走。   她看见花色各异,款式“新颖”的木托,便挪不开眼。   爱美是女人天性,更何况这双鞋底子已经磨透了,碰上水坑老往脚底渗水,要不是她功夫好,不知滑倒多少次。光顾着衣服,总是把鞋忽略掉,害得双脚吃了不少苦头。   那卖鞋的大婶见她这双摸摸那双掂掂,早已是不耐烦,一脸嫌弃,问道:“姑娘你到底买不买?别挡着道。”   啥?夏枫回头一看,挡着谁了?明明只有她在嘛。大婶嘴巴一歪一歪,那样子着实可恨,仿佛她是只讨厌的苍蝇似的。   这倒是提醒了夏枫,她转头走进对面的服装店,拣着最华丽的纱丽和裹裙,喊道:“有我穿的吗?来两套。”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装,钱不花出去,就是废铁,赚钱就是为花的,没有好衣衫,怎能做大事。哈兹尔镇的款式显示不适合这里,免得被人看低了去,夏枫哪止要两套,她咬牙买了十套,花去四十五个卢比。   她试着造型复杂又极舍得下料的新纱丽,学人家一圈一圈地裹,抽空对笑得眼睛都睁不开的店主说道:“哪家有质量上好的鞋子?我这不方便去,麻烦你挑贵的拿过来给我挑,行吗?”   “行行行,小姐您慢慢试试。”老板娘招呼小工看着,亲自为她去拿鞋子了。   对面的大婶,那脖子伸得跟鹅一样,瞪大眼睛忙喊:“我这里有这里有。”   等老板娘拿进来时,夏枫看都不看:“这样的货你配得上你家的纱丽吗?”   那老板娘一愣,忙道:“是配不上,我马上去别家,小姐您等着。”   ......   换上了新衣服,衬上她久没晒太阳而变得越来越浅的肤色,穿着纯皮制成包着脚趾的冬鞋,夏枫现在完全就像换了一个人。只是抗着一大包折叠整齐的衣服,肩上还吊着好几双鞋,显得好不怪异。   但是她走路的样子说多骚包有多骚包,可把对面卖鞋的大婶给怄得不行。   夏枫昂头暗笑,不由想到一个前世关于煤老板的段子:话说某个城市的商场新开业,引来一个拧着蛇皮口袋的大叔。他身着一套不合体的灰西装,污迹斑斑,外加趿双烂头皮鞋,袜子都没穿,走在商场里没有哪家的柜员想招呼他。大叔也很识趣,不敢踏进人家的店,不久,他停在一件皮草大衣前徘徊不定,想进又当了进的样子。   这家店长看见,心说哇噻,难道这位衣着独特的先生看上了我家的“镇店之宝”了吗?抱着好玩的心态,她说了一句“欢迎光临”,实则是想将之打发走......   最后,这位大叔走出专柜的时候,从里到外已焕然一新,全身上下花了五万多块。   事隔十年,那位自己做了老板的店长,对手下员工说了这么一句:那天,他震惊了整个商场。   呵,夏枫今天不也是吗?这条服装街鲜有敢一次花五六十卢,且只买贵不买对的冤大头出现。她还去了有钱人才会进的“童装店”,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如果有眼镜的话)。   就这小小的身体,扛起正常情况下以她的体能无法负荷的重量把整个服装街逛了一圈......   晚霞映红恒河水,她才慢悠悠地转回去......此地各种物价与消费水准,都已摸透。   ......   “娜玛萝呼多,快出来看新衣服,还有新鞋。”夏枫刚一跨进院子就大声吆喝。   萝呼多冲过来,帮助她困难地挤过高高的麻布货包,好不容易进到大堂。   艾尼小姐早就从窗户看见夏枫了,欢快地奔下楼,笑道:“有我的吗?”   “当然,只要小姐不嫌弃,随便挑。”夏枫十分大方。   拉贾尼比她先到家,说库迦今天带着大明商人游船去了,因为那商人连续来了三年,还没去恒河玩过。   夏枫心思一动,怀疑那大明商人别是摸航道去了吧,冬天的恒河有什么好逛的。   “这件黄色好看,适合你。”拉贾尼又把那件浅紫色挑出来,说道:“这件也适合你。”   已经远远退至角落的萝呼多和娜玛姐妹直点头用行动附和。   艾尼突然停了手上的动作,打趣道:“哥哥最有眼光了,等你帮夏枫挑完,再帮我挑。”   “那条浅蓝和草绿色是我的,其他的你们分了吧。”夏枫把放在最底下的拣出来,上面的全部推出去。   艾尼瞬间拉下脸来:“这些衣料很贵吧,她们也穿?”指着娜玛萝呼多三人,一脸诧异。在她的意识中,愿意亲近夏枫,不表示愿意亲近那几个女人。   “当然,这是我花钱买来送她们的,以后她们有钱可以自己买。所以女人要有钱啊,喜欢什么买什么。”   艾尼摇着脑袋,“这不合规矩吧。”   又是规矩?难道跟华夏古国一样,穿料子还要讲身份?夏枫忍不住也板起面孔。   放在大明,艾尼就是庶女,在大妇身边讨过活的她很是敏感。察觉到夏枫的情绪,不好再说得太过,摆摆手说自己有很多衣服,不需要了,先给她们吧,话闭预备走。   夏枫只觉头好大,但这贵族小姐知道措词,懂得为低种姓的女人留点面子。夏枫忽然对她好感骤升,劝道:“如果小姐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以让人绣点银边,这样就符合您的身份了。”   艾尼瞧见自己的哥哥好像很为难的样子,便没再推迟。   其实这位艾尼小姐真的很不错了,毕竟人家是贵族,怎能和下人穿一样的衣服,尽管这些衣料比她平时穿的还要好。   ......   快吃晚饭的时候,库迦大人来了,拉贾尼干得不错,虽然没见着他,却把口风露给了他的仆人。只用动动嘴就能拿好处的事情,库迦当然不想放过,一回家听到消息就赶过来了,打铁需趁热嘛。   拉贾尼便按夏枫的要求,让他帮忙买一间临近河边的住所,指明要宽敞。   库迦稍一思考便明白了点什么,试探道:“你们也想开甘蔗工坊?”因为河边离水源近,且方便倾倒废物。   拉贾尼本是预备暂时瞒着他,因为同行相忌。但是库迦接下来的话就有意思了。他说自己的妻兄正准备把老工坊兑出去,拉贾尼问他妻兄为什么不做了,他回答说生意太好,太累了,赚到钱想去德里过好生活。   “价格好说,他兑得急。”   说这话的时候,夏枫发现库迦眉毛频抖,这是说谎的微表情,说明他心虚,需要刻意强调,以便让自己也相信。   拉贾尼见楼梯口的夏枫目光平视,微微摇头。   他便装着很犹豫,纠结了一阵子才回道:“萨卡纳好生意好做吗?有大人在,怕折本啊。原先我考虑只买食品,还准备在大人处拿货呢。”   库迦一拍大腿,挪着蒲团坐近了些,语重心长地劝道:“年轻人,我一直说你们是早上的太阳啊,难道怕了我这个老大哥吗?坎普尔的甘蔗工坊多不胜数,再开十家也不够的。”   库迦至少三十好几了,印度人生娃一向早,其实说是大叔也不过份,此时他自称大哥。看样子,果然兑得急。   他越急切,夏枫觉得越有猫腻。她迟迟不表态,拉贾尼就以为当真接不得。两个男人一时在堂中你一言我一语,仿佛对方都明白自己的意思,各说各的。   这样拖下去不是办法,夏枫要表达的意思太复杂,动作传达不到。她决定亲自出马,咳嗽一声,急匆匆奔出来,假装吓了一大跳:“少爷,不知道您有客人。”   拉贾尼愣住,不懂她什么意思。顺口应道:“我们在谈生意,很重要的事情,你不要随便乱跑,快回去。”   “哦,好的少爷,我们不再开甘蔗作坊了吗?”   “哈哈。”库迦笑道:“原来卡布尔家在阿拉哈巴德就是开作坊的呀。拉贾尼少爷,咱们明天就抽个时间过去看看,如果满意我们再谈价钱。”   “好啊,我们少爷以前的甘蔗工坊生意可好了。”夏枫接道。   拉贾尼都晕呼了,她这是唱的哪出?   “少爷,这位是你的妹妹?”库迦故意这样问,因为哪家的女佣人敢这样出来跟主人说话的。   “是,是我的义妹。”拉贾尼没作思考脱口而出。   “哦?”库迦的表情很吃惊,玩味地看了夏枫好几眼。只见她盈盈笑着一点也不认生,便压下了心中的轻视。但是,他有些摸不透这两人的关系,一个刹帝利会有低种姓的义妹?   夏枫准确捕捉到他的疑惑,暗道用力过猛了?库迦可是阅人无数啊,遂赶紧低头“告退”。   ......   算了算了,工坊肯定是要接的,但要接得合算一点,最好让库迦认为我们是迫于他的“热情”勉强接手。这样,就等于他欠了我们一个人情,如果有难处也别宰得太狠了。夏枫思着思着决定趁天没黑尽,先去河边的工坊探探虚实。   库迦虽然没讲是哪家要兑,但只要打听哪家作坊经营不下去,准跑不了是他妻兄的。库迦大人的兄长是码头一霸,算是名人吧,打听他的妻兄应该不难。   夏枫回房抱了三四百个铜达姆,有钱能使鬼推磨......   “母亲,你来看,那个穿男装的人是夏枫吗?她在翻墙,要去哪里。”艾尼以为看错了,赶紧让卡布尔太太来确定。   “天啦,真的是她,她想干什么?”   对,夏枫今天还买悄悄了两套高档的男装回来,五官不够勾人,要扮少年蛮容易的。   在母女俩面面相觑中,夏枫已跃过土墙爬了出去。   而这时,娜玛把饭菜摆上大堂,两个男人各怀心思地享用起来。   ......   库迦大人刚坐上马车跟拉贾尼在门边道别,夏枫就从后墙翻进来了。   “母亲,她回来了,关在房里跟哥哥商量着什么大事,连什克也不准靠近。”艾尼悄悄跟卡布尔太太咬着耳朵。   “这姑娘不简单,那么高的墙都翻得出去,一个女人敢穿男人的衣服,根本不知礼教为何物!”卡布尔太太叹了一口气,对我都敢当面驳斥,幽幽说道:“你哥哥又少不了她,只听她的话。”神色莫名哀伤。   艾尼劝道:“母亲,这不好吗?哥哥终于有了一个得用的仆人。”   “是仆人?”卡布尔太太的哀伤瞬间化作愤懑:“她如果真是个男人,满口獠牙迟早会把我们撕碎。不能这样!”蓦地站起:“不能让这个有野心又无法掌控的女人再呆在拉贾尼身边,什克说她是个可怕又恶毒的女人。”   “母亲,您别急,她比我还小,只是个小姑娘,有您看着哥哥不会出事的。可能是天快黑了,她穿男装是为了方便吧。母亲,再怎样,她能比得上您有智谋吗?”   “艾尼,叫什克过来!”   艾尼听母亲的语气不容置疑,知道她肯定又认为自己的尊言受到了践踏,倔脾气又上来了,不敢多说,只得出去叫人。   “唉,母亲啊,好不容易逃出来了,为什么还要找不自在,怎么总想去掌控别人呢。”艾尼摇着头心里默默念叨,打开门,发现什克骇然就立在外边......   拉贾尼听完夏枫探听回来的消息,已是火冒三丈,但知她仍然决定接手,惊问:“为什么?他把我拉贾尼当成什么啦。”   “少爷,嘘。”夏枫让他小声点,要是被那位贵族太太听到,可不得了,又要多说服一个人。   说道:“库迦大人的妻兄是真混不下去快破产了,咱们接手完全是看他库迦的面子,这是雪中送炭,您明白这意思吗?”   “我当然明白,可我是生意人,为什么要白送卢比!”   “这哪是白送!”夏枫久说不通,有些来气:“那工坊不能用吗?那些工人都是现成的,听说四个管事有半年没拿到工钱了,您若接手,他们还不对您感激涕零?总比我们重新找人方便吧。最重要的是,我们不用花太多钱,全部接手我们的钱肯定也不够,所以只需用他的骨头熬他的油。”   “怎么可能不花钱?”拉贾尼认为聪明的夏枫今天变得如此愚蠢,一意孤行。   “听我说,少爷,我们只给他妻兄逃去德里安家的卢比就行。”   “你倒想得美,人家会同意吗?”   “不能不同意啊,我们可不会如库迦大人的意,真就悄悄地接了。”夏枫说到这里,回忆起傍晚那位大人的“好心”建议,说什么短时间内不让外面人知道换了老板,这样拉贾尼就可以接着在前老板打下的关系网里做生意,说什么站稳了脚跟也表明不迟。   我呸!真当我们外地人傻呀。他妻兄明明就是债台高筑经营不下去了才不得不转手的,拉下十屁股债让我们还,要我们事后知道也莫可奈何;就算能熬过来,花十年时间也难成为他的对手,他库迦一举两得,才真是想得美呢。   跟这种聪明商人作对手,夏枫隐隐有些兴奋,虽然以前没从过商,但是上大学的时候摆过地摊,勉强算得上入了商业门槛吧?没见过猪肉却见过猪跑,商战片不是白看的。我夏枫又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多几百年的见识,再费点脑子,我就不信搞不过他。   拉贾尼茅塞顿开:“你是说,剩下的钱就当是帮他还债?”又拧起眉毛:“那肯定也很多呀,等于咱们高价顶下他的工坊。”   “没事,我们的钱只够接小工坊,现在一步到位顶个大作坊,总得有点牺牲的。”夏枫伸手揪下自己的男式头巾,想让脑袋透透气儿。一头秀发立即散落下来,稚嫩的五官竟然显出一股女人才有的味道。   ☆、第81章 后果【】   夏枫有些同情卡布尔太太,同情她只能在仆人面前耍威风。见她身后的什克一脸得意。暗叹:太太,您就使劲作吧。   夏枫笑得一脸和煦:“配吗?”   伊扎气得发抖,如今他是最尴尬的一个,其他人都是吠舍,萝呼多也会嫁给吠舍,就他一个是首陀罗。妻子成了别人的侧室,连亲生儿子名义上也得管什克叫父亲。这个曾经在巴利家万事不管,一味愚孝又有些懦弱的男人,经过战争的洗礼被逼出些许血性。听见夏枫敢呛那位刹帝利妇人,心中油然而生一股莫名勇气。   他用力挪动双腿,来到夏枫身边。   见此,娜玛抱着儿子也跟了过来。紧接着,是萝呼多。   就只有娜伊,呆在原地不敢动。她肮脏的身体有人要,已是万般幸运,何况什克对她还那么好......   夏枫早想除掉什克,但苦无没有机会。一是希望什克能顺势而为,不要再妄生枝节;二是看在娜伊的面上,不好做得太过。但是因为身份的问题,关键口恰恰又在什克身上,反而让他留下隐患。   卡布尔太太没有再随便动火,早已作好心理准备,冷声问道:“小夏枫,你的确是不配,但你聪明能干,所以,可以做吠舍的妻子。”   “太太,我想你误会了。我是说什克不配,他有本事养活我吗?”夏枫抖了抖自己的纱丽,用贱贱的口气,扬声道:“他买得起吗?瞧他正妻穿的什么?哦,我忘记了。原来女人要靠男人养,可我不想养他。”说着站了起来。   卡布尔太太实在忍不下,她一把甩开被艾尼紧紧拽着的右手,怒道:“跪下!”   “哈,跪?要不你让什克过来踹断我的腿,那我就真跪下了,但是太太你看他有这个胆子吗?”尊称也懒得用。   听得这话,什克果然萎了,低头悄声在卡布尔太太背后说道:“我的太太,她很能打,比男人还狠毒,真不能跟她硬来。”   “难道你敢跟你丈夫动手?”卡布尔太太已是色厉内荏,但望见拉贾尼不知何时来到了门口,一脸青黑,那眼神她从未见过,跟一头狂躁的小狼一般。   气得她暗自咬紧了后槽牙,今天非要整治夏枫不可。这个不知哪来的乡下野仆,愈发要翻天了不成!喝道:“邦克的婚事今天不急,我要办一件更要紧的事情。什克!”   躲在后面的什克听得太太怒火冲天,知她拿出了贵族气势,猛一抖,回道:“在。”心里窃喜,我就不信那小女人敢跟太太动手。   “马上把你的侧妻拖去床上,行使你丈夫的权利!我倒要看看,谁敢拦着!”   娜玛第一个扑过来,“太太您不能逼死她。”   萝呼多伸手挡住夏枫,口中却道:“大管事您冷静一点,别伤着太太,她身份尊贵呀。”   突然,拉贾尼一掌捶向门板,那腐朽的木板子“嗙”地一声倒下,激起一片烟尘。   除了夏枫,其他人下意识向后爬,吓坏了。   拉贾尼没说任何话,冲到什克身边,一脚踹过去,紧接着又是一拳。   “少爷,少爷,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想.......”他何时见过自己跟了三年的少爷发如此大的火,惊吓之余又尿了一裤裆。至从在船上被唐轩之的长剑惊过一次后,他就不容易控制自己的下面了。   “哥哥,哥哥你冷静,你吓着母亲了。”艾尼使劲抱住拉贾尼的腰,被狂躁的他甩来甩去。   拉贾尼手上没停,直到打得一身健子肉的什克变成一坨烂肉,蜷缩在地上。   卡布尔太太眼见儿子怒得失去理智,生怕他气出个好歹来,她还要靠儿子生活呢。哭道:“我的孩子,你不能这样伤母亲的心啊。难道母亲连惩治一个女仆的权利也没有吗?”   “她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惩治她!”拉贾尼猛地转身,吓得卡布尔太太一愣。   “母亲,如果不是她,现在您还在哈兹尔镇被大太太欺侮。如果不是她昨天女扮男装出去打听消息,我们早被人骗得破产了!能不能不要给儿子添乱了,儿子把您跟妹妹带出来是想混出个人样,不是让您替我的仆人操办婚事。”拉贾尼又急又怒,情不自禁流下眼泪:“如果母亲可以给儿子真正尊贵的地位,那我都听您的行吗?”   “我我......”卡布尔太太张口结舌,回头发现艾尼也怨恨地盯着她,哀伤不已,捂着嘴巴冲回楼上。紧接着,传来她的嚎啕大哭。   拉贾尼还没完,喝道:“什克!夏枫的身份是你告诉太太的?看来,我是管不住你了。”   “少爷,我错了,我错了。”   瓦古丽抱着儿子趴在拉贾尼脚步,一动不敢动,连帮丈夫求情都做不到,抖如筛糠。   “就是你...”拉贾尼重重吸了几口气:“就是你这个混帐闹得全家不宁。”   “少爷?”什克以为少爷要冲过来,使劲抱住头,却感觉一阵风从他头上飘过,少爷上楼了。   “夏枫...”娜伊扯着她的袖子,楚楚可怜。   夏枫无动于衷,面无表情。   拉贾尼转眼即下楼,踢了一脚旁边的瓦古丽:“把你家的庙牌拿出来,马上!”   “少爷,不要!”什克冲上来抱住拉贾尼的脚,刚一抱住,就被夏枫轻轻一抓,将他拖了回来。   邦克一向是个识实务的人,主动陪着瓦古丽回房拿。   当拉贾尼伸手接庙牌的时候,夏枫发现他腰包里有很重一包钱。问道:“少爷您想干什么?”   “你不用管,等我回来再和你说作坊的事情。”拉贾尼边走边说,很快消失在院门外。   “大管事,我错了,我真错了,我不该心妄想嫉妒您;我更不该看不起您,求您让三少爷不要降我的种姓,求求您。”   降种姓?可是你什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夏枫问他:“你断一只手还是降种姓,选一个。”   什克仿佛看见曙光,毫无犹豫:“断手,我选择断手。”   却听夏枫懒洋洋的口气说道:“我不是少爷,我只是个大管事。每个人,都要自己的行为付出应该承受的后果。在这个关口你还想趁乱生事,也未免太自私了,把少爷的前途置于何地?认命吧。”   ......   艾尼给卡布尔太太端上去的吃食,她一口没动。   逼得夏枫在楼下大喊:“太太想家了,咱们马上找船送她回去,要快,连夜走。”   卡布尔太太睁着红肿的眼睛,指着楼下对女儿颤声道:“你听,你听...”   艾尼放下碗,气道:“母亲,这是坎布尔。我们已经出来了,以后哥哥出头了,您会享受到您想要的。怎么就是想不明白,怎么就是想不明白......”艾尼说着跪下,已是泣不成声。   卡布尔太太一脸愕然:“难道你也认为是我的错?”   “没有。”艾尼哽咽道:“您没有错,夏枫也没有错。因为你们都是为了哥哥好,我埋怨您,也是为了哥哥好。”   卡布尔太太痛苦地闭上眼睛,好似自己是最伤心的那一个:“是,都是为了拉贾尼。母亲忍下吧,反正又不是没忍过。”   “......”艾尼一把抱住母亲,放声大哭:“都怪我,如果不是为了我的嫁妆,哥哥也不会认识夏枫,您就不会难过。”   “你......”   夏枫又干上了听墙根儿的“勾当”,心下不由讽刺:我的天啦,跟生离死别似的。   同时松了一口气,贵太太愿意忍下就好。她若不愿意忍,就是我受搓磨。我可不习惯被人摧.残,本就没受你们的礼教熏陶。还是,太太您“忍”了吧。   这叫什么事儿!   夜深了拉贾尼才回来,一身香粉气。原来他低声下气求库迦带他去见当地长官,办身份入宗庙,而那长官又去妓.院玩了。库迦如今算是有求于拉贾尼,爽快地带他追到妓院去了。   当然,一行几人的开销全算在拉贾尼的头上,花了四十卢比。他又送了二十个金姆尔给长官,终于把全家人的身份办了下来。虽然提前解决了这桩事,但是却多花了不少钱,也不太顺利。因为明后两天,还要过去继续陪着人家消遣。   冲动惹的祸。   “少爷,您很有魄力。”夏枫赞道。   “你以后就是独自一人,你的好姐妹娜玛和萝呼多我也一起办下来了。什克降成首陀罗,他要呆在这里也行,不愿意呆,带上他的两个老婆走人。”   躲在门缝里偷听的娜玛姐妹,一喜一忧。   拉贾尼虽然很劳累,但是精神却很好。跟夏枫继续“秉烛夜谈”,把后面的计划再捋了一遍。正说到要紧的地方,伊扎突然跑出来。   他一路跪着挪到拉贾尼身边,重重吻他的脚,沙哑的喉咙发生浑浊的啜泣声音,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拉贾尼是从小被人吻脚吻到大的,却从没今天感到自豪,因为这是凭他自己的本事得来的感激。说道:“你父亲是个英雄,你本该早是吠舍。”   ......   一夜过去,什克就从吠舍沦为首陀罗,地位一落千丈。他自己也是这般想,见着夏枫那腰弯得更厉害了。   其实他本不算坏,至少没有虐待过奴隶,也对虐待奴隶的哈特恨之入骨。只是权欲太强,又看不起女人,上窜下跳,如今终于跳“圆满”了。   邦克跟夏枫等人待他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卡布尔尔太太和艾尼小姐就不一样了。   ☆、第82章 【】   “叨扰,叨扰。”年轻男子朝拉贾尼行合十礼,一口文质彬彬的当地敬语用得格外标准。   印度通?   拉贾尼也因为唐轩之的缘故,对大明人堆不起笑脸,随便应付了两下。   夏枫直呼傻:笨蛋,这是位财神爷啊。她管不住脚,赶紧跑下来,藏在被拉贾尼踢坏的烂门板后面,想探听点商业秘密,如果有的话。   “姚大人,这位是拉贾尼.卡布尔,哈兹尔镇长家的三少爷。”库迦一脸自信,大方无私为大明商人介绍:“这位少爷弃暗投明,离开叛军回到我们阿克巴大帝的怀抱,是个有见识的年轻人。”   “失敬,在下姚敬隋,来自大明蜀地,很荣幸认识卡布尔少爷。”年轻男子说着微微附身恭手,又施了一个外邦礼仪。   拉贾尼看在库迦的面上,不好太冷淡,强笑道:“我未成家,叫我拉贾尼就行。”起了头他就说顺嘴了,又道:“早就听闻姚大人的威名,幸会幸会。”双手合十回礼。   夏枫暗暗分析,想必这姓姚的跟库迦关系很铁,拉贾尼这样的小虾米,库迦根本不放在眼里,并不怕被抢生意。   工人们搬货,两位客人和随从们,一起被拉贾尼请进正堂。夏枫早就潜回楼上去了,掀开头层粗木板,透过里层的地板缝,俯视正堂。   这位姚公子,举手投足尽显大家风范。离近了看,才发现他五官挺立长得很是英俊。俊到什么程度?就是看了一眼还想再看,总是看不够的感觉,让人心生孺慕。如此俊美的男子,还不显得娘,真是难得。   说到美男子,夏枫在前世可谓早饱眼福,各种东洋西洋所见无数(电视上),不管人家是削骨是拉皮,还是因为距离美,但总给观众呈现出了完美形象。可是,放在今天,跟姚公子一比,瞬间没法看了。除非只看男明星们的封面硬照,或许可以“切磋”一下。   他的额头也光洁饱满,夏枫听人说,这种额相的人有祖荫可靠,并不用白手起家中年才能贵达。她心下不由嫉妒:人比人气死人啊。   姚公子深邃的眸子含着让人舒适的笑意,修长手指握起邦克刚刚奉上的茶碗,浅浅抿了一口,圆润有力的下巴微微一扬:“好茶,醇厚香甜。”昧心话张口即来,眉毛都不带眨一下。   姚公子温润如玉的姿态,跟他身后的随从形成鲜明对比。   那随从跪坐在门口一角,把整个房间尽收眼低,院外的情形也能了如指掌。他这是选择了一个绝佳的盯防点,表情悠然,实则外松内紧;放在膝上的一双大手骨节根根分明,边缘有厚厚的老茧......毫无疑问,肯定是个练家子。   只是,夏枫如今隐藏呼吸的功夫大有长进,清清楚楚把他打量完毕,丝毫没让他察觉到。   屋里三人正在随意寒暄,突然院外匆匆走来一个掌柜模样的中年男人,步伐焦急。   男人用带着蜀地方言的大明话喊道:“公子。”   姚敬隋嘴角还残留着笑意,看见这位掌柜,脸色立即转寒,顺着掌柜的话音问道:“你......难道粮食出事了!”   口音极重,夏枫认真识别才听清。她懂四川话,但是这古时的四川方言,侧重入声,听起来甚是凶恶,这种口气不像从他姚公子里的嘴里能吐出来的。   “遭扣老(了),嗦粮食卟能买卖。俄们请的本地假掌柜也被坎了老壳,全家都遭杀了,那船货全蚀(丢)啦。少当家,怪俄呀,回切(去)跟大当家自请处罚。”掌柜想到没人能懂他的土话,一急之下把底全交待了。面红耳赤,语气心急火燎,偏偏还要硬撑着不露出异态。   这可喜了夏枫,所以,会一门“外语”是多么的重要啊。老天,这厮竟然敢在战争中打粮食的主意!烂心脏肺,胆子真够肥的。称呼像是混黑道的,谁是他的后台?   姚敬隋或许刚一看见掌柜的神态就已猜到,确定了结果,他的反常一闪而过,平静吩咐道:“嗯,你先负责工人装货,连夜启航。”已换上标准的印度话。   转过头继续与人寒暄,定力非常。   夏枫不知道他们的船有多大,按照坎普尔段恒河的水位,承载三百料的商船轻轻松松。也就是大概一百公吨满载排水量的大船。想他一“巨商”提着脑袋干上这么一回,怎么也得装满吧。损失如此严重,竟然还能泰然处之。   夏枫下意识吞了一口唾沫,脑子里只冒出几个字:特么真有钱。   从现在起,姚公子,你就是我的目标,我要把你比下去。但肯定比你有道德,圣人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发战争财的事情,我是下不去手的。   ......   工人到中午才搬完货,本陪着姚敬隋离开的库迦,他下午又过来了,看样子心情不是太好,但是却带来了好消息。   他终于同意了拉贾尼的条件,愿意说服妻兄把作坊兑出来。   拉贾尼高兴,夏枫疑惑。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一向诚信有佳的姚老板这次只付库迦一半货钱。剩下的下次再给,这可让库迦郁闷不已,不在他的计划里啊。   他们愉快地合作了三年,库迦又不敢逼着要,欠帐的事情在生意上本是避免不了的。库迦大人一时手紧,只想快快把妻兄的烂摊子甩掉。他那妻兄还欠着他不少卢比呢,想着回拢一点是一点。场子搞得越大,资金琏越容易出问题。   连琐反应,姚敬隋的丢了粮食,反倒助了拉贾尼跟夏枫一臂之力。   次日,拉贾尼过去签文书。三天后,众人喜气洋洋搬进西河岸的甘蔗大作坊旁,库迦妻兄的大房子里。   夏枫那一百两银子已经换成卢比,是她花钱把这房子一并买下来的。现在,她也是有恒产的人了,刹帝利一家住的还是我吠舍夏枫的房子。扬眉吐气这个成语,用在夏枫身再贴切不过。   卡布尔太太并不是不想出钱,但是她这种妇人把钱捏得很紧,习惯性犹豫,一犹豫就让夏枫抢了先,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搬完家,夏枫选了一间窗口离作坊最近的卧室,而且又向东,寓意紫气东来,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站在楼上,尽可把作坊的院子揽入眼底。   什克带着正妻瓦古丽和侧妻娜伊,已搬去作坊内的平房居住。走的时候,娜伊一步三回头,很是舍不得姐姐。什克依然是垂着脑袋,不敢多言。他没想到,巴结太太扳倒夏枫不成,反而离“权利中心”越来越远。   夏枫这个大管事,如今可谓是名副其实。她手下有了六十多个工人,四个小管事;三个生产车间,十二辆驴车,还有一头年迈的大象。   从哈兹尔带来的奴隶对她最为死忠,当然要用在刀刃上。比如一些“核心技术”,只有交给他们,夏枫才放心。作坊里之前有近一百奴隶,听说陆续被卖光了,眼下剩的都是本地首陀罗,不知道是原老板不好打发他们走,还是为了装门面,一个都没裁。   夏枫新官上任三把火,她首先要烧的第一把火就是裁员。计划是,先剔掉好吃懒做的本地员工,只留下勤快的。或许勤快的全是女人,这里的男人真是懒得丧心病狂。夏枫后面宁愿花钱一次性钱买奴隶用,只要让他们有好日子过,忠诚度高太多了。   萝呼多笑道:“夏枫,奴隶来到我们这里,不就是掉进福窝里吗?他们好可怜,咱们有能力就多买几个。”   “你别站这里,进屋跟娜玛他们在一起,我要宣布大事了。”   萝呼多急道:“这些人不好惹,你别乱来。能打不过几十个男人?答应我千万小心。”   “放心吧,你不用管,闲得慌去楼顶把靶子做好,我交给你们的弹弓好长时间没练了,别荒废。”   萝呼多仍有些不放心,扭着她又说了几句。夏枫一再保证,绝对不动手,这才把她打发走。   工人们知道今天换主人,早已急不可奈。这个说能发工钱了吧,孩子都挨了一冬的冻。那个说借的米不还就再也还不起,等着饿死了。   现在听到工头说新主人的大管事要训话,争先恐后奔向院坝,像往常一样列队站好。抱着满满的希冀还有好奇。   夏枫镇定自若,一个人走出来,站到以前大管事平常训话的台子上......   噫?众人回不过神,都希望是自己的眼睛看错了。   她是大管事?神主啊,求您别戏弄我们。   夏枫咳嗽一声,今天的裁员计划一定会实施。因为付了房子和地契以及原老板的安家费,连进货的钱都没有了,只能先做熟食赚本钱,需不着这么多人。   她昨天晚上盘算到半夜,前几天又专程去了两次食品街,食店粥店,高档低档都有去品尝过。即将推出的咖喱奶糖和霜糖海绵蛋糕,保守估计也有八成把握打响市场,引起震动。   工人们傻站着看她,她不开口,他们也不吭声。   夏枫环视众人,再次咳嗽一声,下面的杂音立即消失。众人带着各种猜测,想听听这个莫名其妙的小姑娘到底要做什么。   ......   ☆、第83章 【】   有个胆子大点的男人,慢慢挪步凑上去......先是谐谑相问:“我们的大管事,这是在为我们示范怎么跑步吗?这哪叫跑,太慢啦,太慢啦。”   夏枫顿住,看了他一眼,认真点点头,脚下继续。   “哈哈哈......”众人又开始轰堂大笑。   几个少年笑得捶胸顿足,更是乍呼吼叫:“不如我们来跳舞吧。”   “好啊!”那问话的工人高声附和,还欲扬起音调再讽刺夏枫......突然他讶口了。   少年们发现他像定住似的不动一不动,忙上来拉他:“来呀。”   “你们看!”男人指着夏枫的身后,紧接着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她走过的地方,留下一窜脚印。并非是普通的脚印,而是有嵌入泥地三寸那么深,足够埋下她的小脚,她却像行走平地一般,轻松自如就扯了出来,继续踏出去。   顺着工人手指的方向,离得近的看过去俱是一脸呆滞。引得其他人纷纷跑走上来,低声问道:“看见什么了?”   旋即,鸦雀无声。六十四双眼睛顺着他们大管事的步伐转动.....   卡布尔太太奇怪,“怎么都成哑巴了?”   艾尼秀目圆睁,情不自禁伸手捂嘴,忙喊:“哥哥你快来看,看夏枫的身后,她身后的脚印。”   拉贾尼皱眉,夏枫不说了如果有事她会大叫吗。她的声音传得可远了,艾尼一惊一乍的干什么。   被妹妹使劲推着来到窗口......他也吓了一跳,惊道:“十天没下雨了,院坝可是和上石子儿筑的,那么硬的地,她怎么做到的?”   艾尼一脸茫然:“哥哥你是问我吗?”   拉贾尼赶紧合上大张的嘴巴,脸色猛地一变,他想到一个人——唐轩之。   “这是一种功夫,大明的。”拉贾尼沮丧地坐下,“没想到夏枫也会,我不明白。难道她是天生就会吗?”他下意识看向母亲,发现她的脸已然青紫。   卡布尔太太脑子是懵了,不敢联想,一联想就心惊肉跳,慌道:“她是天生神力,是神主赋予的力量。”上次如果真的惩治夏枫......那我还有什么脸面活?说不定真的被这女仆伤了。   拉贾尼本来落寞的情绪给这句话一搅,竟然笑了:“母亲,您想太多了......”   夏枫用五分钟时间,“走”了一个百米环形跑道。众人都盯着她的脚,因为上面只有尘土,而鞋子却完好无损。   她再次来到站台上,男男女女不由自主低下了头,没人敢跟她对视,别说像刚才一样调.笑。   踏一脚一个深坑,这是人能做到的吗?要是被她踢一脚,不知道身体还是完整的不。   “大家有话说吗?还需要跳舞吗?”夏枫依然用很认真的口气问道。   跟刚才相反,没有一个人敢回他。   “好,看来是不想跳舞了,留在以后吧,会给你们机会的。”夏枫说着又从台上走下来,身体立即矮了下去,后面的人就看不见她。   “嗦嗦嗦......”是工人们盘腿坐下的声音。   待他们都坐好了,夏枫才道:“看见我的脚印了吗,以后每天天一亮,就围着这里跑五十圈;然后...”夏枫指向邦克有些变形的马步姿势:“然后以他这样的姿式,站到吃午饭。放心,不会是清水粥。现在,大家跑起来!”   众人呈警戒情绪,没一个人动。有些人的慑于夏枫的压力,悄悄偷看旁边人。   夏枫又道:“如果不愿意,现在就可以回家,两月后过来领工钱;愿意的工人,马上行动;若是你不愿意跑,那我就当你辞工了。”   一时之间,吵杂声又起。如果不是因为前老板怕被人追债,一再诓骗他们,或许他们早就走了。只要有人起了头,就有稀稀拉拉的脚步声响起,接二连三走了七八个......还有一大半人犹犹豫豫。   有个女人撅着嘴巴踌躇半响,过来跟夏枫行了一礼,问道:“大管事,能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跑吗?”   夏枫抬眼打量她:这女人大概二十岁,手长脚长骨节大,是把好劳力。于是,她和蔼地回答道:“因为主人只留下勤快健康的工人,跑步会使你们的身体更强壮。强壮的身体,当然会得到比之前更高的工钱。”   女人多话没说,“那我跑。”说完迈出步子。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管事,我叫维卡。”   “你也叫维卡?”夏枫一惊,见女人疑惑,便挥挥手:“你去吧。”心情有些激动,把这个维卡记在心里了。   有维卡带了头,更多的女人加入其中。跑吧,只要能给孩子赚口粮食,只要能真的多给工钱。   四十几个男人,最后只有七个愿意留下,且都是较为瘦弱营养不良的。   一共走了三分之二,只剩下二十一个,女人刚好是男人的两倍。底层的劳动人民真的很苦,无论任何时代,哪怕给一个空头支票,让他们做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也愿意抱着幻想乖乖听命。   夏枫心情一时有些堵得慌,不好受。   但还是要硬起心肠继续试探,试出最坚定有用的工人。说不定这二十一个仅会余下一半。   社会就是这样,能坚持到终点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   晚上,拉贾尼本想问夏枫今天上午的事情,但他忍住了,也许害怕听到不愿相信的答案。比如是唐轩之相授,或者他们两人早就认识之类的话。   睡前,有人敲夏枫的房门。   没想到门外的人是艾尼,她悄悄过来,拿出两个卢比和三百多铜达姆给夏枫。   “我帮不上什么忙,但知道哥哥没钱了,这是我自己存下的,全在这里,你拿去做本钱吧。”   夏枫当然感动,但更大的诧异是:这么点?   不应该呀,一个镇长的女儿,居然就仅有这点私房钱.....   “夏枫你别奇怪我有这么多钱,这是......”艾尼脸突然红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夏枫的惊愕。   艾尼脸红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耻辱,解释道:“这两个卢比是以前订婚时,那个男人送我的。让我......带他回房间,我没这样做。”   夏枫都不知道说啥了,原来她能存下的只有三百铜达姆而已,这小姐也当得够憋屈的。忙伸手接过:“后面我双倍还你。”还有一句话夏枫没说,白养工人的钱没有,但是本钱还是有的。   ......   此时应该是华夏农历正月,坎普尔的冬季一样受到倒春寒影响,气温降至九度。一大早,二十一个工人一个不少,全部早早来到作坊,开始整齐的跑步运动。让夏枫很意外。   有好几个男人都打着赤脚,冻得裂开了口子,表情却很漠然,仿佛感觉不到痛苦。三圈以后,伤口因为受热而膨胀渗出血来。   夏枫实在看不下去,让邦克数数有多少人没鞋,给他们配上。   邦克犹豫道:“大管事,您心太善了,很多人赚了钱就拿去庙妓花了,在甘蔗作妨里干活的首陀罗怎么会少了鞋?”   夏枫盯着远处,过了许久,她回道:“只要他们好好干活,领了该得的工钱,怎么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你又没亲眼看见,怎敢随便下定论。现在人家愿意留下,我就得为人家作想,何况我们本就欠着他们工钱。”   邦克想反驳欠他们钱的又不是我们,但看看夏枫的样子,哪还敢说出口,乖乖出去办事了。   “萝呼多。”   “来了。”萝呼多跟着工人跑得满头大汗,跟见喊声一路小步着过来,笑道:“是不是出去买货?”   “鬼机灵,不用你去,我带娜玛去。你在作坊里看着工人,有谁偷懒记下来,等我来处理。听好了,这可是我交给你的任务。能行吗?”   萝呼多好不失望:“又不让我上街呀。”   “我以后找时间专程陪你,作坊只有你留下才震得住,难道你觉得娜玛和娜伊行吗?”夏枫说道。   ......   什克把马车牵出来,态度极为恭敬,让娜玛有些不自在。   他问道:“大管事,我们去哪?”   “粮行,然后再去买奶牛。”   “夏枫!”拉贾尼跟艾尼一起走进院子,他问道:“你起得太早,早饭还没吃吧。”   “少爷,要不您跟我们一起去买材料,今天把东西全购齐。早饭就在外面吃了,您请客好吗。”   拉贾尼两颊情不自禁堆出两坨小肉包,赶紧跨上车:“好啊,咱们还没一起逛过街呢。”   艾尼笑着纠正道:“是买货,哪是逛街。”   娜玛缩到角落里,尽量降低存在感,她压抑着兴奋:来了这么久了,从来没有出过门呢,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夏枫此时嫌人手不够用,四个管事全溜了。去买货还得要店家送,非常不方便。思忖着要提拔几个人起来,就看那七个男人有几个可用。   今天太冷,街上人很少,印度人脚能受冻,但是身体却没明朝人受得冻。有些店都烤上了火,比如这家高档早食店,桌子下面就是火炉子。食客围着火炉而坐,店家把吃的一样一样摆上来,暖暖和和的。生意很好,且都是有身份的人,又比如坐在台阶“雅间”位置上,那位姚公子。   明明看见拉贾尼进来了,他却装着没看见,反倒是不着痕迹打量了夏枫几眼,或许是因为她长得“与众不同”吧。   夏枫敢打赌,这人肯定也把她当成是乌斯藏人了。   心下奇怪:他现在应该在船上吧,怎么还在这里?   ☆、第84章 【】   但又值得深思的是:以他的身份,为什么从库迦口中得知阿拉哈巴德跑来一位镇长少爷,就非得亲自上门呢?   姚敬隋惬意地享受着自己的早茶时光,脑子却在快速运转......今日得到密报,狂嗜练丹的天子龙体不健,每况愈下,眼见最多还有五年好活。   ......   夏枫忽略了拉贾尼的神态,其实他早已发现姚敬隋,尽管知道人家是财神爷,以后或许能搭上线,却依然不想上去客套。可见,他对大明人的厌恶有多严重,年轻气盛的少爷,就是这么任性。   姚敬隋初使瞟了一眼夏枫,便没放在心上。直到他身边的护卫范忠悄声提醒道:“少当家,那个小姑娘会功夫,不低。”岂止,她身体骨骼清奇,是个练武的绝世好苗子。   “哦?”姚敬隋来了兴趣,唇角轻撇:“查查,这小姑娘三个字怎么写。”   “属下听命,要笼络过来?”范忠试探道。   “你忘记一件事了?”姚敬隋玩味地看着他。   范忠一凛,两眼茫然,脑子里空空如也。   他少当家不得不提醒道:“他们来自哈兹尔......”   范忠恍然大悟,忙低头谢罪:“范忠愚钝,跟着少当家已三载,仍蠢得......”忽然发现少当家眼神不对,又问:“您不会怀疑是她弄走的商团吧,功夫虽不低,但......”   姚敬隋笑道:“早已怀疑,难道你又忘记贺掌柜密信上所说,救他们走的是京城唐家彩福瑞的长子?还有一条信息,当时还出现了一个小姑娘。”   范忠面色一寒:“那就不能留了。”   “不,留着。”   范忠不懂,左手已经搭在腰间的峨嵋刺上,对少当家的决定很是纳闷。   姚敬隋讽刺道:“她还能翻出风浪不成?”温润的五官,终于闪出一道裂痕:“区区一个彩福瑞,竟然坏了我的大事。范忠,有空你就盯着,大明那边不好下手......”顿了一顿,又道:“说不定,那姓唐还会过来,盯住小丫头就能逮到他,到时顺手一起解决了。这件事我就交给你办,完事后得空给我提一句。”   范忠默默记下。   姚敬隋望着杯中的茶水,轻声道:“结帐吧。我回府邸,你通知三把头黄叁,让他加紧寻觅美姬,多多益善。”   范忠一脸赧色,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为什么突然又开始搜逻美姬,脑子跟浆糊一样。如果大哥范诚在就好了,他一定懂得少当家的用意。   姚敬隋主仆出店的时候,夏枫正在大快朵颐,范忠的冷冽打量,使她背心一寒。大家都是练武之人,谁能不敏锐?   直觉告诉她,对方不善。夏枫不着痕迹地看向范忠的背影,发现他腰间突起的地方很是可疑。   “峨嵋刺?”夏枫从鼓出的轮廓准确猜中。心道这倒是个好兵器,短小轻便易于隐藏,若是猛然出手让人防不胜防。   此刻她不仅背心发寒,心脏都漏跳了一拍。终于意识到她练明劲的办法得换换了,对方一定是从走路的姿势看出的端倪。但是傻大个要什么要瞪我?我哪惹他啦!   “夏枫,吃好了没?”艾尼边说边围上头纱,把脸整个挡住,贵族少女的仪态一点没丢。   夏枫深吸一口气平了平心,指着另一张桌子的娜玛和什克,要等等他们。   娜玛把一碗热汤咕噜噜灌下,一抹嘴:“好了。”   艾尼贾伸手掏钱扔给什克,让他付帐,懒得问他吃饱没。   饭后兵分两路,娜玛和什克去买奶牛,夏枫三人买其他杂货。还让什克做以前的工作,他甚为感动。换得是以前,哪有如此感恩,种姓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拉贾尼对夏枫的方向感佩服不已,这才几天,她竟像走自己村子一样,哪都清楚。他们直直杀到卖咖喱的店铺,夏枫不买成品,只拣几样咖喱材料。主料姜黄肯定是需要的,当地人爱的就是那个味儿;芫荽籽提香很好,买上;再来一点桂皮粉,八角这些就不要了,太浓。   买好香料,就是鸡蛋面粉等等做奶糖需要的材料。   “炼乳,要三磅。”夏枫说道。   老板在帐单上写下一个大数字,夏枫晕菜,这东西真不便宜。忙改口:“两磅两磅。”直恨那唐轩之,抠啥不好专抠钱,搞得自己紧巴巴的。刚刚给了什克买奶牛的钱,剩下的恨不得一个掰成两瓣花。   在哈兹尔镇卖拉贾蛋糕的钱全在她身上,拉贾尼没问她要。顶下作坊后,他把所有的钱都交给了夏枫,身上只留下一些零花的。   当时,夏枫感动得不要不要的。心中直叹:大业可成啊。   刚刚的早饭还是宰拉贾尼的零花钱,她觉得自己太可恶了,早知不买那么多的衣服,现在又穿不完。就是没料到后面居然有机会接下大作坊,夏枫对自己的理财能力产生怀疑......   拉贾尼见夏枫如此紧张,明明需要三磅的只要两磅,低头一想就知道是钱不够了。身为一个主人,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心里泛酸。   夏枫回头又看见他的样子,脑子突然窜出一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呀,虽然他们不是夫妻。   幸好萝呼多没来,又没钱,有什么好逛的。   ......   材料终于买齐,回到作坊时,见工人们在歪歪扭扭蹲马步。没有一个标准,半标准都达不到,其实就是呆站着,或许是刚刚站太久累了的缘故。经常练马步的萝呼多与工人间区别非常明显,她还保持着标准的姿势,只是双腿稍稍有些虚。   “萝呼多,叫他们休息。”   众人得令,放松身体瘫软在地,连行礼的力气都没有了,拉贾尼挥手让他们免了。   新主人随随便便一个动作,却让二十一个工人心存感激,生出几分归属感。   夏枫去厨房帮娜伊做饭。见米还够吃五天,让她加再点苞米渣子,和上些鸡肉沫一起炖粥。好久没有跟娜伊谈过心了,便问道:“娜伊,什克降种姓后对你还好吗?”   “好,他没变。”娜伊一说到什克就浮上红晕。   真是个可爱的软妹子,夏枫想打趣她都不好意思了:“瓦古丽呢?她有为难你么?”   娜伊没有犹豫,赶紧点头:“她听什克的,儿子也很黏我。”   那就是真得了一个好归属,想娜伊一路走来不容易,几次徘徊在生死边缘。夏枫说道:“嗯,如果哪天他们欺侮你,你得告诉我和你姐姐。”   “夏枫,你别担心我。什克肯定不会的,听瓦古丽说,他从来没找过庙妓,就算瓦古丽身上不方便,他也是自己解......对不起,我不该跟你说这些。”   “哈哈,没事,我懂的。水开了,我去放米。”   娜伊看见夏枫总是笑得这么开心,很羡慕,真心希望她也遇到一个像什克一样好的男人。少爷?娜伊下意识摇头:少爷不好,因为太太好可怕。   萝呼多很精神,帮着娜玛搬货,其实没有多少,很快就搬完了。叫维卡的女工人主动帮忙刷马,又把拉贾尼脱掉的鞋子拿去拍灰洗涮。娜玛也知道她叫维卡,对她和善地笑笑。   其他女工对维卡佩服得紧,人高马大的身体就是好,我们动都动不了......   很快工人们便闻到肉香,吸吸鼻子,眼冒神彩:今天好像有肉哇?   果然,放饭的时候,那木桶里浮着的不就是肉沫吗?有几个少年禁不住流口水。   待端到手上的时候,发现是这粥真如大管事所说,不清。跟以前相比,三碗都不止。有些泪点滴的人,眼眶瞬间就红了。   舀粥的娜玛哽咽道:“还有很多,不够再添。”   众人听得这话,望向夏枫,只见她重重点头,忙不跌地说道:感谢大管事。   “要感谢我们的拉贾尼少爷。”夏枫努力笑着,纠正道。   拉贾尼活了十七年,从来没有站在夏枫的角度看首陀罗们。他刚刚一直在跟着她的情绪走,听到她如此说,心内五味杂陈。   ......   下午本来该放工人们回去的,但是他们都没走。又吃过饱饭现在觉得很力气,想留下来帮忙做点什么。可是看进回来的货,跟萨卡拉好像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又只会榨杆熬糖,一时不知道做什么。   因为今天在早食店的原因,夏枫突然心生一个想法。既然工人们都不错,不如训练成一支护卫队好了。人心换人心,想必也没人会背叛她。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当然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个对他饱含莫名恨意的大明壮汉,就像一根刺,重重扎起夏枫的心里。   于是,她决定让工人们去分成两组,一组找树杈和韧性树皮,另一组做靶,把他们都训练起来。万一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只知道拿木棒硬拼。   防微杜渐小心谨慎总是没有错。   ☆、第85章 【】   防微杜渐小心谨慎总是没有错。   夏枫只用把决定说出来,自有好动又有经验的萝呼多帮着实施,没一会儿,工人们就四散开来,各行其职去了。连跑圈站马步这样的怪要求都有,做东西对他们来说才是正经事。   “夏枫,你会大明功夫?”拉贾尼总算把憋在心里的问题问了出来。   其实夏枫早就等着了,笑回:“对啊,很早就会。”用哄骗萝呼多她们的理由一样,解释道:“有位伟大的神明,他在梦里教我的。”   压在拉贾尼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他道:“原来如此,为什么神明不来点化我......”他要是也能像唐轩之那样飞檐走壁就好了,羡慕道:“夏枫你太幸福了。”   能骗得过娜玛她们,没想到拉贾尼也相信,这里的神明...还真好用。就算他们没梦到过,也只会找自己的原因,而不是怀疑其真实性。每次想到这里,夏枫就想扶额。   顿了一瞬,她回道:“嗯,我也这样认为。所以我希望顺众那位神明的旨意,视众生皆平等,不把生命分为别对待。”   拉贾尼脸色一僵,怀疑她是不是受到巴依的影响,沉默了许久,他道:“奴隶要不要拿出来一起练?”   夏枫一拍脑门,“哎呀,忘记了。”赶紧去作坊里的小仓库通知奴隶。   可是奴隶脚上的链子,拉贾尼却不同意取。夏枫此时不好跟他再争论,打算谈过那位莫名其妙对他充满敌意的男子后再说。   夏枫前脚一走,买几双鞋比买头奶牛用时还多的邦克终于回来了。他听说某个小镇的鞋子作坊比城里便宜,专程跑了二十多里路过去买。   这吐口气都带雾的季节,他跑得额上冒汗,只为了给主人节约十几个铜达母。   萝呼多可是心疼坏了,“快放下吧,赶紧吃饭,给你留着呢。”   .....   下午,夏枫要开始制作咖喱奶糖了。娜伊早在哈兹尔就学会了做炼乳,跟瓦古丽二人轮流来。你搅累了就换我,“姐妹俩”配合默契。   什克是卯足了劲儿想把事办漂亮,牵回来的这头奶牛,奶水很足,价钱也公道,娜伊刚刚挤出了一大罐。   什克发现找不到自己的事情做,就说去河边割草料,怕闲着碍眼。   “去吧。”拉贾尼淡淡应了一声。   艾尼吃过午饭又过来了,竟然露出老年人才有的颓废。她蹲在哥哥身边轻声说道:“母亲不愿意拿钱出来,她说大部份都给你了,不会再拿。”   “应该不用再问母亲借。”拉贾尼安慰妹妹。紧接着又说:“走,看夏枫做奶糖去。”   夏枫正拿着木制天平称研究,见兄妹俩过来,总算找到救星了,问道“来得正好,少爷您能帮我磨霜糖吗?用布包着,拿木棍磨成粉末。”   艾尼下意识伸手挡,哪知拉贾尼已经挽起了袖子,答道:“好啊,这简单。”   艾尼摇头叹气:哥哥真的变了。   淀粉因为是石磨推出来的原因,颜色泛灰杂质很多。夏枫本想让艾尼帮忙筛一下,但见她躲得远远的,便放弃了。   自己来吧。   买来的材料都不够细,全部要重来一遍。只要把伊扎和娜伊二人全部叫过来,重新磨粉。把磨心扭得不能再紧了,伊扎使出吃奶的力气推磨。   一个小时后,夏枫仔细检查了一遍,把调料挨次放好,在天平称上计算好每种材料的克数。   通知娜玛,现在可以烧锅了。   先把人家少爷亲自磨细的霜糖和筛好的淀粉,混合进牛奶后,一起放进锅里熬糖料,让娜玛负责搅拌。   “感觉粘勺的时候把萨卡纳液倒进去,继续搅,顺着同一个方向。”夏枫说道。   “什么时候是粘勺?”娜玛很紧张,这些都是贵东西,糟蹋了可怎么办。   夏枫看了下火,估计道:“一柱小圣香的时间。”其实差不多就是半小时。   “好。”娜玛见夏枫又把她特制的小木条拿出来,便明白她马上要表演绝技了。   打发的蛋白跟淀粉混在一起,糖的松软度就出来了,免得磕破这些古代人的牙。   夏枫拿着一大把自己削的木筷子往顺时针使劲搅......   那速度,仿佛手都没动过,就一直停在那里。快得筷子和手看不见啦,只有一个虚影。   而罐子里的蛋清,像施了魔法一样生出泡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冒出罐子,凝结在边缘,不散开也不掉落......   五分钟不到,夏枫说道:“成了。”比机器还快,放至一旁,去混合芫荽籽末和姜黄末。   拉贾尼两兄妹刚刚就像被定住了五分钟,此时伸着脑袋凑上来,两人面面相觑,同时想到:原来这就是夏枫的秘诀。   眼看锅里差不多行了,可以下香料。夏枫把芫荽籽末姜黄末以及桂皮末,依次混起去。娜玛卯足了劲,想学夏枫大力搅拌。   伊扎见妻子吃力,跑过来接过她的勺子,一个小小的动作,让娜玛很是暖心,他以前何曾如此过。   夏枫最后放入炼浮,让伊扎继续搅着。然后赶紧收拾出一块干净案板,洗净刀,预备切糖块。这么奇妙的味道,想想都有些激动。   ......   “天啦,怎么会这么香。”艾尼闭眼嗅得都忘情了。   夏枫揉着糖面,拒绝吸入这种味道,看见艾尼的样子好想笑。心说:又赌对了。必用浓烈的香料,才能琐住他们的味蕾。   我的大黑兔奶糖,面世了!   拉贾尼迫不及待拿了一颗,“哇,好烫。”差点扔掉,夏枫竟然不怕烫,好奇地盯着她灵活的小手。   工人们进院,远远就闻到了香味,个个面露喜色。或许甘蔗作坊要改成食品作坊,他们的工作有了着落,不会被饿死。   夏枫听得他们回来的声音,喊道:“邦克萝呼多,你们出去卖大黑兔奶糖。”   “大黑兔?”拉贾尼憋住笑,“能不能换个名字?”   夏枫点头:是啊,得换个像富贵糕一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这糖不是面向穷人的,取动物名字肯定不行。   “要不就叫大奶糖?”艾尼犹豫道。因为叫奶糖就跟他们常吃的奶糖重名了,加个大字或许好一点。   夏枫灵光一现:“不行!我有个好主意。”大黑兔确实不好。一定要顺应大势,取个有情怀的名儿。她需要一点灵感,走出厨房......   望着院子里的天空,思维发散,脑中东想西想。   厨房里的几人都挤着五官,绞尽脑汗想名字。突然听到夏枫冲进来说道:“叫统一奶糖。”   “啊?”众人大吃一惊,统一跟食物沾得上边吗?   “对,就叫统一,表示阿克巴终将统一印度。”这是一个顺应政治潮流的名字,说不定真会流芳百世,写进史书里。   拉贾尼摇摇头,劝道:“夏枫,坎普尔没人关心统不统一的问题,除了皇帝任命的属官。”   “有城守大人关心就够了,当下正值皇帝征战西部,我们的奶糖热量高,可以减缓饥饿感;而且又干硬,不易腐坏。说不定城守大人会带去皇城,让贵人们品尝到。届时,更说不定西部的阿克巴大帝也能吃到呢。何况这也是城守大人辖下一件荣耀事啊。”吉利的物件儿,是当权者最喜欢的东西。听说那慈禧太后在闹旱灾的时候,直接看见某个名字带水,把人家提为状元。印度最常说的就是富足安康,明明也是喜爱口彩,大家都差不多......   艾尼自愧不如,终于明白为什么哥哥要对夏枫服气了。她能想那么远,这是男人们才会考虑的事情,她自问自己也没有这样的见识。忙称赞道:“哥哥,听夏枫的,我觉得她的名字好。”   拉贾尼又吃了一颗奶糖,默默嚼完,下意识舔了舔舌头,第一次提出他的建议:“可以再放一点萨卡纳,更甜,霜糖的甜度不够。”说完他脸就红了,浑身不自在。或许是因为跟夏枫的差距越来越大,心里又涌出落寞的原因,舌上的回甘也弥补不了心里的苦涩。   “还等什么?萝呼多赶快,争取在傍晚就全卖掉。”   邦克问道:“大管事,定多少钱?”   “按一斤羊肉的价格,五十个铜达姆。”夏枫拿出一颗,用手掂了掂,大概有五十克,跟富贵糕差不多重,价格是它的三倍,成本却是其四倍。后面大量购入食材,应该会降下本钱,差不多也是三倍。粗略一算,来钱也很快,毕竟市场大了十几倍。   又道:“等等,我再把一部份切成小颗,售十铜达姆。”   邦克正愁价太高卖不掉,听说切小降价,只觉肩上担子顿时就轻了。其实五十克改成十克,卖十铜达姆,明明价格一样。   夏枫暗笑,按克数卖钱的吃食,谁能想到?   ☆、第86章 【家】   萝呼多跟范忠沟通不畅,只听得懂他的“贵贵贵”,一气之下怒道:“嫌贵就不要买。”   邦克想拦都拦不住,在中间做和事佬,可哪里管用。范忠被人一激,当即扯下腰间钱袋,喝道:“这是一个百个卢比,我全要。”   “成交!”萝呼多一把抓过钱袋子,慌忙把奶糖往外倒,生怕他后悔。   范忠自认男子一言九鼎,岂会失信,拿着布包就上了车。   马车一走,看完整个过程的人们大眼瞪小眼,这可是一百个卢比,四十亩田,就买一包什么奶糖?大明人真败家!   邦克汗颜,萝呼多跟大管事呆久了,性子也越来越像,做生意哪能跟客人吵的。   萝呼多也是一时气急,我们才开张呢,那大明人就跑来煞风景触霉头。她宁愿那大汉不买,也别把气氛搞坏了,若是别人都跟他一样讲价,今天甭想完成夏枫交待的任务。却没想到歪打正着,狠赚了一笔。   见马车一走远,她激动得心怦怦直跳,使劲捂着胸口,该怎么高兴都忘记了。   “喂,还有吗?买颗10铜的尝尝。”   看吧,有好奇的家伙愿意出钱了,萝呼多忙说:“没有了,明天赶早。”   邦克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她:“罐子里不是还有几颗吗?”   “啊?”萝呼多一瞧,果然还有,刚才太激动没倒完,她竟没注意到,大明人的钱真好赚!   ......   二人超额完成任务,上了马车一路狂奔往家走。   当夏枫看见一百个卢比,七十个铜达姆的时候震惊非常。   “怎么会?”见这两个家伙憋着坏还卖关子呢,佯装生气,喝道:“还不快说!”   “是我的功劳。”萝呼多笑道。她开始表演,还演得活灵活现,把当时的情景完整还原,甚至范忠吹胡子瞪眼的表情也学得维妙维肖。   “你是说,这一百个卢比是一个大明人给的,长什么样?”夏枫问道,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邦克事后才说他来过以前的老房子,跟一个白面男人一起,还有库迦大人。”萝呼多笑得花枝乱颤,但是下一秒,她瞬间定住。   夏枫跃起一把揪过邦克的胸衣,把他扯到自己面前,急问:“他认识你?”   邦克搞不懂这是为什么,吓得抖了一下,费力地躬着身子,答道:“他...不是,是我,我给他的主人奉过茶,可他刚刚好像并不认识我。”   夏枫意识到自己太激动了,放开邦克,挥手让他们出去。   萝呼多雀跃无比的心情跌至谷底,难道她办了坏事?手心起了汗,跟邦克二人不敢走远,隐在门外。   夏枫自言自语:“怎么会?一个武术高手,怎会如此没有眼力,见过的面孔还会记不住?难道是他故意的?那家伙到底要做什么,或者是说,那姓姚的要做什么?”   她百思不得其解,冲出门去欲找邦克,发现他们就在门外,嘱咐道:“以后再看见这人,仔细着点,如果他跟你们打听什么,如实回答,除了我们用什么办法逃出来的事情。”   萝呼多不敢多问,连连点头。   夏枫想了想,又道:“别紧张,就当平常客人对待。”   邦克忍不住,提醒夏枫:“大管事,要不要告诉少爷,那人...那人到底有什么可怕的?”   怕?夏枫赶紧审视自己,自问:我刚刚表现得很害怕吗?   她不好意思地咳嗽了一下,不欲再解释,“我会跟少爷说的。我只是告诉你们,那人很厉害,跟上次你们在船上见过唐公子差不多。”   邦克看向萝呼多,两人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   夏枫这边正在嘱咐邦克二人,同一时间里,姚敬隋坐在烧着暖炉的大宅内“休息”。   他腿上正坐着一个面孔精致的美姬,美姬舌.头叼起一颗统一奶糖喂进他的嘴里。范忠恭敬站在一旁,目不斜视,仿佛没看见如胶似漆嘴对嘴玩耍的两人。   姚敬隋细细品味,舌尖的满足感出乎他的意料,情不自禁开始点评:“香而不腻,滑而爽口,特别是那姜黄的味道恰到好处,多一分则苦,少一分则淡。高手啊,果真美妙之极。小猫咪,再喂一块。”   美姬求之不得,故意含了一块小的,用灵活的舌.头舔了一转,媚眼挑逗他。   “妖精,信不信我现在就办你。”姚敬隋呼吸紧促,一口啃下去,左手已经伸至美姬裙下,狠狠捏了一把。   美姬发出□□,眼睛瞟了一眼范忠离开的背影,伸出玉臂勾上姚敬隋的脖子......   “美食配美人,甚好。”   “嘭”姚敬隋已把美姬重重放置桌上,她的后脑被重重磕得闷响。   他脱掉碍事的罩甲,撩开衫衣退掉亵.裤,抬起美姬的臀便重重入.了进去。美姬轻蹙眉头,或许有些不适应。   她今日见主人兴致盎然,伸出纤纤手指一把抓住他头上黑色的网巾,欲扯掉。却被姚敬隋挥手打开,喘息道:“不许。”旋即加重了力道。   “啊——”美姬刻意发出大声的□□。   屋外的范忠照例拿出了棉花,塞进耳朵,当起了门神。   ......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范忠取下棉花。果然听见主人在内屋喊他:“带走吧。”   姚敬隋衣衫不整,靠在明式的木椅上歇气,坦胸露背额头满是细汗,又道:“先把火炉子搬走。”   “是的,少当家。”范忠依命行事,这次,他终于忍不住偷看了一眼桌上的美姬。只见她此刻愈发撩人,美不胜收。心说,终于明白为什么少当家喜欢呆在这里。   待他回来时,姚敬隋已经穿好了衣服,俯在桌边,轻扶美姬光洁的小麦色肌肤,留恋无比的样子。伸手细心为她裹起左边的莎丽,可是被调皮的女人掀开,再裹,再掀。   “小猫咪,我要带你回大明。”   美姬好似很激动,扭着身子坐在桌上,零乱的发丝散落胸前,她在颤抖,胸前两团“小兔子”朝姚敬隋嘟起红红的小.嘴,“主人,您当真愿意带我去?”   姚敬隋的笑容如三月春风,沁人心脾,“可惜我不能陪你一起,猫咪得先回去等我。只要乖乖听话...”笑意更浓:“好好做事,我就会很快来到你身边。”   ......   范忠送完美姬回到屋内,见姚敬隋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忍不住说道:“少当家,如果不舍得就换一个。”   “不舍得?”姚敬隋抿嘴轻轻一笑:“的确是,既然我都不舍得,那位肯定更会不舍。范忠,我从不送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越是喜欢,就越要舍出去。”   这个潜台词范忠终于懂了:“因为会获得更大的利益。”   “哈哈,你总算聪明一回。”姚敬隋语气转冷:“先带去畅春楼,好好调.教调.教,别让人看出破绽,务必保证献上去时是‘完整’的;且记,不要让她学大明话。”他微微叹道:“如今这样的波斯舞姬,愈发难觅了。想法儿再找几个西洋马练练,挑出好的送上去。”   范忠犹豫片刻,大胆问道:“少当家,属下听家兄所说,大当家并不看好那位。为何您却像有十成把握。”   姚敬隋突然有些累,慵懒地伸伸胳膊,呼了一口气:“只是送几个女人而已,成了就是一本万利。”   ......   夏枫才不知道离着七百米远的小楼里发生的这一切,她正在加紧练习太极。直到今天,她才明白为何她的进展如此之快,以前一直以为是她练过一遍因为熟练的原因,此时才发现这副小身板,领悟力极强。   没错,是身板的领悟力,而不是她的脑子。身体里的内力呈几何数增长,跟早就等着它似的,来者不拒,内力也是熟门熟路,仿佛两个热恋中的情侣久别重逢。基础并没打牢固的弊端在内力增长中逐步弥补,明劲已练至上层,四肢随时可以提出内力,瞬发攻击。   等于她用同一时间,完成了两套修为。当初被她强练的内力也在跟着明劲同时增长......那还等什么,开始提高难度,练暗劲吧。   所谓暗劲,就是指在敌人目光注视或者武器攻击自身某处时,某处会产生轻微的刺痛感来预警。暗劲下层:能够在调动全身十成之力的基础上,凭借内力提升力量,预警攻击。   水是不够用了。夏枫来到窗前,选定一个位置,伸出手臂丈量几许,奔下楼去找木棍。   从今天晚上起,她就得立在悬空的木棍上站桩,把平衡力提高,立定时让下盘犹如磐石。跟武侠小说的人物要在绳上睡觉是一样的道理,都是为了提升功力。   待练至暗劲中层,就可以凭借内力提升力量,将暗劲打入对手体内,遏制对方气血流动,效果近乎点穴。并可练习方圆桩桩,借以淬炼筋骨皮。届时,她才真正步入高手行列。   夏枫得先在屋内站,也许不久之后,就可以去窗外悬空了站桩了。   夏枫提气摆好姿态,小影子因火光倒映在地上,看起来真的好像一尊观音雕像,她咧嘴一笑:上天其实待我不薄。   ......   次日,夏枫又画了一个图,没有交给邦克,而是放在一个奴隶手上。这个奴隶有个妹妹被哈特虐待至死,奴隶试图反抗,后来遭受了很长的时间的非人折磨。哈特还把他捆住手脚,当着他的面猥亵其妹的遗体。   ☆、第87章 【家】   夏枫鼻头一酸,明明都是人......尽管知道文明的发展总有个过程,她还是无法冷静地对待奴隶制度,原始社会跟奴隶社会一比,简直都能称得上是天堂。   所以,人之初,性本恶啊。   夏枫从未如此贴近奴隶,这个贴近指的是心,她觉得自己走近了他的心,知他所想,知他所惧。所以,对于一个文明社会的灵魂而言,是很受震动的。其实夏枫本就是一个内心极为丰富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名字。”夏枫说道。   奴隶摇头,不知道是没有名字还是不知道。   “比如,我叫夏枫,你叫什么?”夏枫指指自己,再指指他的胸口。   奴隶再次摇头,眼中没有疑惑。   夏枫明白了,挤出笑意,“我给你取个名字好吗?”   奴隶双眼放出神彩,肯定是听懂了。   “姜戈1,你就叫姜戈。”   “姜戈...”他重复道,反应很激烈,喉节直颤,控制着情绪。   “来,我解开你的脚链,你跟伊扎去帮我办一件事。”   姜戈脑袋直晃,不许夏枫解,忙挪开身子躲开。   “听话,这里我说了算,相信我。主人不会怪我,更不会惩罚你。”夏枫伸手欲扯他,姜戈看见这双小小的手掌不忍躲又不敢让她碰,终于主动把藏着的脚琏拿了出来......   ......   伊扎屏心静气,听夏枫重复了三遍,才点头表示记下了。   “出门朝着太阳的方向,走两个街口,第二间打铁铺。那个铁匠是年迈老人,胡子花白,很好认。你接着讲后面。”夏枫说道。   伊扎边回忆边说:“我躲在铺子对面的巷口,让假哑巴姜戈拿图纸拿进去。”他把姜戈手上的纸拿过来,又道:“‘上面写着五十卢比,三天取货’。三天后,我再带姜戈去拿?”   “对。”夏枫松口气:“伊扎,你以后会经常帮我干这种事,得把胆子练出来,多做几次就习惯了。”   伊扎指着一旁半鞠着的姜戈,很是发愁,担心道:“他能行吗?”   “能,你看他现在像个奴隶吗?他的肤色是四个奴隶中最浅的,穿上这身古尔达,哪有奴隶的影子?”   “可是大管事,您看他的神态,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奴隶。”伊扎搓着头和脸,暗红的狰狞疤痕都变了颜色。   夏枫语气郑重:“没事,邦克会给他解释清楚,他会完成任务的,我相信他。”   听得这话,邦克赶紧跟姜戈说起南方话......   姜戈重重点头,没有露出害怕的情绪,只知道一定要为大管事办好这件事。他朝夏枫用力磕了个头,然后,奔赴战场般跟着伊扎离去......   “我的峨嵋刺,应该能成了。”夏枫说道。   没有看错人,姜戈真的会成为姜戈。   她画的图纸结构非常清楚,侧面正面还有芯子都有细节图。后世的峨嵋刺经过层层改良,比明代时期的更为精细,杀伤力更强。两头加上了倒钩,一边一条尖刺配两个倒钩,近身搏斗时可以轻易封琐住对方,进攻时又会多出八条道路。只要对手一个闪失,哪怕只露出条缝隙,也能使其致命。   力量不够,武器来补。就算是个战五渣,至少也能进升级成战十渣吧。尽管还是渣,总会给对方多点苦头吃。   今天上午,萝呼多昨天摆摊的地方,早早聚起了少人。他们谈论的不是什么美味的统一奶糖,而是大明土豪挥手一掷百个卢比的大事情。因为很多人不信,觉得是天方夜谭,弄得讲述者颇为火大。   所以,当萝呼多和邦克流头大汗下马车的时候,那帮人还在争吵不休。   “来了,就是他俩。”一个黑不溜秋近乎南方人的汉子指着邦克二人,高声喊道:“问问他们,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好大一袋钱,全新白花花的卢比。”这人说得口沫横飞,好似受了天大的委屈。明明与他根本没有多大关系,瞧瞧激动成啥样了。   弄得当事者邦克都不好意思,咧嘴笑道:“是的,是的,他没说错。来来来,早上刚刚出炉的,还热呼着,想尝尝的赶紧啰,今天卖三送一。”   “走开走开,别挡着我的道。”一个商人喊道。他可是最无辜的,十几个人今天就围着他的摊子争吵,他一笔生意都没做成。只因为昨天邦克就摆在他的摊位上。   邦克干脆顶着罐子叫卖,想当初在哈兹尔镇,大管事就是这样做的生意。希望,很快就能像她一样,刚一搬出来就卖空。   ......   今天的生意有些让萝呼多失望,因为小的都卖光了,大的还剩着。同时也庆幸没有遇到昨天的大明男人,不然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装着什么也不知道。   邦克安慰道:“别急,这才走到街口。你信不信,走到街中就会卖完。”   统一奶糖的甜味回甘很足,刚嚼完就想再吃一颗,看着*的,嚼起来却松软无比,连没牙的老头子都能抿着吃完。只要尝过的人,就再也忘不了它的味道。姜黄又是他们每天都会吃的基本调料,他们对姜黄的需求已到必不可少的地步;统一奶糖将其融进牛奶跟炼乳,越吃越香,嚼着嚼着就化了,那美妙的味道就顺着口腔蔓延,让整个人顿时生出一种满足感。   其实,茉莉花是什么幸福味道,只能闻不能吃的,这统一奶糖才是幸福的味道啊。   邦克边走边吆喝,果然走到街中,刚刚在街口卖过的人就追过来了,嚷到再来三颗,因为买三才送一,价格虽高,可是值啊......   娜伊和瓦古丽刚把今天舂出的炼乳舀出来,邦克和萝呼多就顶着空罐子回作坊来了,同时跟他们一起进院的,还有艾尼小姐。   艾尼得知上午做出来的奶糖卖得一个不剩,高兴中又有些失望,说道:“我还以为能剩点,母亲让我带点回去她再尝尝。”话闭,有些不自在。   夏枫笑道:“多大的事儿,太太想吃多少都有。”   这话让艾尼不好意思。母亲从未有过安全感,至从威严的祖母死后,母亲就把那点可怜的嫁妆死死捏回手里。平时,还隔三岔五的收点别人的贿赂,帮人出头办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钱是赚了不少,但是却让镇长父亲异常厌恶她这个排第一序位的侧妻,整年整年不踏进她的屋。   后来,母亲愈发没了念想,一心只扑在钱上面,只有钱才能让她感到安全。这次购了大作坊,钱非常紧......其实,艾尼自己也知道,她母亲手里还有不少,但不愿意拿出来。   哥哥拉贾尼何尝不清楚,但他理解母亲,更多的希望或许是知道夏枫能挺过去吧。   所以,夏枫如此大方,明明卖钱都不够......艾尼觉得母亲太不像话,昨天晚上就带了五块回去给她,值两百五十个铜达姆。   她在心底又叹了一口气,问道:“夏枫,你现在就做吗?”   夏枫笑道:“已经做好了,您没闻到香味吗?这个天气至少可以放一个月。不管邦克今天有没卖完,我都预备把材料全部用光。”   “那我拿三块给母亲就好。”艾尼进到厨房,准备伸手拿,却听夏枫在屋外说道:“艾尼小姐,您可不可以跟太太说说,如果她想天天吃,再等一个月好吗。”   艾尼缩回手,疑惑道:“等一个月?”   “等我们赚到钱,把甘蔗作坊运作起来,她想吃多少都行,我刚才说的是这个意思。今天您先拿三块回去,明天可能就不行了。”   萝呼多憋住笑,偏过脸去。   艾尼一张脸通红,猛然想起爱吃的哥哥只尝过一块后再没拿过,顿时为自己的鲁莽惭愧不已。   夏枫又道:“希望太太能理解,现在我们赚的每个铜达姆都非常珍贵。外面二十一个工人每天需要吃中饭,或许他们离开作坊,在家都是饿着肚皮的。还有四十三个工人八个月的工钱没有付,少爷肩上的担子很重。艾尼你发现了没?少爷的裤子已经短了,他都没说买一条。我听过一句谚语:卖盐的人家还喝的是淡汤。如今我们......”   夏枫把拉贾尼的惨样夸张了一点,更是说得艾尼无地自容。卡布尔太太必须靠她儿女去劝说和引导,一把年纪了,这思想怎么总显得幼稚。   艾尼打断夏枫:“你别说了,我回去就把情况讲给她听。你们忙吧,我先回去了。”说完,逃也似走掉。   夏枫吁口气,摇摇头。   萝呼多说道:“估计小姐回去肯定会被太太骂的。”   “也许,太太是觉得我要分五成,她多吃点等于占了便宜吧?”夏枫并不觉得自己是在恶意揣测。其实也不差这点钱,关键是不能让卡布尔太太养成恶习。   以后如果做出了沙糖,她三天两头过来要,不是自己吃而是拿去卖钱,那就真是苦不堪言了。无规矩不成方圆,一旦开了头,要制止时,又会闹上一场。何不现在就掐灭她的歪心思,免得以后麻烦。   这两天,所有人都在忙,只有卡布尔太太不是。从一搬过来,她就四处去窜门。达官贵人她结交不到,商妇倒是不少。人家巴结她,送她自己的货物,邀请她去做客......卡布尔太太没有一天好好在家呆过。   ——————   1美片《被解救的姜戈》里的主角姜戈,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奴隶不懈追求自由与爱情的故事,很燃。片中我的男神小李子被虐得好惨,但演得好好。   ☆、第88章 【家】   夏枫如今是终于明白,为什么本来长得很美的卡布尔太太在镇长府,没到人老珠黄时就倍受冷落。遇上这么一个要心眼没心眼,要说狠毒也不够狠毒,闷头钻进钱银里的女人,谁也提不起兴趣,卡布尔又不差漂亮女人暖床。   拉贾尼此前和她母亲的气质倒是很像,幸好现在没有了。   下午,又一锅奶糖出炉。   夏枫决定连卖七天,然后停三天,又实行饥饿销售,把影响力扩大。最好引得所有的贵人都注意到,这样就好卖她的霜糖海棉蛋糕。愁啊,拉贾尼今天带二十颗包装精美的统一奶糖去了库迦大人家,不知道这个月没有贵人做寿,有没有宰肥羊的好机会。   ......   晚上,拉贾尼回来了,他说今天库迦大人只跟他单独说了几句话,其他时间全在和其他客人讨论统一奶糖。   他道:“也不是没有收获,兴许我们统一奶糖明天就能传到城守大人的耳朵里。”   “没关系,过半个月再说,到时拿金银满堂去。”夏枫说道,把玉字给改了。   拉贾尼一乐,问她又有什么怪主意。   “到时你就知道了。”夏枫卖起关子。蛋糕是金,霜糖不就是银么,不管是作大寿还是喜结连理,都合得上好寓意。   拉贾尼见夏枫好似这几天突然憔悴了些,劝道:“你早点休息,我...我回屋去了。”   “嗯,少爷您慢走。对了......”夏枫把今天卡布尔太太要糖的事情告诉他,免得他明天被问起没有心理准备。   “这些事情,你以后用不着跟我说,处理了就是。”拉贾尼说完便走了,在库迦家应付了一天,想必精神上也非常累。   夏枫现在是尽量避免跟卡布尔太太见面,吃饭都是在作坊。瓦古丽和娜伊到了点,准时回去给她母女俩做饭。这种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很好,希望能一直保持。   时间过得很快,生意非常顺利,坎普尔很多人都知道最近出了一种新食品,名叫统一奶糖。城守大人当真很满意这个名字,他的太太们才没管那么多,只知道味道异常可口。   这个时候,夏枫的饥饿运营计划开始了。   所以,属于夏枫的小楼,第一次迎来当地闲得无事的刹帝利贵妇们。她们来的目的简单明确:我们的新奇感还没过呢,居然就没有啦?   特别是叫那些刚刚得知消息,又没尝过味道的人更是抓肝挠肺。   卡布尔太太终于走进了上层圈子,对于夏枫主动避开的行为非常满意,她认为自己的人生现在也终于圆满。以前她就非常嫉妒卡布尔的正妻四处受人敬重巴结,时常能跟着丈夫去城邦......   拉贾尼在这天的当天下午就受不了了,卡布尔太太像显摆自己的聪明宠物似的,叫拉贾尼挨个见那些找上门来的贵妇。   这些贵妇都是被家里的正妻使唤过来的,毕竟女人谗嘴可不是好名声。一个个难得出来放放风风,逮着拉贾尼一顿说。   拉贾尼只得一遍又一遍的解释:因为我们统一奶糖里有一味调料非常珍贵,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缺货,只能等它慢慢长出来,所以麻烦各位太太,您们请回吧。   当然也会有脸皮厚的打听这种调料的来历,这时卡布尔太太可没敢硬逼拉贾尼,还是帮着找借口搪塞。但是人家脸色一不好看,她就后悔拒绝了人家,忐忑不安......要花几分钟时间说服自己人家其实没有不高兴,瞧,这不还在笑呢。   好不容易送走三位,晚上又来了两位,这两位是婆罗门家的仆人。卡布尔太太的满足感还未退去,又来了一计兴奋剂,欢喜得她的嘴从此再也合不拢的样子。   拉贾尼只能打起精神继续应付......   睡觉的时候,他一个字也懒得多说,那脸都笑得抽筋了。搞不懂母亲巴结人家还如此高兴,明明现在是她们求着我们。   其实,这不就是以前的他吗?他一味想超过迪让,不也是想获得像他一样的地位与尊重?因疲倦打着鼾的拉贾尼想不到这些,人在成熟以后,便瞧不起如他一样幼稚的人;也会选择性地遗忘,或者不承认自己有不堪的过去。   ......   夏枫趁着“放假三天”,先发了一个月的工钱给工人。   每天都带着他们操练运动,没想到全都坚持下来了,无一个人辞工,这倒是出乎所有的人意料。   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或者他们就是为了中午那三碗米肉粥留下来的。以前何尝吃过没有谷壳和沙子的粥,更别说鸡肉。如今真的领到钱,好像做梦一样。   男人是三百铜达姆一个月,女人减半,现在大管事全部涨成五百铜达姆。维卡竟然还成了小管事,每个月多拿两百铜。大管事还说,只要身体强壮干得好,又足够忠诚,工资还有可能再涨。总之,以后作坊生意好,他们就能多拿钱。   夏枫看着喜不自胜的工人,说道:“今天提前收工,回去买点急需要的东西,明天早点来。”   “谢大管事!”   工人们陆续离开后,夏枫再次去作坊里转一转,熟悉这些简陋的设备,想想还需要置办什么。原来印度这时是有榨蔗机的,构造比她预料的还要复杂。想想哈兹尔那四个奴隶就能胜任的小作坊内的碎杆台,真是可怜至极。前老板有这样的工具,还能欠十屁股债遁走,又真是愚蠢之极。   夏枫研究后,认为只差一个搅拌机,人力搅拌达不到沙糖制作的要求,抽空请个木匠想办法做一个。   现在愁的就是澄清剂,一边研究“化工原料”,一边采用看杂书学到的黄泥法提炼沙糖,据说这种方法是糖匠们的绝秘技艺。如此一来,产量就小了,但是纯度够高。好在沙糖的价格就算在技术最为先进的大明也是非常昂贵的,更别说卖到莫卧儿来。她又在甘蔗产地生产,只要做出来,闭着眼睛也会赚钱。   重中之重就是提高产量,想办法搞到勉强能用的澄清剂。要能够垄断坎普尔的糖业市场,就得靠统一奶糖和金银满堂打前锋,进入人家贵族的视野,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重要人物”,如此,谁想动她夏枫,也得掂量掂量。   夏枫走出作坊,就吩咐伊扎和什克去收谷草,大量收,反正便宜;另外派娜玛去买订做敞口的大陶罐。姜戈他们住的地库,用作以后的沉淀秘室。目前夏枫最信任的就是这四个奴隶,因为他们吃过不少苦,知道她这样的大管事绝对是天下难寻,只要不蠢,就绝不会出卖她,况且他们并没有人身自由,夏枫后面还预备带他们去挖黄泥。   还是那句话,利益才是世上最牢不可摧的同盟体。夏枫从不认为光靠情义就能让别人绝对忠诚,因为感情是会变化的,*也是无止境的。甄别一个人是否值得信任,要花的时间太多了,还是摸准他们的需求来得方便。   但是娜玛和萝呼多就不同,她们一同历经生死,早就是可互交后背的生死之交。或许以后拉贾尼也是,在这里能得到几个这样的“知己”,已是上天开眼。   这一年活得太累,夏枫感觉自己比前世二十多年学到的东西还多。前世也没有机会时刻面临生死考验啊......动荡凄苦的生活经历,的确迫使人快速成长。怪说有些智慧老人十分豁达,原来是活久见,早就参透本质,无欲无求了。   ......   资金够了以后,先紧着把白色的晶体沙糖做出来面世,积聚足够富裕的财富,夏枫才能有钱去买石灰与硫磺,执行她的“化学”炼糖法,远销“海外”......做个大豪商,然后再找个喜欢的男人,不知道有没有?   夏枫脑子里浮现出那位演阿克巴的演员,如果阿克巴真有那么帅,真有那么用情,又不嫌弃她长得丑,更只要一个老婆。   “嘿嘿......”夏枫突然笑了,或许可以考虑考虑,因为人家是史诗大帝呀。   她甩甩头,赶紧打住,历史都是骗人的,戏剧都是煽情的。以上假设没有一样能成立,花痴女想着想着头就开始头晕,最近几天没有休息好,睡眠严重不足。   今天晚上就不站桩了,神经崩得太紧,真怕断掉。一想到姚敬隋那护卫的敌意,夏枫又恨不得一夜练完暗劲明天就攻入化劲阶段,杀他个片甲不留。到底能不能练到化劲,她自己都不知道,毕竟在前世,还没有一个人做到过,包括他的爷爷。   不管了,反正都过去七八天了,也没见对方有什么小动作,睡觉。   夏枫沉沉睡去,并不知道姚敬隋和范忠只当她是个小虾米,就算知道统一奶糖是拉贾尼作坊出售的,也没引起丝毫兴趣。范忠那一计冷意,完全是无心为之,他以为夏枫感觉不到,两人的功力根本不在一个水平上。他只是看不惯一个西戎子学了他们大明功夫,而且还天赋异禀而已。   可能姚敬隋唯一不爽的地方就是奶糖的名字:统一。   统一了对他有什么好处,他怎么赚钱?   ☆、第89章 【】   范诚亦是附和:“若是亚格拉斯真攻下,那岂不是雄心大涨,认为自己所向披靡?”   “哈哈哈......”姚敬隋起身,背手走出门外,昻头说道:“那是,所以他一定会大肆搜掠。咱们就做好屯货的准备,等着装金子吧。”   范诚愈发有成就感也跟着站起,旋即,他又迟疑道:“据说阿克巴不好对付,我在贝拿勒斯时,听得亚格拉斯接到秘报:阿克巴与其名义上的仲父培拉姆汗分歧甚大,他想施行怀柔政策,而培拉姆汗却相反。”   姚敬隋转头看着范诚,“你是说,阿克巴有政治眼光还是说他们起了内讧?这与我们何干?难道他们中有谁不想收复失地,斩杀叛臣?”又道:“这个消息我早已收到,他们是因为坑杀俘虏时起的争议。其实,我从未小看他,记得我三年前刚刚踏上这块土地的时候,就听到民间传颂着阿克巴这样一句名言:‘一个帝王应该专心于征略,否则领国便会起兵打他。’范诚,你说,这样的帝王怎能容忍有人把他夺回去的土地又抢走?”   范诚回道:“少当家说的在理。属下是想思虑更为周全一些,如果培拉姆汉学曹操......”说到这里他玩味一笑:“当然,阿克巴绝非汉献帝刘协。属下以为,如果培拉姆汉也拉起一支大军,我们岂不是又多了一条生财之道?”   “甚妙!”姚敬隋笑意没达眼底,“但你要明白,我们能控制的地方目前只有北部,那手可伸不到西边去。目前先紧着亚格拉斯,再考虑那边的事情吧。两月后,你去呼格里见小弗朗机人,火器有多少要多少,价钱好谈。另外,得空去趟西边,为我寻美姬,黄叁我另有用处。”   “属下明白。”范诚恭敬答道。   姚敬隋再次背起双手,颀长的身姿在月光的映照下,更显风流,他道:“或许还要在这里住五年......”   范诚知道,少当家的意思是:北方五年后才有可能太平。而那时,他们已经拉着几船黄金离开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该走时,不得留恋。   范诚想到京中那位,一时愁畅百结。还是大当家更为有远见,坐得太高,就越不安稳啊。少当家所图非小,一介商人想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谈何容易?   范城走后,姚敬隋继续自己每天的“公务”——算帐。   他有个怪癖,喜欢深夜清理帐目,算到开心处需要美姬助性;如果当天的帐目不漂亮,那么更需要美姬来解压。   当然,今晚也无例外,书房内又上演了一场香艳戏码。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嘶吼声,连屋内的空气都飘荡着一股糜烂气息......   三天时间一过,统一奶糖供不应求。因为都知道产量“有限”,时不时的会断货,不差钱的人家生出屯货的心思。   伊扎和什克一人一口锅,在小炉边一站就是一天,胳膊都肿了,幸亏还有愿意降低身份的拉贾尼不时换换手。   而外面的工人们让夏枫叫去磨末了,因为买回来的食材都要再次加工。又购了三台石磨回来,还是不够用。那头可怜的奶牛,早就到了需要休息的地步。   夏枫擦了擦额间滴个不停的汗水,喊道:“萝呼多,你叫瓦古丽和娜伊去买牛奶,炼乳也需要,坐驴车去。”   跑到一半的萝呼多回过头来问道:“没人会驾车。”   夏枫吼道:“邦克呢?”   “邦克不是在卖货吗?”萝呼多指向顶着空罐子正跑进院子的邦克。   “维卡呢,她不是会驾车吗?”维卡非常得用,她很有眼力劲,又刚刚提了小管事,拼了老命的想表现。知道制奶糖的小屋不能进,别的事情只要她眼睛看见的地方,没有不主动的。   萝呼多更奇怪了,“维卡不是让你叫去搜谷草了吗?”   夏枫忙得脚不沾地儿,还真是累晕呼了,怎么快三十个人都不够用了。马上又道:“叫姜戈,让他驾驴。”   “什么?夏枫确定?”   “确定,他会驾马,他也不会逃走。”姜戈的手掌有缰绳磨出来的老茧,跟其他奴隶不一样。很显然,他曾经就是个马夫。   “好吧。”萝呼多走到门口又重复了一遍:“让姜戈驾车带娜伊他们去买牛奶是吗?”   夏枫用力刮了一把脸上的热汗,眼睛一瞪,萝呼多赶紧走了。她的身影一移动,夏枫就看见了炉边的拉贾尼,才知道误会了她。这小机灵鬼是想让少爷听到呢,免得万一出了事是夏枫的责任。   拉贾尼确实听到了,但他没反对。就算要反对,他也不会当着这些人的面说夏枫。一个奴隶而已,如果真跑了,就跑了吧。   姜戈一听又是夏枫的命令,什么也没有说,快速坐上驴车......握着熟悉的缰绳,他好一阵恍惚。   夏枫飞快打着蛋白,奔跑中冲到锅边,啪一下倒进去。拉贾尼正搅着呢,吓了一跳。还没回过神来,“啪”旁边的锅又多了坨白泡沫。   “夏枫,别太赶了,休息会。”   “我心里有数,你才是该去休息。”夏枫边说边往屋里冲。   倒是惹得拉贾尼盯着她的背影笑,心里喜滋滋的,好像是夏枫第一次关心他啊,而且还是脱口而出。好家伙,搅得更起劲了,虽然知道她力气大,也不能让她比下去。   邦克正在装货,听夏枫说道:“记得换地方,每次不要驾同一辆车去。”   “知道知道,他们都伸手来抢呢。”邦克满脸通红,汗水不比家里做糖的人少。他笑道:“这是第七罐了,那些仆人都以为是第三罐,争得吵起来。还有一些商人都凑不进来,眼睁睁地看着罐子空掉。”   “那今天弄十五罐,明天十二,以后就停在十罐上,然后继续歇三天。”   邦克对夏枫的敬仰犹如奔腾不息的恒河水。大管事的脑子到底装的是什么,太好用了!   ......   连续七天,夏枫和拉贾尼的生意好得连库迦都眼红,那些走掉的工人可是悔得肠子都青了。厚着脸皮前来复工不成,便催着索要工钱。   还好这帮人是真想要钱,而不是闹事,特意忍到夏枫他们停工这天才来。   或许是因为开了大张的原因,七天里,每天都有一百卢比的纯利入帐。结完四十三个工人的钱还余两百多。   辛辛苦苦近十天,才算真正盘下这个大作坊,留来的工人们也一并把工钱结了,最后只剩下一百卢比整。   库迦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后悔不已,早知如此,不应该降价呀。这哈兹尔镇逃过来的少爷,果然是个人才。隐隐的,他有一种危机感,赶紧吩咐仆人盯紧人家的作坊,他们不可能兑一个甘蔗作坊而不做萨卡纳的,别整出一个强劲对手来。   “失误啊失误!”   次日,库迦的仆人便来汇报,说拉贾尼并没有去搜甘蔗杆。   库迦追问:“所有甘蔗窖房都问过了吗?”   “派人去打听过了,都没听说有作坊要货。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在隔壁城订?大人,有一件事情我非常奇怪。”   “说。”库迦聚精会神死死盯着仆人,他就怕奇怪。   “他们在搜谷草。”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库迦气道:“这有什么奇怪的,他们卖的是奶糖,当然需要喂奶牛。”   “不,大人。他们买了很多,至少十车,还在买,估计那院子都堆了一半啦。”   “哦?”库迦先是疑惑,思考半响,确定跟萨卡纳真的没有干系,他大舒一口气,:“不是做萨卡纳就好。不怕告诉你,你家大人现在就怕他们做萨卡纳。看出来了吗?那位逃难少爷有神明护佑哇。”库迦大人摇头叹气,直怨神主不公平。   仆人心疼自己的大人,总是有那么多新糖厂不信邪,老爱跟大人较量,最后又要劳烦大人把他们一个个收拾走......多耽误功夫啊。   夏枫的统一奶糖第二次“停产”的时候,一向对吃食泛泛,只对女人感兴趣的姚敬隋,他的一罐奶糖终于吃完了,实际上他早就忘记了最初是想买给他的那些女人的。   她的女人们对他是又爱又怕,像送回大明的那个唤作小猫咪的美姬,只是最受他喜爱的一个。其他人,或许只在极乐之时,才能享受到真心的“情意”。   感情是个维妙的东西,女人又是极为敏感的动物,男人是不是真的在乎她,她心里最清楚的,就看她愿不愿意面对现实罢了。   所以,他的那罐糖就他一个人吃,没有哪个女人敢开口要,因为他上一瞬还和煦的表情,下瞬就有可能冷若冰霜,稍不满意就会被高价卖去庙子里。   其实也不是他小气,从没缺过吃穿,又生长在大明富庶家庭的姚敬隋,哪里注意得到这些小事。   但是今天他伸手掏的时候,终于注意到吃惯的奶糖没有了。   于是,他带着一个高挑的美姬亲自去拜访拉贾尼。“熟人”应该会有例外,如果对方还想做生意的话。顺便,也再去看看那个会大明功夫的小姑娘,已经忘记了她的样子,只知道长得有点奇怪,不像本地女人。暗底里,他有一个大胆的假设:这位莫不是建文帝的后代吧?   想到这里他还摇头笑了笑,笑自己脑子太闲。   但是当他到达的时候,却是大门紧闭,作坊大石门上写着三种文字,本地的大明的还有洋文。都召示着一个意思,统一奶糖售罄,两日后才有。   “呵!有趣,竟然他还懂洋文。”姚敬隋移向作坊旁边的沙土楼,不买糖,作客总行吧。   夏枫正在作坊里帮着工人码放干谷草,等会儿要清理地库,娜玛订做的敞口大坛子明天就要运回来了,根本不知道那个骚包的姚公子进了她的“夏宅”。   喜得卡布尔太太眼不见眼,最近她去过很多地方,涨了不少见识,早就听说这位肤白肉嫩翩翩公子的响亮大名。   “大人,请上坐。”卡布尔太太不知从哪打听到姚公子不爱盘腿,亲手叠起六个蒲团给他作凳子。   “入乡随俗,太太不用客气。敢问拉贾尼少爷何在?姚某想与他一叙。”   卡布太太慌忙招呼自己的女儿艾尼去找儿子回来,高呼贵客驾道。   她这过于热情的态度,让姚敬隋身边的美姬分为轻视。转眼,她的目光便停在远去的艾尼身上,因为她的金主姚大人也在看。   艾尼却没叫回拉贾尼。   拉贾尼用脚趾头想也猜到姚敬隋是为统一奶糖来的,让艾尼诓说他不在,出去办事了。   夏枫一听到姓姚的名字就紧张,劝道:“要不你回去一趟吧,看看他到底为什么而来?”   拉贾尼不耐:“夏枫你是想和他做生意?”   “那倒没有,只是以为像他这种大忙人,无事不登三宝殿,总有什么原因。”夏枫也有点犹豫。   拉贾尼坚持道:“肯定是为奶糖的事情,不去。”   见他这样,夏枫便没再劝。   于是,艾尼一个人回去了。待她说出原因的时候,见多识广的姚敬隋眼皮微微轻颤。   “怪我鲁莽,没有提前告之。”他站起来,朝艾尼施一礼:“见过卡布尔小姐。”   对美男的认知都是相通的,更别说他一身儒雅的气质。艾尼的心怦怦直跳,赶紧回礼。属于少女的羞涩无法遮掩,就连卡布尔太太都发现了。她心里一紧,欲把女儿招呼进屋。   可是,姚敬隋又拿出一块打造极为精美的镂空手镯,递给身边的美姬,让她送给艾尼。   “此次冒昧打扰,只准备了这件小礼物,望小姐不弃。”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男子见面就送东西给未婚女子,还如此贵重。卡布尔太太警铃大作,赶紧推拒。   “诶,太太,这是我国礼数,请成全姚某一片赤诚之心。”   卡布尔太太为难了,怕得罪他,又怕女儿跟这大明人扯上关系。这对一个贵族女子而言,可是伤风败俗的大事。犹豫道:“贵国的礼仪还真是让人不适应......”   ......   最终艾尼还是得到了那对黄金手镯,卡布尔太太却是长吁短叹。姓姚的太出名,其风流韵事她也听说过。她想钱不假,但女儿的终身大事更重要。名声,就是女儿的命啊。   姚敬隋一走,卡布尔太太就急唤儿子回来,把情况说了。   当然夏枫也在,她才是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姓姚的来干什么,结果得了这么一消息:送了一对镯子就走了?   见卡布尔太太又如此紧张,而艾尼又费劲解释......夏枫不得不怀疑姚敬隋看上艾尼了。别说卡布尔太太不想艾尼沾上大明人,而大明人明显也不会真心娶印度女子。这姓姚的,真不是个东西。   夏枫一拍脑门,终于想通了他的护卫为什么要瞪自己。会不会是瞪的艾尼?不想自己的东家看上一个印度女子?   卡布尔太太问拉贾尼:“你在外面认识的人多,去问问人家,大明真的有这种礼数?”   夏枫正在腹诽狗屁的礼数,又听她道:“那大明公子三天两头换女人,个个美艳,艾尼.....”   话没说完,艾尼就羞愤地跑上楼。她心里委屈,怎么解释怎么保证母亲都不信,难过得不行。她只是出于对人家相貌的欣赏,又不是真的爱上了他。   夏枫听到这里,刚刚的怀疑又被打消。他有很多异族女人,那...他的护卫并不是......   她忍不住啐了一句:“也是个色鬼。”   拉贾尼一僵:“也?”   夏枫学着他尴尬时的样子摸摸鼻子:“少爷,恢复生产后你拿一罐给他送去。就说艾小姐非常喜欢他的礼物,将在婚礼时配戴。”   卡布尔太太猛然醒悟:“对对,儿子你就这样说,告诉他,你妹妹快嫁人了。”说完揪着自己的莎丽急匆匆上楼,走到一半又转头看了夏枫一眼,紧接着又转过去。   拉贾尼看着母亲提心吊胆的神态气道:“这是莫卧儿!”   ☆、第90章 【家】   早已恢复大明人装束的他,倚在船舷边发呆。冷冽河风吹得他的头发从网巾里漏出来,他烦躁地塞进去......   朱掌柜见信后,气得吐血。   “一年,一年,我怎么回去跟老爷太太交待呀!”他这才知道,大公子真是没得救了,想起一出是一出,怪不得老爷从来不给他好脸色。   ......   过年了,奶糖的需求量加大,夏枫的作坊比前段时间更忙,当然钱也是赚到手软。出乎她的意料,坎普尔没有出现一家山寨货,世人都相信统一奶糖无法复制,那种什么稀有的香料极为难得。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卖几天就要停产呢,有钱谁不想赚?   没想到一个简单的饥饿销售,反而有意外的收获。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霍利节,工人们也放假了,他们今年得到的节礼在坎普尔属第一。东家还是直接给的现钱,而不是像别的作坊那样给米粮,或者干脆发一块萨卡纳打发他们。   娜玛看见夏枫在找衣服,漂亮的都不满意,而是换上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衣,好奇道:“大家都穿新的,您这是为什么?”不知何时,除了萝呼多,所以称呼夏枫时都换上了尊称。   “懒得洗呀,那些花粉会把衣服染脏。”   “噗呲!”娜玛笑道:“沾得越多,您来年才更富足啊。”   “好吧,那我换一件漂亮的?”   “嗯。”娜玛高兴地过来帮她挑了一件鹅黄绣粉边的莎丽,颜色极为抬肤色。   夏枫好像记得这件是拉贾尼非要让她留着的,只因为很多姑娘都穿这色。她恰恰抗拒,因为太醒目啦。见娜玛极为满意地盯着她东看西看,好像她如果脱下来就是毁坏了人家的“作品”似的。   “真的好看?”   “真的好看,您越来越美丽了。”   霍利节也称洒红节,顾名思义,就如泼水节差不多,把各种红色的花粉洒在人身上,向其表达一种对来年生活的美好祝愿。此刻暂时遗忘掉种姓阶级,任何人都可以互相抛洒花粉,这是一个全民欢腾的节日。   头一天晚上的篝火驱邪仪式,除了卡布尔太太带着艾尼去参加了,其他人都没去。到了“开幕式”这一天,当然要“全家出动”。   别的人家来得很早,等他们到达的时候,被远远的挡在庆典外围。坎普尔大圣庙外已是人声鼎沸,一片红粉的海洋。耳朵里净是男男女女的欢声笑语,有不少人用头巾遮住脑袋,别管初始的头巾是什么颜色,现在全是一样。   “天啦,这么多人?”夏枫给惊着了。密密麻麻的,分不清谁是谁,谁老谁少,谁贵重谁低贱。   “我们挤进去吧。”拉贾尼说道。   话音一落,旁边人群“轰”地一声欢呼起来。原来不知道是谁就在这里泼洒起花粉了,紧接着便有人拿着自己的花粉“反击”。哪分什么外围内围,整条大街都陷入狂欢之中。   拉贾尼就认准了夏枫,频频朝她攻击,弄得她眼泪都呛出来了。   没多久,卡布尔家个个成了红猴子,拉贾尼好几次把萝呼多当成夏枫,因为她俩现在个头一样。不着痕迹拉她的手,可把萝呼多给吓坏了,拼了命的朝他洒粉,试图躲开......   “咚咚咚......”大鼓响起,所有人都猛朝前挤,好像那里像有钱捡似的,挤得人都没法出气了。就夏枫最灵活,还保持在原地,其他人都给挤到前面去了,她不得不也挤去与众人汇合。   突然在鼓声琴声中窜出一句高亢的叫声,夏枫又给惊了一跳,以为出啥事情了。听到身边的人跟着呤唱,才知仪式正式开始了。在整齐大合唱的渲染之下,她的思绪迅速被淹没其中......   夏枫很想遗忘掉记忆里的原有语言,就像前世一样,一个词也听不懂。   “哒嘀嘀噫...俄拉莫...哒嘀嘀拉牙噫.....”   他们的音乐四百年来都没变过啊,识别度太高,想记混都难......这种力量好强大,大到不受人的精神控制,夏枫鼻子发酸......婉转的音调,朴实的祝语,还有那悠扬的西塔琴声,每一样都让她莫名感动。也让她前世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出来......   她不知不觉已经随着人流来到了圣庙附近,远处有花枝招展的圣舞者随着音乐起翩翩起舞,那就是娜玛说过的海吉拉丝。夏枫没看见,她还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   “夏?”拉贾尼脸上已经没有了欢笑,一脸紧张和担心,用力扳开人群冲过来,迫切地想将夏枫搂进怀里......   夏枫本能一推,倒下一大片,差点酿成踩踏事故。   拉贾尼赶紧挣扎起来,“谁欺侮你了?”   “没?”夏枫一摸脸,发现泪水早把花粉冲洗掉了。忙挤出笑:“没,真的没有。你忘记我很能打了吗,这个节日里谁敢欺侮我?我只是......想起一些事情,所以......”   拉贾尼很受伤:她拒绝他,不愿他靠近!   “少爷,我真的没事,刚才是粉末迷了眼。”   拉贾尼试着伸出右手,而右手也真的抬了起来。夏枫不知他要干什么,疑惑地望着它,而这只骨节分明,因劳作几天就生出了小水泡的手掌,正在朝她的小脸而来......   “少爷!”   “啪——”拉贾尼被人一推,一巴掌打在夏枫的脸上。他本能地收住了部份力量,但这一掌打得也是蛮响亮的。   “......”   “......”   “我,我是想为你试去泪水。看见你哭,我心里,我心里...”拉贾尼张口结舌。   虽然花粉挡住了他的表情,但他的眼神无法让夏枫忽视:那是什么,我看见了什么?他在难过,难过?   夏枫心里的哀伤瞬间被尴尬代替,豪迈地伸出手使劲一抹,哈哈笑道:“少爷我自己来更方便。”   拉贾尼强笑道:“呵,是啊。”   “少爷。”夏枫喊了一声,突然把手上的花粉全数泼给他。   “你!”拉贾尼鼻孔里都是,呛得连连咳嗽。   ......   这种盛况要持续到七八天之后,太阳落入地平线时,未尽兴的人们才陆续散去。   途中,邦克悄悄对萝呼多说:“我唱首歌你听吧。”   拉贾尼耳尖,也跟着道:“夏枫,我也唱首给你听。”   夏枫心里在笑,余光却瞟着左边母女。萝呼多欢叫道:“好啊,少爷跟邦克一起唱。”   “咳!”一路上都没了笑的卡布尔太太非常不满:“拉贾尼,你肚子不饿吗?”   夏枫说道:“是啊,太太说得对,我们都饿了。少爷您怎能给我唱歌,这不合规矩,咱们不能随便破了规矩啊。”   卡布尔太太一愣,见她说得一脸认真,若有所思。   拉贾尼一直没再说一个字,回到家吃了饭就上楼关进了房间里。   *像施了魔法一样,在心中疯狂滋长,他从来没想过夏枫会和他保持距离;也没想到会拒绝听他的歌;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对她的渴望程度超出了自己的预料。那种挫败与失望从头顶一直窜到脚心,揪得他无法正常呼吸。   卡布尔太太心内五味杂陈,她见到了今天圣庙前的那一幕。别看她已三十多岁了,长期养尊处优,眼神是非常好的。一直琐着拉贾尼的身影,就怕趁着今天没上没下的日子,有人勾引他儿子。   但是,结果却恰恰相反。好像是拉贾尼沾了邪眼,看上了那姑娘。亲眼见到儿子冲过去又被推回来,她的心跟针扎一样难受。   不得不承认,叫夏枫的姑娘值得娶,进退有度,聪明能干,极有本事。猛然反应过来,自己此前的担心都是自找罪受,心里好不气恼!   “竟然有愚蠢的人看不上我的儿子!”卡布尔太太骂道。   “母亲,又怎么了?”艾尼现在一听母亲骂人就头痛。   “等节日一过,我就出去为拉贾尼看姑娘,然后!”她站起来,拆掉自己的鼻环,扔在榻上,“然后就订她为侧妻!听说她已经是十一岁足了,十二岁正是好时候。”   艾尼疑惑道:“谁?不会是夏枫吧。”   “除了她还能是谁?”   “您是说她看不上哥哥?”   卡布尔太太没回答,倚在床边,叹气道:“你说得对,既然拉贾尼喜欢,我就不能逆他心意,使他离我越来越远。”   艾尼劝道:“母亲,还是让我先问问夏枫的意思吧。”   “为什么要问她?”说这话的时候,卡布尔太太明显底气不足。   “您知道夏枫可不是任人摆布的。母亲,我求您了,您就别再管了吧。”   卡布尔太太一夜睡不着,夏枫何尝不是。心叹:这可怎么是好呀,他千万别捅破窗户纸。不然,我怎么处理这份感情。   夏枫想来想去,又觉得拉贾尼没什么不好,她母亲完全不用当回事。如果过几年真的嫁给他,说不定能生出几个非常漂亮的宝宝。   “关键是,拉贾尼听我的话......”她又把身子侧回左边,左手枕着腮帮子:“不行,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啊。”   拉贾尼身上总差点什么东西。男人味?好像是的。某个过客倒是有不少,就是嘴太贱。   可是,恋爱的感觉到底是怎样的?那种生离死别肝肠寸断的爱情真的有吗?   夏枫越想越远,拿着被子蒙头,天啦,这才多大年纪。想想萝呼多,怪不得前世六年级都有女孩生娃的新闻出来,原来人的性成熟真的很早啊!   这一夜,沙土楼里有三个人无法安心入眠。次日早上醒来,这三个人都不想再出去,困着呢。   “我去作坊,中午回来给你们做饭。”夏枫说道。她还是去作坊补觉吧。   拉贾尼站起来:“那...我也去吧。”   卡布尔太太一反常态:“嗯,中午我就随便吃点,你们别管我。”   两人一前一后进到院子,不知道是不是夏枫的错觉,总觉得拉贾尼精致的五观上笼罩着一层抹不掉的忧伤。   她思前想后,觉得不能这样模凌两可,这层窗户纸就让她来捅破吧。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事情,她做不出来。   “少爷,太太今天好奇怪。平常她是像防贼一样防着您接近我,她此前不是一直担心您娶我吗?”   拉贾尼刚刚才反应过来,好像母亲今天是很反常呀,莫非她发现了什么?想着想着他脸色一喜,正要开口。却听夏枫又道:“哈哈,太太真是白担心。我早说过我的婚事要由我自己作主,不会再做人侧妻的。而且我根本不想嫁人,一个人自由自在多好。以前说赚嫁妆也是骗少爷您的,其实是在为自己存钱,免得被别人小看。”   拉贾尼额上的青筋鼓起,一连三个问句,情绪非常激动:“你是不想嫁人?还是不想做侧妻?如果有人愿意娶你做正妻呢?”   夏枫装着没察觉他的紧张,仍是笑道:“可能是没遇到喜欢的人吧。”   “呲啦——”拉贾尼的心好像被人生生给撕碎了,愣了一秒,便头也不回冲出去。   他需要冷静,不然他会发狂,他想杀人,像杀哈特那样一刀一刀砍下去解恨。不然,他可能会忍不住强行朝那具小身体扑过去,狠狠地亲她,吻她,她的额头,她的鼻子,她的唇......   可是他控制住了,因为他的力量不够,肯定会被打得鼻青脸肿。而且还会永远地失去她。   “呼——”夏枫吐口气,没想到又把他的暴躁因子逼出来了。少年,“圣人”言:失恋使人成长......   夏枫自我安慰:“长前不如短痛,过几天就好了,一定会的。”   ......   这个节过得很是糟心,萝呼多等人都察觉到拉贾尼满身戾气,无事请退避三舍。   节日过后,有过恋爱经历的卡布尔太太当然也知道自己的儿子被打击了,愤愤不平后,她左思右想,仍是决定照计划进行。但这计划是指前半部份:为拉贾尼订婚。   卡布尔太太是个行动派,作坊开工的那天,她打扮得体地出门了。   作坊照旧生产统一奶糖,拉贾尼比夏枫预计的好,他并非幼稚得不行。在开工第一天,他就吩咐邦克抱上一罐奶糖上“姚府”去了。   最多两个钟头,他就回来了。姚敬隋不在家,前几天就已离开,至于去了哪里人家仆人没必要告诉他拉贾尼。   “那有见到他那个护卫了吗?大块头的。”   “没有。”拉贾尼不敢再看夏枫的眼睛,忙道:“明天我去搜甘蔗,你准备一下。”   “哦...好。”   夏枫望着他今天格外直的脊梁,脑子当机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来缓和,这种事情她没经验......   拉贾尼去搜甘蔗并不顺利,那些人像是商量好似的,集体提价。他身上带了近日来的全部存款,一千五百个卢比,竟然空手而回。   拉贾尼到家的时候,夏枫正在作坊里安排工人的岗位。突然看见一个人影傻傻地立在门边,像是刚从战场上下来。   ☆、第91章 【】   拉贾尼到家的时候,夏枫正在作坊里安排工人的岗位。突然看见一个人影傻傻地立在门边,像是刚从战场上下来。   “少爷?”   “回屋说吧。”   ......   拉贾尼干干巴巴的,简明扼要地说完过程。他都没想到自己能够把语言精炼到这种程度。   夏枫忽略他的语气,啐道:“一定是看我们奶糖卖得好,故意整我们。”她心里早有预料,但没想到涨得如此之高,人家这是要断了他们的货源。   见拉贾尼这副漠然的态度,夏枫又道:“少爷,那帮奸商太可恶了。”您倒是多说几句呀。如今两人的关系好像再也回不到以前那般融洽,怪难受的。少爷呀,我拒绝你是为你好,怎么就是不明白。   或许是没爱过吧,夏枫有些想当然。感情的事情怎能用好坏来衡量,又不是货品。   拉贾尼非常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要缠上卖富贵糕的她,让自己陷入了泥潭,挣脱不出。   “少爷,他们要多少?”夏枫见他一直沉默,再次说道,不知不觉把声量放小。   在拉贾尼听来,她是有些疲惫了。反醒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毕竟这段时间,她都是在努力“讨好”自己。   拉贾尼竭力使自己平静,说道:“如果涨一倍,我就收了。但是涨三倍,就算你再厉害,也赚不回本。所以我没要,再想其他办法。”他本来欲起身,又坐下来,想了想,叹道:“夏,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里...”五指重重抓住自己胸口的衣服,用力揪着:“这里很痛,酸醉的涨涨的,好疼。我....”他站起,背过身去:“我不逼你,你也别逼我。”   说完这些,他迈着轻松的步伐走了。   而夏枫傻傻的愣在原地,低语:原来,爱上一个人真的会痛?   赶紧摸向自己心脏的位置,她的心好像只在维卡死的时候难受过,在古普德太太吟唱古谣的时候轻颤过。就算娜伊被折磨成不成人样时,她也只是愤怒,愤怒掩盖了心痛?   萝呼多进来看见夏枫坐在蒲团上发呆,好奇道:“夏枫你怎么了?”   “没事。”夏枫扯着蒲团旋转半圈,看着她,问道:“你爱邦克吗?如果他不爱你了,你会难过吗?”   “他不会,他跟别的男人不一样,就爱我凶他。别看他拳头大,可从来不敢打我。一定是我妈吉哒护佑着我,让我找到了跟爸吉一样的丈夫。”   夏枫扶额,秀起恩爱来了,继续引导:“如果邦克死了呢?”   “夏枫,你别咒他,神明会听到的。”萝呼多伸手乱挥,作势把空气中的“诅咒”打散掉。   “好了好了,我就是随便问问。别说什么神明,我中不信的。”   萝呼多突然浮上坏笑:“是不是因为少爷?你不喜欢他,而他喜欢你?还是说你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   没等夏枫回答,她就装起了过来人,劝道:“对女人来说,一个男人喜欢你,那就是你的喜欢。先是他喜欢你,你才有机会喜欢他。因为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就不叫喜欢。”   “行了,干活去。”夏枫让她给说晕了。这个傻姑娘,根本不知道啥叫爱,我是吃错了药才会想到问她。   “等等,你叫喜欢你的人来,我有事。”   “好。”萝呼多一摇一摆地走了。   “呵。”夏枫忍不住笑道:“不管她懂不懂得什么叫爱,至少她现在像恋爱中的人,享受着爱情的滋润。”   夏枫让邦克带上什克和姜戈出去打听打听,为什么甘蔗原料涨价了。特别要注意是不是库迦搞的鬼,那位大人许久没上过门,也不邀请拉贾尼过去。每次主动去拜访,他还总是不在。   这明显是封杀节奏!   夏枫就是不信了,他还能只手遮天不成?   ......   晚上邦克回来,让人很失望,他们什么也没打听到。不管是作坊,还是村上,所有人口径一致,原料涨价了。   “大管事,您猜出来了吗?就是库迦大人使的坏。”邦克说道:“我顺便查了一下库迦大人的作坊,他的售货量是生产量的五倍。卖给大明人的萨卡纳很多都是在其他作坊低价收购的,那些作坊也能赚钱,只是少些,所以都帮着他掐我们脖子。”   夏枫暗道:难怪呢,他妻兄的作坊他自己不想做,偏偏要兑出来,原来他是个二道贩子,这样赚钱更省心啊。能当上贩子,只因他兄长手中有权,掌握着漕运大权。   邦克继续汇报:“大管事,您知道吗?他妻兄死了,灵柩刚刚运回来。”   “不是去德里了吗?”夏枫奇怪。   “是去德里了,就是去治病的。听说得了一种怪病,一直瞒着别人,因为治不好,那病还不能让人知道。”邦克想了想,加上自己的猜测:“可能是做了什么坏事,怕被人说是受到神主惩罚吧,花了很多钱还是死了。灵柩今天刚到,下午就有人说我们这作坊受到了诅咒,咱们少爷,迟早也......”   魔性!怎么愚昧时期都信这一套?怪说库迦自己不要这个作坊。现在他死掉的妻兄还要被他利用一把。   邦克一脸担心:“大管事,您说会不会影响到我们的统一奶糖?”   夏枫无比肯定地答道:“不会!”   虽然事情非常棘手,邦克一听她说不会,就立刻安了心。大管事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没判断错误过。她就是神主在民间保护的宠儿。   这神主的宠儿夏枫,急惶惶地跑回沙土楼,找到拉贾尼,把事情告之于他。   惊得拉贾尼都忘记了自己心痛的事情,急问她有什么办法。   能有什么办法,首先要稳住下面的工人,作坊千万不能乱。要是有人相信了谣言提出辞工,那他们将会非常被动。坏名声一旦传出去,要花几倍的精力去挽回,这才真的是大挑战。   夏枫暗自咬了咬牙,决定道:“我明天做金银满堂,你想办法去拜访城守大人。”   拉贾尼很纠结,回道:“我试试吧。”   “很难吗?”   拉贾尼点点头:“要花钱。”   “就这呀?”夏枫还以为是什么呢,你父亲一个小镇长不也一样,而且手段残暴。坎普尔与哈兹尔相比,已是相当“民主”了,看老百姓的精神面貌就知道。   夏枫立刻回道:“给他送钱,不送卢比送金子,我们把一千卢比换成金子,打造成金银满堂的形状,写上祝语,比如坎普尔永世昌盛,百姓富足之类。”   “你说什么,纯金的?为什么要写百姓富足?”   “少爷,是空心的金银满堂,我们在旁边再摆一个大十倍能吃的金银满堂。我觉得写百姓比写他更好,后面我给您细说原由。”   拉贾尼沉默一瞬,马上又问:“到底金银满堂是什么?”   “明天早上你就知道。”   夏枫说着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发酵面粉,又是找纸裹裱花嘴,又是吩咐人磨霜糖,明天凌晨起来好直接做。   她就不信了,城守还不搞掂你一个码头霸王。   拉贾尼还怔在原地,而夏枫已经忙去了。这是他们所有的钱,从哈兹尔镇逃过来的时候也是这些钱,他们多赚出来的就是甘蔗作坊。事业和未来全压在作坊上面,如果真的被人阴了,他们用这一千卢比还能翻身。   现在,夏枫的决定让他很震惊,不知道她是个天生的赌徒,还是在跟人较劲。拉贾尼认为她此举很不理智。   罢了,照她所的做,从一开始认识她不就一直都是听她的吗?走得步步惊心,同时又充满刺激。   他回房拣五十个卢比出来,其他全部换成了金子,兑换比例也懒得计较了。又急匆匆赶到金器店,扔出那五十卢比,喊道:“明天早上能出货吗?”   ......   哈兹尔镇找不到夏枫需要的烤炉,她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要什么烤炉啊,用蒸煮蔗屑所用的大圆锅不就行了......   于是,次日上午,太阳正好的时候,用高档丝绸重新打扮一新的马车,拉着一个硕大无比的蛋糕来到了城守府门前。   城守大人的仆人见又是这外地来的少爷,脾气立马就上来了,看也没看马车就高声嚷道:“拉贾尼少爷,你不是早就送过年礼了吗?这又是什么,我们大人真的很忙,公务缠身呐。噫?这位又是谁?”   夏枫恭敬地施了一礼,俗话讲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她坦坦然地自报家门,解释是拉贾尼的义妹,又笑道:“管家大人辛苦了,我们不是来见城守大人的,知道他日理万机......”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夏枫使劲吹捧了一阵,最后说道:“这是我们少爷献给坎普尔城的金银满堂,希望来年五谷丰登。”说着,一把扯掉挡住蛋糕的丝绸。   这位管家仆人霎时迷了眼睛.......   夏枫专门踩着这个点,就是要蛋糕中间的金子闪瞎他们的狗眼,这才足够震撼。   管家何时见过光天化日行贿的,下意识伸出手牵缰绳:“进来谈,进来谈。”   夏枫手一挥,丝绸又盖上。管家跑到喉咙口的心落回了肚子里,吁了一口气:“有心了,快进来吧。”   ☆、第92章 【】   拉贾尼却推拒道:“不再麻烦大人,只要大人能够接受我们拉贾作坊的谢意,就是对我们的肯定,怎好再打扰。大人请留步,拉贾尼告辞。”   “噫?”大人的长子吃惊不已,这就走了?   院里众人全盯着拉贾尼的背影,见他真的走出了院门......众人半天都回不过神,不禁都望向城守:这是为什么?仿佛这他知道答案。   管家大张的嘴巴半天合不拢,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要随便拦人了。   还是人家城守大人有见识,回到前堂就吩咐手下去查:拉贾尼的甘蔗作坊是不是遇到难处了?   次日,听完手下的汇报,城守大人彻底安了心,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难为这外地少爷了,做得如此周到。多来几个这样的进步年轻人,该多好。   ......   库迦下的烂药,刚刚萌牙,就被扼杀在摇篮中。原本想帮着他踩一脚,扩大一点谣言力度的商家们也乖乖闭了口。   因为,城守夫人当天带上拉贾作坊出品的金银满堂去了漕运把总的家里,请他好好尝尝,嘴上更是把拉贾尼夸上了天。晚上,库迦大人就收到了吃得只剩碎末子的蛋糕......   这事发生后的第二天,城守大人携太太专程去到拉贾工坊,听说他们相谈甚欢。走时,购买了五个小小的金银满堂,用马车拉着招摇过市。   这事彻底解决啦!拉贾尼和夏枫仿佛在破产边缘走了一遭。卡布尔太太知道详情后,吓得久久说不出话。   “拉贾尼,你真是让母亲骄傲的好儿子。”   拉贾尼正想说是夏枫的功劳,听得母亲又说:“儿子你有眼光,有一双神主的智慧之眼,看人很准。”   “是的。所以母亲您也像我一样尊重她。神说常说,有才干的人只会屈服于自己......”   “懂了,母亲懂了。唉...可惜了。”   拉贾尼一怔,当然明白她口中所说的“可惜”是什么意思。埋头继续看艾尼在粗皮纸上画神像,眼睛随着她的画笔移动,好像真的沉浸其中。   夏枫觉得自己是核弹也轰不死的小强,越逼她生命力越强悍。若不是库迦这横插一杠子,他们没机会置之死地而后生,更没那么容易就在坎普尔站稳脚根,直接把关系网摸向了一城之主。   如今,坎普尔城里握有实权的贵人们,谁不知道有种美妙可口的食物叫金银满堂。如果你不知道,你就落伍了。   偏偏普通人连金银满堂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人家只供贵族。平民们一向崇拜位高权重者,喜欢模仿人家,金银满堂的宣传工作有他们一份大功劳。   不久之后,人们得知坎普尔大神庙里也收到了一个。据说非常大,一辆马车都装不下,马行一路,那香气就飘了一路。一传十十传百,金银满堂的神秘面纱久久也没有揭开,在百姓们好奇心的驱使之下,至使它成为一种神赐圣品般存在。   这种信息持续发酵......于是,拉贾作坊迎来了邻城贵族的订货单子。   卡布尔太太此时才知自己无法应付真正的大场面,在言行举止上屡屡受措,生怕被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听得拉贾尼的建议,干脆装病了。常言道,越缺什么,就越想表现什么,倍受打击的卡布尔太太,如今宁愿做一个普通妇人,只要不被人笑话。也终于意识到自己与那位正妻之间的距离,差得不止一星半点。   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啊,一些“有心人”,也渐渐地知道他们用了什么办法得到城守大人的青睐。想有样学样,但是效果却不好。他们给多少,当然就想要得到多少,那嘴脸跟吃相是相当地难看。   这位城守大人可不是一个纯粹的贪官,他才二十几岁,人家是皇帝亲自任命,每年都有资格参加朝阁会议的官员。一心效忠阿克巴,首要的任务肯定不是为财,而是为了皇命。   夏枫就是从他治下百姓的生存环境来推断,所以才敢就此一搏。一切如她计划,这把赌对了。   外部环境这么好,甘蔗作坊终于可以开工了。当初那些讨人厌的甘蔗商们亲自上门来洽谈,豪爽表明:要多少有多少,零头还主动抹掉。   可把库迦大人给怄惨了,那厮坐立难安,上门三次,三次都被拒之门外。最后,还是夏枫跟拉贾尼交谈过后,他才有机会跨进大门。   “两位老板”装着啥事也没发生过一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晤,继续称兄道弟。   库迦离开时喜笑颜开:主啊,他们原来不做萨拉卡,而是要做霜糖。根本碍不上我什么事儿嘛,白担心了。   十天后,第一批沙糖马上就会面世,有了钱第一要务是买条大船,打入首都市场。钱啦钱啦,快来吧。   招工人,加生产线,放开手脚干起来。   娜玛姐妹和瓦古丽就只负责在地库中铺谷草,邦克已经带着奴隶们挖黄泥去了。而萝呼多成了夏枫的得力助手,帮她做人家订购的金银满堂。有时,还有机会跟着夏枫去贵人家走走,赏钱什么的也是拿到手软。   萝呼多已在悄悄存自己的嫁妆了,夏枫决定等沙糖卖出后,就让他们成婚。拖久了会坏事的,邦克可不小了,正值青春期,又跟萝呼多成天出双入对的,要是发生点不好的东西,弄出来大家面上都不好看。   拉贾尼也是“喜事”临门,不用卡布尔太太费心,自有人主动前来说合。当初给了她脸色看的那些丈母娘们,真是追悔莫及。   拉贾尼没说反对,也没说配合。只给出一个条件,要十磅黄金十磅白银及三条船。   偏偏等人家报上家门后,才说出以上条件,惹得那些商户太太们怒目圆睁。   这不就是明摆着看不上我们家小姐!走时啐骂:“不怕告诉你们,这条件整个坎普尔城都没有,你家少爷只能娶公主了。嘁!”   口风是卡布尔太太之前放出去的,现在她又作不了主,感觉自己成了家里最碍眼的人,整日长吁短叹。   ......   没有石灰,没有二氧化碳,更没有二氧化硫。黄泥沉淀法出来的沙糖稍稍有些黄,精体也不够纯粹,很糊。   夏枫尝了一口,够甜。马上用它代替红糖,放进奶糖和海棉蛋糕中。用沙糖做出来的统一奶糖,才真的叫奶糖啊。她自己都忍不住吃了好几颗,海棉蛋糕更别说了,那股红糖的腐草味终于消失。   这批糖只有十斤左右,夏枫将统一奶糖升级,分为精品和普通,精品的价格涨了一倍。   可是反响并不好。她自己吃过前世的大白兔,其他人并没尝过,觉得普通的就很好,他们爱的是那股姜黄与奶香的味道。只要一样滑嫩就行了,吃一颗精品够吃两颗普通,不合算呐。   但是,放在菜肴里,就从本质上提升了食物的味道,对于嗜糖如命的印度人来说无异于天降美味。   霜糖不易融化,又不够甜,价格非常昂贵;红糖会掩盖其他食物的颜色,还会夺走香气,要摄取它的那点甜,就必须忍受它浓烈的气味。   沙糖就没有这些弊端,如果霜糖是一位要人小心呵呼用尽心力去讨好的娇弱公主,那么红糖就是五大三粗脾气古怪还会打人的母夜叉。而沙糖呢,兰质蕙心面面俱到,犹如恒河女神般奉献包容,只要一小勺,它就能满足你所有的需求,不抢夺也不藏私。   “少爷,明天我们就把沙糖推荐给城守大人,一些餐馆我们也可以去试试。”   拉贾尼点头:“你要想一个办法,糖容易化,难道像萨卡纳一样装在罐子,卖的时候用尖刀铲?”   夏枫灵光一现,“好办法。”   “什么好办法?”拉贾尼不明所以,她总是这样说半截话。   “少爷,叫邦克来,我们去泥陶作坊订购一批小瓶子,然后做上软木塞,把瓶口塞住。”这样一来,隔壁了空气,就不存在氧化的问题了。   “木塞?怎么弄?”   “软木砸成碎末,混合米浆放在石头模子里定形。”   “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拉贾尼见她兴奋非常,便知道这肯定是个好主意。突然问道:“夏枫,你是嫌我笨吗?”   “你哪笨啊,少爷您别乱想。我去找邦克,下午又会来十车甘蔗,您看着点。”夏枫边走边说,转眼人就不见了。   拉贾尼很是无奈,搞不懂她为什么不喜欢自己。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吗,不懂得男女之情?他现在对别的姑娘一点也提不起兴趣。偏偏钟意的,又对自己无感。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像他这样十七岁还未成婚,也未经历人事的男人,莫卧儿再也找不到了吧。   ......   ☆、第93章 【】   三个月后,当姚敬隋从某处回到坎普尔的时候,拉贾尼的甘蔗作坊已是如日中天。   他们竟然生产了出沙糖?价格甚至比明朝还便宜一成,当地有大量甘蔗,成本却比大明低了四层,想必人家赚的银子那小作坊都装不下了吧。   姚敬隋商业嗅觉灵敏,赶紧让人买些回来看看。细尝之后,愈发肯定那作坊得到了大明的制糖法,味道一模一样。   “莫非,是那京城彩福瑞的小子给的秘方?”姚敬隋下意识作出这种猜测,立刻又暗自怀疑:“可是,彩福瑞懂制糖法吗?”   叫道:“范忠,派人去查,查那小姑娘。”   范忠见少当家似乎有火气,知道他意在彩福瑞的长子,并不是小姑娘,赶紧禀报道:“贺掌柜来信,说唐家大公子一个人走了。”   “你是说,他没跟商队一起,而是一个人溜回来了?”姚敬隋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笑道:“那就对了,可以开始盯紧点了,把那些碍眼的东西抹掉。你明天让黄叁去那小姑娘的作坊谈谈沙糖的事情,如果能比市价便宜一半,我们就全收。”   气要撒,这钱也要赚,两头不误。   范忠走到门口,又听少当家说道:“如果作坊不同意,你就提价,就算原价也照单全收,务必要要他们大量生产。”反正,最后一分钱也不用花。   范忠点头称是。大哥说得对,少当家说什么就照办,不用乱掺言,这样才能呆得长久。   姚敬隋说完就去找他的美姬去了。这次出去三个月,只带了一个在身边,又因为生病竟然死在了船上,害他当了两个月和尚,渴得浑身没劲。   ......   时值三月中旬,天气转暖日照变长,奶糖只能天天做,没有办法像沙糖那样装在高成本的陶瓶。忙碌之余,夏枫也在时刻注意拉阿拉哈巴德的动向。   阿克巴的帝军在大捷之后又遭到拉杰普特人的反扑,损失惨重。历史终于进入到夏枫所熟悉的地方,因为德里传来了他向拉贾普特地区,邦土面积最大又最富庶的邦王求亲的消息。   为什么连坎普尔都知道,因为全民反对。受阿克巴的统制他们承受了,但无法承受信仰印度都的公主嫁给一个伊斯兰徒。或许,阿克巴遭受的反对意见更大,不知道他的廷臣们在多么激烈地讨论。   一旦求亲成功,亚格拉斯的末日就到了。那么,坎普尔就完全脱离危险。   夏枫知道结局,但不知道过程。打得如此激烈,到底要多久才能成功。要说好战,拉贾普特人以自己身为拉杰普特而荣,确实强于印度其他地方;但是要比起阿克巴的民族,可能还是稍逊一筹。更遑论,印度最勇猛的民族锡克人早已归顺于他。   “安珀。”夏枫突然记起那个邦叫安珀,那位美丽的安珀公主叫佳哒哈,她会成为阿克巴无数个妻子中的一个。当然,也是流传最广,被莫卧儿王朝屡屡宣扬的一个。   在夏枫看来,历史美化得越好越不可信,佳哒哈公主真的很幸福吗。她觉得掺杂了利益,犹其是政治利益的婚姻,已经完全脱离了纯粹,幸福感也会打折扣的。   正是因为阿克巴娶了佳哒哈才得到哈珀国王的支持,助他统一了西部。印度教也因为佳哒哈的王后位置,才诚心归顺于他。而不是只有得到他好处的那帮人才表面臣服,比如拉贾尼的父亲,去村里收粮时在神庙里朝北方谢恩,高呼大帝万岁。   不管夏枫怎么想,人家都会成婚的,历史会延着她知道的轨迹运行。操这些闲心一点用也没有......   同时,姚敬隋突然也得到了这个消息。他第一次显露出焦急的神态,这阿克巴不按牌理出牌,兵行诡道,连求亲的事情也做得出来,完全超出他的预料。连这个惊人的消息,也是跟普通人同时得知,怎能不急。   他用三个月时间储备了大量军用物资,只盼着能狠赚亚格拉斯一笔。如果西部战争显吉,那他这北部就显凶了。更何谈,还去赚阿克的钱?   “范忠,给你兄长急信,把这个消息告诉他。”说完,姚敬隋猛一摇头,“算了,他肯定知道了。准备吧。”   范忠明白准备的是什么,撤退!卖掉此地所有房产,带走所有的美姬,迁往德里。   问道:“少爷,您信任的只有我们三个人,我若是去了德里。我兄长无人接应,亚格拉斯的金子也......”他又犯了多嘴的毛病,说出来就后悔了。   “蠢,你兄长早已备好后路,用不着你来操心。”姚敬隋恼怒道。   范忠硬着头皮继续汇报:“那...姓唐的小子,怎么办?我的人守了十天,连他影子都没见到。那小姑娘成天在作坊里忙活,从来没出过门。”   “现在还管他作甚,一个小角色,你家公子这么没趣吗?”姚敬隋说到这里,顿了顿,旋即走向书房,边走边道:“把小姑娘带走,唐家应该不懂制糖法,我真是高看他了。还有,那小姐...也一并带上。”香艳的吃腻了,或许换一种味口也不错,说不定会隐匿很长时间。   “范忠听命!”又道:“范忠明白。”别说少爷,连他都怀疑做丝绸生意的唐家没有糖技。西戎子姑娘能把糖料吃食生意做到这份上,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回到外院,带齐人手匆匆离去。   ......   又是十天过去,贝拿勒斯传来范城的消息:亚格拉斯仍然不愿行动。他要等,等到民众反抗最激烈时一举进攻,好拿下德里。   姚敬隋直呼蠢蠢蠢!但是亚格拉斯所要的军资却一点没少,把他存下的粮食跟火药全数购进,稍稍缓解了一下姚敬隋的火气。   只是,认定亚格拉斯拖得越久,胜利就越无望;不管联姻的事情成不与不成,至少给了阿克巴缓劲的时间,此地离拉贾普特并不远,要是那狡诈的阿克巴掉头向南攻,亚格拉斯必死无疑。   他姚敬隋也只能拍拍屁股回大明。他认为,亚格斯只有拿下坎普尔以北四座重镇,才有可能与阿克巴匹敌。所以,亚格拉斯晚行动一天,就意味着姚敬隋赚钱的指望少一分。   还有一个不好的消息:拉贾作坊不同意把沙糖全部出售给他。依然有规律地定额生产,不招工人,也不扩大规模,这又超出了他的预料。无法,话已说出去,总不可能不要,佯装提高一成的市价,只希望作坊尽量多生产。   他哪知对方对他早有敌意,一切照就,不被他的银子打动,仍是不多生产,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他的人天天在拉贾作坊外,进货多少,出货多少,他心里都有数。他不知其因,只以为西戎子没见识,天生谨慎。   当然,他整天事务繁多,心思也没全放在夏枫身上。   这一拖就拖了两个月。姚敬隋如坐针毡,暗叹流年不吉,幸好及时收手把卖房产的消息截住了。   已是农历五月,已经天了夏季,天气炎热无比。这是姚敬隋最不喜欢的季节,每天要泡三次澡来解暑。   一天,跟往常一样,浴桶里的他欲起身,一旁的美姬赶紧递上毛巾。想像以往一样过来搂他,用自己的身体帮他擦身,却被他烦躁地推开。   屋外禀报:“少当家,范护卫到。”   “让他进来。”   美姬疾速退去,范忠匆匆而进。   “少当家,德里密报。”   “念!”   “安珀公主将于克里希纳神诞辰日前后,前往皇城德里,阿克巴已于十天前秘密回到皇宫。”   “马上发给范城,让他告之亚格拉斯。”既然两教联姻已成,亚格拉斯的期望终于落空了吧。呵!竟然指望阿克巴会受民众的影响,意想天开!   “还有,范忠,计划照旧!”   “是的,少当家。”范忠憋了两个月的气,终于也可以发一发了。他每天都听手下汇报那小姑娘的情况,早就听得烦闷无比。一个学了他们大明武术的西戎子天天在眼前晃悠,在他看来,就如无耻偷学的倭寇一般,实不可忍!   准备船只,增加围守拉贾作坊的人手。成功撤离后,他范忠倒要好好领教领教,哼!势必废掉她的内力,扔进恒河里喂鱼。   ......   夏枫刚刚过完十二岁的生日,五个月过去,她已经比萝呼多还高了,这才是真正成了大姑娘。身体一点一点在起着变化,上个月,她已经穿上了裹胸。   作坊外面的那些老鼠,夏枫很早就已察觉到,也知道是谁的人。只是,敌不动,我不动。不可能人家一盯着,就不敢做事,根本没有影响她的赚钱大业。她现在可能是坎普儿最有钱的女人,以前在哈兹尔是把铜达姆换成卢屁,而现在已经是把卢比换成金姆尔了。这表明,夏枫也在暗暗预备着不时之需,以图方便。   今天,她终于拥有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货船,如果作坊外的那些老鼠离开后,她就准备把统一奶糖和沙糖运往德里。   工人们呼声震天,作坊肯定要召人了,他们的亲友终于有可能进来做工了。   夏枫也跟着他们欢庆,但是,心里却紧张无比。   因为附近的老鼠们在近几天突然增多,伴随着人们反对阿克巴联姻的声音越来越弱,夏枫怀疑可能有大事件发生。   ☆、第94章 【家】   拉贾尼眉头紧紧拧在一起,见夏枫这几天一直心不在焉,就知道她有事情。不多话,直接道:“你接着说。”   “少爷,我记得去年给您说过,大明姚大人的护卫有问题。”   拉贾尼点头:“你说他对你有敌意。”   卡布尔太太大为吃惊,怎么会!他们前几天不是还说要大量收我们的糖吗?她睁着大眼睛,死死盯着拉贾尼,怀疑他搞错了。   “对,如果只是对我一个人有敌意倒还不怕。怕的是,对我们的作坊有企图。”   “为什么?”卡布尔太太失声问道。   夏枫蹲下,用小石子儿画了一个长方形,让他们过来看,说道:“这是我们的作坊和住房,正面、两侧、包括后方的河岸上,多了不少陌生人,时常还能看到大明人也在四处转悠。除了他姚大人,我再想不出还有别的大明人无会如此无聊。你们说,他想和我们做生意,为什么要把我围起来,像关在笼子里一样,时刻注意我们的一举一动?”   她无法再解释详细。盯守和跟踪,从古至今都是相通的,目的只有一个,琐定目标,封琐其道杜绝其逃窜。待他们需要时,收网就如瓮中捉鳖。   她夏枫就算比唐轩之还强十倍也搞不过,蚂蚁够多,大象都啃得死。更何况还有不少大明高手坐镇,明哨的当地人已超过十个,还有不知道具体数字的暗哨。为怕吓着他们,夏枫都不敢说这帮人都在沙土楼里来“参观”过了。   昨天夜里,至少进来了四个人。可能对方想不到她五个月后功力飞涨,已非昔日可比。自以为那点小技量能够骗过她的耳朵。夏枫估计他们把沙土楼里的构造全部已摸透,唯一没去的地方,就是下面这座库中库。   她历来谨慎,在地库弄了个隔段,把地库一分为二,入口也进过伪装过,为的只是防止黄泥制糖法不被泄漏,没想到今天竟派上了大用场。   艾尼抓住母亲的胳膊,颤声问夏枫:“他们是想抢你的配方还是抢糖?”   夏枫先摇头又点头,“可能都想抢,又或许有别的目的。小姐,您不觉得奇怪吗?他为什么要送手镯给你,据我所知大明没有这种礼仪啊,除非他是您的长辈。”说着定睛一看,那手镯艾尼还戴在手上......   艾尼赶紧扯下来,怔怔问夏枫:“那他是什么意思?”   “可能,是看上小姐了吧。”   艾尼不笨,红着脸气道:“你是说,他也把我当成那些舞姬一样?”   夏枫回道:“不好说,但是他好色是真的。我听说大明皇帝后宫三千,侧妻成百上千,想必这姚公子......”   “天啦。”卡布尔太太惊呼道:“皇帝忙得过来吗?”   拉贾尼一脸青黑,接口道:“大明富庶,皇帝能养活上千个妻子不足为怪。艾尼,这手镯你收好,必要时可以换钱。他人讨厌,但金子不讨厌。”   手镯被艾尼捏得已经变了形,胸口不停起伏,俨然是气得不轻。她明白了:不但想抢钱抢货,还想抢人!   夏枫心说,宫女也都是皇帝的,我可没有乱讲。唐朝的时候,后宫的女人岂直上千,都够一万了。她道:“还有,你们想想,为什么他一个人商人要带么多的高手在身边?邦克。”   “大管事,我在。”邦克赶紧俯身过来。   “我今天让你打听姚大人的宅子里有多少护卫,你探清楚了吗?”   邦克答道:“不多,全是大明人,他没有请当地佣人。对邻居们很好,为人很大方,除了...除了暗妇有些多,没人说他不好的话。”他说到这里,越想越害怕,上午的一些怀疑被无限放大,急道:“大管家,我去打听消息的事情可能已经被他们发现了,会不会......”   夏枫安慰道:“别慌,发现也不怕,你明天再去,就说我们要查他姚大人是不是真的有钱。拉贾作坊要和他做生意,当然要了解清楚他的底细。放出消息,如果他真的有诚意,我们以后就专供他。”   “哦。好的,大管事您是想稳住他?”邦克虚汗直冒,转眼发现萝呼多捉住了他手紧紧握着。   夏枫点头:“聪明,先稳住他,至少两三天没有危险。”   卡布尔太太对姚敬隋本就失去了好感,这时说道:“小夏枫,你是说他派来监视我们的人,都不在明面上?两三天没有危险,那三天后呢?”她禁不住有些发抖。   总算脑子没有蠢透,夏枫回道:“太太说得很对。您见过大明商人有在此定居几年的吗?我怀疑他做的不是干净生意,烧杀抢掠也是有可能的。因为现在外面打仗,他只要有人,个个功夫比我还好,有什么抢不到?”   “神主啊!这可怎么办?他有钱,能买到替他卖命的人,如果要抢我们......”卡布尔太太真慌了,抱着艾尼不知怎么办。   “挖地道!”夏枫掷地一声。   “什么?”大家惊呼:挖地道?   “对!挖到码头去,就从我们站的地库开始挖。你们别担心,有我在,大家都不会有事。既然来的时候没船都能抢一条,走的时候有自己的船还怕吗?”说完,夏枫运起内力,一拳击向墙壁,留下好大一个坑。   娜伊捂住嘴巴,没想到夏枫的力气又变大了。下意识看了一眼什克,只见什克双眼圆睁,眼里只有敬佩,心稍安。   突然又听她身旁的姐姐娜玛说道:“夏枫,别忘了,你教我们的弹弓大家都有练,说不定不怕他们。”   “对!”萝呼多附和道,直接从腰上解下弹弓,举给夏枫看。   拉贾尼见其他人眼里均露出光亮,而夏枫却暗暗摇头,不得不出声说道:“你们那点本事怎够,看见夏枫的拳头了吗?对方比她还厉害。”他见过唐轩之飞檐走壁的神奇武功,娜玛和萝呼多这样的女人,一百个都伤不了人家分毫。   夏枫说道:“少爷说得没错,萝呼多,你以为人家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吗?难道会怕你们那点三脚猫功夫?”   “哎哟!”卡布尔太太且惊且恐,不知所措。   夏枫懒懒地看了她一眼,说道:“咱们是暂时躲出去,并不是离开坎普尔。另外,我们要把情况汇报给城守大人,让他查查姓姚的大明人,不管有没有用,至少提个醒作好两手准备。就算大人不相信,也不会把情况告诉大明人,这点我是有把握的。”   说到这里,她加重了语气:“总之,是我的东西,谁也别想夺走!”话音一落,发现大家都被震了一瞬。   可能是她的戾气出来了,自己都没发现。特么的,她确实忍了很久,日子刚刚好过一点,就有恶心东西出来搞事了!   她猛地从腰间摸出峨嵋刺,用力刺出,只听“唰唰”两声,两只尖刺的一侧全部没入墙上她刚才击出的那个拳头窝里。   拉贾尼顿时好奇不已,“你何时有了这种东西?”   夏枫叹道:“不止我有,你见的那个大块头护卫也有。这是近战武器,易藏身,威力极大。”   说着来到墙边,用力把峨嵋刺□□,指着两个小孔:“就从这里开始挖,不用太高,够爬着通过就行了。少爷,我们必须加快速度,泥沙就堆在外面那间屋,不要拉出去倒,免得被对方看出问题。咱们也没有时间打造趁手的工具了,有什么就用什么,大家轮流上阵,日夜不歇。”   卡布尔太太刚刚听到城守大人,现在就想住进城守府去,城守太太对她很热情,厚着脸皮住着应该可以吧,她说道:“让城守大人来保护我们行吗,或者,我跟艾尼....先过去住几天?”   拉贾尼喝道:“母亲!”   “我的孩子,母亲害怕。夏枫都要挖地道了,很危险的呀。”   “母亲,我们没有证据,怎么让城守大人相信。夏枫的意思是请求城守查大明人的底细,并非说他有问题。你没明白?那姚敬隋也是大人的座上宾呀。”   “啊?”卡布尔太太颤抖的手一直揪一直揪,终于把自己的头纱揪了下来,头上骤然一空,惊得她大叫,又蹦又跳,活像被老鼠咬了一口。   “太太!”夏枫试图稳住她,死死捏住她的手:“太太,您都敢从哈兹尔逃过来,难道还怕他一个外地人吗?若真怕,就住在地库,我让娜伊照顾您。”   卡布尔太太一口答应,“我跟艾尼就住在这里,哪也不去。”   ......   沙土楼里少了两人,范忠也没在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自信无人逃得出他布下的天罗地网。就算少当家点明要的艾尼,他也懒得死盯,最恨的是夏枫,简直恨入骨髓,杀之而后快!吩咐属下必须牢牢盯紧。   又是三天过去,作坊里,众人表面上按部就班地各行其事,而下面的地道都已挖出了十五米。   城守大人见过拉贾尼后一点也没把这当回事,姚敬隋是全坎普尔交税最痛快的一位商人;当然,对他的孝敬也不少。对于大明商人,上面交待的是友好相待,所以城守随便敷衍几句就把拉贾尼打发走了。   拉贾尼谨遵夏枫指示,离开城守府后,转道私下拜见了副城守,送去一磅沙糖与一百个卢比,托他暗查姚敬隋。   ☆、第95章 【家】   “呵,拉贾尼少爷。”姚敬隋明媚一笑,指着随从手上的糖,笑道:“我听说拉贾作坊的沙糖都是装在瓶子里的,但是昨天副守大人送过来时,却是用布装的。这东西精贵呀,就算我不缺钱的人也害怕浪费。所以今天特意过来,想劳烦少爷送几个瓶子予我。”   拉贾尼不知不觉手上起了汗,他并非怕姚敬隋,就是怕他身边那个大块头。按夏枫讲过的,悄悄看他的腰间,好像真的有武器......   “好,请姚大人请厅堂稍坐休息,我马上吩咐工人为您装瓶。”拉贾尼顺着他话回道。“三位,请!”   萝呼多等人都躲在小厨房跟夏枫在一起,邦克光着膀子,正在抹药油。起初不觉得疼,现在把聚积的淤血揉散后,膀子已经青黑一片。   夏枫暗惊,“幸好你聪明,知道找我来给你治伤,要是晚一天,你这膀子一到下雨就会酸痛,做不了事。”   邦克忍住痛,骂道:“手黑手毒的震旦鬼!”   夏枫眉毛一抖:“......”   瓦古丽急急跑过来跟夏枫禀报:“少爷说他们要瓶子装沙糖,让我们谁...谁去装。”   夏枫道:“我去。”丢开邦克,让萝呼多帮忙弄。   系上她自制的白色厨师围裙,腰部显得极为宽松,摆弄了几下,迈步走向大厅。   小厨房里的人都看见她腰上有姜戈帮她去做的奇怪武器,暗直都提起了心。   邦克不治伤了,穿上古尔达,边系腰带边道:“咱们也准备起来。”   “好!”娜玛把“弹药”,也是就是装满石子儿的小包发给大家。掏出木制弹弓,严阵以待。   刚刚摆好“阵容”,就见夏枫从厅里回来了,手上拿着那包惹人恨的沙糖。   “萝呼多,装瓶。”   “啊?”萝呼多诧异了一秒,赶紧接过布包去装瓶。   夏枫看见们一个个如临大敌的样子,气道:“不用这么紧张,紧张也没用。”同时,也很欣慰,叹道:“如果真打起来,你们记得翻到梁上去,专打那姚大人。就他一个不会武功,后面那个小随从也是很厉害的。”   邦克双眼放光:“明白。”   没一会儿,萝呼多拿着两瓶过来,“夏枫,装好了。”   “再装八瓶,凑足十瓶,明天的货不卖了。”见萝呼多傻愣着,加重语气,“别问那么多,照做。”   ......   约摸十分钟,夏枫跟萝呼多一人抱着五瓶沙糖出现在正厅。进来的时候,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三个大明人和一个印度人,都像成了哑巴。两个姑娘的脚步声,打破了房内的静谧。   “少爷,按您的吩咐,为姚大人装好了。”夏枫轻声说道。跟刚才一样,那大块头的眼睛寒得瘆人。   拉贾尼并没吃惊,顺着夏枫的话,说道:“找个大筐,为大人装在一起,方便他们带走。”   夏枫又道:“是的少爷。除去送姚大人的两个瓶子,其他八瓶加糖一起共是八十卢比。按姚大人的价格,我们应该收八十八卢比。如果姚大人是准备带回大明出售,我们可以考虑为他专做一批十磅装的大瓶。”她可没瞒天要价,是他自己说的加一成全要。既然他屈尊降贵亲自前来,就当我们作坊同意了吧。反正,把话题琐定在生意上。   拉贾尼不敢多说话,希望尽量让夏枫说明白一点,他们没有机会事先商量,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少爷义妹这小嘴好利索。”姚敬隋笑道,做阴事被我逮住,竟还要管我要卢比,这脸皮可真够厚的。他抬眼打量了一下夏枫,发现小姑娘半年没见,变化很大呀。要不是那小巧的鼻子和嘴巴,他还以为认错了人,不由多看了几眼,眼神颇值得玩味。   估计是看够了,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拉贾尼少爷怎么又突然同意跟姚某做生意了?害得姚某担心许久,少爷,你这样可不对。在商言商,如果有什么不妥,不妨亲自来问我,何必找人偷偷摸摸暗查,可不是君子所为。”   拉贾尼本就憋着暗火,见他的目光“长久”停留在夏枫身上,更是怒火难捺,一气之下呛道:“什么是君子?姚大人也说在商言商。你并非我本国人,要和你做生意当然要先打听清楚。难道这是犯了姚大人的法吗?姚大人在莫卧儿可有律法?”   夏枫差点拍手:驳得好!她想的就是拉贾尼这样回话,越是强硬,越有可信度。所以,她的糖要收钱,不能心虚。   范忠不等少当家回话,立即出声啐道:“哼!贵坊可真是谨慎之极,不但找仆人来查,还花钱请官家查。胆小如鼠,还开什么门,做什么生意?别让世人笑掉大牙了。”   “范忠,友好一点。”姚敬隋笑眯眯地招呼自己人。   原来这狗东西叫范忠,饭桶还差不多。夏枫故作小孩子之态,一脸委屈:“这位大人说得好不气人,若是个个都如姚大人一般有魄力,那个个都发财了。怎会只有姚大人在坎普尔一支独秀,我们少爷了解清楚一些,其实并无过错。如果小心谨慎也是大错,让大人您看不起,那就别和我们做生意了。因为,我们拉贾作坊本就是上不得台面。”   “你!”范忠一听她说话就满肚子火,大声喝道:“何时轮得着你这个女人说话。”   拉贾尼霍地站起,怒道:“请姚大人的护卫放尊重一点,她是我的义妹。”早已忘记害怕他腰间接武器了,容不得别人侮辱夏枫。   “好了好了,一句话的小事情,竟然让拉贾尼少爷跟姚某的仆人争得面红耳赤,恕姚某见识浅薄。”嘴可真够损的,劝架还不忘酸一酸人家。   拉贾尼一张脸红透,不知是气的还是给羞的,一时不知如何答腔。   姚敬隋扶了扶自己的网巾,起身,暗自摇头:我怎会如此无聊,跟这样的人也能说半天。仍然用他那招牌似笑容说道:“这十瓶沙糖,我就先拿走了。再加价两成,一瓶半磅十个卢比,十天时间,你们能生产多少我就要多少,不许卖给别人。”说完迈腿出门。   夏枫猛一推拉贾尼,他反应过来后忙喊:“姚大人,敢问您的订金呢?”   姚敬隋没答话,范忠喝道:“我们大人的话,就是订金!”   两人还没走出院门,“啪”拉贾尼一脚踹开他俩坐开的蒲团。   “少爷,现在应该高兴才是。因为多了十天时间。”夏枫小声提醒道。   ......   路上,姚敬隋问范忠:“发现了吗?这作坊那小姑娘说了算,给我看紧了。”   “少当家放心,跑不掉的。”   “就算赚不了阿克巴的钱,带回大明也是意外收获。”   范忠一怔:“少当家,您是说留着她的命?”   “当然,杀了不可惜吗?就凭她的手艺也得必须留着。”难得见到反应如此灵敏的小姑娘,他姚敬隋很有兴趣。   范忠一脸便秘的样子,暗骂:留着可能是个祸害!   十天时间,夏枫的作坊本就在河岸边,足够打通地道了。   可是,不到十天,就在第三天,贝拿勒斯的亚格拉斯突然起兵。值得庆幸的是,当头的那座城池早有准备,没去主动攻他,但他想要轻易攻下来也是办不到的。   城里的风声骤紧,南下的航线彻底断了。   第四天,拉贾尼从码头回来,说他已经联系好船工了,是位老手,愿意教姜戈几个奴隶撑船。   第五天,夏枫招呼所有人把沙糖装瓶,一旦地道打通后,先把货运上船。南边已断,只有前往皇城德里。娜玛等人无所谓,反正她们早就习惯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卡布尔母女一颗心全扑在生死之上,也没功夫去埋怨。   第六天,范忠发现艾尼母女消失的时间太长了,害怕遗漏姚敬隋的命令,想潜进来查探。却发现沙土楼晚上亮如白昼,所有的房间都点着五六盏灯,诵经声不绝于耳。   只得忍下,再次离开。   姚敬隋随口一问:“范忠,他们的货没在往外卖没?”   “没有。少当家,属下发现拉贾作坊有些奇观。莫不是他们发现了什么?”   “说!”   “您要的那个艾尼小姐可能生病了,很久没有出现,楼里夜夜在诵经。”   姚敬隋笑了笑:“没福气。”又道:“估计最迟后天,晋格斯又会向我们开口,最后赚他一笔走人。货什么时候到?”   “今天戌时全部到达码头,十二条船,一条不少,共三千料。大米一千料;小麦一千料;火绳.枪六百支、火药十箱。”   姚敬隋点头,看着正在给他摆饭的美姬,阴恻恻地说道:“收五万辆黄金应该没问题。”   “范忠看可行,上次兄长拿来的十万两,说他给的很是痛快。”   “哈哈。”姚敬隋走向餐桌,指着桌上的鸡,“赏给你的,蜜制烧鸡,回到家里才有的吃好东西。”   “谢少当家赏。”范忠抓起来使劲撕掉一条腿,吃得满嘴流油,边吃边道:“得吃饱点,又得好久都要呆在船上。少当家,您这次跟我们回去吗?我看亚格拉斯拿下这四镇也是两败俱伤,咱们没必要继续再理会这条烂狗。”   ☆、第96章 【家】   “当然,一起回去,我甚是想念成都。”   范忠停了嘴,好奇不已:“少当家不去京城?”您都拉了好几十万两黄金回去,这大家长不是您还能是谁?   姚敬隋嚼了一口菜,淡淡说道:“当然要去,成都近,先住两年。”重要的话他懒得说,他要呆在大蜀,观观京城的动向。想必那位,肯定是记住他的名字了。   岂止是记住,京城动向大变,裕王因母至小不得皇帝喜爱,所以也没人在他身上押宝,除了大蜀姚姓一家。近年,他父皇宠爱的儿子们死得死,病的病,夭的夭,唯今他倒成了香馍馍,有得一搏。   姚父此刻是巴不得小儿速速回京......   姚敬隋暂时还不知道这些,他想着回京时,要不要在蜀地再寻觅三五个美人。裕王不俗啊,与我姚某趣味相投,绝非泛泛之辈。   第七日,坎普尔风声鹤唳。夏枫从楼上看见一船一船的雇兵运往下游运,还是城守大人亲自督阵。暗道:难道临城要破了?   第七日,拉贾尼跑上来大喊:“夏枫!”   “少爷?地道通了?”   “对,已经通了,上来是告诉你把外面的工人安排一下,我马上去码头把我们的船调过来。”   “少爷。”夏枫喊住他:“我给他们多发一个月工钱,说我们要休息一个月?”   “你看着办,就算多发一个月,也没有多少钱,不用问我。”   拉贾尼这点好,越来越有同情心。那些工人昨天还在问夏枫何时进货,因为作坊里没原料了。他们是害怕停工的,害怕没钱吃饭。乡下的男丁早在去年就做了雇兵,如果没活干,说不定也会被拉去充军。   工人们都没发现奴隶姜戈四人和邦克三个,都许久没有在作坊露面了。   唉,这战火眼看就要烧到脚下,竟无一人担心。谁来当王,谁又做城守,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在意似的。怪道拉贾尼要说,统不统一的只有城守大人一人关心......   夏枫早已备下足够的铜达姆,吩咐娜玛发给他们。如果短时间内能回来,或许这些人还能搜逻来用。   ......   卡布尔太太和艾尼在地库里窝了十多天,已经过了适应期,骤然得知要离开,还有点不舍得。因为,去到外面,谁知道是怎样的情形?   出发前一天,沙糖跟统一奶糖装了十个大陶罐运上船。作坊正好在码头上游一点点,加上船只不大不小,放眼看去,跟旁边坎普尔码头上的普通船没有区别,一般没人在意。   一般人不在意,不表明姚敬隋的人不在意。那船可是打着拉贾作坊的旗号,上的也是拉贾作坊的漕运税。只不过,他们主要是守住通往码头的道路,并非那只船而已。   第九天晚上,住宅像往常一样点满油灯,作坊也如平常一样,只有正屋的灯亮着......   “少爷,您带着太太跟小姐走前面,我走最后。”夏枫说道。   拉贾尼本要反驳,想到她可能是要封通道,并扶着母亲跟妹妹先走。   “姜戈,你也走。”   姜戈不听,非要跟夏枫一起,还把她手里磨尖的石头抢过来,指指自己的头,表示他知道怎么做。   “不,我还要把洞口震塌,你行吗?”   姜戈一愣,没敢再坚持,却是不放石头,他走在夏枫前面,夏枫朝壁上嵌一块,他便递一块。   两人配合默契,在地道里埋下一条尖石“路障。”   拉贾尼一出洞就发现了船,那眼尖的船工一眼看见他:“少爷,等我靠过来放踏板!”   “小点声!”拉贾尼死命压住声音喝道。他刚一跨上木板,紧着艾尼出来了,在哥哥的搀扶下上了船。艾尼立即跑进舱中,吓得瑟瑟发抖。   卡布尔太太、娜伊、娜玛......包括奴隶们都上了船,夏枫还没出来。   拉贾尼焦急不堪,问邦克:“不会出什么事吗?”   邦克怎么知道,试探道:“姜戈也没出来,要不要我去看看?”   拉贾尼又一把拽住他的肩膀:“别去,别给她添乱。”他知道自己啥忙也帮不上,只是控操心,问的净是废话。   两人低头俯在船舷上,正聚精会神地盯着水草掩盖的洞口,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施即,夏枫拉着姜戈跑了出来。   夏枫一个冲刺跳上船。   “开船!快!”一边催道,一边用力拉船锚。没人提醒姜戈,他刚刚站稳就扑上去帮夏枫锚。   拉贾尼心刚刚放下又提起,他刚刚看见了什么?她拉了奴隶的手?一种莫名的愤怒在胸中翻滚。   而姜戈根本没有注意到,“尊贵”的大管事刚刚碰他了,他还沉浸在巨大的震撼之中。大管事的力气太大了,只有真神才会拥有这样的能量......   “我来,你滚一边去!”拉贾尼一脚踹开姜戈,朝船工吼道:“我的人来了,吩咐他们做事。”   ......   “三把头,三把头,您看您看,那船动了。”   黝黑健壮的三把头黄叁听得动静,赶紧跑过来,静静看着河面,只见那船吃水颇深,大感不妙,忙道:“有问题,你们快上船,先别追,等我命令。”   说完,一个前跃跳上岸,使出轻功朝岸上奔去......   夏枫帮着奴隶偷偷摸摸地撑帆,先装着不像远行的样子。一旦远离码头,他们就要三帆全张,疾速前进。   “女大人,可以了吗?”船尾的老船工死死抓住船舵扭头问道。   “什么女大人,叫我大管事。”夏枫兴奋地叫道:“行啦,张帆!”现在都已经看不见码头了,此时不加足马力飞跑还干什么!   “轰——”帆一撑开,船速骤然加快。   “永别了,姚敬隋!”   姚敬隋得到范忠汇报的时候,他全然不信,非要跑到拉贾作坊亲自查看。   果然空无一人,怒道:“你是说,你到的时候,就是这样子?”   范忠惭愧不已,急道:“大人,他们坐船逃了,赶紧追吧。”   姚敬隋一把揪住他胸口的衣料:“你不是封了道吗?他们从天上飞的?”   “属下......属下真不知。他们绝对没有人一出院,工人走后,所有人都还在里面。”   “蠢,地库看了没?”   “没...”   “啪!”范忠刚刚吐出一个字,就被煽了一巴掌,只听少当家在他耳边咆哮,“还不快去看,是不是藏在地库了,那船只是调兵之计?”   “是!”范忠飞速出门。   姚敬隋马上又吩咐黄叁,“看清楚了?是朝德里的方向?”   “属下敢以人头担保。”   “好!”姚敬隋的丹凤眼寒得可怕,“咱们也撤吧,呵,正好跟我顺路。你先去码头等着,如果范忠找不到,那就可以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了。”   姚敬隋上船还没平复好心情,范忠就满头大汗跑下来了,哭丧着脸说道:“他们居然挖了一条地道,肯定是上那条船跑了。”   “追!”   姚敬隋一声令下,码头上的七只船同时起锚,在夜里显得是那么的突兀。引得其他船支上的人纷纷望过来,一见是大明姚老板的货船,马上认为这是大惊小怪了,财大气壮的姚大人,哪次的阵仗小了。   姚敬隋忍不住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玩鹰人,今日倒被鹰啄了眼。”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问范忠:“喂,你怎么不流览一下他们的地道?”说到这里,才发现范忠衣衫褴褛,奇道:“噫?你的手这是怎么了,还被伤着了?”   范忠一张脸五颜六色,试图遮住自己渗血的手肘,低声汇报道:“少当家,您绝对小看了拉贾尼。他就是装着憨直,其实心里很有计较。他在地道内一路都埋下尖石头,还把出来的洞口给震塌了。少当家,这完全就像咱们道上混的一样,很有手段呐。”   姚敬隋嘴角一抽,很想再给他一把掌,但是手还在疼,忍住了,讽刺道:“你不是说只有小姑娘一个人有武功吗,难道看漏眼了,拉贾尼也会?”   范忠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辩解道:“他是主谋,只有开口就行。女人哪有这等本事!怎么能识破少当家的计谋,提前知道有危险?”   姚敬隋差点气得拍胸口,连连摆手:“要不是出来时父亲不愿意把有用之人给我,只能把你这个蠢货带在身边,我早就扔你喂鱼了。”这废物哪壶不开提哪壶,被人看出来的计谋还叫计谋吗?那叫技量!   范忠心惊胆颤,手脚没处放,猛地狠抽自己一巴掌:“少当家,是我蠢。”   姚敬隋冷静下来,幽幽而叹:“不能全怪你,是我轻敌了。”   他确实过于自信,又道:“还来得及,追吧。那条二手破船,能跑多远?”起身往舱里走:“我去稍作休憩,追上后唤我便是。”   他得好好想一想,待逮住那个长得像颗小香梨的姑娘,该怎么玩?好想知道她是怎么勘透形式的。   按范忠所说,她武功资质不错,但还是个新手。唐家那小子,跟贺掌柜的商团只在哈兹尔镇呆了不到一月,能教给她多少东西?   范忠正预奔向船头,听得后方少当家渐行渐远,惆怅无比的语气:“着实让人好奇。”   范忠暗恨,都怪自己大意,一定是蹲守的人出了岔子,他低估了那女戎子的能耐!   ......   “夏枫,我先看着,你去睡会儿。”拉贾尼劝道。   ☆、第97章 【家】   夏枫正在思考怎么回答他,因为她也没有把握,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快行程,去到德里再说。如果姓姚的到了德里还死咬着不放,她就准备将其倒卖粮食,还有某个假掌柜被“砍了老壳”的事情曝出去,一路查下去,肯定能牵连到他姚大人。   至于曝给谁,当然是德里的当地长官,他一介商人,又是从下游而来,屁股底下全是屎,经得起查才怪。   “啊!”夏枫一慌,猛然抽手,为怕伤着拉贾尼她没敢用力,所以第一下竟没抽出来。   拉贾尼死死握住她的小手腕,呼吸急促,声音喃喃:“夏,嫁给我好吗?我娶你做正妻,只娶你一个妻子,我宁愿不要财富地位,只要你......”   “少爷,你先放开,不然,我不保证会不会伤着你。”夏枫声音骤然变冷。   拉贾尼得寸进尺,伸开胳膊把夏枫一把楼进怀里。夏枫正气着呢,仍然没有预料他竟敢如此大胆,“嘭”一下撞进他的怀里。   随即,她使出力气,猛地挣脱出来:“少爷,请你自重!”   拉贾尼的心脏突地一停,马上又剧烈跳动起来:“我没有不尊重你,我现在要说的就是给你尊重!”那股他梦寐以求的软香还回味在他的脑中,一时情绪不受控制,差点又硬来,但被她的证据震住了。   “我没有允许你碰我,现在,请你离开!”夏枫的语气冷得可怕,仿佛温度降到零下,连蚊子腿能冻僵了从皮肤上滑下去。   拉贾尼死死盯着她的红唇,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刚刚涨得难受的小腹突然泄了力,眼睛里闪着点点星光,用沙哑的声音回道:“我......”   “么哩啊,么哩啊!”姜戈突然在船尾大叫。   一怒一气的两人顿时忘记了眼前的“仇怨”,双双奔上甲板,骇然发现后面出现一条,两条,三条......越来越多的大船陆续出现。瞧那不要命追赶的速度,不是姚敬隋还能是谁?   “怎么办?”拉贾尼慌神了。   “叫邦克什克伊扎全部出来,加快速度跑啊!”夏枫把头莎整个儿围在脖子上,转身回去拿峨嵋刺。   拉贾尼叫唤的声音差点震碎邦克等人的耳膜,他恐慌不已。夏枫气得发抖,没料到这么快就发现了。狗东西,你一大老板,心眼这般小。   老船工大喊:“不行,现在是逆风了。”   真是要命,夜里的初夏居然刮起北风。眼见那帆布被风吹出“布兜”,这得耽误多少时间呀。虽然对方也是,但是他们的船大,而且打头的那条船是空的,远远超出其他六条。   老船工心知他们遇上仇杀,瞧这一个个吓得鸡飞狗跳,连带他自己急得乱了阵脚。   “船老大,你老有经验,现在有办法可以跑快,让大船两天时间都追不到吗?”年迈的船老大,额上堆出层层“沟壑”,思忖半天,居然说道:“那就只有指望逆风持续的时间再长一些。”   不等夏枫询问,他就解释道:“咱们用的是一样的浆,他们受的阻力也大。就是,不知道咱们的力气跟不跟得上。”说着,他犹豫地看着周围的男人们。直到邦克和什克一来,才稍感安慰,心说全是这样的块头就好了。就算拼不到两天两夜,半天是能拼的。   老头儿已经在为自己想好后路了:拉贾尼少爷给我的钱,够小女儿的嫁妆,也够家人生活两年,他就算死了也没遗憾啦。来接这趟活的时候,就预料到这个结果。   夏枫见老船工好像在心里默默作着祷告,心猛地一沉。   换了口气,说道:“老人家,前面有什么险滩吗?”   船老大眼神微亮,随即又消逝,“有个小险滩,只有到了河神滩,才有大险,但那时,我们早就没了力气,也离德里不远了。”刚刚说完,老头儿露出绝望的神情,指着对面说道:   “大管事,您看,他们在调帆。那是大明人?”他开了一辈子船,有些见识。   “是的,是大明人。”夏枫看见船帆移了位置,这就是中国人引以为傲的“调戗使斗风”法,逆风顺风都可以,能驶八面风。古人的智慧啊,对夏枫来说,真不是好事。   船老大和夏枫心中同时哀呼:这逆风,来得真不是时候!   确实,逆风给对方的阻碍不大,对他们,可是致命的。   ......   “少当家,发现船只了。”范忠在门外喊到。   姚敬隋一躺下,眼里就是夏枫穿着白围裙在作坊大厅跟他说话时的样子,发现自己忽略了不少东西,给的评价就两个字:狡诈。   那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分外狡诈。因为他那天刚进作坊时,拉贾尼明显方寸大乱,直到其义妹出现后,才稳住情绪。听得范忠的禀报,姚敬隋眉间的阴霾即刻消去。   马上走出来,欣赏了一翻前面那条可怜的船,笑道:“继续追,打势吩咐黄叁的船走前面,直接把船给我撞沉啰,你去把那个会武功的姑娘捞上来。”   范忠暗自咬牙,他要趁着“救”她的时候,捏断她的腿骨,切断她筋脉,废掉她的武功!这样一来,少当家收拾起来也容易。   在姚敬隋身边呆了三年的他哪还看不出,主人已经有了兴趣,不是吗?   突然又听姚敬隋说道:“范忠,既然他们早就在挖地道,或许那艾尼小姐还活着,一并救起来。此次走得太急,甚是寂寞。”   “范忠领命!”   “噫?你看,那个绿色的影子是谁?”船距越拉越近,他都能看清夏枫的莎丽了。顿时哈哈大笑,笑得畅快淋漓,一股摄人心魄的风流之态显露无遗。   就算范忠是个男人,也看得“心悸”不已。世上怎有如此美的男子,我要是有他一半的风姿,就算身无分文,也不怕没有女人疼。   “范忠,你看她还会驾船?一个女人,竟然会驾船!”会做美妙无比的奶糖,会武功,竟然还会撑船。姚敬隋以为她只是有点狡炸,心术颇多而已。回想起她作坊里与众不同的工人,心说:小姑娘,你一直在接连给我惊喜呀。   姚敬隋只恨船太行,跟个精神分裂症病人一样,突然爆出粗口:“黄叁软蛋了吗?让他加快!”   ......   夏枫的船老大哀道:“大管事,您与后面的人有什么深仇大怨,他们非死追我们?”照这速度,别说拖上半天,就是一柱长香的时间都不够。   “老人家,还有别的办法吗?你老再想想!”夏枫浑身湿透,这死月亮,为什么偏要跑出来,不拉开视线,想躲都没处躲。   “大管事,老头儿我真的尽力了。”   夏枫抬头,死死盯着船上的三面帆......船逆风而行,速度越快,受到的阻力越大,看见帆布兜得鼓涨涨的,这得减去多少速度啊,心急如焚。   夏枫死命逼着自己冷静,必须冷静。那姓姚的绝对是个杀人如麻的土匪,从他自信满满的谈吐就能看出来,智商奇高,胆大心黑。一旦落到他手上,想要翻身的机率约等于零。   拉贾尼根本不敢看后面,找来木板子,如果不行了就让母亲和妹妹先跳河跑路。大家都分散逃吧,总比聚在一堆强,跑出一个是一个。   萝呼多突然冲出来,喊道:“弹他!我的准头很好。”   夏枫随口敷衍道:“别急,等近一点再弹。”突然盯向拉贾尼的木板,叫道:“少爷,这样的木板还有多少?”   “很多,每人一块都够。”   “有办法了。”夏枫大喜,“老人家,麻烦你过来,快帮我做帆。”   船老大一愣,“用木板做?”   “对!逆风我们就用硬帆,咱们的船比他们的小,速度比之前至少快一倍。”   船老大似信非信,但现在哪还有别的办法。   “邦克,船上有工具吗?凿子!”夏枫喊道。   “有,马上来!”   船老大问道:“大管事,这木板虽宽,但不够大呀,您要怎么合成帆?”   “不用合,凿上洞,用粗绳穿过去捆在软帆上。”   “对呀。”船老大脱口而出:“怪不得你一个姑娘能当管事!”说完蹲下一起帮忙。   “这跟姑娘少年没关系。”夏枫心说:“逆风大人”,您别停了,就使劲刮吧。   ......   姚敬隋跟夏枫一样,也希望这风再吹大些,这样他们很快就能追上。   “嗯?”他眺望前风船只,紧皱眉头,跟身边的范忠同时出声:“她要干什么?”   两人均是疑惑不已,那个绿色身影爬上了桅杆,被风吹得前呼后仰。   当看见下面有一块木板顶上去时,两人大呼不好。他们的船没办法有样学样,要是对方用上硬帆,风直接从板上边缘刮过,速度肯定就快了。   姚敬隋给气乐了:“狡诈,着实狡诈。竟然知道此等方法,说她是印度人,我真不信。”   “少当家,现在怎么办?”范忠急问。   “多花一些时间罢了。”姚敬隋也没再看的心思,准备回到舱里睡觉。他身体本来就虚,此时已到子时,抗不住了。   夏枫的船一换上帆,速度跟方才完全是两种概念,距离终于又拉开了。因为对方的八面风帆必须走“之”字形,跟他们的直线没得比。加上自己的船又小上许多,灵活无比,若是风向一直不变,会让姓姚的绝望......   夏枫抹了一把汗,说道:“应该能撑到天亮。”调戗法个鬼,歇菜了吧!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第98章 【】   夏枫抹了一把汗,说道:“应该能撑到天亮。”调戗法个鬼,歇菜了吧!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船老大也是虚汗淋淋,“挨到白天,或许能遇到别的船只。实在不行,到了克里瓦邦,我们可以上岸。”   “不,就去德里。”夏枫不再相信这些小邦城,只信任皇城,好像离阿克巴近一点就安全一些似的。   船老大没再坚持,反正船主说什么就是什么。   夏枫又得去洗澡,干脆换下姜戈四个去休息,后半夜再上。   尽管知道只是暂时脱离危险,但所有人均向夏枫投去极度崇拜的目光。艾尼激动得都快哭了,夏枫带着他们再一次化险为夷。   而娜玛和萝呼多感觉没艾尼那么强烈,想当初在拉贾尼手上诈死存活,那时才刺激呢,个个都真以为自己要死了。   ......   范忠看着自己的船画着“之”字,跟前面的船始终差保持着衡定的距离......若不是水太急,他都恨不得游过去。   到了后半夜,眼看老天眼也好像在帮对方一般,一直未曾改变过风向,范忠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拖来一块长形木枋子,“扑通”跳进了河里。   后半夜夏枫已经休息去了,就萝呼多与娜玛两对夫妻守在船头,男的帮着船老大,女的盯梢。   所以,当范忠游近的时候,月光泼洒下在河面上,把他的动作映得清楚无比。到了船近前,范忠已经有些力竭了,幅度难免加大,顾不得隐藏。   萝呼多首先发现他,轻轻推了推快睡着的娜玛,比划着弹弓。贱贱地说道:“终于轮到我大显身手了。”她怕归怕,逼到眼跟前,也是不虚的。   “嗖!嗖!”一前一后,两颗石子儿正中范忠的脑袋,立时把他击得快速躲避。   人在水里,哪比得岸上灵活。紧接着,又是两颗尖利的石子儿打过去,迫使他潜进了水中。   娜玛一慌:“怎么办?要不要叫夏枫?”   萝呼多满不在乎,“怕啥,我看他能憋多久。”游了那么远,就算他金刚罗汉附身,我也不信能追上我们的船。   果然,没一会儿,他的脑袋又冒出来了。一直紧紧盯着河面的萝呼多手一松,“嘭——”正中“靶心”。   娜玛反应不及,第二颗打偏了,赶紧重新“上弹”。   萝呼多能想象那只大块头有多窝火,哈哈,知道他跟夏枫一样会“神功”,所以专盯着他的眼睛打。   船只与大块头拉开距离后,萝呼多大笑:“叫你追,没力气了吧?”   娜玛抱住萝呼多欢呼:“咱们平时没有白流汗,这弹弓太好用了。”   范忠力竭,脑子都快气炸了,空有满腔怒气,却不能当力气使。眼睁睁看着自己与船的距离越拉越远,他像只落入河中疲于奔命的黑猪一般,缓缓迎向自己驶来的船。   ......   天色微亮,风力渐渐小了。七条船与夏枫的船只仍是跟昨天刚刚发现时相距一样的距离,没拉长,也没缩短。   对于姚敬隋来说,这就是失败。   范忠正在甲板上调息运力,姚敬隋睡醒走出舱来,发现他眉间有拇指大一个红点。配在他满脸虬须的凶脸上,着实显得滑稽,姚敬隋本想打趣他为啥子要学印度女人点朱砂......但是,抬眼望见对方的船远远驶在前面,顿时便没了兴致。   “风小了,该我们发力了。”他说道。   “是的,少当家!”范忠重重舒了一口气。   夏枫也发现风向变了,赶紧攀上桅杆,准备卸木板。刚爬上去,顺风就来了。   “真是天助我也!”她高高在上,望见前面有个夹谷,喊道:“老人家,我们是不是又可以拉开距离了?”   船老大可是老把式,闭着眼就能摸清航道,应道:“对!大管事,您快快换帆,其他的事情留给我。”   ......   于是,这个小夹谷,帮了夏枫一回。   姚敬隋并不着急,夹谷一过,就是八十里平滩,追上是迟早的事情。   夏枫仗着船小且轻,让船老大跟他们玩玩小把戏:隔一阵子就作势往岸边靠,隔一阵子就作势往岸边靠。   还真的把那七条船逼得自乱阵脚,歪七扭八地好几次碰到一起。   姚敬隋被晃得七荤八素,此时哪有风度,他重重砸掉自己从大明带来的“御用”茶碗,已是怒不可遏。   范忠指着前面忙喊:“少当家,有字。”拉贾作坊有人懂大明文字,范忠不奇怪,奇怪的是他们写的是啥,风吹得看不清。   不止他俩,其他船上的人也都定睛细看,只恨那河风太煞风景,吹得粘在一起半天看不明白。   而夏枫这边,也怪河风坏她好事。   恒河风委屈:怪我咯。   夏枫忙叫萝呼多再拿一根竿子来,两块白布,用四根竿子撑开总能看清了吧。   是可以看清了,看得姚敬隋一脸青紫,范忠都给吓着了,啥时看见少当家气成这般模样。   两个半人高的大黑字,上书两个字:遛狗!   姚敬隋用力控制住情绪,指着那个感叹号,问道:“那是什么意思?墨点?”   范忠摇头,装着不知。   姚敬隋大喝:“你看它像什么?说!”   范忠熬不过少当家的淫威,嘟哝着:“可能.....可能是......”我真的不敢说出来,少当家您别再逼小的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那不是墨点,那是画,画的是坨狗屎!”   “少当家,属下并没有如此说。”   “滚!”   姚敬隋朝黄叁的船大喊:“活腻了吗?一个小姑娘都摆不平!”说完这句话,猛然觉得活像是在说自己,更是气得不轻。   “少当家,您打我出气吧。”范忠跪下来,只求他别气坏了身体。   “你当我是姚敬齐,不顺心就打护卫出气?快滚,不追上那船别来见我。”说完,他疾速奔进舱!   拼命抚摸自己的胸口,气人,气煞人也!   狼来了把戏玩不了几回,黄叁立即指挥众船分三路,河中三条,左右各两条。七船霸占了整个河道,顺风平滩,距离夏枫的船越来越近。   “老人家,离德里还有多远?”夏枫站在甲板上,河风吹得她睁不开眼,我快敌也快,她的船迟早会被夹在中间落入虎口。   船老大回道:“至少还需要一天一夜,大管事,您还有招吗?”   夏枫没直接回答,因为她现在真的没招了。   唯有一个办法,就是靠岸遁走。她能,但其他人只能送死。   “让我想想。”   船老大没再吭声,他神经崩了一夜,又没休息,此时脑子混沌,只想好好坐下来歇上一歇。   夏枫看着后面的七条船,似是梦吟:“用火。”   “试试!”当即决定就用火攻,高声呼喊萝呼多几个过来。   “把你们弹弓上的韧树皮全部卸来给我,我要做火箭。”   萝呼傻眼了,“这么短能行吗?”   “编在一起,我用内力射出去。”   ......   “嗖——”包着油布简陋之极的火箭没入水中,连人家的船边都没挨上。   其实,人在绝境的时候会被逼出绝招,同时也容易出现混招啊。   范忠一瞧,顿时大喜,这倒给他提了醒,大呼好办法。   他们船上还有一箱常备防身的火药,火绳枪的距离太短,不然早用上了。但是擦上火药的箭矢就不同了,准给那船给点着。   他随即联系黄叁,让其好好防着两边,别让对方船上的人跳河逃跑,马上进舱找出自己那把三石弓。   印度士兵用的都是普通一石弓,这三石的,算得上是柄难寻好弓了。箭头锃亮,跟夏枫那韧树皮的劳什子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之上。   “不好!”夏枫下意识喊道。   定晴看着对面,那团若隐基显的火苗在她眼中突然缩小,像飞绽的火星一样窜过来消失了。   “大家小心,我们的船可能着火了。”够恨,竟然敢在船上装武器,不惜把底牌露出来。   船老大不明所以,回道:“哪?没有啊。”话音一落,便看见舷边冒出小一股黑烟。   夏枫爆喝一声:“躲开!”   船老大本能一偏头,一只火箭擦着他的下巴射在甲板上,箭尾还在颤动,箭头上的火苗正在燃烧。要是他朝左偏,肯定中招了,吓得掌舵的双手瞬时松了,船身随即偏离方向......   “蹲下,别管船,先灭火。”夏枫说着朝舱里奔。很快端出一盆洗澡水,跑到船头,顺着船壁淋了下去。   姜戈哇哇大叫,赶紧跑过来拉她,说着夏枫听不懂的话:危险危险,有箭啊。   这只是开始,十来秒钟过后,七船齐射,漫天的火箭从天而降,火源多得无法逐一扑灭。   卡布尔太太母女俩被浓烟逼出了船舱,此时已忘记害怕,呆呆地立在那里不知所挫。   夏枫没空管他们,也不让船老大再开船了,把所有人叫到船的前沿处,用湿木板暂时隔绝掉火苗。说道:“咱们现在只能弃船了,唯今一条路,等人发现我们。”   邦克立即说道:“放烟?”   “对,想办法再在板上弄点水,燃出黑烟引人注意。”   姚敬隋出来了,看见那条烟熏火燎的船,笑道:“稳着点,把别人全烧死了。”   范忠咧着大嘴:“少当家放心,属下手上有准头,只是让他们无法加速,烧不死人的。那帮西戎子又不是傻孢子,不知道躲啊?嘿嘿嘿......”   太阳也出来凑热闹了,开始发挥威力,夏枫一行人蜷在船舷像是蒸桑拿。臭汗香汗狐臭,熏得人无法呼吸。拉贾尼管不了那么多了,挣扎来到夏枫身边,紧紧抱住她,一句话也不说。   夏枫深深叹了一口气,脑子一片混乱。竟没有推开她,双眼茫然,透过火苗望着后面的大船,恨都没力气恨了。   船老大说道:“前面就是克里瓦邦,一定会有船出来的。”跟这些贵人死在一起,他觉得此生不亏啊,所以反而最平静。   夏枫轻声说道:“我们知道,他们也知道。”   萝呼多从船老大那里刚燃起的希望,因夏枫冷静的分析又熄灭了。愤愤说道:“我宁愿被烧死葬在恒河里,也不愿落入他们手中。”   夏枫又道:“他们不会让我们轻易死,追了一夜,肯定是原因的。无奸不商,别太小看人家。”   火势越来越猛,只有不足三十米的距离,姓姚的就追上来了。   ☆、第99章 【家】   一个丑哩八唧的少年,对比他高一头的男人说道:“师父,有船着火了。”说这话的时候,少年还在有滋有味地抠自己的臭脚趾,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不准叫我师父。”唐轩之再次提醒他,顺着他望去的方向一看,果然有船烧起来了。   少年反驳道:“昨天是您把我从水里把捞起来的,师父你那么厉害怎么不收个徒弟啊。要不您当我爸吉也可以,反正我父母都死了。实在不行,您当我爷爷?”   唐轩之给他缠得没法,气道:“我妻子都没有,上哪去生你这么大的儿子。”   少年又道:“没关系,虽然你不是德里人还是外教徒,但我不在乎,我承认就......”   “啪!”唐轩之重重一巴掌拍过去:“闭嘴!”   惹得其他船工哈哈大笑:“这混帐小子就该挨打,唐大人打得好。”   “你们也闭嘴。”唐轩之脸色十分难看,盯着前面着火的船只。问船老大:“能再加快点速度吗?”   船尾的船老大遥遥相问:“你又想救人啊?”   “当然要救!”唐轩之肯定答道。只因火船上那抹绿影,让他莫名提起了心,不知道会不是会她?想到这里,他又暗自摇头:不会那么巧吧?   他在德里找了她几个月,根本无人认识拉贾尼卡布尔,也不知道有谁从哈兹尔镇迁过来。他花完了带来的所有银子,托人寻她的花费至少占去了九成。不得已,身无分文的他只能寻了一个护船的“苦力”活计先干着。能让他不至饿死,又便于他查探来往流动人员,这几个月可是过得苦啊。   大船渐渐靠近火船,十来个男男女女正猛烈地朝唐轩之的船挥手。虽然还是看不清他们的相貌,但是唐轩之就是有一种预感,那些人好像他是见过的。   “船老大,快啊!”   船老头抹了一把胡子,笑道:“真是一个善良的年轻人。别急,前面不是有好几条船去救了吗?看吧,都快上船了。”   ......   “小丫头,咱们又见面啦。”姚敬隋站在船沿,用折扇挡住浓烟,露出满口“獠牙”,眼神明媚如春光,还是那股风.流之态。   夏枫此时就像个挖煤炭的黑窑工,盯着他看了三秒,也笑道:“你有本事过来抓我呀。”   “嘭——”   姚敬隋身边的范忠提起一口气跃了过来,紧接着,飞过来四个男人,清一色蓝色服装,训练有素都会武功。把本就挤到船沿的十六个大人外加一个小孩,吓得连呼吸都不敢。   “你们想怎样?要沙糖配方还是要奶糖配方,我全给你便是。条件是放我们全部的人走,并给我们一条船。”   “给你一根'棒捶'要不要?”范忠欺身上来,制住夏枫的左右两只胳膊,夏枫没有反抗。   姚敬隋微一皱眉:“范忠,不得滥吐淫.词。”   本没有反应过来的夏枫方懂他口中的“棒捶”是什么意思,却因船上人太多,还是只能忍下。看向饭桶的手,似笑非笑:“抓我干什么?”   范忠怒火更甚,把她死死压在船舷上,腾出一只手去掐她的脸蛋:“你还笑得出来?”   “范忠!”姚敬隋生气了。   范忠赶紧解释:“属下明白少当家的意思,但先得把她降服啰。这小贱货会武功,万一伤着您怎么办?”   姚敬隋见夏枫狼狈得不成样子,倒是那个艾尼姑娘还干净着,立即把目光投到那边去,眼神轻轻一示意。   “啊”艾尼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就被一个男人给掠到姚敬隋的船上,被人轻轻旋掌一砍,瞬间便晕了过去。激动的卡布尔太太仍然不敢动弹,两眼一闭原地倒了下去。   姚敬隋笑道:“晚上有人陪了,哈哈哈。”收起折扇,神情惬意:“范忠把她也弄过来,其余的速速‘解决’掉。”发布这条命令的时候,他的笑容还停在嘴边。   “杀人恶魔!”拉贾尼朝身边的范忠扑过去......   趁饭桶分神之时,夏枫爆出内力,猛地一震。范忠只觉虎口一麻,旋即,他面前的夏枫就地一个打滚,脱离出他的禁固。只见眼前一抹银光闪过,他下意识后退。   夏枫的峨嵋刺擦着他的鼻尖而去,刚一转身,第二刺又到,他只能再退,一只脚刚刚已经悬出了船外。   见老大连失两手,引得船上的四个高手放弃杀人,一起向夏枫发招。   夏枫借着身子灵活轻巧,做了一个跳河的假动作,紧接着弯腰从范忠的□□穿过去,回手一刺......   岂料对方人多势众,她双拳难敌十腿,这一刺碰到一柄救援的长刀之上。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夏枫抽空大喊:“跳河!”   邦克拉着萝呼多还没开始行动,对方就过来阻止了。范忠刚才真感觉到背心一凉,在生死关头走了一朝,不敢小看她,已是全力以赴。   “呛呛呛”夏枫借力打力,引得五个人在十息之间竟奈她不何。   拉贾尼为怕给她招麻烦,拼命降低存在感缩在角落。唇上全是干皮,冷汗已流不出来,他热得快脱水了。悄悄打量着四周,寻找有无活路,从未如此绝望,恨自己帮不了夏枫。   突然,“嘭!”地一声,一个男人仰面朝天,倒在他的脚下,胸口直插一柄长剑。男人嘴里立时涌出一口污血,瞳空迅速涣散。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看向河中。只见一个身着本地服装,大热天还包着头巾的黑脸男人踏水而来。   正在欣赏夏枫临死挣扎之态的姚敬隋一愣:大明人?随即喊道:“黄叁上,唐家少爷送死来了。”   话音一落,他身后的那条船上又窜出四个高手。   “咚咚咚”跟下饺子似的,萝呼多和邦克等人抓住机会跳进了水中,拼命远离火船。   敌人没有去追,跑了六七个,船上却并不比刚才空旷多少,因为火已经快逼到尽头了。姜戈跟他的奴隶朋友和拉贾尼没下水,当然,还包括躺在地上的卡布尔太太。   夏枫第一眼并没认出唐轩之来,怎么半年不见,他黑成这副德性。可是现在哪有功夫思考这些,唐轩之的突然出现,使得夏枫这边的战况趋于炙热。   “少爷走!”   拉贾尼在姜戈等人的拖拽之下,滑下了船。幸而没人对他感兴趣,他得已安全游开。   夏枫已经没有多少力气,靠着聚精会神的灵活躲避才堪堪应付。敌人多有多的“好处”,她就这么点丁点大一个身体,伤她的时候,得小心别伤到他们自己人。   “呲——”夏枫手臂被范忠的大峨嵋刺划拉出一条长长的口子,尖刺一离身血即显。   那条长长的血线刺得姜戈的眼睛几乎喷血,他跟拉贾尼有样学样,先大叫一声,然后骤地扑向范忠。   “还来?”范忠已经找到了遏制夏枫的办法,心下正轻松,一刀朝姜戈砍过去。几乎同一时间,只觉腿上一麻,唐轩之的剑鞘打在他的膝盖上。他脚下不稳,下盘闪了半寸。姜戈一口咬在他握刀的手腕上,瞬息之间,夏枫用倒刺勾向了他背上的肾俞穴,刚一刺上,她自己的后背就挨了一刀。   一股清凉的感觉灌满夏枫全身......该死的唐轩之终于冲上来了。   唐轩之内力深厚,他的功夫路数极为繁杂,样样都能来上一点,刚一踏上船,就撂倒三个所谓的“高手”。而夏枫,死死钩住范忠的肾俞穴,致使他无法调动下盘的内力。   夏枫使劲勾啊勾,使范忠的丹田之气越来越乱。他用力磕掉姜戈的牙齿之后,再无瞬间反击夏枫的能力。先前还不可一世的鸟样早没了,此刻只知慌乱挣命。   姚敬隋悠哉的神情也在顷刻间消失,胳膊上扬,朝后面的船招手。他的属下们发现前方情况不妙了,全数出动......   “姓姚的死骚蛋,把艾尼交出来。”夏枫浑身是血,薅起软趴趴的范忠,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姚敬隋刚刚只是转头看了一眼后方,何时火船上只剩下三个残兵败将了?   “一介武夫,何曾放在心上。”姚敬隋心中急切,语气却是相当地平静。   “好,那我杀了。”   唐轩子抢道:“我来杀吧。”   “慢!”姚敬隋脱口而出,折扇“啪”地下重重拍向掌心。“一个女人,可不值我护卫的命。”朝身后随从一挥手。   艾尼又从舱中被拖了出来,人依然昏迷着。   唐轩之回手一击,蓄满内力的拳头打向范忠的脑袋,说道:“巴子(昏迷无反抗力的人)换巴子,姚公子不会反对吧!”   提着范忠脖子的夏枫只觉双手高频率震动了几下。心道,这家伙肯定颅内出血,是个活死人了。   姚敬隋听见唐轩子说黑话,倒不怎么意外。因为这姓唐的本就混迹各个名山,算是半个江湖游侠儿。令他意外的是,为何对方肯定他能听得懂?   到底装还是不装?姚敬隋第一次陷入犹豫之中。要是装,万一他从范忠等人的身手看出了蹊跷该当如何?这会被人看扁;可是,万一他是诈我的呢?   “姚总瓢的意思是不换咯?”唐轩之没功夫等他纠结,踢了踢范忠的腿,示意夏枫表现。   夏枫立即掏出峨嵋刺,顿了一秒。姚敬隋把欲说的话憋在唇边,以为她再强悍,也是个女人......突然眼睛一花,只听见武器刺破衣料的声音。姚敬隋眼睁睁看着,前一秒还愣着的手腕,下一秒就刺向了范忠的下身。   鲜血顺着甲板渗出来,可是范忠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船上的同伙差点冲上去,怒问:“你们把他怎么了?”   “到底换不换?”夏枫刚才用力过猛,只图痛快,忘记唐轩之已把人家打成了植物人。口气未免发急,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涌了过来。   却听姚敬隋说道:“换!”这一个字,他说得无比屈辱。就算范忠是个废物,只要有口气在,范诚那边也好交待。他不是为了范忠这条蠢命,是为了得利助手范诚。就让这对狗男女再多活几息时间!   “扔上来!”唐轩之提着范忠来到船沿,旁边的两个同伙下意识退开。   “姚某说一不二!”一挥手,身后的随从立即把艾尼抛了过去。艾尼中途被吓醒,再次发出一声尖叫。叫声戛然而止,因为她落入了唐轩之的怀中,惊魂未定中只看见一个男人下巴。   “唐某也一样!”   “嗙——”范忠被撂在姚敬隋的船上。姚没看范忠,再次挥手:“上!”   唐轩之哪那么蠢,丢了人质等人家来砍。扔范忠时他就在作准备,立即一肩抗一个,跳进水中,踏水而奔,朝自己的大船冲去。   姚敬隋冷笑一声,“全部灭掉!”包括那艘大船,一个不留。   夏枫的火船并没有沉下,还在认真地燃烧着,桐油的质量真是好呀,经烧。   大船上的人们早就看呆了,直到唐轩之回到船上,他们还在愣神。瞧见对方气势凶凶追过来了三十余人,这才开始发慌。   “到底怎么了?这些大明人想干什么?”   “怎么他们也能像唐大人一样在水上跑?”   唐轩之不说废话:“快开过去救河里的人!她们遇到土匪了,赶快。”   夏枫从唐轩之肩上一下来,直奔船头,大喊:“这帮人走私军火,倒卖军粮,支持叛军,快快拿下。”   大船与姚的船队相向而行,本就相距不远了,夏枫这声提足内力的大吼,犹如平地一声雷。   “......”   ☆、第100章 【家】   卡布尔太太突然失语,目光呆滞。很快,又看向自己的腿,因为夏枫刚刚踢了她。   早就恢复神志的艾尼,刚刚还本站在夏枫一边。可是见哥哥竟然拿母亲跟奴隶比,又因夏枫的粗暴动作,顿时气急:“哥哥,您这是怎么了?奴隶的一条命很值钱吗?母亲就活该被她......”指着夏枫:“活该被她打?”胸口又不停起伏,她还想再说,可是却无法再组织语言。   唐轩之拿着药膏出来,听得这边在闹,淡淡说道:“船老大,把这两个女人赶下船。”   “啊?”艾尼跟卡布尔太太立时发懵,忘记能活过来全仗这个男人所赐。   唐轩之走近,把夏枫手臂上的伤口撩出来给她们看,“她为了救你们,差点命丧恒河。我告诉你们,如果她死了,你们全都给陪葬。”不到半年时间,他的当地话说得很溜。   现在轮到夏枫发懵,怔怔地看着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唐轩之也没再说要赶他们下船,转头对夏枫说道:“跟我走吧。我带你回大明,或者去别的地方。”见夏枫跟呆子似的,他又道:“你别怕,我跟别的大明人不一样,不在乎你是不是汉人,我在乎的人,和想带的人只有你。”   深情告白?这太突然了吧,夏枫脑子里一片混乱。若是之前,她肯定会一口拒绝,但是现在.......她对印度的贵族太失望。于是回道:“我考虑考虑。”   唐轩之心下一松,而拉贾尼揪紧了心:她竟然说考虑?   艾尼见到唐轩之后,就再没挪开过眼,当时.......就是他抱着自己在水上飞跑吗。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青草味,全然不是其他男人身上那种恶心的味道。古铜色健康肤色,嘴角的一点点湖渣,还有飞天入地的本事,都使艾尼无比崇拜,根本没听清他说的是什么。待发现旁边泫然欲泣的哥哥,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个“雄壮”的大明男人喜欢夏枫啊?   船老大突然跑过来问唐轩之怎么做?   唐轩之的答案当然是回德里,说完让夏枫赶紧去治伤,顺手把药递给萝呼多。   姜戈带着另两个奴隶去给那个死掉的收尸,他们南部人并没有葬在恒河的风俗,跟很多地方一样,是实行的火葬。姜戈没有哭,其他两个也只敢默默抹着泪......   “唐公子,船上的人怎么都听你的?你不是回家了吗?”夏枫这时才顾上问他。   唐轩之也是够豪放的,直接说道:“我没回家就是因为你。”讲得面不改色,就像穿衣吃饭一样随便。   反倒让夏枫这个老瓤嫩皮的姑娘无法再问,谁说古人含蓄的?现代人都招架不住啊,乖乖回房抹药。   萝呼多被夏枫背上的伤口吓住了,虽然没有深可见骨,但被河水泡胀后豁开的口子已近发白,肿得像大猩猩的厚嘴巴,拿着唐轩之的药粉抹下去,却不粘在上面,而是顺着皮肤往下散。   “萝呼多你别怕,使劲往里面塞,我不痛的。”   萝呼多心说,你都痛出冷汗了,当我瞎吗?无法,她为了尽减轻夏枫的痛苦,一点一点往里倒,浪费了至少一半。   夏枫心疼不已:“这可是传说中上好的金创药吧,败家。”   两人好不容易弄完,浑身还是湿的,河水干了又换成了汗水。   “夏枫,伤口都好长,怎么包?你真能忍得住,想我小时候被割刀划了一道口子,痛得在地里打滚。”   “从肩上穿过去。”   “那不勒到你的胸吗?”   “能勒到什么?它有感觉吗?别废话,赶紧的。”夏枫鄙视了一眼自己正在发育的小兔子,赶以前可差得太远了。   “忍着点,我要绑了。”萝呼多提醒道。   “绑吧绑吧。”   ......   萝呼多绑得太紧,夏枫当时又含着胸,所以出来的时候,就成了半驼背。   唐轩之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说道:“需要懂医术的人帮忙吗?”   夏枫赶紧躲开:“这样就很好,不麻烦唐公子了。”   唐轩之也不勉强,掉头就走了。好像他刚刚站在这里,就是专程等着询问病情的。   没过多久,他又回来了,让夏枫跟他过去,因为船老大需要知道姚敬隋的事情。   “唐公子,你怎么知道他姓姚?我们分开之后,难道你一直在德里吗?”   唐轩之斜了一眼后方,回道:“我年初就与朱掌柜分开了,其实我是不告而别。”   也就是说,他年初就到德里了?   他突然笑道:“不告而别当然是偷偷摸摸地逃,却被一个姓贺的蜀商盯住了。真是可笑,万万没想到贺掌柜竟然带着高手。那厮一路跟着我上船,登岸的时候让我给拿下了。嘴死硬,但我是谁?”说到这里,唐轩之颇为得意。   从腰包里掏出一个小巧的瓶子,嘴口有红包塞着。这个瓶子夏枫太熟悉了,古装剧里的存感巨高,不是装着灵丹妙药,就是鹤顶红之类的剧毒。   他看着瓶子说道:“哈兹尔的洋金花还没用完呢,灌下去,再一引诱,啥都交待了。”他生怕夏枫抢似的赶紧宝贝地装回去:“在码头混了几个月,哪能不知道姚敬隋的大名,也就他一个大明人格外突出。”突然语气转冷:“你为什么要骗我?”   夏枫眉毛微蹙,脸皮也学厚了,装着没听懂,“那个盯子对你都交待了些什么?”   “回答我。”   “你先说为什么商团里有人隐藏武功,还要跟踪你?”   “你先回答我。”   “因为你们古代男人很烦人。”夏枫脱口而出。   “又是古代男人,你还是不会说大明话呀。”唐轩之笑道。   “那你可以告诉原因了吗?”   唐轩之并不满意这个答案,懒得跟她再掰,便把情况告诉了她。   ......   听完,夏枫一拍大腿:“姚敬隋一定在和亚格拉斯做生意!绝对是,不然他怎么会让蜀商把你们引进人家的包围圈。”   “嗯,我猜也是。那什么亚斯!”唐轩之时隔半年还有不少怒气:“真心亲手宰了他。”   “你有什么打算?”唐轩之问她。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因为他自己根本没有打算。   “你呢?”夏枫反问他。   “我跟着你。”   夏枫满头黑线,“你先前不是说你要带着我吗?”   唐轩之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你同意了,可不能反悔。”   “我什么时候同意了?我是说你反复无常,我一正常人,怎么会跟你这种人在一起。”   两人好似忘记了去见船老大,说着说着来到般舷处,争得面红耳刺。   拉贾尼远远地看着他们,恨得牙痒痒。却没发现他旁边的艾尼已是一脸心酸,她真的从未见过那样的男子.......   唐轩之并不知道自己的出现,为一个真正的印度姑娘开启了一扇天窗,让其发现世上还有他这样的男子,尽管只相处了不到两三个时辰。   船老大见船边的一男一女靠那么近,实在有些不像话,高声喊道:“唐大人,你还有事儿没办完。”   两人停止争吵,走过去把大意说给他听,还没说到细处。这船老大就两眼放光,掩饰不住地激动。   “哎呀,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   二人面面相觑:怎么成了好消息!   船老大突然朝船工高呼:“加把劲,全速回德里。”转过身子又对唐轩之说:“大人,你可真是福星啊。你刚来船上时,起初我刁难过你,你不但不跟我计较,还连帮我三回,这回你可是帮了大忙了。咱们这个消息要是报告总督大人,会有数不清的赏赐下来。啊哈,发财啦。”   船老大喜笑颜开,夏枫二人倒没他那么高兴,他们的目的在于弄死姚敬隋。   ......   夜里,夏枫辗转反侧睡不着,后背痛得要命,她暗自琢磨:姚敬隋不是南下出海回大明,就是投奔亚格拉斯去了。如果是夏枫,肯定是溜了;但是姓姚的刚愎自用,颇为自负,说不定他真的会投奔叛军呢。   如果推断成真,那历史会因她而改变吗?   夏枫有些担心,心下呐喊:阿克巴大帝,我真的不是来捣乱的,要怪就怪让我穿错的神仙吧。   ......   一群逃难跑到德里的新移民陆续登岸,发现无处可去,因为夏枫再没跟卡布尔家的任何人说话,一直冷着脸。她不发命令,这些人立时便没了安全感。   夏枫抖了抖莎丽,表示自己身无分文。   见状,卡布尔太太哆哆嗦嗦地伸手往怀里摸......   幸好还有点钱啊。   卡布尔太太摸了半天,掏出自己贴身放着的两个小包,没有丝毫犹豫,拣出一个递给拉贾尼。   有一个小包夏枫很熟悉,就是她分给拉贾尼带在身上的金币。而夏枫自己的那袋,在缠斗中就已丢失,估计早就跟船融在了一起。但是现在,装金子的那个小包,在卡布尔太太的手上。她给拉贾尼的,是她自己的钱袋。   拉贾尼拿着这个淡蓝色的袋子,半天回不过神。还没问母亲要,她就一副剑拔弩张的样子。他就知道母亲还在生他的气,因为她被夏枫打,作儿子的却没立刻阻拦。   拉贾尼当时也是气急,现在回想起来,心里有些愧疚,悻悻然闭了嘴,接受了这种结果。   唐轩之好像知道些什么,就抄起双手玩味地看着。   拉贾尼打开袋子看了一眼,硬着头皮说道:“夏枫,够我们租房子以及生活两个月。”   “是吗?有多少,少爷可知道德里的物价?”唐轩之笑问。   这时,卡布尔太太开口了,她似有好计划,说道:“把奴隶卖了吧,夏枫跟着我们,其他人各自寻生活去。”   “哈?”夏枫讽刺一笑:太太您是认真的?   艾尼以前很喜欢夏枫这样的豪爽,但是现在看着却无比碍眼,姑娘妒忌的小气性一下子就被拱了出来,口气不善:“夏枫你不同意?要不是你说什么是什么,独断专横,我们至于这样吗?大家本在坎普尔过得好好的,就是你惹了那姚大人的恨,他们要抓的人是你。奶糖本就能赚钱,你为什么要做沙糖,莫卧儿有你这样爱出风头的人吗!就你一个人有智慧?”   “住嘴!”拉贾尼喝道。   夏枫叹了一口气:“小姐说得很对,全是我的错。因为做得多,就错得多,我懂了。”   ☆、第101章 【】   娜玛双手死死捆着不让他下去,小家伙两岁了,手脚越来越利索。   什克瞧了一眼娜伊,见她没有反应,而瓦古丽在朝着卡布尔太太的方向看。他当机立断,迈步朝拉贾尼走去。随即,娜伊也慢吞吞地跟了过去。   拉贾尼急道:“你们这是干什么?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少爷,我受够了,无法再跟她们相处下去。如果我现在还不走,那就真是个傻子了。少爷您....找个好姑娘娶了吧。”夏枫说完,径直走出码头。   “夏枫!”拉贾尼追上来,把手上的钱袋全部塞在她手里。说道:“我们可以不住一起,但不要离太远。相信我,我会混出成就来娶你。”   “我不会相信一个少年的誓言,你还是别为我花心思了,咱们不会是一路人。”   “哥哥,钱已经给他了,我们快走吧。”艾尼有钱万事足,不想再与夏枫多呆,更不想再看见唐轩之。   “走吧,我可怜的夏姑娘。”唐轩之一把推开拉贾尼,使他趔趄两步,差点撞到艾尼身上。   “这位唐大人,我哥哥可没有你的魔鬼功夫,请你不要这样粗鲁。”   唐轩之用食指从鼻前轻轻抹过,瞟了她一眼,装着听不懂。   夏枫死死盯着艾尼,盯得她终于转过头去,才淡淡说道:“你不亏心吗?其实,你真应该嫁给盐场主的儿子做侧妻。”叫上众人:“走!”   没发现艾尼一张脸憋得通红,卡布尔太太本想喊夏枫,却明白喊不回来了。叹了一口气:“应该把她留下的,艾尼,你今天是怎么了?”   ......   夏枫能去哪,当然是跟着唐轩之走。他的住处就在岸边不远,说是与一群作坊工人合租在一起。   无产阶级合租的习惯,真是古今中外都一样。   “这个时候就寸土寸金了吗?”夏枫说道。这里真是渔龙混杂,幸好很多教派都不允许吸烟,要不然肯定还是烟雾缭绕。妓.女差不多是当街接客,叫.床跟骂娘和打孩子的声音交织在一起,那是相当地有生活气息......   她身上披着唐轩之的古尔达外袍,萝呼多几人衣衫还算完整,一行人歪歪扭扭地穿过或趴或睡的“人流”,终于来到了唐轩之的小房间。   只能从过道处透进来的一丝光亮,知道此处有一道门,房里真是伸手不见五指,还好没有外面那样的腥臭味。   唐轩之熟练地摸出火石,伸手挥了一下,点燃油灯。灯光迅速照亮了这间不到三平米的地方,与外面的人区别最大的就是他有床,而且还是距地半米的四脚木板,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如果那条巴掌大的布料也可以被称着被子的话。   因为他们两人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夏枫一进去,这间房就进不了人了。萝呼多等人只能站在外面,时不时地还有路过的人吆喝他们让道。不用夏枫看,也知道他们全都凉了半截心——这破地方怎么住得下?   夏枫又提醒道:“唐公子,德里的房价太高了吧!”   唐轩之没好气:“想我北京城不也一样?哪个皇城不是寸土寸金。别小看这里,这可是好地方,没人查户籍,更没人管你朝不朝拜。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人都有,交通便利消息灵通。”   夏枫从来不是什么乖乖女,也实在不想多呆,说道:“看来还是要找房子,此处住下不。”   唐轩之更没好气了:“当然是啊,你不是有钱吗?租去。”   那你带我们回来干什么,你特别有病啊!夏枫鼻子骤地一酸,怎么就找不到一个有钱的男人呢,混得真差劲。   唐轩之敏锐地捕捉到她的情绪,语气突然放温柔:“你还在想着那少爷?我早怀疑你根本不是他仆人,那就一废物。”   “我!”夏枫气道:“少说两句吧,有参观你住处的闲功夫都带着我们租好房子了,真不知道到这里来干嘛。”   “拿钱啊,你以为我没存钱啊。”唐轩之说着从床底下摸出一大包卢比,像拉贾尼一样使劲塞到她手上,“你的加上我的,总该够你选舒服的房子了吧?”说到这里,换上印地语朝外面高喊:“退租!”   屋外的萝呼多知道要换地方住,顿时欢喜,凑进脑袋问他:“唐大人,您也跟我们住一起呀。”   “废话!”   “太好了!”萝呼多欢呼。   夏枫瞪了她一眼:矜持点。   “走吧,我们先找房,然后还要去总督府见船老大。要是真有赏赐放下来,怎么能便宜了他一个人。”   看不出来,他还是个财迷,夏枫问道:“这些都是卢比不是银子,你护船能赚这么多?出来时你没带银子吗?”   “我突然发现你好啰嗦,我唐轩之从未缺过钱花。”   “你不会做过杀手吧?”要不然干嘛说住在这里是因为消息灵通。   “你说做过就做过。”   “......”   拉贾尼六人真的一路跟着夏枫,等她找到房子后,果然在附近住了下来。唐轩之想到每天还要看到那个少爷,心里说不出来的腻歪。   他和夏枫赶到总督府的时候,船老大正好出来,慌慌张张地把他拉进去,边走边道:总督大人要你亲口详细汇报。   “她呢?”唐轩之指着夏枫:“这才是正主。”   船老大想她是个女人,可她的确是知情者,纠结了好一会儿,说道:“一起吧。”   于是夏枫有幸踏进这座皇城有名的古城堡,踏是踏进来了,却入不得正厅的门,只能趴在堂外的台阶上等着。反观唐轩之,却是被人家“请”进去的。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这座雄伟的建筑,外檐用巨大的石柱支撑,大理石铺就的地板亮得可以映出人影,不知道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看起来庄严而神圣。沿路都是列队而站的侍卫,个个都是肃穆的表情。   夏枫心说,其嵬巍程度,应该仅此于皇宫了吧。   没多久,就有侍卫过来命令她汇报。她说一句,里面传一句,一句一句传到这座建筑的主人耳中。跟皇帝早朝宣臣子觐见有得一比了。   夏枫没有废话,句句说在点子上。那位总督大人,也就是系着穆.斯林头巾的高大男人走了出来。他怀疑外面的姑娘很有学识,心下好奇。   唐轩之与一众服装各异的男人跟在总督在大人身后。   总督见到她初始先愣了两秒,第一句就是:“你真的来自阿拉哈巴德邦?”   “回大人,真的是。”夏枫把原主的土音咬重了一些。   总督一听她的口音就相信了,“哦,长得倒是有些奇怪。哈哈....好了,小姑娘,你再细说一遍。”   夏枫便“谨遵”吩咐,再次说了一遍。巧妙地避过自己的主观臆测,只陈述自己“亲眼所见”,也不发表看法。说到这里,偷瞟总督,发现他听得十分认真。然后。夏枫才“建议”他们赶紧去拦截南下出海的货船,还有北去走陆路的大明商船,看看是否能查到黄金白银或者别的货物。   “大人,他们的掌柜都是用的当地人。去年岁末,应该有一船违禁贩卖的粮食被没收,当时砍死的那个掌柜,就是姚敬隋的人。”   “好,你回吧。”总督大人深思了一瞬,自有考量,又道:“等等,这是给你的赏赐。”后面一个侍从端过来一个盘子,上面有一红一黄两匹丝绸。   “谢大人,愿您永世富足安康。”夏枫装着欢喜地接过,一脸笑滋滋的小模样,惹得总督大人有些想笑。   ......   夏枫没敢一个人先走,等着唐轩之和船老大完事后才一起出城堡,三人不敢走太快,因为那样不被允许,是很失礼的行为。   他们还没行到大门处,后方突然有士兵飞奔而来。夏枫心骤地一寒,还以为是来抓他们的。唐轩之猛地抓住她的胳膊,轻声说道:“别怕,先看看。”   士兵们真的不是冲着他们来的,人家是朝大门而去。夏枫虚惊一场,“怎么就只有一道门。”   唐轩之也悄悄放下刚刚提起的心,好笑道:“你见过哪个衙门有几道大门的?”   船老大很是高兴:“总督大人真厉害,已经拦船去了,有魄力。”他这才安心,赶紧把自己的卢比摸出来一个个数。   夏枫望向唐轩之:“你们都有银子拿呀?”为啥单单给我丝绸。   “这里,拿去。”唐轩之知道她爱钱,顺手抛向她怀里。   “......”   夏枫刚一到家,萝呼多就跑过来说,艾尼跟卡布尔太太出门了,拉贾尼正在屋内等着见她。   新家是平房,墙壁挨着墙壁,也就是说一堵墙两家用。房子的构造是短长形,纵深长,横面窄。跟唐轩之此前租的房子相似,也有条长长的过道,旁边就是一间间小卧室。前后两道门,后门外是个微型小院,堆着不用的杂物。杂物们就那样被人露天摆放着,任凭风吹雨淋。老鼠成窜,光天化日就敢出来招摇。哪能饿得死人,实在不行还可以吃人们不会杀的老鼠肉,滋味也不错,跟野猪肉差不多。   拉贾尼不知道哪间屋是夏枫的,没人告诉他。娜玛跟奴隶们都对他恭恭敬敬,却是一问三不知,尊敬中透出疏离。众人都在抹屋扫地,灰尘四溅,就这样了,他都不愿在门外等,而是来到了后院,看着老鼠在他脚边来来去去。   “唐公子,你把他轰走吧。”   唐轩子摆手:“你不怕我手上没轻重?”   夏枫一愣:“那还是我去吧。”她把丝绸交给萝呼多,抬脚往前走,发现唐轩之跟他并肩而去,“你来干嘛?”   “我回我的房,不行吗。”没人察觉他的口气有些恼了,这小女人,还当真怕我手上没轻重。可他也只能空生闷气,还不好意思明说,谁叫他刚才自己摆手的。   这个说好回房的男人却一直跟着她走到拉贾尼面前,夏枫不得不提醒道:“唐公子,请给一点私人空间。”   唐轩之看了她一眼,说道:“有事叫我。”   拉贾尼见他两出双入对,心跟刀割一样,“夏,你真的要跟他去大明?我刚刚问过了,你走不了的,除非他把你当奴隶买走,还要交很大一笔钱。在德里,至少你还有我们,去了大明你想过以后会怎样?我还听到大明有个说法叫妾,据说妾是可以买卖的。要是你受了委屈,你又打都不过他......”   ☆、第102章 【】   夏枫等拉贾尼说完后,沉默了两分钟,表示她真的有认真听他的话,然后才说道:“少爷,我不会跟他走的。谢谢您给了我身份,也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在德里好好生活。您放心我会带着娜玛他们生活得很好的,你回去吧,以后请不要再来了。因为...我们这里不欢迎您。”   拉贾尼张口欲反驳,发现她的眼神好冷漠,又想到自己的母亲,和未出嫁的妹妹,他脑子里一团乱糟糟的东西,压得喘不过气。   最后,他就这样走了。好似承认缘份已尽,又似没承认。   “偷听人家讲话不是君子所为。”   唐轩之被逮个正着,完全没有羞愧的样子,反而激烈地责问夏枫:“你真的不愿意跟我走?”   “我当时只说考虑!”   “那你现在是考虑清楚了?”   “对!我不会跟你走。你起先不是说......”   “你听他的?”唐轩之变得凶神恶煞,粗暴地打断她。   “你起先不是说要跟着我吗......喂,你听我说完。”夏枫想拦他,却被其一掌拍退数步。   他重重地收回掌势,回头,眨眼功夫人就消失了。   萝呼多只觉一阵凉风袭过,便看见一个高大的影子上了街。“夏枫,唐大人怎么了?”   “谁知道,我跟他的八字也不合!”夏枫气道。这人莫名其妙,好不讲道理。   “啥是八子?”   “我也不知道。”   ......   卡布尔太太上街买了新衣服新马车,还雇佣了一个车夫。路过夏枫门前,母女俩目不斜视。   次日,什克拉回来一车货,依然是目不斜视昂首而去。   看得萝呼多牙痒痒,“神明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你拿去了不属于你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还回去。”   邦克不明就里,“萝呼多,你又在骂什么?”   “骂那些没有廉耻的家伙。告诉夏枫,拉贾尼少爷要做奶糖了,刚刚买了材料回去。”   夏枫早有预料,他们知道了方法,多花点力气迟早也能做出来,只是口感差些罢了。   娜玛是急得不得了,催夏枫赶紧开工吧。   夏枫却说:“你们真打算住在这里?”又道:“这里四面通风,房顶十几家用一个,你们晚上睡得安心吗?”昨天唐轩之没回家,她一晚上没睡好,就怕出事儿。   当然不是担心那唐轩之出事,而是担心萝呼多和娜玛两个女人。   德里气温比阿拉哈巴德炎热,平房顶部盖的是两层木板,木板之间是中空,起着隔热的效果。这一排房子同属一个房东,所以头层房顶都是连在一起的,只是第二层是各自在砌成方块的沙墙上随便搭了几块。   可想而知,大声说话左右两边的邻居都能听到,隔壁的人只要攀上房顶就能把她们家俯瞰个彻彻底底。印度人天生开挂,隔壁那两个男人根本没有武功,夏枫真搞不懂,他们是怎么爬上去的。   她昨天夜里扔了至少十个石子儿都没把人赶走,人家还以为是老鼠。乌漆抹黑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们就是像雕塑一样,蹲在上面一动不动。足足蹲了两个小时,要是时间再长点,夏枫不保证她不会出手。   看女人睡觉也是种满足?她担心遇到变.态色.鬼了。初来乍到,又怕惹事。没办法,不想再忍受变态的骚扰,只有继续搬家。懒得去打听隔壁的男人是干什么的。   “萝呼多,你跟邦克再去找房子。悄悄的找,悄悄的搬。最好是离河岸近的独门独户,偏一点也没关系。”   萝呼多问:“夏枫,我们需要买辆马车吗?”   “买吧。”夏枫数了二十个卢比给她,也不知道够不够,还没站稳脚,一切都得计划着来,不能再犯坎普尔同样的错。幸好总督大人赏了两匹料子,她出门的衣服是有了。   到了晚上,邦克没找到房子,但是把马车买了回来,唐轩之依然不见踪影。   夏枫同情他的父母,生出这样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儿子,也是够糟心的。   还要在这里住一夜,夏枫浑身难受,不管搬不搬,今天晚上也得必须要把偷窥狂人给撸了。   所以,熄了灯,她就抢先攀上了房顶,就等着他们来。   在房顶没等到人来,却听得有人打门,特别用力。夏枫不用猜,就知道是唐轩之回来了。她也犯了牛脾气,就让他多等会儿吧,姐姐不开。   “轰——”木门应声而倒:天啦,这人气性这么大?   不对!不是唐轩之。   夏枫借助房顶缝隙透进来的点点月光,看清冲进来了七个莽汉,手持大刀,还拿着麻布口袋,直奔住人的房间,熟门熟路。   “干什么!”夏枫大喊,邦克和伊扎二人同时惊醒并立即下床。她“飞”也似地跃下来,朝着最近的男人当头就是一拳。   有个声音吼道:“招子放亮点!”   邦克和伊扎一人抓着根木棒跑过来,夏枫喝道:“你俩快躲。”   “嘭!”旋腿踢了一人,感觉耳边一股气流袭来,夏枫赶紧扭身一避,砍她的长刀便嵌进了墙里,一时拔不出来。   “杀人啦!”萝呼多高呼:“咳!”闻到一股怪味,摇晃两下倒回了床上。   夏枫捂鼻不及,也中招了。   瞬间,屋中的全都昏死过去。   匪徒们点亮了油灯,还是之前喊话的那个男声,他□□道:“老四,你的药下得太准了,发作得正是时候。昨天晚上费了不少功夫吧?”   叫老四的人没搭腔,目光琐在脚边的夏枫身上,道:“这个货色不错,瞧这屁.股翘的,啧啧,够劲儿。我估计她就是姚大人点名要的姑娘,姚大人眼光向来好。嘿嘿嘿,咱们不能玩,但可以......”说着,伸出肥掌欲狠狠地抓夏枫的屁.股。   “呛!”还是那把剑,极快极准地飞了过来。那老四看见自己的手掌整个儿掉在地上,竟没感觉到痛。下一秒,他就被从天而降的唐轩之扭断了脖子。   “小心......”   “呛呛呛呛!”刀剑触肉的声音,唐轩之夺了一把刀,左刀右剑,七个匪徒毫无反坑之力,一一毙命!   他歇了一口气,先把夏枫抱上床,这才出门找邻居报案。   ......   夏枫醒过来是次日的下午,头昏脑胀,睁看眼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唐轩之。   “怎么回事?”都是聪明人,既然好好地活着,就一定是又被他救了,夏枫怀疑他根本就没离开。一定是藏在哪里,想想都可怕,这人隐匿的手段太高超了。   “我如果告诉你,早知道隔壁住的就是山匪,而这些山匪是帮着姚敬隋做事的,你会不会生气?”   “你是说,你故意选的这里。也是故意离开的?”夏枫真是欲哭无泪,怒斥他:“你和姚敬隋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自信过头了!”   “不是自信,我很有分寸。这次就是为了确定姓姚的是否已离开莫卧儿,我坏了他两次好事,他怎能轻易放过我。现在知道他还没走,我便好去催促总督缉拿他。昨天,总督在上游追回了一船黄金,他们的皇帝后日大婚,大婚后就要南下收复失地。这下,姓姚的好看了。失了金子,现在连命也要丢了。”   唐轩之大说一气,试图转移话题掩盖他作下的冒失决定,发现夏枫一声不吭,就明白她还在生气。   “放心,我不会容许你出事的。”   “嗯,我谢谢你全家!”   “这可不像感谢的话。”   “你知道就好!”夏枫一把将他推开,气不打一处来。命运多牟,老天能不能赐给我一个平凡一点,正常一点的男人。   唐轩之终于知道慌神,急道:“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也做到了让大家都不出事。你为何还要纠着过程缘由,徒增烦恼。”   “让开,我要起床了!”   唐轩之无法,突然想到怎么哄女人了,赶紧说道:“下次,我保证把计划都告知于你,不会再让你蒙在鼓里。”   “还有下次?”夏枫瞪大眼睛,气道:“你本来就还欠我一百两银子,前天给我的,就当是还帐。”   这是要赶我走?“你到底讲不讲道理,怎地比我母亲还蛮横。”唐轩之也提高了声量。   “我告诉你,姓唐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趁早知道最好,快点滚回大明去,别在这里招惹我。”夏枫也不知怎么了,就是心里难受,就是想朝他发脾气。   没想到刚刚还“一身正气”很讲道理的唐轩之突然软了下来:“好,没有下次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听你的。”说完这话,他自己都惊呆了,赶紧低头走掉。   “你后悔了?”夏枫得理不饶人。   ......   第二天,惊魂未定的邦克又出去找房子,还是无功而返。在德里,像他那样的身份,是租不到夏枫想要的独门独院。唐轩之找来船老大最后才搞掂,事实证明,有个拿得出手的男人,胜过女人自己奋斗啊。   夏枫心下禁不住一阵凄凉......   当天夜里,他们就全部搬走了,连房钱也懒得让人家退。经过昨日一役,两个男人又成长了不少。   到了新家还要重新收拾一遍,夏枫准备做个蛋糕送给总督大人,当然也是让唐轩之拿去,因为他早已是常客。接下来,便是推广他们的统一奶糖了。   至于拉贾尼一家,夏枫不知道是谁去打发蛋清。反正不是拉贾尼就是什克,肯定不会傻的交给外人,按他们的销量和口味兴许也能赚钱,应该可以在德里生活下来。何况,拉贾尼处有三磅金子,生活得节省点,也够花一辈子。   只是,艾尼的嫁妆可能就不够了。不过拉贾尼会娶妻子呀,用嫁妆换嫁妆也应该是可行的吧?   想到拉贾尼,夏枫总觉得对不起他。什么债都能还,唯独这感情债,永远也还不清。   夏枫准备做蛋糕时却被唐轩之拦下了,说她需要养伤,不急在一时。   “我能赚钱,还会饿死你吗?”唐轩之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这样想的,在我们大明娘子都是有赔嫁的,你的那些朋友,我就当他们是你的陪嫁,也是归我养。所以,你就安心养伤,然后跟我一起回大明。”   “我真的不会去的。”夏枫心说总算等到机会谈这个问题了。   她道:“你父母会允许你娶一个印度女人?就算你受得住别人的异样目光,他们呢?我呢?你让我跟他们怎么相处,而且我根本就不懂汉人的文化。”   夏枫的确是不懂啊,古代的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饭睡觉都有一连串讲究。见异性,还得挡个屏风,若是看你不顺眼,安个不守妇道的罪名就让你百口莫辩把你浸猪笼。这个时候程朱理学盛行,女子都是要裹脚的,虽然不如清朝残忍,但也无法让世人容忍她的一双天足。   在汉人堆中,她永远是个另类。想想,就算唐家受得住世人耻笑,容忍嫡长媳是个黑不溜秋的蛮族人,可有哪个世家能容忍将来的嫡长孙是混种?怕的是表面同意,然后给长子塞来各种贵妾良妾,不让长媳出门,竭力淡化她的存在。过个几年,再另娶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毕竟人家是血亲,唐轩之夹在中间终究会妥协的,哪怕不妥协,要她过那样的日子,想想都全身恶寒。   夏枫之所以会考虑这些,缘于唐轩之自己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他从商,因为母亲是商人之女,而且还是家里唯一的女儿,陪嫁就有一座山,种的全是桑树,所以他家做的才会是丝绸生意。其外祖父,乃京城一代儒商,颇有名望。   他父亲不知道是做的什么官,一提到父亲,唐轩之就异常烦躁。   士商通婚,在明朝应该是有限制的,唐父既然是京官,估计不大,但也不会太小。   有这种家世还算好的,如果唐轩之一介平民,估计他们只能住进森山里了,谁耐烦三天两头应付看稀奇的村民?   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脑子太简单了点。夏枫越想越不靠谱,还是呆在这里,等赚够了钱,再找个知道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日子才是硬道理。   老天爷既然不长眼,她也只得认下。   唐轩之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他是从来没有琢磨过的。家中虽然有弟弟,但他毕竟是长子啊。父亲对他是失望,是放任自流,但娶夏枫肯定是超过了父亲的底限......   夏枫又道:“唐公子,你就如一头在草原上驰骋的野马,我怕栓不住你。我只希望有平安富足的生活而已,四海为家,那是你的理想,不是我的。可能你觉得我与你见过的女子不同,有些新鲜罢了;但归根结底,我终究是个女人。家庭的责任你清楚吗?如果将来你的儿子也如你一般,事事与你作对,你怎么想?虽然,孩子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应该有独立的思想,他们有权选择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父亲也是会伤心的。”   唐轩之不知道听到哪一句,眼晴突然一亮。   夏枫兀自说着:“感情不是好玩,不是我喜欢你,我对你好就行。感情还意味着一种责任,我对你负责,就必须要为你考虑。想想两个人在一起要过好几十年,如果性格不投契,文化背景差异太大.......”   ☆、第103章 【家】   他说得很空洞,夏枫不知从何处去反驳,以她自己当下的感情状态,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人家。说得对,以大明的风俗,她现在又不嫁着急人,但是夏枫又说道:“如果我将来遇到喜欢的男人,你不会捣乱吧?”说这话,她自己都没底气。无非是不想让他得意,同时也是为自己留后路。她心说自己果然是自私的。   刚刚还激动的唐轩之吓得咬紧后槽牙,“如果你真能遇到,我的名字就倒过来念。”   “你还是改不了自负的毛病?”夏枫摇头。   “此地的女人,其地位跟大明不堪相比。而你,霸道蛮横...就算有,也如那位少爷一般,优柔寡断之徒,要来做甚。”   “......”   “唐公子,咱俩这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吧?”   “这又在想什么?”唐轩之无奈道。心说她成语用得真不错。   “没什么。”夏枫不想再说了,脑子有些晕。她本想说两个未婚男女敢这样不知廉耻地讨论自己的终身大事,算不算那什么无媒苟合。   唐轩之也忍得住,她不说便不再追问。   两人就责任与感情二事,经过一番深刻地探讨,终于“和好”如初。   夏枫决定就先处着吧,回到了十二岁,青春大把有,再也不用像前世那样才二十五岁就被同样未婚的哥哥逼着找男人了。小学六年级的年纪就敢光明正大地谈恋爱,真是要羡煞一帮小朋友。四百多年前的她,是不是很幸福?   夏枫从小父母早亡,血亲缘稀薄,在童年时就落下了一个“心理疾病”——害怕安静。   就喜欢热热闹闹的环境,还好来到这里,有娜玛萝呼多,还有对她非常忠心的邦克。如果能寻到一份满意的爱情,那人生就真的圆满了。   如今受邦克的影响,连伊扎也变得知道疼老婆,曾经冷心冷肺的榆木疙瘩有了良心,娜玛忙的时候,他还主动带小塞吉。换得是以前,儿子摔得哇哇大哭,他宁愿蹲在路边和人家玩石子儿棋,也是不会扶一把的。   娜玛本来还要生一个孩子,可是却始终怀不上。昆陀的那一踢,已经让她丧失了再做母亲的权利。于是小塞吉,被宠得有些不像样,夏枫却认这样很好。小塞吉的性格不像父也不像母,非常活泼,话也越来越多了。   唐轩之仍然干着护船的活儿,在夏枫的逼问之下,他还是那句:码头消息灵通。   看来,他精力大半都放在姚敬隋身上。   唐轩之确实是这样,对于夏枫,他并没有进一步动作,没再扭着她说回大明的话。现在一心只想灭掉姓姚的。不管是回去,还是在这里,姚敬隋都是个隐患。   ......   “夏枫,皇帝今天大婚啊,大家都去看,咱们也去吧。”萝呼多穿得漂漂亮亮地出来。   “不去了,如果你想看就蒙上面纱去吧。”夏枫想到好不容易跟拉贾尼拉开距离,万一又遇上怎么办,卡布尔母女肯定是会去的。   既然她不想出去,萝呼多也放弃了看热闹,陪着夏枫蹲在家里养伤。   拉贾尼一家真的去了,还有什克全家,六人貌似都是一身新衣。船上行礼全丢,如今却连瓦古丽也有新莎丽穿,花的都是自己的工钱,卡布尔太太才不会如此大方。仔细瞧,会发现娜伊穿的是并不是全新。这件莎丽就是艾尼出发时穿的,颜色艳丽,但是却洗得很薄了。   娜伊没有听姐姐的劝,坚持把工钱全部交给了什克。今日出门穿着小姐的旧衣裳,她还是满是欢喜,一点也没觉得被区别对待了。   艾尼知道哥哥是想找夏枫,却没理由阻止,这两天说一次吵一次,她感觉自己已经受够了。怎能跟一个沾上邪眼的男人讲道理,那是自找没趣。何况,她也想看看,能不能遇到那个唐公子(少爷)。   发现夏枫他们突然搬走后,拉贾尼一夜没睡。后来知道那里发生了命案,她甚至差点被人掳走,更是愧疚得不行。其实不关他什么事,他愧疚的是自己无法保护她,愈发觉得夏枫有理由瞧不上自己。   他不愿承认,更不愿去想,还沉浸在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她的假想中。   卡布尔太太得知了山匪的事情,态度和儿子完全不同,她抓着艾尼的手谢天谢地:我美丽的女儿得神主护佑,夏枫那样丑的姑娘都有人抢,更别说我们家艾尼了。   艾尼听得这话,当时还凑进水缸,仔细欣赏了一翻自己的容颜。的确是很美丽的,可惜有人不长眼啊。这个时候,她忘记了一件事,当初姚敬隋透刚刚露出一点对她有意思的意向,母亲就着急上火......   此一时彼一时,如果自诩才貌无双的姚公子知道此事,估计又得气出第三口血。   经过山匪一事,卡布尔太太再没埋怨艾尼把赚钱能手赶跑了。认为夏枫就是个惹事精,没了她,就算少赚点钱,至少安稳呐。明白儿子还念着夏枫,卡布尔太太原本身体因为下了水还病着,硬是撑起下床非要跟他去看皇帝大婚。如果运气不好遇到夏枫,她和艾尼也能帮着“劝一劝”。那小姑娘是有傲气的,只要气气她,她就不会再招惹儿子。   ......   拉杰普特公主的车队非常壮观,一溜烟的女仆,个个美艳无比;后面还有一小排海吉拉斯,她(他)们都是要跟随公主进皇宫的仆人。   如果夏枫看到,就会发现,他们皇帝大婚跟民间差不多。也是嫁妆与新娘一起到“婆家”,只不过,公主的嫁妆更为丰厚。不但有马,有牛,还有整整一百头大象,场面甚是壮观。而这些,包括佳哒哈公主本人,从今天起将完全属于阿克巴所有。   群众议论着,这位拉杰普特公主将会成为皇后,也就是阿克巴大帝的正妻。但是有些人不同意,原因还是她是个印度教。   又有人说公主会改教,既然愿意嫁女儿过来,就一定作好了改教的准备。   听着周围人肆无忌惮地评头论足,公主痛苦不堪:“尼玛特,给我两坨棉花。”   这位叫尼玛特的海吉拉斯言行举止比其他侍女还妩媚几分,公主也最信任他,因为他最为忠心。   佳哒哈往耳朵塞进棉花,感觉头疼减轻,闭着眼睛假寐。旁边的女仆们胆战心惊,不知道他们的公主大人将面对怎样的未来。   ......   大婚第二天,皇宫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阿克巴宣布免除印度教的朝拜税。   这无疑是一项伟大举措,阿克巴大帝冒着不小的风险啊。国库至少会瘪下三成,贵族阶级一定会恨他的。   估计拉杰普特地区刚刚由国王降成邦王的佳哒哈父亲会大松一口气。公主牺牲得有价值,以后他面对其他反抗阿克巴,暂时还被称着国王的那几位,也会多出几分底气。   安珀邦王确实不想再打仗,他的国家疲惫不堪,治下子民流离失所,财政不堪负荷,归顺以后他反而能喘口气,轻松啦。当然,安珀邦王并不认为自己是被外族人轻易征服的。他想要的只是和平而已。   皇帝的政令也影响到夏枫一家,他们受到来自穆斯.林邻居们的恭贺。人们响映阿克巴的潜台词:要两教友好相处,和谐如一家人......   送走客人之后,夏枫喃喃自语:该来的还是来了,但愿南边的战争不会出意外,姚敬隋搅不出风浪。   “夏枫,我知道您聪明,您说拉杰普特公主会当皇后吗?”娜玛突然开始关心这些事。   “应该会的。阿克巴比他的父亲胡马庸伟大,他不坑杀俘虏,宁愿娶一个印度教也不愿再起战事,是一个有远见的圣君。”   “嗯,我相信你。那以后我们的日子会更好过吧?”   “当然会。”夏枫肯定回道。盛世就要来了,可惜还有很多地方没有统一,但是德里应该是安全的。   十天后,夏枫跟着唐轩之去了一趟总督府。原本约好的总督大人突然遇到紧急要务,本预打发他们回去。但是听得侍卫禀报,得知带了奇怪的吃食来,又改了主意。他一天没吃饭正饿着呢......   这位总督也不客气,等侍卫试过之后,抓来就吃,连连点头:“真是天下美味!这可是你们大明来的?”   唐轩之摇头,“非也,是我一位朋友所创,此糕名叫金银满堂,食材稀有且昂贵,这一个,就花了一枚金姆尔。”他说慌从来不用担心被拆穿,对夏枫就是有这样的自信。从某种意义上说,唐轩之甚至认为夏枫比他更有分寸,比他自己还让自己放心,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总督抹了抹嘴:“把你的朋友请上来。”   “大人,她是位女子。”   对方马上明了,肯定是那天来过的姑娘,只得又亲自出来见夏枫。   “金银满堂,好名字,我很喜欢。你明天能做一个更大的吗?公主十日以来茶饭不思,或许你能让她开启食欲。”   “任凭大人决定大小,我还可以在外面涂抹上花朵,只求公主大人满意。”夏枫表现出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却暗自奇怪不已,刚刚颁布了新令,为什么公主会茶饭不思,难道婚后生活不幸福?   ☆、第104章 【】   总督大人满脑子烦心事,看见她笑就不由自住翘起了嘴角,“那我明天派人上门来取,届时把金子一并带过去。”   “大人不用给钱,能为皇帝分忧,能为远嫁的公主大人做食,是我的荣幸。”   总督翘起的嘴角咧长,开怀大笑:“好一个聪明的姑娘,如果你能让佳哒哈公主喜欢上你的金银满堂,我一定为你请求皇帝的赏赐。”   夏枫笑得眼不见眼:“还有赏赐拿呀,太好了,总督大人您真是大好人!”   回去的路上,唐轩之看不下去了:“行啦,别再假笑,没有人瞧你。”   “若是朱掌柜在,肯定比我做得还过!商人就得讨巧卖乖,别人才会放松警惕,你还有得学。”   ......   成婚十日了,佳哒哈公主尚未跟阿克巴圆房,甚至连话都没说上两句。“皇太后”十分喜欢这个媳妇,见她茶饭不思很是焦急。夏枫送上的食物,经过层层检验,最后到了她的手上。这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先尝过之后,亲自为公主端过去。   同一时间,阿克巴的奶母姬卡,便收到了这边的消息。这奶母长得......长得十分奇怪,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奸角,表情无时不刻不是阴沉沉的。对一旁的仆佣说道:“把她看紧了,宫里进了一位可怕又肮脏的女人,绝不能让她有机会靠近我们的大帝!”   没错,奶母姬卡的确有这样的权利,这些还是权利是阿巴克赋予她的。就因为艾布.乌尔法特.贾拉尔丁.穆罕默德.阿克巴从小跟着奶母长大,亲她胜过生母。   她才是后宫里真正的主人。   皇太后捧着蛋糕来到看守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公主大殿,喊道:“我可爱的佳哒哈,请不要再让乌尔法特失望。这是德里总督为你寻来的金银满堂,希望你尝上一尝,也别再辜负我这个可怜的母亲。”   “母亲。”佳哒哈赶紧起身,惶恐不已:“怎能让您亲自......”   “好孩子,我知道你苦。请你原谅乌尔法特,他对宫里的每个女人都一样。只在乎他的万万子民,他整日醉心政事,不愿生灵再遭荼炭。孩子,你的丈夫是一位勇敢善良的男子,他配得上我美丽的拉杰普特公主。”   佳哒哈委屈得想哭,“母亲,奶母让人砸了我的庙堂,还烧毁了我的神主。我想见他....他却总说没有时间。”   皇太后当然知道这个“他”是指谁,叹了一口气:“孩子,大婚那天,你应该向姬卡行跪拜礼。可是你....唉,事后我提醒过,你必须要万分小心地‘尊敬’姬卡。首先不能受她的礼,更不能违背她的‘建议’。只有顺着她,你才能见到我们的圣君。”   “母亲,连您也是吗?”佳哒哈的眼泪一颗一颗滚下来,她不但要忍受丈夫的嫌弃,连奶母都能给她耻辱。她恨父亲,恨阿克巴,恨德里的每一个人。   “对,我也是。”皇太后不欲再谈这个话题,催着她吃东西。   佳哒哈无奈把目光投向蛋糕,发现它好新奇......   “公主,你试试。我刚尝了尝,非常可口。”   佳哒哈伸手去碰蛋糕,皇太后心下一松,突然见佳哒哈缩回手抱头大哭。   “怎么了?”赶紧把她拥进怀里,不知道她怎么哭得如此伤心,连身子都在颤抖:“佳哒哈,不喜欢我们就扔了。”   “不!”佳哒哈抢过蛋糕,使劲往嘴里塞,边塞边哭。   皇太后刚刚放下心,又听她说道:“母亲,可以让我一个人呆会儿吗?”   皇太后走后,佳哒哈把侍女也赶走了,抚摸着蛋糕皮上画出的两个一高一矮精致小人儿,感动不已。   “是苏加玛尔吗?”她的堂兄,最疼她的哥哥。   因为父亲没有把王位传给他,致使他背叛安珀与父亲为敌,两月前就无影无踪,却还记挂着她这个远嫁到德里的妹妹。佳哒哈泪流满面,抽泣道:“如果哥哥当王,肯定不会让我嫁来德里的。呜......”   “公主大人终于开始进食了。”   “太好了,我们也都能活下来吧?”   “公主还说要见做蛋糕的厨师。”   “但是姬卡大人说不允许。”   ......   不管有没有召唤夏枫去见公主,她的赏赐是拿到手了。并且在阿克巴出征前夕,召开廷臣会议的时候,阿克巴也得知了这个消息。   因为丈夫要出征,总得对家里头那位特殊的妻子有个交待吧。后宫总管大人当然要汇报拉杰普特公主的近况,话外音便是:公主过得好好的,皇帝您就放心走吧。   这是一次在室外圆亭内召开的大型会议,所以德里总督也在。遂顺便向皇帝提起贝拿勒斯的战事,然后说到昨天牺牲的坎普尔城守大人头上。待阿克巴与群臣缅怀了一番那位忠诚的城守之后,总督把话题转向大明商人姚敬隋......最后,他又把话头扯回让公主停不下口的美食——金银满堂。   唐轩之与夏枫二人的来历,便一目了然。   阿克巴生得一脸英气,安珀国王正是亲眼目睹他降服了一头野象,才下定决心归顺。   他身材不算高大,却异常健壮,右胳膊上紧紧箍着一串五颜六色的臂环。烈日射进圆亭一角,刚好照在臂环上,颗颗宝珠闪闪发光,跟他的肌肉一样,令人目眩。   此时的阿克巴刚刚与自己的仲父贝纳姆汗决裂,才开始自己坐江山,自己打江山。而那位仲父大人,早已被他软禁了起来。所以,他除了眉间从小就存在的那丝郁结,此时很有帝王之相。   阿克巴不用说话,只用坐在那里,就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光是这一点,普通男人永远也无法企及吧。当然,普通家庭也无法培养出他这样的气场,从他祖父开始,至他父亲,他已经是第三代君王。该有的抱负,该具备的东西都已具备,他时刻牢记祖训——征服印度。   阿克巴十三岁丧父,从那时起他就开始征战四方。与他相处时日最长的有两人,一个是仲父,另一个就是奶母。前者教他打仗,后者教他做人。如今仲父差不多成了阶下囚,便只有奶母让他最为放心。   阿克巴察颜观色,揣度民意的本事,正是来自于那位奶母姬卡。他静静听总督说完,看见其他廷臣都似乎饶有兴趣的样子,牵出一丝笑说道:“看来,大师显灵了。”   大师,即本教圣人,相当于华夏代表大智慧的菩萨。   在座大臣只有一半人明白皇帝的意思,而明白的这一半,又有二分之一还在生免除朝拜税的气,装着不懂。最后这话还是要总督大人来说,他道:“陛下英明,臣下认为应该给予嘉奖。那位大明少爷器宇轩昂,必有不凡才能,或许可以助陛下一臂之力。正如陛下所说,他是大师赏赐的礼物。”   阿克巴对其他装聋作哑之人非常失望,并且刻意显露出来。   一位老臣生出不好的预感:我们的陛下又要任性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就听阿克巴道出要提升那位大明少爷为莫卧儿荣誉贵族——刹帝利。   不止于此,既然获得姚敬隋第一手资料的是那个阿拉哈巴德的姑娘,且又是解救外商的功臣之一,也一并奖赏了吧。你们越是反对,我越是要做得过份。   这位老臣子立即出来阻止:“陛下!请您再斟酌。此事.......”   阿克巴看着他,那眼神是何其地“舐犊情深”,就差明说:你这个老顽固。   老臣子可不敢自持身份,最后落得贝拉姆汉的下场,很快软下阵来。其他人敢怒不敢言,他们天天叫嚣着莫卧儿要亡,如今非但没亡,大帝还不费一兵一卒攻下了安珀,即使想怒,也无甚底气。   于是,阿克巴又在“这件小事”上扳回一程。   阿克巴下首那位年轻男子,倒是讽刺地笑了笑,与远处的母亲遥遥对视。他的母亲就是姬卡,男子名叫阿德拉姆.卡罕,他与阿克巴一样,受同一个母亲教导长大。若说堂上谁最不服阿克巴,就属他这位乳兄了。   次日,一队皇家侍卫来到了夏枫所住的内河街,因为此街毗邻恒河支流故而得名,惊得狭窄的街道鸡飞狗跳。   “车上坐的是印度教的圣庙大祭司。”   “不会吧,怎么到我们这里来。”咱们这儿可是穆斯.林的“领地”。   邻居们看见司祭者高举着红色的托盘,里面盛着圣线,以为是哪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惊动大祭司亲自上门为他赐予圣线。后来又见圣线下还有闪着金光的两块庙牌......   众人交头接耳,无一人知道原因。   “是好事吗?”   “应该是吧,没有看见施刑僧。”   “啊,我想起来了,旁边那位是总督大人。”   邻居们不明所以,翘首以往。   最后,他们看见这队人马停在新邻居的院门前。   “莫卧儿尊贵的客人唐轩之,阿拉哈巴德姑娘夏.枫,请出来受礼。”   邦克听见这低沉雄浑的嗓音,饶是他再没见识,也知道是久居高位者才能发出来的语调。   “唐公子,夏枫!”连爬带滚冲进屋。   ......   大祭司威严地说道:“请二位跟随我们前往圣庙。”   好大的阵仗,夏枫和唐轩之见总督大人容光满面,二人对视一眼,“乖乖就范”。   到了圣庙,夏枫听完一上串的教语,额头被人用手戳得生疼,晕晕呼呼中总算是明白了。从今天起,她就是刹帝利了。虽然只是个荣誉的,但却是知名度最高的,因为她最为特别啊,这可让她以后做事便利不少。阿克巴真够可以的,我夏枫对你服气了!   而唐轩之,他却拒绝了这个荣誉。理由让人无法反驳,说他有自己的信仰。   人家只好解释:这是一个身份,只有他获得了这个身份,大帝才好任命他官职。   没错,阿克巴主提出要他跟着出征襄助。他正求之不得呢,豪爽地表示:身份不需要,官职也无所谓,你们皇帝让我做什么,我义不容辞。   ☆、第105章 【】   夏枫点头,原主的生日是秋末,她的生日在农历七月。原主九月就满十二周岁,这样的年纪正是该嫁人的“好时候”,过了十二,就是虚岁十三了,十三十四正是生娃的“好年纪”。夏枫的初潮半年前已经来报道,她无法改变热带地区女性过早的青春期,还在发愁自己今世也长不高......   见她不说话,唐轩之提醒她:“你有啥嘱咐的没?”   “你可比我精多了,没啥好嘱咐的。”夏枫想起什么,忙道:“你到了哈兹尔,帮我去拜访一下镇上的古普德太太。如果她需要什么帮助,你又能够解决的话就......”   “我记住了,需要给钱吗?”唐轩之下意识便这样说,好像她认识的全是穷鬼似的。皇帝赏赐的金姆尔,他一个没带,全留在夏枫处。   夏枫摇头,告诉他那也是一家刹帝利,只是家里就一老一小两个人,生活上肯定不那么顺心。如果他们收复了失地,最好把卡布尔镇长给杀了,那家伙之前差点下黑手屠村......这一笔笔帐,夏枫都记着。   “那是当然,那些敲诈过朱掌柜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唐轩之说到这里,发现想单独跟她告别是不可能了。兴味索然,犯贱地叮嘱:我不在,你别乱惹事。然后转身大踏步出门,背影比身边的侍卫们挺拔多了。   “咱们什么时候惹过事了?都是别人惹我们!”萝呼多愤愤不平。   夏枫笑道:“哈,别理他。咱们是不是要庆祝一下?”   娜玛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萝呼多,劝道:“以后你说话注意一点,咱们跟夏枫不一样。”   ......   这边正预备庆祝,晚上的时候,总督大人吩咐他的妻子送来了一只羊;紧接着,摸清缘由的左邻右舍们再次上门祝贺。水果呀,牛奶红茶呀,还有数不清的糕点接踵而至,厅里摆都摆不下。邻居们送完东西,当然也不会马上离开,这可忙坏了邦克和萝呼多。   夏枫的资金都是有计划的,但驾不住大家太热情,挪用二十个卢比,又买回四只羊来,她还为自己偷偷买了一罐米酒。信仰真主安拉的穆斯.林不喝酒,印度教也是不喝的,所以得偷偷的。   大热天的夜晚,院中点起了篝火,大家载歌载舞,借此机会放松寻乐,同时也拉近邻里距离。德里的穆斯.林,可真会享受。让人心酸的是,明明是为印度教庆祝,但是那四家印度教家庭却只能看着。   这真不怪夏枫,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条街上里还有他们的存在。而这四家因为“害羞”也没过来,要说开朗豪爽,他们比不上穆斯.林。   总督夫人的名字有点萌,就一个叠音:莎莎。夏枫称呼她莎莎夫人,她并没有反对,笑说:“我们姐妹俩可以用这样的爱称。”   好吧,已经是姐妹了。唐轩之那点半懂不半懂的印地语,跟阿克巴的蒙古语如何交流?或许说皇室早就没说蒙古语了?怎么下午他才见过皇帝,晚上总督大人一家竟如此热情......   羊肉在火架上烤得滋滋作响,娜玛和萝呼多在夏枫的指导下,拿着刷漆的大刷子一遍一遍地蘸上菜籽油,盐,胡椒粉,最后洒上孜然,完事了。简简单单都是纯天然,那滋味实在太妙。   烤羊肉的香气就是开胃大菜,夏枫给引诱得一块羊腿接着一块羊腿,撑得不行。个个吃得满嘴流油,这样一只羊,前世至少一千块,够八个人吃。可是今天,三十个人干掉了五只,女人还占一半,真行。尊贵的婆罗门是素食主义者,他们不吃荤,不知道少了多少乐趣。可惜,不能一边口撕肉,一边大口喝酒,夏枫觉得她也少了乐趣。   晚会持续到凌晨,浑身汗透的邻居们才满意散去。夏枫趁此机会,邀请大家后天过来试吃她的统一奶糖。   当即就有人说,外面已经有统一奶糖卖了,味道非常好。萝呼多一蹦三尺高,叫嚣她们的统一奶糖才是正宗货。惹得众人哈哈大笑,邦克赶紧把她摁下去,埋怨烤羊肉都堵不住她的嘴。   他们这笑当然是包含善意的,并非嘲笑夏枫自不量力,纷纷表示后天一定前来。   夏枫目送邻居出门,心说大城市的人一点也不冷漠啊,素质高多了。   而邻居们却在感慨这个印度教女子太厉害了,待人接物跟个男人似的,真让人佩服。   夏枫一个人来到楼顶,终于可以像贫民区那些少数教派一样大口罐酒啦。要不要学学李白,与月亮来个对影成三人?   米酒虽美,后劲却大,一罐没见底,她人就晕呼了。这次,又刷新了她穿越以来的开心程度。   “我夏枫,特么终于混成了人上人!月亮,你懂穿越吗?你能去四百年后不?如果能去,麻烦你告诉我哥哥,他妹妹过得很好。连男人都快找到啦,狐朋狗友也齐啦,叫她放心吧。哇呜......”   这也是她第一次放声哭出来,痛痛快快地爽一把,擦干眼泪,明天开始豪商之路!   明天,很让人期待。   如果卡布尔太太母女俩知道明天会收到夏枫的喜讯,或许不希望这天的太阳照常升起。   “拉贾尼,外面的传言是真的?夏枫成了荣誉刹帝利!荣誉是什么?”卡布尔太太的心情极为复杂......   艾尼试脸色发青,试探道:“哥哥,别是有人骗你玩的吧?”   拉贾尼表情木然,低头回自己房,关上门任凭她俩叫唤,死也不出来,也不想再跟她俩解释。   中午的时候,什克获得了确切的消息,告诉主人:“是跟那个大明人一起,被大帝亲口提升为荣誉刹帝利的,各有五百金姆尔的赏赐。夏枫一个女人,居然还像贵族一样,在近郊分到了土地。”说这话的时候,他比谁都懊恼,只恨神主不长眼。   卡布尔太太使劲揉着太阳穴,思忖片刻,突然说道:“快,快,我们马上去求亲。夏枫是个体面女人,她一定不会嫁给外族人。”   “母亲?!”艾尼以为她疯了。   “母亲,您还在做梦吗?那对男女无耻之极,牺牲了我们,便宜全让他们给占了。您还要去求亲!难道看不出来这两个恶心的人已经绞在一起了吗?”   “没试过怎么知道,快叫你哥哥出来。”卡布尔太太喊不动女儿,只有亲自上阵。   什克垂头丧气地回到房里,娜伊在瓦古丽的使唤下正跪着抹地。瓦古丽刚好在夏枫等人搬走的次日发现自己怀孕了,什么事也不想做,最多帮着什克打打下手,轻拣轻松的活计。她嘴里嚼着青苹果,见到丈夫回来,赶紧给其递上一个。   什克没接,在娜伊面前踢了踢腿,打断她的工作,说道:“娜伊,你马上去你姐姐家一趟,你们姐妹俩也要常常联络一下感情。”   娜伊一脸愕然,瓦古丽也是,苹果沫还含在她的大黄牙中,两人同时问道:“为什么?”   是啊,为啥?得知夏枫几人消失之后,瓦古丽就当上了少奶奶。主人母女也容忍其撂手偷懒,都想折磨一下娜伊,只因她的姐姐还跟夏枫在一块。什克昨天还说,如果她姐姐娜玛落了难,不准他们姐妹相见,更不准相助。   娜伊那时知道今非昔比,自己又是“残缺”的身体进的门,她害怕被丈夫嫌弃,肯定是言听计从,当时还再三保证过的。今天丈夫突然又说这样的话,她不好奇才怪。   “夏枫和那个大明人成刹帝利了。”什克点出原由。   “啊?”瓦古丽没啃完的半个苹果抖到地上,慌忙捡起来:“怎么可能!”   “蠢妇,别问我,我怎么明白!”什克吼道,看见娜伊还愣着,一副傻兮兮的模样,更加不顺眼:“还不快滚过去,他们住在内河街,你张嘴问问就知道,要我教你怎么说吗?”   丈夫又发火了,娜伊吓得身子一颤,赶紧照着,不敢再杵在这里。   她刚走到门口,听得瓦古丽挨了什克一巴掌:“蠢妇,吃吃吃,明天太太就会变脸,她正催着少爷去提亲,我看你还敢不敢偷懒。别当我啥也不知道!”   瓦克丽好久没被打过,“生茧”的脸皮真有些不适应,觉得疼痛不已。儿子扑到她膝盖上哇哇大哭,她轻声反驳道:“丈夫,我是想为您多生几个孩子,咱们的儿子早该添一个弟弟了。如果娜伊妹妹怀了孩子,我什么也不会让她做的。”   门口的娜伊不敢再听,捂着耳朵跑开,眼泪在眶里打转......   什克莫名其妙地掉转了枪口,放声痛骂:“谁知道那是个千人.骑万人.压的贱货,再入.她几万次也入不出一个儿子来!”   瓦古丽赶紧劝道:“丈夫您小点声,娜伊妹妹听见会伤心的。”   “滚!你这贱货,整天只知道在我耳边啰嗦。”   瓦古丽活似更加惶恐,立即跪下来,跟娜伊一样泪水只敢在眶里打转,愣是不敢落下:“丈夫...你别恼,我不会哭的。瓦古丽知道哭起来不如妹妹好看,只会让您更心烦。您要是不高兴,就打我消消气儿吧。”   ☆、第106章 【】   什克想到她怀有身孕,又如此善解人意,把骂到嘴边的话憋回,欲拂袖而去。   “丈夫,您等等,要不要先给娜伊妹妹买块布料,让她换身衣裳。”   “换什么?她没穿的吗!你...你就安心养胎,操这些闲心干什么。”   “好的,您早些回家。”   什克本想在门口顺顺气儿,听得这话,干脆上街去了。   瓦古丽赶紧放下儿子,跑向娜伊堆着杂物的小卧室,途中听到卡布尔太太在跟拉贾尼吵架。母亲让儿子去求亲,儿子死活不去。说他没有成就,拿什么脸去。最后又是以母亲落败而告终。   瓦古丽听到卡布尔太太摇头叹气地离开,蹑手蹑脚地走到娜伊门口,正好碰上她跨出门,将她吓了一大跳。娜伊就如惊弓之鸟,一有动静,她就害怕。   “姐姐,你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瓦古丽又回到之前,热情地牵起娜伊的手:“丈夫就是那样的脾气,让他胡乱发一通就好了。夫妻之间,包括我们姐妹之间的房内事,你可不能对外人说。娜伊,你要知道,你已经嫁人了,有些事该怎么说应该明白的吧。”   娜伊受宠若惊,她竟不知道瓦古丽会跟她说这么多话,以前在坎普尔,她就像个只会做事的哑巴。来到这里,她的话也不多,但却不怎么友好了,甚至有些讨厌。   “放心吧姐姐,我们永远是一家人。你就好好生下孩子,我一定会和你一样养育我们的儿子。”   ......   娜伊去内河街之前与去之后,瓦古丽的态度截然相反。   她没见到娜玛,或许是娜玛不想见她吧。萝呼多赶她走的时候,她放开喉咙大声呼喊姐姐,娜玛仍然没有出来。萝呼多还威胁她,如果她再来,夏枫就会让娜玛跟她走,她俩都别再回来。   娜伊到家如实禀报时,什克早就得知了自家少爷不会再去求亲的消息。他认为这样很好,以后不用看那女魔头的脸色,这日子更舒坦。   “不见就不见,女魔头升了刹帝利,又不是你姐姐,她拽个什么劲儿!娜伊,回床上等我!”   娜伊本以为会挨骂,没想到非但没骂她,还让她“侍寝。”连怀孕的瓦古丽他都不陪了,欢喜地回房。   瓦古丽眼神瞥向床板上丈夫刚刚买回来的神油,好心劝道:“丈夫,娜伊妹妹身子弱,您得小心着点。”   “要你管!你不也是女人,不也一样受得住?别小看她,从那地方出来的人,哪会没点本事。”   瓦古丽惊诧莫名:“您说的是真的吗?开始我还以为您是气急乱骂。丈夫,这事可不能乱说,当时娶她的时候您真的不知道?”她且惊且疑。   什克看着正妻的表情倒是有些不自在,其实就算当时他知道,见到温柔如水的娜伊也一样把持不住。嘟哝道:“当初我只听说她和女魔头没嫁过人,咱们少爷又不是多话的人,没给我说她的底细呀,所以我并不知道她被人玩过。”   “第一天不敢点灯,黑灯瞎火的没分辨出来。之后每一次行.房,她都不让点油灯,问她也不说原因。后来...我不是对她好嘛,是她自己心里抵不过内疚告诉我了,说她身上有难看的疤痕,因为药好,摸不出来,但开灯了就能看见。之前我还不觉得,后来她迟迟不下蛋,越想越气,一定是让其他人弄坏啦,这贱货。”   瓦古丽依然很有耐心地劝道:“丈夫,一个侧妻而已,您别太介意。娜伊妹子很好,她信任你相信你,才会对你坦白,您还是要......”   什克烦躁地打开她的手:“废话真够多的,你算什么东西,还管起老子的事情来了,顾好你自己吧。”   瓦克丽不知是被他骂习惯了,还是觉得这根本不算骂。她把儿子抱上床,目送丈夫离开,赶紧找来两坨烂布,喜滋滋地塞进耳朵。   “啊——呜...”只这一声,娜伊便被塞住了嘴。   卡布尔太太愤怒地对女儿说道:“咱们也得搬到内河街去,让你哥哥明天就去找房子。不能跟后面那一家人住在一所房子里,这太没规矩。”   艾尼翻过身去不想听,心说他能听你的才怪。   拉贾尼当然也知道最后面那间小屋发生了什么,烦躁不堪,连娜玛那女人都不想理妹妹了,可想这关系如今是有多僵。夏枫要躲着我,我越是纠缠,她越是厌恶......   拉贾尼下面早就火热一团,却一想到交.合的女人如果不是夏枫,他得有多痛苦。决定明天必须去神庙里一趟,他现在非常需要神主的点化。   娜伊呜呜呜地央求,什克装着看不见,狠狠一巴掌抽在她脸上,喝道:“识趣点,别坏我兴致。”   什克呼呲呼呲一个劲地卖力耕耘,时不时地还要粗暴地频繁变换姿势......   娜伊早已脱力,天色微亮时,她发现自己的腿.都合不.拢了,而什克的药劲还没完,已经出了好几身臭汗。此刻在她.身.上的丈夫,就如一个地狱里的恶魔,仿佛不是同一个人,往日温情一去不复返。   娜伊没法入睡,疲困不已,身体暴.露在渐熄渐灭的油灯之下,旧伤添新伤,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肉。她以为自己就会这样死去,死了,就不用这般累了吧......   “呜呜呜....”娜伊猛地惊叫却发不出声音,身子好像在垂死边缘一般拼命地扭动,回头骇然盯向什克。   床头的油灯不知何时已在什克手上,灯油全部滴在娜伊的背上,灯芯发生一声“滋”音,瞬间便灭。他口中还在唾骂:“没死就动动,贱货你就不能配合一下,把我给快点弄出来!”   ......   次日一早,卡布尔太太拖上艾尼厚着脸皮去拜访夏枫,什克在马上车昏昏欲睡;而拉贾尼真的去了大圣庙,为表诚意,他还是步行去的。   没有任何意外,卡布尔母女俩被挡在门外,随即便有侍卫过来赶他们走。吓得艾尼紧紧揪着母亲的莎丽躲回车上,“快回去快回去,离开这里,咱们还不够丢人吗!”   赶人的事情都是萝呼多负责做,夏枫跟娜玛出去买制统一奶糖的食材去了,根本不知道内河街发生了什么。   路上,夏枫还问娜玛为什么昨天不见娜伊,问她会不会怪萝呼多擅自威胁娜伊,说出要赶她们姐妹走的话。   她道:“虽然是姐妹,但是日子总要各自过吧。太太和小姐实在是太过份,让我都心寒了。一定是她们叫娜伊过来的,我不见,娜伊便不会再被利用了吧?”   夏枫对娜伊从来无感,软妹子什么的,她一向是瞧不上的。但她尊重别人与她有不同的认知,还是那句话,能让自己活得有尊言,永远只有靠自己,说道:“你不怕娜伊被他们怪罪吗?她脾气好,受了苦也不会说的。”   娜玛叹道:“半年前在坎普尔,她来问我要不要嫁给什克的时候,我就知道不能反对,她已经对什克动心了。夏枫,我们都是外人,她自己选择的路,只能自己走啊,咱们能帮她一世?我觉得会越帮越乱的,就像我跟伊扎,起初我也觉得自己命苦,现在他不是好了吗。日子过久了都会慢慢变好的,咱们外人插手,只能离间他们的夫妻感情,到最后落一身埋怨。我想,让她吃一些苦头,就会知道怎么获得丈夫欢心了。”   夏枫暗暗摇头,要不是伊扎死里逃生又被毁了容,还有她这尊大佛在家里立着,他会变才怪。   ......   统一奶糖的试吃大会一如夏枫所料,非常成功。   “不错,味道真比前天吃过的好,唉呀,那位姑娘果然没说错,这才像南边传言的统一奶糖嘛。”   “咱们是邻居能不能便宜一点?”   “对对,不用太便宜,意思意思就行了。”   萝呼多洋洋得意,大方回应:“当然可以,每颗少一个铜达姆。”   邻居们又笑:果真只是便宜一点点。   统一奶糖从即日起,重新开业。皇城不是小城可比的,因主人的身份不同,首先迎来的是圣庙生意。   奶糖都进了圣庙,而且名字还有如此好的寓意,要是哪个贵族不吃,怎好意思呢。   夏枫每天只睡四个小时,连续忙碌三个月,赚了足有十二磅金子。   因为供不应求,拉贾尼的山寨奶糖也跟着赚了一笔,虽然口味差些,但胜在价格便宜。看来,卡布尔太太也不傻,或者说拉贾尼不笨。   前天,娜伊又偷偷过来了一次,本就黑黄的肤色,此时更是黯淡无光。娜玛知她的日子不如以往,问她有什么打算。结果她根本不回答,只想追问统一奶糖材料的精确比例。因为口味上差得太多,价钱卖不上去,她感觉卡布尔太太赚钱比姐姐他们辛苦。想讨要回去,以驳得太太的欢心,或许她的日子就好过了。   娜玛沉默了许久,说道:你以后别再来找我,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   娜伊觉得姐姐变了,怎能看着她受苦,就算给了配方,也不会影响到夏枫的。德里本就只有两家,货都不够卖呀。她哭道:“姐姐,你忘记答应过母亲的事了吗?”   ☆、第107章 【】   总督大人真的很奇怪,他是常客中唯一一个不嫉妒夏枫赚了大钱的人,得知夏枫想买作坊,建议她直接在河边买块地自建。   这当然是个好主意,夏枫还没问他买在哪。他就说:“你不是有块地就在络冈吗?不需要另买。”   “络冈?”   “是啊,虽然离城里有些远,但那里距码头近。”   “我的地现在种的是什么?”夏枫终于想起自己是有产阶级。   总督大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莫名其妙:“肯定是荒着的嘛。”又道:“你的土地属贵族分封,邻近皇室们的属地不远。只是可惜离河岸最近,土质含沙粒很重,除了种花生别的也种不出什么,所以迟迟没有赏下去。”他替皇帝不好意思,神情带着歉然。   “但修房子是没问题的,涨水的时候也不会淹上来,挨着皇室土地,有御卫巡逻,非常安全。对了,你隔壁就是卢斯亲王,他姐姐便是我们圣君娶得最早的皇后瑞茜雅。”   夏枫急问:“皇后不是佳哒哈吗?”   “嗯,拉杰普特的公主也会成为皇后。”   “啊?”夏枫第一次知道,竟然皇后有很多个。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大人,您知道我们的大帝有多少个皇后吗?”东一耳朵西一耳朵的市井流言信不可呀。如果大家都是皇后,那就没有华夏被称为一国之母的名头,出镜率也低吧?对于老百姓来说,可能就属新娶的那位最有知名度。皇家女子的地位还不如总督夫人吗?这真是让人难以致信。   总督大人摇头,小姑娘难道还想做皇后?在心里把她看轻了几分,还是如实回答道:“我们的圣君目前有七位皇后,都是皇室宗人,当然,佳哒哈公主不是。我刚刚说过的瑞茜雅皇后,她跟圣君是表兄妹。”总督大人刻意把宗室两字咬得特别重。   “天啦!我以为皇后只有一位呢?那她们不分...不分先后等级的吗?”   “原来你什么也不知道?”总督大人纳闷了,敢情她就是好奇。   “大人,您常说我爱财,我一心赚钱,哪里有空想别的事儿。”   “哈哈哈...我们的圣君目前还无子,第一皇后总得等生下皇子吧?如果佳哒哈公主能产下皇子,她一样有资格成为第一皇后,我们的圣君是公平的。”   原来还是有个第一皇后的说法,那第二三有吗?真是毁三观,电影里都是骗人的,还骗得我好苦啊。不过也并非全是瞎编,佳哒哈公主与他堂兄的友情就是真的,不然总督大人干嘛说公主吃到金银满堂时感动得落泪,众人都以为是味道太好,公主是个过于感性的女人呢。拜电影的赐,德里只要夏枫一人知道,她其实只是想念自己故乡的亲人罢了。唉,搞什么呀,皇后的称呼也能乱用,夏枫宁愿怀疑她理解错了。   “大人,咱们转回正题吧,多谢您的提议,我就决定在络冈修建作坊,还得要大人相助才行。”   “好说,这样......”他欲言又止。   “大人有什么尽管说,太太都管我叫妹妹,咱们就是一家人,还有什么不方便讲的?”嘴上这般说,夏枫已在心中估量他会提什么条件。   总督见她这般会来事儿,便也不客气,问他建作坊是不是做沙糖。还特意说明,是不是那种结晶状非常香甜的糖。   夏枫脑子嗡地一下炸开,开始飞速运转。原来他如此热情,如此不计回报,不止是因为唐轩之受重用,还在这儿等着我呢。一定是调查过我们,也了解她在坎普尔的事情。怪说她在德里如何出奇制胜地赚钱,人家都觉得理所当然,从来没多问一个字。   真是不能小看这些古代人,果然祖上和犹太人是一父两母的兄弟关系,商业智商都高,佩服。   总督大人见她迟迟不开口,眼神还晦涩不明,又道:“我只是随便问问,你可能不知道,我有一个远房堂兄在坎普尔做城守,三月前,他在城池沦陷时不幸遇难,之前他跟我提起过这事,还大力表扬了你的统一奶糖和金银满堂。”   夏枫不敢额头冒汗,只能在脚底冒冷汗。此前唐轩之可是说,他根本不认识金银满堂。正想到这里,就听他解释道:“只得其名不见其形,堂兄的信也是收到不久。”   夏枫感觉自己的心思被人看光了,立即拿定主意:“大人,您说对了,我正是想做沙糖。这沙糖跟坎普尔不同,产量需要提高,因为我想远销海外。如果大人愿意参股进来,我出技术,您出人脉跟船只,咱们肯定所向无敌。”   总督大人眼前一亮,能够提高产量那是大大的好呀,他紧接着露出真心笑容:这才是她的真面目嘛,能被那大奸商姚敬隋看中,还能从他手中完好无损逃出来的姑娘应该有的样子。   “如果你相信我,我哪好把运输的事情推迟出去。需要怎么做你安排就是,我只管运货。相信银卢比会多得整间屋子都放不下。”   夏枫没急着答腔,只是看着他笑,等着他继续说。股份分成的事情,得让他先提出来。这样,她才能占据主动。   生意上的事情,夏枫不甚精通;只知道打群架的时候,谁先开口,谁就落了下风。真要有底气,肯定是直接干仗,根本不用废话,都“两军”对阵了,靠嘴皮子顶毛用,不如拳脚上较个高低,打服对方为止。想必商业谈判也差不多,如今不同于在哈兹尔镇与拉贾尼较量,当时她一点资本都没有,连身份也是人家给的,随时可以收回去。看情形,总督大人也不是那没脑子的人。   如果他敢狮子大张口,那她就敢撕破脸皮。总之,她夏枫信奉的就是,你不仁我不义;你若敢断捉我一只鸡去,我就敢取你一只手。唐轩之现在是“天子近臣”,就不信他没有分寸,无所顾忌。   夏枫想多了,总督大人真的很有分寸,他道:“咱们都是刹帝利,姑娘还是被圣君记进脑中的大人物,想必愿意为圣君分担军费吧。”   “总督大人,我听不懂您的话?您是说咱们要交重税?”   “不不不,税务也是一样。”   “那你?”   “如果姑娘愿意抽出三成利润献给帝军做军资,那就太好了。我一定会竭力为你大开方便之门。”   “大人竟然不是为自己?”   总督大人一愣:“我何时说过为自己求财了?”   “我刚说了参股的事情,您负责运输,大人也接受了呀。”   “对,我同意为你运输,是为帝军筹军费,这本就是我德里总督应尽的职责。”   好吧,是我轻看了你,你真是阿克巴的能臣。他能收服你这样舍己忘利之人为他所用,果真不简单。   夏枫当然不再客气,连珠炮似地说道:“大人,我需要硫磺矿,石灰矿,不知大人能为我找到吗?我还需要铁匠,锅匠......”   总督大人赶紧招呼随从上来一一记下,说道:“这些我马上吩咐人去办,眼下先帮你建厂房。猜你也不缺钱,所以我就不为你上报拨款了。”   “暂时还不确定够不够,但是我想,多些钱就能多几条生产线...哦不,多几口锅炉。我可以大量招工人,换成三班轮流来,也就是不分昼夜的生产。”反正木石机器是死的,多配备一点就行了。特权送到眼跟前,不抓住那不是傻吗,先全力赚钱再说,万一到时政策又变了怎么办,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   总督大人眼睛愈发明亮,心说这姑娘脑子里满满装着的都是智慧,这种办法都想得出来。原本他只有五成把握,马上提至八成。他道:“好,我尽量帮你筹钱。后面等你赚着钱,再还也是一样。”   夏枫眼皮一跳,点头道:“当然。”被国家收保护费,她好大的“荣幸”。   在他离开之前,夏枫把最后的要求提出来,那就是——保密。别的还好,锅炉设施必须保密;制作车间最好有专人把守。   既然交了保护费,夏枫就想把她的作坊弄得高大上,要让其成为“军事重地”。   “姑娘,你的制作方法对我也保密?”   夏枫笑道:“大人不觉得这是好事吗?如果您不清楚,就可以用不知道去回答以后向您打听制作秘法的贵族们。您别忘了,我们是日夜不歇三班倒,而我建作坊最多只用五分之一的土地,如果销量好,还有五分之四可以用来扩建。大生意有我们一家做就行了,不知道其他贵族得知了秘法,是否也愿意像我一样交三成纯利润作军费。大人,您帮我这么多,我必须要给您分也一成,如果您推拒,那我就不做这生意了。”   “你......”这一席话下来,总督大人都不知道说什么。真是个天生做大事的姑娘,可惜是个女子。   “大人这是同意了?夏枫虽然见识浅薄,倒是知道莫卧儿南部还大一块地方没有统一,相信迟早会有统一的一天。大人必将成为莫卧儿最大的功臣!”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既然您人品过得去,我就要和你牢牢绑在一起。   ......   ☆、第108章 【】   作坊前期的准备工作夏枫没怎么操心,甚至都不用先给钱。厂房都没建好,她这个独一无二的荣誉女刹帝要为国家做好事的事情就已传出去。加上总督大人亲自督促,于是,土方老板、材料商老板、承建商老板、甘蔗原料供货商以及城中的建筑工人与作坊工人,都涌进了内河街。她一个铜板都不需先付,竣工以后再付帐也行。   甘蔗也预先订购好了,相当初在坎普尔为了买点原料,受了多少挫磨。有了特权就等于有了钱,真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夏枫的时间全花在练功和赚钱上了,没有功夫学习“文化知识”。她只能口述,得要邦克在旁边作记录。邦克如今的派头可不小,有些人都管他叫邦克大人了。   夏枫盯着他的记录板,叮嘱道:“记清楚,这些后面都是要对帐的,人家手上也有。到时一并给钱,错半笔都不得了。”   邦克呵呵呵笑:“放心吧大人,我肯定不会记错。”   几天下来,他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了。好在他思想不复杂,认准什么就做什么,没生出啥花花肠子,仍然被萝呼多吃得死死的。   夏枫把修建的事情安排下去,便请来匠人打造澄清沙糖必备的锅炉设备。用化学提炼法,也没法顾忌对环境的污染了,前世哪个发展中国家不是这样,都得靠牺牲自然资源来发展“科技”;何况她的这点污染流进河里,只是沧海一粟。要是考虑环境污染什么的,也太矫情了。   硫磺燃烧产生二氧化硫;干馏之后的木炭燃烧产生二氧化碳;石灰矿锻烧成生石灰,再制成熟石灰,最后提炼石灰水,澄清济的三大要素就有了。只是过程异常麻烦,必须要有出奇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便是夏枫目前需要突破的难点。   真的很难啊......   熟石灰水还好说,就是前两种要融于甘蔗汁中的气体实在是难搞。她试着说服工匠先做两只连在一起的锅炉,一只锅开一个小小的口子够塞进矿石就行了;另一只锅增大一倍用着熬汁,敞口。   那位黑黑的老工匠连连摆手,用口音极重的土话表示反对,人家不知道夏枫什么意思。要不是被总督大人点名要他来,他真想马上告腿,怀疑被小贵人耍了。想他也铸了几千口锅,德里哪个甘蔗作坊没有他亲手打造的锅炉,干了大半辈子,从未听过这种稀奇要求。   没办法,夏枫只能在沙地上画图。两锅不一样大,也不一样高,摆放的时候,高的那只锅下面会垫石头,使之平衡。两锅之间用空心的铁管子相连,铁管开洞的地方一个在锅的上部,一个在下部。夏枫预备小锅燃烤木炭或硫磺,生出的气体就会通过铁锅密封而产生压力,气体在压力的作用下灌进搅拌中的甘蔗大锅里。   老工匠看直了眼睛,别说铸,他闻所未闻,这用来干嘛?两口锅都装些啥,装不一样的东西,那不混在一起吗;如果装同样的东西,弄口大点的锅不就揭了?干嘛搞得这么麻烦。完全不懂小贵人用来装什么,她没糊涂吧?中间的空心铁管子怎么铸,管子是密封在锅内的,世上那有削铁如泥的锥刀来挖空铁芯!就算有,手怎么伸进去?   “老伯,两只相连的锅都不能做?”夏枫还准备三只连在一起呢。她认为并不难啊,你们就不能动动脑子?俗话不是说手艺人的脑洞最大吗,个个都是艺术家。   老工匠的四个徒弟都盯着她的画看,口中念念有词,说不出一句有用的来。老工匠已在闭目养神,准备做做样子,等会儿就走人啦。   夏枫哪能不知他们打的什么主意,思来想去,她去旁边抽了一根木棒,用小刀哗哗地削得木屑翻飞。   工匠们停止“讨论”,不知她又要干什么。只见几息工夫,她已经把一根很不规则的木头削成了一根滚圆的棍子。   “老伯,你可以做里外两层泥模,也就是模中模。”   老工匠眼睛一眨一眨,盯着她那双手,差点以为是同行呢,怀疑她是出身木匠世家。这时他脑洞大开了,却没用对地方,他思道:难道因为手艺好被大帝提升的种姓?   听到夏枫又重复了一句,他收回心神,开始认真思考,想着想着好像摸到了点什么门道,一时抓不住,热切地望着她,希望她再说明白点。   “你先塑一个这般大小的泥模,作里面那层模子,等泥干后定形了,再掏空一根粗些的木头,套在小模子外,作为塑大泥模用。塑好后,取出木头,模中模就成了,最后在两个泥模空出的缝隙间灌入铁水,空心管子不就有了?”   老工匠恍然大悟:“能把它给我看看吗?”   “当然,老伯你慢慢看。”   工匠多摸西摸,神色很是激动......老手就是老手,很快便提出疑问:“可是您需要的管子是弯曲的,这木头却没法弯。”   夏枫心下一松,他没再回绝就好。因为这一家是德里历史最为悠久,技术最好的造锅坊了,果然还是有几分见识。回道:“不用木头,用竹子更好。竹子可以用火烤弯的。”   四个徒弟异口同声:“烤弯小的,大的也穿不进去。”说得夏枫不好意思,是她想得太简单了。   老工匠猛挥手,止住徒弟们的聒噪,说道:“能行。”他捋了捋自己枯黄的大胡子,“我是被大人奇特的连锅图吓糊涂了。其实不用弯曲,既然两口锅非要不一样高,我们可以倾斜着开洞口,同样能达到大人的要求。”   夏枫一拍脑门,忙道:“对!”术业有专攻,她被前世的意识绕乱了,见多了弯弯曲曲的水管子。   老匠人又道:“大人说得对,竹子更光滑平整,比木头好。哈哈哈.....大人要是急着要,我马上就回去准备。”   “太好了,我先谢谢老伯。”   “大人请叫我名字就好,担不起担不起。”老匠人此刻才发现自己一直被她叫老伯,连连弯腰。   “手艺好的人都担得起。老伯,我想做两大一小三连锅可以吗?中间为大,两边为小。还有,总督大人想必说过,这事得保密。”   师徒五人立即弯腰,右手抚在心脏上,保证道:绝不泄露,来之前我们都有起过誓言。   老工匠更是表示,他跨过了铸模的难题,几连锅都没问题,前提是要足够大的模;但要给他制模的时间,至少需要一个月。   作坊还没建好,拉矿石的船只才刚刚出发,时间还早,一个月看似妥妥够了。其实不然啊,夏枫预备用很长时间来试验,理论上一回事,实际操作肯定不简单。   现在奶糖还得照样卖,早成了夏枫的一块金字招牌,名头越响亮,越利于以后沙糖的销售。邦克打出了甘蔗作坊的招工启事,每天都在应付那些前来应聘的工人。他严格执行夏枫的命令,来人先看手,再看脚,手脚老茧厚,才是勤劳肯干活的人;就算营养不良也没关系,那些眼神浑浊不堪的男人,千万不能要。   所以,几天之后坊间就传出他们作坊雇佣工人有个大怪癖,跟选妻子似的,只收那平头正脸长得好看之人。那些好吃懒做,自认姿色出众的男女一涌而来。当然,来了之后一伸手就被赶走了,一句原因也不给。若不是因着有侍卫在,邦克估计会被那群游手好闲的小白脸给撕巴了。   来之前他们不知道工钱比其他作坊高五成,原本是想试试自己的模样如何,回去也好显摆显摆,后来受到高薪的诱惑,随即就改了主意。现在不但证明自己长得丑,还没工钱拿,怎能轻易消停。   邦克从早到晚要喝三罐水,还是感到嗓子痒得冒烟。   “大人,要不让伊扎换我,这比抬石头还累。”他受不住了。   夏枫笑道:“有多少人了?”   邦克拿出名册,直接看总数,答道:“三十二个男工,四十八个女工。大人所说的一班需要五十个人,加上杂工,至少要两百人,还差得远。”   “哪远,只差一半多点,你再坚持两天就好了。如果让伊扎出去,外面的流言又得换,说不定会引来一帮跟他一样的人来。你还闲我们作坊不够招摇?”   邦克想到伊扎那张小孩看了就会吓哭的脸,的确如她所说,到时招进一群......一群那样的人。邦克突然打了个冷颤,还是算了。   萝呼多又问夏枫一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为什么只收眼神清澈的工人?您看我的眼神干净吗?”   夏枫扶额,“干净,因为你品性端正。”   萝呼多来了兴趣,“您再多讲讲。”她只差捧包南瓜籽儿坐着听故事了。   “闲得吗?”   “喔唷,您就说说嘛。”   夏枫也是个半吊子,简单告诉他们:眼神混浊一般是指白仁不够白,含有杂色,泛黄泛红或者泛青;不是因纵欲过度的导致肾气亏损,就是因传染性疾病导致肝上有病。把二者招进来的后果一样,都是没啥大力气的人。   夏枫本想补句一句:从大明的五术之“相”“医”二学上来讲——目浊必心邪,此人乃心术不正之人。可是又想到姚敬隋,那厮当真一点也看不出来。闹出了好色的烂名声,眼神却异常明亮,所以这说法也不是绝对准的。   相术本就是一门统计学,总有个别特例吧,说不定他有补药滋润也未可知。夏枫是这样说服自己的......   邦克招了几天工,厨房就紧了几天人手。夏枫正愁着呢,竟有老朋友上门了。   幸亏邦克招工的帐蓬搭在街上,看见他们的老朋友胖大汉被挤得浑身湿透,他一个劲儿往前冲,周围工人都在高声骂他。邦克赶紧把他拖进门来,不然他肯定会被侍卫打走。   夏枫的嘴巴足以放进一颗鸡蛋:“巴依大叔,你怎么成了这副样子!”   “哎哎哎,千万别再叫我大叔,您现在是贵人。”巴依赶紧说道。本想扶扶自己的头巾,发现头巾只剩下巴掌大一块布耷拉在头顶,他不好意思地放下手,叹道:“一言难尽。”   ☆、第109章 【】   夏枫纳闷不已:旁遮邦跟德里不远,怎会有强盗,还是官兵扮的?   巴依连声问她,“你知道那是什么香料吗?”   “啊?”夏枫回过神,随便应道:“沉香?”   巴依脸色好难看,竟然被她一猜一个准,他重重捶自己的大腿:“是啊,上好的一块沉水香,价比黄金呀。可惜了,可惜了。”   的确好可惜,产沉香的阿萨姆邦现在还不是莫卧儿的地盘,平民能拥有一块差不多可以作传家宝了。但是那么浓烈的香气,你放在屁股底下就能掩盖吗?夏枫真不知道怎么说他,下意识离他远了点,巴依大叔真的好臭啊。可又忍不住继续问:“那些人只抢值钱的东西,别的东西不感兴趣?比如劳力。”   “不,还抢女人。幸好艾米辛怀孕了没跟来,不然......”   夏枫正色道:“大叔,你确定是官扮匪?”   “我当然确定,去年从坎普尔跟着商队回家,遇到过真正的劫匪。我们仗着人多势众,把他们吓跑了。这次我也是跟着商队来的,恐吓不但不管用,那帮人还扛出三把火绳枪来。当时,所有男人都给吓趴了,如我一样走南闯北的男人心里都有数,那就是官兵。劫匪可没那么健壮,再说德里附近他们敢来吗?”   夏枫猜到是谁了,手心开始发汗。她的穿越果真给阿克巴添了大.麻烦,如果不是因为把姚敬隋关在莫卧儿不让回去,他也不会帮亚格拉斯,没有他的钱财,叛军估计早已被灭。现在阿克巴在南边收复失地,他的妹夫却正在德里周边闹啊。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唉!”夏枫叹了一口气。不能干等着,她要去前线见见唐轩之。久攻不下,如果不是钱的问题,肯定就是遇到大难处了。她过去就算帮不上忙,也得想办法提一提德里的情况。不然,等阿克巴回来,他的乳兄兼妹夫,早就把德里搞得一团糟。   虽然电影中阿德哈姆.卡罕是被阿克巴从高处残忍地摔了三五次,活活摔死的,但保不齐不会出现变数。   “大叔,你从家里过来用了多长时间?”   “二十多天,要不是耽误十八天就到了,怎么,要赶我走?”   巴依一脸不满,这点让夏枫很开心。他没有因为自己地位不同而变得客套,还是以前老样子。笑道:“哪有呢,我是不想让大叔急着回去,家里的艾米辛姐姐有公公婆婆照顾,你就留在德里帮我。等帝军回来之后,你再走,我很怕路上不安全。”   “对啊,我本就是这样打算的。”巴依真是不客气。又道:“这也奇怪,帝军怎么三个月都没把亚格拉斯弄死?”   夏枫眉头一紧,连巴依都觉得不合常理,肯定是知道两兵实力悬殊很大。她醒悟得太晚了,心里愈发焦急,非常担心唐轩之。   巴依来了,邦克终于可以休息两天。他对巴依随便说了句辛苦之类的客套话,巴依喜滋滋地狠狠拍他肩膀,扬起眉头说道:“让我也过过作坊大管事的瘾嘛。”   ......   夏枫已经决定趁这段空余时间去一趟坎普尔找唐轩之,奶糖只能停产,就让卡布尔太太赚钱去吧。   在总督大人给她找好船,她准备走的前一天,听到一个消息:艾尼.卡布尔要嫁人了。   或许是命中注定她只能做侧妻,按夏枫的话来说,她未来的丈夫是个侧妻生的庶子。凑巧的是,那家也是开甘蔗作坊的。   萝呼多时刻注意到拉贾尼那边的动静,告诉夏枫,卡布尔太太一家也搬到内河街来了,只是距离他们很远。一个在街头,一个在街尾。   “是印度教吗?”夏枫问道。   “是啊,就是街尾姓印陀利的那家,不然我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萝呼多瘪着嘴巴说道:“我打听过了,咱们这条街就我们跟印陀利是开甘蔗作坊的。听说啊,印陀利家共七个儿子,未婚的有三个,娶艾尼的是个小儿子,还是艾尼自己选的。”   夏枫捕捉到事情的奇怪之处,问她:“你是说他们先决定联姻,再让艾尼从中选一个?”因为艾尼之前可是说要自己先看上,卡布尔太太才去说合。现在,完全巅倒过来了。   “小儿子又高又壮,皮肤又白,是印陀利家最模样出众的儿子。我要是艾尼,我也会选他啊。”   夏枫知她没领会到自己的意思,故意问道:“你怎么知道是艾尼选的,她们卡布尔来德里还没半年,人家凭啥把儿子一个个摆出来让她挑?我才不信呢。”   “真是,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萝呼多急道:“不信你问邦克,街上的人都知道印陀利家三个儿子为抢艾尼打了一架。他小儿子得意得不得了,自己亲口讲出来的。”   看来是真的了,内河街四家印度教,属印陀利家最为富有。估计是看上卡布尔家的奶糖生意了,不然怎能如此放得下脸。夏枫心说,但愿是这样,如果卡布尔家拿黄泥制糖法作为嫁妆,对她可就有影响了。她的化学方法现在还只是个雏形,沙糖在德里要是被印陀利抢了先,真会让人憋火。   卡布尔太太在坎普尔沙土楼的地库里窝了小半月,说不定艾尼闲得无聊就会去研究那些坛坛罐罐,让她摸出一点门道也未可知。   只能加快速度,还要防着总督大人失望。如果他知道别人也能生产沙糖,肯定不会像现在这般仰仗她。   夏枫说道:“萝呼多,你这几天多多注意印陀利家的动向。让姜戈有空去他的作坊转转,看看他们有没有运黄泥。知道艾尼什么时候成亲吗?”   萝呼多听到前半截,又差点急得跳起来:“艾尼一贵族大小姐,连黄泥炼糖法也偷学?太无耻了吧,呸!”见夏枫无语地盯着自己,一脸不满地回答第二个问题:“这个月朝拜后的第一个吉日。”   “是哪天?”夏枫依然不懂他们的吉日是怎么算的。   萝呼多掰着指头数了数,回道:“五天后。”   这么快?   夏枫忙问:“萝呼多,你有打听少爷的近况吗?”   她叹了口气,告诉夏枫,拉贾尼还是老样子,大半时间都在圣庙里念经,已经不管事了。   念经!逃避还是解脱?夏枫发现拉贾尼一没她督促,就像变了个人:“他念经有效果?”言外之意,他走出情伤了?   “你说什么效果,你知道什么......”萝呼多差点说漏口,赶紧闭上嘴巴。   夏枫诈道:“骗我干什么,你当真以为我不出门什么也不知道?”   萝呼多大为吃惊:“原来你早就知道了呀,可是你一点也不难过的样子。”   夏枫心思一动,说道:“他迟早会娶妻的,我为什么要难过。”   “可是......”萝呼多气道:“可是那是卡布尔太太为他选的,艾尼一出嫁,他就要成亲了吧。”话锋一转,“你不难过也对,少爷如果不同意,也不会默许他母亲这样做的。唉!”   夏枫久久没有说话,她是希望拉贾尼娶妻,但不是被别人安排。他未来的妻子到底好不好,合不合他心意,估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嫁妆肯定很丰厚。兄妹俩因统一奶糖也在德里站稳脚,而且相貌都非常出众。“好货”被人轰抢是人之长情......   本打算去前线的夏枫犹豫了。   晚上躺在床上,她一想,就算拉贾尼想找她谈心,她也没法改变结果;就算印陀利家要生产沙糖,她一样无法阻止。官扮匪打劫的事情,却不能再拖。   于是,把家里的事情托付给巴依和邦克,她准时上船,去往沦陷了一半的坎普尔城。   ......   夏枫坐的已经是最好的官船,在大热天里依然臭气难挡。船上运的有活鸡和鱼干,还有为阿克巴准备的乳羊及奶牛。其他的都是给前线战士的补给,阿克巴打仗一向不亏待士兵。   她听到几个船工悄悄在一旁议论,有个男人说他姐姐在回娘家的路上失踪了。报官已有一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   夏枫暗自皱眉,这跟抢劫巴依的不会是同一批人吧。她走过去,插嘴问道:“是在马尔瓦附近失踪的吗?”   男人们吓了一大跳,“小姐,您走路没声?”   夏枫笑道:“是你们讲得太投入。”问那男子:“是在马尔瓦吗?”   “是呀。小姐您有家人也失踪了?”男子目光殷切,巴望着贵人帮着一起找。   果然还是阿克巴的乳兄卡罕,马尔瓦就在他所统治的城邦隔壁。先是不听命令坑杀战俘,现在扮匪打劫,这些都只是开始,他以后还会变本加利。洗劫小城邦,强.暴.幼.女,逼良为娼的事情他都做绝了。   看故事是一回事,亲耳听到又是另一种心情。夏枫直呼把他摔死太便宜了,应该学明朝一样施剐刑才能解气。   夏枫摇头,安慰了这个男人几句便离开了。   卡罕娶的是公主,在明朝就是个附马爷,在莫卧儿却是权臣。外面玩女人公主没权利干涉,说不定公主还只是他其中一个老婆,女人的地位......夏枫越想越憋气。   这天晚上,夏枫还在船上,拉贾尼果然到内河街找她来了。   ☆、第110章 【】   如果夏枫听到这个消息,肯定像个先知一样,摇头失笑:少年的誓言果然不能信。   ......   第三天早上,天刚朦朦亮,官船到达坎普尔城。夏枫以前作坊那段区域属于亚格拉斯的势利范围。她乘坐的船是在上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码头停靠的,坎普尔城如今犹如一座死城,哪有以前的热闹景象。   押船的军官特意嘱咐她别害怕,跟着他们走就是。话虽这样说,但一行人却像是探雷一般,三步一大顾,一步一小顾,战战兢兢......   夏枫一踏上实地,就被那种死气沉沉的窒息感压得喘不过气。这里没有战场应该有的样子,或者是说此刻在休战?如果不是船上有几个人说话,她以为自己置身在一个静谧的时空中。连鸟虫都奄耷耷的懒得叫,天气又异常闷热,一丝风也无,呼进去的热气又湿又臭粘喉咙;空气中还有刺鼻的石灰味,多吸几口,那种腐尸的味道就钻进来了。   夏枫赶紧扯蹲下揪了一株路旁的青草放在鼻下,这个动作,差点把前后“探雷”的官兵惊出冷汗。   她不好意思地笑笑,“遮味。”   官兵们摇头失笑,夏枫抬头看了看天,估计今天会下雨。   姚敬隋没有住自己的“姚府”,而是把“办公地点”搬到了夏枫的沙土楼里。他住的还是夏枫以前睡过的房间,只因这间房视野极为宽广,还有一些让人“深刻”的回忆,可以让他时刻保持“清醒”。   不管在哪,他姚敬隋从来不缺女人。夏枫要是知道她曾经精心布置的小床上,此刻正歪七竖八地躺着三个女人,不知是何表情。   姚敬隋哪有当初的风流之态,他胡子拉碴,面黄肌肉,作息日夜巅倒,现在正是他“工作”完毕,打算休息的时候。虎背熊腰的大叛臣亚格拉斯,只有趁这个时候过来和他商量如何部署下一步。   当初让夏枫跑掉后,姚敬隋急急遁逃,跑到半道上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气得回到坎普尔休整。   次日便收到范诚从海上传来的秘信,说天子驾崩,三皇子裕王继承大统,大当家要他速速回京。他喜不自胜,打算回去好好经营,抄了唐轩之的家,摘了他父亲的乌纱帽,把他全族都灭得一只狗崽子都不剩。   想得倒是很美,现实却相当凄惨。德里的官船浩浩荡荡杀下来,截断了他往南边出海的退路。幸亏他反应快,派人一举攻占城守府,可怜的城守大人作了人质。使姚敬隋在城里等到了亚格拉斯的救兵,而救兵一到,城守大人的脑袋便没用了。   他妄想冲破封琐出海,可是河上一条船也没有,亚格拉斯的大部队一到,德里的帝军也到了。后来又得知他最后那船金子也被拦了下来,眼下,阿克巴就是用他那船金子在跟他打仗。   怄得他差点又吐出三升血。   所以,他被逼上梁山,非得卯足了劲儿硬硬干上一场。他支持亚格拉斯施行血腥残暴的统治制度:不论男女老少,全给拉去战场填命。生生把阿克巴的大军熬得三个月只前进了五十里。如果恒河水不流动,或许早已被染成了红色......   “那皇帝不是要搞仁政吗?就让他先杀掉这些猪猡的贱命,然后再来跟我们强壮的士兵打。哈哈哈......”姚敬隋灌下一口酒,悠然自得地对傀儡来格拉斯说道。   人家“事后”一只烟,他是事后一口酒,快活似神仙。   亚格斯劝他悠着点,身体重要啊,难道要非得弄成瘦骨嶙峋才罢休?“我尊敬的智者,伟大的毗湿奴神主会继续帮助我们,咱们离输还远着呢,您这是......”这是死前抓紧时间享受吗?灭亡前的疯狂?   姚敬隋不以为意,懒懒地躺回床上,抓过一“只”美姬的脑袋,重重按在自己胯.下。美姬迷迷糊糊地伸手撩开他的亵裤,埋下头,吸.得有滋有味。   姚敬隋这才舒坦点,轻轻抚摸女人弯曲的长发,任凭女人用.嘴巴.“享受”他的软泥鳅。他单手枕在后颈看向亚格拉斯,不回答他前面的问话,而是说道:“塔布桥早已重建好?南去畅通。坎普尔以南四城又没什么人可用了,早该去塔布抓人,老办法,还是用钱骗。”   要说心肠狠,这亚格拉斯比姚敬隋有过之无不及,毕竟阿克巴的刀都逼到他眉毛上了。但他没有姚有远见,更没有定力,急道:“智者,如今空了四座城,咱们有八万强兵还没用......”   姚敬隋烦躁地摆手,仿佛挥去面前挡住视线的蜘蛛网:“你听还是不听?你要想好了回答。”赤.祼.祼威胁的语气。   亚格拉斯就服他姚敬隋这味药,立即收声,出门时忍不住问了一句:“智者准备把士兵留着吃一票大的?”   “当然,待时间成熟,我带你冲进德里,坐上皇位。”   亚格拉斯给了他的智者一个非常满意的笑容后,“退”了出去,还悄悄带上门。   姚敬隋眼皮一耷,瞬间便睡过去。他胯.下的女人含.着含.着也睡死了。夏枫没估错,今天真像有雨的天气,瞧天边多亮,朝霞多红。霞光映照在窗台上,夏枫的茉莉虽没开花,颜色却鲜绿着,一看就是时常有人照顾它。它现在的主人,一条胳膊掉到床沿上,在朝霞的沐浴下,红如血。根本不似人的手,活像一只大蜈蚣的触角......   “你怎么来了?”唐轩之面沉如水。   夏枫盯着他的胳膊:“你受伤了?”   已经过了三个月,一听到有人提这碴,唐轩之就不爽,他赶紧扬了扬手:“能动了。这里怎是你女人能呆的地方,快跟我来,另外找个地方让你住。”   “你怎么会受伤?我看这绷带都是好久了,你啥时......”   “你到底走不走?”唐轩之发现越来越多的人看过来,异常烦躁。   “走去哪?我要见皇帝,有事告诉他,我又不是来见你的。”   唐轩之诧异:“不是总督大人告诉你我受伤了?”   夏枫没好气:“我真的有事找皇帝,德里附近有人以兵扮匪抢劫,马尔瓦邦失踪了很多妇女。我知道这是事是谁干的,但没有证据。你必须得信我,但我不会告诉你是怎么知道的。”   唐轩之用十秒时间才消化这完她的话,说道:“是我多想了,以为你早知道,刚故意笑我。”   “怎么?”夏枫疑惑道:“你受伤的事情,有很多人笑你吗?”不等他回答,又问:“皇帝身边有人不服你?”   唐轩之下意识便笑了,“真聪明。”只从之言片语就能摸清他的处境,可不就是聪明嘛。“你别担心,我会用本事说话。来而不往而礼也,叛军伤我一条胳膊,我必得取下他们头头的脑袋,到时我看谁还笑。”   “那为啥这么长的时间,竟......”   唐轩之打断她,“跟我来,慢慢说予你听。”他大胆妄为,用那执剑的右手“捉”住夏枫的小手,使劲往前面拖。好像知道小手要溜似的,捉得紧紧的。脸上却一本正经,好像啥规矩也没逾。   “能不能先放开,我自己能走。”夏枫被他握得生疼,还得跨着大步子跟上他。   “不能。”如果可以,他永远也不放。   “......”   他俩来到高处一棵阴凉的桐树下,半个坎普城尽收眼底。夏枫更加纳闷,他们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竟然久久攻不下?   大半时间是唐轩之在说,夏枫乖乖听着,偶而问上一两句,两人一直谈到肚子咕咕叫。   “所以,现在除了塔布地区以南,坎普尔下游四城的乡村和城镇都是死城,没有几条活口。他们逼女人和孩子迎在前面,士官躲在女人和孩子的身后,待前进到士兵的射击距离,火绳枪就放。”   “因为她们是平民,又没搞清状况,误以为投奔我们而来。所以前期损失非常惨重,兵源持续减少;后来才开始反击,至使那些无辜的女人和孩子们,尸骨堆积如山。你们的皇帝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战争,他算不错的将领了。常言道一将功成万骨枯,他有仁心,难得啊。但同时也被对方掣肘。”   夏枫感觉一团怨气堵在喉咙里出不去,两个杀人恶魔真是绝配。她想到了后世的对越“自卫反击战”,当时我们的部队也是遭遇了同样的情形,只不过越南人不是被迫,但一样改变不了这是种无耻战术的本质。越南也是亚洲一个非常神奇的民族,老美先进的飞机大炮打了十几年也没把之攻下,还搞得自己国内一团糟。中国的反击虽然成功了,但损失也非常惨重啊。   阿克巴并非悍戾君主,要他突破人性的底限大开杀戒,的确是大挑战,说是掣肘一点也不为过,夏枫问唐轩之:“你是说,坎普城已空,满满的全是士兵?没有一个平民?”见重重点头,她气得指甲抠破了手心。那些贵族都逃了?没逃的也成了死尸?亚格拉斯跟姚敬隋晚上睡得着吗?   畜生!畜生不如!   唐轩之幽幽说道:“我们无法从河上登岸,码头上全是一层一层的尸墙。突袭过两次,我们的士兵还没冲上去,尸体就燃起了一堵火墙,就算突破一层防御,还有第二层,第三层。地段狭且深,水龙接不过去,就算接过去,最里面的尸墙上都裹着石灰,用来防止瘟疫。敌人残暴且狡诈。如今,你们的皇帝就在等,等着更多的士兵到位,把他们困死在里面。他比谁都怕交火,因为一旦交火,死的就是他的子民。”   夏枫怒极而静,她终于明白过来,战争本就是血腥且灭绝人性的,在战场上只有你死我活的野蛮杀戮。她的愤怒无济于事,让她像个无知软弱的小女人......   如果阿克巴的计划是这样的,那德里城将更空虚,皇帝还要在这里继续耗啊。等他收拾完亚格拉斯,皇城......   夏枫深吸了一口气,回过神来,决定先见到阿克巴再说。先小心翼翼地问唐轩之,他的手到底是怎么受伤的?   唐轩之一脸愤恨,“自己人?”   “自己人?阿克巴的人!”腹背受敌?夏枫不敢相信,他咋混得这么差劲。   唐轩之摆摆手,原来他说的自己人是指大明人。三月前,他和阿克巴的帝军刚刚南下到达坎普尔,还没开始攻打,亚格拉斯就主动退到五十里外。   时已黑,阿克巴怕前方有诈,便宣布稍适休整一夜,看看情况。就在这天晚上,唐轩之被连夜突袭而来的大明高手伤了。   对方直冲他住的营帐,显然是内部有奸细。这次休整就休了五天,阿克巴逐一彻查内奸,还真给挑出来二十多人。根本没用严刑拷打,这些拿钱办事的本地人全部都交待是受姚敬隋收买,只为取唐轩之的人头。   姚敬隋损失了大半护卫,仍未弄死唐轩之,就再不敢派人来了。但是帝军也无法再前进一步,亚格拉斯和姚敬隋早就商量好了,前期的三千妇孺准备妥当,就等表演给阿克巴看。   ☆、第111章 【】   夏枫沉默了许久,她必须依靠自己的“见识”想出一条妙计,总有攻克这个难题的办法。见唐轩之看着她,便说道:“叫你字吧?”   “我没有字,记得早告诉过你。”   夏枫认真回忆,一点印象都没有。唐轩之一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没放在心上过,心下哀叹,只得再说一次,“字一般是长辈取,而我的父亲......”   “那我给你取个字吧?”听说古人叫字亲切,夏枫也没管人家说的是长辈取,心里给他想了个适合的,顺口就说了。   哪知唐轩之立即回道:“好啊。”   夏枫指着他握得紧紧的拳头,自己再翘个兰花指,“拳兰,好听不?”   唐轩之一脸便秘相,她是玩我吗?我这轩字是有围栏的意思,但也不能如此用吧。赶紧揭过这个话题,“我叫下面人给你搭建的帐蓬可能已经好了,先回去吃饭,饭后带你见皇帝。”   “拳兰,圣君会召见我?”   “你...”这是他自找的,再苦也得吞下,“怎么不会见,你是我未来的妻子呀。”   夏枫一身鸡皮疙瘩,突听这个称呼,好不适应。   “可不可以另想一个字,犬栏不好听。”   夏枫一本正经:“是拳栏,有两层意思:一是你说拳头硬武功高,品性如兰仗剑天涯;二嘛,因为这是我给你取的名字,意为我俩以拳拳之心,契若金兰。”   唐轩之心里舒服多了,但是听到最后,又不对味:“你可知金兰是何义?”   “知道。”   “真的知道?”   ......   中午的伙食还不错,因着唐轩之也是有配有亲兵的头头,这亲兵还跟了他有不短的时间,所以知他口味。桌上蔬菜瓜果一应俱全,唐轩之让夏枫等着,一会儿就来。   不久,就闻到帐蓬外面传来烤鸡的香味。   亲兵看夏枫面善,平时可能也没少跟唐轩之没上没下扯淡,胆子特别大,说道:“这是唐大人第一次亲手烤,大人别的厨艺不行,就他烤的鸡肉好吃。”   夏枫笑道:“我知道这不是他第一次,以前还烤过狗。”   那亲兵一听是狗,立即闭嘴了,眼观鼻鼻观心。   吃过饭,两人商量了好措词,准备去找阿克巴,营内却突然进入应战状态。   唐轩之抓住一个黑脸汉子:“阿诺基,又来了吗?”   汉子凄凉地应道:“是啊,唐大人,您去看吧,有七百多人,好几个都背着孩子。老样子,她们像草人一样朝我们走来,跟死尸似的,唉......”   阿克巴听完汇报,坐在营帐内闭目养神,旋即,他捏了捏鼻梁说道:“想耗死我的心情很迫切啊,改至正午进攻了。”   “圣君,照旧应战?”旁边大胡子将领不知他是何意。   “不,布好防守,过了警界线再投石头。”现在,他们要保存实力。   将领得令下去,与带着夏枫来拜见皇帝的唐轩之擦肩而过,给了他一个冷眼。   唐轩之不以为意,目不斜视。   阿克巴早就等着他,不等唐轩之行礼就挥手让他进来。“这就是你的未婚妻?”   “回陛下,正是。”   “赐座。”   夏枫内心可是激动万分,终于见到这位史诗大帝了,以为跟中国古代一样,行完礼不敢随便抬头。听到阿克巴巨年轻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的名字很怪,你说祖父是明朝人?”   夏枫猛地抬头看去,反而把没有准备的阿克巴惊了一瞬,因为她的眼神太过热切。这种热切程度,他只在后宫皇后们的眼里才见过。下意识便望了一眼唐轩之。   夏枫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眼神已经让人产生了“不适。”声音还有点小发抖:“回圣...圣君,并没有。”天啦,他比演员帅啊,活脱脱一迪拜王子,还是威猛版的。肤色跟晒黑后的唐轩之不相上下......彻底刷新了她对印度男人的认知。   阿克巴又问:“那你祖父是?”   不知是王者之风令人窒息,还是她生活顺遂了几天便又犯了花痴病,惊觉脑子当机,唉,说漏口了。定了定神,只得硬着头皮回道:“我自记事起,就没过祖父祖母。”   “哈哈哈,你的大明武术是跟谁学的?”阿克巴笑得说多假有多假,语气重了几分。   怎么办怎么办?夏枫余光已经瞟到唐轩之“火热”的眸子射了过来。她在懊恼中总结出一条宝贵经验:谎话一定要事先编好,更不能说过就忘记......   阿克巴又道:“德里总督阿比盖尔查到一些关于你爷爷的信息,他败光了家产,又因偷盗被人打死,你父亲迪滋.库纳从此沦为雇农,听说已于去年夏天死于护城之战。”阿克巴依然带着笑意,口气却转为凛冽:“所以,你们俩到底是谁说谎?”   夏枫对他的好感瞬刻间化为乌有,唐轩之也不再盯着夏枫看,两人都沉默着。若是其他君主,早就肝火大动,而阿克巴却沉得住气。   眼看唐轩之要说话,夏枫抢了先,不答反问:“圣君,请问学习大明武术是否有罪?”   阿克巴一愣,这是在呛他吗?但她问的又没有错,耐着性子答道:“无罪。”   夏枫做势松口气,拍拍胸口:“既然无罪,圣君就不会怪我撒谎了吧。您可知世上奇人奇事不胜枚举,圣君您就是其一。我其实不会什么武术,只是自小力气大于常人,惹人惊叹,还被视为怪胎。因没见过祖父,便把他想象成高人,让我的大力气显得来路正而已,真不是故意欺骗大明的唐公子。”她说完朝唐轩之规规矩矩行了一个合十礼,照旧乖乖坐好。   阿克巴拧着眉头,看向她发育正常的身板,明显不信。三言两语之间,便知道这姑娘古灵精怪,还是那相处了三月的大明人更值得他信任。   夏枫还以为他要继续深挖,脑子都快转不过来了,哪知他问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也是其一?”   夏枫忙道:“如果您不奇,怎会把我提为荣誉刹帝利。”   阿克巴反倒不生气了,认为他眼光极准,她要是个普通印度教姑娘,哪有本事来到这里与他如此对话,“呵,可这跟你武学的来历有什么关联?夏枫姑娘,你非常聪明,不同于其他女子。”   又道:“但我还是好奇,你是怎么走到今天的?你母亲跟姐姐死的很不光彩,说到这里,你要感谢亚格拉斯。若不是哈兹尔沦陷,你这样的出身可给我出了大难题。收复阿拉哈巴德之后,还得为你掩平。既然你跟阿比盖尔熟识,便让他去帮你做吧。”   “感谢我伟大的圣君,夏枫一定会尽心回报。”话题转了,还是皇帝自己转的。夏枫这个记吃不记打的又把刚刚丢出去的崇拜赶紧捡回来,提醒他沙糖的事。现在她可是财神爷,虽然还没兑现。   “嗯,希望你的作坊早日开工,不虚‘荣誉’一词。”   这时唐轩之插话道:“其实,她的武术是跟我学的。”他都不相信,别说皇帝了,唐轩之希望把过错揽下来,反正他是客人。   阿克巴当然知道唐轩之的意图,但他现在不想纠结这个问题,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今日之事只是提个醒,下次再有.......那他就不客气了。朝唐轩之玩味地笑了笑,转而问夏枫为什么冒险前来见他,肯定不是为了谢恩。   夏枫早有准备,等的就是这一刻,赶紧把德里附近和马尔瓦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告诉了他。   阿克巴觉得奇怪,这种情况不是应该告诉德里总督,或者其他官员吗?单单就为了此事来见我?他沉着脸,频频打量夏枫。观她目光如水,隐含期待之相。   一丝不好的预感钻入脑中,厉声问道:“你是发现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发现,只是感到害怕,不知道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旁遮普行凶。毕竟锡克人凶悍且好战。”   阿克巴心里更加确定,狠戾表情一闪而过,继续浮上笑容:“夏枫姑娘,你的谈吐及口音堪比我的皇后瑞茜雅,现在说你是德里贵族,没人会怀疑吧。你的出现,让我知道莫卧儿还有很多未被发掘的珍珠。可惜,你若不是早已跟我们尊贵的客人......”   唐轩之浑身僵住,转瞬,左手不知不觉已摁在了腰间,只要阿克巴敢说把夏枫收入后宫,他就敢拔刀相向。   夏枫何尝注意不到他的动作,吓得心嘭地跳到了嗓子眼。阿克巴仿佛没看见唐轩之的动作,兀自说道:“我真想再让宫里添上第八位皇后。”   “请莫卧儿大帝慎言!”   阿克巴眉毛一抖,迎头而上,“外嫁他国,还得我说了算,我说不许,你就带不走。”   “别!”夏枫刚喊出一个字,唐轩之的剑就抽了出来,刺向了阿克巴。   没想到唐轩之也有失手的时候......阿克巴猛地退至身后的木柜,几乎没作停顿,速度极快地跳了上去,一把雪亮的精致短刀出现在他右手上。   外面的御卫立时冲进来,唐轩之失去先机,一时没近到阿克巴身。夏枫心说,真就开打了?一边是偶相,一边很有可能是她终身的托付,她在一息之内拿定了主意。管他的,不能让唐轩之吃亏,预备出手把他们全部撂倒,然后遁走逃亡。命苦啊,怎么总要逃亡。   她的内力还没蓄好,人家的御卫也不是吃素的,分出三个人过来对付她。要不是她反应快,可能额头已经鼓起大血包。   “出去!”阿克巴暴喝一声。   训练有素的二十几个御卫立即住手,可是,唐轩之也停了手。他把“啸风”收入剑鞘,恼恨道:“圣君,您不要再逼我,我不会和没有内力之人比试手身。”这叫什么事儿啊,胜之不武。   阿克巴把短刀收起来,“滚出去吧,你们又坏了我的好事。”   御卫唯唯喏喏告退,夏枫一脸愕然。   唐轩之无所顾忌握住夏枫的手,安慰道:“别怕,你们的圣君不会收你进宫。”   阿克巴活动了几下身体坐回去,很久都没有说话......   纵然他拥有了全印度,也渴望有唐轩之那样的身手吧。夏枫暗道好险,她跟唐轩之不一样,如果刚刚出手帮忙,就跟叛军没有区别,等同谋逆,哪怕给阿克巴一座金山,也是横着出去。唐轩之必会落入危险境地。   唐轩之想打破沉默,带着夏枫告退。   帐外有人急喊:“圣君!”   “进来。”   来人牙齿流着鲜血,吐词非常用力:“按圣君的命令,我们按兵不动,但妇女们拉着投石机朝我们攻击。这次她们的身后并无叛军,我们是否仍然......”   夏枫顾不得规矩,打断道:“用钱,把她们弄过来。只要她们带着武器投奔我们,一人一个金姆尔!”   阿克巴的脸色由青转红,唐轩之大呼妙哉,他道:“为何早些没想到这个办法。”   阿克巴哑然失笑,幸而自己一直保持着清醒头脑,提醒他:“早些她们身后也有叛军士兵啊。”命令他的将领:“照夏枫大人的话去办。”   那人深深看了夏一眼,对她飞快地笑了笑,速速出帐。   ☆、第112章 【】   “需得着,因为你必须保证每次都是同一个频率,久了就知道非常吃力,可不轻松。”夏枫提醒道。她刚才好像看见阿克巴努嘴了,跟他的身份非常违合,竟有些萌态。   阿克巴问:“什么是频率?”他还非常好学。   “就是...这么说吧,在唐大人的敲击下,布料每次轻微煽起的风都要一样大,就像......就像榨甘蔗的碎杆机一样,落下的力度相同。”   阿克巴根本没见过碎杆机是什么样子,假装点头表示他明白了。反正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就让她试试吧。   唐轩之起初不用内力真的不行,夏枫直喊,不对,不对,大了,小了。   他深吸一口气,调出内力后,手法趋于平稳,夏枫喊话的间隔越来越长。大概一刻钟后,唐轩之慢慢掌握了技巧,渐入佳境。   “成了!就是这样,你应该能做到”夏枫兴奋不已,又道:“下午接着练,要试试不同的力度,每种力度敲打两三个时辰。现在把刚刚用过的频率在心中作个记号,找准了频率,只要你能坚持.......坚持十个时辰,我们必会成功。”   唐轩之看着自己的手,琢磨自己到底能不能坚持那么久,这坚持真有意义吗?阿克巴可是啼笑皆非啦,他问道:“我们坐在营帐中,戏耍这把利剑,就可以把他们全部埋了?”说完,他真想笑。   “不,并非靠这把啸风剑,还需要其他工具。如果我们掌握了规律,不出一天,脚下的地就会发生震动。之前,我们的人最好...能够撤离,只留下我跟唐公子。”   阿克巴听到撤离两字,眼神刮了她一眼,没有吭声。   “枫儿,你说的是真的?”唐轩之也认为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夏枫没理他,只问阿克巴,“圣君,坎普尔我非常熟悉,知道我们占据的地方有铁匠作坊,连夜赶工两天就能打造出我需要的东西。前后最多耽误四天时间,圣君愿意一试吗?”   “愿意。”阿克巴笑道,对唐轩之说,“这事你去安排吧。”不提撤离的事情。   夏枫装听不懂他的敷衍,“圣君,如果我做到了,希望送您送我一支皇家船队,允许我自由出海。”   阿克巴想都没想:同意!   你同意了就好,我的要求并不过份,你不会后悔的。   ......   “轰——”   一声炸雷,惊得营中动物的嘶叫声此起彼伏。   这场暴雨降下凉意,也让士兵们乱成一团。   两个头头在雨中大声交谈:   “这雨太大,要注意河边的工事。”   “那些女人都上来领钱了吗?”   “正在上,别担心那些女人了,我们的码头抗不住暴雨。”   “你快派人过去抢筑!”   姚敬隋也让雷声吵醒了,他踢开趴在身上的美姬来到窗前,把茉莉花搬进屋,喃喃自语:“可不能给糟蹋了,以后放在她的坟头多应景。”   夏枫不知道有人想着给她置墓呢,望着雨叹气:“这雨下得太不时候了,这七万多人怎么撤退?”   唐轩之没答这话,拉着她回营帐,“我信你,但你要告诉我有几成把握?”   “我这里是十成,关键点在你,不在我,就看你不能达到地震的条件。”夏枫说着拿来一个做工算精致的茶杯,又用他的剑轻轻敲了一下,茶杯发出清脆的声音。   “记住这个音了吗?再听听,然后看我怎么做。”   唐轩之听了五六遍,自言自语:“此音在宫角之间。”   夏枫微愣,“想不到你还懂音律。”   唐轩之比她更吃惊:“你竟然知道我们的宫商角徵羽?”想问夏枫的身世,话到了嘴巴生生咽了回去。   “印度也有。”唐轩觉得这么个疙瘩一直不解,总不是个事儿,他迟早会问的。如果真告诉他实情,等于“骗”他一样。那就继续编。   “拳兰,其实我就是跟大明人学的,但是他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却搞得这么复杂。”   唐轩之心说你东一句西一句,没一句对得上,是你自己把事情搞复杂了。他所求不多,只要夏枫能主动向他解释就够了。“还是那句话,我信你,因为你信我。”   “那我们就互相信任一次,渡过这次难关。你听着,我发出与这茶杯同样的音律,就可以震破它。”说完,夏枫使出内力扯脖高吼,“嘭”茶杯从腹部炸开。   “小心!”唐轩之很是无奈,“你有时候聪明绝顶,有时候又蠢得像驴。用声音震破瓷器,还用你告诉我吗?我用内力也能做到,可是瓷破跟你震动大地是一回事吗?”   ......   雨下了一夜也没见停,要让部队撤离的要求,夏枫再说不出口,只能等到她要的长铁管来了之后,先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再说。自古君王皆多疑,要是把她当成奸细就麻烦了。   一天之后的中午,士兵从山下拉回一根巨长的空心铁棒,怎么插.入地中又成了一个难题。   夏枫放眼四周,唯一满足条件的地方只有河滩。特斯拉效应,灵魂就是共震,泥土不能有缝隙,显而易见,看似松软的沙地比普通泥地效果更好。   夏枫对唐轩之说,“你别逞能,这必须要以我二人之力才能插.下去,钻地越深见效越快。”   “行!”唐轩之一看见奇怪的空心铁管,终于认真对待了。   阿克巴戴着雨具站在岸边,远远地看着他俩,问一旁的臣子:“阿德拉姆的援兵什么时候到?”   “回圣君,还没有消息。”   阿克巴手心奇痒无比,他重重捏住,转身上山,说道:“给客人安排上等吃食。”她要两天时间而已,他等得起。   夏枫把时间估计得过余乐观了,他俩调出全身内力把铁管插.进地里后,都给累瘫了。   她气喘吁吁,“唉,我没力了,还有一米,弄不去就这样算了。”   唐轩之比她更累,没功夫说废话,听她说不用了,赶紧打座调息筋脉。一个时辰之后,他道:“他开始吧,就按最早用过的那什么频?”   “频率。现在不行,你必须休息好好睡一觉,如果频率准了,得连续不停地保持六七个时辰,甚至更长。”   唐轩之反对,“先试试。如果真能震起来,就能让你们的皇帝先撤军。”   两个人考虑事情就是比一个人完善,夏枫赶紧把小铁珠递给他。唐轩之小心翼翼地把之放进铁管中。铁珠一端有长长的铁丝栓着,他需要敲击的就是顶端的绳索结,让珠子在铁管深处左右摆动。   夏枫并不知道三百年后特斯拉用的震荡器具体是什么形状,但她知道这样比单独的一根实芯棍子更有威力。人力与机器终究是有区别的,哪怕唐轩之内力深厚。   ......   下了两天两夜的雨终于在天亮时停了,河岸线上升了一米,沿岸的防御工事只留下一半。夏枫这边有四五十个士兵陪着他们,士兵们从最初远远的看稀奇,变成了哈欠连天瞌睡兮兮。   唐轩之告诉自己,试完最后这个力度还不行,他就休息,先再坚持两刻。   夏枫觉得自己他还累,一动不敢动,就怕呼息稍重一点都会让他分神。但唐轩之偏偏不让她离开,就要她陪着。   “叮叮叮....”跟河水流动混在一起的声音真的催人入睡啊,夏枫抵不住困意,不知不觉合上了眼睛。   坐着睡和躺着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根本分辨不出你睡了多久,有时候五分钟,就让你以为睡了两个小时。夏枫就是这样,迷迷糊糊的还做起梦来,好像坐在前世武馆里的秋千上摇荡,哥哥在轻轻推她。   她开始梦吟:“太好玩了。”   “哥哥,你再摇大一些。”   “哈哈,真好玩啊。”   唐轩之控制住自己极度想要分神的冲动,加了一倍的内力到指尖上,短短几息时间,他已浑身湿透。额头的汗水跟瀑布似的往下淌,早已将他视线掩盖。他紧紧闭眼,不知道是用意识在敲击,还是惯性。在脚下越来越大的震动中,他纯粹靠咬着舌尖才让自己保持住这种“惯性”。   这是非常残忍的折磨,极度考验人的耐性。唐轩之明白自己倘若过了一这关,功夫又将大大提升。支撑他意志力的人,就坐在他身边。信任,我要她的信任!   “哥哥,别再摇拉,太大力了。”   “夏柊,你信不信我下来扁你!”   “哎呀!”夏枫还是梦中的语气,突然裁倒在地,紧接着又让她滚了半圈。猛地惊醒,用耳欲聋的声音喊道:“动了,快停!”   “叮!”最后一下敲完,唐轩之就地躺在地上,“水...你刚刚...好像说梦话了?”   “水,我们要水!”夏枫只听到一个水字,根本没听他后面说的什么,慌不择路中差点把拿水冲过来的士兵撞倒。   “大人对不起,大人对不起。”   “别对不起啦,赶紧带我去带圣君,你们马上将所有的船全部起锚,准备撤退!”   唐轩之像个英雄一样躺在那里,本以为夏枫至少会过来慰问一下英雄,哪知她人已经朝山上去了。心里说不出来的失落。   前一秒还在失落,后一秒就睡了过去。   ☆、第113章 【】   后来夏枫去了国家武术队,大家都知道她是夏家人,烈士之后,对她尊敬有加的同时却保持着距离。因为她太厉害,因为她有内力,而他夏家的内力别人还练不出来。总之,她仍然是孤独的。   夏枫不喜欢武术队,成年人的心态比小女生更冷漠。爷爷不可能让她再步父母后尘做一样的危险职业。指望她找份稳定工作的希望也破灭了,爷爷叹气:罢了,你跟你夏柊一样,再开个武馆吧。   夏枫回忆到这里,兴奋消失殆尽,盯着脚下迁徙逃命的蚂蚁发呆。   “这事完了,你跟我回一趟大明。”唐轩之见她久久没有动过,不知在出神想什么,眉头凄哀地拧在一起。这让他有些心疼,本想伸手帮她抹平那丝皱褶,却一把揽住了她的肩。   想着心思的夏枫顺势倒进他的臂弯......   唐轩之心里一暖,心怦怦直跳,又听夏枫说道:“先要帮阿妮娅报仇,她的仇人可不在阿克巴的统治范围,三年时间三年很快就到了,你不是相信誓言吗?”   “我一直记着从没忘记过,回来之后也来得及,还有两年呢。”唐轩之抓住这个话题不放。   夏枫起身,唐轩之感觉心里骤地一空。蛮横地想把她再搂进来,却接到夏枫的拳头,他气道:“我也不想跟你比试。”   “这不是比试,这是打架。拳兰,我们今年秋去大明,最早也是明年夏才能回来,这一耽误就是一年。而且,有句话我还没说,怕打击你。”   “说!”唐轩之提高声音。   夏枫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我们若是回去,明年铁定回不来,你信不信?”   “你还是不相信我能保护你!”   “相信一个人,不等于要失去理智!”什么时候了,还有空腻腻歪歪。   “你才知道,我早已没了理智。为了你的自由,我敢向皇帝挥刀。我信你......”他站起来重重跺脚踏地,说道:“连这种诡异的事情都愿意配合。”   夏枫故作无奈:“阿克巴真会收我进了宫?诡异的事情,现在还诡异?”   唐轩之一愣,后悔莫及,找错论据了......   夏枫掂起脚拍了拍他肩膀:“我会跟你去大明看看,但要在完成阿妮娅的遗愿之后,开我们自己的船回去。对了,现在大明还有海禁吗?”   唐轩之摇头:“不知道。别聊了,睡会吧,共什么震的频率我已经找到,而且牢牢记下了,睡醒后就开始。”   他心里涌出酸楚,他肯定会回家的,又不是无情无意之人,哪能真的不管父母。有父母就不能逃不开世俗,聘则为妻奔为妾,他要父母接受夏枫,无论用何种方式,付出何种代价。   夏枫知道他是真的伤心了,认为自己说话有些直接,以后是不是要试着温柔一点,迂回一点?不然还能怎样呢,难道她真的放弃唐轩之吗?就如他所说,敢为他不计后果拔刀的男人,的确值得珍惜。   如果换得是拉贾尼少爷,他肯定做不到的。夏枫越想越觉得唐轩之难得,见他呼吸平稳,难过地睡着啦,长睫毛根根分明,紧闭的嘴巴倔强地抿着,她莫名地就想挨他近一点。   “嚯!”   夏枫一惊,被唐轩之再次搂进怀里,“你不知道我装睡的本事也是一流?”   “滋!”   突然在她额头亲了一下,夏枫脸跟个熟透的苹果一模一样,一时傻住。   “胳膊给你挡枕头,快睡,乖!”“别乱动。”“好好睡觉。”“手老实点。”   这颗红苹果险些成了黑布林,听他嘴里念个不停,还以为她把他怎么样了!夏枫只是想起身而已。   她终于恢复了意识,气道:“这样我睡不着,我习惯一个人睡。”   “嘿,好巧,我也是。没关系,我不介意先适应一翻。”   黑布林一拳挥过去,又被厚脸皮给整个握住:“我家枫儿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两个人睡。”   “......”   事实证明枕着肉胳膊,真的比石头好,夏枫用脑过度,没挣扎两下就眯着了。唐轩之听着身边均匀的呼吸节奏,无比满足。   ......   亚格拉斯急匆匆唤醒沉睡的姚敬隋:“智者,北面的二十几个哨口一天没动过,西河岸的也是,阿克巴会不会又有什么新动作?”最后的七百妇孺,外加三门投石炮,都被阿克巴给抢走了。   这是亚格拉斯三月以来最大的损失,可想阿克巴之前是有多被动。   姚敬隋还有一个毛病,起床气。他不敢对亚格拉斯发,朝旁边的女人屁股狠狠拍过去:“滚!”   女人光着身子狼狈跑下床,像只灵活的小猫咪,转眼就溜出了门。   “你问我?”姚敬隋冷笑相问。   亚格拉斯便知道他的智者语气不善,忙道:“两天前是我蠢笨,擅自作主。我们后续的人肉沙包不是快来了吗,所以我就想把那几百个浪费粮食的弄过去送死,骚扰阿克......”   “浪费粮食?我未来的印度帝王!你的八万雇兵天天在浪费粮食,你何不把他们也拿去送死?”   “智者,这怎么能一样?”   姚敬隋掷地一声:“一样!她们与雇兵的作用不同,并不是没有作用。你想不明白这一点,趁早投降。”   亚格拉斯脸色一沉,“智者,现在不是讨论对错的时候,请帮我分析目前的情况。北面......”   姚敬隋真想把他的猪头砸烂,打断他:“你的新军师范诚怎么说?”   “他说等塔布境内的人到了,再攻。”   “既然他给了你答案,你还要问来我,表明你不喜欢他的决定?”不待亚格拉斯回话,姚敬隋又道:“既然不喜欢,那你自己决定。”   “没有,我只是想找智者确定。毕竟,你才是神主赐给我的福星。”   “那好,现在确定了,我可以睡觉了吗?”又道:“其实,你现在就可以拉大军攻过去。”说这话的时候,他眉毛频频颤动。   亚格拉斯连忙摆手:“智者,河水漫上来了,情况不妙,现在肯定不是好时候。”他不完全是傻透的。   姚敬隋本就没抱什么希望,看着那肥硕的身体出门后,倒下继续睡。   ......   “开始吧,你就在我身后,不准离开三寸之外。必须在我转身就能抓住你的距离之内,这样我才放心。”唐轩之吐了一口气,开始蓄力。   “放心吧,就算你不抓我,大地动一来,我也会抱住你的。”   唐轩之蓄力中不方便说话,用眼神示意夏枫抱紧木板,可能后面要在河里用到。   一切就绪以后,他还检查了一下夏枫的鞋是否完好,怕她伤着脚。   这次至少要敲一夜,唐轩之把内力竭力压榨殆尽,拿起铁棍,坐好,正式充当“人工震荡仪”。   夏枫安安静静地坐下,看着他伟岸的背影,运气起小周天。待一遍运完,可能天就亮了,成果如何,那时就能揭晓。唐轩之绝对是精疲力尽,到时就全靠她夏枫了。   而这时,姚敬隋终于睡舒服了,老去十岁的范诚正在向他汇报隐密事。   “少当家,因条件所限,我们用了三个月,这船还差最后一步。”   姚敬隋明了:“怎么运上码头?这不是问题吧。”他二人早已商量好,待他让亚格拉斯全军出动,两军激战之时,便是他南下遁走的好时机。   范诚表情更为沉重,“少当家,非也。刚刚得到消息,塔布境内发生暴.动;而且,河水也不知何时落下去。”   “女人暴动?”姚敬隋诧异道。   “对,女人。是那蠢邦王的手下太过嚣张,当街奸.淫一个十岁的俏姑娘而引发的。一万多女人嚷着要钱,不见钱不走。”   “畜生!要女人用钱便是,怎能强来。这帮西戎子,愚不可及。”   “少当家,男人皆好色,并非个个如您一般让她们愿意投怀送抱。”   姚敬隋并不想听这些,问道:“亚格拉斯怎么没来问我?”   姚诚轻笑:“他的消息当然没有我们灵通,您忘了,黄叁就在塔布。”   “告诉他,让他武力镇压,割几十几颗人头,僵持局面就迎刃而解了。”   范诚却道,只能再派两千雇兵前往,因为那些女人长年劳作,力气甚大,不好对付。   姚敬隋便没再多话,随他安排去,只求速速解决。船已暗暗造好,还理那蠢货做甚。   “你......”姚敬隋回身,骇然发现被窝里躲着一个身材娇小的美姬,因小小的一团,让他和范诚都忽略了。此刻美姬异常害怕,身子瑟瑟发抖。   “你竟然听懂了我的大明话?”姚敬隋死死盯着她,口中说出的就是大明话。   女人头摇得像拨浪鼓,姚敬隋暗自咬了咬牙,又一个蠢货。   “啊——”   过道的护卫听得女人的尖叫声,相视而笑:又开始了,他们干听听也过瘾不是。   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要的奴才。   “嘭!”姚敬隋的门突然打开。   四护卫正愣神,那个美姬被姚敬隋拎了出来:“拿去享用,完事后割掉舌头,再喂药。”   一个如植物人范忠一般五大三粗的男人傻哩吧唧地问道:“少当家,喂她何药?”   ☆、第114章 【】   这四人扛着奄奄一息粗粗洗过之后的美姬来到一楼,跟印度伙伴来了一场有福同享的戏码。人钱两清,本应该走了,但他们四个却没有睡意,想再欣赏一翻。   “这是智者大人的美姬呀,天啦,没想到我基米尔也有今天。”   “哈哈哈哈!”   “噫!”   笑声戛然而止,这群恶魔突然像在大浪中的船上一般,重心不稳,一个个给摇晃倒地。地上的美姬又吐出一口黑血,在第二次大务晃动中,她闭上眼睛咽了气。   “怎么了?”   “啊,我头好晕呐!”   “我也是!”   “地动?”   姚敬隋滚到了床下,他迷迷糊糊刚刚睁开眼,窗台的茉莉花便砸向他的脑袋。这一砸,把他彻底砸醒,看见柜子杯子齐齐跳舞,猛然意识到——大地动来了!   冲到门口,与上来接他的范诚撞个满怀。   “少当家,不好了......”   话音一落,沙土楼像泼了水的纸模型,瞬时瘪了下去,尘土弥漫。大自然障显威力之时,人就变得极为渺小。任你不可一世,躺下也是坨烂泥而已......   屋外,亚格拉斯的雇兵如冲出污水沟的蝌蚪,用他们这辈子最快的速度左摇右摆地朝平地上冲。这地震来得诡异,天旋地转,耳朵嗡嗡作响,明明是朝前走,有些却朝震沟里窜,感知全乱套了。   东补西填仅能过人的塔布桥,因坎普尔的地震重新裂开,正准备过桥的一万妇孺如朝水一般朝回奔。走在最前面是黄叁,他正好站在桥中,被碎石挤压成了肉饼,死得其所.....   印度是地震频发区,大家多多少少都有经验,知道如何才能躲避危险。可是震中蹲守的八万雇兵十分密集,三半分钟不到,就死了一半,大都是被自己人踩踏而亡。   唐轩之双眼如血,真如一个机器人。夏枫叫了一次停,他并没有听到。   既然他稳得住,而附近十米之内并没有危险,夏枫就想坚持到最后。   阿克巴的陆路帝军还没走出六十里,领头的将领察觉到地动,不知是前行还是原地待命。他就是那位对夏枫笑过的汉子,亲耳听到她说过六十里外肯定安全。   但是,震得这么厉害,不知......   阿克巴的船急慌慌靠岸,主人却不惊慌,高声大喊:“福星啊!只用两个人,就胜他八万叛军。神意所旨,天下还不归我!”   “拳兰!可以了!”夏枫用力打醒他。   唐轩之猛然停手,好似启动开关的电吹风,夏枫只觉一股热气骤地扑面而来,下一刻已经被他抱进怀里跳入了水中。   水下震动更大,但比刚才的地方好啊,他俩前一秒离开,后一秒就被岸边塌下来的乱石掩埋。紧接着,更高处的南面山体开始滑坡,活似有巨人的手在拍沙堆,把坎普城埋下一半。   ......   阿克巴确定唐轩之和夏枫已经停了手,即刻兵分两路,一路去给没死叛军的补刀,那些叛军冥顽不灵,他一条活口也不会留;另一路去寻找立下大功的唐夏二人.....   两天后,震中废墟的营帐内。   唐轩之的亲兵蹑手蹑脚走进夏枫的帐蓬,轻声问道:“圣君派人来问唐大人醒了吗?”   “嘘,让他多睡会儿。”   亲兵心说,我已经很轻很轻了。   夏枫把人打发走,重新握住唐轩之的手,把头放在他的手心里,继续假寐。   第二天早上,御卫又来问。   夏枫开始担心了,他怎么还没醒呢。紧张地凑近他的脸,却见他的眼皮在颤。   “服了你,睡了两天两夜,真能睡,别装啦,我都看见你在笑。”   “我早就醒了,但想你多陪陪我。”唐轩之笑着起身,“走吧,你们的皇帝要论功行赏了。但我不关心这个,我只关心姓姚的尸首找到没有?”   “啊对,我也要关心这个。走,去见圣君。”   “太饿,没力。你两顿没吃饭了吧,我要不是怕你饿,还想多睡一会儿。”这明显表示他醒了有两顿饭的时间了,所以啥都知道。   他的亲兵看不过眼了,“夏枫大人和您一样一口水都没喝,一直守着您。”   “你傻啊!不知道自己在长身体。”唐轩之的口气就如教训不听话的孩子,又朝亲兵吼道:“还不快去准备。”   新兵委屈地回道:“一直准备着呢,馊掉就换,可是夏枫大人说要和你一起吃。”   唐轩之又心疼又窝心,埋怨道:“以后不许这样。”   夏枫愁肠百结,她之前好担心他傻掉,虽然没有十个时辰,但也有足足六个时辰十二小时,真怕他出事。唐轩之的反应,让她有一种幸福感觉。   饿得太久,一次不敢吃太多,他俩微饱状态来到了阿克巴的临时营帐。迎面看见案几上骇然摆着一颗人头,下巴没有了,但还是能看出是谁。   二人瞬间明了:这就是叛军头子亚格拉斯。可能会拿回德里,游街示众。   阿克巴深情地拥抱了唐轩之,接下来的事情还用再多说吗。   莫卧儿皇帝把出海的皇章亲手交给夏枫,并说可以给她二十条海船,三十条内陆船。他那把长年不离身的精致匕首,送给了唐轩之。   唐轩之脸皮再厚,也为之动容,开始真心对待阿克巴。   阿克巴最后还说回到德里,要赐予他圣雄的称号。   唐轩之不知道圣雄有何意义,夏枫知道,后世的甘地那样的人,才能被称不圣雄啊。不止一个称号而已,还有数不清的荣誉,总之一句话,唐轩之回到大明,也是个大人物了。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或许要以他为荣。   “我们在一座甘蔗作坊里发现了三十几具大明人的尸体,包括亚格拉斯。所以,那里就是他们的总营。可惜,没找到你所说的面白俊美的大明人。咱们抓到了一个活口,让他逐一辨认过,确定没有你们要找的人,包括常常呆在亚格拉斯身边的大明人,两个人的尸首都没发现。”   听阿克巴说完,夏枫问道:“谁在亚格拉斯身边?那人也会武功吗?”   阿克巴点头:“据说是会。”   唐轩之马上告退,他要亲自去找,夏枫也随之附和。   “可以,带五十个精兵去。”   “谢圣君!”   ......   二人急匆匆出来,便有人在他们身上洒圣水,说是驱邪避瘟。   唐轩之回去拿了两包草药,逼着夏枫生嚼:“这样也管用。”   本该上战场厮杀帝军部队,现在干起了埋人的行当。夏枫赞叹古人并不傻,知道如何杜绝瘟疫。   其实并不是他们聪明,而是热带地区都必须具备的一种生活经验啊。   夏枫最后也逼唐轩之子戴上她做的绵布“口罩”,两人跟五十个强悍的精兵往甘蔗作坊而去。为防姚敬隋逃出了城,分出三十个精兵往南追;他二人带着二十精兵在城中搜索。   姚敬隋当然没死,范诚在最后关头把他提着飞了出来,他完好无损,范诚却断了一只胳膊。震动过去之后,起初他俩找到一间没被震垮的木房,停在那里养伤。范诚面若金纸,眼看是不行了,左胳膊血肉模糊只剩半截,那血流了一路。他主仆二人正在作最后的话别,就听得帝军的搜索队伍来了,吓得抱头鼠窜。   当唐轩之和夏枫到来的时候,范诚已死。姚敬隋用甘蔗汁抹黑了脸,身上不知从哪扒落下一身雇兵的衣裳,正一步一瘸向塔布方向而去。三十精兵,与他还有一段距离。   “不会,我一定不会死在这里。不会!”姚敬隋停下来,想从路边的枯树上掰一根树枝作拐杖用,正常人稍一使劲就行了,而他却累得喘气如牛。   任凭他咬牙切齿,枯枝楞是与树杆恋恋不舍不忍离去。他最后实在泛力了,干脆朝着枯树直直压过去。   “咯吱”一声,终于断了,而他人也倒在了地上,枯木膈得他后背生疼。   “呵!我连你也治不了?”说着翻身起来,捡起枯树就朝树枯狠狠打去:“让你不听我的话!让你犟!”   打了一歇,他站都站不稳,又回到刚才的老话:“不会,我一定不会死在这里.....”他双腿似铅,如个九旬老翁,颤颤巍巍地杵着枯枝继续走......   天渐渐黑了,帝军用三天时间终于清理完了战场,统计下来存活的叛军有两万。但是现在,这两万叛军齐齐跪在地上,仰天忏悔。   本欲下手坑杀他们的阿克巴,见此情形又改了主意,问臣下:“他们全都以为是天罚?”   “我伟大的圣君,他们现在对您虔诚无比,敬如神明。”   阿克巴开怀大笑,命令道:“留下三千人跟我们的士兵一起重建坎普尔,其他的两千一组,驱往各邦,允他们自由。”   “圣君英明,他们将会永世替您讲述此次天罚。不止莫卧儿,全印度都将知道您的威名。”   “多亏了我的两个福星,哈哈哈......”   震区的收尾工作都快结束了,夏枫他们把坎普尔每个脚落都已找遍了,依然不见姚敬隋的影子。   唐轩之道:“看来可能往南逃了。”   “那准备火把吧。”夏枫就知道狡猾的姚敬隋不会轻易被她寻到,想报价还得再忍忍。   ......   “断了?”姚敬隋好不容易爬到这里,迎接他的却是一座断掉的塔布桥。   他望着桥下湍急的河水,想到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这还是他当初建议亚格拉斯自保的手段,几月前匆匆补起来,哪经得起这大地动啊!姚敬隋想啐一口,却发现嘴里除了血腥气,什么也没有,喉咙干得似火。   他盯着断桥发愣,这座残缺的百年老桥,也像在盯着他,残桥与残人两两相望......   姚敬隋只知过不去,赶紧掉头往小路上走,试图先个过夜的地方,养点力气再想办法。他依然黑黑念叨着那句话:不会,我一定不会死在这里!   “头儿,看这双脚印好清楚,朝小路去了。”   “唐大人果然没说错,那家伙真的朝塔布桥来了。”   “那我们快追吧,肯定没跑远。”   ☆、第115章 【】   【夏枫大人很自信嘛】   三十个精兵正说着,没发现他们十米远的地方,一双明朝样式的布靴已经悄悄滑入了河中。   他们说的每个字都清楚地传进了姚敬隋的耳朵,那什么“唐大人”除了彩福瑞的狗.杂.种还会是谁!怒火难挡中,并不妨碍他飞快作出金蝉脱壳之计,这群西戎子认得老子的鞋,就让你们下河找老子去。   意图让河水把鞋冲到下游被追兵发现,好把人引开。眼下他只能借助这两颗岸边的桑树遮掩身体,四周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能不能活命,在此一举。   可惜,他精明过了头,偏偏忘记时下天色昏暗,一双鞋倒是可以被忽略,一个大男人还忽略不了。听吧,人家步伐整齐地冲过来了。   姚敬隋恨不得自己会隐身术,情急之下欲两手抠住石头悬在崖上,还没开始行动就被抓个正着。   “朋友,你找得我们好苦啊。绑起来!”头头一手把他拎起来扔到路边。   姚敬隋知道逃不了,没有挣扎。   他的反应让精兵们很意外,不由高看他一眼,没有为难他,捆回去交给唐大人就完成了任务。   姚敬隋非常配合,等人家捆好后,他才道:“等等,几位兄弟好身手,你们可知道我有很多钱?我愿意拿钱买命。”见精兵们同时发愣,他忙道:“这样,我给一百磅金姆尔,一百磅,马上可以带你们去拿?”   精兵头头回道:“金子当然想要,但你的命我们也想要啊。”   姚敬隋极力保持着风度,不使自己看起来像阶下囚,继续说道:“兄弟,天下哪有那般好的事,总要舍弃一样。”他再加上一把柴:“一百磅只是今天的辛苦费,如果你们把我送上出海的大船,每人再给一百磅都没问题。反正我人已经在你们手上,拿不到钱不放我便是,兄弟们没任何损失。我们商人最讲究诚信,我姚某绝不心疼金子,有了命可以再赚,你们说是不是?大家伙如果不嫌弃,可以跟我回大明赚大钱,漂亮娘们任凭挑选,荣华富贵享用不尽。都是为糊口饭吃,在哪吃不是一样?我保证让你们的皇帝无法惩罚到几位。不瞒诸位,只要过了贝拿勒斯,自有大船来接,船的事情不劳兄弟们费心。”   这个头头静静的听他说完,然后与他真正的兄弟们交换眼神。   姚敬隋一个激灵,心怦怦直跳:有效果,能活了。他喜道:“莫卧儿的朋友,你们不但身手好,还非常聪.....”   “嗙!”   明字没说出口,天灵盖上传来一声炸雷。立时便滑到地上,缩成一瘫烂泥,失去意识之前,他只有一个念头:不相信!   那头头收回砸人的大刀柄,心有余悸地说道:“听说这人是个大奸商,我真怕大家被他收买了。先断了源头,免得我们为了一点金子连累家人。”   听头头这样说,其他精兵下意识咽下口水,皆道:“是啊,他要再说下去,我们真怕受不了诱惑。老大你真威武,一招就送他去见了神主。”   有人上去探了探鼻息,没呼息啦,真不经打。   不可一世的商业奇才姚敬隋,竟这样死了?当夏枫与精兵们在路上相遇的时候,看见地上如死狗般的他,完全不敢相信:“这别是替身吧?以前可不长这样。”   “真的是他,我们差点被他收买了。”头头一慌,边确定边道。   夏枫凑进仔细辨认了一翻,确定果真是他。叹道:“怎么几天时间瘦成副德性?”   唐轩之也觉得面前这坨玩意儿不像,至少不符合他的想象:“你可看仔细了,别真的是替身。”   “没看错,就是他。唉,终于把这妖孽收了。”夏枫大松一口气,问姚敬隋:“怎么弄?”   “尸体?”唐轩之用脚踢了踢,万分恶心,离这么近,没有探到一丝呼吸,不是尸体还是啥?直接道:“扔河里,难不成还要给他垒座坟?我不分他尸就不错了。”   夏枫跟着头头来到恒河边,黑漆漆的河水在火把映照之下显得有些狰狞,“扑通!”姚敬隋滚下水中,被河浪一荡一荡渐沉渐远......   她幽幽说道:“畜生,干了这碗恒河水,愿你来世也做印度人。”   ......   阿克巴希望唐轩之继续做他的将军,带领帝军南下贝拿勒斯收复失地。唐轩之拒绝了,他最大的隐患已经解除,圣雄称号也拿到了,闲得长草才帮你打仗。   唐轩之要回德里,要说谁最舍不得他,就属他的亲兵。夏枫也跟他混熟了,把古普德太太的事情拜托给他。当然,还有卡布尔的事情。   亲兵嚷嚷道:“夏枫大人您多想了,所有归顺过亚格拉斯的官员全部都会被处以火刑。圣君不会允许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有这句话,夏枫就放心了。也等于给卡布尔太太母女俩免去了后患,但她可不是为了这个,还是因为卡布尔曾经想过屠村的原因,她是非常记仇的。   高高兴兴回德里,准备放手运作她的糖厂去了。   这次坐船有人作伴,不那么难挨。因为过了生死关头,两人反而都变得矜持了些。夏枫的作坊唐轩之不感兴趣,唐轩之的大明之行夏枫也不想听。所以他俩心照不宣地讨论一个共同的话题——武术。   “你太过心急,桩基还不够稳走不远呐。但是,你的体格与常人不同,内力运转比我还快上几分,好有灵气。”唐轩之倒是有几分艳羡,她就是个天生的练武奇才。女人的骨骼比男人软,突破了韧性的桎梏,可以达到男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啊。   听他如此说,夏枫便道:“有没有专练下盘的功法?”   “有是有,我舍不得你练,太辛苦,甚至有些残忍。”   “残忍,你可知道我是怎么练出来的?我两年前就这么高,像六岁小孩,不到四十斤重。”夏枫用手比划着高度。   唐轩之看着她呆呆出神,良久:“以后有我保护你,你不用再......”   “拳兰,我对武术的热爱跟你不相上下。站在我的角度为我想想,别藏私了行吗?”   唐轩之无语:“我哪是藏私,我......好吧,回到德里我就教你。”   时间过得很快,德里到了。码头上聚积起很多身着盛装迎接他们的人,打头的就是总督阿比盖尔。他身边站的却不是莎莎夫人,而一个表情严肃一脸凶相的妇人。妇人身着白棉长袍,头纱也是同样的面料,夏枫感觉这装束有点熟悉,好像皇宫里女官的宫装。有钱的印度教可不会披棉制头巾。   “欢迎我们的圣雄归来!”   “欢迎我们的圣雄归来!”   长长的花环套在他俩的脖子上,祭司为他们一路唱诵......如此繁复的欢迎仪式让唐轩之忍耐不住。夏枫这是第二次跟男人一起戴花环了吧,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与新郎巴利。只是现在的花环可精致多了,是用丝绸扎的假花,在圣庙里经过了大祭司们的熏香,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比贵族婚义上所用的真花,还要珍贵。   圣雄嘛,肯定不是年年有的,当然要万分珍视。夏枫低声劝唐轩之,再忍忍吧,一生就这么一次。   好不容易折腾进城,夏枫却不能回家,因为皇太后要邀请她进宫觐见。唐轩之想跟着来,却不被允许,他悻悻然先回内河街了。总督大人跟夏枫道别之际,好像有很多话要说,碍于她旁边的女人,始终没敢把意思表达清楚。   夏枫脖子上浓烈的熏香弄得她头昏脑胀,以为他是急着商量作坊的事情,估计是有矿石采回来了。   那位严肃的女官大人,一直行在夏枫的右手边,到现也没有说一个字。夏枫浑身不舒服,都不知道怎么称呼她。女官的眼睛像审视货物一般,不着痕迹地审视自己。以夏枫如今的身份,敢这样对她的,或许应该只有一个人——皇帝的奶母。也就是那个将来在死前会朝阿克巴叫嚣,跟他同样有通天本事的倒霉货的母亲。   夏枫想到这里,就开始不爽了,莫卧儿贵族人家有些有奶母,但这奶母的地位赶明朝差远了。皇帝再尊敬她,她也只是个奶母罢了。夏枫气不过,就开口打破沉默:“大人,请问我身上有哪里不合规矩吗?”   姬卡一愣,那下撇的嘴角慢慢扯平,却没说话,而是摇了摇头,示意她看路。那神态,好像她现在说话就是在做上不了台面的事情。   算了,先忍下。   前方趴着装扮一新的两头大象,夏枫看得出神,这大象还没成年吧,干干净净的好萌。突然,右边的女官抢走两步,率先走向第一头大象,姿态优雅地坐了上去。夏枫模仿她的动作,在宫仆的搀扶下坐上另一头大象。   呼,上面的空气好新鲜啦。夏枫可是第一次坐大象,扶着两边精致的木栏,不由感慨。   两头大象一路摇摇晃晃迎接着市民们的“观赏”和欢呼,朝皇宫而去。   皇城长街非常宽广,姬卡不会在规矩上给世人落下话柄,不好行在夏枫前面,也不愿落在她后面。于是,两头大象并排而行,把街道填得满当当的。所到之处,人流像水一样被大象推开,好多看热闹的老百姓被挤倒。   ☆、第116章 【】   姬卡不屑的眼神一闪而过,浮上笑意:“姑娘是个少见的聪明人,知道如今内战连连,圣君顾忌不到你小小一个作坊吧。我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刚刚不是还客气地称呼我为夏枫大人吗?呵,自以为达到了目的还露出这副嘴脸,我话还没说完呢。夏枫话锋一转:“想必卡罕大人事务繁忙,他能分出精力帮助圣君看顾我的小作坊,我当然要感谢,这跟聪明有什么关系呢?为表谢意,我愿意为卡罕大人免费做一个金银满堂......噫?大人,您的大象怎么不走了?”   姬卡表情阴郁至极,再次用那刀子般的目光射向夏枫,见她依然一脸天真之态,便知道自己被一个小姑娘耍了。她随即换上万年不变的严肃脸,不再说话。   夏枫脸上维持着笑意,心下却厌恶不已。什么玩意儿,一对人渣母子。阿克巴忙着抢地盘时候,也得管管他的后院呀,怎么把这对白眼狼的脸养得比澡盆还大。唉!   萝呼多拉着娜玛拼命朝前挤,跟巴依和邦克他们挤散了,“快看,大人在那里,她要进宫啊。天啦,你看她好威风!”   “大人,我们在这里!夏枫,这里!哎呀,左边,您往右看什么。”萝呼多急得直跺脚。娜玛劝道:“大人听不见的,她很快就会回家,咱们快回去准备好接风宴吧。”   两个女人手牵手退出人群,迎面碰上一个老熟人。   跟她们一样点上朱砂的艾尼傲气十足地教训道:“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吗?”   萝呼多直呼晦气,不甘示弱地回道:“呀,是我们内河街的新娘子啊。算你还有点良心,没有忘记你的救命恩人,知道来祝贺。”   “放肆,你算什么东西,竟敢这样对我说话。”   艾尼说着一耳光煽过来,被萝呼多一只手截住手腕,她想抽出去,突然一个踉跄,又让萝呼多给推到路边。头纱垮下一半,样子好不狼狈。   “艾尼小姐,你是不是傻?你的父亲投靠叛军,你就是叛军的女儿,你凭什么跟我耍威风,就凭你腕上的麻制圣线?”萝呼多的很声音很大,引得边缘处看热闹的人过来打望。   艾尼顾不得再跟她们较劲,赶紧爬起来找她丈夫汇合。听见萝呼多和娜玛在后面大笑,她气得咬碎了一口银牙。“两个首陀罗,要不是我哥哥,你们哪有今天!”   艾尼本是来看唐轩之的,她每天晚上都把自己的男人当成......她的丈夫利波利身材伟岸,模样周正,就是她比着唐轩之找的。一个大明人怎么和一个印度人联系在一起的?可能就她自己明白。   有时候,人跟动物一样,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只有发.情期的男女才能记住,并为之着迷;寻着这种味道,能识别出与之相似的气味。   艾尼可能是寻到了吧。但是,有机会还是想闻闻原味......没走几步,就看见丈夫利波利跟他的几个兄弟们正在谈论着什么,锡克人巴依跟唐轩之刚好路过。艾尼心跳加速,提起纱裙加快步伐,却见本已走过的唐轩之又转过头来,遥遥望着大象上的夏枫,露出宠溺的笑容。   ......   皇宫里没有夏枫想象的气派,并非金碧辉煌耀人眼,甚至还有些小失望,跟大明宫差远了,只是比总督府更庄严雄伟。还是木楼更有古朴韵味,石墙砖壁有让人进了贵族墓地的错觉,死气沉沉的。   皇太后衣着华贵,态度和蔼可亲,完成任务般与她说了几句话,然后就唤进来七个长矮肥瘦黑白不齐的女人,这就是传说中那七位皇后。   皇太后笑道:“这位是佳哒哈公主,她想亲自感谢你为她做的金银满堂。”   听出来了,她说的是佳哒哈公主,而不是皇后。夏枫恭敬地行了一个跪拜礼:“公主,愿你富足安康。”公主很漂亮,十五六岁的年纪,如一朵盛放的蔷薇,正值花期。夏枫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向她充分表达了善意。   佳哒哈嘴唇频频启合,非常激动,紧紧拽着自己的莎丽:“请...请起。”   夏枫理解她的情绪,她一定以为自己是苏加玛尔的人,也就是“自己人”。在心中为这个远嫁异教的女子微微叹气。   “咳。”厅内一角发出一丝杂音,让气氛瞬间冷下来。   皇太后朝夏枫抱歉一笑:“姑娘,原谅我的疏忽,应该先为你介绍我们圣君娶的第一位皇后瑞茜雅。”   瑞茜雅的眼神跟奶母姬卡有些神似,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慢深入骨髓,让人无法亲近,但也没法讨厌。因为人家是开国皇帝巴布尔的亲外孙女,生来就注定会做皇后的女人。只是,她至今未能生育,很难在贵族中见到如她一般消瘦的女人,跟阿克巴同岁,却像一朵快谢幕的马蹄莲,白色的花瓣经岁月冲洗有些泛黄了。与一旁的皇太后婉若姐妹,如果说她是阿克巴的小姨,也使人信服。她苍老得过快,应该过得并不顺心顺意。   瑞茜雅皇后待夏枫行过礼后,淡淡地应了一声。在她看来,盛装出来见一个宫外的女人,明显就是一种折磨。   皇太后又道:“这位是萨莉玛皇后,我们圣君的第二位妻子。”   真倒霉,立了大功还要跑到这里来挨个跪人,夏枫越来越烦躁。   这位倒是满脸笑容,态度异常亲切,笑得眼角的鱼尾纹都堆出来了。她先感谢夏枫为他丈夫的帝军所做的贡献,然后又询问一路上是否顺利,辛不辛苦;阿克巴的身体是否安好。最后又道皇宫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邀请夏枫时常来玩。语调轻柔,言语诚肯让人舒服。   夏枫一一作答,不管满不满意,萨莉玛都笑着点头。即使夏枫说得不够详细,她也露出鼓励的眼神。   面对这样一个过于热情的皇后,夏枫下意识便多想了几分。发现皇太后,包括太后身边的侍女都流露出对她的不屑;她的神态也与其他皇后不同,透出一股阅尽人事的包容豁达。   夏枫暗思:难道...她就是那位死了丈夫的寡妇皇后?她也是阿克巴的表妹,巴布尔的外孙女......可见,蒙古人到了次亚大陆,有些传统已经取消了;阿克巴娶这位“不洁”的女人做妻子,是很大胆的行为。   夏枫暗暗给阿克巴竖了一个大拇指,强!   每一个都跪完,最后还要跪拜姬卡。   夏枫疑惑道:“太后,这位是?”   皇太后就知道古怪无礼的姬卡不会主动向人报明身份,解释道:“这是我们莫卧儿最伟大的母亲,她教育出两个最出色的儿子,一位就是我们的圣君,另一位是优秀的国务大臣卡罕大人。”   “姬卡大人,愿您富足安康。”夏枫走过去,朝她行了一个标准的合十礼。   本就有些压抑的气氛顿时鸦雀无声,佳哒哈惊出一身冷汗,要不是身后的尼玛特在拍她的背,她差点出口提醒夏枫。   在途中姬卡与夏枫本就互相知晓了身份,如今听得她这样说,可想而知,姬卡得有多愤怒。   “姑娘,你应该行跪拜礼。”皇太后开口了,心说这姑娘怎么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最伟大,当然是胜过我......   以为在她提醒之后,夏枫会马上补礼,哪知,却听小姑娘说道:“太后,莫卧儿并没有这样的礼仪呀。”这老东西迟早要玩完,以今日之地位,难道还要在这种人的□□过活不成。在路上就撕破了脸皮,她已怀恨在心,跪一下对她虚以委蛇,难道她就会放过自己吗?夏枫才不会如此天真。砂糖是夏枫的重中之重,绝不许任何魑魅魍魉钻出来染指。   夏枫想,把跟姬卡之间的矛盾摆在明处是有利无害的,防止她使阴招。皇宫里的八位贵人都是摆设不成?阿克巴远水解不了近渴,阿比盖尔能力有限,只能寄托皇太后给点力。   一时,六位皇后们都好不尴尬,不知这事如何收场皇。太后跟佳哒哈心急如焚,不管她们是何种想法,俱是盯向姬卡。   姬卡平静如常,道:“她说得对,在礼仪上,她并没有不合规矩。既然太后已经见过她,我就送她出去吧。”   佳哒哈赶紧示意皇太后,她还想和夏枫单独说话。而且,夏枫可能有危险。   皇太后顿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开口,姬卡又道:“她刚从战地回来,身上不知道沾有多少邪祟,还是不要在宫里多待了。拉杰普特公主想要吃金银满堂,我自会为你亲自去取,不用急在今天。”   说得佳哒哈前倾的身体赶紧坐直,心里想什么全被这厉害的奶母知道了,再也不敢有任何多余动作。   夏枫目的已达到,巴不得马上就回去休息,坐了两天一夜的船,谁耐烦呆在这里。   她敢这样做,是确定阿克巴对卡罕的恶行心知肚明。老妖婆的嚣张儿子快归西了,就不信她这母亲还能继续扮演慈母不跟阿克巴起矛盾。心道:既然是当着太后的面说送我出去,未必她半途还敢叫御卫把我抓起来吗?   姬卡好不容易压下的火差点重新窜出来,面前这姑娘一点也不怵她。甚至,小小年纪目光竟然比她还犀利,就是在跟她对着干。凭着小聪明搞什么砂糖,就以为没人敢拿你怎样?进了我的地盘,竟然敢下我的身份!既然不能为我所用,留你不得了。   ☆、第117章 【】   【进宫二】   姬卡起身,跪座在她身后的十几女人都看向她的手,这些女人与她穿同款衣装,一见姬卡背在身后的手十指交叉,便立即向众位贵人告退。   姬卡微微附身,算是向皇太后打了个招呼,不待人家回话,自顾自朝前走,口中说道:“夏枫大人,请吧。”   瑞茜雅同情地瞟了她一眼,撇撇嘴,转过脸去。用夏枫自己的语言翻译,就是在说:叫你得瑟,活该。   为什么觉得是活该呢,因为姬卡与属下的互动,已被夏枫察觉。而瑞茜雅皇后尽管没看见,却知道她将要面对怎样的下场,可想而知,这姬卡在宫里真如那河里的螃蟹是横着走的。寡妇再嫁的萨莉玛皇后,仍是笑着说道:“我跟你一见如顾,允许我的侍女送送你。”   皇太后也忙吩咐身边的侍女:“代我送送夏枫大人。”   “太后,萨利玛皇后,一个荣誉刹帝利,可以劳动二位身边的人。嗯?”   这声嗯,气得皇太后秀目圆睁,愣是奈她不何。   嗯个毛啊,难道我还怕你?夏枫谢绝了皇太后的好意,大步跟着姬卡出厅。   皇太后的侍女依然跟了过来,只敢远远地隔得很远。   七八分钟后,夏枫刚刚走出皇后们住的内殿迈向正殿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端盘子的女人,她知道,好戏要开始了。   开嗓唱头声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姬卡,她道:“想必你刚下船就进宫,肯定是饿了,我特意为你准备了宫里的美食。”说着,伸手撩开盘上的纱布,露出里面金黄色的玉米粥,香气扑鼻。   “姬卡大人,您在码头为迎接我站了半天,多半也饿了吧,请恕我借花献佛,把它送给您。”   “这是我专为你准备的,别推辞,快用。”姬卡连戏都懒得演了,再不吃,就等着灌吧。   夏枫不想再和她废话:“你不吃,我尝的都不会尝一口。就算你吃了,我还要看心情。”   那端盘子的女人手一颤,她倒不是怕夏枫,而是怕姬卡。害怕姬卡又弄得鲜血淋淋,她又要做恶梦,毒死多省事,干干净净的。   “拿下!”姬卡厉声道。   突然不知从哪冲出五六个女人,朝夏枫逼近。   夏枫大声问姬卡:“你可知道你在做什么?”   她这一声,正殿里所有的御卫都能听见,却没一个人过来。夏枫怒不可遏:“你竟然敢毒杀圣雄未来之妻?”   姬卡立在原地稳如泰山,重复道:“拿下。”   夏枫本想显出峨嵋刺的,但觉得也太给她们面子了。这帮后宫里的老妖婆们真是无法无天,她好不憋忿,活像是回到了卡瓦村,面对路过的贵族,任凭人家在头上为非作歹践踏自己。   “嘭嘭嘭!”三脚,撂倒三个,无一个能起身。夏枫脚脚到肉,专踢内脏,每一脚都是下的死手。   “啪!”玉米粥碎了一地,黄黄的跟婴儿拉稀似的。夏枫抽空上去粘了一脚底,一个后旋踢,朝姬卡的脸喘过去,看似凶,但这脚有分寸:“老妖婆,食屎去吧!”   “来人!有逆贼......啪!”   姬卡干净完好的左脸又挨了一脚,踢得她眼冒金星,摇晃两下趴到了地上,御卫们终于知道冲过来了。   夏枫左手被端粥的女人死死拽住,她要飞快腾出手来对付御卫,这人却恶毒的张口咬她。夏枫完全失去了理智,更何况善心,抱住女人的脖子用力一拧,“咔嚓!”跟昆陀一样,瞬间毙命。   她把尸体扔到地上,望着御卫,“有人毒杀我,你们有眼睛吗?”   她刚刚的动作已经让御卫看傻了:好大的力气。   夏枫收势站好:“如果你们不愿意管闲事,就让我走,我会亲自跟圣君交待;如果非要助纣为虐,我不介意多拧断几根脖子。要知道,谁才是宫中真正的主人,这个奶母靠的是什么?是圣君的信任,圣君真正的母亲是皇太后!”   这句话说完,皇宫里急急赶来的大力士也到了,一个个气势凶凶,虎背熊腰,一看就不好对付。   懵掉的姬卡这时清醒了,一睁开眼就对上断脖女人骨碌碌的眼睛,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她呢,吓得她抱住脑袋疯叫。敢情她怕死人?夏枫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本欲动手的大力士看见姬卡离夏枫太近,一时不敢近身。   夏枫朝姬卡挪了两步,就听得御卫大喊:“不许伤她,我们立刻禀报皇太后!”   “好!”才不会杀她,人一死,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   姬卡还剩一个手下能走,在那女人的搀扶之下,跟着御卫和夏枫慢慢朝内宫走。在她身后是大力士,大力士后面不知啥时又钻出七八个女官。夏枫与他们没有任何信任,时刻警惕着他们。   刚才厅里的八位主人正急急赶过来,皇太后忙问:“发生了什么事!”   她的侍女不傻,看见有人端吃食给夏枫就知道有危险,凡是跟姬卡做对的就是主人的朋友,赶紧回去禀报。   如果皇太后不出现,夏枫还担心途中御卫们会不会作手脚。   ......   皇太后知道了前后经过,好不容易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心下畅快不已,应夏枫的要求验毒。   一行人又再次来到事发地,地上整洁无比,原先的玉米粥居然凭空消失了。   皇太后和佳哒哈倒吸一口凉气,前后不到十几息时间,根本没看见人过去,怎么就没有了?   姬卡的手段太骇人了,后宫被她经营得密不透风,她们能够好好的活下来,真是万幸。佳哒哈细思极恐,几乎快晕过去。   姬卡真是“宠辱不惊”,除了刚才被尸体吓得失态,此刻依然是冷静而严肃的。她看向皇太后,目露轻蔑:“太后,姬卡还是那句话,您不能陛下为分忧,就别让他烦心。您看,非要闹得后宫不安,陛下回宫又会埋怨您。”说着淡淡看了一眼夏枫:“你侮辱大帝奶母,例当分尸敬狗!”   “你!”皇太后听她圣君也不叫,而是称呼陛下。换上官腔,难道她还想要乌尔法特以律法来惩罚生母吗?   就在皇太后屈辱不堪中,夏枫笑道:“尊贵的太后,您为什么生气?”   待皇太后看过来,夏枫食指直直指向姬卡的脸,抢在姬卡张口发威之前说道:“她脸上还有,那就是死证,是她自己摔在地板上粘起的。请皇太后继续验毒!”老妖婆你也有失手的时候。猛然喝道:“住手,众目睽睽之下你还敢销毁罪证?”   姬卡僵硬地收回摸脸的手,不复此前安然之态,那眼睛就如一条红晴蛇,死死瞪着夏枫。   夏枫用皮笑肉不笑去回敬她:你们这些老妖婆,只知道瞎瞪眼。   皇太后情绪一波三折,承受不住,暗舒了好几口气,才开始吩咐御卫行动。   “姬卡大人,对不起了。”御卫让姬卡盯得毛骨悚然,迟迟不敢下手。   皇太后说道:“姬卡,你难道是心虚了吗?”   姬卡想到什么,看着皇太后诡异一笑,突然自己动手把脸上的黄粥抠下来,扔到地上。   那只小公鸡跑过去只快速地啄了三口,就倒地不起,挣都没挣扎一下.....看得夏枫眼皮直跳:好凶猛的毒.药,见血封喉。   在场的所有御卫包括皇后们,简直不知作为表情。姬卡被毒.药浸过的脸,现在生出几丝血红的细纹,但是,她却并不慌张。众人都觉得她深不可测。   证据确凿,皇太后喜不自胜,像是打了兴奋剂,她指着姬卡:“你....好大胆,知道这是谁吗?这是乌尔法特的福星,你竟敢朝福星下手。你.....”皇太后可能从未如此激动过,多少年了,终于逮住了这个机会。“你是乌尔法特的奶母?你是沾上了邪眼吧!今天的事情,我会写信如实跟他禀报。”   “太后,您早想治我的罪,还需要什么借口。”姬卡早已准备好托词,高高在上悠然自得。   皇太后气得直哆嗦,怄得险些吐血。   夏枫也好不了多少,好想把她那张脸皮给抓个稀巴烂,那根本不是人的脸,人可没这么丑,明明就是一张批着假人皮的恶狼,奸诈凶狠恶毒。什么叫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岂直,她比屎还恶心,至少茅坑石不会自己跑到你的饭桌上逼着你下咽。这老妖婆是夏枫穿越以为遇到最痛恨的人,没有之一。   姬卡以退为进,想来个抵死不认,还妄想污蔑对手。她仗着什么?就仗着人家圣君吸过你几口奶吗?   “尊敬的太后,夏枫也会跟圣君写信。知道粥中有毒的人肯定不止这几个女官,毒.药怎么来的?粥是谁煮的?请您把经手的人全部抓起来一个个严刑烤打,总有人会吐出来的。您不用亲自拷问,把她们全部分开关着,等圣君回来再裁夺。”   姬卡的表情出现一丝裂痕,也仅仅是一丝而已。   夏枫知道她还有个厉害的儿子,她的那些手下估计今天晚上都会死掉,不管怎样,也能暂时挫挫她的锐气。就是不知道她的儿子现在又在哪打杀抢掠,顾不得顾得了她。   皇太后掷地一声:“听见了吗?就按夏枫大人所说去办。”   ☆、第118章 【】   哎,这皇宫,再也不要来了。   夏枫回到内河街,面对一屋子恭贺的友好邻居,硬挤都挤不出笑。大家只当她太累,仍然兴致不减,仅总督夫妇面露担心。   一位身着褐色长袍的大叔来到夏枫身边,悄声说道:“夏枫大人,瞧我带什么来了?你看。”他的长袍里露出一个精致的罐子,抖着眉毛:“哈哈,是酒,上次你偷偷买酒被我发现了。来,这是专门送给你的。”   夏枫少有见到满脸大胡子却干干净净的男人,赶紧接过来:“大叔,你真有心,我怎么感谢你?”   大叔连连摆手,“这是我们俩的秘密,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只要你一直住在内河街别搬走,就是感谢我啦,哈哈。”   夏枫重重点头:“不搬。”如今这条商人住的小街道不同以往......   考虑到主人需要休息,邻居们表达完心意就走了。这些善解人意的邻居,把夏枫从宫里带出来的郁气扫去一大半。   阿比盖尔马上询问夏枫有没有话要对他讲。   “大人。”夏枫回道:“圣君奶母姬卡要毒杀我,被皇太后关起来了。”   此话一出,正厅里阒寂无声,众人惊愕地望着她。   紧接着是唐轩之的怒吼:“我马上回坎普尔追帝军!”说着就往外冲。   夏枫喊道:“等一等!”   “等什么?我又没说冲进宫砍了那恶妇的狗头。”   “你!你能不能听我说完,姬卡与圣君的感情不同一般。”   莎莎夫人过来着扶着夏枫坐下,“慢慢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因为沙糖的事吗?”   夏枫点头,沙糖就是源头,把前前后后所有事情全部讲了一遍。   萝呼多不敢插嘴,只能悄悄跟邦克嘀咕:圣君的奶母太可怜了。   总督大人面沉似水,把不相关人等全部赶回房,然后问夏枫的打算是什么。既然她敢明着挑衅姬卡,那她一定有想法,在阿比盖尔的意识里,夏枫不是那么脑子的人。   唐轩之接过话:“还能怎么打算?我今晚就走,既然已经清楚了前因后果,就知道该怎么跟你们的圣君禀报。说完了吗,我一刻也不想等。”朝夏枫郑重说道:“以后无论谁叫你进宫,没我陪同,你不能去。”   他还准备了一轱辘说词,预备反驳夏枫,却听她道:“你不能去,你必须留在这里。姬卡狂妄自大,今天是她大意了,而我也冲动了点。”   唐轩之皱起眉头:“你是说不安全,需要我在你身边?”你才知道冲动了啊?现在知道害怕了!他面露.阴郁,一脸不爽地瞪着夏枫。   总督大人赞同夏枫的决定,他道:“宫中最可怕的不是大力士,而是药奴。他们只效忠于圣君,就怕也会忠于姬卡。”   药奴?是什么奴,制毒的吗!夏枫此刻庆幸自己能安然回来,哪个宫里没有一点阴损的暗招啊。说道:“大人,请您派一支最快的船队前往坎普尔追圣君,或许部队还未开拔。”   “今天你下船之前,我就已经派人去坎普尔了。你们在前线大胜的消息,和圣君遣拔船队赠你的手谕,同时到达我的手上。姬卡正是那时来见的我,我一听她的口风就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皇家船队是由国务大臣兼管,这影响到了卡罕的利益,于公于私,他都要插手的。姬卡目的明确,要求很是过份,我佯装没有决定权,让她来找你谈。但是,我不能让你坐以待毙,当然要跟圣君预先请示。”   夏枫跟唐轩之对视一眼,问总督:“大人,您也在提防卡罕?”   阿比盖尔无奈地说道:“卡罕跟圣君之间的矛盾,廷上无人不知。我坚定站在圣君一边,他的任何决定都是第一个支持,姬卡母子俩视我为眼中盯。不过,都是为圣君做事,又是大功臣,圣君都在忍他们,我多忍几分也没关系。”劝道:   “夏枫,你不要对卡罕有敌意,他只是性格向来狂妄自大,还有些贪财而已。重要的政令他都爱亲自抓在手上,不信任我这等官员。但是他对圣君是忠诚的,莫卧儿的安定少不了他。姬卡大人也傲慢狠辣了一些,可如果不是她,圣君也无法平安长大。沙糖的事情,卡罕不只为他自己,也是为国库。”   夏枫摇头叹息,不好再说什么。   总督夫妇匆匆告辞,他会追派一艘船南下,把姬卡与夏枫今天发生的事情再向阿克巴汇报。沙糖作坊是否能够如期竣工,就看圣君怎么做了。他就知道夏枫不可能忍受卡罕伸手,那小姑娘倔着呢,把事情都搞大了。   翌日,内河街又有喜事了,街尾的拉贾尼今天娶妻。好大的派场,长长的海吉拉斯队伍排了半条街。新娘子家是开米行的,算得上是德里新贵,嫁妆在内河街十年来属头一份,一众年轻男子对拉贾拉好不艳羡。   听萝呼多说新娘子看起来模样很小,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十二岁,反正五官是相当稚嫩。   夏枫轻笑,想不到拉贾尼还好这一口。   家里的人很有默契地没有把拉贾尼来过的事情告诉夏枫,不想让她为不相关的人再分心。   唐轩之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在院子里四处安插上暗器,萝呼多和巴依等人出门都得小心翼翼的。   日子平静地过了三天,夏枫成天就在家里和唐轩之讨论内力,一步也没迈出院子。   “夏府”可以说是风声鹤唳,就等着看阿克巴如何处置。   宫中的佳哒哈公主终于可以喘口气了,皇太后掌控住了皇宫,她也得到了表面上的片刻安宁,没人再过来逼着她侍奉伊斯兰的安拉。只是晚上的时候,她还是会想到堂兄苏加玛尔,想到苏加玛尔就想到夏枫......   第五天,阿克巴的手谕到了,命太后继续关押姬卡,等他回来亲自审判。   莎莎夫人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喜出望外,对夏枫说:“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只要药奴不出手,就不用怕她。这次坎普尔之战,卡罕的部队迟迟没去,圣君震怒,宣布要裁减他的私兵,已经减了一大半,我丈夫估计他现在自顾不暇。你不知道,卡罕大人有多骄纵蛮横,他从未被圣君打压过,这次......”   夏枫并没完全松口气:“莎莎夫人,可以让总督大人加派人手吗?”   总督夫人笑道:“看你天不怕地不怕的,这次怎么胆小了?好吧,我回去跟他说。”   ......   唐轩之从总督大人那里拿到卡罕的住址,把他几个窝都摸了一遍,没发现他的大部队。原本是打算找到他的总部,来个火烧曹营釜底抽薪让他自身难保。但是,所谓狡兔三窟,他把兵藏得比金子还难找,防着所有人。   如今只能等着卡罕动出手了。   一天,唐轩之感觉并无危险了,告诉夏枫他必须进宫一趟。   “你还进宫干什么?”   “找毒!”   “阿妮娅所中的毒?你是打上宫里药奴的主意了?”   “对啊。”唐轩之嘴角一歪,笑道:“我想,宫里说不定有,反正我昨天已经悄悄去踩过点,要潜进去不难。”   “万一呢,被抓住你有什么脸?”你可是圣雄,总是跟贼一样。   “没有万一,不试试怎么知道。”   看样子,不让他去是不行了。夏枫只问他,怎么确定那药是他想找的,总不能拿人家的药奴试吧?哪知他回答:每样偷一点,回来慢慢试不就行了。   “算了,当我不知道,随便你。”   “等着好消息!”   夏枫揉揉眉头,奈他不何。唐轩之一出院子,巴依就开始尖叫:“唐大人晚上还出门呀?要是药奴跑来下药怎么办!”   “大叔,有我呢?”夏枫扶额。   “你?我们到是不怕,老妖婆要对付的就是你。”   “不是说了吗,她还被关着呢,药奴不听她的?”   巴依不依不饶:“她别的手下不能有药啊?”   夏枫赶紧和他说“正事”,问他工人招齐了吗?矿石藏好了吗?铁匠铺子进展如何了?   终于把他从紧张状态里拉了出来。他立即去找邦克,大老板要问话了,他俩得把帐单和成绩摆出来给她看,等着被表扬吧。   唐轩之昨天夜里不知是几点回来的,关在房里摆弄他那些瓶瓶罐罐,捣鼓了一天都没出过房门,夏枫就在楼下处理作坊的事情,各忙各的,互不相干。   萝呼多和娜玛突然冲进来,“夏枫,印陀利家今天出产沙糖了。”   “有什么好激动的?”夏枫站起来问道。今非昔比,别说总督大人,连皇帝都摆平了,印陀利家要卖什么也影响不到她,只是心里有点不舒服。不问自取,还想压她一头,换得是谁也不爽。   算算时间,从订婚到结婚已有一个月,正好是黄泥制糖法需要的时间。艾尼呀,你好样的。夏枫问道:“沙糖的成色怎么样?”   萝呼多摇头:“我们没看到,只是打出了招牌,摆上了几样添加过沙糖的吃食,让大家去品尝。”   “那你肯定没尝过味道咯,尝过的人反响如何?”夏枫问到这里,发现萝呼多苦着脸,就知道反响很好呀。拍拍她肩又问:“卡布尔家呢,他还在做统一奶糖?”   ☆、第119章 【】   巴依抓起来就往嘴里塞,表情怪怪的:“苦。”   “继续嚼,慢慢品。”   “甜了,甜了。”巴依吐出舌头伸手摸,动作有些难看。   夏枫尝了尝,确实前味有些苦,怎么会这样?   唐轩之站在旁边抄手看着,笑道:“我看你这熬糖锅跟方士的练丹炉区别不大嘛,呵呵,真不错,改天让他们做几个小巧的,我随身带上,走到哪里都可以用。有些药草只需气而不需渣,此锅解决了我的大难题。”   夏枫让他也过来尝尝,“你懂医术,舌头肯定比我们灵,找找原因,为什么有苦味。”   唐轩之“推辞”不过,走近前,“噫?”他道:“这倒有些像一味药材,冰片。”   他居然说像治溃烂的冰片,夏枫首先想到的是痔疮药,恨不得堵上他的嘴。“你到底尝不尝?”   唐轩之捻了一撮在手心,暗暗提力,“呲”晶莹片状的沙糖在他手中化为碎粒,一层浅浅的白雾散开,的抖着手,笑道:“我把上面的□□震掉了,你再尝尝,或许没那么苦了。”   巴依看傻了眼,“唐大人,您这功夫跟玩魔术似的。”说着抓来塞进嘴里:“噗......神主啊,更苦了。”使劲擦舌头,口水吐不停。   唐轩之以为这死胖子找碴,自己尝了点,也是微微皱眉。   已有两个倒霉鬼试验过了,夏枫不敢再尝,拧眉深思。在锅炉边东摸西瞅,突然,她一拍脑袋,“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错在浆汁太少。没有大问题,我们今天先休息吧,明天多榨点再来试。”比例不合适,化学物质有太多残留当然就苦嘛。   虽然没有一步到位,至少证明了澄清效果很好。只用三种物质,就达到了前世的卖相,夏枫已经非常满意。   ......   入秋了,十胜节的最后一天,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秋雨,这场雨一下,炎热的夏季即宣告离去。甘蔗长势旺盛,第一批收割工作正在进行,要想糖份高,还得要等到第二轮。   建筑工人们在淅淅沥沥中冒雨赶工,一车车甘蔗料源源不断地运进地库。光是甘蔗款都快有五百卢比了,更别说木料石料以及建房工人的工钱,夏枫粗粗算了一下,她已是个妥妥的大负翁,就等着砂糖出来还这笔帐。   总督大人向财政申请的那批款项,得留着进第二批货以及制作装沙糖的陶罐用,不敢乱花。她卖奶糖存的几百金姆尔刚好够日常流通,别看邦克和巴依赚钱不行,但是花钱还是蛮厉害的,简直是朝着百年老店的方向去,专买贵木料;别的作坊里面仅用米浆混沙夯实地面,而夏枫的作坊铺的是“地板砖”(大理石),磨料机、浆池、烘烤台、样样都是精品,不说一百年,二十年绝对不会淘汰。   萝呼多和娜玛埋怨他俩太铺张,巴依一副头发长见识短的德性:什么叫日夜不歇,懂吗!要是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多耽误事啊。   待糖厂建成之时,将成为莫卧儿最大最壮观的作坊,光是看规模,夏枫就是莫卧儿糖界的领头羊了。她看着这一切百感交集,感觉它已有现代工厂的雏形。   又是半个月过去,唐轩之与宫里一位药奴成了“好朋友”,埋头偷师中。夏枫为工人们订做了一批“厂服”,今天交货,从帽子到鞋,全由作坊配备。她的工人从里到外都跟其他作坊区别开来。   就在作坊快落成的时候,络冈工地遭遇到一批强盗。幸好唐轩之早有安排,明面上一批人,暗地里一批人。近一百强盗,悉数落网。   问他们是来干什么的,同执一词:抢糖。   巴依一口浓痰照着离得最近的家伙啐过去:“我呸!只有甘蔗,哪来的糖?抢甘蔗不带驴车?”   那强盗也傻:“不要甘蔗,我们只是来抢糖来的。”   根本就不用问,肯定是卡罕干的。夏枫怀疑这只是开场的热身赛,后面还有更多阴招子使出来。   不知道负责她这个“案子”是卡罕的哪位手下,他本尊主要精力肯定不会放在夏枫身上。他的招术这么晚才使出来,可见总督阿比盖尔是尽了全力的,如今他绊不住对方了。   唐轩之倒想出个好主意,卡罕狡兔三窟,要引蛇出洞,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挑衅。   他让总督府的亲兵把强盗们全部脱得只剩下裤衩子,绑在木柱子上,围着作坊“钉”了一圈。既是震慑又是侮辱,至于谁感觉到侮辱,那就侮辱的是谁了。   这下络冈简直成了一道风景,不清楚原由的还以为这里在举行什么祭司活动。强盗们绑了一天就不行了,扯着嗓子喊招了招了。   谁大声吼叫招,谁就挨一巴掌,说得越多挨得越多。等百十个强盗全都鼻青脸肿隙牙咧缝的时候,他们明白了:作坊老板根本不需要他们招,不满意他们交待出来的人,就是要折磨他们。   于是,这些人也不再叫唤了,给粥就喝有屎尿就撒在原地,弄得工地上臭气熏天,瞧唐轩之干的好事。亲兵跟工人们就在这种环境中各行其职,好在每天晚上收工的时候,唐轩之会指挥亲兵放开两个强盗逼着他们自己收拾......   七天之后,作坊落成打扫干净可以开工了,强盗们俨然已成为作坊的一份子,而卡罕依然没有任何动作。   唐轩之笑说:他搞不懂莫卧儿人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印陀利家出产的砂糖产量极少,他相当聪明,搞了个拍卖的形势,吸人眼球不说还能卖个高价钱。络冈的强盗事件一处,夏枫的作坊再次抢占了德里的“八卦头条”。   “那糖真那么好?”   “如果不好,为啥还没出货就有人去抢了?”   “我家主人说,印陀利家的统一奶糖就是夏枫大人发明的。只是味道次了一等,这沙糖肯定也要次一等,不信就看着。”   “整天听你们砂糖砂糖,跟萨卡纳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了,听说跟钻石一样闪闪发亮。”   “我也听说了,也和萨卡纳一样遇水即化。”   “太神奇了,印陀利他家的沙糖又黄又糊一点也不像钻石,会不会是他.......”   很快,人们就把印陀利和夏枫联系上了,闲言碎语经过发酵,“聪明人”推断出强盗是胆大包天的印陀利花钱请的。   总督大人也淘气,默认谣言继续传播,甚至刻意引导舆论。   升斗小民也是有见识的,何况买得起印陀利沙糖的大都是贵族,他成了嫌疑犯,而且是跟德里头号红人有关,谁还敢去买。别说沙糖,连统一奶糖也卖不掉了。   巴依喜滋滋的招呼邦克:咱们继续做奶糖,不用夏枫的手劲,他们自己就能搞。拉贾尼和什克都行,他们凭什么不行。   夏枫暗笑,突然灵光一现,请那手艺精湛的铁匠老伯再为她用铁打造手动打蛋器。一做就做了五把,谁都别抢,一人一个尽管干。   统一奶糖重卖的第一天下午,印陀利就携家带口过来跟夏枫赔不是了。夏枫一见他尖嘴猴腮的面相就心烦,让巴依去应付他。   巴依哪有好话,有刺带讽把人赶走了。   印陀利一次不成,第二次竟把小儿媳妇及儿子的丈母娘一起带过来了。   卡布尔太太略微有些尴尬,而艾尼一脸愤不平,认为爆发户夏枫就是欺侮人,她不服。   夏枫依然没见他们,萝呼多看见艾尼就来气,那话跟冰雹似的,直朝她脸上砸,砸得她五官扭曲狰狞。   再次被悻悻赶走时,艾尼朝楼上大骂:“夏枫,你无耻!要是没有我哥哥,你还是个首陀罗,还在哈兹尔卖富贵糕呢,哪有今天!无耻卑鄙的贱人!”   萝呼多可不是好惹的:“是啊,要不是她,你现在已经嫁给盐场主的儿子当上富太太了,哪用抛头露面四处求人;哪用像老鼠一样辛苦偷学制糖秘法;公公带着儿媳妇出来求人的,这事在德里就数你们印陀利家能做出来吧,啧啧,可真有规矩!”   艾尼一脸青紫,卡布尔太太忍了许久,终于忍不下这口气,冲过去撕萝呼的嘴,完丢丢掉了她珍若生命的贵族姿态。   唐轩之从楼上一个飞跃落地,像拎腊肉一样,把她拎开,扔掉!   印陀利赶紧跪下:“圣雄大人,请恕我们无状。”   “滚!”   艾尼看见母亲被摔在地上喔唷连天,纱丽蒙脸屈辱不堪,就跟她此前她被萝呼多推倒一样。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羞愤之情痛上来,突然失去理智,作出一个惊人大胆的举动。勾腰低头,朝唐轩之的胸口冲撞过去,大声嚷道:“你什么圣雄,欺侮我母亲一个女人。”   唐轩瞪大眼睛吃了一惊,烦躁不已,这母女都不知廉耻,大庭广众之下一个玩碰瓷,一个跟男人“打打闹闹”,像什么话。他来气了,挺起胸膛举起双手,站着不动:来吧,你想怎样?   唐轩之在原地纹丝不动,艾尼撬不动他,就用小粉拳头照着人家的胸口拼命挥打。   唐轩之跟挠痒痒似的,饶有兴味欣赏她撒泼。   这副画面倒是有些怪,夏枫在楼上磕了一颗南瓜籽,想看看唐轩之到底要咋收场。   ☆、第120章 【】   利波利勾着脑袋过来把艾尼扯开,“别丢人显眼了,圣雄大人只是搀扶了下岳母。”   唐轩之笑道:“还是有明白人,这位小兄弟,你娶的妻子可有些糊涂。”   “是是。”利波利惶恐回道。传说圣雄一个人就杀掉了八万大军,有神明之力,身上多半沾有地狱修罗之气,惹不得呀。   “诸位!”夏枫坐在窗前喊道。   印陀利家一家四处张望。   “抬头。”   “夏枫大人!”印陀利赶紧行合十礼,苦着脸道:“大人,那些强盗真不是我收卖的。”   “是吗?”   “真的,如果是我,请你诅咒我全家来世变为鱼虾,成为你桌上的食物,任凭你嚼烂咽......”   夏枫皱眉赶紧打断他:“哦,知道了,回去吧。”   印陀利愕然,就这样,又打发我走?“夏枫大人,你真的相信我了?”我抢你生意,偷你秘笈,你就这样放过我?你分明是没原谅我嘛,劳驾你给我一点惩罚,也好让人安心呐。   “当然,因为你是一个商人,一个有诚信的商人,不坑蒙拐骗,勤勤肯肯的商人。所以我信你,走吧。”   说得印陀利脸红耳臊,一句话不说,回了一个跪拜礼,一切尽在不言中。   卡布尔太太仰起头,突然又道:“夏枫,沙糖也有我卡布尔家的一份,曾经你在坎普尔可是亲口说过,一人一半。你出秘笈我们出钱,现在我们各用各的秘笈,各出各的钱,各不相干,对不对?”   印陀利恨不得堵上她的嘴,什么时候了,还掂记着这事。能够安稳赚钱就不错了,德里的贵人哪个是好说话的。   她话音一落,萝呼多就吼道:“秘笈是你偷的,还好意思说!夏枫为了救你女儿跟奸商拼命,金子全丢了,你就给三十几个卢比打发我们,这些话你也说得出口!我呸,有好处你就来了,有难你就不管了,天下的美事你倒想占全了!哼,你当你还是镇长太太呢?在德里还呆得下去吗?只要我们一句话,太太你就会被当成判军家属抓走烧死,得意什么!”   卡布尔太太真忘了叛军的事,她是看夏枫好说话,又对拉贾尼有些情义,才敢如此蹬鼻子上脸。如果夏枫翻脸不认人,真要整她,那她.....   卡布尔太太慌乱地想解释些什么,却不知如何把话题给扳过去。   夏枫看见她刚刚还尖利地据理力争,现在又变成个胡乱转的陀螺,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世上就有这样的人,想起一出是一出,一秒一个样,脑子就是思不远,只盯着眼前那一亩三分地儿。   “卡布尔太太,你命好,生了个好儿子。看在拉贾尼少爷的面子上,你刚才说的话我认了。想卖什么是你们的自由,我不会干涉。但有一条,以后请不要再来骚扰我。不管是你是发财了,还是落难了,从此我与卡布尔家每个人都没有关系。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我就不再追究你女儿偷秘笈的事情。如果你做不到,我真会成为艾尼所说的无耻小人,你信吗。”   印陀利父子喜出望外,双双再次跪下:“谢夏枫大人不跟我们小商人计较!”   “快走!”唐轩之让艾尼赤.祼.祼的幽怨眼神盯得脸皮子发紧,耳根子发烫。   “好,我们马上走。”父子俩起身。   儿子发现自己的妻子怎么痴痴地盯着别的男人呢。这种眼神他似曾相识,想起来了,她一个人发呆的时候,就是这样子,心事重重......   “艾尼.印陀利,你在看什么?”   艾尼打了冷颤,随即懒懒地瞪了丈夫一眼,甩着裙子朝外奔去。紧接着,卡布尔太太追上去,他俩招呼都没打一声。   “嘿!”巴依气道:“这母女二人怎么一点良心也没有,好像我们夏枫欠她似的。要不是夏枫,这两人还在哈兹尔镇窝着,能不能活下来都难说,这才是无耻!”   夏枫反而劝他:“犯不上,小人物罢了,只要她们不妨碍我,随她去吧。谈不上谁欠谁的,我之前也有利用拉贾尼少爷,前前世的孽缘吧。”   唐轩子搓了一把刚刚被艾尼盯了很久的左脸,既是掩盖心绪又是打趣:“呵,前前世,你还记得前前的事?”   ......   卡布尔太太回去一说,拉贾尼沉默了许久,半天没有吭声。他的新婚妻子脸蛋小小个子小小,性子却很老道,至少比拉贾尼要成熟许多,她说:“真是个好心的姑娘。”   这句话终于引得拉贾尼开口,“是啊,她善良又充满智慧。”   “母亲叫我向她学习,您跟我多说说她的事情。”   “库丽娜,别逼我说,我不想去回忆。”   “那好,我们就不回忆,向前看,好吗?我要感谢她,如果不是她,我怎能得到你。你也善良,也很聪明,还非常厉害,我好崇拜您。就算是侧妻,我也甘愿,其实,我没有告诉过您,我做梦都想嫁您这样的男人,温柔专情。你放心,我一定会让您忘了她的,您信我吗。”目光明媚,撒娇时还不忘露出些许倔强。   拉贾尼苦笑,牵过她的手紧紧握着:“库丽娜,你已经很好了。”   库丽娜狡黠一笑:“那,丈夫,您还要娶屁股翘的侧妻吗?”   “不娶。别信瓦古丽的,有事交待娜伊去办,瓦古丽面软心恨,是条不叫唤的恶母狗。以前说取侧妻是说的气话,我对女人一向没有什么兴趣。我很讨厌我的父亲,绝不会娶一屋子女人。即使我想换换口味,也会去圣庙的,你放心。”   库丽娜笑得一脸幸福,依偎在丈夫的身上,无比满足。瓦古丽是什么人,库丽娜早就发现了。故意如此说,是看丈夫有什么反应。现在看来,她的丈夫其实非常聪明,只是喜欢冷眼旁观。既然丈夫都不管佣人夫妻的事,那她也不管了,只要管好丈夫就行了。   库丽娜用手指一下一下戳着拉贾尼□□好看的鼻头,见丈夫用无可奈何的样子回应自己,开心得花枝乱颤。   卡布尔家这边妻贤夫爱,印陀利那边的画面就没这么美好了。   “说吧,你盯着人家看什么?”   面对丈夫的质问,艾尼抵死不吭声。   “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了?你每天晚上双脚乱踢,睡着睡着就俯在我肩上,还在喊着什么水水水,还让我带你飞......”说到这里,利波利大胆猜测:“你是不是掉到河里,是他救的你?”   艾尼猛一抖身子,骇然地看着利波利:她晚上真的那样说过梦话?   利波利笑得很苦涩:“被我说中了?圣雄会神功,他带着你飞啦?哦,对了,岳母曾经说过,你们从坎普尔逃难来的时候,还遇到过劫匪,是他救的吧?”看着妻子惊恐的眼神,还有红嘟嘟翘起的勾人小嘴,气得他脑子冲血。怒吼:“说呀!”   艾尼马上掩鼻,一脸的嫌弃,他急起来腋下煽动,一股难闻的体臭就冲过来。下意识又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突然惊呼:“哎?”   利波利一把将她扯过来,用力一推,给她抵到床沿上。   “他入过你?”   艾尼大怒:“你说的是人话吗!我干不干净,你还不知道?”   “哼!你让我洗澡,让我在澡盆里和你做,还非要我洒上留兰香花酱液(薄荷,印度一种食物调料)。干净的女人怎会知道这么多!你比庙里的高等妓.女还懂享受,这个时候了,竟还想骗我,我真有那么蠢?你这女人太恶毒!”   “你们印陀利拿到沙糖秘笈又想要金子嫁妆啦?”艾尼反应越来越快,嘴皮子好不利索,遗传基因终于现显了。   利波利着恼,使劲朝她压过去,“你还有理了?是心虚了吗!”   “你个臭婊.子,真当我啥也不懂?在水里我根本不知道当时怎么入的,你承不承认,是不是被他入过!瘦小的男人不论,高大的明朝人在莫卧儿可从来不缺女人投怀送抱,想不到你也是!”   艾尼的腰都被快床板子咯断了,又急又羞还怒,“你给我滚开!”   “我是你的丈夫,为什么要滚开,好,我滚,就让你看看我怎么滚。”   艾尼感觉腰上一松,正准备冲出去,突然身子悬空,又被利波利提到了床上。紧接着,他在撕她的裙子,纱丽一时绞住,勒得她喘不过气。“放....放开....”   “啪!”脸上重重挨了一耳光,艾尼懵了,不可至信:“你敢打我?”   “打你,我还要入死你,臭婊.子,嫁了人还想着别的男人,德里城中,恐怕只有我利波利妻子的灵魂最最肮脏,我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神主啊,请您告诉我。”   利波利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边哭还不忘打老婆,手上一点力也没收。艾尼只恨自己没有夏枫那样的武功,疼在身上,辱在心里,都快气炸了。   这大下午的,天也没黑,隔壁房里住着他的两个未婚兄弟,这俩曾经还分别是艾尼丈夫的候选人之一,此刻赶紧竖起耳朵听墙角,机会千载难逢。那傲气美丽的弟媳可撩人啦,平时鼻孔朝天不可一世,现在躺在男人身上还不是一样被打得欢实,嘿嘿。   利波利没有任何前戏,就那样抵开了艾尼。(修改字不够加字)   ☆、第121章 【】   今天,卡罕再一次从一位邦王的府邸失望而归。   人家直言表明,你想要我出兵,给钱买,没钱啥也别谈。他有苦说不出,恨这些老贵族没有眼光,他卡罕比阿克巴有才干,更适合成为莫卧儿的主人,可惜无人赏识。   如果夏枫知道他此时的状态,就知道,他离死真的不远了。叛出安珀国的苏加玛尔,到最后会站在妹妹一边,帮助阿克巴。   只是,苏加玛尔一没兵二没人,只有一个安珀国老王储的身份。目前就他投靠了卡罕而已,二人互相利用,一个想让对方帮他夺王,另一个想让对方帮他夺皇,半斤半两。说到底,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卡罕终于回到德里了,一回来就接到手下的请罪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母亲还被翻脸不认人的无能帝王软禁了起来,原因仅是因为一个小小荣誉刹帝利。听完手下的汇报,他还得压住怒火:“什么!两千精兵守在那在那里!”   “大人,外面就五六十个,其实暗底里围得水泄不通,比皇宫里还森严,两千只是必下粗略的估计。东边是河岸,三十条船像大雁一样排开,也许两千都低估了他们。”   卡罕腾地站起:“你是说,我回来也啃不动他了?”   “是啊,大人,可能还要把北边的兵调回来。”   “可笑,我为什么要现在去抢,等他们装船的时候去不是一样。”   手下赶紧拍马屁:“是啊,大人就是厉害。”   “哈哈,他做一批,我抢一批,现在我的亲兵们早就精通此道嘛。”   卡罕作好了打算,知道阿克巴快回来,就蹲在德里好好处理了一翻公务。把母亲的事情理了理,待那无能皇帝班师回朝之时,他会欣然前往迎接。   是的,阿克巴一路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哪是收复失地,就如皇帝南下体察民情一般,考核一遍当地官员的政绩,顺便换掉一批不听话的。给受苦民众送去福因,为他的帝军竖立起前所未有的威望。   待他从贝拿勒斯回师北上之时,阿拉哈巴德地区流传起一首歌颂他的民谣,算是当地新官员向他表的第一份功,北部以南,政局彻底稳固。   “我们无敌的帝军,我们伟大的莫卧儿主人,我们至死追随的圣君阿克巴。   您是穷人的守护神,您是神主赐于我们的礼物,你是永恒的圣人,你是最高的顶峰。   啊,我们渴望着你,亲爱的守护神。我们已经找到了先知,您是被选中的人。   无论我们多么骄傲,我们只在你身边卑微,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双脚栖息之地。”1   阿克巴听到这首歌谣的时候,他眼角湿润了。   有一种官员,平民们称之为“刮地王”,亚格拉斯将两座大邦刮得寸草不生,饿殍遍野。   阿克巴搞了一出打土豪分田地的戏码,怎能不让穷人感动。如卡布尔这种欺上瞒下之徒,全族被灭,人们亲眼目睹他们头上的土皇帝死在火刑中,大快人心啊。当古普德太太迎接唐轩之的亲兵时,她已是老泪纵横。没想到,那个小不点姑娘,竟然成了荣誉刹帝利,而她却是这时才知道。沦陷区,完全蔽塞了京城的消息。   她认真写了一封信,托亲兵转交夏枫。信中没有提及艾德夫,但是,无一不围绕着艾德夫将来的命运所说。智慧的老太太知道,夏枫能走到今天,绝对比她想象的更为聪明,不用多讲也知道该怎么做。毕竟,她古普德家对夏枫是有恩的。   古普德太太也顺便向亲兵提了提被抓起来的镇长管家奥拉蒙,她并不打算把夏枫的事情告诉奥拉蒙,后面他是否听说这事,就看自己的造化了。因为夏枫隐瞒了原本身份还改了名字,家世太不堪,君王脸上也无光。老太太想,奥拉蒙不会蠢到告诉别人夏枫就是卡瓦村的夏尔.库纳吧。所以,一句话就能救一家人性命,古普德太太不会不做。   这里不得不讲到夏枫的双胞胎弟弟,他们被母亲和姐姐狠心抛弃,幸亏还没满十岁,还被村庙养着,没有饿死,也没有被打死。帝军一来,他们便从圣庙回了家,还分到了土地。两个未到九岁的孩子,已经承担起了一个家庭的责任。   亲兵从古普德太太家出来之后,鬼使神差地去了一趟卡瓦村。他是爱乌及乌,因爱唐轩之所以也爱夏枫。想帮夏枫尽一尽她没敢说出来的责任,比如她见不得人的身世。   亲兵看见这两孩子一愣:怎么长得一点也不像啊。   两个孩子傻傻地看着他,见他也不说话,吓得赶紧磕头:粮食拿去吧,我们回圣庙。   亲兵咬了咬牙,把身上所有的卢比都掏了出来。他怕两个孩子不收,正准备说是他们姐姐送的......突然手上一空,卢比转眼就消失了。   “谢谢大人赏,谢谢大人赏。要我们干什么?您尽管说,我们一定办到。”   一个说:“大人如果不方便说,就提示我们。”   另一个道:“您钱已经给了,可不能要回去。”   亲兵出门看了看屋外:没错呀,这里是卡瓦村吧。他生怕找错了人,这两孩子跟夏枫大人不像一家人......   “大人,我们村地多,可不可以让长官再多分点。”   “大人,我们的房子也破了,可不可以搬到上面没人住的好房子去。”   亲兵忍了又忍,问道:“你们是不是有个姐姐?”   “曼尔?您见到我曼尔姐姐了?您是我们的新姐夫?”   “天啦,曼尔姐姐在哪?我就知道姐姐记得我们,还派姐夫送钱来。我母亲还活着吗,她有没有殉葬?”   亲兵不得不提醒道:“你们还有其他姐姐吗?”   两孩子愣了五六秒,终于想起来了:“还有个二姐,叫夏尔。她嫁去尼尼莫村做了人家侧妻,可能已经死了。母亲以前常说,她就是个没福气的。唉......”双胞胎同时叹气。   亲兵听得脸皮直抽抽,见两个孩子也不是对夏枫大人完全无情,便说道:“这些钱你们拿着,我不是你们的姐夫,只是过路这里听到村里有吉祥的双胞胎,想来沾点福气。这样吧,如果你们被人欺侮,或者生活不下去了,就写信给我,我会帮助你们的。”   双胞胎眼睛频眨晶晶亮,重重点头:“大人真是好人,好希望您就是我们的姐夫。”   最好不要啊,两个他都惹不起。亲兵把地址写好交给他们,让其妥善保管,功成身退。   ......   阿克巴回朝时,夏枫的作坊已经建成,第一批现代化砂糖正在生产之中。   巴依回旁遮普接怀孕的妻子去了,他说德里的作坊“不能没有他”,而妻子也需要他,所以一并接过来,两边都不耽误。   亲兵灌下一大口奶茶,呛得从鼻子里喷出来。唐轩之照例捶了他一下:“你快十六了吧,怎么总跟个孩子似的。喝完给你一包统一奶糖,拿着快点回家孝敬你父母去。”   “我亲爱的大人,我过来是有正事向夏枫大人汇报的......”   “什么?”夏枫惊得跳起来,忙问:“你真的去了卡瓦村,还见到了双胞胎?”有些紧张,害怕听到不好的消息。因为在她的潜意识里,双胞胎被索拉母女抛弃,肯定是活不下去了。当时她自身难保哪还管得了他们,一直避免去想那对可怜的孩子。没料到,竟让唐轩之的亲兵记住了。   听完亲兵得意的讲述,夏枫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她心目中,他们更像是邻居家的熊孩子,原主对他们没有感情,何况是她。现在知道他们活得好好的,还是很欣慰。准备写封信给古普德太太,请她把双胞胎带到身边去,有良好的教育,兴许不会长歪。   “你做得很好,我见着了圣君,一定想法让他重视你。”   “还是别啦,我这样就很好。我们家也不缺钱,我两个哥哥都在外面做官,圣君要提拔,排队也排不上我。”   夏枫越看他越喜欢,真是一个健康家庭长大的孩子,阳光善良。“拳兰,你怎么总能遇到好人。唉,而我,总是......”   唐轩之故意掏掏耳朵,“你哪天有空再重新想个字,拳兰我真不喜欢,谁想和你义结金兰。”又道:“你怎么没遇到好人?我不就是吗,死胖子巴依不是?”   “名字你就别想了,我不会改的。”   “你故意的?”   “不是。”   亲兵早就偷偷溜了出去,顺便去厨房装奶糖......   阿克巴回到皇宫,从成婚那天之后,这是佳哒哈第二次与他见面。   不知道是佳哒哈太过迫切想见苏加玛尔,还是因为受了皇太后的洗脑,对异教徒阿克巴不再排斥,竟然把堂兄与父亲决裂的事情说了,使得阿克巴震惊不已。   “你怎么不早些说!”他又将多一个讨厌的敌人。   “我.....我没有机会见到陛下。”   “好,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今晚我准备去你的寝殿,如果有什么想法,你现在可以说。”阿克巴原本想去萨莉玛处,突然改了主意。   佳哒哈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是问她准备好同房没有。心里一暖:他是尊重我的。   ☆、第122章 【】   阿克巴匆匆来到,不待皇太后开口便说道:“母亲,请你回避一下。”   “好。”皇太后赶紧退出殿,把地方留给他与姬卡。儿子对她很不客气,她心中反而一松,乌尔法特生气时就是这样,今天这气明显不是朝着她的,姬卡有得受了。   她出来之后哪也不想去,就跟一众侍女站在殿外守着等结果。远远的,疾步走过来一个人,老太后不用细看,凭那大摇大摆的姿势就知道除了卡罕没别人......   大约有一柱圣香的时间,殿内突然传来卡罕的怒吼,无非是指责阿克巴卸磨杀驴,恩将仇报之类的。   皇太后祈祷着:吵吧,吵吧。还以为卡罕有什么能耐,原来只会说这些。难得见到他三人起争执,皇太后双手合十谢主,眉间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噼哩嗙啷,里面打起来了,这可把皇太后吓得不轻。跨步小跑进去,见阿克巴阴霾罩顶,凶神恶煞地将卡罕从里面推了出来。纱帘子扯断搭在卡罕头上,他想撩开都没办法,手脚无力狼狈不堪。   阿克巴又冲过来一把扭住卡罕的胳膊,将他踩在脚下:“我乌尔法特生来就跟你不同,你不服?”   卡罕打不过阿克巴,呈屈辱姿态跪服在他膝前,那怨毒的眼神,让君王背心发凉。   姬卡脸上不知涂了什么东西,竟然一下老去十岁,面目枯槁,天见犹怜,哭说道:“天啦,我的圣君,你们从小一起生大,应该亲如兄弟。他忧您所忧,喜您所喜,是日月可鉴啊,请智慧的圣君不要听信传言,伤了兄弟之情。”   说这些话的时候,姬卡站得直直的,冷眼瞟着皇太后。阿克巴何尝感觉不到她的眼神,心内五味杂陈,喝道:“滚!从此以后,我没有你这样的兄弟!不听皇命坑杀俘虏,我已饶过你一次;你却变本加利奸.淫掳掠为非作歹,我再不会饶你。”   皇太后五雷轰顶,指着卡罕结结巴巴道:“他......他怎么敢干这种事。”与其是询问儿子,不如是质问姬卡。   阿克巴没有回答皇太后,一脚把卡罕踹出寝殿,左手一招,立时涌上来两个大力士,把人拖了下去。然后,他只是想皇太后施了一礼,看也没看姬卡,匆匆离去。   ......   夏枫听总督大人讲完,问道:“只是降了他的职,并没有摔死他?”   “摔死?圣君可没有虐待罪臣的癖好,何况卡罕只是顶撞,并没有大错。”   夏枫知道了,阿克巴还没有撕破脸啊。卡罕肯定还要继续作死的,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始终会回到原来的轨迹,该怎么死还会怎么死。   既然卡罕都没事,夏枫都懒得问姬卡是怎样处置的,多半是放出来了,但她想要如以前那样威风,恐怕是不能了。   总督今天过来是有正事的,他道:“我们先去准备一下,兴许圣君有空会来巡示我们的作坊。对了,作坊还没取名。”   夏枫笑道:“那当然是请御批。”   阿比盖尔哈哈大笑:“你也学上明朝的风俗了。”   岂直是明朝,夏枫还搞了一个现代的剪彩典礼,达官贵人都收到了她的请柬,一个也没落下。至于他们来不来,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反正她在礼数上是做得很周全。   开业这天,络冈从未如此热闹过。除了对生意不感兴趣还十分排斥的家族,其他都到了。他们都是冲着圣雄来的,想知道那位可以撼山震地的人物,到底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远看哪有亲自接触来得过瘾。   络冈之前那些光条强盗,已经被唐轩之秘密藏了起来,以备阿克巴询问,藏人的地方总督也知道。   阿克巴也懒,他道还取什么名字,就叫统一砂糖吧。预示统一,又是为统一作贡献,没有比之更恰当的名字了。   所以,应夏枫的要求,阿克巴派人送来了一座石碑,上面有他亲手书写的“统一砂糖作坊”几个官方文字。那字就像花边一样,缠缠绕绕非常漂亮。   沙糖正式投入生产,夏枫大批量日夜不歇地试验。老工匠的泥模是现成的,第二套设备已在生产之中。而唐轩之,他光明正大地去皇宫找药奴为他配药,早日配成春.药早日了结“债务”。   在夏枫的砂糖出产之时,唐轩之的春.药也有了突破性进展。   药奴头头是个跛子,因长年泡在药中,他的肤色泛出一种奇怪的青色。他闻到唐轩之制好的成品,脸色大变,惶惶然道:“圣雄大人,原来您要的是鬼欲之花?”   “你知道这药?”唐轩之死死盯着他,各种念头涌出来。   青肤药奴默默地走到里屋,想把放在最上层的柜子搬下来,可是力气不够。唐轩之走过去,轻轻一托,就把柜子拎下来了。   “多谢圣雄大人。”   唐轩之防着药奴头头,而这头头也防着他,心说想不到圣雄大人竟然是这种人。他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红色小瓶递给唐轩之,问道:“您闻闻,是不是与您精心配制的一样?”   唐轩之摇头,他才不闻。药奴诡异一笑:“此药对男人无效。”   无效?看见药奴阴恻恻地盯着自己,唐轩之也阴笑着回敬他,伸手接过来,凑前鼻前仔细辨别......嗯,感觉是有几许差别。   药奴早已闻出来了,问他:需不需要交换,他愿意把自己的送唐轩之。   感觉并无危险,唐轩之悄悄泄掉提起的内力,问:“药效有何区别?”   药奴残忍地笑道:“我这瓶效果更为‘深入’,持续时间更长。”   “多久?”   “半年以上。”   “皇宫里怎么会有这种药?”   “前皇为对付不听话的侍女,专程去南部求的,这是海得拉巴婆罗门摩契迈家族的秘药。我花了十年时间才把此药配制成功,鬼欲之花与大人您有缘啊,呵呵。”   “.......”唐轩之近期在药奴处可谓是大开眼界,他要真按以前的打算回明朝寻找,估计一辈子也寻不到。谁能想到一味春.药,居然用了七百多种药材。   摩契迈?和阿妮娅的表妹有什么联系......   唐轩之拿到药后,就在想怎么混去南部。夏枫的作坊忙得不可开交,他只得把这事压下。   ......   秋收过后天气转凉,疾病率减低,真是打仗抢地盘的好时机。阿克又要出征了,可夏枫的货还没出来,钱没赚到,倒欠了一笔财政款,所以指望在她处掏钱就别想了。   阿克巴在走之前命令卡罕不准出德里,还将其手下的死硬派收编帝军,而且遣为先锋,用阳谋来削弱他的实力。这让一些忠于阿克巴的廷臣大呼痛快。   卡罕留在德里的日子可想而知,眼看要被架空了。阿克巴一要做仁君顾忌着“兄弟情义”;二又要惩治不听话的保守派,正好拿他开刀。除了常备部队,还另外划了一万人笃守京城,卡罕气得后槽牙都快咬碎。   阿克巴因仲父贝拉姆汉年事已高,眼看没有多少时日为由,“请”奶母姬卡前去照顾,让她代君尽一份晚辈的责任。帝王派奶母照顾仲父,这是到哪都说得通的恩典,二位有功之臣都应该“倍有面子”。   佳达哈的侍女尼玛特并不是善碴,为了主人,她(他)什么也愿意牺牲。姬卡脸上几月前粘上的□□后面原本已经解了,事隔不久之后,跟尼玛特相好的那位药奴再为姬卡送去了最后的一剂“解□□”......   帝军走后没多久,千呼万唤的统一砂糖终于面市。内河街里贵人云集,开订货单子的是新鲜出炉的大管事巴依,他不认人只认钱,谁付钱快谁就先提货。这钱在他那只是过一下手,马上又落到邦克处,邦克这边也排着一列队,全是来收钱的。石料木料工钱,每一样都该结帐了。   二人忙呼一天,夏枫在作坊也是一整天没歇脚,小脸都被硫磺熏变了色,回来洗了八遍才洗掉。思道还得想个办法作好防护措施才行。   巴依拿着订货单子直流口水:“早就知道您不是一般人,瞧瞧,我十个巴依奋斗十辈子也赚了这么多钱。而且您是借鸡下蛋啊,要按我说,这么大一座工坊,没有三辈人的努力是建不成的。”   夏枫心说:借骨头熬油嘛,她本来就是用的这种办法发家,有啥大惊小怪的。   一旁的艾米辛好不艳羡:“夏枫啊,您得注意身体,女人赚再多钱还不是男人的吗,别那么拼。”   巴依驳道:“你懂什么。”   ......   唐轩之是一个好学上进的有为青年,卡罕不足为虑之后,他就开始学习南部语言,为去南部作准备。赶工一个月,夏枫就还完了所有欠帐,还盈余两磅金子。她一天只能生产一百五十磅沙糖,放在前世简直是大笑话,放在莫卧儿,也只够德里及周边地区消费罢了。   不行,还得要扩大规模。今天又添了一口三连锅,得趁着新鲜劲儿把市场垄断,让他们习惯砂糖的味道,直到离不了的地步。   唐轩之见她简直是赚钱赚上了瘾,又在修作坊了,真是服了她。   ☆、第123章 【】   年未,扩建的作坊也修起来了,一切都在朝着夏枫的计划稳步前行;总督大人差不多顶替了卡罕的位置;阿克巴的帝军没有遇到大挫折,有了前安珀国的帮助,西部战场捷报频传。   离三年之约只有一年半啦,先要布局,还要投药,现在连仇人都没找到。到时间帮阿妮娅解了这桩“夙愿”的时候。   走之前,夏枫召集大家开了一个会,宣布把作坊交给巴依和邦克。巴依的活动能力有,脑子也灵,就是有时候喜欢走捷径,爱耍点小聪明,稍不留神就会酿成大错。邦克倒是实在,又极忠心,但是耳根子软了点。   夏枫就弄了个投票制度,任何决定只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人同意才能作数。当然,奴隶们也算。   她从未小看不说话的奴隶,正是因为他们没有话语权,反而能发现其他人忽略的东西。   艾米辛虽然心善,但她也精着呢,在她听来认为夏枫是向着邦克的。娜玛两口子跟邦克关系更好,他们那边就有四票了。他家巴依只能团结好奴隶,姜戈要跟夏枫去南部,就只剩下两个闷葫芦。四票对四票,万一僵持住了怎么办。   巴依见自己媳妇眼睛骨碌碌转,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拍了拍她的手:“好好养胎,你没投...投什么,投票权,少操心。”   艾米辛一张脸立时黑了:你是不是傻?   夏枫也附和道:“是的,艾米辛姐姐除外,你只需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就是给他们帮忙了。”   “夏枫,您不会以为我有为自己打算的心思吧?我可真没有,只是非常相信我的丈夫巴依,这么多年来,他的决定就没错过。”   “那你觉得我跟巴依相比呢,论做生意的头脑,你是信他还是信我。”   艾米辛无一丝犹豫,立刻回答:“当然信您啦,他哪能跟您比。”   娜玛和萝呼多差点笑出声来,弄得巴依一脸臊红。   “所以,既然你信我,那就按我说的做吧。”   “啊?”艾米辛发现自己被绕进去了,听见丈夫悄声跟她咬耳朵:你也要相信萝呼多和娜伊呀,她们跟夏枫的时间最久。   艾米辛不好意思地对邦克笑笑,惊觉得自己刚刚看不起人了......   夏枫原本打算过了霍利节才南下的,不过,需要找到阿妮娅的表妹,还非霍利节不可。他们去了南边是两眼一摸黑,正好节日期间没有阶级之份人又多,便于行动。   船行大概需要一个月,到了海德拉巴节日还没过完,夏枫以为自己计算无误。于是,次日一早,唐轩之带着夏枫和姜戈坐上满载砂糖的货船“圣雄”号驶离码头。   第一次行商啊,夏枫站在船头颇为志得意满。这艘打着皇家旗号的大船,行到哪里都有别的船只避让,靠岸时,还能享受官船的补给。   当然这只是在北部阿克巴的统治区域,过了贝拿勒斯再往南就是巴特那了,一路下去,进入孟加拉湾,全都是别人的地盘,肯定没有现在方便,不知将要面对些什么。阿妮娅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替她报仇的人已经踏上了征程。   从海路由东绕到南部去,多一半的路程,实际上却要安全好几倍,还能快上许多。因为陆路说不定会遇到瘟疫山崩干旱,还有战争,这些种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会让他们时时陷入危险之中。阿妮娅是聪明的,所以她才给出三年之限,要进入海得拉巴并非那么容易。   十天之后,圣雄号在贝拿勒斯码头享受完官船的最后一次补给,唐轩之就坐不住了。他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船头船尾的火炮,把五百多精兵叫唤起来做一遍军演才宣布放早饭。   “你说我们值得吗?”他问道。   “你可以不去。”夏枫呛道。   “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唐轩之斜了她一眼,又道:“你说如果我们现在开圣雄号冲回大明去,会不会有问题?”   “有问题,肯定会被你们的大明水师打沉,咱俩连同船上五百精兵,还有姜戈通通嗝屁。”   唐轩之整了整自己的头巾,气道:“得,我说的都是废话。但你敢保证我们能安全驶出海?”   夏枫再次拿出羊皮地图,每次她缓缓展开这软软的有历史感的精美地图时,就会油然生出一种大航海时代老船长的荣誉感。自行想象,一个虚岁十三的小姑娘竟然觉得自己像海盗头子......   她看了快半个月地图,依然只认得脚下的这片水域,再远一点就懵了。阿克巴给的地图跟她后世记忆中的差别也太大了点,又不认识文字,还不如唐轩之懂得多。递给他,问道:“你估计多久可以巴特那。”   “你每次都是这样,空摆半天驾势,最后还是要问我。别再看了,一个月后再研究吧,一路南下迟早会看见大海的。”唐轩之把地图卷起来揣在自己怀里。   夏枫计划失误,叹道:“霍利节要在船上过了。”   “我无所谓,在大明时最怕过年,到了外面就是一个人过。”他咧嘴笑道:“不过今年不同了,有你陪我。”   “过了霍利节,阿妮娅的表妹韦希莎不会随便出门了,怎么下药?难道真要按她给的地图进入阿米塔布的城堡?”   唐轩之指向船尾发呆却竖着耳朵的姜戈,说道:“他不是南部人吗?让他假扮象师混进去下药。”   “确定?”   “不确定,哈哈,别担心了,到时自然就有办法了。你选择冬天南下是正确的,夏天跑船谁受得了?”   夏枫知道他就这德性,揭过此事,与他商量到了巴特那售砂糖的事情。这次他没推诿,说包在他身上,让夏枫只管等着数钱就行。   午饭照例是干鸡肉,船上的活羊只剩十头了,唐轩之两天烤一只,估计没出海就会被他吃光。夏枫嘱咐他再买二十头回来,免得到了海上只能吃鱼。   姜戈笑了,他道:“大人,我们是沿海岸线走,出了海也有吃的。”   夏枫难得见姜戈与她对话,什么时候偷偷学会了北部语她竟还不知道。笑问:“你就是从海上过来的吗?”   姜戈点头,脸上浮现痛楚,低声道:“我们一大家子人,就只有我跟妹妹活下来了。父母和三个弟弟都闷死在货舱中,被扔进海里喂鱼了。”   最后,他的妹妹也惨死在哈特的手里,这事夏枫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才问:“海上太平吗?”   “我只知道沿途有货物和吃食搬进货舱,并不知道是否太平,也不知家乡今年收成好不好。如果不好,可能日子又难过了。”   “南部各地都在打仗吗?”   姜戈一脸愁苦:“不像莫卧儿,我们南部每个邦都有一个独立的领主,他们不占土地只是掠夺食物和金子。有时候,常常是几个领主打成一片,苦的总是我们平民。”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夏枫暗暗数了一遍船上的枪支,估计自保应该是够了吧。又问姜戈:“你知道海得拉巴的庞杜家族吗?”   姜戈不好意思地摇头:“我是卖身之后才知道我的家乡属于海得拉巴,之前都不知道那是我们南部最大的邦。我出生的村子很小,又从来没有走出过村子......”   “不知道没关系,有我莫卧尔的圣雄唐大人在,他会想办法找到的。”庞杜嘛,连卡布尔夫人的父亲都知道,肯定是个大家族。   姜戈忍不住笑了,近距离跟他们相处了半个月,夏枫这话是调侃唐轩之,他哪会听不出来。刚开始时唐轩之呛夏枫,姜戈义愤填膺,久了之后也慢慢接受了那个大明人。夏枫大人比他聪明,她不会吃亏的。   下午唐轩之上船来,一脸严肃:“告诉你,有三家还要订货,我把作坊地址留给他们了。”   “不错啊,看来你不适合做绸缎生意,适合做吃食呀。”有钱赚怎么还板着脸,夏枫不明白。   “这生意不是我谈成的,是船老大奇哈尔。”   夏枫见他表情愈发冷,问道:“怎么了?”   “奇哈尔打听来的消息,得知前面昨晚两船交火,死了三百多人。今晚我们不能走了,只能白天行船。”   “河盗?不是要过霍利节了吗,怎么还有河盗出没。”   “我怀疑是姚敬隋那些游兵散将吧。”唐轩之拧眉:“如果不是你在船上,我非得过去把他们全给没了不可。”   “那就去灭了呀,怕什么。”夏枫故意说道。   唐轩之摸了下鼻头,他只是图个嘴上痛快而已,忙道:“不行,太危险,我们没有经验,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在德里跑了半年船,比你更了解河上的情况。没有十成把握,不会让你冒险。关键问题是打光了炮弹,后面怎么办?”   ☆、第124章 【】   “当然是命重要,你看着办吧。”   改装后的圣雄号,气势凶凶疾速行驶,那些小船生怕惹得这艘全副武装的大船看不顺眼一个大炮射过来,使劲儿往边上靠,差点搁浅。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莫卧儿的水师前去帮他们剿水匪呢。   十天之后来到贝古瑟赖,一路畅通无阻,别说正面遭遇海盗,连大船都没碰上几条。夏枫愈发肯定之前的水匪头子是大明人了,华夏不是有条江湖铁律吗?——民不与官斗。她暗自庆幸把姚敬隋弄死了,这些水匪找不到他终究会散开;如若不然,姚敬隋逃出来不知道会形成怎样的祸害。   照此速度,圣雄号再行半个月,就到呼格里,那是葡萄牙人的地盘,他们在此时被明朝人称之为小弗朗机人,印度也不例外。   出发前满载砂糖,卖去一半,船身吃水线不降反升,船上满满的全是火药。夏枫也顾不得心疼卢比了,安全第一。   剩下的一半砂糖是准备跟小弗朗机人交换火.枪的,界时,船上的五百精兵一人一支藏在身上登岸,唐轩之总可以放心了吧。夏枫理解他身为“老外”的顾忌,更何况在他的潜意识里,印度本是蛮荒之地,南部人更野蛮。   唐轩之把练功改在河上,每天他都要在河中漂移两个时辰,上岸后浑身还冒热气。夏枫也想下去试试,奈何衣衫太薄,一下水就“轮廓”尽显,又不能像他那样只着一件罩衫。但是,运上内力在河面踏一踏是可以的。所以走了四十多天,夏枫的轻功是突飞猛进。   南部的阳光炽热,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冬意。在德里养了半年养得些许白的唐轩之又晒黑了,而夏枫的肤色一点也没变,还是小麦色。因练功的原因,她的目力越来越好,“那啥”不按常理发育得很快,金刚芭比的肌肉终于退去,她也就提前“抽条”了,只有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两颊肉嘟嘟的。   夏枫第二次仔细“照镜子”,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的小水塘里。此时恒河水倒映出的相貌让她顺眼许多,“什么叫女大十八变,这是我的眼睛吗?”这眼睛也太漂亮了吧,跟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因为有一丝浅浅的凹度,看起来具备一些异域风情,五官在她的眼中无比协调。呃......夏枫感觉自己真像个中印混血儿。   “快看,红毛鬼的教堂。”船把式奇哈尔遥摇指着前方,雾色中依稀可见尖尖的屋顶。   夏枫骨头都在船上坐僵了,终于到了呼格里,那些西洋风的建筑对穿越者来说,反而比印度风格更为熟悉。   奇哈尔又道:“他们的船跟我们的不同,两位大人仔细看,那船较我的更长更窄,小家子气。”   “哈哈。”夏枫只想说奇哈尔没见识,这种船在河上才跑得快呢。   圣雄号缓缓靠岸,四周没见到几个洋人,反倒是乌黑似炭的南部人居多。夏枫突然想到这是殖民地,哪能那么容易见到“高贵”的人。   奇哈尔还在愁怎么跟红毛鬼打交道,人家已经凑上来了。   “什么?停泊费这么高?”奇哈尔望着唐轩之,不可致信,他们居然一天要收二十个金姆尔。他看着眼前的年轻红毛鬼,悄悄提醒道:“唐大人,请等等,我问问别人交多少。”   这小弗朗机人会的语言很多,他粗声粗气地用北部语嚷道:“漏漏漏,你们的船大,加倍。”叉着腰,一脸不耐烦:“你们是皇船?没钱,不信!”   “先给他。”夏枫在后面喊道。   唐轩之数了二十个递上去,人家拿在手上掂了掂,又摇头:“轻了轻了,不够,再补两个。”   这边不用莫卧儿的货币,他们只论重量,嫌弃给的金币有磨损。   “再给二十个。”夏枫又在后面喊。唐轩之厌烦这红毛鬼的嘴脸,要不是想到还要跟他们□□,真想一拳打过去。   想归想,唐轩之还是耐着性子数了二十个递上,小弗朗机人在夏枫第一次出声时就注意到她了,看着二十个金姆尔,他不懂。歪着脑袋想看清楚,后面是哪个姑娘在指挥,莫非是莫卧儿的王族?但面前高大的男人又是震旦人,愈发不懂了。   “看什么,钱不要了?”唐轩之提高声量。   “为什么,为什么又给二十?”   唐轩之顺着夏枫的意思,说道:“敢问阁下怎么称呼,能否为我们引见贵国的军火商人。”   “我的名字太长,你们叫我弗朗西斯科就行,钱我收下了,不过告诉你们,这里没有军火商人。”这段话他倒是说得流利,说完掉头就走,好像十八个金币就是买一句没有军火商人的消息。   唐轩之气得不行,咬着牙齿说道:“朋友,请等一等。”   弗朗西斯科站住了,并未回头,等着唐轩之继续说。   夏枫直朝唐轩之使眼色,唐轩之看都懒得看。明白她想说什么,这生意肯定是要做的。前面的红毛鬼就是个老掮客,既然报上了名字怎会轻易走了,只是几个金币使唤不动人家,等着我们提价罢了。他说道:“我们船上有好货,可以用作交换,或者出售。保管不会让你失望的,望你抽出一点空闲上船看看。”唐轩之说的说得非常客气,却依然透出几许冷意。   弗朗西斯科也不计较,转过头来:“好货?”   ......   这家伙看完砂糖,下船时叫上黑奴搬了一大罐走,说拿回去让他们的商人看看有没有兴趣。一罐有一百磅重啊,夏枫有点心疼,心说就当是给弗朗西斯科的好处费之一了。   “等着吧。”唐轩之就地坐在船板上,淡淡说道。   夏枫以为至少要等一天,结果傍晚就有消息了。对方来了一位白胡子的本地人,怪模怪样地打量了一翻圣雄号,邀请他们下岸去商谈,尊贵的西洋商人是不会登船的。   唐协之不准夏枫上岸,他一个人去,一个精兵也不带。此时他就是一言九鼎,不许任何人反对。   夏枫争辩不过,想到自己也不懂葡萄牙语,便由他了。姜戈为夏枫不平,认为圣雄大人就应该听她的,只不过他没有话语权,见夏枫也不怎么难过,心里才稍好受点。   唐轩之刚下船他又跑回来,说要把官文带上。嘱咐船上的人:如果有人打听我们,记得一定要说咱们是一整支船队,后面还有三十几条船,明后天就会到。   “为什么要吓他们,回来时怎么办?”夏枫担心道,他就不留条后路吗?几天之后不就露陷啦,返航时咋办。   唐轩之边走边回了一句:“那帮人有匪气,后面的事情后面再说。”   有匪气是什么意思?夏枫有点懵。她不知道,唐轩之已经悄悄交待奇哈尔作好启航的准备,提高警惕。   姜戈对红毛鬼怕得不行,说以前在船上吃了他们不少苦头。原来,他就是被红毛鬼们抓起来卖到北部的。   夏枫纳闷,问道:“你不是因为灾荒自愿卖身的吗?”   “是他们把我的主人杀了,霸占了主人的船,又把我们卖掉的。”   “小弗朗机人会抢船?”   姜戈道:“听说前年大乱,好多船被抢,呼格里本就是他们抢去的,怎么不敢抢船。”   夏枫恍然大悟,反倒要姜戈来提醒她。怪说唐轩之虚张声势,只与那西洋人交谈过几句就能闻出对方的匪味,果然江湖没有白跑,男人竟也是有直觉的?她心里默默点头,抢占港口城市只是前期,两百年后,日不落帝国一来,整个印度都会沦陷。竟一时忘记了历史,这帮红毛子本质上就是强盗。那时,正是冷□□交替的关键时代,可惜清朝康麻子等人怕反清复明禁了枪火,□□在八旗子弟手中成了一堆破铜烂铁......   想到这里,她冲出船舱往一看,码头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两百多戴尖帽子的水兵。而圣雄号已经被两条船围在了中间,在奇哈尔的指挥下,四个精兵伏身悄悄守着一门火炮,早已瞄准了一条挡道大船。   这么近的距离,开炮有什么后果?夏枫越想越焦燥,数着秒等唐轩之归来。本来就很紧张了,又听奇哈尔在低声跟精兵念叨:你们往远处看,不是大明的就是红毛鬼的,没有一条船是莫卧儿的,他们真要把我们当成肥羊宰呀?唐大人可能有危险,兄弟们都警醒些,可不能睡着了。   夏枫不想再听,回到舱内拿出峨嵋刺,已经后悔了,不该想当然。   邻船的油灯亮了,唐轩之没有回来;邻船的油灯灭了,唐轩之依然没有归来。整个水域,就夏枫的英雄号灯火通明......   夜深了,夏枫身体直直的伸出窗外,露水打湿了她长长的眼睫毛,手心拽得紧紧的。奇哈尔望着岸上,随时准备启航。众精兵屏气凝神,圣雄号上,只能听见各种的呼吸声,静得可怕。   ......   “夏枫大人,圣雄大人回来了,走得很快,好好的。”奇哈尔奔过来汇报道。   好好的,就是没有缺胳膊断腿,夏枫如果是个弱女子,估计都绞烂了几条手帕。终于等到唐轩之完好无损地归来,惊觉不知何时已一身冷汗,腿肚子都有些发抖。   ☆、第125章 【】   ————————   夏枫冷哼:“有把贵客当猴子戏耍的?”   唐轩之蹙眉,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喜欢听见心爱的女人如此评论自己,尽管知道夏枫是心疼他。他擦了擦嘴,意犹未尽,“再来一碗。”   “你已经吃了三碗,当心撑着,反正天快亮了,等早上再吃吧。还有,杀了二十几个人,还如此好胃口,我太佩服你了。”   唐轩之轻轻揪了下她的小鼻头,竟然没被打开,赶紧又凑上来。   “去你的,别乱碰,继续说。”   唐轩之笑着抚摸自己被打痛的手背:“没什么说的了,他们相信圣雄号是打头阵的官船,知道我们有后台;也相信我们是来做生意的,愿意按你说的价兑换火.枪给我们。我怀疑做这生意的就是他们的总督,并非商人。”   “我想也是,红毛鬼离开故土到这里简直成了土皇帝。大明如果解开海禁,他们又多了一条财路。对了,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奴隶杀死呢。”   “那是人家专门培养的角斗士,并非普通奴隶,他们凶残无比;那帮混帐开始是想弄死我的,奴隶们像是吃了药剂,一上来就朝着我要害之处攻击,显然平常没少训练,就如杀手一般知道如何快速取胜。   我本可以只致残不取性命,可又担心小弗朗机人朝船上动手,于是干净利落地解决了两个。杀两个是杀,杀二十个也是杀,他们与其死在以后的角斗中,不如死在我的手上,那些奴隶活得就如行尸走肉。杀了十个之后,我告诉小弗朗机人,船上如我这般的高手还有数百。”   “可我们是官船,他们竟然敢不给莫卧儿面子,一来就想杀了你?”   “估计是嫌我一个人去,驳了他们的脸面吧,要来个下马威。至于给不给阿克巴面子,我就不知道了。阿克巴很厉害吗?其实只有北部几个邦认他,其他地方他的大名不好使,南下以来你没感觉到吗?”   夏枫暗道也对,过几年就好了,现在阿克巴的地盘还是小了一点,他的皇船的确在洋人眼中不好使。这些葡萄牙人只是把他当成某个大邦的领主而已,他爷爷巴布尔死了三十多年,北部分裂许久,葡萄牙人或许不知道莫卧尔曾经的威名。   唐轩之又说:“你不知道,红毛鬼雪白的皮肤差点胀成血红色。我后来杀疯了,怎么血腥怎么来,残肢断臂扔了一屋,吓得有人摸出火.枪,我冲过去两指捏断,终于消停了。”他见夏枫眉毛都没眨一下,继续道:“我叫嚣着再上几百奴隶,如兴奋的杀人狂魔一般。这时,正好有个送酒的小厮摔倒在脚边,我双手拧住他的脑袋用内力生生将其头骨震破,鲜血溅向一个肥胖的红毛女人脸上,她吓得当时就翻起白眼晕了。然后.....我盯着那个身着华服的男人,他也骇得直打颤,求我停手。”   夏枫忙问:“你停手了吗?”   “当然没有,为了显示我力量真的使不完,跑到堂中踏出一个大坑,碎石绽得满屋都是,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缓缓收势。那时,内力已经全空了,跟软脚虾似的,但是外面看起来精神很好,就似...就似你刚刚那样,脸红目眩。”   “我目眩了?”夏枫突然又想到什么,忙跑出舱,只见围着他们的大船已经走了,只是码头上的尖帽子士兵还在。   唐轩之追出来,轻轻拍了拍她的俏肩,低声道:“去休息吧,他们明天上来搬货,我还要准备一下。我们有数百高手啊,总得将精命装得像高手的样子。”   “我来吧,要怎么做你说,你已经两天两夜没休息了,必须去睡一会儿。”   夏枫还欲再劝,却见他眸子如水,“甜甜”笑道:“好,我俩一起躺一会儿,就一小会儿。”说着,试着伸出双手,捉住了她的肩膀,把她掰过来,静静地望着她。   夏枫一时怔住,他的眼睛有魔力吗,竟然撩动了她从未发现的某根心弦......下一瞬,眼前骤黑,扑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唐轩之双手把她箍得很紧,夏枫感觉到他的下巴戳在头顶处,痒痒的.......   虽然他已换过衣服,但胸前满满的都是血腥气。夏枫无法嫌弃,慢慢展开双手回抱住了他。   二人就这样倚在舱边,谁也不愿挪动一步。唐轩之生怕一说回舱,夏枫就溜了。而夏枫的确是这么想的,可能动一下,她就想挣脱。   男人的身体原来是这样的,果然异性相吸,夏枫怀疑自己动了春心......他的心跳好有力,跳啊跳的越来越有节奏感,使她自动代入一首歌曲——《我愿意》   夏枫自己在心里还没哼两句,发现情况不对头了,那倒霉的家伙睡着了吗?都听到均匀的呼吸了,这种呼吸她听过,跟他装出来的完全不同。   夏枫稍稍动下,唐轩之抱她的手就加重一分力道,几不可闻地颤了一瞬。   她赶紧归位,一动不动继续抱着他,熟悉的呼吸声继续传来。   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杀过这么多人,两天两夜不睡,不至于如此累吧。“美人如怀都能睡得着,唐轩之,你够可以的。”夏枫愤愤,反正她这样是睡不着。   ......   大概过了半小时,夏枫已经透过他胸前的血腥气闻到了他专有的体味,正蹙眉研究这种味道到底像什么......   头顶突然传来他的声音:“嚯!我睡着啦?那个,你快做面去,天一亮他们要来搬货了。”怕夏枫嫌弃他胃口大,又解释道:“你的面条真的很好吃,难得在莫卧儿吃到。”   夏枫从温暖的怀里出来,冷风一吹,竟感觉有些冷,心里也空落落的。点头笑道:“如果你喜欢,我有空就煮给你吃的。”   “好啊。”   唐轩之把夏枫打发走,就出去布自己的阵了。精兵们也是熬了一夜,精神状态都不够好。他把情况讲了一遍,提了提士气,骗说红毛鬼害怕阿克巴,不敢为难圣雄号。让大家打起精神,每个都要如他一般站得笔直,说道:   “你们不是普通精兵,你们是莫卧儿精兵中的精兵,以一抵百。好好让红毛鬼看看,我们莫卧儿军人的士气!”   “呜塞咿!”整齐划一的口号。   唐轩之很满意,回舱等着吃面。   姜戈悄悄地看着他,心里有些酸楚。“唐大人要是出了事,夏枫大人怎么办,他为什么不跟夏枫大人讲清楚!”在姜戈的心目中,没有人比她更聪明,包括圣雄大人,她就是吉祥天女转世,世上最聪明的姑娘。不但可以获得源源断的财富,还能给旁人幸福生活,这样的美丽善良又智慧的姑娘,怎能让她伤心啊。   姜戈睡不着,他难受,一切不按夏枫意志的事情都会让他难受。看着渐渐变浅的月亮,慢慢的,夏枫的脸代替了月亮的样子......   天亮了,圣雄号准备好了,但是小弗朗机人没准备好。他们可能需要缓缓气儿,所以日上三竿了才上船。   领头的就是弗朗西斯科,他顶着一对熊猫眼,见唐轩之与他彬彬有礼,一时不知如何自处。回想昨夜,就是这个男人,生生撕碎了他们八个强悍的角斗士,还有好多是一掌劈死的,浴血之中犹如地狱修罗......   哪敢再问他要金子,按着事先说好的比例,把沙糖搬下去,装好箱的□□陆续抗上来。要不是因为砂糖着实稀奇,兴许他们都不打算换的。这样的高手要是拿上□□,那谁还能敌?!   砂糖罐子一搬走,船突然轻了许多,夏枫盯着那七个木箱,问道:“有五百支吗?”   唐轩之摇头:“一箱三十只,总共二百一,加上之前从德里带来的,会有一百五十人无法配枪。”又说:“你知道他们最初开的什么价吗?呵,居然想仅给一箱就想打发我们。整整九百磅砂糖,只换三十支火.枪。”   “你的功劳,三百五够用,咱们又不是去抢地盘。”   唐轩之道:“行,你说成就成。”望着远处:“今天晚上就能见到海,我没去过不了解情况,这地图上也没标注城镇名。以防万一,我们仍是夜歇日行。”   “好,你快去休息吧,晚上正好让士兵们也睡一觉。”   ......   圣雄号缓缓驶离呼格里码头,踏上依旧未知的征程。   天黑尽时刚好进入孟加拉湾,唐轩之睡饱后又吃了一大盆面,夏枫偷偷给加了一点辣子,他也没吃出来,只是说味道比昨天还带劲儿。   夏枫心说一看你就是吃得辣的糙汉,下次再多整点儿。   奇哈尔前来询问,晚上船靠在何处。   夏枫说道:“下一个港口吧,找个小码头,水域刚刚够我们的船通行就好。”   奇哈尔点着头,眼睛却望着唐轩之,要等他下最后的决定。   “按夏枫大人说的去办,靠岸后你去休息,我守夜。”唐轩之抬头看了他一眼。   “好的,我这就是去办。”   唐轩之展开地图,指给夏枫看,“我们需要绕过奥里萨王国进入海得拉巴,此国面积甚小,沿海岸线而建,靠海一带以捕鱼为生,渔人民风与猎户相似多为彪悍,须得小心。”   ☆、第126章 【】   夏枫用手指量了量地图上的距离,问道:“船上补给已够,不作停留十天时间可以到达帕特南吗?   帕特南现在被奥里萨人占领了,曾经它属于高康达苏丹国。三十几年前,高康达跟巴布尔打仗,输赢未论,巴布尔就死了,战争地这个国家也散了架。不大的地盘分成好几块,各土邦拥王自立。从帕特南可以进入海得拉巴,这段路程各方势均力敌,形成畸形的和平状态,持续五六年了。   从地图上看,圣雄号要抵达海得拉巴,最佳的停靠港口是内洛尔,那里是海得拉巴的重要海港。但夏枫他们不敢直接进入,四百人太过醒目,一旦被盯上,行事诸多不便。   莫卧儿人称这些王国为邦,因为太小了嘛。可是到了南部才知道人家也不承认莫卧儿在北部的地位,认为他们就是异教强盗。不敢惹圣雄号,也不会有好脸色给。   夏枫和唐轩之找来姜戈和奇哈尔以及精兵队长,五个臭皮匠抱团商量了一翻,最后一致认定夏枫的方案是正确的。   奥里萨不比海得拉巴,此地国王换得可勤快了,贵族因经济落后而变得野性十足,谁的拳头硬谁就做老大。管理制度从上至下都不如海得拉巴严格,便于他们混水摸鱼。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因奥里萨人的船舶技术落后,死亡率又高,加上内乱不断,就如一个孱弱的少年,成日处在饥饿当中。来了小弗朗机人以后,情况还稍有好转,灾年时,很多渔民可以进入血汗工厂求得温饱;虽然大山被肆意开发,矿难事件频频发生,但总有活下来的,比以前饿死的人少多了。   唐轩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说道:“十天时间肯定不行,最少十五天,这样的天气船工消耗过大,不能太赶。我们需得节约用水,越走越闷热,你可再没法子天天洗澡。”   是啊,蚊虫肆虐,空气呼进去都是黏呼呼的粘喉咙。   唐轩之教夏枫熬草药,以驱蚊避瘟。好多时候,在热带海域渴死的没有病死的多,一旦发起瘟来,简直是灭顶之灾。   白天炙热无比,太阳一落山,海风又刮得人生寒。但是姜戈却说这已经是最好的季节,南部一年比一年气温低,可是却不下雨,冬日旱灾严重,他走的那年,村边的瓦西西河已经干涸见底。   夏枫突然想到如今处在历史上的小冰川时代,怪说德里的冬天冷得要烤火......   船上陆续有三个精兵发烧,幸好不是中暑,唐轩之几剂药下去,两天就好了。这位圣雄大人,在精兵们眼中犹如神一般存在,他能打仗还能治病,医术堪比德里的大巫医。精兵就差在唐轩之脚边摆上香烛,每天三拜九叩了。   一路披星戴月,半月后,他们终于按计划抵达帕特南。莫卧儿的大旗早已不管用,旗子收了,现在圣雄号就是一条普通商船,只是船身上用两南北两种语言刻写的“圣雄号”几个文字有些碍眼。   碍的当然是别人,南部是印度教正统圣地,公元前佛教护法名王阿育王的孔雀王朝,其首都华氏城就在巴特那,圣雄号上个月还在那儿停留过。估计那些虔诚的教徒一看这船来自莫卧儿,会在心里嘲笑他们大言不惭吧。锡克教和穆斯林,在人家眼中,是要避而远之的。所谓教派,多是狂热份子的挚爱,其天性就排外。   奇哈尔不敢贸然将船靠岸,在外面停了一个时辰,终于等来帕特南的巡示水军。   他上去毕恭毕敬地回话,姜戈吞吞的翻译。如此往来七八句,姜戈突然转过头来紧张地问夏枫:“他们问船上装的什么货物,如果携带有武器就不准我们靠岸。”   精兵队长啐道:“你傻啊,不知道说没有?”转头发现夏枫和唐轩之均是一脸凝重,便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姜戈又道:“他们要上船来搜查。”   夏枫掏出腰包里早已准备好的金子,对他小声说道:“你过来,拿去给那人,就说我们要停靠半年,这是泊船费。”   精兵队长大惊,这是多少金子,金灿灿的晃眼,足有一磅重吧,真要花这么多?   姜戈没有犹豫,马上把金子抛到了对方的船上,“我家主人说,这是泊船的费用,劳烦大人了。”   “姜戈,你说我回来领船之时,还会再给。”夏枫又道。   姜戈依旧照办......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那水兵头子非常满意,打着手势让圣雄号跟他入港。   唐轩之好奇,问夏枫她到底带了多少金子过来,敢如此豪爽。   “该上交的税和分给圣君的钱我都扣下了,巴依那里一分钱也没留。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少啥也不能少了钱。”   唐轩之想到那次偷偷跑来德里,只带了五百两银子,花光以后还饿了大半天肚子的事情,觉得夏枫讲的极有道理。笑道:“常言道,能花钱的人才是把赚钱好手,你有我外祖之风。”   “不敢当,别扯闲事了,想想靠岸后怎么安排吧。留哪些守船,带哪些人走。船上要留火.药跟枪支,这船得保住了,可别回来的时候船都没啦。”   “行,我去安排。”   他的确会安排,靠岸后让奇哈尔买了几百套商人服饰,下船的精兵全部要扮着商人。带了四百人和三百条枪走,余下一百人五十支枪。   奇哈尔当然留下看船,他恋恋不舍地望着唐轩之消失在码头,低下头,掂了掂手里的两百卢比和二十个金姆尔,摇头叹气:如今有这么多富余钱,竟然不准去玩庙妓,圣雄大人可知我们怎么度过船上的日子。   他长吁短叹,一个小兵嘿嘿笑道:“不准下船玩,我们可以把□□带上船呀。”   奇哈尔瞪了他一眼:“那这点钱够花吗?混帐,圣雄大人不在,训练不能停了,给我每天照旧练起来。”   小兵摸摸头,心下埋怨:不是你说的想女人了吗。   唐轩之跟夏枫上岸第一件事就是买骆驼和马匹,然后才去购食物跟补给,寻好线路,浩浩荡荡朝西行驶,预计七天路程走到海得拉巴地界。它处在东西高止两座山脉中间,地势平坦,最为富庶;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也是遭受战火荼毒最少的城市。   夏枫和唐轩之都不方便骑骆驼暴露在外,所以他俩坐车,姜戈又干上了老本行——赶车。   车上的二人隔着帘子可以把路途风景尽收眼底,南部人黑呀,无论男女,有些黑得跟非洲土著差不多,姜戈跟他们比起来还算顺眼的。   四百人的队伍,已经竭力缩小了阵容,一匹骆驼五个人轮流骑,紧紧挨在一起,中间的两辆马车上是枪支和火.药,上面还各坐了五人,行在官道上依然非常壮观,想低调是做不到的。沿途除了受当地路霸的盘剥,还有不少乞丐尾随,男女老幼都有,有些甚至纠缠了五六里路,空洞又枯槁的神色让人看了心里发紧。   姜戈提前就告诉过夏枫,队伍不能停更不能给吃食,一旦给了就收不住口子,会有更多的人涌上来,到时他们走不了。南部矿产丰富,当地人早就习惯了一年四季行走的商人,不管是否天灾,看见商人乞要货物和吃食,早已是一种“传统”。   “这个传统可不好。”夏枫如此安慰自己,闭眼不看,免得心里难受。   乞丐时不时的钻出来一个,夏枫和唐轩之都是硬着心肠视若无睹。   但是,前面的小姑娘却不同,夏枫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琐住了她。那姑娘估计比自己还矮半头,额上有朱砂,或许该称着小妇人,她背上竟还驼着一个孩子。无论古今中外,全世界的乞讨者都一样,她手中也拿着一个碗来表明身份,跪伏在地,没敢挡路,但也没太靠边。骆驼和马车都避让着,稍不留神就会压着她。   太阳晒得孩子的屁股泛出红色干皮,情况不太妙,蔫耷耷趴在小姑娘背上,黑黑小小的一坨,活像从煤窑子里逃出来的小病猫儿。   夏枫的坐驾越走越近,那姑娘不着痕迹朝中间又挪了挪,差不多算拦路了。她见这辆马车加上车夫就三个人,肯定是主人,也明白越是大商队越是不会胡乱劫人,所以才敢如此行事。姑娘的目光刻意涣散,作出濒死之态,却见马车直直朝她撞过来,赶紧退开,鞠楼着身子追赶,嘴里吐着夏枫听不懂的话。   “不准。”唐轩之一把拽住夏枫伸向包袱的手,摇头:“这是她的命!如此这般生如蝼蚁之人数不胜数,你可救得过来?”   “我知道。”夏枫死死咬着嘴唇,盯着他,思绪飘远......如果她没有穿越过来,原主是不是就如这个姑娘一般。   唐轩之不忍心,放开手,道:“动作快点。”   马车帘子为了散热颜色极浅,他俩的拉扯动作没有逃过人家的眼睛,小姑娘背起孩子小跑起来。不知是颠得太厉害,还是饿了,背上的孩子放声大哭,差不多是干号,一声一声有气无力。   小姑娘顾忌背上的孩子,又不想放过“贵人”的施舍,边跑边回头把孩子抱到胸前,撩开破烂的衣裳就开始奶孩子。   ☆、第127章 【表发】   我知道,夏枫却说不出来,挥手让马车继续走。   唐轩之心下微叹,女人终究是女人,免不了有妇人之仁。不禁抓住她的手,低声问道:“你不会说我心狠吧?”   夏枫依他抓着手,感受着他在耳边流转的男人气息,一时觉得自己竟然好幸福。但是目光却是呆滞的盯着远处,喃喃自语:“不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这是伪善罢了。”   “休得胡说,你若伪善,天下便没有善良之辈。还是那句话,你非神明,也只是个人而已。”   ......   中午时分,商队行到一处湖泊停下休整进食。旁边不远,有一个占地颇广的大村子,夏枫决定从这里开始打听庞杜家族。   阿妮娅的丈夫叫阿米塔布,不知道是名字还是姓,按说妻子无法直接称呼丈夫的名字,但阿妮娅跟他丈夫至小相识,在称呼上兴许没有那么多忌讳。而且,这名字听起来怎么着也不像是姓氏,就如拉贾尼一样,未婚之前依然称名而不是姓。   所以,找庞杜应该比阿米塔布来得容易,那庞杜老爷早前不是还去过北部吗,他的女儿阿妮娅又见多识广,女儿家受的教育就很不错,其家族应该在南部很有威望才对。若不然,当初她表妹韦希莎散播不利谣言时,也不会如此顺利。或许不但有威望,而且不低,常言道,不招人忌是庸才......   夏枫认为打听的活计,当然得落在具有“亲和力”的自己身上。唐轩之收起一身的英气,悄悄坠在她和姜戈的身后。   霍利节过去快一个月,有些人家门前依然挂着鲜花,旧的成了干枯,又堆上了新的。   村子里能瞧见的几乎只有男人,女人们不知是劳作去了还是在屋子里。那些男人见到一身“华服”的夏枫,侧目端详......   待发现他们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时,便肆无忌惮地打量她这个外来女人,跟狗一样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胸脯。   “越穷越色!”夏枫嘟哝一句。   姜戈羞愧,低下头说道:“我去问吧,只是,夏枫大人,咱们应该再过几个镇子才打听的。现在还是奥里萨王国,当地人不一定知道。”   “好!别去问了。”夏枫突然掉头。她越走越不舒服,已快行到村头,居然在一幢石屋门口看见三个光着身子的老僧人。   他俩回头走,村中男人们像见到骨头的狗一样,畏畏缩缩地朝他们的方向聚过来,都想讨点嘴上便宜。   “哈哈哈哈......”   “北部的妖娆小妞害羞啦。”   “啧啧,瞧那屁.股和水汪汪的眼睛,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真想掀开面纱看看她的艳丽模样。”   “还以为她是来找我们祭司大人‘授福’的,哈哈哈。”   夏枫听得懂男人们的调笑,但听不懂说的是啥。姜戈明白,他回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人家却笑得更厉害,根本没把他当回事。   夏枫气道:“真是见了鬼了,他们不是应该像北部乡村一样害怕贵族吗?”   姜戈一脸赧色,既愤且羞,解释道:“怪我,他们一看我就知道是南部穷人。又因为我们走进了人家的村子,又没奴隶们跟随,所以......”   所以胆子就肥了,民风果然彪悍,可惜是欺软怕硬。   唐轩之还没进村,看见他俩掉头回来了,问道:“如何?”   “过几个镇再打听,穷乡僻野的人没见识。”夏枫如此解释。   “嗯,地图上也显示有不短的距离,上车吧。姜戈,你脸色很不好,是不是中暑了。”唐轩之的意思是他皮肤黑得不正常。可既然是黑的,哪能看出啥,他这样一问纯粹是想打听他们进村遇到了什么。   “没.....可能吧。”姜戈结结巴巴。   “快走吧,天黑前找个镇子休息。以后还是让队长跟姜戈去寻人打听,我是女人,你是大明人,我们都不方便。”   唐轩之知夏枫不愿谈及村中之事,便作罢,点头说道:“本该如此。”   ......   商队继续前行,每隔几里就是庙宇,或在山腰或在山顶,官道边也有。某些雄伟壮观的大庙,外墙上都雕有奇形怪状的神像,露出诡异的表情。   在夏枫结合当地氛围来看,就是觉得诡异,这些佛象又跟她后世见过的有区别,再说她本就不懂佛义,只当风景看;而精兵们,俱是一脸虔敬。当然,唐轩之也是不信鬼神的,他有机会就闭着眼睛假寐休息。   奥里萨为佛教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如今是最乱的时期,民不裹腹不吃也要买香油孝敬神明。夏枫不懂,一边打打杀杀一边敬神,他们是如何融合在一起的?   路过三座小镇,途遇两条小河,走在绕崇山峻岭而建的官道上,不知不觉天暗了下来,计划晚上歇息的城镇还不见踪影,面前却没了路。   唐轩子疑惑,让夏枫过来一起看地图,“我们没有走错吧?图上可没有大山挡道。”   前方绿林蔽野,一座青油油的高山矗立,生生截断了官道,山下有一条绕山小路,蜿蜒向前,淹没在薄暮的雾气之中看不见尽头。   夏枫觉得不对劲,唐轩之也发现那条小路好生奇怪,二人同时下车朝前走。坐马骑骆驼的精兵伸长脖子翘首打望,有些步行的精兵也欲跟过来。他们都不明白这是怎么了,圣雄大人咋把部队带到山前来啦?   唐轩之牵着夏枫顺小路行了百十来米,骇然发现山路右边竟然是悬崖,一只夜鸟正低鸣飞过......   他们今天跋山涉水少说行了六十里,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地形,山旁有深沟,深沟对面是平坦之地,一块一块的曾经或许是庄稼地。沟内深不见底,大概有五米宽,把大山与平地突兀隔断,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凹”字。山路明显是新修的,二人并排都难以行走,何况骆驼和马车了。   夏枫慌道:“不能让其他人看见,恐怕他们以为我们是得罪了当地神明,神主移山绝我们的路。”   唐轩之心里咯噔一下,不敬鬼神的他竟然说道:“你别说,莫非是我上月造了太多杀孽惹怒了本地神仙?”   夏枫埋怨道:“你想什么呢?我才不信那些,这么大座山突然出现总有原因的。”   他这嘴啊,说得穿越者夏枫心里发毛。“喝斥”完他,赶紧冥思苦想找怪异所在......   唐轩之手一抬,夏枫顺着他的方向定晴一看,崖对面好像有房屋埋在乱石之中。   她一拍脑门:“我明白了,是海啸。大级别海啸引发的地壳变动,这边离海岸线不远,极有可能发生海啸。你看,小路修筑最多半年......”改变地形的自然灾害,历史上时常发生啊。   夏枫突然想到前世汶川大地震中,听说一件事。话说有两个农民各在自己的山头劳作,高声吆喝摆龙门阵(聊天),地震发生后,他俩醒来发现躺在同一个地方,两座山头竟然合在一起了。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把他们的前路断了。夏枫气闷不已:这叫什么事儿呀!   唐轩之还在琢磨什么地壳变动什么级别的问题,夏枫已经迈腿朝后走了。他突然发现了什么,急追上去,问道:“你预备怎么做?”   夏枫不明所以,以为他傻了:“回去呀,另找路,地图不管用了,只能靠金子和嘴巴寻路。”   “听我说。”唐轩之神色已变,“我们四百人一路行来,少说也遇到数百人,竟无一人提醒我们前方被赌,你不觉得奇怪吗?”   夏枫一凛,马上又想到另一个原因,问他:“会不会人家以为我们不用过山?只到刚刚路过的城镇,那镇子也蛮大的。”她使劲回忆那个满是乞丐的小镇,希望将它跟繁华挨上边。   唐轩之气急而乐,“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一时糊涂可是要人命的。我们是北部人,骆驼上驼着棉花假扮的大包货物,可人家不知道货物不值钱,任谁也猜到我们会从这条官道进海得拉巴。他们不说,无非是等着劫财,就算有人说,懂南部语的就姜戈一人,他也不可能随时能听到。”   “还有......”   夏枫打断他:“还有我们在打尖时向客栈老板打听过庞杜......”   “你倒不是太过糊涂,跟我来。”唐轩之把夏枫拉回刚才的悬崖,指着脚下的一块大石头,“瞪大眼睛仔细看,是否能发现手掌攀援过的痕迹?”   夏枫一瞧,头皮骤地发麻,下意识朝唐轩之靠近,而身后的他也伸出一双大手牢牢将她肩楼住,冷意瞬时没了。   唐轩之说得太隐晦,那石上的印迹哪是攀援,明明是五指抠在石面的抓痕,三股深色的线条不是指尖血迹又是什么?指尖朝前,肯定是身子在崖下,手印的主人是在挣命想爬上来啊。   如果这人是个意外,那......旁边几条抓印又怎么解释?不可能每个都是不小心失足掉落,沟底,恐怖已白骨成堆,全是被人活活推下去的。   她又朝唐轩之靠近了些,问道:“现在我们怎么办?”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人生地不熟,想到此处,猛然转身,望着郁郁葱葱的林子,又问:“进山?”   ☆、第128章 【】   (第二更,后面会时常加更,让订阅飞起来吧~~~~本文只在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请支持正版,拜谢!另,app订阅千字三分,连盗/版帐号都是用的app盗/订,小天使们可知道......)   ————————   累赘!“真的吗?”夏枫发现自己好像非常生气。   “假的。到了海得拉巴,我一个人肯定是不行,说笑呢。”   “这个时候你还说笑!”   “我不想你如此紧张。放心吧,有我在。”   夏枫又开始为他父母鸣不平,真是一个讨人厌的叛逆儿子,浑不着调。明知你急,他还要故意噎人耍嘴皮子。   唐轩之疾步走向队伍中,大吼:“集合。”   精兵队长跑上前询问:“大人,出什么事了?”   待唐轩之把情况粗略一说,吓得他拔腿就往回跑,嚷道抄家伙。   抄家伙是对的,但不是为了开火,而是因为火.枪太贵不能丢;夏枫分析得很对,明枪明刀干起来,商队就别想再走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唯今之计只能玩一出人间蒸发的游戏。   ......   听圣雄大人说要藏起来,精兵队长惊诧莫名,指着前方的深沟:“大人,您确定这下面能藏人?四百人,藏得了?”   “谁叫你藏在那了,听我说,赶快去砍树,我要搭桥。”   夏枫是个行动派,听得这话马上朝林子走去,姜戈赶紧跟上。太阳仅剩一点余晖,他们是在跟时间赛跑。   砍树也有技巧,不能让人发现有树被砍,还得防着杂草丛生之中有埋伏......   唐轩之朝队尾而去,因为后路要有人守着,如果运气不好对方的大队马已经来了,那就别无他法,只能跟夏枫挥刀屠之;如果来的是几个探子,那就简单,直接弄死。   夏枫让精兵们开了眼界,敢情她身上也有功夫。本以为她是添乱,结果她还成了主力。唰唰唰五刀一棵树,十根水陶盆般粗的大树,夏枫一个人就砍了七棵。   夏枫擦了一把汗,招呼道:“你们把枝蔓剔掉,来十个人跟我去换唐大人回来。”   一行人来到队尾的山口,唐轩之感觉才呆一刻钟,惊讶道:“好了?”   “嗯,有情况吗?”夏枫问。   唐轩之用脚薅开草丛,说道:“看见我还想跑。”   一个约摸三十多岁的壮汉尸体躺在那,脖子呈怪异姿势吊至胸口上。夏枫深呼一口气:“就这一个?”   “岂止,前面还有一具尸体。不过我故意放掉了一人,当时我脚上的动作非常快,那人看不清人影,惊奔而逃,或许以为是鬼吧,我就等他回去报信说了鬼。不多说,你小心点,给我一刻钟时间。”   “好。”夏枫用纱丽把脸继续蒙起来,带着精兵掩在植物中。   ......   “快看,圣雄大人又在调用神力了。”   “我知道,他会用神力搬动大树搭桥,我们要去对面。”   “这沟好深,地底下都有雾气冒上来。”   “别说了,当心打扰到圣雄大人。”   “嗙——”一声闷响,树杆倒向对面,唐轩之用脚试了试力道。够了,树杆的长度和力度可以承受马匹和骆驼通过。   十棵树排好,一座横跨在两道悬崖之间的木桥就搭上了。   四百人趁着夜色缓缓踏过去,唐轩之负责押后,以防出现意外。夏枫也不愿意先走,她隐约总觉得哪里不舒服。   这时,山林里突然冒出三四十条如鬼寐般的影子,如幽灵一样眺望着他们。   一个赤身*的少年叽哩咕噜说了几句,影子们集体窜出,紧接着,那个少年以指作啸,吹起哨来。   “嘶——噫——”有辆马车正行在树桥上,那马儿突然扬蹄嘶鸣,眨眼间便翻了下去。   一秒之后,“嘭!”载着五个精兵的马车摔成了粉碎。其他骆驼和马匹像抽疯一般,四蹄乱跳,完全不受控制。   几乎同一时间,夏枫和唐轩之已经朝不速之客冲过去。幸亏船上有过训练,他们又是莫卧儿的优秀士兵,余下未过桥的精兵并没大乱,纷纷掏出火.枪准备应战。   姜戈一见神身少年便吓得跪下,用南部话大喊:“圣司祭饶命,圣司祭饿命。”   月光下,那个祼身少年身体柔软似水,连续躲过唐轩之的致命攻击。让我们的圣雄大人有跟绵花打架的错觉:什么鬼玩意儿,比泥鳅还滑。唐轩之浮躁不堪,听不懂姜戈号的是什么,急欲弄死大晚上光身出来的小流.氓,免得污了夏枫的眼。   姜戈爬过来阻止唐轩之,抓他的脚:“这位是我们神圣的圣司祭啊,不能伤他。”一边又对正在瞄准的精兵喊道:“不准开枪,不准开枪啊。”   有了翻译,双方都缓下动作,而夏枫那边还纠缠在一起,十个人也难近她身。祼身少年露出欣赏的神色,翘起嘴角说了一句什么,他的手下迅速停手退开。   夏枫脸不红气不喘,人家住了手,她也没敢主动挑事,待看看这帮人想要做啥。   “圣司祭大人,我们是去海得拉巴的正经商人。”姜戈磕头解释。   裸.身少年看都没看他一眼,眼睛望着夏枫,嘴里说道:“神主的宠儿,圣洁的身体。”   姜戈震骇,目光直直望着祼.身,拼命摇头,结结巴巴:“不是,她不是,她是商人,是莫卧儿的良民。”汗水已似珠子落下。   唐轩之从出手那一刻就知道自己中招了,提不起内力,给某种药物麻痹了经脉。夏枫却没有,如果她知晓唐轩之的情况,就明白他是体内神经被控制了。   唐轩之恼怒非常,朝姜戈怒吼:“这怪物到底说什么?他能不能捡张叶子护住身.下?”   姜戈哪敢说出真相,不回唐轩之,仍是一味祈求少年:“请大人放我们通过。”   唐轩之目呲欲裂,取出背上藏着的“啸风”剑,准备硬拼,就算是死也要让夏枫安全逃离。精兵们见此动作,纷纷端起了枪,他们才不管什么圣司祭,圣雄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只求速速离开此地。   祼身少年诡异一笑,这才看向姜戈,问道:“他们是你的主人?”   “回大人,是的。”   “那你问他们,为什么要打听庞杜大人?莫卧儿的污脏灵魂来我海得拉巴干什么。”   姜戈一转述,唐轩之和夏枫都瞬时明了:这些人并非奥里萨人,甚至也不是劫财的贼匪。唐轩之握剑的手松了几分,对方好似不怵他的剑,愈发让他没有把握。   两位主人不吭声,姜戈焦急不堪:“夏枫大人,告诉他们吧。”又对伸出右手挡住夏枫眼睛的唐轩之说道:“圣司祭从不穿衣衫,他们是圣洁的人,如同母体中的婴胎。”   夏枫摁了下欲开口的唐轩之,抢先道:“我是韦希莎夫人的朋友,去海得拉巴是为她带去我莫卧儿新出产的美食。”   祼身少年作势回忆,“韦希莎?”抬眼问她:“朋友?”   夏枫尽力不去盯他的身体,虽然月色不亮,但她目力极好,眼前的少年身负不符年龄的“雄伟”,真让人眼睛没处放。应道:“对,朋友,诚挚的朋友。”   “哦.......”少年突然迈腿走进两步。   有唐轩之在一旁,夏枫才控制住自己后退的本能。   少年旋即又轻蔑大笑,嫌弃地盯着夏枫:“你怕我?因为我身上寸纱未着?你的灵魂太肮脏了,不配拥有圣洁的身体。”   原来他会说北部话,口音虽怪也不流利,但表达意思完全没问题。夏枫腹诽:什么玩意儿,你光着个身子不知廉耻还怪别人肮脏。却不明白,对方所说的圣洁是指她骨骼清奇,是练“无上瑜珈密乘功法”的好材料。   “你叫什么?对了,韦希莎是谁?”少年越走越近。   唐轩之的经脉闭合得死死的,少年身上发出来的奇异香气钻入他四肢百骸,如同羽扇拂过。他干脆憋住气,想办法冲开脉道,在此之前,只能容忍少年的光身子“亵渎”心上人。他清楚,眼下即便是拼也拼不过,他此刻一成把握也没有。   夏枫仍没有退,大大方方站在唐轩之身边,十分害怕唐轩之冲动出手。以为只要在他的方寸之内,才能让这家伙放心,不作出没脑的事来。可是,又奇怪他现在如此冷静没有变成爆炭。想完这些,夏枫回答少年:“我叫夏枫,来自莫卧儿皇城德里。既然我们不是敌人,可不可以放我们走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叫什么?”少年指着僵立一旁的唐轩之:“这个震旦人是你的卫士?”   有个精兵忍不住脱口而出:“他是我们的圣......”话没说完,“扑通”一声突然倒了下去,喉咙上插着一根银针。   “你!”夏枫和唐轩之勃然变色:他的动作太快了,强过夏枫,不逊唐轩之。   “我叫邺,海得拉巴的圣司祭。”少年弹了弹指尖,捏过金针的指尖掉下一层银粉。发现夏枫就如一个白痴似的完全没被圣司祭三个字震住,有些不满:“你们北部贵族不懂南部话,也不知圣司祭,未婚女子也敢抛头露面远走行商,没规矩无体统,欠教化。”   欠教化的是光着身子的你才对吧,夏枫莫名其妙。   姜戈马上向夏枫解释:“圣司祭是众神化身,通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永远年轻万世不朽。”   ☆、第129章 【】   【心口疼】   邺好像这才想起正事,“韦希莎是谁?”   夏枫惶然不知危险在侧,气不打一处来,敢情他不认识韦希莎!粗声粗气地回道:“她的丈夫叫阿米塔布,婆罗门贵族。她的姨母嫁给了庞杜大人,所以我们才打听庞杜。”   “阿米塔布的妻子?嗯,凡狄是不如庞杜。”邺说着挑眉看向夏枫腕上的圣线,道:“但你是北部的刹帝利。”婆罗门的妇人不像男人,不会随便跟刹帝利交朋友,更何况她还是北部人。   夏枫眼睛微眯,获得新线索,阿米塔布姓氏为凡狄。继续驳道:“那又如何,我有了好东西,不可以送给她吗?”话毕,以为这祼僧会问好东西是什么,哪知他道:“我正要回去,你们运气不错,跟着我走吧。”   这.....转换的未免太快,谁敢跟你走?夏枫这时才敢向他讨要说法:“圣司祭大人为什么要跟踪我们?难道海得拉巴的庞杜家族问一问都不可以?”   邺摸了摸耳朵,“科迪.庞杜失踪了三个月,我受其家族及宗庙所托,寻找他的踪迹。你们北部商队打听他,难道不奇怪。庞杜已经十年没有去过北部,与你们莫卧儿早无往来。”   所以商队在这个关键点出现,就可疑了?唐轩之和夏枫面面相觑:原来如此,怪不得会被下套;庞杜的失踪引起圣庙极大重视,可想而知,他在海得拉巴真的是个重要人物。   唐轩之朝夏枫打了眼色:暂时只能跟着他。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提前打听庞杜。一路都很顺利,临了了却惹出一桩麻烦。   夏枫露出疑惑:难道你干不过他?   唐轩之悄悄伸出左手,握拳用力,只见肌肉不见筋路......夏枫只觉毛骨悚然:“你?”   唐轩之朝他默默点头:无法聚气。   “北人夏枫?”邺在前方喝道。   “圣司祭大人,请稍等片刻,我们马上就来。”夏枫语气瞬间就变了,刚才的不耐烦无影无踪。天啦,现在可没有多少胜算。   桥是白搭了,过去的人又只得过来,踏得树桥咯吱咯吱响。   林子方向突然窜出一个男人,唐轩之一看,这人就是之前跑掉的探子,他怎么又从前方跑出来了?难道有别的路?这鬼地方,着实瘆人。   男人哇啦哇啦跟邺汇报什么,猜也知道是说被唐轩之杀了两个人的事情。   邺转头望着唐轩之,又移到夏枫身上,反而去喝斥那男人。男人低下头,顺从地跟在身后。   姜戈见圣司祭离得远了,才敢告诉夏枫,可能对方想收她当法器。   夏枫不懂法器是啥意思,唐轩之屏住呼吸,缓缓说道:“传说西域有种神功可以让女人折成婴儿般大小,待吸取天地精华之后便恢复身体,与之交.媾,可获得神力。”   妈呀,有病吗?夏枫都忘记骂娘了,无稽之谈,死变.态。   “你不害怕?”唐轩之气急而静,口气淡淡的。   “有你在。”   “可我还不知道怎么克制他身上的异香。”唐轩之这一生都没过此刻感到颓败,太阳穴突突直跳,额上青筋毕露。   夏枫受他的情绪影响,不怕那邺和尚,反而被他的样子吓着了,扯着他的胳膊:“没事,或许离他远点就会恢复。再说你也懂炼药,应该能想到办法。”   配药来解?唐轩之认为比摘下天上的月亮还难,只有先试试前一种可能。   夏枫又道:“那香好奇怪,克阳不克阴。你别小看我,就算没有你,凭我的本事,他也别想如意。”   姜戈是知道他们为什么来南部的,气急攻心:“夏枫大人,您为什么一定要去为个死人复仇呢,您可以花钱请大祭司为她超度亡魂,让她的灵魂安息。人已死,还复什么仇。现在您自己都有危险了。”   夏枫除了守信诚诺,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身负侠气,同情阿妮娅,痛恨那奸诈的韦希莎;二是因为韦希莎非常奇怪,可以说是一个另类,她除了恶毒之外还有一身土著所没有的强烈独占欲。夏枫清清楚楚的记得,她对没有反抗之力的阿妮娅说过:她韦希莎与所有女人都不同,不会跟人分享丈夫。   而且,此人心机手段也太过骇人。阿莉娅不过十七八岁,她最多十五六,心机城府好深,完全不输长她十岁的夏枫。   可是这个原因夏枫是不敢对任何人讲的。   圣司祭邺知这些北部商人还有一小会儿才能聚拢,便把两腿盘至肩上,折成一团,□□中心处撑在一截手指粗的树枝上“浮坐”。如果摆上莲花,再弄点干冰放在旁边,他就像个神仙。   看得夏枫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那玩意儿承受得住?死变.态!   ......   “齐了吗?跟着他们走。”邺打完坐,满脸通红,身上的异香更浓。   唐轩之因有内力,感受比其他人更强,丹田之气乱窜,差点控制不住走向。夏枫摸着他的手,冷得浸骨又软而无力,便知他强行调动内力之后出现了气流逆转。马上双掌聚力盖在他的太阳穴上,把唐轩之从冰窟窿里解救出来。   他哀怨地说道:“我错了。”   “你错什么了?”夏枫现在害怕他说没头没脑的话。   “你不是累赘,我才是。”   夏枫又是哭笑不得,安慰道:“别丧气,你不是说你命大吗?我感觉那邺和尚虽然变态,但也不是太可怕,像是个讲道理的人。等下我跟他讲讲道理。”   唐轩之打击她:“南部蛮人心异,性格乖张,不是我等能够驾驭。你绝不能单独接近他,如果非要如此,我只能污你生了双桃花眼。”   “桃花眼?”夏枫抬头,瞧见邺和尚真的恼了,拿凌厉的目光扫视她。忙道:“赶紧跟上去,他怒了。”低声嘟哝道:“说不定那怪物七老八十了。”   唐轩之边走边说:“你也觉得他长得人模狗样了?”   “我是说他七老八十。”   “就是因为他长得人模狗样,你才拿他的年龄说事。”不待夏枫变脸,唐轩之正色道:“总之,你别逞能,不能单独接近他。”   邺和尚的手下不知是不是和尚,但手身甚是灵活,把他们带进林子,突然就不见了。后面的精兵们懵了神,只有夏枫和唐轩之能看见前面有一个大洞穴,敢情这山是两个半块合在的一起。上天太过顽皮,竟然形成如此诡异的地形。   商队慢慢走进洞,那邺和尚就像监工,贴在石壁上看着他们每个人从他面前走过。但是精兵们却看不见他,因为洞内漆黑无比,全凭脚步声认路。   约摸一刻钟,有月光出现,出洞了。邺和尚突然又出现在他俩夏枫和唐轩之身旁,这速度,太可怕,真的和唐轩之一样。   “路好熟悉。”唐轩之低声说道。   “这不就是我们来过的路吗?我们明明朝西走的,怎么又回到东边了?”夏枫四处张望。   邺比她更疑惑:“你会说震旦语?”   夏枫不吭声,装着没听到,伸手去拢散掉的头纱。   姜戈生怕圣司祭发怒,“夏枫大人会说震旦语,还说得很好,她非常聪明.....”   邺挥手打断他,如果不是心情好,可能姜戈已经毙命。他正在欣赏夏枫的“媚态”,想象着她脱.光衣服沐浴在日月光辉之下是什么情形,却被多事的人搅黄了。“当然要往要回从南边绕过去,如果梵天洞可以穿过,何必还要开出一条石路。北人都如你们一样愚蠢?”   唐轩之深吸一口气,这能上天地入的死和尚,夏枫不答他的问话,他反而回答“忤逆”他的夏枫。同是男人,男人想什么当然是男人最清楚,心道:夏枫太危险了。   夏枫也很诧异,愈发肯定他就是一个少年。   ......   披霜冒露走了一个时辰,来到一个小村子。邺和尚的手下早就前去踢门,等夏枫他们到的时候,村庙大开,一众僧人跪伏在地。   这村庙,就是今晚的歇息之所了。   天亮之后,不知那圣司祭身上是否愿意沾上几根纱。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如果看见,真不介意吗?   对于这些宗教问题,夏枫永远也没法理解。   所以,早上起来的时候,邺和尚依然是天作衣衫地作履,赤光光而立。   印度也没有剃毛的习惯,一个差不多已发育完全的少年......可想而知,那魔性的画面对华夏人来说是何等的震撼。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辟谷,晚上到现在只喝了几口水,便立在村庙的祭台之下打坐,等着其他人进食。阳光泼洒在他身上,根根汗毛都清晰无比。还别说,他缄口闭目打坐的时候,倒真有几份活.佛的样子。虽然夏枫没见过,私心里认为反正并不多。   唐轩之隔着八米远都能闻到异香,经脉依旧闭死,如一扇*的石壁门,知道出口在哪,就是找不到开启的机关。邺和尚这副德性......唐轩之自言自语:“咱们就当他真是婴儿吧。”   夏枫歪了歪嘴:“没办法,佛曰,□□,空即是色。心无所想便无所见,善哉。”   唐轩之双手搓额,苦笑道:“没看出你的适应能力比我还强。”   饭后,继续出发。   邺和尚要看紧了他的“法器”,几乎与唐轩之并立夏枫左右。他好像走路都在冥想,夏枫两人趁这机会加快步伐,把他甩在后面。不消一刻钟,他又会追上来,跟牛皮糖似的甩不掉。   夏枫浑身毛孔都被迫张开了,她从未见过有人用如此坦荡的眼神看女人的身体,尽管她裹得严严实实的,但人家那目光就是让人觉得他看光了你。而且是一分淫.邪,九分欣赏。   “看吧看吧,老娘真要成了你的法器,就不姓夏!”   唐轩之神色一动,暗道:咱俩想法一样啊。邺和尚看了多久,他就气了多久,时不时的伸手摸摸胸口,疼啊。   【正妻与贵客】   邺和尚还酸溜溜道:“神主的宠儿就是宠儿,竟然能得震旦高手相护左右。瞧瞧,他还恼人看你呢。哈哈哈......”这笑声让人直掉鸡皮疙瘩,他指着唐轩之:“你可知,被我邺多看几眼,就是值得全族欢庆的大喜事。”   唐轩之冲到嘴边的话生生咽了回去,他本想问这淫.僧是否知道尊重二字。转念一想,无异于对牛弹琴,罢了。待到了海得拉巴完成遗愿以后,老子不把你撕成肉渣,老子就不姓唐。   ......   走了一天,夏枫尽量不去管那死和尚,已经习惯了他赤.祼的目光,坦然处之。现代人,就得有个现代人的样,这样一想,她马上就释然了。不扭捏作态,说不定反倒叫那和尚少了兴致。男人嘛,就是这样,你越害羞他就越有乐趣。   邺和尚一点也没觉得无趣,却道夏枫甚和他意,德里的女人都如她这般爽利坦荡么?那有机会真要去看看,珍贵的花儿可不能流落在外。   夏枫无语,无论怎样做,这邺和尚一如既往地露出淫.光。唐轩之性格倔强傲气又有侠情,真怕他忍不住拼命。   唐轩之何尝不知夏枫的烦躁,他再次深吸一口气,这两天他总感觉空气不够维持他的生命需求。悄声对夏枫说:“君子当识时务,徐徐图之。”拽完文,又道:“有人欣赏你表示我眼光不错,要是男人都不屑看你一眼,不就证明只我一个人眼瞎吗?大明有句糙话,胀死眼睛饿死毬,馋死他。”   “......”夏枫惊诧之极:“你真是古人?”这话岂止是糙,明明是低俗。马上将他与曹雪芹笔下的薛蟠连系在一起,什么“女儿乐,一根xxxxx。”大家子弟?   “又来了,什么古人今人。”唐轩之不以为然。   夏枫冷汗直冒:我古代宫廷偶像剧看得多,古书读得少了,是我的错啊。   邺和尚虽然碍眼,但有这尊活.佛开道,路途确实极为顺畅。别说要饭的,就连路边劳作的人都是能藏则藏,不能藏的就趴在地里一动不敢动。甚至,连蚊虫蛇虫鼠蚁都惧他。加之熟悉道路,走到哪都有免费住处跟食物,好处真是不少。   只是他性格非常古怪,说一不二,夏枫吃什么不吃什么也是他说了算,不准她进食肉食。真的把她当成囊中之物,现在就在“喂养”他的法器了。   唐轩之拿着饼子手直抖......   夏枫狠狠嚼着庙里精细的水煮青菜:忍吧。   队伍走出奥里萨,过几天就到海得拉巴了,真要去见韦希莎吗?临城在际,夏枫开始头痛了。这几天心乱如麻神经时刻紧崩着,智力不够用了。   唐轩之又劝道:“管他的,如此甚好;与其偷偷摸摸寻人,不如当面见她,反正她没自保之力。界时,把药下了,让她丈夫看见她跟人苟合后,再休掉她。鬼欲之花又无人能解,咱们的事就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夏枫朝邺和尚的方向瞥一眼:“你想到办法脱身啦?”   “借力打力,他不是急着找庞杜吗,到时诓他说我们知道庞杜的下落,这样便可以和他玩玩了,纠缠之中自然就有办法脱身。”   男人的格局就是比女人大,就这样办吧。夏枫嘱咐姜戈把最后一小罐砂糖保管好,到了那什么凡狄家,是要派上大用场的。   ......   海得拉巴阿米塔布.凡狄的府邸,韦希莎正在酿造高粱酒,临时搭建的酒坊烟雾缭绕,没闻到酒香,只有高粱的蒸汽味。去年她还实验过香膏,结果臭了一旬才消失。   让下人们最吃惊的是,韦希沙夫人竟然也懂粮食谷物,她说稻子可以人为授粉进行杂交,产量会高十倍。结果,她的那块实验地去年颗粒无收。   仆人们早已习惯自家夫人近段时间频频出入后厨房,夫人就是这点好,一旦失败了,便不再糟蹋东西了。但是这次不同,她已浪费了三车高粱,还乐之不疲,说非要酿出高粱酒不可。   凡狄城堡的少主人阿米塔布,在第一位正妻阿妮娅夫人出事以后,不久又续娶了一位。那位正妻进门不到一年,竟重复前任的老路,居然和阿米塔布的表兄私通,如今关在地牢里日日受刑。从那以后,少主人便没再娶正妻了。连侧妻也没娶,就韦希莎夫人一个妻子。   夫人要酿酒款待大少爷的座上宾,他们这些仆人只能配合。酒乃肮脏之物,使人意志消沉,神所不许。但是,听说东方古国的大明却不是这样的。   几个黑漆漆的女仆目光灼灼地讨论:   “夫人真厉害,她竟然知道大明人喜欢喝高梁酒。我连高梁酒是什么都没听过。”   提到大明人,有个圆脸女仆马上接道:“那位尊客的东方客人皮肤好嫩。”   “呲——你还能看出嫩?”   “我去服侍时,发现他脸上和手上都没有汗毛,细细滑滑的。”   又一个说:“我倒觉得客人的嘴巴特别好看,总像在笑。”   “是啊是啊,他看你的时候,让人像心里暖暖的。”   一个长脸女仆说道:“夫人陪大少爷去奥萨里寻庞杜大人,人没寻到却救下了一颗珍珠。”   “这话怎么讲?我们都不知道。”几个女仆同时问道。   “是我姐夫前不久告诉我姐姐,我姐姐又告诉了我,你们当然不知道,夫人不许人说。客人的身份现在还不确定,但我姐夫肯定他是大明贵族,因为他的手指根根分明像水葱似的,穷人可没有这样的手。”   “我们知道他不是穷人,现在是问你大少爷是怎么救下他的,他落难了吗?”一个个急不可奈。   “急什么,不好的事情当然不能随便跟人讲。”   “神主啊,求你快点讲吧。我们又不能出走凡狄城堡,能跟谁说啊?”   “就是!”   长脸女仆降低音量,使得其他几个赶紧凑过来。她神秘一笑:“我姐夫亲眼看见客人在街上乞讨,光脚烂衣,头上和额上血迹斑斑。”   众女仆倒吸一口凉气,一想到那英俊温柔的客人竟有如此遭遇,心里捏了一把汗,母性情怀让她们好不心疼。   长脸女仆接着讲:“原来啊他是失忆了,只知道是被一个愚汉从河里捞出来的,其余什么都不记得。愚汉看见他长得白嫩,误以为他是阉了的海吉拉斯,欲亵渎他。后来他就跑了出来,但他却不往别处,偏偏要往船上跑,就被船带到了奥里萨。他回忆不起来自哪里,还是我们夫人提醒他的。夫人见多识广,问他是不是大明人。他一听就点头,但是他有没朋友故人却不记得了。”说完,女仆得意挑眉:“我姐夫当时在场,仆人中就只有知道这事。”   有一女仆提出质疑:“可是客人有北部口音,而且会说一口流利的北部话。”   却被长脸女仆杏眼圆瞪:“你怎么知道流利,你懂北部话?”   ——下面↓↓↓——   ☆、第130章 【】   【皇子王爷】   如果大巫算得不准,她也沾上邪眼,沾就沾吧,反正这个儿媳妇,总是让人瘆得慌。没法让人喜欢,从她还是小姑娘时就看不上。   幼时韦希莎病过一场,还傻了半年,病好后,性格就变得古怪,又过了几年才慢慢正常。凡狄太太想到有年霍利节,本想祝福这个生病的可怜姑娘,朝她身上洒红,谁知她竟拿眼睛瞪自己。至此以后,凡狄太太心里就一直不舒服。   按道理,韦希莎那种家世的姑娘永远也别想进凡狄家的门,谁能想到她居然进来了,让凡狄太太如鲠在喉。既然韦希莎在凡狄家左右逢缘,上上下下每个儿媳儿子都说她好话,就如了她的意,作正妻吧,看看她有没有命坐稳。   二老很有行动力,上午安排,下午就宣布实施。   面对一屋子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还有三个侧妻,凡狄老爷威严的目光一个个扫过,咳咳嗽一声,说道:“这是从侧妻升正妻,又是第三位,所以就不行那繁琐仪式。”   一家之主一言九鼎,在坐的谁有否定权?   于是,凡狄家的妯娌们和孙辈们纷纷过来向韦希莎表示祝贺。   阿米塔布一脸寒色,不满地望着父亲:您问过我的意思吗?有没有问过韦希莎的意思......   最近的日子,阿米塔布总是梦见阿妮娅。他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阿妮娅突然成淫.妇,让他当时失去了理智。后来时常回忆,谣言起来的那段日子,会不会是阿妮娅压力太大精神出了问题,莫不是把男仆当成了他?   事后他拷问过那男仆,男仆交待说他并不知道是跟夫人......以为是自己的妻子。大哭大喊,不求主人原谅他,只求速死,多余的话一句不愿多讲。   这让阿米塔布愈发怀疑阿妮娅错把男仆当了丈夫,有时,精神崩溃的女人会有邪眼入侵,这种事情海得拉巴时有发生......   在晚上辗转反侧之间总是会突然映入韦希莎的脸,她总是无处不在,阿米塔布烦躁不堪。看见   这个表妹就想到她表姐阿妮娅,想到阿妮娅的温柔和美丽。   有些事没法去深究,死去的人无人能争,阿妮娅顽固地进入了阿米塔布的心底。   第二位妻子匆匆娶了,这位美丽可人的妻子到来之后,阿米塔布着实开心了一阵。日夜不歇,沉醉在温柔乡里,把阿妮娅抛到九宵云外。只是在满足之后,看见熟悉的东西,逝妻就会从心底重新冒出来一会儿。时间一久,这种感觉便淡了。何况,阿米塔布并不愿再去思念亡妻,因为那始终是耻辱。   舒心的日子没过多久,去年的冬天,新正妻南迦夫人上午还说有好消息告诉阿米塔布,晚上就跟他前来送节礼的表兄滚在了一起。阿米塔布五雷轰顶,阿妮娅的丑态瞬时也涌入视线,新旧情伤绞在一起,差点一刀捅死他的表兄。   表兄家势大,嚷道大不了赔两个美姬给他。阿米塔布莫可奈何,“奸夫”的父亲是他的亲舅舅啊......   事情过去还没四个月,为什么父母总是要逼他娶正妻。   见到父亲撇过脸去小口轻酌奶茶,阿米塔布颓然收回目光。转而想到韦希莎说过,她不愿意做正妻,只愿安静地陪着他。心里冷哼:她还不是想提醒我的正妻个个都不干净吗?既然如此,那就偏不如她的意,让她做正妻吧。   凡狄家现在的主人和未来的男主人不约而同在心下说道:“让她做正妻吧。”   当事人韦希莎见丈夫一脸不耐,心中哀叹。她错了,“早知有今天”何苦非要死皮赖脸踏进凡狄家。这正妻,她已经没有多少兴趣。   再没兴趣也得堆出笑脸应付众人。   ......   凡狄家今天有隆重的晚会,一群男仆女仆捧着各色佳肴在城堡里穿行。   韦然莎身着华丽的正装,化着精致的妆容,金色枝蔓形鼻环把她的小脸点缀得格外动人;枝端是朵细小的五瓣太阳花,造型轻巧又不失典雅,这副鼻环是她亲手设计的。可惜别的女人却不喜欢,人家更钟意粗狂臃肿的造型,她的最早的生意就是偷偷开的首饰店,也以失败告终。   韦希莎知道她没有当地人的历史底蕴,拿捏不住那个尺度。对着铜镜抚摸自己的鼻梁、眼睛、嘴唇,喃喃自语:多好的条件啊,可惜没有办法把颧骨削低。   的确,她身高一米七二,身材修长,大长腿,高鼻梁,脸窄而小,只输在这颧骨上,看起来刻薄凶狠。   “韦希莎夫人,这是太太让我送来的。”太太的贴身女仆萝滋古举着一个盘子,上面静静放着一对黄金手环,造型狂野,刻有阴阳相合的两个小人。婆婆送媳妇,这是档次最高的礼物。   “天啦,镶的绿松石!”韦希莎捂住嘴巴,好似不可置信。   “韦希莎夫人,快戴上吧。”   “替我感谢母亲,说我非常喜欢。”她急不可奈地戴上,扬着手腕让女仆看。   “太太说您一定很高兴,这对手环非常适合您。时间不早了,大家都等着您呢,今晚夫人是凡狄城堡里最亮的星星。”   “嗯,你回去吧。让母亲受累了,你也受累了。”   “夫人客气。”   韦希莎送走女仆,脸色骤地垮下来,拉上帘子,问娘家带来的贴身女仆韦尔,“南迦的孩子还没掉?”   角落里冒出一个女声:“回小姐,没听说有流血,我找不到机会下手。”   韦希莎面露讽刺:“今晚大家为我忙碌,可能顾不上地牢了吧?”   韦尔问道:“要不要我偷偷去看看。”   “不用,你先去大殿,有人问起,随便找个借口应付,咬死了说我已经到了大殿。”全族百十号人,就不信一个个找她。   “小姐,您亲自去?她力气很大,强灌是不行的。这药......”   “笨,谁说我要用药了。”韦希莎说完朝外走去。   韦尔赶紧拿着主人的批风下楼。   “韦尔,你夫人呢?”   韦尔先是一抖,然后冷静地转身,俯身行礼,“回主人,夫人在前面。”   阿米塔布没再问,抬腿走进卧室。   “主人,夫人已经去了大殿。”韦尔伸长脖子喊,但阿米塔布好似没听见。   守地牢的护卫得了韦希莎的喜钱,恭敬地祝贺完她,又说道:“韦希莎夫人,你太好心了,您的大喜事为什么要向南迦禀报,她根本不再是我们凡狄家的少夫人,现在您是。”   “规矩上不能少,她虽然肮脏,但曾经总是少夫人。少主人不同意我来这里见她,你得为我保密。所以一个人下去就好,你继续守在这里,免得被人知道我来过。”   护卫打开地牢入口,地牢不准女人单独进去,要是老爷知道哪还有命,他当然不会说。嘴上关心新夫人:“如果您需要请随时叫我,最近几天她疯得更厉害,小心伤着您。”   韦希莎优雅地点头,心道:娘家抛弃婆家折磨,不疯才怪,可恶的贱人,怎么还不死!   地牢的楼梯阴阳潮湿,三米一盏的油灯,光线依然不够,长长的楼道好似通向地狱。韦希莎来过数次,熟门熟路。   南迦听见脚步声,拼命朝楼道口张望,口中大叫:“杀死我吧,反正你们又不信我的话,还来做什么?”呛呛呛,扯着四肢的铁链哐哐作响。乱蓬蓬的头发中隐藏着一张俏丽的脸,虽然污迹斑斑,但轮廓很美。   “是你?”南迦看见了门口的一丝衣料。不再大叫,而是瑟瑟发抖:“丈夫呢?”使劲伸长脖子朝后看,只有灯火闪烁,不见阿米塔布。惊问:“你一个人?”她竟敢独自下来!   没有男人在,韦希莎不用再演戏,径直跨进来,回道:“我有一个月没来见你了吧,怎么,还成了稀客?”   南迦护住肚子:“你知道我怀孕了?”   “啧啧,瞧瞧,你还是那么美丽。怀孕么?早就知道了,在你到这里之前。”   “天啦,真的是你,魔鬼!你的表姐阿妮娅!她......也是你害的?”   “不,那个贱人是自找的。她和你不同,她可没福气怀上孩子。所以,你......”韦希莎缓缓靠近,趁南迦不注意,重重一脚踢向她的肚子。   南迦闷哼一声,一时无法呼吸,痛得全身僵硬。下一瞬,韦希莎抓住她的头发将之拖过来,用力捶打她。南迦想竭力挣脱,身子却动弹不得,剧痛使她丧失了反抗之力。惊恐至极,喊都喊不出来。   咚咚咚!韦希莎残忍地手脚并用,没几下就用光了力气,终于看见地上有血流出来。收了手,急匆匆而去。   “魔...魔鬼!”南迦蜷成一坨,一动不动......   韦希莎走出地牢的时候,护卫正在数银币,看见她上来不好意思地收好,诧异道:“夫人,您这么快就上来了。”   “嗯,只是说几句话。南迦好像很伤心,你别去打扰她,让她一个人静静吧。”   “我善良的夫人,您没必要关心一个罪人。”   护卫真的没再下去过,只是重复每天的工作,从天井里扔饼子给南迦,也没管她吃没吃。   一刻钟后,韦希莎光芒万丈的出现在大殿,殿内地毯上早已坐满了凡狄家的族人,还有她落魄的娘家兄弟。三四十人围一团,各自跟各自的圈子坐一起,有说有笑。大家都知道今天晚上为什么而来,却不见凡狄老爷提这事,只让他们欣赏歌舞和矮几上美食。   韦希莎的出现也没改变这个状态,她娘家兄弟倒是想提,却没人搭理他们。她丝毫不觉被轻慢,乖觉地走到丈夫身边,为他布食。   娘家兄弟们在远处恶狠狠瞪她,只差骂出两个字:贱人!   韦希莎才懒得管娘家那档子烂事儿,如果不是因为家势不好,她何至于沦落到靠自己奋斗。别人穿越不是格格就是公主,她却穿越成落魄贵族,一家子拖油瓶,死开吧。   媚笑着对她的大明客人说:“大人,过几天您就有酒喝了。”   “哈哈,不急,你酿的葡萄酒也很好喝。”   ......   “可惜没有好糖,口味不正。”韦希莎就喜欢听他的声音,她可以从中准确地找出华夏口音来。说着翘起兰花指优雅地剥了一支虾,轻轻放在客人面前;转头又剥一只给阿米塔布。   ☆、第131章 【】   【某女的前世今生】   宴会结束以后,凡狄老爷又请大明客人去到主楼,照例要与他聊一会儿。凡狄太太叫来长子,跟他商量娶侧妻的事情。   韦希莎回房休息,凡狄城堡未来女主人身份并没让她兴奋,她有新的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以前是不确定大明人愿不愿意带她私奔,现在是不确定他喜不喜欢女人。如果没办法找个顺眼的华夏人,就只有跟阿米塔米过一辈子了。   她的丈夫阿米塔布跟他父亲一样,只要管理好现有的产业,永远就是统治阶级人上人。财产就像滚雪球,球越大滚得越多。哪像她娘家,十几个哥哥坐吃山空好逸恶劳,每月伸手要钱时都要看宗庙的脸色。听说家里漂亮的嫂嫂和弟妹,都让司祭者染指了,他们混得还不如吠舍。本打算培养的那个同胞弟弟,因为捉住她的把柄想敲诈她,最后让她给弄死了。总之,娘家就是糟心的代名词。   韦希莎侧过身子,又开始回忆初见阿米塔布的情景,那时他还是个中二少年,通身气派,富贵逼人,长得极像宝莱坞影星约翰·亚伯拉罕。性感又野性,笑起来却带着些许稚气,瞬间就把她捕获了。阿米塔布血统高贵,又是能继承家业的长子,就跟华夏的公孙王候一般。他有上百的仆人服侍,还有成群奴隶供他使唤,不用涉足政治,就不担心王权更替所带来的危险,地位永远稳固,比东边的大明还好。   韦希莎为他痴迷得不行,陷入情网不能自拔,认为只要做了他的妻子,她的人生也就圆满了。   其实,前世的韦希莎非常漂亮,可以说美得夺目,尖脸葱鼻肌肤似雪,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可惜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咬牙把念书不上进的她送进了影视学院。又是卖房又是借钱的给她买了几个角色,加之她敢于牺牲极放得开,虽然风评不好,又没演技,但就是靠着那张脸一路睡啊睡,竟然睡成了前线明星。热播电视剧里演个女主,大荧幕里打打酱油露露脸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一个普通家庭又无背景的女人,能混成这样也算是人生赢家了。她的枕边客没有和千也有一百,圈内人送外号:石(时)张张。她姓石,张即张开腿的意思,意为她那双大长腿随时张着的,只要“价码”合适,随时为你宽衣解带......   “时张张”老马失蹄,终于踢到了铁板,被人用一出拍摄事故给整死了。所以这位人生赢家穿越以后才那么不甘,又是疯又是傻的。适应以后,热带地区早熟的身体让阅尽人事的她哪里崩得住。刚过十二岁就把烦人的童.贞献给了十六岁的阿米塔布,比正妻阿妮娅还早两年,却屈居侧位。   侧妻在前世相当于二奶,什么二奶,韦希莎根本不在意;她在意的是阿米塔布,不愿跟人分享他的身体。历经沧海的娱乐明星,坚定地认为自己跨时空寻到了真爱......她疯魔了,毒杀阿妮娅的计划,很小就开始筹谋;印度神油,圣庙秘药,用她“职场精英”的智慧搞到了手。   阿妮娅一灭,她依然无法独占阿米塔布,圣女、鲜嫩的女仆、只要有稍有姿色的,都逃不过她那头雄狮的眼睛。   更让人气愤的是,阿米塔布永远视她为玩物,待她跟身下的女人没有丝毫区别。聪慧与见识无法打动他,阿米塔布从没觉得她哪里与众不同。那个男人,是懒得走进女人内心的。   也不能全怪他,这里的男人哪个不这样?突然,一行清泪滴落枕边,韦希莎侧过身子拂掉眼泪。不知现在几点了,阿米塔布还没回屋。今天......名义上可是她的好日子。   “又流眼泪了?”她自言自语,大力蹬开身上的绸段,两条长腿伸了伸,今晚好像很闷热。   韦希莎在凡狄城堡陷入彷徨,不甘心这样过一辈子。同样不甘心被邺和尚当法器的夏枫已经进了海得拉巴城,邺和尚不跟他们商量,把大部人安排在城郊的村子,只允许夏枫带十个人进城。   “请问圣司祭大人,您要我们跟你回圣庙?”夏枫问道。   “对,明天一早领你们进凡狄城堡。”   “大人,我决定住客栈。”   邺和尚怒目圆睁,问道:“这由你说了算?”   “奇怪,为什么我不能自己说了算?我父母都是穆斯.林,我当然也是,大师赐予我生命不是来受你管束的。”夏枫边说暗暗调动内力。   姜戈吓得腿肚子直抖,唐轩之一脸错愕:她在干什么?   “哈哈哈哈!”邺笑得直不起腰,过了好久,他道:“单纯,我管谁赐给你生命,我只知道现在你是我的人。只要乖乖做我的法器,在海得拉巴所有男人都会怕你。黄金、奴隶、土地、甚至女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他开始放甜头了,正等着给小辣椒描绘未来呢。   “我要女人作什么?”夏枫想慢慢跟他谈条件,左手指尖不着痕迹地动了动,安抚唐轩之,又悄悄泄掉了聚气的内力。   邺笑得怪怪的:“美丽柔软的女人,那可是好东西,试过你就知道。”   娘的,把我当成什么了?听起来真好,整个一女霸王。我这法器的地位也太高了......   “我偏要住客栈。”她的语气透出小女人的倔强。   唐轩之头发麻,她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吗?   “好,依你,依你,我也住客栈陪你。”邺不耐烦地挥手,“继续说,你还要什么?我都提前满足你。”就像买东西一般,邺希望他看上的宝物多值点价。   夏枫眉头控制不住直颤,赶紧伸手按住,回道:“你能把韦希莎单独带到客栈来吗?”   “那怎么行!我波罗门贵族的妻子不能随便出门,这是教规。”   夏枫见他说得一本正经,便没再坚持。   到了客栈,她想找机会跟唐轩之商量对付邺和尚的办法,却不见他人。   姜戈说圣雄大人带着两个精兵出门了。   夏枫心说他也不笨,安心等着明天到来。这邺和尚连庞杜也不找了,一心守着她,真是让人喘不过气。既然利用他来到了海得拉巴,就继续利用他弄死韦希莎吧。强制给自己打气:如果邺和尚放弃捉自己当法器,或许就饶他一命。   唐轩之简简单单换了身装扮,先去邺和尚的神庙老窝打了一转,再去凡狄城堡......   “什么?圣司祭带了一个北部刹帝利姑娘来见我,说是我的朋友?”韦希莎疑惑。她哪来的朋友,更别说在北部。   僧人肯定地点头:“是的。”   凡狄老爷笑得眼睛都睁不开,问道:“那姑娘叫什么?”   “师傅说她叫夏枫,跟你的长媳是昔日好友,专程带了北部美食千里迢迢来看她。”   阿米塔布接口道:“这名字倒是怪。什么时候过来,我们...我们好准备迎接圣司祭。”跟父亲一样,他也有些激动。   “会过来享用午食,你们开始准备吧。”   僧人说完甩袍往外走,屋内众人起身相送。   韦希莎还愣在原地,反应过来赶紧跟着出去。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如果对方没有认错人,恐怕来者不善。她自认从来没行过丁点善事,谁会千里迢迢送东西给她?   这个时候,她需要有人帮她分析利弊,所以匆匆赶往大明客人的小楼。阿米塔布灵机一动,暗道:莫非是来找大明人的?韦希莎有没有北部朋友,他当然也清楚。   “夏枫?”听到韦希莎仔细咬出这个音,俊美的客人仔细回忆,那好看的眉头拧成一团,看得韦希莎心里揪得紧紧的。突然,他双手抱头痛得大声嘶吼。   韦希莎慌忙高呼:“快拿酒来,快!”   “夫人酒来了。”一个手脚麻利的女仆赶紧递上酒,他颤抖着抢过来,咕噜咕噜猛灌下去。   韦希莎小心翼翼地问道:“您好点了吗?”暗自思忖:他痛得如此厉害,恐怕北部人就是冲着他来的啊,却偏偏要用我的名头!   韦希莎如临大敌,有些害怕中午的到来。   客人外衣被酒水和汗水浸湿,皱巴巴粘在身上,却一点也不见得狼狈。他气喘吁吁地回道:“好多了,这人我或许认识。”   果真是这样,韦希莎深吸一口气:“您要见吗?光是听名字您就痛得受不了,见到人......”   “不,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我想尽早知晓我的身份。”客人出声打断韦希莎,急问:“夫人,她什么时候过来?”   “她会过来吃晚饭,您先休息......”   阿米塔布正好进屋,听到这里纠正道:“韦希莎,你记错了。圣司祭大人是中午过来,不是晚上。”   韦希莎忙点头:“对对。”阿米塔布拿奇怪的眼神打量她,她也脸不红气不喘。   “恭迎圣司祭大人光临凡狄城堡!”凡狄老爷带领儿子们跪在大殿入口,迎接邺和尚和夏枫三人。精兵们没来,唐轩之自有安排,进城的拢共十个,不能随便浪费了。   唐轩之仔细记住城堡内里格局,暗暗摸了摸袖包里的“鬼欲之花”。   “你!”韦希莎看见唐轩之跟见了鬼一样,大明人!果然是来找她的客人。   “韦希莎,不得无礼!”凡狄老爷喝斥道。   ☆、第132章 【】   【老乡见老乡,背后给一枪(一)】   “韦希莎,不得无礼!”凡狄老爷喝斥道。   邺作怪式地插话:“没关系,这震旦男人只是我法器的护卫,没人介意他不识礼数,当然也不用视遇他。”   唐轩之装着听不懂,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第一次感受到这死僧人对他的敌视......   凡狄家的人听得“法器”一词,再次跪下朝“法器”叩首,夏枫的嘴角直抽抽。   邺和尚指着韦希莎,问:“这个女人就是夏枫的朋友?人倒是高挑,就是满身浊气。”   听得夏枫苹果肌都开始抽搐,怀疑邺和尚真有几分灵性,居然可以看那女人污秽的本质。   韦希莎本能地看向场中除她之外唯一的女性夏枫,张口便道:“我不认识你。”   夏枫正想回答,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跑进来,和唐轩之同时吼道:“你还没死?”他俩又惊又怒,唐轩之差点冲过去掐死他;夏枫毛骨悚然,天生丽质难自弃,他又恢复了温润如玉的勾魂样。   姚敬隋下意识抖了下身子,惶恐地望向夏枫,又看向夏轩之,又看回夏枫,似在回忆什么。突然两眼一黑,白眼一翻倒了下去。   “救人,不,拿酒!”韦希莎慌乱不已,连蹦带跳,又不好伸手去扶,蹲在姚敬隋身边手足无措。全场最焦急的人莫过于她了。   阿米塔布恭敬地问夏枫:“姑娘,你们其实是为他而来?并不认识我的妻子?”不管是哪种可能,对凡狄家都是有好处的。圣司祭大人,一般家族想搭都搭不上。   这就是阿妮娅的渣男丈夫了,夏枫认真打量了一下他,莫名地觉得他有点熟悉,欧洲血统的痕迹很重啊。长得人模狗样,也改变不了渣男的本质。   阿米塔布让他看得心里毛毛的,觉得夏枫长得有些奇怪。转念一想,人家是法器,总有特别之处。她的眼神像个男人,而且还是不好惹的男人。三五秒间,额头居然渗出了细汗。   夏枫收回思绪,客气地回道:“他是我护卫的表弟,我们都以为他掉进河里死了,没想到还话着。真是苍天有眼,感谢你们救了他。”说着施合十礼。   邺和尚瞪了阿米塔布一眼,后者侧开身子,连忙回礼,说道:“那你们知道他的来历吗?他虽然失忆了,却非常聪明,帮了我们许多忙,应该我们凡狄家感谢他才对。”   夏枫眼皮频跳,失忆?失了忆就能逃过一死吗?这奸诈东西!   唐轩之跟她悄悄打了个眼色,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三步跨到姚敬隋面前,对韦希莎说:“夫人,让我来。”   韦希莎刚刚听到夏枫说,她客人的表兄竟然是一个护卫,心中说不出来的失望,乃至绝望,王爷皇子的妄想落空了。看见唐轩之伸手给姚敬隋搭脉,问道:“你懂医术?”绝望更甚,医者在古代属三教九流,贱业啊......她演过古装剧,这个是知道的。   唐轩之没答她,装模作样地翻了翻姚敬隋的眼皮,“他只是太激动厥了过去,一会儿就好了。夫人,我能送他回房休息吗?”   韦希莎打起精神,站起来回道:“当然可以,韦尔,你送客人回房。”   一个男仆正端着酒罐小跑过来,唐轩之本想去接,却被韦尔抢了先。他随即用剑柄侧身不小心一下碰,“啪”一声,红色的酒汁洒了一地。   唐轩之还没开口说抱歉,凡狄老爷就道:“救人要紧,再去备酒。”   “多谢。”唐轩之抱拳行礼,走之前瞟了一眼夏枫。   夏枫接收到他的意思,他想一箭双雕。于是,她赶紧让姜戈把那个精美的陶罐递过来,笑道:“夫人,其实我不是你的朋友,但我的恩人认识你。知我要来南部,便托我把沙糖送给你品尝。”   韦希莎莫名其妙,“你朋友叫什么?”   “夫人,您若想知道我朋友的事,可否和您单独聊聊?”   韦希莎想说不要,但有圣司祭杵在这里,她敢吗?纠结半天,点头:“好。”   邺看着夏枫远去,心中不爽:可恶的女人,满口谎话,这毛病要改!很快又收回目光问凡狄老爷:“那个失忆的大明人是怎么回事?”   凡狄老爷把儿子叫上来,父子俩一起给他细细解释,希望抓紧机会跟圣司祭多聊聊,加深感情。   唐轩之扶着姚敬隋,走进一幢象牙白的小楼里。他想把这个叫韦尔的女仆打发走,可她却装着听不懂。冷瞥了她一眼,人家却不怕。唐轩之心里窝火,有其主必有其仆,后面一起收拾了。   把姚敬隋放在半米高的床榻上,观之他的住处豪华之极,狗.日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嘛。   唐轩之静了静心,撩开姚敬隋的头巾,发现其百会穴上有两指宽的大伤口,确定此人就是扔进河里的仇人没错。他准备痛下杀手了,心说这狗.日的命真大。   “头好痛,酒,酒。”姚敬隋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开口说话。   韦尔忙道:“大人,酒马上就来,您稍等。”又向唐轩之解释:“大人,他头部有伤,时常剧痛只能靠酒来抑制。”   “那你去拿呀,站着干什么?”   韦尔不为所动,再次解释:“马上就有侍女拿过来,大人别急。”   唐轩之拿这小小女仆竟无他法,凶狠地瞪向姚敬隋。   姚敬隋惊愕非常:“你你...你是谁,瞪我干什么?”   “装,接着装,姓姚的,我看你还能装多久?”   “我姓姚?叫姚什么?”姚敬隋忽略他不善的态度,居然开始认真地追问身世了。   唐轩之有点吃不准,看他神色不似说谎。要真是失忆更好办,本还担心在这里动手不好脱干系,现在好了,直接把他弄出去得了。   “我是你的表兄,你跟我父亲置气独自跑了出去,害得我们好找。现在领你回去,别再任性了。”   “我叫姚什么?”   “小名姚二,大名以后再告诉你。”   “你真是我表兄?我在这里住得很好,表兄你也住进来吧,别当人家护卫了。凡狄家每个人都非常热情,我许多事记不清。看看,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了。你等我头伤好了,再跟你回去可以吗?”姚敬隋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无辜。   “不可以,你必须跟我回家。”对,送你“回老家”!   “不,表兄,我不恢复记忆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狗.日的,你还拿乔了是吧?唐轩之暗自捍紧了剑柄,这家伙,难道是在跟我装?气闷地坐下,正好酒来了,他挥手让人把酒端过来,说他也想“尝上一尝”......   “请上坐。”韦希莎把夏枫带回她的住处,指着一个桃红色的奇怪蒲团。   “夫人不用客气。”这屋子里有一股好熟悉的味道,夏枫有些紧张,脑子也当了使,一时想不起气味是什么。暗自打量房内的阵设,总感觉似曾相识。比如这蒲团,它多了一个三尺的靠背。她坐上去才发现蒲团底下镶有木板,承受力度刚刚好,非常舒服。说是蒲团,其实跟后世的单人沙发差不多了。   韦希莎从格物架上取下一对雕有花纹的陶杯,又从屋角端过来一个冒着热气的小锅。   夏枫吸了吸鼻子,终于想起来闻到的味道像什么了,我去,不就是咖啡嘛。   韦希落从小锅里为她盛上咖啡色的“茶水”,浓浓的咖啡香弥漫开来,夏枫一愣神,还以为自己身处咖啡馆里喝下午茶呢。久违的感觉,熟悉又陌生......这杯子,这杯子居然还有耳朵,简直跟前世的咖啡杯一模一样。   韦希莎料到夏枫的诧异,笑道:“这是我最喜欢喝的饮料,我把它取名为咖啡。阿拉伯人将它代替酒精,有提神醒脑的作用。我们西边高止山脉上有很多野生咖啡树,可惜没人知道它的妙处。凉了以后喝,也别有一翻风味,只是不如此刻香。”   夏枫的心呀,就跟皮球一样被人大力拍着。她咬舌握手心,才让自己控制住没有失态。确定了,韦希莎也是穿越的,只是不知道她是哪国人?事实证明,同一个时空的穿越者不会是特例。   咖啡在十七世纪才开始种植,大面积生产是在十八世纪以后。闻着这香气,应该还加了牛奶,跟现代的成品没有区别。或许她俩是同一个时代的灵魂?   “怎么不喝?不喜欢吗?”韦希莎说这话的时候,语调起了变化,少了刻意巴结的味道。   夏枫定了定神,又清了清喉咙,说道:“我闻着有一股苦味,夫人的爱好真奇特别。”   “唉,就是没有好糖。萨卡纳味道太呛,霜糖又不够甜。”韦希莎优雅地为自己倒了一怀,拿着细长的木勺勾着兰花指搅了搅。   真是瞌睡了有人递枕头,夏枫马上把怀里精美的罐子拿出来,露出晶晶亮的糖沙。“夫人,我要送你的礼物就是沙糖。把它放进去,保管让你惊喜。”   韦希莎好不诧异:“白沙糖,北部有白沙糖了?”她首先想到的不是咖啡,而是酿葡萄酒。这可是好东西,她找遍全海得拉巴都没找到,连西洋人那里也没,北部居然有了!不过,好像有些怪呀,洋人都没有,她是怎么生产出来的?   ☆、第133章 【】   【老乡见老乡,背后来一枪(二)】   既然你说好,夏枫就不客气地又倒进一大勺,像是等待表扬的仆人,殷切地望着她:“夫人,再尝尝?”   韦希莎最见不得这种巴结的神态,两世以来见得太多了。不知不觉流出傲慢,扬扬眉低头继续搅伴......   又喝了!夏枫终于放了心,面上那一层浸足了鬼欲之花的药汁,喝了两口绝对够使了。   “姑娘,信呢?”   “马上给你,何苦急呢。”夏枫戏谑道。她不再做什么假动作,拿出来的不是什么信,而是一张黄黑的劣质纸条。纸张有些融,边缘磨得有些糊,一看就是她长年带在身上的东西。   韦希莎觉察她态度起了变化,不满地皱起眉头,这算是信吗?伸出两根指头,用指尖嫌弃地夹过来。   夏枫的口气变得冷漠:“夫人,你看,这字你认识吗?”   韦希莎瞥了她一眼,慢慢把字条展开。“韦希莎.卡恩”软弱无力又龙飞凤舞的字迹呈现在她面前。这字迹太熟悉了,她亲表姐阿妮娅的手迹!   “天啦!”活似被蛇咬了一口,韦希莎飞快扔掉,慌乱中把圆几上的咖啡掀翻了,噼哩啪啦碎了一地。惊恐地指着夏枫,脚步慢慢前移,企图杀人灭口,低声说道:“你!你到底是谁?阿妮娅,你的朋友是阿妮娅那个淫.妇!来人......咳咳!”   夏枫欺身上前,趁这高个子女人起身之前,单手掐住了她的喉咙,另只手一拳击向肚子。把她压到地上,制住其双手。然后露出不符合她年纪的凶恨之态,说道:“聪明,我就是阿妮娅.庞杜的朋友,是她临死前托负我要为她报仇。奉劝一句,你最好不要乱叫,因为刚刚喝下的是鬼欲之花,它是什么,想必你比我更清楚。”   “呜呜呜......”韦希莎忘记了面前这人是“法器”,她一个普通女人怎么对付得了!祸从天降啊,报应终于来了,以为自己又要死了。哪里料到世上还有人记得阿妮娅,突然钻出个复仇的朋友。这个吃人的社会,谁还讲道理义。她身子不再挣扎,只是拼命摇头:放开我!   夏枫现在不知道要不要放开,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她,唐轩之那边怎么样了?   唐轩之当然是大功告成,他装着也要喝酒,把另一种之前没用上的大明春.药下到葡萄酒里。姚敬隋喝了个一干二净。   夏枫正在犹豫间,唐轩之带着姚敬隋过来了。姚喝得比较早,药性发挥了作用,边走边使劲扯脖子处的衣裳,他热。还在假装,口中说道:“表兄,我们进韦希莎的住处不合规矩吧?”   在人进来之前,夏枫飞快丢开了韦希莎。   韦希莎想跑,却脚下没力。“咳咳咳!”韦希莎喉咙都快咳出血来,用力呼了两口空气,“来人,来人!”这个时候,她无比后悔平常的坏习惯,不应该要求仆人离得太远。   “夫人!”韦尔看见满屋的狼藉,吓懵了,朝韦希莎冲过去。   韦希莎死命的揪住韦尔:“我中了毒,她...咳!她是来为阿妮娅报仇的。”   “嘭!”韦尔还不待有啥反应,唐轩之一个剑柄剁过去,“扑通”韦尔直直倒下。“看来她知道阿妮娅的事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又指着韦希莎啐道:“你丈夫死了两个老婆,不在乎死第三个,如此恶毒的女人真是世上少有。”   韦希莎伸手抠喉咙,抠了两下就放弃了,知道是徒劳,转头朝外冲去喊人。现在她的智商是负数,在凡狄城堡中她千算万算,从未算过这种状况。   唐轩之一把将她薅进来,看都没看一脸怪异神色的姚敬隋,问夏枫:“让他二人在此处*...我们...嘶!”一巴掌煽开韦希莎咬住手腕的嘴,顺势一推,人滚进姚敬隋的怀里。后者本能地将肿了半张脸的她抱住,细长手指像中了魔一样,颤抖着往她脖子里伸。   “我们从象圈翻出去,不知能不能逃过那恶心的邺和尚。”唐轩之继续把话说完。   夏枫不答他问,只说:“姓姚的肯定死得很难看。”   姚敬隋下身胀得快爆炸了,使劲抽打自己的脸,逼自己清静,用力嘶吼道:“我前世一定是欠你们的!”   “果然在装!”唐轩之很想一剑结果了他,又怕脏了剑,瞧他那恶心的德性。让印度人来弄死他,是最好不过。   “装也是你们逼我的,冤孽!”姚敬隋奋力挣脱伸向韦希莎胸部的*之手:“你们就不能放我一马?有道穷寇莫追,如果你们不出现,我根本恢复不了记忆。”   “好好享受吧!”夏枫说道:“算是冤孽,这一切也都是你自己造的孽。如果你不控制大明朝商队做人质,我们也不会欠下阿妮娅的情。不欠下阿妮娅的情,就不会来到南部,当然也就遇不到你。天网恢恢,苍天不饶你,我们有什么办法。”   她说得好有道理,把老子扔进河里的人又是谁!姚敬隋竟不知如何反驳,“这个...这个女人才是你们的目的?”说完这话,他再无法控制,“喇啦——”粗暴地撕开了韦希莎的裹纱。   韦希莎药性正好发作,哪有反抗之力,身体软得跟水一样,且喜且恐表情极为复杂.....   唐轩之顺手一剑,刺向身后。快爬出门口的韦尔哼都没哼一声,立时咽了气儿。   他抽出剑拭掉血迹,说道:“姜戈可能已经混到象圈去了,走吧。”   “你先走。”   唐轩之一愣,又听得楼道里有跑步声传来,心知刚刚姚敬隋的吼声惊动了仆从,急道:“怎么?你当这是春宫画?快走!”地上两人马上就要交合,他伸手强行拉走夏枫。   夏枫本打算跟“老乡”透个底,在她死之前问问她来自哪里,现在也没了机会,踉跄着步伐跟唐轩之往屋后跑。   姜戈早已拿着地图躲在象圈里,见到他们过来,赶紧招手。   饭食摆上来许久了,圣司祭辟谷,凡狄父子们可是饿得不行,怎么还不见人回来。   邺也觉得奇怪,命令道:“去催催。”   没过多久,一个男仆连爬带滚跑进来:“不好啦,出大事了!”   ......   阿米塔布一时竟看傻了:“第三个,第三个,神主啊,他真的是在惩罚我!”   “拿刀来,给我杀了,砍死跺碎敬神灵。”凡狄老爷怒发冲冠,说完才看见血堆里的韦尔,“这个仆人怎么回事?圣司祭大人,您的法器和她的护卫呢?”   邺要是现在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是智障。阿米塔布脖子上一阵凉风而过,圣司祭就消失了。突觉自己浑身无力,口鼻里好像灌满了碎棉絮,张口闭口都不能。急喊:“赶紧把这两人分开!分开!”   姚敬隋什么也不知道,脑子里全是炸开的*,找不到一丝理智,沉浸在欲海之中看不见旁边的人,也听不见他们说话,跟韦希莎抵死缠绵在一起。两人你中我有我中有你,八肢叠错交纵,韦希莎的秀腿如手臂一般灵活,勾在他的肩头,上下“两口”都跟他连在一起,忙得不行。   阿米塔布打呀踢呀,像个疯子扑过去,三具身体挤成一团......   “阿米塔布,你来看,这是谁用北部语写的?”凡狄老爷捡起那张纸条,把失控的儿子抓起来,“这纸不是我们海得拉巴所出,低等人才用。”   阿米塔布清醒了几分,终于看出了诡异之处:“父亲,他俩是中了毒?”   凡狄老爷身子一颤,他也看出来了:“是谁要害我们!”   “父亲!”阿米塔布抱头而跪,仰天长吼:“是阿妮娅的字,她写的!这贱货就是被圣司祭的法器罐下了药,阿妮娅,阿妮亚......”   凡狄老爷埋在胡堆里的嘴唇一张一合,阿米塔布一个字也没听清。他明白了,这是阿妮娅的复仇,她怎么去了北部?又怎么结识到帮她报仇的人?   阿米塔布处在崩溃边缘,抄起身旁的圆几朝身后两人一顿猛拍。拍死他的屈辱,拍熄他的怒火。不知拍了多少下,愣是没把地上这对贱货拍散,二人头上都渗着血,却依然死死在一起着没有放开,只是动作缓了点。   阿米塔布却没了力气,一套动作下来,发现房里一个人也没有了。   他怒不可遏,怒吼:“怎么还没把畜刀拿来!”   他的父亲凡狄老爷正领着三个仆人回来,不,是两个仆人夹着一个女人。   “阿米塔布,来看看南迦。”   凡狄老爷也不知心疼儿子,儿子明明和他一样是男人啊,这自尊和打击能不能来得稍稍轻点。   “南迦?”阿米塔布的眼睛透过汗水睁开,看见曾经美丽的女人此时已奄奄一息,裙子被雪浸后干成了硬片,下身还有稀漓的血水趟出来。   凡狄老爷道:“她小产了,我问过,昨天晚上只有韦希莎单独下去见过她。还有,萝滋古检查过南迦的身体,说她肚子上有一个青黑的脚印。”南狄老爷仿佛老去十岁,“我可怜的儿子,你跟其他婆罗门的男子差得太远。竟然被一个丑恶的女人玩弄在手心,让两个圣洁的妻子被荼毒,一死一残。”   “父...父...亲!”阿米塔布牙齿咬得咯咯响,因为不咬紧就说不出话,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每一处都抖得厉害。他赶紧趴在地上,借助地板来控制自己颤抖。   凡狄老爷心痛万分,“我的孩子,你.......”   阿米塔布低着头,突然平静地说道:“韦希莎....如果我只是砍死她,那她死得太容易了。”   ......   “师傅,他们从象圈跑了。”   “象圈!哼,震旦人都阴险无赖,擅用暗器。你们几个别去追了,小心受伤,带齐人,随我去城郊!”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这个问题他三岁惹事时就明白了,城郊的四百人她舍得不要?   邺隐隐有些兴奋:我看上的法器果然价值不低,陪她好好玩一场,珍贵的东西总是会经历荆棘险阻才能得到,啊哈哈!   邺的心跟小猫爪子在挠一般,痛中带痒,痒中带舒。就像他一年一次的洗圣浴,搓得背上好舒爽。   (捉虫)   ☆、第134章 【】   “原谅!那个大明人你准备怎么处置?”   “父亲,他也无罪,都是被韦希莎害的。我们应该把全部的惩罚都降在她的头上,只有这样,神主才会原谅我。”   凡狄老爷叹了一口气,蹒跚两步扶墙而坐,揉着太阳穴:“突增的财富往往伴随着灾厄,不要认为大明人让我们获得了金子,就要放过他。想想,为什么下.药的人自己跑了,要把他留下?这个人是麻烦!”   阿米塔布跪下朝父亲行礼:“父亲,是儿子无能,让您操心了。您保重身体,这事交给我去办吧。”   凡狄老爷抬手让儿子起身,“听我说,这件事不能宣扬。庞杜家现在谁也惹不起,我担心神庙里元老们借题发挥,将他的失踪攀扯在我们头上。庞杜把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你,最终却死得凄惨。知道这事的北部女人和两个大明人,都必须死。”   “父亲,大明人有用处。”阿米塔布已不拿韦希莎当妻子,所以姚敬隋这顶大绿帽也没了感觉。   “名义和金钱哪个重要?”   父子俩正在争执,仆人来报,大明人客人已经被圣司祭的弟子转头回来带走了。   得,都别争论了,轮不着他俩说话。   ......   客栈中的十个精兵早跑出城与城郊的大部队汇合,还为他们带去了花样各式的本地服饰。如今四百人化整为零隐藏在海得拉巴大神庙附近的街道上,只等着圣雄大人所说的信号出现。这座城市包罗万象,一条街上多四百人,也激不起一丝涟漪。   海得拉巴地处东西止两座高原之间,有藏量丰富的铁矿、珍珠、罕见的金刚石,这里便成了周边地区的珠宝商人、粮食商人、以及武器商人最合适的交易市场。其实她就是因地利优势自然而成的商业中心,影响力逐步加大,城市本能地在逐步扩张之中。只要占了这块地盘,都不用花什么心思,坐着收税就行了。   克里希纳河与穆西河的支流从海得拉巴城中交叉穿过,将之分成了几个区域。原住民与移民们相安无事。就算是现在,城中的常住人口也不低于十万。此时还没有多少穆斯.林与清真寺,统治权还在印度教手中,像邺这种婆罗门贵族,他们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有绝对的话语权,手中的权利重于德里北部地区的婆罗门。再过一个半世纪,英国人到来之后,她将飞速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级的珠宝市场。   “枫儿,你现在真像锡克人。夏枫信大人,请受大明护卫一拜。”   “别瞎闹!”夏枫清楚自己的样子,跟旧上海夜总会门前站着的印度阿三差不多,只是没有胡子。严肃地问他:“你到底怎么安排的?”她裹着红头巾,头巾正中镶着一个拇指大的蓝宝石,顶上还有羽毛,好一个英俊的翩翩贵族美少年。   “要等,至少还有两个时辰我才恢复内力。我试过,两个时辰以上才能摆脱那妖怪的气味影响。”唐轩之指着姜戈手上的东西:“你现在还抱着陶罐干什么,赶紧找地方扔了!”   “扔,扔哪里?”姜戈刚刚作了大逆不道的事情,现在还没缓过气儿。   “当然是扔河里,难不成让别人误食吗?”唐轩之真路一摇一摆,真是神清气爽。   “哦,圣雄大人,我们朝河边走吧。”   这个建议好,反正唐轩之也准备从河道遁出城去。   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一条河边,姜戈趁人不注意把罐子扔了下去。海得拉巴小河流很多,水质丰盈土质也肥沃,农作物主要出产水稻,只要没灾他们就过得很好。只是城里有不少皮毛作坊和染房,市民的排泄物跟生活垃圾也都倾倒在家门口的河流中,若是几天不下雨,就臭得够可以。   比如今天,夏枫捂着鼻子,一脸纠结地看着唐轩之:“你确定我们要从这里游出去?”   唐轩之脸色有点难看:“想我大明山川湖泊哪一处不是山清水秀。”他是观察到河岸附近没有防守高台,也没有负箭的士兵,才想出此计。   夏枫心说,你要是穿越到后世去就不会说这话了。那时有护城河的城市,当地政府哪年不在河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清理垃圾。还有沿海城市的海域,污染那叫一个严重。   唐轩之当机立断:“不行,没憋死也要臭死了。河小船也小,靠坐船跑行不通,咱们另想办法。别急,你走路的姿式再大一点就跟男人没区别了,我们就算住上一年半载也让那妖怪找不到。”   你倒是有自信,夏枫迈了迈腿:“我这姿式还不够?”   “一看你就没有江湖经验,男人走路重在肩,女人重在臀和腰,这是天生的,不注意自己都察觉不了。听着,挺直了脊梁,臀与上身同时扭动,迈八字腿。八字你知道吗......”   夏枫好歹也是练过几套拳法的,要领马上就掌握了,姜戈从她身后看,真以为前面走的是个男人。又开了眼界,第一次知道男人女人走路不一样。   现在夏枫唯一的破绽就是喉节,就像当初在哈兹尔一样,她打算买点颜料画个喉节出来。反正唐轩之的内力还没恢复,他们就顺着穆西河逛。   夏枫犯了“职业病”,习惯性地研究这里的商业形势。顿时觉得德里人是夜郎自大,人家海得拉巴才富裕呢。   姜戈被卖那年南部是旱灾,阿妮娅被害那年是虫灾与涝灾,加之不久前的海啸,这些灾难过去都没多久吧。人口流失那么严重,城里也没见少人啊。   木楼土楼沿河而建鳞次栉比,街上行人摩肩接踵,光身子的孩子像烤串一样,成群结队的出现,好一幅繁荣景象。各种她叫不住名字的山野果子跟葡萄香蕉一起装在藤筐里,就像不值钱一般胡乱堆在水果商人的摊前。但是穷人也不是能随便吃的,商人们宁愿放烂了低价卖,也不会便宜卖给穷人。   喏,旁边苍绳乱飞的那一筐,就是穷人买得起的。   看来去年是一个丰收年,只要上天不发脾气,就是厚待他们了。苦难与安逸总是一对连体兄弟,上天待天下苍生都是公平的。   中午没吃饭,三人都有些饿,夏枫买了几个苹果大家一起啃啃垫补点肚皮。唐轩之却拒绝,他虽然不拘小节,但是跟女人一样在街上吃东西,他是真做不到。   “姜戈,为什么城里没有喂鸡喂羊的呢?奶牛也很少见。”夏枫问道。   “大人,我也跟您一样,第一次来到这里。或许,是因为害怕瘟疫吧。”   夏枫连连点头:“你说得对,海得拉巴的国王很聪明。”应该是精明,想吃肉是不是要去专门的地方买?是不是很贵?想到吃肉她就受不了了,吃了七八天水果青菜,吃得一脸菜色,肠子里都刮不出二两油来。   “我可以了,你找到颜料店了吗?”唐轩之试了试劲,轻轻一调就充盈了内力,弹了弹衣袖,准备干活了。   姜戈说道:“可能只有圣庙附近才有您要的东西。”   夏枫多话不说,“走,跟你去见识见识大神庙!”   精兵们平时只是训练跟打仗,从来没有干过“地下工作”,早就等得心急火燎。如果不是发现神庙里时不时冲出一波僧人,他们可能已经不耐烦伪装了。圣雄大人说过,可能会跟海得拉巴的统治者打仗,被逮住就是尸骨无存,除了勇敢,还要靠智慧。这隐藏伪装的技能,就是智慧之一,当然,忍耐也是。   “听着。”唐轩之见夏枫涂好了“喉节”,他仔细看了看,真像那么回事,立即一改之前的嘻笑之态:“我昨天把神庙外面的湿婆雕像做了手脚,只要撬动一块石砖,雕像必会倾斜。”   “他们就会乱?”夏枫接道。   “是,但不会大乱。趁着小乱之机,我俩跃到房顶上去躲着,用劲气想办法把庙内的佛像给震倒,这时他们才会大乱。加上之前庞杜失踪的事情,他们首先可能会怀疑自己人,那妖怪和尚一时脱不开身没功夫顾忌我们。神庙一乱,精兵们即收到消息,他们就在附近...你别看。”   睡枫赶紧转过头,懊恼自己怎么一点警惕意识也没有了。   唐轩之继续说:“精兵们四散奔跑,口中用姜戈教给他们的南部语大喊‘神庙出祸事了’,以引起路人的恐慌和好奇。我算过,这边人来人往街道又窄,如果大量聚在一起够他们喝一壶的。”   “原来你想的是这个办法,我佛慈悲,也只有让牺牲一下他们了。”夏枫嘴上说着,心里却想笑。   说干就干,他二人走过去的时候,眼尖的精兵队长一眼看见唐轩之,只是奇怪从哪里又钻出来个锡克少年。   “喂,圣雄大人朝神庙左边去了,打起精神,准备!”   “千人长,是不是里面一闹起来我们就跑?怎么才算闹?”   “笨,你现在听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等会儿肯定有动静。再说圣雄大人已到,他肯定也跟我们一样做。咱们学着就是,绕着神庙跑一转,然后就往湖边去。眼睛放亮,看好圣雄大人,别跟丢了。”   “明白了,千人长,您放心。就算跟丢了圣雄大人,我们也不会跟丢您的,大家伙的眼珠子都琐着你呢。”   精兵队长正在跟手下聊着,突然听见神庙左墙边传来惊呼声。他一把摁住想窜出去的手下,“别急。”   果然,只听见一声叫唤就没了下文,附近的其他精兵都没惊动到。又过了五六分钟,神庙里凭空响起突兀的诵唱,连庙门口的小僧都往庙内跑,里面开始闹轰轰了。   “差不多了,开始吧。”   得到千人长的命令,这精兵就撩开嗓子大叫:“圣庙出祸事啦!”紧接着,此起彼伏的吼声响起,孩子们吓得哇哇大哭,大人们也慌了:圣庙出了什么祸事?   外面乱糟糟一团,庙里也是惊慌得不得了,精兵队长没像其他精兵那样跑远,想等圣雄大人出来。   可是他们的圣雄大人现在正被夏枫抗着四处躲,而且倒霉催的还在神庙里迷了路。   每个布帘子都差不多,格局也是一模一样,左墙边有僧人,他们跃到庙顶推完佛像,只好从右墙逃出去;偏偏没料到佛身底下的石头有香气,这香气还跟邺和尚身上的一样,唐轩之再上房顶时突然泄了内力跌了下去,夏枫抓都抓不住。   幸好当时佛像倒地的声音掩盖了他的落地声,夏枫只能凭借一己之力找到出口逃出去。   “错了,错了,这边来过。”唐轩之好不憋屈。   夏枫懒得回他话,她当然知道这里来过了,但是现在只能来这里,再过去就是一条过道,他没了内力听见也下降了,连有脚步声过来都听不见。等进了一间小屋子,感觉暂时安全了夏枫才道:“别说话,降低呼息,这里面有高手。”   唐轩之揉了揉摔痛的屁股,见夏枫在启太极势,虽然她额上全是汗水,但是表情却是一脸恬静闲适,一时看呆了。过了三五息时间,回过神来,发现她的手势跟他学的有所不同。   ☆、第135章 【】   好不容易安静了,夏枫像个男人般将唐轩之的胳膊扯过来,腰部一抖,将他抖到了背上。   唐轩之生怕把她给压坏了,提了提力,双脚还是没有离地,从前面看,活像他的肚子上长了个小人。   夏枫掂脚走了两步,一个飞跃终于回到房顶。这轻功真是一点也作不得假,练得少了就是不行,多一斤重量飞起来时就像多了一百公斤,背着这么重一个男人,她腰都快断了。   “辛苦辛苦,且等我两个时辰,我背你走一百里以作报答。”唐轩之脸红到脖子根儿,用说笑来掩饰尴尬。   “他们是不是朝河边去了?哪条河?我们从哪里去最近?”   唐轩之收起笑:“跟我来!”   想快速到达集合地点也不是那么容易,街上行人都在朝神庙聚过来,他们逆流而跑颇为费劲。   ......   邺一脸青紫,很显然,四百精兵都不在村子里,村庙里的僧人全都被绑了,贼兵们不知去向。回城又听到佛像“显灵”的谣言,气得使劲抠了两下胯,“赶紧平息,分一半人去给我堵住北边路口。”如此不听话,等我捉你回来直接灌药,看你还跑不跑!   “拿笔来,我要亲自画像。从我邺手中逃跑的法器,哪也躲不了。”   见师父发这么大的火,一僧人跪下劝道:“圣司祭大人,正因为是您的法器,她还跑.......我们更不应该画像通缉呀。”太丢人了不说,而且如果被别国的僧人捉了去怎么办。   邺也想到了这一层,“我摔!”铁笔直直插向僧人的喉咙里,他惊着了,一时拔不出来。   “把那长得白净的震旦人捉过来,我要阉了他做成替代法器!”   这个倒是好办,僧赶紧跑出去牵人。   姚敬隋被逮回来关在一间小屋子里,此时药效已过,他疲惫不堪,流了太多汗,都快虚脱了。连后路都没思考好,就沉沉睡了过去。睡得正香甜又被一只像鸡爪子的手给提了起来。   “我们圣司祭大人要见你,跟我来。”   姚敬隋猛甩脑袋逼自己清醒,很快,就换成一副儒雅之态,只是两个乌黑的眼窝,任谁一看也知道他是肾气“消耗”过度。   僧人不知道是阉了送过去,还是送过去让圣司祭亲自阉,左右摇摆之后,还是决定先带去大人处。   “小生乃大明商人姚敬隋,多谢圣司祭大人搭救。您的大恩,且容我三月之后报答。”   “我管你是谁?我现在就要你报答,脱了衣服,随我来。”邺冷着脸呛回去,抬腿朝后走。   姚敬隋一个激灵,当然知道去不得。大喊:“大人,您慈悲为怀,可否容我把话说完。”   邺急转过身子,下身那东西跟着他身体甩到大腿上,看得姚敬隋心砰砰直跳:好雄伟,还以为他只是个十四五的少年。那里黑糊糊的一团,起初还并未注意过。   “告诉你,震旦人!不管你是商人还是僧人,我现在只要法器不要钱。我游历震旦的师傅曾经讲过,你们有句古话,女生男相,不淫也荡。我观你肤白骨软,多少也凑和。待我寻到我真正的法器,要死要活随便你。”   晴天霹雳!我姚敬隋就算活回大明,成了太监还有什么脸面活?“圣司祭大人,您一定会失望的。我承认,我的确是浪荡不堪,波斯舞姬北部美姬,我玩过不下一百。您要的是至纯至净的身体,而我早就污秽不堪,会坏您的大事啊。”他是印度通,当然知道这一点。   说到这里,发现少年僧人似有所动,赶快把后面的话吐出来:“莫卧儿的强盗皇帝阿克巴,抢了我三船金子,还对我赶紧杀绝。幸得上天怜悯,我被阿米塔布所救,等回到大明,势必要向他讨个公道。”如此一来,他把身世和经历全都说透了。   可是邺的脑回路和常人不同,三船金子,他不缺;要跟阿克巴算帐,管他鸟事?但是,阉了他的念头却消了,因为现在冷静下来一看,这家伙果然污秽至极。   邺还在这里想着怎么弄他解气呢,姚敬隋又道:“圣司祭大人,我知道您的法器在哪。”   “是吗?”邺阴阴笑道:“怕啦,知道活不成了?你们这些震旦鬼,诡诈多端,我才不会信你。”   “她叫夏枫,住在北部皇城德里,开着糖坊,还有...还有...”   “够了,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她早就告诉了我。哼,这些倒没有对我说谎。”邺拼命给他未来的法器找好感,以消他怒火。   还有什么呢,姚敬隋脑子一阵眩晕,就快承受不住压力,突然他眼睛一亮:“大人,她极重情义。既然她是为帮朋友复仇而来,您只要用她朋友的家人相威胁,她必会出现。”   “嘿嘿嘿......”邺在笑。   “呵呵呵.....”姚敬隋也在笑。   下一秒,姚的脖子就让邺给拧住,手上一提,他双脚悬空,表情骇然。   邺恶狠狠地说道:“怪不得我的法器要杀你,真是该死,这么阴损的招术你也想得出来。”正想捏死他,听到那个熟悉又讨厌的声音喊道:“圣司祭住手!”   邺忍了又忍,气得一把扔掉姚敬隋。   国王拉尔法急忙上前扶住姚,但是人已经厥了过去,伸手摸摸鼻息,还在呼吸。松了一口气,气道:“圣司祭,您要以大局为重。”   邺看也不看他,吼道:“谁!”是谁把消息透露给可恶的拉尔法!   没有人出来认领这个罪名,透消息的僧人是被国王收卖的“内奸”,专门监视这个让国王不放心的圣司祭。内奸听得姚敬隋说他跟阿克巴是仇人,还有许多金子,便知道这个人对国王肯定有用,不能死。   阿尔法命人把姚敬隋弄醒,仔细询问他北部的情况,当然,关于金子的事情是重中之重。   姚敬隋在孟加拉海湾还有一小支船队,只是用来接应他回大明的中转站。现在,成了他手里最后的牌。他好不容易从北部逃出来,拼了命也要回大明。“尊敬的国王,那对狗男女抢了我的全副身家,只交了三船金子给阿克巴,手中留还留有三船,阿克巴并不知道。这些金子是我姚家在北部经营数十年所得,足以买下海得拉巴。他们想私自吞下,所以追杀到南部也要杀了我灭口。如果不是因为圣司祭大人在凡狄城堡,可能您已经见不到我了。”   阿尔法刚刚在心里计算他的三船金子有多少,现在一听可以买下海得拉巴,兴奋得不能自已,鼻翼疾速煽动,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姚敬隋又道:“我愿意把三船金子都献给您,只希望您能送我回大明,其他别无所求。”   “好!”阿尔法重重一拍姚的肩膀,站起来朝外命令道:“全城封琐,掘地三尺也要把圣司祭大人的法器找出来。”   姚敬隋冷汗淋漓,压在胸口的石头终于卸了下去......   唐轩之周围集结了二十多精兵,不敢再多,别人都在往神庙方向跑,他们几百人却一起朝城外走,肯定会暴露。   “怎么士兵越来越多啦?你看,很多是从城外进来的。”而不是出去,对方认为他们还在城里,夏枫感觉不妙。   街上已经在开始搜人,搜的就是大明人。唐轩之要不是晒得黑,可能就成了活靶子。他道:“顺着河边走,实在不行还是只有游出去。”   待他们走到河边,发现河中全是小渡船,船上站着参差不齐的士兵。唐轩之手心起汗,开始紧张。这些船又轻巧又快有别于普通渡船,一看就是巡逻用的。□□的,昨天怎么摆出来让老子看!   “大人,大人,我不是北部人,我就是这附近的,你听我口音。别,别呀,别把我的货收走!”   “咚!”那可怜的商人被赶下马车,士兵拿着长矛往货物上猛戳一气。没发现里面有人,又朝其他马车而去。   夏枫他们因两手空空暂时还安全,只是暂时的,要是人家看你不顺眼就让你说几句南部话检查是不是北部人,到时就麻烦了。   “这样迟早会露陷。”唐轩之不止手心发汗,额头也开始发汗。进城第一天他了解到的东西跟今天情形相差很大。   “一个圣司祭竟有如此大的权利?他们的国王呢!”夏枫气得咬牙。   “不知道有没有精兵被抓,我们就四百人,别全折成这儿。”唐协之正说到这里,发现被一个机警士兵的看了一眼,紧接着,那士兵朝后一招手,六七个人就朝他们冲过来,嘴里叽叽哇哇。   夏枫手一颤,被他一把握住,他对身后的精兵说道:“你们继续走别回头,我等会来追你们。”拉着夏枫冲进旁边的巷子。   ☆、第136章 【】   “我的珍珠!我的珍珠!”珠宝店被人趁乱打劫,商人们的护卫也加入了骚乱。时值傍晚,阿尔法怕夜长梦多,调用了全城的兵力,就为抓唐轩之二人。商人们还以为兵乱了,摆开阵势守护自己的财产。   他们的护卫站出来守门,只听见门板呛呛呛的声音,各家各户都在关店门,没回家的急着回家躲起来,没了命的跑。   精兵们死死追着他们的千人长,千人长又死死追着唐轩之。四百人,除去树桥上摔死的和刚刚折掉的三十多,还剩下三百五,齐齐喊着“格拉哩哩”,他们跑到哪,就把骚乱带到哪。   跑出商业街区的时候,终于被人发现了猫腻,身着各种胄甲的士兵朝他们围过来。东城门在望,这个时候就要他们的圣雄大人发挥作用,靠他才能冲出去。但是,他却还没恢复功力。   “小心,箭矢!”   唐轩之话音未落,一支箭射进姜戈面前的泥土里,吓得姜戈差点懵掉,唐轩之大喊后退。城门上的守城弓兵眼看他们跑出了射程,迅速跑下城墙追过来。   唐轩之一边带着队伍找掩体,一边想办法翻墙。这墙全是整块整块大石头,想打个窟窿跑出去肯定办不到,要爬上去也没有梯子。   “我去把他们端了!”夏枫指着远处的城门。   “不行,太危险。再等等,我快恢复内力了。”   夏枫甩开他的手,像只灵活的小豹子,几步跃到墙上.......“呼呼呼”三支箭朝她射过来,唐轩之心脏骤停。却看见都被她轻松躲过,暗道她的功力进步太快。   “姜戈,你想送死?”唐协之一把将他抓回来,怎么一个二个都不省事。   “我去吸引他们的弓箭,掩护夏枫大人。”   唐轩之只恨他傻,突然听见有火.枪的声音,那帮狗.日的竟然开枪了。姜戈死命挣脱,“大人危险!”   危不危险夏枫自己知道,她只吸了三口气就冲到了他们面前,现在对方的火.枪弓箭都派不上用场了,只能跟她拼拳头。拼拳头无异于以卵击石,像拽死狗一样拽过一个弓兵,将他箭筒里地箭全部抽出来,呼呼呼以手掷箭,迅速倒下一片。剩下的拔腿想跑,跑得了吗?“呼呼呼”一箭一个全部绞杀。此时,夏枫就如一个浴血修罗,杀红了眼。怒道:“螳臂当车,自不量力!”   “好了,冲!”唐轩之一声令下,精兵像潮水一样向城门扑过去。   海得拉巴的后援部队收到消息赶来时,至高点已经被夏枫拿下了。用他们的箭他们的枪对付他们。夏枫把东门驻点玩得像个碉堡,在她的指挥下牢牢守住了,对方难以进得分毫。   唐轩之躺下喘气儿,他和姜戈等人刚把几百精兵送下城门,现在正在挖枪,问道:“夏大将军,接下来怎么办?”火药迟早要打光的,把城外的枪挖出来,也坚持不到明天早上。他相当震撼,怀疑她天生就是当将军的料。   他哪知道夏枫从小玩在男孩子堆里,男生喜欢玩的游戏是什么?兵匪战呀;就算是长大了,他们也时不时的聚在一起包场子玩真人cs,夏枫最喜欢的就是团队作战,因为她每次都能抢到指挥位,一帮男人们都会让她,她也越玩越溜。   战争本就是残酷血腥的,手软不得,有多少能力必须全部用出来,要是当自己是女人,就等着被打死吧。夏枫摸了摸鼻子,问精兵队长:“埋枪的地方离这里有多远?”   队长答不远,只有两里路,再坚持一刻就好了。说这话时,他很是轻松,夏枫大人太强了。   夏枫同情地看着唐轩之:一刻钟,邺和尚来得及跑过来吗?他的内力还没恢复。   一刻钟后,他们已经暴露了目标,邺和尚却没来。精兵队长说估摸时间够了。夏枫命令撤退,她押后。   大家刚刚跳下城门,便看见右边尘土飞扬,没迎来和尚却迎来了象兵队伍。对方知东门占不了便宜,就从其他城门冲出来,企图围困。   唐轩之大骂:“象兵都用上了?为了一个法器至于吗!”   五十人没了命的狂奔,跟大象赛跑。夏枫第一次领略到大象的威力,别看它们身笨体肥跑起来可真不慢。更可怕的是,象兵还拿着火.枪点射,五十人又折损了七八个。夏枫把精兵看成了战友,心在滴血。   “往山上跑。”唐轩之喊道。太阳早已落山,但是今天的月光分外皎洁,让人生恨,只有林子里才可一躲。   冲出大路上山,速度瞬时就慢了下来,但是大象却不慢,距离越拉越近。姜戈听到象兵们的叫嚣,边跑边对夏枫说:“大人...大人他们说我们有很多金子,抓住圣雄大人和您有一百个金币拿。”   “看他们有没有命花!”夏枫从牙逢里挤出这句话。   唐轩之突然停下,夏枫一头撞在他的背上:“怎么了?”   “有五十头大象,不多,抢了!我们回去的路多半被守死,硬拼吧!”说完,疾速朝前面冲了几步,“咔嚓”,一掌劈断那颗小树。“弟兄们,进了林子开始反攻,注意别把大象打死了,还有用。”   这些小树用来削成长矛,叉象腿。   ......   这座林子也不知道叫什么,噼哩啪啦的枪声响了半小时才停止。敌全灭,我伤七殒二十,五十头大象完好无损。   唐轩之不再换地方,吩咐精兵就地扎营,训练战象。三百人二十人要靠着这些战象逃出海得拉巴,现在,山林就是他的阵地。   姜戈跟十个精兵抗着两只火.枪攀到树梢充当哨兵,其他人休整养伤。林子里别的没有,野味野菜倒是不缺。唐轩之采了几个蘑菇放在火堆上烤着,火架上还挂着七八条无毒蛇和野兔子。夏枫在为重伤人员清理伤口,幸好他们的后勤兵被保护得很好,包裹里还有应急药油。   唐轩之问精兵队长:“你们以前打仗有这么辛苦吗?”   “大人,比这辛苦多了,但没有这刺激。就算不能活着回到德里,我也知足了。跟着大人我感觉自己的枪法都提高了不少,今天我杀了十几个。”   “放心,一定能回去,吃了饭我们就翻林子。”唐轩之擦了擦手从怀里掏出地图,看了一眼马上又塞进去。因为林子后面还是属于海得拉巴的地盘,他改口道:“不翻林,我们原路回帕特南。”   ......   “什么!一头也没回来?”阿尔法不敢相信:“他们竟然让几百个步兵跑了?他们可是我阿尔法重金打造的尖刀兵!”他现在还顾不得心痛刀尖兵,跟唐轩之的梁子结大了。   属下趴着不敢抬头,建议道:“我英明的国王,是否应该求助圣司祭大人?那个女的是他看上的法器,他总不可能不管。北部人躲地了墨林之中,有象有枪,我们扑上去就是送死。”想想在东城门处,他们损失好大,又该花钱购枪了。   “好,你去劝他出手,明天早上,我必须要见到俘虏。”   且不管阿尔法能不能指挥动正闹脾气的圣司祭大人,姚敬隋现在是又过上了舒坦日子。   他坐在藤椅上惬意地假寐,小几上放着香气扑鼻的奶茶,要不是头部还时不时的隐痛,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就这样等着阿尔法抓回唐家小子和那小贱人,然后骗他们去孟加拉湾,偷偷登上他姚家的船,拍拍屁股走人。   “姚大人,有人送信给您。”不知何时,一个贼头贼脑的仆人来到了他的身后,手上拿着信。   姚敬隋皱眉,这仆人好没规矩。   仆人对他也无甚尊重,直接把信放他手里,作势出门。   “你等等,这是谁的信?”   “大人您看了就知道。”   姚敬隋手一丢:“不说我不看。”   那仆人只得回道:您的女恩人。   姚敬隋抿着嘴没说话,仆人见他没反应,上前一步把信拾起来,放在小几上退了出去。   韦希莎?哼!女人通.奸走到哪都是死罪,还想让我救她吗?   这女人有些手段,竟然能买通王室里的人为她办事。姚敬隋恨她恨得牙痒痒,就是她差点害得自己再死一次;最恶心的是,他还把韦希莎给睡了,他姚敬隋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想想都怄得不行。   他把信捡回来放在油灯上点燃,很快化为灰烬。如果他拆开看,就能发现韦希莎写的是华夏文字,只是缺了点胳膊断了点腿。看了或许他就不会烧信了,肯定会感到奇怪。   没有或许,姚敬隋翻脸不认人,韦希莎最后的希望落空。现在她想起他的破落娘家来了,娘家那么多女儿,她嫁得最好,却没得到一丝便宜,出了丑事避之不及,哪会出手管她。   于是,她依旧被阿米塔布安排的马车送出了城。   ☆、第137章 【】   “大少爷会来看我吗?”   贱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开始解裤子,口中说道:“夫人,我也不想的,但我不这么做就活不了,我的妻子跟儿子们也活不了。大少爷交待你把怎么害阿妮娅夫人的过程写下来,今天写完,就只用我来伺候你;写不完,明天会有三个人来伺候你。如果三天后你还写不完,可能会有五个人来伺候你了。”   说着说着已经脱光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开始脱她的。   “畜生,他是男人吗,居然叫卑贱的奴隶侮辱自己的妻子。”   贱奴也不生气,一本正经地回道:“大少爷就是看上了我贱奴的身份,夫人,你配合一点,不然会受很多苦的。”   “啊!”韦希莎感到一阵刺痛,低贱男人的恶臭对她心理上的摧残胜过身体。   她不知是怎样度过的,足足一小时,竟没有晕过去,清楚地感受完整个过程。   贱奴也没管她,完事后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她把手伸到贱奴脖子上,企图掐死他,却一点力也使不出。贱奴轻松把手打开,继续呼呼大睡。   早上的时候,贱奴的妻子带着三个儿子进来了。把她扔进茅房,也不管她有没有出恭完毕,很快就把她拖出来洗身子。然后是喂饭,她不吃,人家把她嘴撬开直接灌。   后面为了方便,改用流食。水喝得多当然尿就多,但进茅房的机会每天就那么一次,所以她的身上总是臭烘烘的。为了脱离苦海,交待谋害阿妮娅的过程就是韦希莎唯一的希望。   当天她就把过程写完了,贱奴一家看完,夫妻俩对视了一眼,直接当着她的面撕了,说道:继续写!   用嚼穿龈血也不形容不了韦希莎当时的愤怒,质问贱奴是不是故意整她?   贱奴妻子淡淡说道:“阿妮娅夫人对我们很好。”   就这一句话,把韦希莎打入十八层地狱。不是他们故意的,而是阿米塔布故意的!故意把他送到受过阿妮娅恩惠的贱奴家里。骂道:阿妮娅就是个可恶的臭婊.子。   贱奴突然冲过来踹了她一脚,辱骂她:“你连婊.子都不如,你比我们还低贱,亵渎神主泯灭良知,我们绝不会放过你!孩子们,来吧。”   他的三个儿子看起来都差不多大,十三四岁的年纪。贱奴夫妻一出门,他们就开始动手了。韦希莎沦为□□女主角......   第二天,村子里又来了一波奴隶。韦希莎双眼像蒙上了一层黄沙,一夜间仿佛老去十岁。听得来人在外面的对话,她方明白,原来这伙人才是阿米塔布派来正式折磨他的。   来人听说她还没交待罪行,进屋把她又折磨了一通,嚷道明天再来。   贱奴夫妻问她还骂不骂阿妮娅,再骂就不给她纸笔。韦希莎还能说什么,当然是祈求说不会再骂了,乖顺得如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鸡。   唉,尊言啦!韦希莎从未深入过“民间”,才知道妻子只能吃剩饭,这个贱奴除了做主人的事情,回家来就成了主人。妻子像牛马一样,服侍家里的每个人。可恨的是,他大肚子的妻子昨天生产了,今天却没看见孩子。生产之后照样劳作,一刻没歇过,就这样了竟然还不死!   韦希莎默默告诫自己,一定要求得阿米塔布的原谅,如果他还有一丝情谊,她就能逃出这个魔窟。这次,她写得非常仔细,可是才写到一半手上就没了力,右手抖得握不住笔。为了明天不再遭罪,她咬破舌尖坚持。   一直写到午夜,韦希莎同样不知道她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如果有这份毅力,在前世可能连女省长都当上了吧。落下最后一笔,一口气都没来及得喘就睡了过去。   这次的认罪书上清楚写着阿妮娅夫人还被她弟弟糟蹋过。贱奴夫妻义愤填膺,一激动又给撕了......   韦希莎的奢望再次落空,她忍无可忍,怒了,但是用尽力气也只是摔了一个罐子。贱奴的三个儿子突然冲进来,她再次沦为□□女主角。这次男主角们有了经验,随便一挑.逗韦希莎的药性便发作,玩到天昏地暗。   如此几回之后,韦希莎的双手喘口气都费劲。该进补了,补药也出乎她的意料,全是些虫子尸体和蛇胆之类。不吃?塞!韦希莎又想到死,不再奢望见阿米塔布。在无休止的轮回折磨之中,死才是真正的奢望。   活,不能;死,也不能。她只得重新拿起笔,继续交待。   韦希莎写了很多遍,枝叶末节都回忆得清清楚楚。鬼欲之花的药性,她如今深有体会。她后悔了,无比后悔害死阿妮娅,无比后悔当初爱上阿米塔布。没有这一切,她就不会有今天。   半个月后,韦希莎终于又完整地写完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犯罪过程,为什么要说洋洋洒洒,因为有二分之一篇幅是她的忏悔录。   贱奴夫妻这次没有再撕,信件完整到达阿米塔布的手中。当时他刚刚从神庙回来,阿妮娅的事情走漏了风声,被阿妮娅的哥哥齐木斯知晓了。一如阿米塔布父亲所料,凡狄家族被卷入了庞杜大人的失踪案件之中。这桩案子诡秘莫测,谁沾上都得脱一层皮。   庞杜家族,千年大世家,曾经的王族,也曾辉煌过,海得拉巴最为高洁的家族。他们的家主一天不找到,城中的贵族就一天不得安身。已经有两个家族被牵扯其中,齐木斯像头疯狮,逮着谁嘶咬谁。而阿尔法国王,忙着找他的金子,根本没心思插手婆罗门之间的斗争。   阿米塔布都快忘记韦希莎的事情,好不容易从神庙脱身回来,就收到了这贱人的信。看也没看,命令道:“把她送去当庙妓吧,你们每十天一次负责给她送补药就行了。对了,割掉她的舌头,免得花言巧语,蛊惑男人。”重要的是,不能让她说出自己的身份。   “好的,少爷!”   贱奴一回来,一直趴在窗口守着的韦希莎就激动大喊:“大少爷接我回去了?”   她躺了半月没站起来过,现在发现自己两腿再也并不拢,骨头都变形了,好标准的一双罗圈腿,成了名副其实的时张张。   “不,主人说送你去另一个好地方。”   ......   半个月过去,海得拉巴早熟的油菜籽都快收获了,阿尔法却没把唐轩之困死,还让他冲破了两个关卡,折损了数千人。如今,唐轩之正准备冲第三道关卡,这道关卡一过,阿尔法就无法控制他们了。   在阿尔法看来,就是眼睁睁看着金子从手中溜走。神主把黄金都从千里之外的北部送到她眼前来了,若是跑掉,他不知道自己还吃得下饭不。   他从最初的兴奋早就演变成了痛恨,就像牌桌上,下赌注一样,既然已经付出不少筹码,没赢回来怎么能甘心。看姚敬隋越来越不顺眼,认为他的每条建议都是愚蠢之极。   这不是两军对仗,也不是追杀,他阿尔法是要活捉的,所以处处受掣。怀疑姚敬隋这样的脑子,是怎么以赚到那么多金子的。他建议一味猛攻,先是说烧山,后说全军压上去乱枪剿灭。蠢!就算他们有大明功夫,也没有枪快,打死了,上哪找金子?   姚敬隋比他更急,半个月了,他都养胖了两斤,那对贱人还在外面逍遥。今天他实在忍不下,向阿尔法提出由他督战。   “你?你一个低贱的商人懂得打仗?你当我的三员虎将都是摆设?”阿尔法说到这里,又道:“天才!那帮人是天才,阿克巴竟然拥有这样的人。如果我阿尔法能够得到,南部迟早是我的天下。”   姚敬隋眉毛猛地一抖:“我英明的国王,他心狠手辣极为记仇,您杀了他那么多人,他只会恨您怎么可能助您?怕的是他假意归顺,然后害得您的王国万劫不覆。”   阿尔法恼恨地瞪了他一眼,赶紧打住这个念头。   “大人,大明兵法有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是大明人,他也是,只有我才能把他拿下。”   “你真要去?”   “当然,姚某也想为国王出一份力。”   “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姚敬隋当然不想上战场,他只是想找个机会出去一趟,然后好回来哄骗阿尔法说他得到了金船的消息。早知这样,一开始就应该用这招。原本想借刀杀人弄死唐家小子,没想到连阿尔法都搞不过,这些南部蠢猪,耽误爷的大事!   “我英明神武的国王啊,你一再小看我,这是莫大的损失。”   ☆、第138章 【】   “天啦,我究竟惹到了什么人。”阿尔法急火攻心,不请圣司祭出手是不行了。都怪这大明废物,要不是因为他,那古怪的圣司祭也不会闹脾气。   阿尔法去重新部署战斗方针,唐轩之和夏枫正坐在阿瓦拉镇长的府邸胡吃海喝。   夏枫还在换后座牙,只能用可怜的门牙费力嘶咬这块没有煮软的羊排,好不容易咬下来,大口嚼着,畅快地说道:“记得告诉那些新兵,他们是为自己打天下,至于我们,迟早要离开南部。能拿下多少地盘,他们就得到多少。我们的军队这里不分贵贱,不分种姓,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些话别怕重复啰嗦,要时时提醒他们。”   见她伸手找水,唐轩之赶紧递上去,笑道:“看不出来,你很享受啊。原以为我们是迫不得已,现在看来,你好像是有计划?难道你连我也骗,其实你就是过来为你们的圣君抢地盘的?”   “我像有计划的样子?还不是被邺和尚逼急了,前几天我们给人撵得跟狗一样,那时你怎么不说我有计划?”   “说笑嘛,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从攻下东城门开始,唐轩之就退位让贤了,甘心做副手。   “接下来就不是我说了算,我刚不是随便说说,就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那么多贱民提着脑袋跟着我们,总得为他们留下点什么,总不能拍拍屁股一走,留他们送死。你是总教头,在圣君的军队里呆过三个月,训练新兵比我有经验,好生观察他们谁有领导能力,咱们扶他做王。”   唐轩之扔掉啃完的骨头,说道:“干脆把海得拉巴攻下来!”   吓得夏枫手中的羊排骨都掉了,睁大眼睛问他:“你没发疯吧?”   “当然没有,不弄死邺和尚,我能甘心吗。还有,只有占领了海得拉巴,那些贱民才有可能活下来。你的战术非常好用,我受儒家思想影响太深,凡事爱往战术上考虑;总想着如何管理他们,利用他们。而你,重在攻心,‘打土豪分田地’这口号真管用;开始我还担心你的奖赏制会出问题,因为跟绿林土匪没有什么区别,登不得大雅之堂,怕还没壮大就像乌合之众一样垮散了,没想到越来越有凝聚力。枫儿,你真是天生的将才。”   夏枫汗颜,她是东方偷一点,西方偷一点,交杂起来切合实际用的,没法跟唐轩之解释清楚,就让他误会自己是天才吧。   带领贱民造反有现成的例子,不就是后世的人民战争吗?这就是东方的经验。印度人没有血性,一个长期被人轻易征服的民族,对于夏枫来说,这是有利弊的。利是对方软蛋,弊嘛,就是自己兵同样软蛋。   要让这些没有开化,从未受过教育的士兵成为战场上的强者,又得用到西方的办法。有本书名叫《杀戮与文化》,作者是西方人,他详细阐述了西方历史上九场著名战役。瞧瞧书名,杀戮都上升到了文化的程度,可见,士气与胆识是何等的重要。怕死即必死,越是凶狠生存率越高。必要的血腥震慑是避免不了的,先击垮其意志,再亮出肌肉,最后冲上去猛砍一气,对方阵营立时就吓破了胆乖乖就擒,反而会减少一些伤亡。   说白了,夏枫担任的就是政委的工作,而唐轩之才是司令。他负责掠取敌方老大首级,血腥镇压镇上的贵族,让那些被奴役的贱民亲眼看到曾经高高在上的人不过如此。夏枫这时再站出来游说:想填饱肚皮吗?想要土地吗?想获得人身自由吗?想就跟我来吧,跟着我们有肉吃有衣穿,更重要的是,还有尊言。   对于那些犹豫的,就只能威胁:若是不来,就等着海得拉巴的国王来杀你们吧。   尽管如此,仍是有很大一部份人不敢挺直脊梁做人。而这些人,送给夏枫都不要。他们完全被训化成了没有思想的人形牲畜,如娜伊一般死脑筋的人,太多了。   唐轩之吃了饭就去巡示军营,一千多人,可以称着军营了,印度虽然人口多,能上战场的却没几个。夏枫建议他采取投票制,把一千二百人分成十二个小分队,每队各自投票选出一个百人长。看表现,再从百人长里提千人长。   队伍还将壮大,后面会有很多千人长。因为他们凌晨又将出发去波里维村,有了昨天晚上的经验,应该会更顺利,正好看看这南部新兵们训练得如何了。白天,她可是费了不少口舌和脑细胞,脑子里一阵缺氧。   姜戈跟精兵队长在计算火.药存量,镇子上的三家铁匠铺在连夜打造长矛。昨夜唐轩之进村逮镇长儿子的时候,那些驻守镇子的海得拉巴国王精锐,一个也不见。等闹大了,要取镇长首级的时候,他们才穿着便装从各个妓庙里跑出来,足有一百多人。   唐轩之正好拿这些人立威,全部杀了。杀了以后,贵族们也都老实了。一百多国王精锐居然配有五十条火.枪,他们的国王可真大方呀。又在村子里搜刮到十几头大象,马车和驴车太多了,只捡最强壮的牵了几十头走。   现在,夏枫有一个六十头大象的冲锋小队,还有四百人的火.枪主力部队。剩下的一千多新兵,将分出八百来作弓兵,其余的就是清理战场和打埋伏战时的长矛兵。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勇谋皆备,俨然已经有了让国王不敢小觑的“叛军”规模。   夏枫好想哼唱那样样板戏里的歌词: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总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遇皇军追的我晕头转向,多亏了险峻地形让我丛林里面把身藏......   开心归开心,困难其实就在眼前啊,估计很快将遭遇海得拉巴的大部队。一千五百人还是少了一点,至少要有个三千人。三千人是一个旅,不管是丛林战还是平原战,进攻也好防守也好,才能有匹敌之力。所以,刚刚休整不到一天,马上得再度攻镇。   他们准备子时出发,四小时后到达波里维镇,正是人们酣睡的时候。这次有多的士兵可用,最好能做到不走漏风声,不声不响的就把镇子给吞了......   事情比唐轩之料想的还要顺利,波里维镇的贵族已得知阿瓦拉镇被“叛军”占领,他们却只知惶惶,而没有任何准备。部队一进镇,吓得那些等着王军保护的贵族们连反抗的姿态都没有,纷纷伏地投降。主动打开仓门,献出马匹,让叛军们予取予求,想当配合。   在走的时候,那乖乖配合的镇长身后突然钻出一百多守镇的卫军。镇长也不是吃素的,他手中的枪早就瞄准了唐轩之,知道他是头头。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也懂。   唐轩之没看见镇上配枪的守军,本就有所提防。但,他也是堪堪躲过这枪,惊出了一身冷汗......   太阳初升,阿尔法的大部队来到阿瓦拉镇,竟然空空如也,不见一个叛军。马上寻着足迹追到波里维村,发现镇长的人头挂在村庙大门上,村子里狼藉一片。   这次,敌人带走了两千人,无土地的首陀罗佃户占大半。国王的指挥官吓得说不出话,前天晚上他们才攻破了阿瓦拉镇啊!天啦,他们是北部的神兵吗?   他一边让人回去向阿尔法国王汇报,估计这个传信兵活不了了,陛下的怒火恐怕足以把穆西河的河水烤干。指挥官紧闭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寻着北部人的足迹继续追。   这个时候,夏枫的部队刚刚进山,敌人跟在他们后面吃了一路灰。唐轩之所有的计划都依赖于阿克巴送的地图,早就看好了这座山;听当地人说这山有个俗名,名曰虎鹰山。   海拔虽不高,胜在纵深长且地势奇特,不到灾荒没人敢进到深处去。夏枫觉得这简直就是打游击战的最好地形,像前几天一样,偷偷放放冷枪,打不过就跑,继续跟他们周旋保存实力。摸清了山里的情况,唐轩之又会有新的计划出来。   只是,在进山途中队伍中出了一点小意外,有几十个说好投奔的首陀罗想偷着粮食逃跑。因为他们又打了一镇土豪,加上之前的,每个士兵都没有空着手,身上都负着大包大包的粮食。眼皮子浅的想要粮食又不想跟着造反队伍冒风险,便宜占尽想溜。   北部精兵们的意思都是杀一儆百,就连前一天投靠的贱民也这样说。唐轩之和夏枫都不同意,人家才刚刚入伙没半天,军心不稳,稍不留神就会让他们寒心。说好的一起打天下,说好的不分等级种姓呢?   “有多少人要走?站出来。”唐轩之问道。   一个个干瘦如柴的贱民跟首陀罗都不敢看他,只是奇怪这是哪位贵族子孙,害怕暴露身份,非得戴着面具示人。   “首席翻译官”姜戈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仍然没人吭声。   唐轩之又道:“想走的,现在拿着你们身上的粮食走吧。”   此话一出,人群炸开了,不再是一滩死水。夏枫握紧了拳头,生怕唐轩之弄巧成拙。   “你们都是无父无母无妻的光棍,身上的粮食够你们吃多久,够娶妻生子吗?你俩!”唐轩之指着不远处没成功逃走又被抓回来的那对父子,“你们抗的粮食上面有标识,是从镇长家的粮仓里搬出来的,回去能活下来?不回去,又能去哪?就算贵族们不杀你们,这些粮食吃完了,你们依然是贱民,依然是没有土地的首陀罗。你们已经把妻子女儿都卖了,再遇到灾荒,首陀罗还可以卖自己。贱民们呢,可能累死了也得不到几口稀粥。”   姜戈翻译完,人群转为窃窃私语,他们当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吗?其实还是对唐轩之的队伍没有信心罢了。   ☆、第139章 【】   “那这王军也太弱了吧。”   “大人,您忘了,我们在抢象之前,听那些士兵口中吼道要抓活的。”见夏枫又想反驳,精兵队长继续说:“连圣雄大人也要抓活的呀,敌军所说的是一男一女,男的是大明人。”   夏枫蹙眉:确实有些古怪。   她是法器,而唐轩之要活的干嘛?莫非真是国王出手了?   唐轩之知道她在思虑什么,接口道:“是国王又如何,只要今天再重创他们一回,打进城里端了他们的老窝指日可待。别想了,你赶紧抓紧时间休息,我指挥士兵垒战壕,还要造投石机。”   ......   阿尔法牺牲了诸多权利,加十个美姬,终于求得圣司祭的“原谅”,气势汹汹地带着一万人亲自参战。   夏枫只是眯了一小会儿,姜戈来报:敌人杀上来了。   而投石机只有三台,现造的那台才刚打了木架子;木头掩体也只盖了一半。夏枫急匆匆赶过去,发现唐轩之根本没有慌,他已经让火.枪手先跳进了筑好的战壕中。   “应该可以抗一会儿。”他说道。   “首先是稳定军心,我去把新兵分出一半造弓箭。”   唐轩之答道:“好,有弓,你以一敌百不是问题。”   夏枫苦中作乐,回敬他:“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说完走向新兵营,阿瓦拉收的兵现在应该算作老兵了。他们跟着唐轩之轻轻松松占了一个镇子,士气正高。除了树上的弓箭手,地上的基本上人手一根长矛,就算敌人冲进林,也能抗上一阵。   关键是新来的两千人,刚刚才洗了一通脑,现在又有点人心涣散的趋势。幸好这个时代还没发明出扩音喇叭,如果敌人喇叭一吼,包管他们吓得冲下山去磕头认罪。   夏枫须守在后方,而且还得用悠然的姿态,一副胜券在握的派头。新兵们见她走过来,突然都变成了哑巴,只有旁边老兵们锯木头的声响。前沿需要树杆作掩体,深处的大树砍了许多,空出一块平坝,两千人黑压压跪了一地。   “这是你们的第一战,好好看着吧,我们是仁慈神主的正义之军,必将取得胜利。大胜之时,你们每人都会获得一份功德,来世都有富足安逸的生活。”   有些年老的新兵就地祈祷,更多的却是担心和害怕的神情。   “南部的战争不少,如果不是我们来,可能这里的很多人永世也没有机会参予吧。也没有哪位贵族会像我一样,进近你们之中来给你们讲话,与你们同吃吃住同甘共苦。在此,我保证,只要有我夏枫一口吃的,就有你们的;就算我喝稀粥,也会分你们一碗干粥。还是那句话,我们拿下的每一村,每一镇,甚至每一城,都将平分给各位。咱们是在一起打江山,一起反抗残暴的统治。我与你们是战友,是同袍。”   新兵们最开始觉得这个说话带点女音的大人肯定是哪家未成年的小少爷,有些孩子气,就是学识惊人而已。后来慢慢发现,他只是声音像女人,气势一点也不像,比男人还男人。   尘埃里的贱民和首陀罗佃户几时被贵族这样尊重过,他们生下来享受到的就是冷眼与喝斥。大人跟他们表明心迹,除了感动,还有懵懂,一时接受不了。所以,趴着的这些新兵更多的反应是麻木。   夏枫后悔没有把奴隶们都带来,这个时候就需要托儿在下面发言引导,可惜手中无人啦。打起精神继续说道:“瞧瞧,各位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但是你们从生下来都是由别人作主,贵族们掌握着你们的生杀大权。可是你们想过没,贵族也是人,跟你们长得一样,挨了刀同样会流血会痛,与各位并无不同。他们若是森林中的豹子,你们也是,但是你们却不知道,因为脖子上套着枷锁,被栓着,而栓着你们的就是贵族。我告诉你们,从决定离开波尼维镇开始,绳子就断了。你们试着站起来,站起来!”   夏枫双手往上抬,“站起来看看,周围还有铁链和皮鞭吗?”她粗声粗气,大声喝道:“站起来都不敢?回头瞧瞧,你们有两千人,我就一个,趴着干什么?难道你们的威风只敢朝着家里的妻子女儿耍,在外面就成了孬种!”   姜戈一急,挺直了脊梁,站到一块布满青苔的大石头上,吼道:“敢不敢像我一样站起来?”   这招管用,陆陆续续起来十几个人。   “很好!”夏枫用力拍手,“看看,你们每个人都比我高,肯定比我更勇猛。以后咱们的每一场胜利,都是大家的功劳。站起来的兄弟,你们放眼看看,感受一下,我手中可有铁链和鞭子,你们怕我吗?我凶暴残忍吗?从现在起,你们呼吸的是自由的空气,神主在天上看着你们,看着你们推翻血腥贵族堂堂正正做人。”   越来越多的人爬起来,最先那十几人弯着的背不知不觉打直了。在贵族面前挺直脊梁的感觉原来如此美妙......   终于有人开口了,小声问道:“大人,我们现在能够做什么?”   “请你再说一遍,大声点。”夏枫吼道。   “大人,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说话人声音在发抖,大人竟然对我用“请”字。   夏枫大松一口气,“好,我告诉你们现在需要做什么。一半人做矛,一半人削箭。大家坐下吧,全部都把头抬起来,看着我是怎么的。看不见的不要急,等我教完前面的,他们再去教其他人。”   大人会做箭?还是亲自动手。新兵们再也坐不住了,下意识朝她聚拢,想看清楚她是不是真的会做。   夏枫当然知道他们想什么,姜戈赶紧递上砍刀。夏枫提力一跃,就飞到了一棵树上。哗哗哗,只见技杆像雪花一般落下。   人群里爆发惊呼声:大人有神功啊。   夏枫跳下来,捡起一截树枝,几下就把矛尖削出来了。铁枪头暂时还没有,只能靠木尖子,用力戳上去,捅不穿也能让对手起不来,总比什么也没有强。   十步远跪着的一个少年看呆了:大人好快的速度!差点怀疑他不是贵族,可是看他的肤色,肯定是贵族无疑。一时激动得睁大了眼睛,敬佩与羡慕溢于言表。   夏枫走上去,顺手递给这个少年:“送给你。”少年本能地双手捧着,继续发呆。   夏枫抬头问他们:“前面的都看清了吗?照着这柄长矛的样子削。”   少年这才反应过来,紧紧抓住长矛,别人要看也不让。   夏枫喊道:“姜戈,给他们五人一把砍刀,让他们开工。”   箭就要复杂一些,有两百人自发地走进林子找韧树皮,更多的人留下看夏枫怎么做箭矢。   “前面跟长矛一样,也是削尖,要削得如刀尖一般锋利。后面留个两指宽的箭柄,弹射时需要。”   “轰!”   林子前沿突然传来一声炮响,所有的新兵仿佛被人施了定身咒,傻傻地望着夏枫。如果没有刚才一翻巩固,估计现在全乱了。   夏枫赶紧说道:“别怕,这是我们的炮。咱们继续。”   “我们竟然有炮?”有人脱口而出,这明显不是质疑,因为他说的“我们。”   夏枫脸不红心不跳:“对,你们走在后面不知道,我们有好几门大炮。但是弹药有限,最后还是要靠弓箭与你们手中的长矛。放心吧,有你们逞威风的时候。”   姜戈脸皮直抽抽,夏枫大人真的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新兵们干劲十足,又传来几声炮响,他们还兴奋呢。   唐轩之脸上全是火.药灰,他戴着面具,进到眼睛里还不方便处理,怎一个“苦”字了得。“继续砍树,加快速度!”   阿尔法真是憋气,大炮竟然轰不垮他们用树木搭建起来的围墙。明明看见树墙全部轰散了,居然又从地下冒出人头来朝他们放冷枪。根本没有看见有尸体炸飞,所以不知道对方损失多少兵。而他的火.枪兵一个也没冲上去。   不但如此,他的弓箭手也没讨着便宜,树上全是叛军的弓兵,从高处把他的王军压制得死死的。炮都轰不进去,弓箭就别想了。叛军占据有利地势,他这一万人完全施展不出威力。   “呛!”旁边一个弓兵倒下,惊得阿尔法连连后退。   他的护卫慌忙大喊:“护驾护驾!”   阿尔法的王国好歹也是他自己打下来的,不是那孬国王。对自己刚刚的惊恐失态恼怒不已,大力掀开挡在前面的护卫,问道:“看看他身上的箭!”阿尔法觉得那箭有些熟悉。   “陛下,这箭是我们的。”射到树杆上,被人家的弓兵取下来反击他们。   阿尔法气急攻心,“给我打,不要金子也要把这座山铲平了!圣司祭呢,圣司祭去哪了?”   精兵队长吐掉嘴里的泥土,放了一枪,干掉一个冲到最前面的敌人。说道:“感谢我们的夏枫大人,蠢蛋哪知道我们躲在她发明的战壕里。”   唐轩之说道:“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去投石。”   “大人您就放心吧,我枪枪不走空。”   ☆、第140章 【】   唐轩之奔到投石机处,这里已经堆了小山那么高的石头弹。阿瓦拉的新兵全是奴隶,相比波尼维镇的好控制许多。只要吃饱饭,智商也够用。   唐轩之命令道:“搬一台去左沿,不管看没看见人,十息时间就投一发,给我牢牢封琐住,一只苍蝇也不能放上来。”刚说完,发现前面有十几个黑影正潜上来,速度非常快。他赶紧打开投石兵抓住绳索的手。   “啪啪啪”像放鞭炮似的弹出去五个石头,击中两人,有个脑袋都给砸开了花。   “很好,散弹好用。”唐轩之凶狠狠地说道:“送你们这些妖怪早日投胎。”   很明显,这些人就是僧侣,绝不能让他们冲上来,特别是那恶心的邺和尚。两台投石机轮流抛石头,密密麻麻的石雨铺天盖地轰下去,终于看见僧人抱着脑袋退下山了。   “继续捡石头,不够了就把大石头砸小。”唐轩之说完,奔向林子深处去找夏枫。   还没走近就喊道:“火.枪兵快顶不住了,急需弓箭。”   “新做的很多不能用,刀也不够。只有两百多支,你先拿去。算了,还是我拿去吧,你快教他们几招用长矛的技巧。”夏枫和姜戈说完抱着箭就跑。   唐轩之叫住她:“木头箭不管用啊,不知道能撑到何时。一个时辰后,不管他们有没有冲上来,我们都得撤退。沿着虎鹰山的山脊跑,把战线拉长逐个破之。别再削箭了,赶紧削尖木柱做陷井要紧。”   ......   一个时辰之后,夏枫这边死伤一百多人。损失非常大,因为死的大多是火.枪兵,弹药全打光了。   对方不知道死了多少,只知道他们的攻击阵型越缩越小,不再像之前一样散开了横向进攻。看来,至少损失了一半有余。   最生气的不是阿尔法,而是邺和尚,他额头包着纱包,让石头给砸了。   “大人,有一柱小圣香的时间了,光听见我们的声音,国王向您去看看,他们是不是跑了?”   邺咬牙切齿地说道:“没动静就冲啊,还用得着问我?”   敌人小心翼翼地压上来,夏枫和唐轩之正指挥着队伍撤离,跟羊拉屎一样,他们走过的地方就留下一路尖刺。就地取材,用之不竭。   精兵队长带着三千人在前面跑,夏枫和唐轩之作了一回人猿泰山,背着满满的石头和木箭隐在树上。把冲在最前面的敌军当成韭菜,他两人割了一茬又一茬,杀得双眼通红。退杀边退,有他俩的压制,为后面的士兵争取到宝贵的撤退时间,阿尔法的军队直到傍晚都没全部进到林子里。   “我英明的国王,不能再追了。这是他们的老戏法,之前就是跟着他们进林子,我们损失了一千多。那时他们才三百人,现在他们是三千人呐。”这将军扶了扶头巾,痛苦地看着前面自己蔫皮耷拉的士兵。   天都黑了,阿尔法知他的人士气全无,进林子就像赴死一样,情不甘心不愿。   “圣司祭大人,只能靠您继续追了。”   邺的头非常痛,他一手抱头一手胡乱地摆了摆,让阿尔法赶紧滚,没说追也没说不追。   ......   “大人,你们总算回来了。”精兵队长迎上来。   唐轩之臭气熏天,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洗个澡,再脱下面具洗把脸。火.药灰渗进他的皮肤里又痒又痛。吩咐道:“找到水源扎营休息,暂时安全了。”   有林子的地方就有水,午夜时分终于寻到一处山泉。夏枫命令所有士兵先洗澡再吃东西,免得生病。林子里很多毒虫,咬上就是一个大血包。尽管他们本地人有土办法治疗,但依然要作好防护措施。   夏枫当然也要洗,洗之前唐轩之照旧要提前搭好他们专属的临时小帐蓬。半月以来,他俩一直是同吃同睡。要说*什么的还真没有,光顾着逃命呢,唐轩之生出点念头也被自己给掐灭了。   他不放心,夏枫洗澡的时候,清完场还要亲自为她望风。其实夏枫根本需不着清场,水要是够深的话,她一个猛子扎下去,在水底搓啊搓,几下就搓干净了。再浮出水面时,衣服都穿好了,躬腰捂胸冲进小帐蓬里换干净衣服。再说每次都是夜里,洗了出来就算没“化妆”也无人知道她是个女人。   唐轩之倒是有点郁闷,怪夏枫不给他机会证明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夏枫真想吐他一脸口水,哪次进帐蓬时,他的眼睛敢不乱看?她直觉,这家伙是个闷骚男。   她吃完饭就睡着了,太困太累。而唐轩之还要去营地里走一圈露个脸,回到帐蓬,看见好大一个蚊子叮在夏枫脸上。他赶走了蚊子,又点上熏蚊草,这个时候,才有一种守护她保护她的感觉。搭上布帘子,把她抱进怀里,小家伙很还配合,熟练地把脸埋进他的腋窝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角度继续睡。   唐轩之就没那么舒服了,他得听着林子里的虫鸣声催眠,怀里的人明明不是个小家伙了,天知道他每天晚上怎么睡着的。   新一天的太阳又照常升起,夏枫每次醒来都是看不见唐轩之的。他不是在崖上埋头看地图,就是去训兵。等夏枫洗了脸吃了饭再见到他时,他新一天的计划就出来。天天如此,唐轩之管这叫因地置宜。估计等这些精兵回到北部的时候,个个都可以当将军了。被他们的圣雄大人磨练得够可以。   “我们没弹.药了,士兵的装备也不齐,当务之及搞弹药和武器。”   夏枫问道:“你不会继续打劫吧,附近的镇子肯定早有防备。”   “不,我们回波尼维镇。”   “为什么?”   “兵不厌诈嘛,那镇子我们熟悉,而且离山林近不说又处在国境线上。咱们掉头回去冲关,以波尼维镇为据点,冲不过就回村防守。”   “冲过了呢?”   唐轩之狡黠一笑:“冲过了就从南边的小道绕回海得拉巴,把南边的三个富庶的镇子都吞了。那时我们不能手软,不听话的贵族全部灭掉。我要把那三个小镇作为大本营,将队伍壮大至一万人,然后再破海得拉巴城。”   “你计划好了吗?那条小道能走?”   “姜戈向新兵打听去了,等他告诉我们。咱们现在不再是两眼一抹黑瞎呼乱撞,新兵们都是活地图。”   “好,既然你决定了就做吧。”   夏枫没有问他,如果冲不破,又守不住镇怎么办。两人心有默契,到时总有办法的。这些日子,他们就是一次次被逼到绝路,再从绝路逢生。如果样样都考虑好,哪有今天的三千人。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印度十分之九都是穷苦人民,没人点燃这把火时谁知道它会烧成什么样。两个歪打正着的人,被迫把火点燃了。能烧到什么地方去,真的只能看天意了。别看他们口号喊得欢,什么攻进海得拉巴端人家老窝,其实只是为自己壮气罢了。   邺和尚带着他的弟子们走啊走,一个叛军的影子都没看到,居然与阿尔法派出的从虎鹰山背面攻上来的大军相遇了。   “你们一路过来有没有遭遇叛军?”   “圣司祭大人,您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人。”   邺见识不对,立即掉头。出乎他的意料,叛军没有翻过山去抢山背面的霍格小镇,可是去哪了呢?他回到昨夜叛军过夜的营地,找不到一丝痕迹。   看见上气不接下气追上来的王军将领,邺命令道:“你们在行,赶紧查查,他们往哪溜了。”   邺摩皮擦痒地等了大半天,那将领才垂头丧气上来答道:“大人,他们像凭空消失了一般,不见了,不知道朝哪走了。”   “怎么可能!没有一丝痕迹?”   “回大人,他们的足迹就消失在这里,除了来时的路,没有别的踪迹。”   “怪啦!还真的消失了?你把人全部拉上来,给我搜,树上,山洞里,全部给我搜一遍。”   将领摇头:三千人,怎么可能分开躲藏在树上和洞里。要是那样,他的兵根本活不到现在,他们不正好走进人家的埋伏圈了吗?圣司祭大人说搜,他只能拼了命的搜。   直到中午,这将领才回过神来,跑到邺面前,懊悔不堪地说道:“大人,他们有可能原路下山了。”   盘在树梢打坐的圣司祭一个激灵,差点从树上掉下来:“你真是阿尔法的好将军,为什么早没发现!”   ......   波尼维镇居然与夏枫他们离开时一样,甚至更乱。没有了士兵,也没有了统治者,神庙里的僧人也都跑光了。   唐轩之带着队伍杀回来的时候,正巧碰见一帮由身强力壮的男人集结起来的小股强盗,这帮人都蒙着脸,砸铺子抢女人,把镇子弄得像座炼狱,无助的妇孺们哭天抢地。   夏枫叹道:“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啊。”富人压迫穷人,穷人压迫比他们更穷的人,穷得不穷的人只能压迫女人了。   “神军饶命,神军饶命,我们愿意投奔你们。”   现在想起来投奔,早干嘛去了。一个两个被撕掉蒙脸布,马上有士兵指认他们,这些都是镇上的吠舍。   唐轩之一声令下:“杀!”   ☆、第141章 【】   进了镇第一件事当然是造兵器,铁匠铺里还有不少铁矿。节约点用,够给千把人的木矛配上尖刺。   唐轩之见夏枫的眉头一直皱着,时不时的望向王城的方向,劝道:“你别担心了。打仗我比你在行,他们昨天才拉了一万人出来,损失一半,再调人也需要时间。只要我们把武器配上,把投石机造好,继续遛狗让他们在后面吃灰。”   数百人齐心协力才造好两台投石机,尖刺才弄出两百来把,狗.日的王军部队又追上来了。   精兵队长吆喝道:“可以了,赶紧抬到东门去试试威力。”   山上山下两个样,弓箭手习惯了在树上干捡人头,突然面对面干上,既没经验又不适应。半小时不到就死了两百多个,照此下去,唐轩之的部队迟早要打光。   他一脸寒色,命令道:“把西门打开,放镇上的人出去。愿意留下跟着我们的,不论男女老幼全部带走。枫儿,你先守着,我离开一下。”   夏枫抹了一把汗,回道:“好,你去吧。”   他再回来时,身上一股油腥气。他指挥两千人先撤离,由精兵队长带着走投石机,去冲海得拉巴封琐他们的最后那道关卡,冲出去后按他的计划绕南而行,最好让敌人误会他们逃到奥里萨去了。好争取点缓劲的时间,唐轩之才打了一场比较惨烈的仗,必须喘口气儿先。   其余士兵边打边退,把敌人引进镇子里。   夏枫放下弓箭,揉着酸胀的胳膊问道:“你打算烧镇?”   唐轩之别无他法,回道:“聪明,今天波尼维镇就是三千敌军的坟墓。”   “和我想的一样,跟我们斗,他们还嫩点。”烧吧,就让蛮子们好好吸取教训,有事儿没事儿别找事儿,我看你有多少兵拿来送死。   在唐轩之损失到五百人的时候,精兵队长终于攻破了通往奥里萨国的关卡。因为他拉了五台投石机走,只死了二十人。现在,正带着大部队偷偷奔上南边小路。就是不去奥里奥,耗也要耗死在海得拉巴。   唐轩之收到消息便马上号令士兵们全部退向西门,只留五六十个精兵隐藏在镇子各处。感谢这狭窄的街道,当全镇的房子都烧起来时,三千人送进来连一把好柴都算不上,不到百息时间就会被闷死。   唐轩之刚刚飞到城门上,突然一支利箭射过来。他的啸风剑一挥,斩为两截。举剑扬了两下,点火兵收到信号立刻生火,点燃后快速朝西门狂奔。   唐轩之跳下来,拉起夏枫:“走!”   轰地一声,西门关死。镇子里的敌军要么冲出来,要么原路滚回去。哪里滚得回去,火热就属东门最大。   “着火了!”   敌人乱着一团,夏枫二人头也不回,和一群愿意跟随便他们的逃难镇民朝关卡而去。   ......   “现在我们有多少人了?”夏枫边跑边问。身着花花绿绿服饰的波尼维镇民就走在前面,没有哭也没有闹,只听见他们重重的脚步声。   “这么长的队伍找不着头,我也不清楚,要问姜戈。你看前面,都是些被抛弃的老弱妇孺,没几个男人可用。”怕夏枫误会他心狠,马上又道:“别小看她们,等攻下南边三镇,就是她们发挥作用的时候,做饭洗衣收粮食都少不了。早之前我就有此打算,咱们是抢山头,不是打一枪地方换个地方。后勤和补给部队也得配上,这才像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嘛。”   “你倒是学得快。”夏枫接口道。   唐轩之又说:“你发现了吗?这些女人不比男人差,她们的步伐一点也不慢。”   “早察觉了,女人们长年劳作,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印度的懒女人活不下来,比如我。”   “哈哈,我们大明的女人也很勤快,但男人却不懒。去了大明,到时我带你去乡间转转,好好领略一翻我大明的风土人情。”   “不知何时才能去了。”夏枫叹了一口气,加快步子甩掉了他。   唐轩之摸摸面具上的假鼻子,追上去。   “时也,运也,命也,咱们睡也睡过,抱也抱过,对了,还亲过,你注定是我唐家的人。”   “现在是谈这些的时候吗?等你拿下海得拉巴再来说吧。告诉你,我不是普通女人,就算和你亲过睡过,也可以不嫁你。反正,我无所谓。”   “你急什么,想我高祖的江山打了近二十年,我们算是非常神速了。要不这样,我拿下海得拉巴让你做邦王,就算是我的第一份聘礼?你可能不知道吧,大明不止一个朝代,往前数九百年,史上还出了位女皇帝。哈哈,我扶你做印度的女王可好?”   “你!”夏枫无语问天:“你这种人,以为自己是汉高祖吗?不过,这秉性倒是像他。真当老天不开眼,拱啊拱的,能把你拱到开国皇帝的位置上去?”   “你以为我想!”唐轩之的脸色说变就变:“我不在乎权利地位,甚至金钱,我只是想要活得恣意罢了,谁知道走到今天这一步。这些东西其实就是累赘,皇帝老儿说到底就是权利的奴隶,还不如我活得潇洒。”   真是一个另类呀!夏枫不知是激动还是心虚,明明是她把人家弄到今天这一步的......忙降低语调:“你别激动好吗,我也只是说说。这半月疲于奔命,我脑子一团乱,别怪我。”   “我只会怪那邺和尚,要不是他,咱们也没有今天。”   “这话你好像说过了。”确实怪他,等攻下了城,第一个杀他祭旗。   唐轩之回头看了看,没见追兵上来,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别再想了,也别妄自菲薄,为什么上天不能助我们。你好好看着我如何拿下海得拉巴,到时将这江山送给你,怎么安排都由你,自己做王或送给别人,随你高兴。只要天下人知道,我唐轩之曾经送过一座王国给我的妻子,那就行了。”   夏枫本想笑,可转念一想,前世送花送房送大钻戒的逊透了,瞧瞧我这男人,送江山。   ......   精兵队长的两千人因负着装备,走得不快,没多久就被唐轩之赶上了。   “姜戈。”唐轩之喊道。   姜戈知道圣雄大人要的是什么,回道:“大人,我问过了,前面的镇名叫北密滋,再过去就是中密滋和南密滋。听说两百年前的密滋国分裂出这三个镇子。您要我问的人口数量,新兵们也不知道,只说三镇都非常富有,他们主要的收入除了粮食,还有矿场。三个镇长都自称是密滋国的王族,到底是不是,却没人说得清。”   夏枫插了一句:“他们都同一个姓氏?”   姜戈摇头:“就是因为他们的姓氏不同,谁也不服谁,镇长们关系很僵,时常械斗。”   才两百年,怎么连姓氏都找不到了。夏枫很是无语,或许他们都不是什么王族,权贵们就爱攀这些虚名以示正统。那又怎样,现在不就是一个小镇长而已。就算密滋之前是个国家,想必也是小得可怜。就如童话书里写的,满篇都是王子和公主。   唐轩之跟夏枫对视一眼:不好搞啊。   时常械斗,肯定手中有很多兵奴,有钱有兵,多半不如前两镇那么好端。   精兵队长见两位大人沉默着,催道:“圣雄大人呐,我们得速战速决。”   夏枫也说:“速战速决,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不能再拖了。我跟你一起进城吧,老办法,擒贼先擒王。他们三镇不和,正好逐一击破。”   唐轩之冷静地摇头:“你不能去,像进城这种危险活儿,有我就够了。”又问精兵长:“这条道算是官道吗?”   队长点头,这条道虽小,却是一条老官道,三个小镇都会路过。只是有很一长段路挨着山,时常有山体滑坡的危险,所以一直没有拓宽。他补充道:“雨季危险,夏季安全。”   “很好,你打听得很清楚。继续前进吧,去中密滋镇。”   精兵队长摸不着头:“大人,为什么?”   唐轩之不答,只说把火.枪兵留在后面,弓兵冲前,立即出发。   夏枫也不懂他玩的什么把戏,他越是卖关子,夏枫就越有信心;只有拿不准的,这家伙才愿意跟她商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还是有那么点自负。   夏枫让人大概清点了一下人数,从波尼维镇跟过来的老百姓还真不少。无法再细分青壮女人跟老人孩子,实在是太多了,足有一千八百人,差点就赶上他们的士兵人数。而且全是两手空空,光是填嘴巴,一天就有不小的消耗。她的那些抢来的粮食跟金子,如果坐吃山空撑不了半个月。   这简直是要逼着她去掠夺啊。   夏枫深为三国时的刘皇叔感慨。史书上记载,赤壁之战前夕,曹操挥军南下进攻刘备,刘备携民渡江。这跟他们今天的情形一模一样。刘备搞到了根据地,唐轩之能搞到吗?夏枫心说: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最前方是弓箭兵,老百姓紧跟其后,矛兵跟在他们后面,队尾是火.枪兵。这种阵型在有些老百姓来看是保护他们;但有些就认为是不放心他们,把他们当牲口夹在中间,怕跑啰。   唐轩之走在枪兵队伍中,傍晚时分路过北密滋,果然发现远处的镇门紧闭,城门上有密密麻麻的火.枪手蹲守。   他目力极好,粗略一看,便知道显出来也至少不下两百条枪。如果按精兵队长和夏枫所讲上去硬攻,那就太不合算了。他一路打过来,哪次不是以少胜多,四两拨千金,硬碰硬的仗他才不打。同时,唐轩之又暗喜,这个镇子没让他失望,肥呀。   “大人,叛军没有进镇,他们走了。”   镇长一家四十多口,全部躲在地窖里,听得护卫这话如同天籁。镇长哈里曼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神主啊,让他们去抢中密滋和南密滋吧。”   他某位妻子带着哭腔求道:“老爷,咱们还是上报国王好吗,叫国王派军保护我们。”   “蠢货,国王的人过来不用我们花金子养吗?阿瓦拉和波尼维就有王军驻守,还不是说抢不抢了!陛下的孬兵还不如我的护卫。哈哈,肯定是知道我兵强马壮,怕啦。哼!什么神军降世,我看也不过如此。孩子们,走走走,出去透透气。”   镇长担惊受怕大半天,得知是虚惊一场后,感觉自己这浓密的大胡子捋着都比平常惬意。一边摸胡子,一边拖着肥胖的身体爬出地窖。   刚刚提意见的那位“蠢妻”,泪珠儿滴在脸上,弱弱地小声嘀咕:要是他们突然杀回来怎么办?   正好被镇长另一个妻子听到,使劲踩她一脚,啐道:“你就盼着他们杀回来?你这个沾上邪眼的恶毒女人,平常只知道装柔弱装可怜,我看你家里最坏心的!呸!”   “我,我只是担心。他们为什么怕我们呀?他们可是连王军的大象也敢抢的,中密滋也不见得比我们弱,我说的有什么错?”   “神主啊,求您带走这个可恶的坏女人吧。”   骂人的妻子收笼自己的裙摆,赶紧追着丈夫而去。留下这个“坏心”的女人左右不是,她没有人缘,家里人都说她神经叨叨的。天知道,她只是比常人敏感些罢了。   ☆、第142章 【】   “多了坏事,别说话,进镇后速战速决。”   “神军啊,你们真的是神军呐。”胖镇长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里啐骂:不是去打中密滋了吗,又跑来干什么!   唐轩之冷冷问他:想活命吗?想活命就交出金子来,然后配合“神军”演一场戏,饶他全家不死。如果不愿意,那就去找他的神主告状吧。   “演什么戏?”   唐轩之笑道:“我们要招兵,但你好好的活着,就没人肯跟我们走。所以,要么你死,要么拉着你在街上遛一圈,向镇民宣告你的地位完全跌落沦为贱民。所以,请问,你是愿意死,还是愿意活?”   “我如果说都不愿意您答应吗?”胖镇长顿足捶胸,哆哆嗦嗦伸手掏出库房钥匙,“神军大人,我直系亲属有四十三口,您走时能不能留点金子,好让我们生活呀?火.枪跟大象,全部拿走都行。”   要拿走什么,需得着跟你商量?这镇长有些天真啊。夏枫走近他,盯着他的眼睛。   他茫然不知所措,只知道:这少年的眼神好犀利。   “你为什么肯定我们会走?实话告诉你,这次我们不走了,因为你的镇子又大又漂亮,我们想留下和你做邻居。”   “啊?”胖镇长打了个冷颤,“天啦?不走!”左手下意识地抓紧了外袍,一脸不可置信。   夏枫没理他,回去跟唐轩之商量了几句,走过来说道:“按我说,镇长你长得就像德高望众知识渊博的智者,只当个镇长太屈才了。”   胖镇长还处在绝望的情绪当中,对“少年”的夸奖一时回不过味。   “听说你是古密滋国的王族后裔?”   胖镇长傻傻点头:“我哈里曼家族的确是王族后裔。”是又如何,你们说抢还不是抢了,连阿尔法都不怕。抢了我,还管我是不是王族?   “那好,你值得我尊敬,请受我一拜。”夏枫极有诚意地趴下向他行礼。   胖镇长全身紧崩,如临大敌,事出反常即为妖的人生哲理,他早就领悟了。   不管他回不回话,夏枫兀自说道:“等我们把密滋国重新统一后,扶你做密滋国王,你有没有兴趣?如果你还愿意出一把力,戏也不用你演了,依旧地位尊贵。”   胖镇长身子崩得更紧,一想到要被他们牵去街上遛,其实比杀好不了多少。如果归顺他们,胜了就是密滋国王,败了也跟现在差不多,怎么想好像都合算啊。加之虎鹰山一战,王军惨败,他们全身而退,神军的威名传到百里之外了,谁都知道海得巴拉有一支异军突起,战无不胜。   “等等,神军大人,您再说一遍。”胖镇长突然扑过来,抓住夏枫的脚,把她惊了一大跳。本能地一踢,甩开他,动作稍稍有些大。他臃肿肥胖的身体飞出五米远,撞在墙上砰砰响。   “咳咳!天啦,您...咳,您好大的力。”   夏枫抖了抖裤腿,“神军,当然跟庙里的圣武者一样,岂是你能比的。快说吧,你到底答不答应,我可没什么耐性。”   胖镇长现在也不敢再让她说一遍了,他早已听懂,只是想确定一下而已,哪能不答应。他还提出要求,请唐轩之允许他的护卫一起参加攻克中密滋与北密滋的战斗。   唐轩之笑得眼睛快眯着一条缝了,露出满口白牙调皮地双手抱拳向夏枫施了一礼。   他当然是:欣然同意。   这时,夏枫又对胖镇长说:“咱们已达成共识,都别再藏私了,希望你对我们坦诚相待。”   胖镇长惊讶地望着夏枫,唐轩之也是。   夏枫笑眯眯地说:“哈里曼镇长,你为什么总要我讲两遍。”走到唐轩之身边,将他手上的钥匙拿过来,扬了扬:“这把钥匙,只能拿到你一小部份金子,我没去看就知道。北密滋地处边境,毗邻两座矿产大山,铁矿与钻石,你哈里曼可没少分呀。”   “天啦,神军大人。那都是阿尔法国王的,他拿大头,我只捡点细碎......”说到这里,察觉夏枫的眼神仿佛要吃了他。   “哈里曼,我再说最后一次,我没有耐性!”夏枫肯定他有藏私。刚刚他取钥匙的时候,其实是很干脆的。后来他捏外袍的小动作又出卖了他的小心思,他怕没命花啊,老本还藏着呢。   胖镇长说不下去了,颓然地回道:“神军难道都长了一双神眼吗?唉,让我的长子带你们去取吧,埋在外面的。”   ......   天亮时分,大部队全部进镇,一千多百姓住进临时搭建的帐蓬里,都以为是做梦。当吃上大锅里熬出来的肉粥时,才相信这是真的。果然是跟着神军不会饿肚子,还有肉吃。   有了地头蛇的配合,一个镇子收的兵差不多就离唐轩之征一万兵源的计划不远了。   “叛军”霸占北密滋,打了阿尔法一个措放不及。他一气之下斩杀了督战的将领,就是这个将领一再失策,先是在虎膺山林“消极殆战”浪费大半天时间,失去先机,给了叛军回到波尼维休整的机会;后又指挥错误,三千大军只从火海里活出来不到一千人。   只一天一夜啊,他阿尔法就损失了八千人。枪.支弹药更是不计其数,他抓人本是图财,结果财没看见一个铜板,倒消耗了不少。   想他与父亲老阿尔法当初一起夺王的时候,也没如此失利。   这一切都因那姚而起,阿尔法越想越气。民族和宗教一样,天性排他,阿尔法也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他怀疑姚跟唐轩之就是一伙的,弄不到唐轩之,就先拿姚敬隋出气。   “国王,您能听我解释吗?”姚敬隋又被五花大绑,屈辱地跪在地上。   “你还想用花言巧语迷惑我?我没你那么蠢!”阿尔法吼得胡子都让呼吸给吹乱了。   你不是蠢是什么,如果我和他们是一伙,我哪会站在这里让你蹂.躏。姚敬隋发现自己一步错步步错,这个阿尔法真是比亚格拉斯还蠢,蠢得无可救药。他都快急晕过去了,喊道:“国王陛下,请您好好想想,他们若是一心想反,您追不追都会反。用得着派我这个奸细来挑拨吗?”   不说这还好,一说阿尔法更来气,就是他活生生把人家逼成叛军的吗?我要你提醒!他大手一挥,吼道:“带下去,处以火刑!”   姚敬隋拼命挣扎,秀长遇到兵,他一肚子的歪心眼没了用武之地,大喊:“你有什么资格判罚我,我是大明人。”   真是可笑,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到最后姚也急傻了。   “放开我,我跟大明裕王爷是生死之交!”   阿尔法莫名其妙,什么裕王爷,我海得拉巴从来不跟大明打交道。“拔掉他的舌头,再砍断他四肢再烧死!”可恶的鱼虾,竟敢威胁我。   “阿尔法国王,我大明万朝来拜,抵你一百个海得拉巴,王者之师势不可挡,精兵强将数以万万。裕王得知我死在你手上,你当心王国不保。”姚敬隋见阿尔法一脸青紫定住了,用力控制住心跳,缓缓说道:“国王陛下,劝你不要做井底之蛙。如果不信,尽可一试,杀了我吧。”   姚身后的卫兵也跟国王一样傻住了,过了许久,阿尔法发出震天的吼声:“混账,还不快把他拖下去,大卸八块,烧灰喂鱼。”   “你!”姚敬隋刚发出一个音,“哐”地一声,阿尔法长年不离的包金大榔头就敲了下来,敲在他的老伤口上。   只是,这一次,他就没那么好的命了。行刑官严格遵照国王的命令,把他大卸八块,烧成灰洒进了穆西河中。   阿尔法杀了姚敬隋晚上就后悔了,死了一个“蠢才”也于事无补呀,情况该是怎样还是怎样。杀个“始作俑者”本想畅快一下,却被对方给气得半死。   他既然已经给唐轩之安上了叛军的名头,临国当然就认为海得拉巴在打内战。阿尔法此时如履薄冰,临国、前王残余、新新势力、都对他虎视耽耽。   ......   唐轩之和夏枫盘踞在北密滋已有半月,中密滋死硬,花了许多兵力,还是在七天前攻了下来。他们没急着再进攻南密滋,一边休整一边练兵,防着阿尔法前来围剿。两所小镇边缘都挖好了一米五高的战壕,连去洋人那购枪.支火.药的部队都回来了,王军那边依然一点动静也无。   战局呈现出诡异的平静。夏枫总有一种额上松果体时不时痒痒的错觉,害怕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王军也开始用脑子作战了吗,她有些担心。   “圣雄大人,咱们何时动手攻南密滋。”精兵队长问道。   “想当王的哈里曼镇长都不急,你急什么!”唐轩之手上拿着他才看得懂的名单:□□兵三千,分成甲乙丙三团,每团一千人,千人长改名为团长,团长从原北部精兵里选拔,都跟精兵队长一样厉害,个个能独挡一面。   夏枫非要称之为“团”,说这是她发明的军事单位。至于甲乙丙这种古板的称呼,当然是唐轩之取的。他本想用火龙卫、虎枪卫这类的名字,但夏枫说太复杂,听起来就没效率。   三千火.枪兵啊,差不多赶上王军的配备了。   胖镇长当时心疼呀,这些都是花的他北密镇的金子,黄灿灿的,整整一包哇。为了王位,为了兴盛他哈里曼家族,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为什么要让那些奴隶兵首陀罗兵,甚至那些低贱的女人孩子们吃好肉穿好衣?明明就是浪费。他看见自己的金子被贱民吃进嘴里穿在身上,那才叫一个心痛难挡。   他确实着急,比精兵队长还急,盼着早一天拿下南密滋,向世人宣布他的王位。却没想过,这个王位他坐得稳吗?不过一脑满肠肥的蠢蛋罢了。   唐轩之还在看名单,胖镇长又走进来催了。   夏枫看见唐轩之苦笑,摇摇头,对胖镇长说:“你别急,密滋国的王冠和朝服你准备好了吗?还有王椅和坐骑。”   “啊?”哈里曼愣了一瞬,赶紧说道:“谢大人提醒,我还真没准备。相隔太久远,要好好回去翻翻家谱图籍。”   夏枫想笑,两百年有多远?你家真有图籍才怪,忍住笑意,说道:“嗯,你去吧,等你准备好,我们可能就攻下来了。”   哈里曼走了之后,精兵队长气道:“他要是再来,直接宰了吧,省得看着烦心。”   唐轩之粗鲁地灌下一口白开水,说道:“还真不能杀他,要把他留着。”   精兵队长急问为什么?唐轩之说这胖子起了个好头,真的要攻下海得拉巴,听话的贵族必须得收服。一味猛杀,拿下王也是个空王。靠奴隶和首陀罗怎么可能撑起一个国家,无治国将才,经济发展不上去,迟早还不是被别国征服了。问夏枫:“我说的对不对?疆域疆域,可不只是一张地图,还包括人。”   “你出师了。”夏枫调侃他。   “噗——”唐轩之刚刚又喝下去的开水喷了精兵队长一脸。后者伸手拭掉,仍是懵懵懂懂不大明白,他就是看哈里曼镇长碍眼。   开水呛进唐轩之的鼻腔里,他咳了好几下才舒服,忘记了反驳夏枫,继续拿着名单看。问精兵队长:“弓兵还要增加,至少做到与长矛兵相等。”   “好的圣雄大人。”   精兵队长说完就回了中密滋,夏枫督守北密滋,唐轩之是两边跑。   又到了夏季甘蔗收获的季节,南部阳光充足,比北部的甘蔗含糖量还高。可惜夏枫忙着打劫,没空搞作坊,只能眼睁睁看着红毛鬼商人低价收走。   内洛尔虽然没有被洋人占领,但到处都是洋人的作坊。葡萄牙和西班牙商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南部话,低贱的劳力,丰富的资源,让这些远洋而来的红毛鬼赚足了钱。   既然阿尔法没有动作,唐轩之和夏枫就完整地替他接管了密滋北中二镇。矿产珠宝还有粮食,顺便也帮他卖了,感谢他大方豪爽还不收税金。   仅半个月而已,那些从波尼维跟过来的女人和孩子,全像换了一个人,有饱饭吃,从精神面貌到身体焕然一新。两位大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她们的感激之声。要不是因为还在打仗,夏枫都想开课了。孩子得从小培养,从幼时更容易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然,想想而已,现在他们还没这个资本。   五天之后,从城里陆续传来消息,说前王的残余势力跟阿尔法打起来了,他险此被人暗杀,虽没死,但也受了重伤。   唐轩之直呼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谁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的,在唐轩之这里,福也是双至的。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第143章 【】   夏枫这里正忙着呢,她刚刚送走乖乖回来领绿环的哈里曼,身边摆着火.药跟导火绳,手上抓着一根竹筒,东看西看。   听见熟悉的脚步声,赶紧停了手上的动作,问道:“损失很惨重?”   唐轩之进来就取掉面具,眼睛红得可怕,“跟敌人差不多,丙团都快打没了。就算把三个团都带走,估计也够呛。所以你叫我撤军,我就撤了,重新想个办法,没法强攻。”   “南密滋方圆十里都是平原,不像之前可以隐蔽。但是,你带两个火.枪团去居然连镇子都没进到?”   “邺怪物来了,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那些士兵个个精神亢奋,罕见的勇猛,我们一开始就失了先机。”唐轩之说着指着她身边的这些东西,让她赶紧交待,又在搞什么机关。   “我叫你们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嘛,你来了再好,走,我们出去试一次。”夏枫拿起竹筒说道。   二人来到镇外田边,夏枫一边摆拢竹筒,一边说道:“我们不敢有大伤亡,光靠火.枪是不行的,这东西我计划好久了,一直没机会研究。大量购买火药后,才敢拿出一些来抛洒。”指着远处的的大坑,“那就是刚刚炸出来的,你去摸摸,里面还热乎着。”   唐轩之看着那大坑震惊非常,这个竹筒有这么大的威力?那不跟炮一样了吗!   夏枫又指着竹筒,说:“火炮现在又搞不到,所以我就琢磨住这个东西,我管他叫火箭。这比炮可便宜多了,而且方便,一个人就能抗起一根,火炮行吗?”   唐轩之急道:“你别再跟我说话,赶紧弄来看看。哎呀,枫儿,你这脑瓜子到底装的些什么。”   夏枫继续汗颜,这个灵感来源于英国佬的康格里夫火箭,康格里夫的灵感却来源于攻印度时,印度人自己发明的土火箭,就跟她手上拿的差不多。这东西绕了一转,还是出现在印度,只不过提前了。前世她因为没啥朋友,回到家就钻进父母的书房翻书看,看似没用的知识,今天又帮了她一把。   说道:“你拿火石出来,把这根绳子点燃。”   “它是用什么做的?看着好生奇怪。”唐轩之的十万个为什么.....   “纸搓的绳,用硝石水泡过的,燃烧速度非常快。你小心一点,别伤着手。”   唐轩之看得很仔细,竹筒顶端有个拳头大小用油纸包起来的圆柱体,闻着里面全是火.药,要是点燃绳子炸了怎么办?担心道:“枫儿,你拿在手上?”   “那我插在地里好了,如果上战场它还少个支撑架子,便于调整目标。”就是没有指针,只能凭手感和估算,要想击准,多半要浪费不少。   “那我点了?”   “点啊。”   话音一落,纸绳子迅速烧光,“啾——”一道橙光在空中划出条弧线,落入五百米外。夏枫死死盯着,计算着时间......   “轰!”落地一秒钟后突然炸开,黑烟滚滚。   唐轩之低头一看,地上的竹筒还在摇晃,真真切切就是竹筒上射出去的。他高兴得快疯了,眼睛瞪得非大......   夏枫嫌弃爆炸时间晚了点,决定回去再调节一下火.药比例。   “我们有炮啦!枫儿,你是天才,战争天才!”   “......”夏枫真不想要这个称呼,“喂...”话没说完,他人就跑了。   唐轩之跑了几步又回来:“给我。”   “什么?”   “比例你所用的火药比例我马上拿去量产。”唐轩之兴奋得都不会断句。   ......   竹子不够就用木头,消耗一半火.药做了两百多根火箭出来,唐轩之马不停蹄在凌晨时分奔向中密滋镇。   夏枫赶紧回去睡了一会儿,睡醒继续。这种火箭的诞生简直等于开了个外挂。别说小镇,就连海得拉巴都抗不住。所用材料只有火炮的五分之一,威力却小不了多少。关键时,可以自产。   南密滋战势急转而下,“啾——”“啾——”一根根火箭飞过去,炸得敌人找不着北。   邺和尚给火箭逼得抱头鼠窜,他原本打算带兵过去捉夏枫呢,哪晓得叛军又回来了,还拿着神器。   “圣司祭大人,这火灭得没有人点火快,没法打了,赶紧逃吧。”衣衫褴褛的镇长父子使劲拖他。   邺急火攻心,仰天长啸,仿佛一只崩溃边缘的伤虎,“她真的要杀我!她真的要杀我!我的法器呀!”   接连三个感叹号,吼声震得镇长父子胸口生疼。赶紧招呼守卫过来一起帮忙把圣司祭拉出去,却被邺甩开,他又跃回城门上,两脚一蹬赴死般冲向敌营。   “圣司...”   这声凄惨的喊叫戛然而止,邺根本没有冲过去,而是落在城门外,正动手开城门。口中叫道:“不打了,不打了,这镇子给你的主人吧。”   镇子父子心说他果然是个疯怪,不再管他了,像被狗追一般扑向马车逃远。   “杀!”唐轩之一挥手,千军万马齐齐冲进镇子。他目光早已琐定那对父子,一箭射过去,马车夫倾刻间毙命。说道:“快,去人截住那几辆马车,车上有金子。”   “噫?”邺的胳膊被箭矢刮出几道血痕,他突地飞回城门上,藏在石柱后面骂道:“我都放你们进来了,为什么还要杀我!”   跑在前面的几个吠舍停住手,问唐轩之:“大人,圣司祭与我们并无仇怨。”   这是吠舍们第二次顶撞了,唐轩之喝道:“他与我有仇!如果你们只是来杀仇人,趁早离开,我不伺候。”   “大人,我们.......”   一个稍年长的吠舍解释道:“大人,圣司祭是神主化身,咱们最好不要伤他。现在城里有很多势力反抗阿尔法,如果那些势力得知我们杀了圣司祭,就跟我们成死仇了。”   主动为阿尔法转移了矛盾?唐轩之细下一想,吠舍说得对。只觉憋气不已,思考良久,还真不能杀他,至少现在不能。那小怪物不走,敢留在这里,就是知道我不会动他?   唐轩之改口道:“他身上的怪味令人作呕,我必须杀他。”   邺的耳朵异于常人,听见他如此说,立即从下身扯出一个乌漆漆的,跟他肤色一样的软东西。   一股浓烈的香气窜出来,唐轩之在他伸手的时候就下意思屏住了呼吸。   那奇怪的东西让他扔进了火中,爆出一片紫色的浓烟。   “我扔了,那是圣神的怜悯之泪。我扔了不行吗?还杀不杀我?”邺说着站出来。不得不说,他是相当有胆识的。   下身少了一坨东西,好像都“清爽”不少,唐轩之看着顺眼许多,邺自己也觉得少了累赘。   邺有点心焦,因为唐轩之沉默不语,也不进城门,不知他在打什么主意。   其实,唐轩之是在等,等那片紫烟散得无影无踪,才跟着士兵走进镇。看见这小怪物就来气,问道:“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见见我的法...你的主人。”   “趁早打消这个念头,我不会允许你见她。”   “哼!你这个震......”邺像唱经一般,特意拖长了音,就是不把震旦人说出来。   唐轩之差点咬碎后槽牙,狗.日的,敢威胁我!   邺扬扬眉:“面具人,你让不让我见?”   唐轩之没回答他,让精兵队长把他捆起来,“一圈一圈勒紧,只留眼睛和嘴巴。”   邺一蹦三尺高:“你们几千人,我还跑得了,要跑我早就跑了。你的胆识跟你主人差远了,震.......”   “砰!”唐轩之一个石子儿飞过去。   邺张开嘴咬住。“呸!”吐掉,开骂:“别玩小孩子的把戏,痛快点。”   离得近的几个吠舍互相询问,大人的主人到底是谁?   姜戈正好听到这话,大声回道:“他的话你们不能信!”面对吠舍们眼中的轻视,姜戈特意挺了挺胸,大踏步离开。他现在可不是奴隶,夏枫大人最看不起小瞧自己的人。   姜戈跑在最前面,第一个见到夏枫,还没来得及汇报邺和尚的事情,夏枫就让他领着两百条绿环交给吠舍。   “夏枫大人还不知道吠舍只有一百八十七了,死了十三个。”姜戈皱着眉头,直觉这个任务非常艰苦啊。   果不其然,吠舍早看不惯一个煤炭般的“奴隶”跟在神军大人旁边上窜下跳。不但不戴,还把他凶了一顿。   这时,唐轩之和精兵队长带着邺和尚走进了夏枫的指挥部。   “你把他抓回来了?”夏枫惊讶不已。   邺是被拖着进来的,捆得像个粽子,他争辩道:“我要不愿意,你们一万人也别想抓住我。”   “现在不是把你抓住了?”夏枫接收到唐轩之的提醒,定了定神,讽刺道:“那你为什么来见我?难道是想让我亲手杀了你?”   “你为什么反悔?”邺一上来就站在道德至高点质问夏枫。   “我从来没答应过!”夏枫心说我从来不和强盗讲道义。   邺不提这个,又问:“你为什么不愿意做法器。”   “因为我恶心你,讨厌不穿衣服的人,我又不是印度教!”   邺摇头惋惜:“做法器可以跟我一样长生不老,你的皮肤永远不会皱,你的屁.股和胸.脯永远丰盈饱满。”   ☆、第144章 【】   唐轩之一脸青黑,精兵队长的脸皮直抽抽,懊恼地看向他的圣雄大人:这真是只妖怪啊。   夏枫掷地一声:“我要你死。”   “你!”邺错愕不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如果不死,就总想着要我做你的法器。只有死了,我才能安宁。”   自己竟然成了让人厌恶的人,邺气又羞又怒:“那你问我这么多干什么,逗我吗?”   “你死还是放弃?”   “我当然.......”邺像只幽灵,突然朝夏枫扑过来,没如他所料制住了夏枫,反而从手腕处传来剧痛。   “啊!你这个恶毒的女人,快放手。”汗珠子瞬间渗出来,布满邺的额头,他浑身战栗不止痛如骨髓。   夏枫死死拉住峨嵋刺,用力一绞,恶狠狠地道:“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我要废掉你的罪恶之手,看你还嚣张不。”说着加重力道,刺尖勾住了他的手筋,只要再使劲一提,他双手就毁了。   “别别!”邺终于知道怕了。   两人脸贴脸面贴面,唐轩之隔着两米远,都能闻到邺和尚身上散发出来的酸臭气。看得他火大,本想一进屋就结果了这怪物,免得他四处嚷嚷震旦人。只怪夏枫一直在跟他说废话,现在正好......   “你别过来。”邺警惕地看着唐轩之。   “你还没回答我,到底是放弃还是死。”夏枫咬牙切齿地问他。   “好。”邺放弃挣扎,颓然道:“神主让我们无缘,我认命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夏枫继续按照思路走。   “你不相信就把我手毁了吧。”反正后面能接好。他当真是放弃了,还主动把手筋往峨嵋刺的弯勾里蹭。   夏枫眉头不着痕迹地松了松,装着极不情愿的样子,说道:“海得拉巴的国王叫阿尔法?他听你的?”   “怎么可能。”邺驳道。   “那他为什么想抓我们?”   “这个......”邺忍着剧痛,任由血水流了一地,把姚敬隋的事情说了。   夏枫得知他居然想拿姚敬隋当法器,恶心得不行,赶紧把他推开。   “噫?你不是要废我的手吗?”邺给脸不要脸,得了便宜还卖乖。   “实话告诉你,我们马上有两万兵。”   “然后呢?希望我帮你们,助你们杀掉阿尔法做王?”邺时而笨如猪,时而敏如狈。   唐轩之有些恼恨夏枫连这种人也捡来用,为了让她死心,补充道:“我们要创立新教,就像北部的锡克教一样,废除四级种姓制度,全民皆一样。”他走到圆几旁,抽出一根绿环,“他们都配戴这个,此物代表自由光明与智慧。”   邺嘴巴张了一个大大的“o”字,半天合不拢,过了许久才崩出一个词:“休想!”   夏枫心一横,说道:“你如果不愿意,我也不强求。等我们拿下王,允许你离开海得拉巴......”   不强求?邺和尚竖起耳朵正听得认真,冷不丁地嘴里被夏枫塞进一个东西。“呃呃!”傻子也知道咽下的东西有问题,他双脚一蹬,像个冲天炮突然窜上天,房顶给他撞出了一个大窟窿。   脸色大变:“你给我吃的什么?”伸出手指使劲抠,除了打干咽,一点用也没有,那东西遇水即化,消失得无影无踪。   “头疼不疼?你先下来,我慢慢告诉你。”夏枫仰着脑袋问他。   ......   邺和尚终于倒下了,唐轩之心有余惊:“要不是你机警,我可是带了个祸害回来。”   “你能相信我的能力,我是很开心的。”夏枫笑着说:“他刚刚吞下了古普德太太的毳毛散,暂时控制住了,咱们好好想想怎么利用他。”   “你什么时候有这个东西,连我都瞒着?是不是哪天我惹怒了你,也会给我喂下?”   夏枫头大:“当然不会。”   毳毛散药性类似致幻剂,精神不正常的邺和尚,现在反倒正常了,问一句答一句,又乖又听话。夏枫拿出纸笔,边问边记,很快把城中贵族的关系理清了。   按计划,半个月后差不多就可以攻城。目前要紧的就是生产火箭,越多越好。   南密滋拿下了,密滋国已经统一,哈里曼应约前来,喜滋滋地等着夏枫兑现诺言。   夏枫没有食言,虽然食言而肥才是干大事的人,可她不预备这么做。哈里曼没多废口舌夏枫就点头同意,只不过,他这王是神军任命的,所以要给神军交税,还要听神军指挥。   说白了,他还是镇长,只是管辖范围上升到三个镇子罢了。   哈里曼当然知道,但他也占到了便宜。他的那两个死对头,不说踩在脚下,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让他好不畅快。矿场是他哈里曼的,土地也是他的,别管有多少权柄,但是密滋是真的复国了。他哈里曼,就是复国后的开国之君啊。所以,夏枫提的口头条件,他连声答应,然后欢欢喜喜准备“登基大典”去。   哈里曼夜里做梦都给笑醒:没想到我家祖辈奋斗几十年的愿望,竟然在我手上实现了。   登基前,他收到夏枫一封“手谕”,欢喜劲儿立即烟消云散。夏枫要他在典礼上宣布绿环代表的意义,还要他废除种姓制。他虽然是“国王”,可是却不再是刹帝利了。从小就受过洗的哈里曼,跟全家老小抱着哭成一团。   怎么办啊,到底是接受还是不接受?这可是一个生死难题。   如今,奴隶和首陀罗翻身作主,外面都是曾经的贱民,如今的新教徒。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不接受也得接受,要不在就只能放弃“王国”。两权相害取其轻,哈里曼把躲在他家里不愿意戴绿环的婆罗门赶到夏枫面前,由她定夺。   这些都是死硬派,看似虔诚非常,事实上还不是因为利益。婆罗门不用劳作,却享受着珍贵的社会资源,种姓一旦去除,如韦希莎娘家一般的婆罗门家族只能饿死,根本没有生存资本。   夏枫看着这三十几个司祭者,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海得拉巴的婆罗门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是他们下面都有一群受过严重洗脑的吠舍和首陀罗。邺和尚控制不住,面前这些人总能控制吧。   跟唐轩之交换了眼色,夏枫决定:武力解决。   一将功成万骨枯,牺牲他们几十人,换得更多的人新生,值得,干吧。   “顺便震慑邺和尚。”唐轩之说道:“我就不信你们不怕死!要是真不怕死,我敬他们是汉子,放他们走。枫儿,你意下如何?”   “呵,我估计你杀到第三个,他们就争着抢绿环戴。”   事实上她又料准了,唐轩之的刀还没落下,下面的僧人就尿了一地。那姿态,哪有一丝贵族影了。地位再高,还不是人民给的,一旦不再尊敬他们,这些人就跟烂泥差不多。   ......   夏枫吩咐姜戈:“把僧人弄去劳作,他们在镇上都是名人,正好给吠舍们瞧瞧。咱们新教,没有什么司祭者,每个人都得自力更生。”现有的资源,不用白不用。   “好的,大人!”   姜戈如今完全像换了一个人,哪有一丝奴隶的影子。夏枫看着他的背影暗笑,连他都能改造,别人也能。   唐轩之紧锣密鼓地作着攻城准备,夏枫又搞出一个新兵种——工兵。工兵都是从那些珍贵的北部精兵中挑选的,虽然有四十人,在关键时刻,他们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比如现在,工兵们水都顾不上喝一口,埋头制火箭。等这事一完,夏枫还会专门拨军费给他们研究新兵器,治军嘛,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十天之后,原计划攻城的前五天,城里突然传来□□的消息,而且还是婆罗门领导的。   夏枫和唐轩之赶紧把用牛筋绳和铁链子起来的邺和尚唤醒,问他齐木斯是谁,上次套他话时,根本没有听到这个姓。   邺和尚醒了就骂,骂累了就睡,不吃不喝,心如死灰。夏枫一进来,就看见他用哀怨的目光盯着她。   “你们终于肯来见我了,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为什么越挣越紧。”他指着四肢上的绳子问。   唐轩之啐道:“你还真是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这是牛筋,你没见过?”   “牛?你们竟然敢杀牛!”   夏枫回答他:“你又忘了,我们是新教。”   邺闭起眼睛,喃喃自语:“孽呀,海得拉巴完了。”   唐轩之纠正道:“海得拉巴会比以前更有活力,是你们这些老贵族完了。枫儿,灌药。”   “要问就问,我现在又逃不了。你们那药很珍贵吧,不怕浪费?”   他倒替我们担心起来了,夏枫走过去,踢了踢他的腿。换来邺恶狠狠的眼神,似在发怒的边缘。她便明白,这家伙自尊心依然强烈。笑道:“不珍贵,我马上可以给你做十磅出来,管饱。”   ☆、第145章 【】   “庞杜宠溺孩子,海得拉巴谁不知道。”邺说完又道:“你跟阿妮娅感情很好?如果知道她是因为我的疏忽被人掉了包,最后流落到北部,你会更恨我吧。”   这神经病,被人恨值得炫耀?夏枫没好气:“你永远疏忽才好。什么狗屁祸灾!天灾*本就不可避免,在你们存在这个世界之前,灾难就没断过,凭什么归结在人身上,可笑!你们这些权贵不在大灾时出手帮扶那些贱民,反而把责任给一个弱女子抗,每每一出现灾难就以神的旨意搞一堆把戏出来蛊惑人心,转移矛盾。只有无能无知又无耻的政府,才能出这种下作事。”   邺先是梗直了脖子满脸不屑,听到后面,他的目光黯然,似在沉思。   夏枫没管他,听他说庞杜宠孩子说得信誓旦旦,拉着唐轩之往外走,商量要不要先见见齐木斯。   他们的目的只是想让这些苦难奴隶有好日子过,又不是非要拿王。如果齐木斯愿意牺牲一部份权利,神军就助他一臂之力。   唐轩之摇头:“不可能,我不知道你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比我还惊世骇俗。你让他放弃种姓,就等于在大明消除士农工商。已经存在了几千年,怎么可能一朝一夕就消亡。况且,如今奴隶们并没有拿得出手的人,难道你全部指望姜戈?”   “姜戈未必不能。”夏枫说道。   唐轩之冷哼一声,不置可否。   夏枫叹道:“再过十年就好了。”   “什么?”   再过十年,阿克巴差不多统一了北印度,距离海得拉巴不过两三百里,他完全有能力统一全印度。真能那样,历史就被改写了。   唐轩之正等着她回话,却听她说:“只有这样了。”   “请你讲明白好吗?别跟个老妪一样,吐词不清。”   夏枫扶额:“我的意思是,不能放弃海得拉巴,我们必须拿下来,然后让精兵队长做王。等待阿克巴从北部打下来,统一印度。”   “你疯魔了吗?怎能计划得如此之远,阿克巴有那本事?”   “有!你难道不知道伊斯.兰曾经把利刃伸到南边来的吗?”   “所以!”唐轩之语气不好。   “所以,我们依然要见齐木斯,让他归顺我们。”   轮到唐轩之扶额了,“行,我可以去试试。”   “先别急,等他们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我们捡渔翁之利。”   ......   夏枫要等的时机在一个月后终于来到,二人带领两万人,负上所有的火箭,雄纠纠气昂昂的进城了。   途中遇到旧王势力,只一个小时,就把他们歼灭,漏王之鱼如惊弓之鸟,遇着人就呼:“神军来了!神军来了!”   抱着残兵败将聊以慰藉的阿尔法如同听到夺命咒,哪有功夫管齐木斯和马杰里,双方激战整整一个月,竟为他人作了衣裳。阿尔也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拉着最后的几千兵马,从海得拉巴逃了出去,逃到西止高原建立起一个小部落。   或许,他还想卧薪偿胆以图东山再起。   神主不费一兵一卒就接受了阿尔法的地盘,几月前神军被他撵得躲进林子里的事情,仿佛就在昨天。如今,曾经的海得拉巴之王,竟然成了穷兵末寇。这可是极特别的案例,夏枫决定在史书上浓墨重彩的记下这一笔。   齐木斯和马杰里暗悔,他们低估了“强盗”呀,二人用强盗来称呼唐轩之的神军,因为他们是北部人。还唾弃神军靠着粮食收卖他们海得拉巴的贱民和低种姓,无视伦常,教规败坏。更让他们气愤的是,现在强盗还建立起什么新教,与他们的教义完全相悖。   精兵队长做梦都想不到,他竟然被委以如此重任。想当初上官派人跟着夏枫南下的时候,谁都不愿意,就他没后台被推出来了。结果,这便宜捡大了。   目前,海得拉巴以穆西河支流为界,西边是齐木斯的领地,东边是神军。齐木斯跟阿尔法斗了一个月,还没缓过气儿来,哪有力量来对抗唐轩之。就在神军破城的时候,他和马杰里痛定思痛,作好了打算。   唐轩之和夏枫还没把阿尔法修建的雄伟城堡参观完毕,齐木斯的使者就到了。   “谈判?”唐轩之笑着摸摸头,问夏枫:“不用我们去见他,看吧,他真沉不住气。哈哈...他拿什么和我们谈?”   姜戈回道:“如果您同意,使者说他的齐木斯.庞杜大人明天上午会带着阿米塔布.凡狄前来与见您。”   夏枫和唐轩之同时大笑:“敢情他早知道了阿妮娅的事情,原本我们想利用这层关系说服他们,没想到他也是。”凡狄家族与政治无关,带他前来,就是想打感情牌。   来就来吧,如果谈不拢,唐轩之不介意与他兵戎相见。   齐木斯长得一表人才,真是一白遮三丑,婆罗门总能看见五官精致的男人。他与阿米塔布各有千秋,阿米塔布眉浓唇厚有些粗犷,齐木斯生得“雅致”一点。   “二位大人。”齐木斯上前一步恭敬地朝唐轩之和夏枫行礼。看见唐轩之戴着面具,他流露果然传言不假的表情,眼神不着痕迹地打量唐轩之手腕处上的皮肤。   唐轩之特意捞起衣袖,让他看个清楚,后者赶紧避开眼神。   齐木斯开口第一句话是问圣司祭大人在何处,神军把邺“掳”走,已是公开的秘密。   唐轩之邀请他们坐下,想了想说道:“咱们现在还是谈正事吧,圣司祭自有去处。”   阿米塔布从一进来就看着夏枫,察觉她颇为“面善。”   夏枫眼神瞟向别处,不打算搭理他。他却忍不住问道:“请问两月前到我城堡来的姑娘在哪?我要当面感谢他。”   夏枫一脸淡淡:“我就是。”   “你是男人?不,你假扮男人?你到底是男是女?”阿米塔布惊讶地捂住嘴巴。   “阿米塔布!”齐木斯喝道。   阿米塔布没理会,赶紧把目光转向唐轩之:“你是大明人?”   唐轩之也跟夏枫一样,懒懒地应道:“那又怎样?尊敬的阿米塔布少爷,难道你想把我赶出海得拉巴?”   “我......”阿米塔布恍然回神,纠结他的身份全无意义。随即,冷汗冒了出来,担心会不会被灭口。   齐木斯恼恨地瞪了他一眼,“阿米塔布,请你闭嘴,现在我们要跟神军大人谈正事。”他揭过话题,朝唐轩之弯腰说道:“神军大人,我感谢你为阿妮娅报仇。”   在齐木斯看来,这就是正事?唐轩之笑而不语。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夏枫憋住笑,唐轩之天生懂谈判技巧嘛。   齐木斯暗暗给阿米塔布使了个眼神,后者收起心神站出来,朝夏枫和唐轩之行跪拜礼。任谁也看得出来,他非常不甘。一旁翻译的姜戈都能看出他眼中的屈辱。   阿米塔布开始长篇大论的忏悔,肚子里早有腹稿,最后他询问阿妮娅有无临终遗言。   夏枫一直在观察齐木斯,发现他提到阿妮娅时非常紧张。拳头隐在衣下,握得紧紧的。或许他真的是很关心妹妹呀。   夏枫沉了沉心绪,用悲痛的语气陈述了阿妮娅人生之中的最后时光。从被哈特老头关在屋子里,讲到她们之间的交易,再讲到阿妮娅恐吓那些僧人时的畅快。事无巨细,尽量把当时的情影还原。   夏枫的表述能力还可以,齐木斯听完太阳穴突突直跳。阿米塔布的男人泪浸湿了外衫,只差嚎啕大哭。   “阿妮娅姐姐死前,对凡狄少爷只字未提。”   阿米塔布的嘤嘤哭声戛然而止,愣愣地看着夏枫。   齐木斯抬头,让眶里的泪水渗回去,起身站直,再次朝夏枫行了一个合十礼:“感谢你让她临行前享受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我想你们也知道了,如果不是为她报仇,我们不会带着数百人来南部,当然也就没有今天这些事。”夏枫本想把话题转回来,却听齐木斯又道:“她葬在了恒河?”   夏枫点头。   “她真的跟着你们去恐吓那些僧人?还同意你们烧庙?”   夏枫心说这是她能决定的吗?回道:“她很配合,而且非常开心,她是笑着离世的。她受够了淫.僧的苦,你说她会不会同意?”   齐木斯咬紧牙齿,“我懂了。所以,你们杀了圣司祭。如果真杀啦,你们就大错特错了,圣司祭从来不强迫别人,他是我齐木斯最敬的司祭者。”   “那倒没有,他只是还不愿意戴这个。”夏枫亮出绿环。   齐木斯崩直了身体,不说话。   唐轩之这时插嘴:“我们也没免强圣司祭,但是他戴上是迟早的事。”   阿米塔布也不哭了,抬起头来问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唐轩之冷冷地瞪了他一眼。   齐木斯瞬间明了,圣司祭不戴就永远没有自由,跟死没有两样。见对方彬彬有礼,意忘记了他们是强盗啊,强盗做事本就心狠手辣。他压下愤怒,接上夏枫前面的话,“既然你们是为阿妮娅的事情才来南部,可是现在,你们却强占了阿尔法的城堡。”   唐轩之乐了:“我们占和你们占有什么区别?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亘古未变。”他说着把面具取下来。   ☆、第146章 【】   齐木斯没敢抠夏枫的字眼,虽然她用了接见这个词,事实上,的确是他主动求人见接见的。从他踏进来的那一刻,就注定落了下风。他眼神瞟向阿尔法空着的王位,平常阿尔总是威风八面的坐在上面,不可一世。但是今天,却没人去坐,那空空的金椅泛出暗黄色的光芒,透出一股腐朽气息......齐木斯感觉有些讽刺。   良久,他说道:“你们有神器在手,我好像只能同意。但是,请二位神军大人出去看看,进城的那些贱民跟首陀罗能干些什么?”   拿不出手是吧?唐轩之笑道:“这就不劳你废心了,我们自有对策。”   “可以说来听听吗?如果你们有治国之才,我不介意推举你们为王。”   他这话说得非常大声,门外的护卫齐声大呼:“大人!”   齐木斯歉意地向唐轩之附腰,“别理他们,他们是马杰里的人,不懂规矩。”   唐轩之识趣地退居二线,该夏枫上了......   齐木斯听完她的奇谈怪论,紧皱眉头:“元老院?”什么东西,简直不可思异。   夏枫一脸肃穆,慢慢说道:“对,我们允许印度教存在于海得拉巴,也允许他们进元老院,拥有国事投票权。但是,我们配戴绿环的新教至少要占到六成。按我的计划,暂时选十个元老出来,后面再增加,但是每次增加的元老必须是双数。外加第一元老,也就是议长,依然由我们新教担任。”   唐轩之昨天刚听到的时候,琢磨了好半天才搞明白。问她怎么控制新教的元老们不被腐蚀。她说,新教内部实行轮流评选制,元老不是终身,每两年一换,入选过的人,只要干得好,可以连任一届,两届以后就彻底失去再选资格;而且每个十二岁以上的人,不管是什么种姓,只要放弃旧教戴上了绿环,都有选举权。新教中的元老,当然是全民推选。   这样一来,就没有了腐蚀的温床。如果元老没有为新教穷人们争取到利益,他就没无法连任。夏枫还说:别小看穷人的智慧,一旦他们拿到了权利,他们自然而然地就知道怎么使用。她的这种制度,至少五十年内不会垮烂。   夏枫口中所说的元老院让阿米塔布颠覆了三观,齐木斯也如唐轩之一样,想了很久才想明白。   齐木斯又问:“以神军大人的做法,第一元老就成了国王?”   “当然不是,第一元老就是会议主席,他维持投票秩序,执行投票结果。他无法左右票选,只是一个执行投票结果的传声筒而已。海得拉巴的任何决定,必须先在元老院通过,才能实施。”   齐木斯紧接着追问:“多少票数通过?”   “七成以上,也就是说,必须七个人同意。”   齐木斯暗想她的吃相也不是太难看,致少他们手中还有一票决定权。可是,她怎么肯定两派人能够和和气气地坐下来举手投票?如果两边不齐心,这元老院就是个空架子,最后还是靠拳头说话。   “那就是没有国王了?”阿米塔布问道。   “当然有,一个变成十个,对吗?”齐木斯问夏枫。暗道,北部人真是人才,想不费吹灰之力靠着贱民掌控海得拉巴?   “并不是,他们只是代表,权利始终是在平民手中。”   齐木斯怔怔地盯着她:你真是异想天开。口中却道:“我同意,我推选马杰里进元老院,其余的人,让我先想想。”   “大人!”阿米塔布一脸错愕,没想到他竟然同意了。   “那好,你回去安排吧。明天这个时候,我们等着你和你的元老们。”唐轩之下起了逐客令。   离开城堡,阿米塔布不明白齐木斯为什么干干脆脆地答应了。明明可以再争取利益的。   “阿米塔布,少玩点女人吧,凡狄家族迟早会毁在你的手上。”齐木斯加快脚步坐上大象,看都懒得看他一眼。蠢货,人家有神器在手,我拿什么与他们抗衡!能把我齐木斯要好的刹帝利送进元老院,不就等于是我在对付那帮贱民。假以时日,重新把王位夺过来,再扶个傀儡上去,不是难事。   齐木斯回到家,直奔大厅,失踪的庞村骇然坐在主位上,喝着牛奶,正等着他。   “父亲.......”   庞杜听完,深邃的眸子闪了闪,点头道:“孩子,你做得很好。”   ......   次日,齐木斯并没有来,派人告诉夏枫,还们内部争论激烈,他慎重考虑。   唐轩之和夏枫立刻知道,他是想拖,随便他了。反正,表面上大事情是解决了。夏枫要为新教们正式谋福利。   神军一进城,东边的街道几乎全空了,只有那些无处可去的原主民还固执地守着自己的房子。   夏枫的“宣传队”沿街叫喊,广收新教徒,把未来吹得天花乱坠......跟唐轩之预料的一样,除了几条光棍,没收到什么新人。   “别灰心。”他安慰夏枫。   “你真是多虑,慢慢会有的。我吼一下是好表明东城的店铺房屋乃至土地都是无主的,打了个大土豪,要开始发田产了。”   “活菩萨。”唐轩之调侃道。   首先是给女人和老人选,尊老爱幼嘛。死了男人的,和卖了老婆的,组合组合重新成立一个家庭。新教鼓励寡妇再嫁,一律不准提嫁妆。配戴绿环的男人,就得有男人样,想要财富自己挣。   在战争中牺牲的士兵,只要还有亲人存活的,唐轩之都有发放不菲的抚恤。这些受苦受难的贱民和首陀罗知道,神军是把他们当人的。再说神军战无不胜,威名无播,他们就是神军的组织部份,自豪呀。   虽然根深蒂固的思想一时半会儿扭转不了,但是他们心里那颗追求新生活的种子开始萌芽了。夏枫要求男人对女人必须尊重,而且以后女人一样有投票权,同样可以像男人一样左右国家大事。女人们看到了美好的未来,跟男人一起憧憬着。   分房,分钱,分地,还要领户籍,从此以后,他们就是王城里的合法子民。这种日子,之前从来没敢想。   从阿瓦拉镇跟着神军逃亡的赤贫者,哪能想到,他们当初是为自己选择了一条康庄大道。   这边忙得热火朝天,河对岸的西城瞪目结舌,失去心理平衡了,不服气呀。   俗话讲人心难测,居然真有敢螳臂挡车的人。西城一众失去房屋和土地的吠舍聚集起来,试图冲东城,抢回属于他们的东西。   精兵队长正愁找不到人立威,命令手下去问他们,想进来就配戴绿环,不进来就滚回去。   他的士兵不等人家考虑,就举起□□乱.射一气,当时就死了三百多,妥妥地威慑到了。   得知此事,拖了很久的齐木斯给惊着了,不知道他的“拖”字决,是否让神军不满。趁此机会,正好表现一翻。于是,他提醒马杰里,把那些闹事的吠舍驱逐出西城。   “大人,你不怕把他们的心推远?吠舍们可是我们的重要税收来源。”马杰里极不认同。   “几百人而已,相比起你的好处一来,不值一提。”   ......   用了一个月,才把两万人安顿好,东城还是感觉空落落的。夏枫道:可以放城外的人进来了。   城外那些闻风而来的首陀罗,甚至还有奥里萨的贱民,晾在城外,也晾得差不多了。把这些人放进来,城里才有点人气儿。几乎是一夜之间,东城就换了一个样。人们小心翼翼地从“无主”之田割回粮食,战战兢兢地摆出自己的手工制品开起了小店。矿场也复工了,海得拉巴如一个没有政治没有斗争的原始部落一般,在有条不紊地开始生产基本生存资料。   宣传教义的事情非姜戈莫属,精兵队长知道自己要留下,开始闭门学南部语。   这种宁静是数千年来都没有过的,可贵至极。希望持续的时间更长一些......   唐轩之认为元老会的人选问题其实也不算难事,建议就在精兵中选,全部要北部人。他的史书读得并不多,但他也知道,他和夏枫都不是救世主,管理一个国家不可能像管理帮会一样简单。一句话,差不多就行了。   夏枫说道:“姜戈算一个。”   “少不了,有好处肯定少不了他。”又道:“这边稳定后,我俩就悄悄回去吧。”   夏枫苦着脸,试探道:“再等一年吧。”   “为什么?”   “我...我想造糖厂,赚红毛鬼的银子。你知道印度金银产量非常低,红毛鬼拿着一点点银子金子,就可以换走我们大量的珠宝和铁矿,还有棉花蚕茧和蔗糖。我大量生产沙糖,高价卖给他们。”改变这种被动的经济形势,大量甘蔗就地取材,价格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便宜得跟不值钱似的。   唐轩之伸手把她眉心的皱褶抹平,叹道:“你还是不放心他们呐,我知道你好强,但人能不能自私一点,抗这么多责任在身上你不累吗?”说着,把她抱进怀里。   夏枫无奈:“有句话,叫有始有终。我终究是印度人,跟你是不一样的。”这是她的心病,批着张印度皮踏上大明的土地,就如一根插在心脏里的尖刺,永远也拔不掉。除非让这根刺变成身体的一部份,且对身体有益。   ☆、第147章 【】   “你害羞啦?”夏枫忍不住笑了。   “我哪里有包容你,明明是你一直在包容我。我母亲总说,世上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我这样的男子。现在我要把你带回去,让他们好好看看,我找到了世上最好的姑娘。”谈到母亲,唐轩之怅然若失,他马上就到弱冠之年,十七岁从京城出来,不知不觉三年过去了。不知道弟弟有没有成婚?母亲身体还好吗?那些姨娘有没有惹她生气。   而他为了夏枫,还要再等一年。也不知道来南部之前寄给家里的信他们有没收到。千万不要以为他死了。   ......   三天后,唐轩之放心地把城池交给夏枫管理,他带了五十人继续伪装成商人前往帕特南。一是购进火.药,二是让圣雄号开会德里给阿克巴传信,希望他能派遣管理者过来。白捡的地盘,以他的性格,想必不会在意绿环这种“小细节”。   夏枫命令匠人来国王城堡铸铁锅,当然,她的制糖作坊也建在这里。既然要打破旧传统,那就彻底一点。高大上的王宫,我要它成为作坊。谁叫王宫又大又宽敞,既避免了土地资源浪费又考量了安全因素,王宫真是最优选择。   一晃一个月过去,城里时有骚乱,但没造成大的影响,都在夏枫的控制范围之内。元老会迟迟没有组建起来,她也没有着急。齐木斯.庞杜想玩,就陪他玩玩吧。   夏枫才不会去催他,上赶着凑过去,就处于被动的劣势。他真是自大得可以,忘记了我是北部人吗?呵,等阿克巴的人过来之后,他就哭吧......   唐轩之回来的时候,恰好沙糖面世,他一天都没歇,又马不停蹄拉着两车货返回帕特南。   再次回到海得拉巴之时,沙糖已经在城中引起了大轰动。唐轩之手中还带着大量订单,身后跟着一个小弗朗机商人。   入秋的时候,阿克巴的文臣队伍经过颠簸终于到达海得拉巴,偷偷跟随而来的,还有三千士兵。   当齐木斯收到消息时,海得拉巴东城,包括他大半的西城土地,已经让阿克巴的人全部接手。   齐木斯还是少了魄力,跟他父亲一样,爱迂回重计划,前期做了那么多准备工作,到最后却是颜面扫地。如果他早早的主动帮忙筹建起元老会,或许今天还有话语权,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不管怎么说,齐木斯始终是条地头蛇,夏枫利用他克制北部文臣,杜绝文臣颠覆她的新教。毕竟,种姓制度深入骨髓啊;同时,又用文臣们来克制齐木斯,使木斯乖乖就范,选出南部领导者进入元老院。   到此,嘴上空谈了几个月的元老院终于组建成功了。齐木斯说,新教没分什么种姓,那他婆罗们的庞杜家族理应有一席之地。夏枫当然同意,你为了利益主动抛弃你的教义,我高兴还来不及,哪会有反对之理。   文臣们清一色的穆斯.林,阿克巴没有派一个印度教来,夏枫刚刚得知的时候,很是意外。历书上不是说在他当权的时候,众教都是和睦相处,只是他儿子称帝之后,才开始打压异教的吗?看来,也是有过度美化的。   于是,唐轩之马上“召见”了齐木斯,二人谈了两个时辰。   次日,齐木斯就带着他的一众海得拉巴“老臣”来到了王宫。   他们与北部文臣据理力争,夏枫和唐轩之袖手旁观。   最终,十位元老都出自以前的印度教和现在的新教。   齐木斯的老臣占四,从印度教革新出来的新教占六。只是让了个第一元老的职务出来,由北部文臣担任。文臣们南下的时候,阿克巴肯定有所交待。他们也都是世家出身,对莫卧儿如今的势力心里都是有数的。   能忍,则忍。阿克巴的手还伸不过来。   这六个人,包括精兵队长与姜戈,还有“密滋国王”哈里曼和火.枪甲团的团长。   最后两位,其中一位是夏枫好不容易挑选出来的,他是阿瓦拉镇的进步小商贩,原先是个首陀罗;另一个,也跟姜戈一样,是真正的奴隶出身,他是奥里萨人,去年才被卖到海得拉巴,不知怎么的,就和姜戈看对了眼,成了好兄弟。   或许这些人不是最优秀的,但却是最合适又让人放心的。   如此一来,北部文臣成了打工的,仿若后世的ceo,印度教跟新教才是大股东。ceo制定方针,股东们投票决定是不否实施。南北两派互相辖制,新教就是里面白捡便宜的润滑剂。   齐木斯沉浸在欢喜当中,只有他的父亲老庞杜看清了夏枫和唐轩之的“险恶用心”,暗道佩服。年纪轻轻,竟有如此手段,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但是,话说回来,他们确确实实是在为穷人谋福利。拿下城池之后,却甘于拱手相让,这份胸襟,他庞杜肯定做不到。所以,下意识地对他俩收起了几分恨意。   东城老百姓仍然只认他们的神军大人唐夏二人,根本不知元老院到底是做什么的。始终认为国王就是他俩,国王让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非常听话。当然,除了北部文臣们带过来的三千人,他们全是文臣的家兵,当初出发的时候,各个文臣怕死啊,争着多报人数。这些人怎么可能对唐夏忠诚。   夏枫哪有功夫管这些,一心一意赚自己的钱。唐轩之跟着朱掌柜没学会经商,反而被夏枫逼得学会了。一人负责销售,一人负责生产,配合默契。   弹指一挥间,霍利节又到了。德里巴依的小女儿已经半岁,艾米辛时不时对女儿流露出失望,巴依却是喜欢得不得了。他说,满一岁时夏枫肯定能回来,到时让她给取名字。用上她取的名字,女儿一定如她一般聪明。   艾米辛不以为然,还是儿子好,如果夏枫是个男人,省了多少事啊,也不用嫁去大明。她又转念一想,如果夏枫真的去了大明,那糖坊不就是巴依的了?一思到这里,她就激动得睡不着觉。   次日醒来,总督大人按例前来收军资,艾米辛猛然醒悟。就算夏枫不再回来,糖坊也不会是巴依的,圣君和总督都是看在夏枫面上才对巴依客气。如果夏枫去了大明,糖坊只有可能是圣君的,怎么也落不到她家头上。   “哎,夏枫还是不要嫁走才好。”   巴依抱着女儿过来,正好听到这句,他道:“你又神叨叨的叹什么气呢。”   艾米辛横了丈夫一眼:“我哪有叹气,我只是在想夏枫大人了,不知她什么时候回来。”   “上次来信不是说了吗,归期还有半年。”   ......   夏枫又要失信了,她半年之后回不去。   阿克巴得知夏枫在海得拉巴的砂糖生意打开了洋人的销路,赶紧把她的船队全部遣了过来。反正德里也用不上这么多,虽然现在夏枫在洛冈的封地全部修成了厂房,工人增加到一千五百人,三十条船还是空着一大半。   既然海得拉巴原料更多,劳力也便宜,不如把南部当成主战场吧。阿克巴是这样打算的。   见到船队,夏枫就知道阿克巴什么意思了。黯然失笑,是她忘记了,忘记了皇帝还要分三成呢。   无所谓,反正她是阿克巴的坚定拥护者,别说三成,给他一半都愿意。钱赚得多了,真不知道怎么用。曾经是想靠财富绑架政治,现在嘛,都已经抓在了手里,她也没别的追求。只要开心自由就好。   为什么说夏枫要失信于巴依呢,因为她要履行另一条诺言,跟唐轩之回一趟大明。   今年春天她听到消息,大明新帝继位,重新开启了封琐一百多年的海禁。皇家船队已经过来,省得她再回德里,免得一来一去又耽误时间,唐轩之一没事做的时候,就念叨大明。夏枫不想再等了。   现在唯一要等的,就是阿克巴的派遣文书。她夏枫,将以使者的身份出使大明。   夏枫其实是很急的,因为穆宗是个“好”皇帝,史册评价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能。她倒不这么认为,无能比昏聩好,总比瞎指挥强,他的最大优点其实是识人用人。只是,因为沉迷女色过度消耗了生命,只做了短短六年,三十来岁就驾崩了。   如果一旦拖下去,把这皇帝拖死了咋办,她可不愿意跟幼帝打交道。幼帝身后是太后,以及一帮勾心斗角的权臣。什么海瑞、张居正、徐阶,夏枫通通不想见识。   当然,人家未必有兴趣见识她。见不见的倒无所谓,只要给唐轩之撑撑派场就行。女使者,别说印度没有,大明也没有过。希望唐轩之的家人不要为难儿子,更不要为难她。他俩不会给家族丢脸。   特么的贼老天,我又想骂你了。你舍不得我死,又非要让我附身在老外身上,但你别给我穿越呀,难道你不知道古代的华夏人很自大么?   工业革命之前,华夏的确是很强大,她身处的这块地方,就算在后世,也是被人满满吐槽,包括前世的自己。因为穷嘛,因为制度奇葩嘛。想想迪拜,就没人去吐槽,因为壕啊,嫌贫爱富是人的劣根性。从本质上讲,他们又有多大区别呢?迪拜不到两成的人过着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就算是美企,也不敢雇他们的城里人,工资太高,动则十几万,哪个老板吃得消。   ☆、第148章 【】   得知夏枫真的要走,姜戈像失了主心骨一样,不知道怎么办。   “大人,您能等开完第一次元老会再走吗?”   唐轩之顿时紧张,暗骂:瞧你高壮一大男人,把我家枫儿当娘了?   夏枫见跟着姜戈过来的那个奴隶阿格布,流露出畏首畏尾的样子,这好像是在提醒她:你丢下了一个烂摊子。   “阿格布,你站直身体,你可是代表着数万新教徒的利益。身上负着他们的希望,这么胆小做什么!我能放心把他们都交给你吗?”   阿格布心说我这是天生的,是大人您气势太强,我在外面可不这样。赶紧站直,一脸郑重地望着夏枫。   “姜戈,凡事总有个开头,我不在你才能放开手做好。你别忘记了你的身份,你就代表我和圣雄大人。想想,咱们从德里一路过来,逃难也罢抢劫也罢,哪次不是靠你在旁边翻译的。你就是我们的喉舌,民众会认你。关键时刻,你和他们是互相依赖的。明白了吗?”   听完夏枫的话,姜戈没有立即回答,傻傻地盯着自己的脚趾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看自己的新鞋。因为他换上了包脚趾的皮鞋,而且还是上好的山羊皮,做工精致,这双鞋在海得拉巴可以卖到二十个卢比。   唐轩之催道:“姜戈,大人的话你听懂了没?”   姜戈依然没有抬头,嘿!唐轩之来气了,正想开骂,突然听他说道:“大人,我能陪你去大明吗?”   夏枫愕然:“当然不可以,你是元老呀,怎么可能缺席。”   “哦......”姜戈笑得很勉强:“知道了,大人,我送送你吧。”   “不用了,城里一大堆事儿,你不用为元老会作准备吗?大家都在猜测明天印度教会提出什么要求,你不用想想对策?”   “我......”姜戈摸摸后脑勺,粗粗的手指动起来极为僵硬。最后叹道:“我去准备就是了。大人,您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回来。”   “当然会的,只要海路通畅,我们可以两边住,对不对,夏枫大人?”唐轩之抢先接道。   姜戈仿佛没有听到,想夏枫亲口说出来。夏枫总觉得他今天怪怪的,劝道:“姜戈,大明人并不可怕,你看圣雄大人就知道。好好做事,别担心我。”   “我们都会等着你回来。”姜戈眼中似有泪花,声音也有些哽咽。   唐轩之受不了了,这么婆婆妈妈干嘛,又不是生离死别,好像我大明是虎狼之地。   ......   夏枫和唐轩之离开海得拉巴,依然是无声无息。他俩至从拿下城池,在权利中心的人们看来就一直是深居简处,闷声发大财。就算有人得知开国“皇帝”不在城中,只要没人出面承认,至少还有些余威在。唐轩之的“凶残”手段,可谓是深入贵族们之心,忌惮呀。   发了大财的两人现在已经坐上商团马车,大摇大摆地出城了。   千算万算,漏掉了一个人没料理。瞧,这人也会穿衣服了,正坠在他们身后。速度快如闪电,时而显出身影,时而消失无踪。   如果马车内的两人知道,估计会气得七窍升烟。狗.日.的,他不是被琐住了吗?!   “枫儿,你真不用准备什么东西。”唐轩之劝道。他外祖身前看似把家产都拿去修桥铺路积德行善搏美名,实则大头都留着呢。外祖待他如嫡孙,并没有因为他姓唐而与亲孙区别对待,留有两箱金条在母亲处。现在他要成婚了,母亲会依照外祖遗言拿出来给他的。药材跟古董珠玉,一间仓库都放不下。他母亲从小在福窝窝里长大,不会注重这些身外之物。   “那不同。”夏枫反驳:“咱们算是自由恋爱吧,我又是代表莫卧儿。如果圣君没有准备,我总得准备一点,不能失了他的颜面。”   她打算到了内洛尔淘点珍珠,金银器皿,印度人重金世人都知吧。之前已经托人在海得拉巴买到了一颗钻石,尽管没有八心八箭的切割技术,也是异常夺目的。至少,拿出来会震倒一大片人。   也只她夏枫舍得,换一个女人肯定会留着,这颗钻石大概有十八克拉,肉眼完全看不出任何杂质,在阳光下泛出火彩时,如同拿着一撮火苗。   夏枫心想,就算唐太太见惯了奇珍异宝多半也会动心。伸手不打笑脸客,拿个世上少见的宝贝收买一下也好。夏枫根本不知道怎样跟婆婆相处,更何况是古代的婆婆。   幼时常常听到奶奶讲她奶奶的时代怎么可怜,什么童养媳,什么寒包小媳妇,来了葵水还得洗衣,一年到头有做不完的活之类。苦啊,太祖奶奶又不识字,裹着小脚,她不是童养媳,还是一地主家小姐呢。可是她嫁到夫家也要被婆婆搓磨,这就是古代媳妇的生活呀。奶奶讲这话的时候,小夏枫的心揪得生疼。   恰巧太祖奶奶又是个意志薄弱的人,那眼泪长年累月的流着,逆来顺受,不到三十眼睛就哭瞎了。临走时,啥也看不清,抱着奶奶喊乖幺女,你终于能回来送我了。奶奶说:当时她才刚刚记事,可见你太祖奶奶那时脑子都不好用了。   才四十岁啊,唉!奶奶最后叹了这么一句。   夏枫一想到这个就浑身难受,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女人都必须自强。虽然有被休弃的唐婉,不是还有宁愿蹲大狱也要自请和离的李清照嘛。虽然有秦香莲,不是还有开黑店的孙二娘嘛。   每每奶奶讲这些封建古事的时候,爷爷就会喝止奶奶,嫌她没事找不自在。说太祖奶奶的事情只是个例,完了还要补充一句:你的婆婆娘可是从来没有搓磨过你。   奶奶总是重哼一声:那是她不敢。她有功夫呢,我可没有,要是弄坏了我,上哪找好媳妇去。   看出来了吗?夏枫的口吻就随她奶奶。在前世也极粘早早去世的奶奶,受她的影响还是蛮深的,所以对婆媳关系有天生的惧怕。夏枫埋怨爷爷,为什么他当时不把任性的奶奶喝凶一点,搞得她现在忐忑不安。   婆媳关系真是亘古不变的大难题,在古代百善孝为先,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下来,就可以喊打喊杀的。万恶的封建家长制儒家制度,父杀子都是无罪的,儿子是父亲的所有物。如唐轩之这般叛逆的,实属难得。孔夫子要是知道自己的儒学被后人歪曲利用至此,估计会气得活过来。   “枫儿,那颗金刚石不如献给皇上或者太后。”   “还是不要啦,就只有一颗,都不知道给哪位太后。还是给伯母吧,给了......”她想说,这宝贝若是进了宫,过些年多半要落到那些宦官手中。此时,号称九千岁的魏忠贤差不多已经出生了吧。与其被奸吏夺了去,不如留在民间。   或许几百年后,有哪个富二代恰恰是文艺女青年,说不定她会为这颗古钻石谱写出一段哀婉凄美的故事来。   “看见你笑我就开心。”唐协之突然出声打断了夏枫联想......   “你别管我,我神经病。”   “神经病,是什么病?脑子有问题的意思?”   还真给他猜准了,夏枫收起笑,不理他。   后面有双千里眼,这双眼睛的主人啐骂道:“有什么好笑的,两个蠢祸。”邺说完,极不自在地扯了扯衣服,这些累赘缚在身上,四处都痒痒,难受。   他们此次速度非常快,只五天时间就到达了内洛尔,街上热闹非常,因为霍利节又到了。南部比北部更重视这个节日,又因为去年大丰收,人们都希望今年更加顺遂。早早的就有人挂出鲜花,卖鲜花的店铺比比皆是。   整座内洛尔都笼罩在花香之中,码头上官家的鲜花不要钱似的堆着,船上也是,条条都成了“花船”。   “内洛尔的总督是谁?”夏枫问道。   “难道你要见?海得拉巴在开元老会,或许总督没在这边。”   “你傻啊,我怎么可能见,我只是问一问。他把内洛尔管理得很好,没有因为换王而动乱。”   “呵。”唐轩之笑了:“他有税收就行,哪管谁当王。只有能够庇护他,他才不管谁做王。我们攻城的时候,这些总督有哪一个伸出援手了?”   “那是因为阿尔法不得人心,又因之前旧王势利以及由庞杜家族扶持的马杰里在城里与他耗了一阵,咱们是横杀出来捡的便宜。就算这些总督想帮,起初也不知道帮谁嘛。”庞杜可是千年世家,极富影响力。   “而且。”夏枫补充道:“你没听邺怪物说吗?庞杜早些年四处游走,又消失了很久,谁知道有没有他的手笔,所以这些总督们本着两不得罪的处事原则,更不会管了。”   “如此说来,我们当真是捡了庞杜的便宜。也不全对,如果我们没有火.箭,估计会死得很难看。”   唐轩之说这里目中精光骤现:“枫儿,就算你们的皇帝没有准备礼物,我们也有。”   “你是说火箭?”夏枫浑身一颤。   “对!只是......”唐轩之犹豫道:“这属不属于机密,如果你们的圣君知道了......”   夏枫心说屁的我的圣君呀,姐姐我也是华夏灵魂好吗?以大明能工巧匠的智慧,或许能让火.箭进化得更为犀利,想想都好激动。   “不怕,这本来就是创造出来的。”夏枫没脸没皮地说道。   ☆、第149章 【】   “反正是我创造出来的,就是我的,我是莫卧儿的人,也可以说是圣君的。但是,我们这里的传统女子嫁妆丰厚,权当是我的嫁妆好了。用这个理由搪塞,就算圣君心里不舒服,也奈我不何。毕竟我年纪小嘛,又是女人,当然不能像男人一样要求我。我的见识,就是如此。”   唐轩之心里不是滋味,合着她真成了官字两个口,怎么说都有理。还是忍不住提醒道:“我们新教可是严厉废除了嫁妆风俗的。”   夏枫一滞,思后回道:“咱们是国际婚姻。”   “什么国际?”   “跨国婚姻,如果新教们也有跨国,此条规定就可以不遵守。”这愚人,有好处拿还要求什么合理借口,没见过这么傻的。   “枫儿,谢谢你!你不知道,我大明从建朝以来边界被鞑子屡屡侵犯,但我朝从未做出嫁女和亲之举。”   “嗯嗯,这个我知道。”就是其他地方做得不好,但我不想和你讨论。夏枫想让他收声,却见他甚是激动:“枫儿,我唐轩之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彼此彼此。”我夏枫惭愧呀,这利器真是人家印度人发明的。后来被英国人改造成海上霸器,拿破伦靠着它征服了欧洲:“希望你们大明见识到印度火箭,别再夜郎自大,好好发展变强吧。”是啊,别给皇太极灭了。   “我大明本就很强,夜郎自大怎么着也落不到我等头上吧。”唐轩之小翼翼地反驳。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有气也不敢发。   看来民族爱国热情也是传统......可是后来乾隆那蠢货,在河岸两边列兵布阵,显摆给英国派来打探虚实的大使嘎尔尼看,自我感觉甚好,以为威慑到了人家英国佬,素不知被人家在心里极度耻笑。   “嗯,现在不是,我这不是担心以后嘛。走,买礼物去。”   唐轩之有六个堂表姐妹,其中两个表姐是他两位舅父的女儿,在唐轩之离开京城之前,就已嫁人生子。因为他父亲是唐家长子,所以唐家这边的均是表妹,两个堂妹,两个姑表妹。夏枫问他没成婚的表妹们分别多大,他居然不知道。   只说:你估摸着买吧,她们都是官家女儿,不爱奢华。   这个......我是不信的。夏枫这样嘀咕。   自古嫦娥爱少年,哪个姑娘不爱俏。算了,全都往奢华里准备吧。反正要是比气质和腹诗,她也拿不出手。不如把爆发户的姿态一作到底,直接干脆。这样反而显得她单纯爽快,“好对付。”   她夏枫都不喜欢满肚子鬼心眼一句话七绕八绕,添三次茶都说不透的人。试想,别人肯定也是。就算这人本身心肠九曲十八弯,也是喜欢畅快之人的。   率直,但不粗俗;单纯,但不愚笨。   对,她就塑造这种形象。   佛教之国,当然玉佛是必不可少。唐轩之的祖母住在他二叔家,不在京里,蛮可惜的。夏枫不用问也知道老年人都喜欢念佛,弄个佛像回去应该能讨好家里的老祖宗。人不在,东西也不能少。   见夏枫在佛象前流连不休,唐轩之劝道:“你可能不知道,这跟我们的佛像有区别。”   夏枫一拍脑袋,“是啊,那找古佛经好了。”   唐轩之无奈,随她去了。   知道明朝人不戴鼻环,夏枫依然坚持女眷们人手一副。笑曰:把玩一下,或者给人长长见识也好。   硕大的珍珠跟买鱼目似的,论篮买。唐轩之直摇头:怨她败家。   “爆发户”认为:要的就是多,这才有震慑力,才能捉住男男女女的眼球。拿了印度的东西,总得为印度涨涨威风,咱们这里富着呢。更重要的是,要大明人警醒的同时,又不敢小瞧她。   真要感谢姚敬隋,如果不是他的歪心眼,夏枫光靠卖沙糖,要存稿这些家底至少需要五年。难怪都想当强盗,辛苦赚钱哪有抢来得容易,抢了还被人叫好,被人拥护,这种感觉不要太好。   “拳兰。”   唐轩之本能皱眉,一听她说这字就难受。   夏枫当然知道,只是他越皱眉,她就越有恶趣味:“你不会在瞎担心吧。”   “担心什么?”   “担心别人说你......”吃软饭。夏枫不知道怎么拿捏这句话,把后面三个字吞了回去。   但是这意思传达过去了,他果然有点腻歪,男人嘛。   夏枫安慰道:“世上哪个男人不想攀龙附凤,啊呸!不是,我是说这是为你的家人挣脸面,虽然你不在呼,但他们却活在人家的茶余饭后。还有,就算有人酸几句,也是因为嫉妒。咱们两人明白就好,何必管其他人怎么想。只要你京中的家人好,咱们好,再把火箭技术呈上去,皇上也会说你唐家好。这就不是完事大吉了吗?旁人的闲言碎语有什么好恼的。”   唐轩之笑说:“我倒宁愿他们说我攀龙附凤,也别说你......”说你蛮子美姬,他也把后面的话吞了回去。不管是蛮子还是美姬,皆为贱格。只要一想到这里,唐轩之心就跟刀割一样难受。夏枫最大的顾忌就是这个,他不止在心中发一万遍誓,如果有谁敢言词侮辱夏枫,他不惜与之拼命。   “这个是我之前的大难关,现在我不是过了嘛,你别乱担心了。”夏枫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你在某些时候,会不会有遗憾?”   “什么遗憾?”唐轩之随意问道。   “比如,遗憾我不是大明人。”   唐轩之摇头,一脸认真:“说实话,我极少感觉到你是印度人。而且,我认为,你这样的相貌才是天下最美的。我的枫儿眉似卧蚕,如男子般英气;我的枫儿眼如朗星,如北斗生辉;我的枫儿鼻若悬胆仓库满,乃旺夫益子之佳相;我的枫儿唇似绽桃,舌灿莲花谁与争锋。”   “你......”夏枫听到前面还有些害羞,听到后面觉得不对味了。恍然大悟,这才像他的风格。   “你还在怪我早初呛你的事,你怎么如此记仇啊?”   “最后一句点出你的缺点,怕你太骄傲。我们大明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你可不能仗着口才好.......”他顿了一下:“我母亲喜欢温柔寡言的女子。”应该是的,母亲之前为他相的那几个闺秀,不都是那样吗?他被逼无奈,躲在自家帘子后面偷看过母亲所说的“贤淑佳妇”,想必那些闺秀们亦是。   她们都是三锤子打不出一个响屁来,要不就跟木头似的了无生趣,要不就是问一句答一句,还答非所问,急死人了。   哪个婆婆不喜欢温柔恬静的女子,因为这些女子好拿捏呀。夏枫听了就当耳边风,因为她一早就清楚。不知道唐轩之思绪飞远,问道:“你没有形容我的肤色。”   “你真真是...这重要吗?你瞧瞧我,比你还黑。”   “那是不一样的,你的是由白晒黄,而我是天生黄中透黑。”   “哪里有。”唐轩之看得很认真,“不觉得呀,你明明很白吗?”伸出手放在她的脸上一比,立即又抽回来。傻笑道:“确实有些不一样。可能你身边平时总是有姜戈在,他把你衬得好白。”   “所以,我终究是异族。”   “什么狗屁异族,我只认你是我的妻子。”   夏枫摇头:“你别激动,我在想,是异族就异族,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才显得你特别,我突出。”   唐轩之刚刚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真怕她拿异族说事。大明人天生对异族痛恨外加轻视,以她的见识,肯定是知道的。所以,才担心得不行。   ......   东西买齐了,可是阿克巴的国书还没到,二人只能在内洛尔继续逗留。夏枫是个闲不住的人,顺便调查了一翻洋人在此的作为。   她观这些人,都不像什么尊贵之辈。说白了,跟朱掌柜他们一样,都是出来讨生活的商人。她见到了英国人,他们现在说的话,果然跟后世完全不同。或许这些英国佬还带着地方口音,反正夏枫一句也听不懂。   后来才听客栈老板说,那些是弗朗机人,人家说的是西班牙语,与小弗郎机的葡萄牙语又有一点区别。怪说她一句也听不懂呢,不禁在想:英国人应该快来了吧。   这一逗留就是半个月,两人躲在客栈成一统,哪管外面鼓声喧。洒红泼花粉,还是别去凑热闹,太呛人又不安全,万一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枫儿,这一定是你最期盼的节日,出去玩吧,我一个人呆在客栈并不无聊,反正可以练功。”这跟大明过年呆在家里一样,她肯定很不习惯。从前怎么没觉得她如此善解人意呢?唐轩之认为自己非常幸运,眼光也好。   索拉和库滋一人牵着一个弟弟,夏尔跟在后面。她一直盯着索拉的脚后跟,中途还因为木讷被父亲吼了一句,如果不是因为节日,可能还会挨好几巴掌。库滋就是这样,每次不是打一巴掌就完事,会越打越生气,因为这女儿木愣愣的神情使他窝火,就像一个木偶,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生了一个没人要的傻女儿。直到把她打得鼻青脸肿惨叫连连才觉舒坦。这时候,木讷的女儿才像一个人,因为她也知道痛。他哪有什么骨肉亲情,愚蠢懦弱的他只知道赔不赔钱,一向把女儿当奴隶用,恨不得她自己死了。   夏尔的脸时常肿着,有时打得太狠,七八天都不消,青一块紫一块更为丑陋。整日享受不到一丝亲情温暖,才会被村中一个心怀恶意的少年几句好听话就虏获了“芳心”。她能交到萝呼多这种朋友,好比是苦水里漏出来的那么一点甜,很不容易了。   那年霍利节之前,她好久没挨过打了,所以害怕库滋的巴掌又落下来。胆颤心惊了一路,时刻注意着前面父母的情绪,僵直着身体,终于从神庙里回到了家。她对那次霍利节的记忆,就停留在索拉的脚后跟上。   所谓弱者,天生额头顶着一句话:“来欺侮我,我不还手。”让人家不欺侮都不好意思,估计老天都看不过眼了,让夏枫这个“女魔头”帮她续命吧。   “真谈不上喜欢。”夏枫说道。   ☆、第150章 【】   霍利节的节日气氛接近尾声的时候,阿克巴的国书终于到了。随行的还有两个高大轩昂的男子,他俩都是印度教,自称是从拉杰普特跟随贾哒哈皇后出嫁的陪嫁侍卫。   “感谢贾哒哈皇后!”夏枫朝着北方行合十礼,身后两侍卫也跟着她做。   “夏枫大人,皇后让我们保护你,我们是两兄弟,我是哥哥叫昆撒,这是我弟弟布登。”   弟弟布登补充道:“我们来自拉杰普特摩利家族。”   贾哒哈难道还以为她是苏珈玛尔的人吗?派出贵族亲卫为自己护航......不管怎么说,贾哒哈皇后在阿克巴面前有话语权了,这是好事情。而且,她现在被称着皇后,夏枫由衷替她开心。   “夏枫!”看国书的唐轩之惊唤。   “枫儿,国书上用金粉写着你是圣君的义妹,夏枫.甘迦公主。”   昆撒回道:“对,圣君以恒河女神的名字作大人姓。”   夏枫心砰砰直跳:“廷臣们......”   昆撒赶紧答道:“大人您放心,此次您是带着沙糖贸易去大明,丈夫是我莫卧儿的圣雄,您又替国家占领了海得拉巴,廷中无一人反对。”   “哈哈哈哈...”唐轩之大笑,拍拍昆撒的肩膀:“陛下真是有情有义之人。”   夏枫接过国书感觉好烫手,说道:“补给都齐了吧,出发。”   他们出发,后面那条尾巴也出发,邺钻进了水中。当满载沙糖跟蚕茧的二十四条大船起锚的时候,邺也跑进了舱中。没办法,以他的身手,就算夏枫也难以发现。   阿克巴准备的这二十四船货物,是要换回大量金银的,印度实在是太缺了。如果这一趟走得好,就会有第二趟,第三趟,统一印度将提前好几年。大明突然取消海禁,而他又得到了能臣,真是上天都在帮他啊。   群臣对阿克巴大帝佩服不已:福星果然是福星,陛下真是目光如炬。   现在,这位隐忍几年的圣君,终于可以开始动手收拾姬卡母子了。   “呀,好快!”夏枫像个土老帽般惊叹道。海上行船跟河上行船完全是两个概念,而且阿克巴早已把帆改良了,速度又上了一个等级。   “呵呵,你瞧那两个侍卫。”唐轩之笑道。   哈哈,兄弟俩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弟弟好像还晕船。或许,身在内陆的他们从来没有出过海吧。   “海豚!”夏枫指着前方喊道。   “噗——”布登想看,动作一大,胃里就忍不住,俯在船沿使劲吐。   唐轩之大笑:“怪说你们从德里下来多走了十几日,敢情是你们坐不惯快船。”   昆撒心说现在好多了,刚上船时才吐得厉害:“大人请见谅,我们很快就能再次适应。”   唐轩之挥挥手表示不在意,反正难受的又不是他。   海上温差更大,到了晚上,不烤炉子冷得没法入睡。炭的消耗极大,他们刚刚过了孟加拉海湾,就停靠在一个无名小岛准备自己准备些炭火,木炭的存量超出了船长的估算。毕竟大家都是第一次,没有什么经验,唐轩之虽然归心似箭也没埋怨他。   士兵们挖临时灶窑制火炭,夏枫和唐轩之就在岛上领略南部风光,好不惬意。三天之后,他们就把小岛转走遍了,发现有前人留下的足迹。他俩猜测,这里可能是很多商船临时停泊的地方。   素不知,这座小岛就是姚敬隋的手下用来接迎他的地方。如今早是人去岛空,只留下些树屋石灶。   船长是位中年人,刻板守旧,对船员的要求几近严苛。今天厨房又闹了起来,他非常生气,还失去了理智,竟然把事情汇报到了夏枫面前。   “这...”夏枫心道:这些小事怎么闹到我这里来了。   船长似有余怒:“大人,厨房近日总是少东西,而且少的都是大人们的吃食。上等炭火、牛奶、油茶、精饼。情况持续了好几日,却找不到凶手,我们搜过所有士兵船员的屋子,都没查出贼来。”   “所以。”夏枫接口道:“你们怀疑是谁拿的?”   船长瞟了一眼侍卫兄弟......   后者不动声色,仿着不见。   夏枫一锤定音:“行了,以后我跟圣雄大人的饭食,我亲手做,把炉子和食材搬到我的房间里来。”   船长没说什么,板着脸下去了。   晚上的时候,夏枫跟唐轩之说:“两教的高层相处并不融洽。”不然怎么下面的人敢找麻烦。   “嗯,还有些敌视。”   以唐轩之看来,侍卫兄弟绝不会是贼。他俩也不像是不能吃苦的纨绔子弟,吐得再厉害也没缺岗一天,多半是那个船长找碴。这种关系无法调和,只有“辛苦”他家枫儿了,好怀念叉烧羊肉面条啊。   船队一路顺风顺水,即将进入大明海域。唐轩之在海中练功,内力又进步了,当然也晒得更黑。夏枫以为他是故意的,这样好显得他俩相配。   船上的两人可是过得舒舒服服的,每天都要东躲西藏的邺和尚可就没这么舒坦了。他虽然有奇怪的功法,但他可不适应海上的生活,也怕冷啊。特别是没有满意的食物,每天要闻着夏枫房里传来的烤羊肉香,垂涎三尺却不得食。   这种痛苦是极难忍奈的:那小姑娘到底用了什么香料,他隔着木板都能想象屋里的画面。她一边烤火,顺便在木炭上烤着一坨小羊肉,肉皮油滋滋的响,时而还飘出辣香味。然后就是啧吧啧吧的嚼食声,明明很细微,他听着却好不逆耳。至从她亲手做食之后,厨房里就偷不到好东西了,害得他只能亮水下咖喱饼......   吃吃吃,吃这么多污浊的肉食,你迟早也会变污浊。   邺口中恨着夏枫,可瞧见唐轩之穿上一件漂亮的羊皮大氅时,心中却隐隐嫉妒。一想到那些全都是夏枫吃过的山羊制成,又在心里把她狠骂了一通。裹紧了单衣在海风中继续发瑟瑟发抖。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唐轩之忽然惊觉夏枫已经长到他鼻子处了。明明他也有在长嘛,却快不过她。她的功夫练起来长个,他的好像没有这功效。暗想幸好他有先见之名现在回大明,如果再等两年,说不定她赶上自己了,万一长得像很多德里女人那般高大粗壮......立在一坐堂表妹之间,是何等的突兀。   船长从莫卧儿带来的地图早就没法用,路上买了好几份,每份在细节处虽有不同,但是大方向是对的。   他向唐轩之秉报:大人,前面应该是濠镜。   濠镜,也就是后世的澳门,船队将在此停泊。   夏枫知道澳门被葡萄牙“租去”时,明代在这里是设有官府的,对他们收取税金,所以,清代以前,这里还是汉人地盘。   一靠岸,夏枫就知道她“晚了好几步”,葡萄牙人登岸快十年了,当时她都还没穿越过来。或许,葡萄牙人早就盯上了这块地方,朝廷没有开放海禁,他们居然也取得了居住权。这里是他们以后与明朝贸易的重要港口,洋人就是目光长远,并心思诡炸。   这么一座小村落,大明人看不上,在葡萄商人眼中却是个大香馍馍。据说当初他们演了一出戏,假装在岛屿附近沉了船,要借“贵地”晾晒货物,当地村长本着与“人为善,友邦互爱”的原则,同意了。可是他们晾啊晾的,就赖着不走了。至清代时,贿赂一翻贪官污吏,就把澳门占了去,确实有些无耻。   幸好后面收回来了。   目前葡萄牙人是夹起尾巴做人,人口也少,并不像百年后那般耀武扬威。既然此处有朝廷官员,不管村长还是县令,大小都算是一个官,总得去见见吧。于是,夏枫特意装扮了一翻,以莫卧尔公主的身份,向濠镜属官送去了用她名义写的国书。   夏枫的预想的不无道理,这个县令也是葡萄牙人来了之后,大明匆匆设定派遣过来的。他拿着这封缺胳膊断腿的汉字国书久久回不过神,心说这是哪位写的,半通不通。   他的师爷示意他翻下面:底下还有一封。”   “哦,这个能看懂了,此人必是刚劲风流之辈,其字让人赏心悦目。”   “老爷,前一封听说是公主本人所书。”   县令赶紧捡起来重看,点头赞扬:“一位异族女子,竟然能知晓我大明文化,可贵。”收起信,他高声说道:“待我见过这位什么公主......”   “磨我儿公主。”师爷翻译道。   “嗨!”县令捏了捏山根:“他们的国家着实繁多燎眼,就称之她为印度公主吧,这个磨我儿公主,听起来也甚为不雅。待我见过印度公主,你马上代笔撰写公函发往京城。”   什么磨我儿,这只能怪唐轩之,莫卧儿与大明素来无交集,这个读音他一直都是这样理解的。   夏枫带着侍卫兄弟,唐轩之跟在后面,给足了公主面子。侍卫气质出众,也为他家公主长脸。   县令老爷一见,下意识就打起了精神,不敢怠慢。对皇权的畏惧,是每个大明人的终生的执念。别国的皇室,当然也不敢轻视。   ......   “老爷,那位西域公主长得可奇怪?”县令一到家,随他赴任的小妾就急不可奈地前来打听。   “我如何知道?”   “噫?”   “蒙着面纱,根本看不清。”   小妾好不失望,被老爷说教: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有甚奇怪。   “哈哈...”县令又大笑:“公主殿下对我们也有赏赐,瞧瞧,这是给你的。”送给家眷,当然也包括小妾。他拿出个异域情调的雕花小木盒,说道:“看看吧。”   小妾兴奋打开,差点抓不住盒子:“天啦,好大的珠子,四颗就装满了一盒。”   “保管好,回去述职之时与她们分之。”   小妾不死心,试探道:“夫人的也在这里?”还以为这都是给她的,每颗都比拇指还大,想必只一颗就能换间宅子了。   县令随口一说:“这本来就是给夫人的。”又道:“还有沙糖,晶莹似雪。”   次日,师爷带着两个随从追去码头的时候,印度公主已经启航。他懊悔得直跺脚,老爷的沙糖吃不着了。知道小弗朗机人高价购卖了不少,转头朝他们讨要。奸诈的商人刻意推脱,意思了一点打发他。   师爷回府,当然少不了被县令埋怨......   唐轩之换上汉族服饰,别有一翻味道,夏枫忍不住“使劲”瞧他。   “枫儿,你要不要也换上?”   夏枫摇头,还是不要啦,又不能换脸,那样太怪异。   过了濠镜,船只就多了起来。快到泉州时,发现越来越多的洋船出没,载着从景德镇出来的瓷器。   “真快呀,这才放开海禁一年吧。”看史书是一回事,真切感受到又是一回事。欧洲在十□□世界的崛起,并非一朝一夕突然生成......   泉州的洋商比濠镜更多,口岸上大半都是洋人的软帆,一看就知道是远航船只。泉州港在元代可是世界第一大港,比濠镜大得不是一星半点,其热闹程度也不是濠镜可比的。虽然受倭寇和海禁影响,隐有没落之势,繁荣不比当年。   有一点与濠镜一样,唐轩之和夏枫都听不懂他们的语言。难为这些洋人还要必须学会闽南语,泉州土话比广东土话还难懂。   陆路不如海路,泉州官员得到印度公主驾道与濠镜县令一样惊异,濠镜县令又没义务知会他们,这些官员一时手忙脚乱。有些学识浅薄的,赶紧找来异志补课。这个磨我儿公主,到底是个什么公主呀。   还是福建都指挥使有见识,修书给泉州知事:蒙兀儿乃蒙古人所建,为表尊重,其君之妹可泛称印度公主......   夏枫和唐轩之并不想稿得如此麻烦,只是为了拿到继续前行的官文,再次下船“接见”了一次。   在此盘桓七天,沙糖和珍珠又少了一些,隆庆帝又收到一封福建都护府的公函。相对第一封,福建这边把印度公主介绍得更为详细,在官文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地洋溢着欣赏之意。   当夏枫的船队行致松江(今上海)时,皇帝终于把此事向朝臣宣布了,并召见了见唐轩之的父亲唐牧。   唐牧,区区一营膳司所正。唐所正想破脑袋也不明白皇帝召见他所为何,遂怀疑是哪里出了天大的纰漏,竟惊动了天子。   他顶头上司的工部侍郎也是大惊,这个唐牧他倒是了解,娶的是京都大善人顾员外顾重之女。嫁女只六台嫁妆,当时还在京中市井沦为笑谈。听家里娘子讲起这事时,他笑着叹了叹:就算顾重得了员外之称,唐所正所娶也属商户女,商户女的钱财没享到,反而还掉了学士之气。   隆庆帝睡眼惺松,在堂上眯了半小会儿,才慢悠悠地对地下惶恐疑惑的唐牧开口说道:“令子有为,当属我大明男子之楷模。”   大明公主没嫁出一个,一个所正之子倒娶回一个异族公主,当然有为。   唐所正战战兢兢,心道:恐怕是那逆子还活着,莫不是惹出什么大事了?   “陛...陛下是说下官长子?”   隆庆帝拿出那封信,示意宦官传给他:“这可是他所书?”   唐牧接过来一看,大脑顿时缺痒,差点晕过去,真的是他儿子轩之,他真的活着?   很明显,唐轩之的信没有寄回家,中途出了岔子,丢了还是劫了,现在谁也不知道。   “下官惶恐,犬子粗陋实不敢受陛下夸奖。”憋了半天,唐所正憋住这么一句话。   “唐所正,你看完信再回话。”皇帝打发完他,与在一旁等了半天的吏部左侍郎张居正商谈起国事。   唐牧鲜有机会来到朝会之上,张侍郎与皇帝谈了些什么他一个字也没听进见,逆子的这封信让他烫手不已。翻天了翻天了,竟然给我找了个蛮子回来,还是个公主!   他怎么不死在外面!子不教父之过,原先只当你是桀骜顽劣,没成想你竟然要毁我唐氏,孽呀。唐所正下意识闭上了眼睛,眼眶似有泪水溢出。难道你要为父成为朝中笑柄不成?早些告知与于我,还可以将你逐出家族,如今......   唐所正刚刚的惶恐瞬时被愤怒代替,捉着信的手战栗不已。他虽为营膳司所正,好歹也是一光洁文士,嫡子岂能娶异族女子为妻。孽子呀孽子,若你贪恋其貌,赏玩即可,何苦娶之。   如此兴师动众地回京,世人更要说我唐氏男子专靠谋求妻子嫁妆为荣了。   悲之,怒之。   ☆、第151章 【】   悲之,恼之。   龙椅上的隆庆帝再没召唐牧回话,直到下朝,众官向他恭贺时,他还没回过神。听见人家一口一个“虎父无犬子”,他面红耳赤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唐家大宅传来唐牧的嘶吼,唐太太坐在桌前抹泪,脚下一地碎瓷。   “父子冤家,父子冤家,你的儿子前世铁定死在我手上。今天在朝上,我的老脸都让他丢光了!”   唐太太捏着方巾,指着唐牧,张了半天嘴也崩不出一个字。“唉!”她背过身去,劝他冷静的话也不想说了。   天下竟有这般狠心的父亲,儿子好不容易有了消息,他倒只掂记着自己的脸面。丢脸也比丢命强,要是早知道,她才不会嫁给一个酸腐文人。   唐牧重重敲着桌子,“你还想说什么?要不是你惯他,他也没有今天,慈母多败儿。”朝外面吼道:“朱掌柜在哪!让他滚进来见我。”   唐太太不说话是不行了:“你的儿子是什么脾气,你还能不知道?当父亲的都管不了他,还指望别人管?朱掌柜纵然有错,也早已了了,你现在又发什么疯?”   “你才发疯,没事学学芸娘,多看看佛书修身养性。”唐牧撂下这句话,不理会太太正杏眼圆睁要吃人,拂袖而去。   一旁的小丫鬟好想笑,老爷这句话该对自己说才是。芸姨娘是个女呆子,有什么好学的。   “太太,老爷唤我何事?”   朱掌柜来了,他刚问完,唐太太就看见唐牧又转头回来了。   唐太太不容置疑地说道:“有什么话当着我的面说,别想作践我的陪房。”   唐牧恼怒,心说我只是想问问儿子看上的那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罢了,你一副护食的嘴脸摆给谁看。   唐牧把儿子要回来的消息告诉了朱掌柜,问道:“朱掌柜,说说大少爷在印度的事情。”   “对,还有印度公主的事情,你是不是也把我瞒着。”唐太太补充道。   大少爷真的好好活着?朱掌柜都快哭了,这几年来他都没睡个安生觉。提到印度公主,他又懵圈得不行:“什么印度公主?”   唐太太私下里听朱掌柜汇报过儿子在印度的事情,那个卖糕点的姑娘把儿子的魂勾了去,他也有隐晦透露。可是现在钻出个公主,又是怎么一回事?   朱掌柜听唐老爷说完朝上的事,比谁都讶异。难道……大少爷还是个花心的?以他老朱的阅力,哪还不懂唐大少爷对糕点姑娘的心思。这...怎么又换成公主了?   朱掌柜忍不住暗地里点头:嗯,或许他有老爷的遗传。   瞧瞧现在唐家吃的用的,哪一件不是太太铺子赚来的;以老爷每月七石五斗的俸禄,要养这么多仆人,恐怕天天只能吃水煮青菜......   “老爷太太。”朱掌柜说道:“大少爷娶公主,总好过那个卖糕点的姑娘。”   唐牧惊问:“什么糕点姑娘?”   唐太太挥手让也不知所以然的朱泉下去,向唐老爷解释之前的事。她也认同朱掌柜的话,的确是比娶之前的姑娘好。   唐牧哭笑不得,“好好好,当真是我的贤妻,懂得安慰人。哼!”再次拂袖而去。   唐太太揉着太阳穴,吩咐丫鬟布置大少爷的屋子,再拾掇间客房出来。   好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更何况此般大趣闻。来唐家探稀奇的各家太太络绎不绝,唐太太疲于应付,把两个已为人妇的娘家侄女接来挡驾。曾经看上唐轩之又被拒掉的人家,也厚着脸皮开始走动,你方唱罢我登场......   “仇啊!”唐太太终于念出这句话。儿子大难不死的喜悦,被闲语碎语冲淡了。   “怎么,唐太太病了?”一个官太太假意关心相问。   顾大表姐牵着幼儿诚肯点头,“我姑母身体一向不好。”   什么一向不好,官太太撇嘴。别当我不知道,参茸燕窝唐太太长年没断过。饶有兴味地说道:“这可真不巧,公主长媳马上就要来了,她病得真不是时候。”继续好心而问:“别是累着了吧?要我说呀,就算是公主,也是跟我们大明的公主是不同的,何苦搞得隆重,差不多就行了。”   顾大表姐仍是笑盈盈的,“姑母始终是婆婆,公主千里迢迢而来,总不能慢待了。就算是不同,她也是公主。轩表弟一无功名二无豪产,能娶公主,也是他的能耐。”   官太太哪还琢磨不出这话的味道,言不由衷:“这话我爱听,可不就是本事吗?”话锋一转,软刀子就亮出来了:“城里那些红眼病咱别去管,她们说什么蛮夷血统,什么蛮族附马爷,全都是嫉妒呢。”   顾大表姐的脸色立即沉下来,冷冷两个字:“送客!”   这位官太太脸上也挂不上了,你一个正七品小官敢跟我甩脸色。但是转念一想,也是给装病的唐太太捅进了一刀。   “哼!”甩着帕子走了。   顾大表姐口干舌燥,急慌慌去找茶。进到内室,里面一屋子姑娘。   唐太太躲得了外人,却躲不了家里的侄女儿们。今儿一大早,全都过来了。七嘴八舌,吵得她没病也要生病了。   “哎呀,别再问了,过些时日归家,你们不就知道了吗。”唐太太气道。   知道舅母面凶心软,唐牧大妹妹的女儿撒娇央求道:“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嘛,舅母你没去打听清楚?”   唐太太扶额:“先要到天津港,兴许还有一个月吧。快快快,都家去,一个月后再来。”   “舅母姨母……”众女子齐声嚷嚷个不停,都伏在唐太太腿上不愿被她轻易打发了。   二叔家的大女儿唐薇小心翼翼地问道:“伯母,你想没想好?”   “想好什么?”唐太太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这丫头鬼心眼多。   “真让她嫁进来?”唐薇活似比她伯母还犯愁:“她不懂大明话,以后怎么出去走动?”   “我想好了。”唐太太说:“就让公主跟你大堂兄单分个院子住在一边,以后由你二堂嫂掌家。”这样一来,就把问题解决了。只要儿子好,做母亲的还有什么奢求。   唐薇心焦不已,家里有个异族嫂嫂,以后哪有好人家来唐家提亲。她的妹妹唐筠也这么想,表情都极为愤懑。伯母倒是无所谓,她们姐妹俩的终身大事就毁了。   唐太太胸中也是有丘壑的,观这姐妹俩急赤白脸的样子,好心劝道:“真心待你的,就不会计较这些名义。你大堂兄轩之不就是?他难道不知道娶异族姑娘会有什么后果,可他还是做了。以后,你俩就照着堂兄的模子找。”   要不是事急从权,身为伯母的唐太太也是不敢跟未订亲的姑娘谈这些的。今天不同,不谈是不行了。唐太太当然希望家中和和美美的,既是说给两姐妹听,也是说给她们的娘听。   真是,有什么好急的,唐薇唐筠都不到十四,南瓜花才起蒂蒂,就想着嫁人了。唐太太继续揉太阳穴,暗道幸好她们的娘没来。   唐薇不死心,继续说道:“伯母,要不让她为妾吧。听娘说,京里很多人家都有波斯美姬,连宫里都有,大堂兄纳个波斯妾,也无人敢说什么。”   顾大表姐在一旁直摇头,她了解唐轩之,若是他肯了,那黄河水都能当井水用了。但是,好像姑母听进去了,真在考虑这事。   唐太太确实在考虑,印度公主想必不通大明风俗,只要不让她向正妻端茶递水,逍逍遥遥地服侍儿子,她也不会觉得不自在。当家理事,抛头露面这些辛苦活,交给正妻就好了。   “可是,这事闹得招摇,谁还愿意嫁给他啊。”唐太太又开始愁这个。   唐薇姐妹一喜:“有啊,伯母,您忘记我三姨的女儿,灵儿表姐了吗?她还没出嫁呢。”   “灵儿?”唐太太眉头一皱,那灵儿病歪歪的,不像有福气的。   唐薇神采奕奕地掏出一块方巾:“是啊,灵儿表姐现在的病好多了。您看,这是她给我绣的帕子,芙蓉花多水灵,就跟她一样。”   顾大表姐逗弄怀中的儿子,“早就打好了主意呀。”   唐薇没主意,唐筠听到了,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心中啐道:一个商人妇,哪有你开口的份。   “容我考虑考虑。”唐太太如此回道。好像,现在也没别合适人选了。   唐薇重重点头:“伯母您慢慢考虑,反正还有一个月呢。”   ......   京中发生的事情,唐轩之和夏枫都不知道。但是印度公主出手阔绰的消息却是传出去了,沿海各地的市舶提举司长官们,都巴望莫卧儿船队在他们的港口停留。   这个主意肯定是要空落的,唐轩之归心似箭,夏枫也是,只不过她是想早点从大明归莫卧儿。因为被人当稀奇看的处境,实在是太难受了。虽早有预料,但也想不到公主的出现,会引起当地如此大的震动。   波斯舞姬异族美妓他们是见过不少,从来没有见过异族公主啊。她越是绿纱遮脸,人家越是好奇。   夏枫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动物里的熊猫初次到了欧洲动物园,为了看她(它)一眼,全家出动。   总算在仲夏时到达天津港,接下来就是陆路,要慢上许多。所幸不远了,三四天就能到。   天津知事很是热情,竟派出他的太太陪夏枫上京。当然,夏枫免不了又破费一翻。   听说明朝官员俸禄低,今天总算是见识到了。光明正大的收珠宝,又不怕被弄个通敌判国的罪名,官员们要可劲儿收。   这珠宝也不是白给,给了也是有好处的。就算前脚给,后脚被人骂蛮子,她也不得不忍了。只要明面上过得去就行,夏枫此刻就是如此现实。   “到家了。”唐轩之颇有些近乡情怯。   “我是住在鸿胪寺安排的驿馆,还是?”夏枫开始关心住宿问题了。   唐轩之一愣:“当然是住唐宅。”没想到枫儿把后面的情况都打听清楚了,还知道鸿胪寺。   “不,我还是听从鸿胪寺的安排吧,礼不可废。”这愚人,堂堂一公主,你竟然叫住官员家中,像什么话。   ☆、第152章 【】   【初进唐家(一)】   这愚人,堂堂一公主,你竟然叫住官员家中,像什么话。   唐轩之想到家人那边还有好一翻解释,便没再强求。刚刚是一时嘴快,忘记了夏枫如今身份有别。   而夏枫突然开始沉默,她不知道能不能承受未知的变顾。比如,唐轩之若是在压力之下变了?又或者,他欺骗自己?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欺骗就是欺骗,夏枫没办法原谅。   如果是其他人,夏枫也许会。但是唐轩之......他与自己踏过荆棘,历过生死。正是因为有这些珍贵的过程,她才敢下决心随他回大明来任人品鉴。   他了解她,一如他了解自己。既然他选择欺骗,那么,事情的的棘手程度是他唐轩之无法解决,也是她夏枫无法接受的。   所以才需要欺骗。   人还没家门,夏枫已经在未雨未雨绸缪了,不知道是不是札人忧天。   在来之前,她很有把握。可是来了之后,这把握打了个折扣。沐浴在浓浓古风的时空里,夏枫所有的傲气都被稀释得差不多了。   三天之后,莫卧儿一行人被拦在了城门外,因为迎接他们的官员还未到。   又长见识了,不知道历史上两国之间有无邦交,居然如此打脸。哪有客人到了,主人家还没来的道理。你主人家不到,也不能把客人拦在外面吧。这到底是扬的国威,还是给的下马威?   日上三竿,一位长得瘦高瘦高,笑起来一脸和煦的官员终于来了。   唐轩之对官场完全不熟悉,不认识这位,不知他身居何职。天津知事太太的脸色不好看,因为来的不是鸿胪寺卿,而是一位鸿胪寺丞。   知事太太刚刚口水都说干了,陪着公主漫聊风土人情,幸好她口才好没有冷场。做这么多,就是不想让印度公主感到受了怠慢。但是,这位李姓官员报出官职后,她发现公主的眉头皱了皱,便知道,人家公主不高兴了。   唐轩之看见李寺丞就好像看见了像他父亲一般,浑身不自在。奇了怪了,回到京城,怎么还没在海得拉巴过得舒坦。   走完一翻烦人的过场,莫卧儿一行人终于可以入城了。士兵们身着大明少见的绚丽服饰,四人一列,踏着稍稍有些夸张的军队步伐,引得人们竞想观看。京城民众不停地对着他们指指点点,大声问印度公主坐的是哪辆马车。有些过份的,居然追着扑到坐驾前来了。   弄得唐轩之恨不得给他们几拳。   夏枫此刻反而不害怕,她想,如果要找一块伴随终身的“玉饰”,若是上面有了裂痕,再如何修补或者假装忽视也始终会坏的。与其成日提心吊胆,不如扔掉不要。没有玉饰,她还是夏枫,并不会少了什么。   唐轩之下意识捏紧了拳头,竟开始紧张起来。具体是担心什么,他一时也找不出头绪。   “枫儿,京城人较其他地方更热情,你别介意。”   夏枫摇头,要介意早介意了,哪能等到现在。说道:“正常,如果我们德里来了大明公主,我也会去看热闹。”   她能这样想就好,唐轩之暗底里给自己打气,如果回到唐宅,再有人这样盯着夏枫看,他绝对会立即翻脸。   ......   唐宅,唐太太被唐二太太纠缠不休。   唐二太太主动请缨当婆家大侄子和娘家大侄女的媒人,势必要在今天把事儿办成了。唐太太拖了她一个月,要是今天再攻不下来,后面更难了。   唐太太边让丫鬟整理头面边说道:“弟妹你别急,这总要问过轩之才好交换庚帖。你看,他今天就回来了。”哪有上赶着嫁女儿的,都追到卧房来了。   唐二太太没时间再跟大嫂打太极,直接说道:“大嫂,婚姻大事向来是父命之命媒妁之言,你就替他作主了吧。”   “那不成,以后唐薇唐筠订亲,你敢不问她们?”   这句话把二太太噎得半天找不反驳词来。   唐太太道:“好了好了,旺三娘子刚刚来报,他们已经进城了,兴许马上就到。走走走,随我一起去迎一迎。”   她口中不停嘟哝:这些人也真是多事,为什么不准让我出城迎我儿子。   唐二太太见大嫂箭步如飞,转眼就出了厅门,赶紧拾起裙摆跟上去。刚刚走到二门处,就听得旺三娘子高声喊道:“太太,大少爷随公主去鸿胪寺了。”   “什么?”唐太太脑子瞬时当机:儿子不回来住?   唐二太太脸上掩不住的喜色,赶紧追上来说道:“大嫂,轩之这是怎么了?”话锋一转,又把庚帖拿出来:“你就替他做回主吧,灵儿那丫头是你看着长大的。”   语气很些意味深长:“大嫂,灵儿信得过呀。”至少比异族人信得过。   唐太太一张脸五颜六色,没好气地回道:“不换!”   唐二太太有些恼了,枉你平常多精明的一个人,这时竟犯起了糊涂。   又听得唐太太转头对旺三娘子说:“走,备骄,去鸿胪寺。”   众人大惊:“您可是婆婆呀。”   唐太太眼睛一横,“人家却是公主。”   这个......旺三娘子低头搓手板,总是背地里蛮族公主蛮族公主的叫,忘记了公主才是重点。   唐太太才不管今日特批在家休沐,现在却躺在床上挺尸的唐老爷,唤上次子与儿媳方氏,热热闹闹地往鸿胪寺而去。   唐太太知道,世人越是嘲笑她,她越不能认怂。她本就是一个锱铢必较的商户女,是就是有什么好遮掩的。好比这公主,西域就西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低调一点难道别人就放过唐家了吗?笑话,有本事,你们去找一个东域北域南域的公主回来当儿媳看看。   闲得皮痒的混帐们都是厌人富贵嫌人贫。她偏要做给世人看,我顾谨愿意把印度公主当大明公主一般对待。   她的父亲顾员外生前总爱说一句话:人必自尊而人尊之。若是婆婆都看不上儿媳,外人只会更看不上,连带她这婆婆一样没脸。   事情既然已宣扬了出去,印度公主就与我顾谨的脸面就绑在了一起,我不给她长脸,谁给她长脸。   唐太太在这段日子里给激出火气了,当然也想通了。二十年的后宅生活,差点磨平了她的棱角,现在倒好,又被这帮吃干饭的长舌妇给激出来了。   驿馆里的夏枫直催唐轩之快回家,她自己慢慢熟悉一下环境。   突然,听得唐轩之的母上大人来了,惊得他差点跳起来,“她到这里来干什么?”   唐太太人未到,声先来:“当然是来拜见印度公主。”   “母亲!”唐轩之眼眶瞬间红了,喉咙一抽一抽,哽咽得说不出话。   母亲好像瘦了,是他不孝啊。   唐太太准备了一肚子话,在见到儿子的那一刻也成了哑巴。僵硬地站在原地,还有一只脚没跨过门槛……   “娘亲!”唐轩之又喊了一声。他脚下生根,迈不动,任凭他一身飞天遁地的好本事,此时也是枉然。   “儿啊。”唐太太猛扑过来,抱着唐轩之使劲抽打,边打边哭:“我怎么就生你这么个狠心的讨债鬼,差点要了娘的命啊。”   “大...哥。”唐辒之两只眼睛跟兄长一样,红得兔子似的。   唐轩之一看,二弟竟然如他一般高,连嗓音也变了,四年前的奶气无影无踪,唇下竟然生出浅浅的青须……唐轩之鼻子一酸,伸出一只手把他薅过来。   母子三人,抱成一团放声大哭。   站在主位上的夏枫也控制不住湿了眼,这个场景太感人。唐轩之着实混蛋,他要是我儿子,我非抽死他不可。   “大哥,这是我娘子方氏。”   方氏跟夏枫一样,一时成了外人,听得相公介绍,上前盈盈行礼:“方氏见过大哥,回来就好,咱们一家人终于团聚,母亲晚上也能安睡了。”   唐轩之捉住唐太太的手:“娘,孩儿不孝,您打我吧。”   “我恨不得打死你,呜呜呜...”唐太太哪舍得真的打他,刚刚也是情绪无处宣泄。她把儿子抱得更紧,哭得愈发撕心裂肺。   “咳!”昆撒发出杂音,打破了房内上演的虐心剧。   唐太太忙止住哭声,差点忘记了正事:“看你这傻孩子,都不提醒娘,娘还没拜见公主大人,这太失礼了。”   “娘...你...”唐轩之怎么可能让母亲跟夏枫行跪拜礼,赶紧阻拦。   夏枫忽觉自己竟是臭不要脸的还坐在老爷椅上,身后站着昆撒布登兄弟俩,估计这样子很像派头十足的公主作风。   真是许久没有没给人伏低作小,一时转不过弯来。哪能真让唐太太向她行礼,夏枫身姿轻盈地站起,两步来到唐太太身前,在她俯身之前,标准地行了一个大明拜见长辈的礼仪。   口中说道:“夏枫见过唐伯母。”   唐太太惊呼:“啊!您...您会说大明话?”忙又道:“乖,快起来,快起来。”   唐轩之笑道:“娘,她不但会说,还说得很好。只是礼仪上不甚精通,为了您,她特意向天津知事太太请教过。”   “有心了,公主真是聪慧知礼。”唐太太心下五味杂陈,她把希望放得很低,一点点收获,就感到庆幸万分。这姑娘长得好,眼大聪慧,俏脸儿一看就端正,不像那些美艳撩人的波斯舞姬。   她一时真不知道说什么,太出她的意料了。想到朱掌柜的话,脑子一时发懵,竟问道:“你爷爷当真是大明人?”   问完就万分后悔,暗怪自己只顾眼睛没顾脑子。不能因为公主长得有几分像大明人,就把富贵糕姑娘的身世套在她身上。   唐轩之问道:“娘,你们没收到我一年前寄的信吗?我信上有详细谈枫儿的事情。”   “一年前,没有啊。是娘错怪你了,原来你有寄信。”   “就算没有收到信,朱掌柜难道不知道枫儿会说大明话?”   “朱掌柜有说吗?”唐太太一惊,快速回忆一翻,摇头道:“他没说。”   唐太太旋即恍然大悟,不假思索又脱口而出:“难道,这就是卖糕点那姑娘?”她怎么成了公主?难道西域风俗特别,公主要隐姓埋名去民间寻夫?唐太太的情情绪波动太大,脑子快成浆糊了。   “娘,这事一时说不清。容我后面慢慢与您说,我在印度的事情,每一件拿出来,都够您嗟叹半天。”   唐太太深呼了几口气,总算平息了激动。冷静下来,总感觉忘记了什么,看见夏枫走向她的侍卫处,顿时记起,忙道:“瞧我这记性。公主您别见怪,我一时来得匆忙,给公主的见面礼落下了。走,随我回唐宅,中午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做轩之平常最喜欢吃的蜜酿蝤蛑。”   唐轩之大喜过望,连连点头。母亲愿意这样做,就是完全接受夏枫了。   夏枫却道:“伯母,我不在意。你就以称呼晚辈那样称呼我吧,切勿用尊称,夏枫受不起。”   瞧瞧这嘴儿多说话,吐词清楚,哪点像西域人了。唐太太由衷笑道:“好,那我们就不兴那些破规矩了,都自在随便一点。”   唐轩之彻底放下心,只要母亲这一关过了,父亲那里就不急啦。   唐辒之这才有空带着方氏上前来跟夏枫问礼,方氏诚肯地说道:“天下再找不出像母亲这般的婆婆了,嫂嫂以后就知道我的话不假。母亲没有女儿,是把儿媳当女儿一样疼的。”   夏枫一直在压制,她也是心潮彭拜,做梦都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相见场面。目前出现的唐家人个个都很好,或许也只有像唐太太这样母亲,才能养出唐轩之这样的儿子吧。   夏枫很想对唐太太说声感谢,路上受的那些有色眼神,在这一刻就都值得了。   “母亲,这是我专程在印度为您寻的,希望您希望。”夏枫双手奉上那颗巨钻。   夏枫被人唤冤大头的名声还没传到京城来,唐太太并不知道,以为公主只是拿的“平常玩意儿”。唐太太受父亲的熏陶,低调惯了,人前都不爱穿戴华丽的头面。   她装着很欢喜地接下,手指轻轻一拨,根本没看清就合上了,忙道:“好漂亮,喜欢,太喜欢了。”顺手交给了丫鬟,催唐轩之和夏枫快快上路。   夏枫的失望一闪而过,想到唐轩之说她母亲的小仓库里有的是珠宝,此刻看来,这话不假。   “扑通!”捧着盒子的丫鬟突然膝盖一痛,摔倒在地,那盒子滚向一旁砸在椅脚上启开了。   唐轩之瞪了夏枫一眼,与其说瞪,不如说是宠溺。   夏枫一脸无辜。   “娘,您看。”唐轩之喊道。   “那是啥,西域金刚石?”唐太太立刻叫出了名字,一听就是行家。   丫鬟忍痛爬起来,赶快把钻石捡起递给太太。   “天啦,这么大颗?”唐太太本想说,别是波斯来的玻璃吧,哪有这么大颗的金钢石,这实在是太大了些,大得像假的。   ☆、第153章 【】   “这是枫儿寻了好久才找到的。”   唐轩之抓紧机会王婆卖瓜:“枫儿在德里开着沙糖作坊,她的沙糖远宵海外,手下近两三千名工人。大小弗朗机人都抢着订货,这颗金刚石就是枫儿赚钱买的......”   唐太太听懵了,连儿子最后那句“她也会大明功夫”都没听到。她诧异,她激动,她捡到宝了呀。   越是激动,她反而越冷静。怪不得轩之要把她带回来,这姑娘就跟他一个样啊。哪有女子开作坊办厂,行南闯北的……   唐太太下意识就冒出这么一句话,她道:“也只有公主您,才降得住他。”这个他当然是指唐轩之,话闭,又把夏枫搂进怀里。   夏枫的心砰砰直跳,发现唐太太也是,一老一少两颗心脏剧烈跳动。她俩比起来,夏枫反倒像古人,被唐太太抱着,竟然有些害羞,因为她好久没有试过与长辈如此亲近了。   唐太太情绪外露,比这现代人还懂得表达感情。   ......   “轩之,你说这石头怎么镶。”回唐宅的路上,唐太太与长子“长媳”同坐一车,拿着金刚石爱不释手,问儿子如何处理。   唐轩之见母亲眉毛一抖一抖,就知道她想做什么,顺着她的话建议道:“做头面琏子都无相配之物,打耳环又少了一只,不如做成戒指吧。”   “好,戒指戴在手上,动起来就是波光流转。”晃人眼,方便显摆。   夏枫暗道古人的鉴赏力也是一流。   后面那辆马车上,方氏与相公唐辒之依偎在一起。方氏捧着满满一盒大珍珠,足有二十四颗,笑得灿烂明媚。   说道:“过几天回娘家,送她们一人两颗。”   唐辒之当然知道娘子是说她娘家嫂嫂们,至从印度公主的消息传到京城,方氏就没少被取笑。点头道:“嗯,就是一颗也够她们欢喜的,何必送两颗。”   “好事成双,就是要送两颗。不过这鼻环我得留着,挂在阁物架中,增添情趣。红宝石也稀少,将来留给我们的孩子。”方氏说到这里刹时红了脸。   唐辒之笑笑环住娘子的肩膀......   “老爷,太太带着大少爷和印度公主回来了。”仆人在屋外叫唤。   唐牧哪里睡得着,一轱辘爬起来,刚跨出门又赶紧倒回屋,他好像做事总是这样丢三落四。   问芸姨娘:“你不去吗?”   芸姨娘轻轻摆手:“我一个姨娘,还是不要出去现眼了。”   “谁看说你现眼?”唐牧好有气势,活像若是知道有谁欺侮他的小妾,他就要提刀砍似的。   “没人,是我自己这样觉得。我不耐烦那些场合,老爷您就别为难我了。”   “那就好。”   芸姨娘目送唐牧走远,赶紧关上门,重重吁出一口气:“想图个清静怎么就这么难。”   夏枫一见唐老爷,也像唐太太那样行礼。   唐老爷看见她的模样颇有些不自在,抬手让她起身。本想说点什么客套话,但着实说不出口。能说大明话,情况也不算太坏。若不然,等于他娶了个傻儿媳妇。   唐牧不开口,气氛就有些尴尬。夏枫发现准公公的眼睛刻意避开她,看一眼都不愿意的德性。心里笑了笑:唐父不乐意,但至少知道做面子。   唐轩之突然喊了一声:“父亲。”   唐牧藏在袖下的手猛地一抖,很是有些激动。儿子如今活生生的站在这里,能走路还能叫爹爹,他好像感觉也没之前那么生气了。   唐牧观一家人都喜笑颜开,却要在他面前忍着,一时孤独的凄凉感袭来。真想再说几句略带温情的话,说出来的却是:“你马上成婚了,好自为知。”   唐太太却是一喜,就知道唐牧这次又软了下来,对长子说:“还不快谢父亲教诲。”   唐牧脸色顿时难看:他也是我儿子,用得着你刻意提醒?   唐轩之很识趣,低声道:“以后不会再让父亲操心了,儿子从来没说过感谢父亲的话,不表明儿子不懂父亲的舔犊之心。儿子随父,跟父亲一样,把话都压在心底……今天,轩之要对父亲大人说一句:您受累了。”   唐牧再也崩不住,两颊一抽一抽:“真是冤家!”整出这么大一堆事,可不就是受累吗?心累呀!最后说道:“二十岁要成婚的人了,你终于懂事了。你知道为人子不易,以后就知道为父同样不易。路途劳顿,先歇息,晚上到我书房来。”   “好的,父亲。”   唐牧一走,房内气氛顿时好了起来。一早等着的各家表妹堂妹们同时涌进来,神情各异地打量夏枫。   唐轩之不满地重重咳嗽了一声。这时外面有仆人来问:公主的随从们作如何安排。   唐薇姐妹慑于爆脾气的大堂兄在场,只敢在心里啐道:干嘛,耍威风呀,怕人不知道她是公主啊?还带随从来唐家。   顾大表姐诧异:公主这是要歇在唐宅?   唐太太问安排什么,仆人答道:不知该给客人们准备什么饭食。   夏枫笑说:“肉食鱼羊鸡皆可,蔬菜不挑的。”   声如银铃般清脆,虽然口音与京中有别,但是腔圆有力。夏枫这一口中国话,再次让在场的小娘子们吃了一惊。   正说到这里,唐家二叔父妻带着儿子姗姗来迟。   夏枫本想马上送见面礼,但唐太太使了个眼色,遂按下了。见面没两个时辰,“婆媳”俩就培养出了默契。   没一会儿,顾家舅舅们来了。两位舅舅都是生意人,着实脱不开身,所以来晚得晚了些。一进来就粗声粗气地连连告罪,身后跟着顾家少爷和儿媳及孙辈们,走了长长的一路。   一时,厅中显得好不拥挤。但谁也没注意到,好像这是常有的事。长辈坐椅,小孩子就蹲在脚边,大的就站在身后。   夏枫感叹:古人的家庭真是热闹。   娘家人一来,唐太太更加欢喜,高兴地向两位兄长介绍她的好儿媳。   顾家人也跟二叔家一样,初始都是恨不得把眼睛粘在夏枫脸上,要把她看个透……随即又有露出一点意外。   跟普通西域女长得不同啊!   大家当然意外,夏枫并*型的西域长相,带了点华夏相貌。若说是混血儿,恐怕每个人都深信不疑。   顾家舅舅与夏枫见完礼就赶紧示意娘子摸礼物,舅舅们也有,跟舅母各一份,就连表嫂表姐们都准备了得体的见面礼。说到得体,肯定不便宜。   唐家二叔也开始慢腾腾的拿礼出来,就一只金镯子。   长辈送镯子送一只的,夏枫这个现代人都没遇到过,更别说古俗。而且镯子还不是全新,看起来就跟黄铜一般,估计唐太太赏下人的也比这个好。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了。唐薇唐筠俱是两手空空,仿佛没看见其他姊妹刚刚有送礼,泰然处之。   唐轩之冷冷的盯向窗外,没人看清他的表情。   唐太太当然知道二房为什么送单只,这就是来煞风景的。弟妹还没死心,还想让她娘家侄女儿进唐家?   她状似无意地看了一眼唐二老爷,后者不敢对视,撇过头在一旁生闷气。二老爷跟兄长是一路,哥哥不喜印度公主,在此之前,他也就没放在心上。   孰轻孰远一目了然。   夏枫可不是包子,她要是包子,估计她婆婆也不喜欢。笑道:“让大家破费了,我也有准备礼物,初来大明也不知长辈们和表姐妹的喜好,所以都是相同的,希望不要见笑。”   顾大舅舅用他的粗喉咙说道:“公主太客气了,都是一家人,给您礼物收着便是,图的是个喜庆。哪还用准备回礼,这太见外了。”   唐二太太瞟了他一眼:大老粗,你有钱当然可以不要,干嘛挡我的道。   印度公主有辆车上全是大箱子,死沉死沉的,谁知道都是什么宝贝。若是早些看见箱子,她就该备重一点的礼,那空心金镯子好像有些拿不出手哇。   拿不出手也拿了,所以,后悔也晚了。   四个印度侍卫抬进来两口大箱子,一口是珍珠,一口是鼻环。印度人身上体味重,尽管夏枫要求他们天天洗澡,路过小姐们身边的时候,她们都忍不住捂了捂鼻子。   特别是唐薇姐妹,动作夸张之极。能埋汰一下印度公主,她们当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再说,本来就很臭嘛。   夏枫又把这两人记下了,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肯定会显得小家子气。小家子气就小家子气吧,一来表明她刚直不通人情的性格;二来嘛,也好做给别人看。   记住:我是公主,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有威风不抖,不是浪费了阿克巴的一翻苦心吗。   夏枫示意侍卫把箱子打开,顿时,屋子银光闪闪。大颗大颗的乳白色珍珠,引得众人轻叹。   唐二太太揉了揉牙腮帮子,酸得慌。   唐大舅舅却是想得远:这......珍珠要被印度公主弄得跌价了吧。   夏枫吩咐布登拿出小盒子来分装,每盒二十四颗。然后,她再把这些小盒子,亲手送到各位长辈手上。   “公主,这太多了吧。”大舅母不敢接,这样送礼物,她有生以来可是第一次见到,西域人真是豪放,不拘小节。当然,这么多的大珍珠,她也是第一次见。   “大舅母,还有鼻环,送给你把玩的。”夏枫态度诚肯,没有多余的话、   大舅母双手接过,下意识弯了弯腿,“谢公主赏。”   “舅母,您若这样,把东西还我也罢。这是送你的,不是赏你的。大舅舅刚刚才说我们都是一家人,不用如此客气,叫我名字夏枫便好。”   “好!真是好姑娘。”大舅母由衷一叹,看了一眼唐太太。   唐太太心酸,这些年她的铺子全靠两个哥哥管着,她只顾收钱。两颗珠子足以买一间铺面了,如今终于回报了他们。   夏枫挨着送完,轮到了唐二太太,她激动万分,心说以后终于可以不用看大房脸色了。   但是,画风突转,印度公主此刻在做什么?她在做什么?   唐二太太眼睛直直地盯着夏枫的手。   只见她把侍卫装好的珠子,一颗一颗扔回箱子里,盒中的珠子越来越少;唐二太太的心就像被划破了一个大口子,鲜血在持续减少……   直到只剩两颗时,唐二太太暗自给自己顺气:两颗也行,总是赚了,这印度公主怎地如此不识大体。   突然,夏枫手一抖,盒子扔回了珍珠堆里。   唐二太太的心咯噔一声……   唐轩之眉毛直抖,嘴巴歪了歪。只见夏枫轻轻拍了下手心,走向旁边装鼻环的箱子。弯腰摸了几下,从里面摸出两颗小珠子。   有多小?估计比玉米籽大不了多少。   然后夏枫又捡回刚才扔掉的盒子,装上。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唐二太太面前,笑道:“礼轻情义重,望婶婶不要嫌弃。”   唐二太太大张着嘴巴,半天回不过神。脸红到了脖子根儿,真想大吼:有你这么欺侮人的吗?   好在她知道自己是长辈,忍住了。   咬牙接过,强撑着回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公主殿下太客气了,这礼一点也不轻。”   “人对我客气,我便对人客气,婶婶说不轻就好。”   唐二太太比吃了屎还难受,再也不想说话了算了。这蛮子心眼不少,又会说大明话,嘴上讨不着她的便宜。继续给自己顺气儿。   好想立马甩帕走人,可那样就跟这蛮子公主一样没有风度。她是大明官家太太,不能让人轻看了。   唐二老爷刚刚一直在为自家娘子的空心镯子没脸,现在正好,连屁股都没了。低低怒哼了一声,刚好够唐二太太听到。她吓得一哆嗦,想着回去要好好找个借口应付相公。   夏枫还在分礼,男性长辈们没想到他们也有。两位舅舅各得一柄玄铁匕首,不说削铁如泥,一出鞘也是寒光闪闪,一看就知道并非凡物。   元朝禁刀,清朝禁武,明朝恰恰提倡这些,商人身边更少不了趁手的防身之物。   两位舅舅刚刚并不认同夏枫的行事作风,现在也全忘记了,口中惊叹不已,夸奖道:“能把刀打得如此之薄,还极有韧性,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公主,您有心了。”   唐二老爷继续装瞎,心下却是翻江倒海,眼下,连他的屁股都没有了。不过,他是文人,粗野武夫才耍枪弄棒。   唐薇唐筠不用猜也知道,接下来的礼物没有她俩的份。人就是这样,你越恶,别人就越“敬”你。想要踩你的时候,总得掂量掂量。   夏枫此刻发现,这两姐妹的眼神早已没了刚才的冷厉不屑。摇摇头:那又如何?   表兄们的情况唐轩之前没提,因为她忘记了问,她不问,唐轩之就懒得说,他就是那样的人。所以夏枫没有准备他们的礼物,干脆继续送珍珠,每人十二颗,与表姐表妹们一样。   唐轩之姑姑的两个女儿这次来对了,她俩后悔父母拿乔没来,回去好好说说……   剩下还有半箱珍珠,夏枫亲自合上,对唐太太说:“余下的就交给伯母处理,您想送给谁就送给谁,随您喜欢。”   夏枫本以为唐太太会推脱一翻,哪知她笑着点头:“公主的心意,我当然会全领。”   唐太太暗自计划:得了空,我就去没有“落井下石”的官太太家走动,进屋就送几颗珠子……   唐太太跟她的兄长们不一样,并没觉得夏枫做得不妥。长媳可是能管理几千人的女子,岂是无能之辈。或许西域人就是她这样处事,不能强求人家随大明人一样过份谦和。   打碎了牙往肚子吞的事情,能不做当然不做。   这气,要是忍多了,伤肝呐。   忙了这么一阵,中饭早就好了,摆桌的时候,唐二老爷一家熬不住找借口遁走。唐牧见印度公主也没和他“抢”主位,便大大咧咧坐下。   夏枫知道面朝大门的位置是长辈位,从小到大都会刻意避开,到了大明,她下意识也这样做。   唐太太完全把夏枫当成了自己人,将她请到自己的身边坐下。唐轩之在唐牧下首,“小夫妻”俩无意间被隔开了。   唐太太唤方氏与两位娘家嫂嫂,说道:“就像平常一样,别讲那些男女规矩。”   方氏与舅母谢过依次坐下,夏枫便知道唐家跟小老百姓家一样,不兴分桌。这样正好,她反而自在许多,又显得热热闹闹的。   其实是因为唐太太强势,唐家兴的只是商户家规矩。   唐牧的那些封建教条,至从唐轩之出生后,一条条地都被太太瓦解,他也莫可奈何。唐牧此刻在悄悄观察夏枫……也许是木已成舟吧,他感觉头上的那个大写的“辱”字变淡了一点。他真不是因为钱,钱再多又能如何,难不成还能穿在身上?够他吃山珍海味就行,在印度公主没来之前,他早已享受到了。   朝廷官员必须清廉,他唐牧又不爱古董玉器,就好这一张嘴,所以,再多钱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桌上眼花燎乱的食盘让夏枫惊愕,这......唐家的午宴,堪比御宴了吧?   曹公真没有夸张,古代生活节奏慢,功夫都花在了吃食上,精致得都让人不忍动筷。   她第一眼就看见那只莲花鸭,椭圆大瓷盆中插着一支含苞未放的荷花抢境,汤中点缀中七八颗莲子,淡黄色的汤汁丝丝冒热气;旁边是一盘金丝肚羹,若是洒上蒜蓉那就太合她的胃口了。   夏枫正思着,不知是不是错觉,突然闻到一股蒜香。   唐太太说道:“公主先请。”   夏枫身后的丫鬟为她汤碗里盛汤,唐太太便介绍:“这是浊梨温汤,重在清肺,公主车马劳顿,多喝点。”又对长子说:“你也多喝,自己盛。”   唐轩之幸福地笑着点头。   唐牧见公主动了筷,招呼两位舅舅趁热吃。   ☆、第154章 【】   唐牧见公主动了筷,招呼两位舅舅趁热吃。   琳琅满目的菜品,夏枫好多都叫不住名字,甚至连食材都不懂。有些看似造型简单的菜,上桌之前花的功夫肯定不会少。   夏枫的目光没有重点,她身后的小丫鬟就不知她看上了什么菜。小丫鬟也机灵,见大少爷夹什么,便给公主夹什么。   唐太太顾不上自己的嘴,“公主,这是葱泼兔。如今的天气,只需腌制一天,若是冬季则要两天。用了十种香料,混上蒜蓉香葱再以清油泼之,爽滑舒脆且有嚼劲,尝不出一丝油腻。”   夏枫让她说得唾液疾速分泌,赶紧尝了一块,果真是满口生香,喉咙一滑就咽了下去。下意识伸手又夹,舌上舒服了,心情就好了。一时忘记时代地域之差,畅快地享受起难得的美食。   一桌人都忍不住笑:公主吃得惯大明菜啊。   在感情上,对她也更加亲近。   唐太太接连介绍,这是奶滋泡过的西京笋,那是木瓜羹……说到青椒乳牛肉片的时候,她忙止舌头。突然记起,印度公主是不吃牛肉的。   夏枫解释道:“伯母,我是新教徒,没有这些忌讳,刚刚兔子跟鸭还有肚条鸽蛋我都吃过了。”   鸭和兔都不能吃?方氏咂舌:“公主,那印度教能吃什么肉?”   “除了鸡羊跟鱼,其他的都不可,羊肉普通人家吃不上。”夏枫把这个话题一带而过,夸赞道:“伯母的厨子刀功真厉害,牛肉薄可见影。”   唐轩之终于插上了嘴,说道:“娘,我估计今天是厨子躲懒了吧,切得薄容易入味,他早先肯定没准备。”   “就你聪明。”唐太太解释:“这是西蜀传来的灯影牛肉,用香油糟过之后是佐酒佳肴,你父亲大人的最爱。”   ......   这顿饭吃得好饱,夏枫有些撑着了,血液全进到胃里,脑子就困顿。本想回驿馆,但是唐太太不允,说她的蜜酿蝤蛑还没做,待吃过再回,说着亲自带她去客房小憩。   “伯母,不急在一时,还要等皇上的召见,回莫卧儿还早。”   “什么,你要回去?”   “伯母,您忘记我还有三千工人了?”   唐太太没有忘记,本以为夏枫是位公主,工人什么的要么归她的皇室所有,要么当作嫁妆搬过来。为什么要回去?   观唐太太的脸色,便知道她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其实夏枫也不想破坏眼下的幸福氛围,但是迟早要面对的。   作为一个女人,夏枫已经在印度奋斗出了一片天地,要是再来到一个陌生环境重新开始,她没有心力再战斗一翻。累啊,如今的隆庆帝就是后世所称的明穆宗,还有三四年就要挂了,换了幼帝继位,她还不如回去巴结阿克巴。阿克巴很对她的口味,且又是名义上的哥哥,想到海得拉巴几万视她为领袖的国民……   “伯母。”夏枫只好再开口:“如今开了海禁,我们...我再来大明很方便。”   唐太太现在也不好质问唐轩之他是什么意思。强撑着笑了笑,关照夏枫先休息。然后失魂落魄地来到书房。   唐牧在忙碌他明天要呈上的奏折,这奏折先要交给工部侍郎,再由工部递呈到皇帝案前。写的无非就是汇报印度公主的情况,并询问皇上何时召见。他唐牧是准公公,又是朝中官员,当然可以有鸿胪寺一样的职责。   看见太太的脸色白得吓人,唐牧奇道:“你这是怎么了?”   “老爷,印度公主要回去。”   “你再说一遍!”   “参见过皇上以后,她就要回去。”   “啪!”唐牧将笔用力一掷:“你的儿子呢?上门做附马爷去?”   唐太太低头叹气:“别等晚上了,老爷你把他唤进来,好生问问。”   唐轩之此刻和弟弟聊得眉飞舌舞,唐辒之满眼都是崇拜。   听到父亲的召唤,唐轩之心道奇怪:他明明说的是晚上才去书房。   一进来,就见二老脸色不虞。   “父亲......”   话音未落“嘣——”一块端砚砸了过来。唐牧气火攻心,指着他的鼻子问道:“你还想离开京城!”   ......   “大嫂,大堂哥跟大伯打起来了。”   “就在正院的书房,大嫂快去看看吧。”   夏枫正要入睡,听见唐轩之的两个堂妹在窗外喊话。上午才臊了她们的脸,现在又来了,这皮着实厚了些。   “谢谢,我知道了。”答应一声,然后继续入睡,好像根本不在意她们的称呼,也听不懂说的是什么。   打起来了!这话说得好不恶毒,儿子打父亲,在大明可是死罪。   屋外唐薇唐筠还在嘀嘀咕咕,没把她牵扯进去就不打算走的样子。夏枫大声用印度话喊道:“昆撒布登,把人赶走。”   他二人刚一出去,吓得两姐妹狼狈逃窜。兄弟俩异常固执,谨遵贾哒哈公主的命令,无视男女大妨,寸步不离她左右。   唐薇姐妹看见公主房里突然钻出来两个外男,还是乌漆漆的恐怖黑鬼,差点把魂吓掉。飞奔回家,抱着唐二太太就哭。   “你们这是怎么了?”唐二太太慌神,两个孩子怎么哆嗦成这样。   “娘,太吓人了,公主不知道是不是没听明白,不着急也不没出来。她房里还有两个鬼,吓死我了。”   “你们...糊涂了吗?大白天哪来的鬼。”   ......   “算了,不睡了。”夏枫翻身起床,迎面碰到两个“黑鬼”,也惊了一跳:“你俩...噗呲!”她大笑。   昆撒跟布登把黑布缠在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乍一看真像两个黑木乃伊,好不瘆人。   “大人,我们这样子一弄,就没人在意我们的存在了。”昆撒说道。   “没事。”夏枫完全不担心这点小问题。心说他俩虽然不懂大明话,但也看得懂别人的眼色,知道离她太近不合当地规矩。   夏枫准备去书房,唐宅本不大,拢共三进院子,过目不忘的她不会走错。快到书房时,被顾大表姐拦住了,借顾问她鼻环怎么用,将她带离了“是非”之地。   “公主,你最好不要去,父子俩的事情,还是让他们父子俩解决。”唐大表姐这样说道。   “我知道,只是...想跟他一起承担。”   顾大表姐摇摇头,没再说话。   晚上这顿饭吃得很早,因为夏枫要赶在天黑前回驿馆。唐太太的眼睛红肿,唐老爷也是,唐轩之闷不作声。因为唐太太实在没有心情,又没买到蝤蛑,所以桌上仍旧没有蜜酿蝤蛑。   唐太太本想解释一翻,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印度公主一看就是有主意的人,比唐轩之还像一匹野马,劝说她留下估计也是徒劳。   饭后,唐轩之送夏枫回驿馆的路上,问道:“你怎么不问问我?”   “问你跟伯父打架的事情?”夏枫调侃道。   “哪有打架,是挨打,你看...”唐轩之捋起袖子,“还有腿,腿上全是伤。若是我父亲真发火,我不能用内力抵挡。他看不见伤口是不会罢休的。”   说到这里,他突然话锋一转:“枫儿,你不能陪我多住几年吗?咱们在大明成婚,等孩子大了,再考虑回莫卧儿的事情,行吗?”   待孩子大了,看看孩子能不能适应被人当怪胎的环境,再确定回不回去。夏枫用脚趾头一想,就猜到他的打算。   坚定地摇头:“海得拉巴其实形势才刚刚好,我本不应该离开的。比起大明来,南部的空气让我更自由,人生在世不就是图的自在吗。”又道:“咱们可以这样,每两年回来一次,两边跑,如何?”   唐轩之答非所问:“你放心吧,我们的孩子多半只是双眼皮罢了,其他地方跟大明人不会有太大区别。”   他开始果然是担心这个。夏枫叹了一口气,朝他堆了个笑脸,不再说话。   唐轩之感觉到车内的尴尬,心下也在叹气,真是亲情爱情不能两全……   ......   次日,鸿胪寺没人来见夏枫,更没提皇帝何时召见。但是他们得了夏枫的好处,见到她都是恭敬万分。   夏枫也不急,每天带着昆撒和布登坐上马车招摇过市去唐宅。尽量多跟唐太太多相处些时日,增进一些了解。了解多了,就知道她不是一个轻易改变主意的人。   表面上唐家还是热热闹闹的,唐家采买今天带回了蝤蛑,蜜酿蝤蛑终于上桌了。   “这是青蟹?”夏枫问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唐太太点头:“对,过些日子膏更厚,现在还是少了点。来,尝一个吧。”   “谢谢伯母。”适应温带环境的青蟹,夏枫在印度从没见到过。   如果夏枫哪天被人卖了,肯定是因为这张贪吃的嘴。好吃的美味会让人流泪,这话真不假。夏枫此刻就好想流泪,天啦,野生的就是不同,蟹膏太浓滑了吧,沾在舌头上都不忍吞下去,希望它在口中多存在一会儿,最好永远不要消失。   方氏也在吃,刚尝一口就惊呼:“娘,今天的蝤蛑与平常不同,味道奇美,您快尝尝。”   唐太太做菜后,就没什么胃口,近几天她都这样。不忍拂儿媳的心意,让丫鬟夹了一只:“嗯,果真不同,不会是我感艺精进了吧。”明明做的时候她都没用心,恍恍惚忽的。   唐老爷提醒道:“你加了一点公主带回来的沙糖。”他早就拿了一包放在书房,喝油茶的时候加上一勺,整个口感都提升了。   唐轩之趁机说道:“对,娘您有空送点给相熟的人家,让他们也尝尝,我们准备把沙糖卖到大明来。”   他这话一说,唐太太压在心里的石头突然落下,她出身商人世家,理所当然地联想到跑商。实在不行,就当儿子在跑商吧,他又无能力考取功名,终究需要一个行当立世为人。   唐牧也在心里琢磨了一下,看了一眼太太,没说话。   ......   一晃半月过去,隆庆帝就像完全忘记了夏枫这个人。夏枫坐不住了,总得做出点什么事引起皇帝的注意,不然不知拖到啥时候。天津港的二十四艘货还没卸,沙糖生意也不敢开始做。   于是,她决定做大白兔奶糖,做蛋糕。先是派送给驿馆里的人,然后是唐家的亲戚。   天子脚下,什么新奇事儿瞒得过皇帝。   在京中盛传印度公主心灵手巧,会做奇特糕点的时候,隆庆帝终于定好了召见夏枫的日子。天津港的货也陆续用官车拉回京城。   五船上等蚕茧,与五船沙糖,今天上午送进了宫。给皇帝交了保护费,剩下的货就可以明正言顺地卖了。陆续有商人前来洽谈,唐轩之便负责此事。   隆庆帝的脸红得极不自然,夏枫不知他是不是跟他老子一样服食过丹药。他老子可不太好色,他就不同了。看见这个只有三年多好活的皇帝,夏枫生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怜悯。   别看隆庆帝高高在上坐着,而她正襟危站,论福气,他比夏枫差远了。   说完了正事,隆庆帝开始扯起闲话来了:“公主敏尔好学,实为少见。我大明的官话外邦之人若是想学精通,可得下一翻苦功夫。”隆庆帝笑眯眯的,又道:“听说公主有我大明血统,怎地又是皇室?”   “回皇上,国书有明,夏枫乃莫卧儿圣君之义妹。”   隆庆帝点点头,指着他旁边的椅子,道:“赐座。”   其实他早已知道,只是见印度公主身姿盈盈□□,便想多聊几句。可惜,橙纱蒙住了鼻子以下,看不清全貌。若是扯下面纱,想必也是个尤物。   隆庆帝把玩着玉球,神态很是安然,目光却不老实,一直琐着夏枫。   夏枫轻咳一声,将送给太后和后宫妃嫔的礼物呈上来。随即走出几个宦官跟御医,几人轮翻蹲下检查。   大概有两刻功夫,礼物都通过了检查,夏枫得来隆庆帝的几句客套话。   突然,一个宦官在抬礼物的时候差点跌倒,夏枫强压住过去搀扶的冲动。隆庆帝身侧的太监如利箭般窜过来,气流牵动夏枫的面纱掉落,她的面容便马上显露出来……   隆庆帝露出坏事得逞的笑意,旋即又浮上失望,因为这印度公主少了一些媚态,找不到西域美姬的特别风情。   见夏枫优雅地将面纱重新围上,他干笑了两声,拿礼物作借口又与夏枫客套了几句。是感觉好像有什么事情忘记了,这时终于想起,笑道:“公主可知道我后宫有两位美人也是来自印度,她们四年前由一位蜀地商人进献,与公主一样,聪慧多情。”   美人?是位份吧,夏枫正想着,就听隆庆帝吩咐宦官传召美人出来相见。   这个...皇后和太后都不用见,却要见美人?夏枫心下腹诽。   两位美人像是一早就等着,很快来了。两人真的像是见到亲人,急切地想与夏枫对话。   可惜,她们的话夏枫一句也听不懂。她敢肯定,这两个不是莫卧儿人,也不是南部人,估计是中东那边的。既然如此,怎么可能不知道夏枫与她们并非“老乡”,热情得有点过份了。   夏枫开口了说几句北部话,美人们恍然大悟,赶紧也换上北部话。声泪俱下地表达思乡之情,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三人是亲姐妹多年没见。   隆庆帝起身说道:“美人思家,看见公主甚是急切,我答应过,允许公主随她们的宫中话家常。时间还早,公主请吧。”   “你允许,我又不愿意。”夏枫暗骂。这两人可能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遇到印度人吧,瞧,哭得一个梨花带雨妆都花了。   ......   唐宅,唐轩之霍地站起:“皇上的妃嫔要夏枫在宫中留宿?”   宦官皱眉,年纪轻轻的耳朵不好使吗,听不懂人话?那两位美人床第功夫好,进宫快四年了,就没一天失过宠。唐家能搭上西域美人,高兴还来不及,这副不情愿样子是做什么!   唐牧赶紧拿出银票亲送宦官出府,嘴上说着让宦官欢喜的话……   唐轩之总感觉哪里不对,非亲非故的外邦公主留在后宫,怎么讲也讲不通啊。可有没什么办法,人家是皇帝。   “还是海得拉巴好,老子就是王!”   唐太太赶紧劝慰:“你这爆脾气,怎么还不改改。枫儿并非寻常弱女子,跟你一样有内力,不用太担心他。”   “娘,那是皇宫!大内高手一个指头就能让她毫无反抗之力。”   “这......”唐太太何尝不知,对皇帝的风流她也是有所耳闻。眼下除了劝儿子,她还能做什么。   ☆、第154章 【】   “这......”唐太太何尝不知,对皇帝的风流她也是有所耳闻。眼下除了劝儿子,她还能做什么。   唐牧送走传信的宦官,回来时满头大汗,说道:“明天我托李侍郎去探探消息,唉...”瞪了一眼儿子。   翌日,唐牧没有从宫里带回一丝有用的信息。   两天后,连昆撒和布登都没有息讯传来了,唐轩之急得坐立难安,两只眼睛红得吓人。唐太太看着心疼不已,暗悔自己生了一个情痴。   到了第三天晚上,昆撒两兄弟突然惊惶失措地出现在唐家门前,砰砰砰大力砸门。   门房老头见他们瞪着吃人的目光,叽叽哇哇的乱叫,误以为是被人追杀,速速唤来大少爷唐轩之。   ......   “不见了?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唐轩之咬着后槽牙,一字一句问道。一股蚀骨寒意涌进心间,血气上涌差点晕过去。不知用什么意念才止住了他立刻冲进宫去的念头。   昆撒急道:“当时夏枫大人离开之后,我们想跟着去,但是你们的皇帝陛下不准我们进入内宫。没过一会儿,来了一个奴仆,把我们带到一间小阁楼里,吃好喝的供着我们。”   布登嫌弃哥哥说得太慢,不知道圣雄大人急吗,抢过话头:“天晚该出宫时,奴仆说夏枫大人今天不走了,让我们也在宫里歇。到了次日晚上......”   “布登,夏枫大人到底什么时候不见的。”唐轩之喝道。   “就是今天晚上!我们到了今天还没到夏枫大人,就又去问宫里的奴仆。奴仆看见我们竟然很吃惊,他们说你们不是早出宫了吗?”   唐轩之捏紧拳头,那可是皇宫,多出两个人来竟然不知道?他下意识看向一旁的父亲,期望他能解惑。   唐牧明白儿子的意思,猜到情形大大不妙,硬着头皮说道:“轩之,你们刚刚说的这通话,为父一个字也没听懂。”   “......”唐轩之快崩溃了,一个好好的人进宫去,害他心急灵焚地等了三天,忍受了三天的思念,竟然等来了失踪两个字。如果她有什么闪失……他不知道自己将作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   失去了她,他人生的意义何在?看着苍老的父亲,想到还不知噩耗的母亲,唐轩之慢慢的闭上眼睛……强力逼迫自己冷静,然后,把具体情形告诉了父亲唐牧。   唐牧听完,知道滋事体大,事关公主安危与名誉。名誉是重中之重啊,这极有可能是他的儿媳妇。突然人间蒸发,定会闹得满城风雨……   “轩之,估计是皇上的手笔。”唐牧挤出这句话。   “不可能!”唐轩之脱口而出。枫儿是公主,而且都知道她是过来成婚的,皇帝怎么敢!   唐牧随即又摇头,他是被隆庆帝的荒唐行径给影响了判断力,改口道:“不会,如果真的是皇上,那就用不着这么迂回。多半问题就出在那两个美人身上,轩之,你们在宫里可有仇人?”   他儿子的仇人可不少,幼时时常有江湖游侠儿在唐宅门前堵他。   “没有,父亲您一个七品闲官,我的江湖事一向是江湖了,我们哪来的仇人。”   你!那几起堵门的事是谁惹出来的?唐牧把这话压在心里,现在可不是谈闲事的时候。想了想,又提醒儿子:“在印度呢,有仇人吗?”   “印度?”唐轩之一惊,旋即又摇头:“死了。”   “那是有了?”唐牧细思极恐:“难道印度人渗透到了宫里?”   “不是印度人,他就是大明人。姓姚,是个蜀商,很有些势力。”   唐牧拍拍胸口,那还好。   唐太太披着衣服奔进来,她刚好在外面听到蜀商二字,马上联想到宫里的美人就是各个商人送的。让唐牧赶快去打听,唤走夏枫的两个美人是出自谁之手。   唐牧回道:“不用打听,所有的波斯美姬都是蜀商进贡,包括从前失势的那几位蜀地才人。”   答案呼之欲出,唐轩之吼道:“姚敬隋,你的爪牙也太多了!”   “姚?难道是姚世元的儿子?”唐牧一震:“你竟然惹到了姚世元的儿子,不对,你还把他儿子给杀了?”   唐轩之问道:“姚世元?他有什么来头?”   唐牧便把这个新崛起的姚家说与他听,这姚世元就是西南三省暗底里的土皇帝。早些年就是长期跑印度,后来突然间放弃了印度的生意,专下南洋一带,据说富可敌国。但是,本地人都知道,他的钱来路都不怎么正。仗着背靠大明,坑蒙拐骗烧杀抢掠,无所不用其及。   唐轩之说道:“我明白了,我寄给你们的信一定是被姚家给截了。”   唐太太听了相公啰嗦半天,耐性早已耗光:“你俩别站在这里,想想办法呀。”   唐牧比谁都急,他想趁着事情没有宣扬出去把公主找到,揪了一把胡子:“能有什么办法?只有明天一早问皇帝要人。”   找皇帝要人!多少年了,唐太太还是第一次听到他用这种口气说话。她的相公长脾气了,唐太太稍感安慰,只要唐牧肯用心就好。又赶紧劝儿子千万不要冲动,说不定姚家早盯上唐家了,若是儿子胡来,正合了敌人的意。   “轩之,别公主好好的没事,你反而出了事,你让她怎么活?”   唐轩之一拳砸在书桌上,坐以待毙,实在太窝囊了!   ......   昆撒和布登跑回唐宅的时候,夏枫其实还在宫里,只不过是不醒人事。   邺和尚一直没找到机会掳走夏枫,跟着她进了大明宫。进去了才知道大内密探才是高手高手高高手云集,他敛息缩骨,东躲西藏,竟然在修造繁乱复杂的皇宫里迷路了。   跟只无头苍蝇般乱窜,他没办法,只能冒险使用自己的体香来识路。心说反正这宫里四处是熏香,狗鼻子才能闻到。转了大半天,他好不容易摸熟地盘,准备一间一间找夏枫时,却在一处偏僻角落发现夏枫被人迷晕了塞进一个大木桶里。   那木桶闻着还有一骨屎臭味……邺和尚怒了,你们这些可恶的人,竟敢如此对待我的法器,看我不给你们好看。   邺和尚正想来个从天而降分分钟教他们好好做人,突然惊觉前面有危险,像只灵活无比的青蛙迅速缩成一团滚到地上,并学了一声猫叫。   “这公主会功夫,可花了我不少心思。”一个阴阳怪气的男人说道。   邺和尚挑挑眉:声音真好听。   想着忍不住翻了个面,偷眼望去,看见的是个白面男人。倾长身姿,唇红齿白,笑起来如娇羞的茉莉花苞。心下奇怪,大明竟然有这种“仪态婀娜”的男子。一时看呆了,左手下意思地艰难伸进□□,抠啊抠,抠了半天,抠出来一坨汗垢,看一眼:应该够了。   “干爹,那边对您定有重谢。”   邺和尚瘪瘪嘴:这个声音难听。   白面男人又道:“重不重谢的干爹不在意,关键是这南洋密药,我手头快没了。”   “干爹,孩儿知道,保您满意。”   两人叽里咕噜对完话就各走一边,邺和尚一时作难,到底是去追前法器?还是去追后药器?前者纯净,后者炼药奇好,两个都不可多得。冒险大明之行,真是来对了。   怎么办怎么办?   “唉!”还是先把那小姑娘弄出来吧,海得拉巴的还不能没有她。而且她又是我印度女人,谁知道这帮坏蛋将她偷去做什么恶事。   邺和尚打算救了夏枫再转头回去抓药器,说不定法器一感动就改了主意,他还能一举两得呢。   就这么办!   邺和尚追着大木桶跑啊跑,跑到天都快亮了,要不是他厉害,早就被马车甩掉了。现在,马车早已远离主城,来到了码头边。看样子是要上船,邺没办法,只能跟着上船。   一般情况下,知道事情要成的时候,就是他们最放松的时候。邺像条游蛇,轻轻绕到对手身后,一脚两手仿若蛇尾,同时伸出,无声无息地绕住了将运桶三人的脖子……只听见极轻微的错骨声,三人脖子瞬间被绞断。   手段残忍至极,功力之高,令人咂舌。   “哼!蠢货。”   若论偷袭,世上人能及他邺,若不是要夏枫心甘情愿,他早就在船上结果了唐轩之。   骂完听到小船中有脚步声,赶紧抱着木桶滑入河中。   ......   咳...咳...夏枫四仰八双地躺在沙滩上,嘴里喷水,口中全是沙子。   “醒了,还不快谢谢我。”   邺正拿着一条鱼在不远处烤着,这时递给夏枫,犯贱地又道:“知道你无肉不欢,拿去吧,允许你吃点。”   “嚯——”夏枫猛地向后蹦跳开。   “你怎么在这里!”   “和你一道来的,趁热吃,吃了我还有事。”   夏枫半天都回不过神,这狗东西怎么跟幽灵似的。   邺不耐烦了:“你到底吃不吃?不吃我扔了。”   夏枫饥肠辘辘,她饿,但她此刻的惊异压过了饥饿。   邺不管不顾把鱼塞到她手上,说道:“我不想背你,你吃了好有力气走。”斜了她一眼,嫌弃地问道:“嘿,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夏枫看着烤得稀巴烂乌漆漆的黑炭鱼,一点胃口也没有:“我不知道,你怎么救的我,他们有说什么?”若不是他出手,她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喘气儿的机会。   “有!”   夏枫瞪大眼睛:“快说,他们说了什么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   邺摊摊手:“我听不懂。”   “死中二!”   “你骂我?”   “我是夸你厉害。”   夏枫逼自己冷静下来,立即分析眼下形势:刚脱离虎口,别又落入了狼穴……   ☆、第156章 【】   夏枫逼自己冷静下来,立即分析眼下形势:刚脱离虎口,别又落入了狼穴……   她道:“你不会还想着让我做法器吧?”如果真要那样,还不如他记仇,记起她曾经想弄死他。   “当然,不然我什么要救你?”邺倒是坦诚相待。   夏枫二话不说就往河里走:“我死了算了。”   “回来,你回来吧。别装了,你会游水,又淹不死。”   “那我断了自己腿!”死怪物,恶心的牛皮糖,粘得人真的恨不得死了!一路跟进宫她都没有发觉,想也不是这怪物的对手。打不过也跑不掉,如今落到精神病人的手上,正常人的思维根本行不通。   邺摇头晃脑,嘴里哼哼哼地哼着经文,“随便,我能接。”   夏枫顿住,看似没招,愤愤地坐下,幽幽说道:“你喜欢孩子吗?”   邺的脸色瞬间被乌云笼罩,怔怔地问她:“你喜欢?”   夏枫认真点头:“嗯,很喜欢。”   说这话的时候,她一脸向往,看得邺震怒非常。   她又道:“我喜欢圣雄唐大人,我想和他生很多孩子,看着孩子长大,慢慢变老。然后,用干净的灵魂去见神主,希望神主还允许我下一世与圣雄大人一起生活;再生很多孩子,慢慢变老,继续用干净的灵魂去见神主,再祈求神主允许我跟圣雄大一起生活,继续生很多很多孩子,慢慢变老……”   邺和尚没打断,夏枫就一直说,一直说,说得口干舌躁,说得太阳晒到了她的背……说到最后,她喉咙实在不行了,不得不停下来,试图咽一口水,却挤不出一丝唾液。   “咳!”夏枫用力咳嗽,把肺都扯痛了。   清晨的无定河畔,一男一女两人,一前一后地僵坐着……   邺和尚的声音从后方传来,既空灵又冷漠:“十一世。”   “什么?”夏枫问道。声音吵哑不堪。   “十一世,你想跟那大明人生活十一世。十一世以后,你就做我的法器。”   夏枫一听到法器两个字就怒火直窜......反应过来后大喜:“啥,你放过我了?”   邺痛苦地说道:“我不可能有孩子!”   “......”夏枫飞快冲到河里去喝水,惊喜就如这无定河水一般,迅速渗透她的全身。为什么现在才想到这个办法?   他不能有孩子,就是没有生育能力?无意间戳到了他的痛?   “邺,等你见到神主给他说不做圣司祭,来世就可以当父亲了。”   邺的情绪已经平复,恶狠狠地说道:“别想改变我,我生生死死都是海得拉巴的圣司祭。”   说完光脚踏地,厚厚的一团黄沙扬起,瞬间将火苗掩灭,一丝烟气都没跑掉:“走吧,我送你回去。”   “邺,我们是朋友吧?”夏枫不知为啥,就是有点同情他。   “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我邺只有教徒与臣服者!”   夏枫闭上眼睛吐了一口浊气,不再试图“感化”他。   ......   两个长得与众不同的外邦人,既不认识路,又身无分文,要怎么才能回城。   有了邺,这些都不是问题。邺一路留有特殊的气味,人家有动物的天性。   要论生存能力,邺属第二,无人敢称第一。夏枫说要碎银子,他没一会儿就带回了碎银子,说要马车,他没很快就牵了辆马车回来。   银子不知道谁的,但是马车肯定是后面大喊捉贼的那倒霉蛋的……   马车上,邺对夏枫好似真的没了兴趣,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对之前发生的事情,也是问一句答一句,还答得不耐烦,口中嚷道夏枫耽误他的大事。   夏枫口才好,左引右导还是把事情理出个大概。她是在两个中东美人宫里中的招,源头就是那里,瞬时记起隆庆帝有说这两个美人是蜀商送的。   姚敬隋,他就是巴蜀人!   而后,贼人把她装进夜香桶里运到无定河码头的小船上。于是夏枫肯定,妥妥的是姚家人干的。姚家是商人,河船海船都不会少。   只是,姚家人怎么跟印度方面联系上的?   多半还是有漏网之鱼啊!必须把姚家连锅端了,要不然后患无穷,还会耽误阿克巴的大事。   这时的唐宅,坐了一屋子人,唐牧气愤地说道:“圣上不松口,非说公主已经离开了,还是李内侍亲眼看见的。圣上把我大骂了一通,命我回家自省。”   顾大舅舅皱眉说道:“怪说近几年生意越来越不景气,好几次差点……”他突然住了口。   唐太太问道:“姚家为难顾家?”她绞着帕子,差点骂人。   唐牧说了一气,这时才发现唐轩之不见了,忙问:“轩之人呢!”   顾大表姐忙道:“表弟肯定有正事,姨父您别担心。”   唐二太太故作忧心地说道:“就是,轩之肯定也急着呢。公主带了那么多嫁妆来,现在人不见了,怎么给人家印度皇帝交待呀。唉,千万不要说我们唐家是谋财害命,如果引起两国邦交……”   “啪——”正说着脸上挨了一巴掌。唐二太太痛苦地捂着,话说得太急咬到了舌头,痛得她一张脸都变了形。   唐二老爷喝道:“什么时候了,还在说风凉风。唐家出了事,与你有什么好?安?你这妇人,成日的挑三嗦四,看我不休了你。”   “休了好,休了我就不趟这混水。”唐二太太一说话,舌头血就冒出来了。   唐薇唐筠与小儿子唐轼之抱着唐二太太大哭,口中直嚷爹爹要把娘亲打死了。看得众人好不烦躁,要振夫纲也知选个时候。   “毒妇,你早就想好了退路,我怎么摊上……”   唐太太运足了气,高声喝道:“唐政,带着你二房一家离开,轩之用不着你这种落井下石的二叔。”   唐二老爷慌乱不已:“大嫂,是为弟家风不正。”   “大嫂,你知道我一向心直口快,没有坏心的。”唐二太太突然软了下来。她是太恨夏枫,恨不得剮其皮抽其筋,听到这消息就乐得找不着南北,一时就为免得意起来。   唐二太太说完这句,发现没一个人看她,屋内顿时万籁俱寂……   “老爷少爷,老爷少爷,公主回来了!”   这好比是天籁之音……   隐在围墙上的唐轩之轻功一使,刹时跃到墙外,目光琐住对面巷口的男人。   夏枫刚下马车惊觉脸上一凉,唐轩之如鬼影般从她身边掠过。   听得后面一声闷响,下一秒,他就抓着一个人飞回了墙内。有打天下的默契在,夏枫瞬间明了,知道他抓的是探子。听见四五处奔跑的响动,她想捉其他几个已经来不及了。   夏枫刚刚回过神来,发现马车疾速离开,忙喊:“圣司祭,您不能走。”   邺伸出脑袋问:“凭什么?”   是凭什么不是为什么,你凭什么不让我走。   “我还没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告诉我你的急事是什么,说不定我能帮上忙。”夏枫说道。   邺低头一想,也对,那声如白灵鸟的俏面男人功夫不低。这坏姑娘心眼多,说不定真能帮忙。   “哒哒哒”马车又回头了。   夏枫赶紧进屋,再不进去,等会儿就可以朝外面看热闹的人收娱乐费了。   “枫儿!”唐轩之挑断那人的四肢扔在地上,扑来一把将她搂进怀中。   失而复得的心境,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从狂悲到狂喜,唐轩之现在激动得全身颤抖。这样的大气大落多来几回,他肯定活不长。这次夏枫的突然失踪,才让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离开她,那种天踏下来的绝望再也不要再承受了:“枫儿,门口探子突然增多,我就知道你快回来了,你那么聪明,一定能脱身,一定能的……”声音越说越小,呼吸极重,抱得夏枫快喘不过气儿了。   “我在路上的时候,就好担心你冲动。你也很聪明很冷静,刚才还知道第一时间是该抓人,进步很大嘛。”夏枫语气轻松,不想他那么失态,旁边好多长辈在呢,又道:“是不是他们发现我逃了,就开始蹲守在家门口?”   唐轩之还没回答,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道:   “我渴了!”   这讨厌的声音好熟悉,唐轩之猛抬头:“......”   邺抖抖眉:“干什么瞪我?你该感谢我才对。我说我渴了,你没听到吗?”   ......   邺和尚到了唐宅终于可以舒舒服服睡觉了,这半年来,他遭了太多“罪”。挨冻受饿不说,还见不得阳光,怎一个苦字了得。他当自己是主人,吆五喝六地将昆撒两兄弟指挥得团团转。   夏枫跟着众人来到大厅,一眼望见唐二太太不敢表露的失望之情,如大奖落空般的复杂。   她叹了一口气,最烦这种四方天地里内宅妇人的小心眼,好事做不出,坏事样样行。淡淡说道:“这次的事情很隐密,只能少数几个人知道。”   两位舅母和表姐们忙说自己先出去。   唐太太道:“事关顾家生意,无关人等都出去吧。大嫂二嫂,你们留下。”   这话明显是针对唐二老爷一家。唐二老爷脚尖动了动,歉意地跟兄长赔了个笑,带着老婆孩子走了。   “伯母,怎么又牵扯到顾家的生意。”夏枫直觉她这话不是借口。   ☆、第157章 大结局   “伯母,怎么又牵扯到顾家的生意。”夏枫直觉她这话不是借口。   唐太太便让顾大舅舅说与夏枫听。   原来,顾家的生意只剩一张空皮了,店子全都抵押了出去,只有唐太太的几间铺子还坚持留着。对手蚕食顾家的手段非常之快,待顾家舅舅们察觉到时,这张大网已经把他们束住了。半年不到,顾重顾老爷子留下的基业濒临崩溃之势,只是到了今天,他们才知道对方是谁。说来真是讽刺,顾大舅舅在震怒之余又觉得没脸……   夏枫听完姚家的情况,暗道他们至姚敬隋死后,便陆续断掉了印度的财源,而缅甸一带仍由把持着。靠着进献玉石与美姬,把手伸到京城来了,且还混得风声水起。她还一直以为姚家只是在蜀地嚣张……   顾大舅舅说:“不止缅甸,还有吕宋,附近诸岛都有他姚世元的生意。”   吕宋就是后世的菲律宾,菲律宾群岛各码头要是论进出口的货物吞吐量,那可不是一般小生意。   夏枫道:“太奇怪了,隆庆帝继拉才开放的海禁吧,怎么这姚家好像早早就在海外做生意了。”   顾大舅舅说:“哼,他就是海盗起家,黑白两道通吃。”   唐牧叹道:“根基深啊。”言下之意,要扳倒不容易。似有退缩意思。   夏枫看向唐轩之,只见他双眼含冰目光炯炯,显然是不会放过的。   夏枫淡淡说道:“幸好,幸好上次见隆庆帝,他...”她把“不着调”这三个字吞下,改口道:“我忘了说火箭的事。”   唐轩之眼前一亮:“那这火箭可得换一个方法交上去了。”   唐老爷和顾家舅舅们见夏枫和唐轩之胸有成足,不明所以。   ......   “哐哐哐哐哐”   莫卧儿的皇卫军与夏枫的私人船员整合成一支队伍,二十四条船,总共八百多人,正向唐宅而去。领头的是昆撒,这哐哐哐的声音来自他们的拖板鞋。   天气一热,莫卧儿男人早就受不了皮木拖,还是木拖来得舒服,这声音听着也带劲。   这八百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把唐家围起来,个个表情肃穆,手握老百姓看不懂的奇怪武器。有见识的才知道,他们拿的是洋枪。没吃过猪肉都是见过猪跑的,唐家所在的平衣巷,人流骤然减少。   “一大早的,唐家这是怎么了?”   “听说印度公主前几日遇险。”   “所以他们全部守在唐宅门前?”   “像什么话!”   确实不是像话,异族人是在彰显国威吗?这不是打皇上脸嘛!他们的公主在大明地盘上涉险,是大明皇帝保护不利呀。茶馆里几个大烟袋摇头晃脑的做起了在世诸葛,七嘴八舌的分析。有说公主巨财外露引来杀人之祸,自找的;有说唐家末微之官不堪匹配公主巨财,惹人眼红。   众说纷纭,归根结底都围绕在公主有危险的问题之上。在老百姓们的眼中,印度这“弹丸”小国,露出的这点肌肉不够看,反而觉得好笑,没人会在意。换得是北面的鞑靼和瓦刺敢如此嚣张,别说老百姓,隆庆帝都得急。   隆庆帝虽然不急,但甚为恼怒,立即再次召见唐牧,问他印度公主到底是怎么回事。前天报失踪,今天又说自己回来了,就跟小孩子过家酒一样,还把自己的屋子给围了起来,搞什么。   唐牧迎着怒火连连告罪,眉眼间似有难言之隐。   隆庆帝见不得这种遮遮掩掩藏头露尾的作态,厉声喝道:“来人,将他押下去打一百打大板。”   “陛下,下官所犯何罪?”圣上您怎么一来就要治我的罪。   一旁的大宦官喝道:“胆敢欺君还不是罪!”   “陛下,下官实在是不...不敢禀啊。”唐牧今天真是豁出去了,敢与皇帝玩心眼。为了他唐家,他活到四十岁第一次踩钢丝,游走在刀尖上。   见隆庆帝真的要抖君威,唐牧立刻说道:“公主身负骇世之利器秘笈……”赶紧打住,看了一眼两旁朝廷官员,目露躲闪。   张居正赶紧执笏弯腰上前,说道:“陛下,唐所正似另有隐情。”   废话,唐牧头上只差写明朝上有奸细了。   此话一出,底下众大臣交头接耳。隆庆帝得到张居正的提醒,压下此事容后再议。   ......   唐轩之从小到大都没像今天这般盼着父亲归宅来,待看到唐牧的坐驾出现在街口,迫不及待地迎上去。   “父亲?”   唐牧现在还捂着胸口,没好气地说道:“急慌慌地作甚!”   父子俩前后脚来进到书房,夏枫跟唐太太便紧随其后。   唐牧心有余惊:“为父做官数十载,从未敢把自己陷入此种危险镜地。我一向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稳稳妥寻……”   “老爷,请速速说结果。”唐太太表情微怒打断他,语气却很客气。   “多亏了张大学士,若不是他,皇帝必治我的罪……”   唐牧便把他装腔作势引诱皇帝跟他私下谈话的过程讲了一遍,按夏枫与唐轩之计划好的说词禀告给张大学士和隆庆帝。   皇帝得知夏枫手上有类似火炮的神器才失踪的,二话不说就要召她觐见。张居正谨慎,唤唐牧先拿样品来见识一翻,再谈印度失踪的事情,看看是不否有可信度。假失踪成了真失踪,还关呼关震世神器,他们必须郑重对待了。   而后,张居正又问唐牧,公主是否有怀疑对象?   唐轩之问道:“父亲,您是如何回答的?”   “还能怎么说,当然是一字不漏地把公主的话带到了。我说公主认出了其中一个凶手,那人有在印度出现,专做军.火生意。”   夏枫点头:“好,只说这里就好。慢慢来,一步一步把火引向姚家。”她屈膝行礼,又道:“感谢伯父为夏枫奔波。”   唐牧要的就是这句话,心里顿时舒坦了,连连摆手:“一家人,公主无需介怀。”   次日,唐轩之随唐牧去军器库拿到了火箭材料。下午,夏枫就把它做出来了。   因为火.药有差异,为免在皇帝面前成哑炮,夏枫先做了一支筷子长的迷你火箭在院里试验。   一直偷偷打听东宅动向的唐二太太母女亲眼看见,院中那颗老杏书被拦腰轰断,瞬时吓得瘫倒在地,差点闭过气去。丫鬟哆哆嗦嗦地把她们使劲扶起来时,突然闻到了一股尿骚味……   从此以后,唐二太太再不敢在夏枫面前出现。   工部李侍郎听得张大学士去了唐牧家,感叹道:看样子,唐牧要转运了。张居正是什么人,他手上就没有简单的事,件件都事关职位升降……   李侍郎赶紧坐下来在回忆:这些年我没有对不起唐牧吧?   明朝的能工巧匠数不胜数,看见了构造,再加上他们知道材料,多试验几次总能试验出来。夏枫当然不会把火箭的真身露出来,免得被学了去。   所以,张居正看见的火箭,就是拿在昆撒的手上从窗外里射出去的。他只见其威不见其形,除了惊叹没有别的表情。   这两天唐宅传出好几次炮响,邻居们也都见怪不怪了,不再像刚听到时以为打雷下雨了,赶紧去收衣服。   这时邻居们有如下对话:   “这唐家至从来了印度公主,就没消停过,轰隆隆不知在做什么。”   “就是,那些黑鬼站在门外,害得我都不敢出门。”   同一时间,张正居竟然朝一七品小官唐牧拱手行礼:“唐所正,令子当真愿意说服印度公主将此器送于我大明?”   唐牧惶恐回礼:“犬子早有此意,就看公主殿下是否同意。毕竟,就是因为这火箭,她才被人掳走,死里逃生回来而圣上却...咳咳。”   “好说,让公主受委屈了。快,领我去见公主,我要向她赔礼,这是我吏部的疏忽啊。”   ......   夏枫等的就是这一刻,坦然接受了张居正的道歉。算是给他一个台阶上,对,是上。上了这级台阶,才好一举两得,交上火箭制法再端了姚家。   张居正心下一松,心说这姑娘也不是那么蛮不讲理,看神态,更不像那胆小怯弱之辈。正想开口说火箭之事,就听得印度公主向他打听一个人。   一个姓姚的商人,且有过跑商印度的经历。   张居正稍作思考就知道他说的是谁,暗底里怀疑,她是不是受人利用?比如,唐牧被某人收卖了要对付姚家,就让准儿媳先出马?   夏枫少有与这些文臣打交道,根本不知道人家心里在琢磨啥,自顾自地将姚世元之子姚敬隋在印度撺掇邦王,反她“兄长”阿克巴大帝的事情说了出来;不止,还杜撰姚家专为南洋王室购买军.火,与弗朗机人好得跟亲兄弟一般。就只差明说姚家是祸国之本了。   “张大人,姚敬隋是个年轻男子,如果背后没有更厉害的人物,他不可能把我莫卧儿搅得天翻地覆。姚敬隋在前年断了音迅,姚家是否从那以后便断了印度的生意?”   张居正方知自己刚才小人之心了,没料事情竟然如此棘手。   “下官见识浅薄,并不知贵国纷争所谓何因,但是这姚世元,确实从前年开始就没再与印度人做生意。”   “张大人,既然你相信我,那你就是我莫卧儿的朋友。火箭之事,我愿意考虑。但是,姚家尚存,我莫卧儿必不得安宁。”   “公主此话怎讲?”   “张大人,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夏枫口气骤冷。   张居正恍然大悟:她是指在宫里被掳之事。遂猜测道:“难道姚世元之子已死?”   只有报丧子之恨,才敢下这么大的血本从宫里掳人。商人图财,已退出印度,何顾还要谋人家公主的性命?没有深仇血恨不会做这种事。印度公主既然知晓国家内乱之因,姚世元之子铁定曝露,曝露了岂能容他活着?   “对,他死在我莫卧儿的神主之手。为了灭他,神主启动了地动之灾,我坎普尔城埋葬了近十万人。”算上被姚敬隋逼着作肉盾的女人孩子,说十万也不夸张。   夏枫见张居正露出怪异的神态,又道:“姚被碎石砸成了肉饼,只是他那张俊俏无比的脸还完好无损,所以,我们才能认出他来。”   张居正刚刚是失神了,他根本不信什么天罚什么神明之力,但是一听到夏枫刻意点出俊俏两个字便相信了她。他恰恰知道,姚世元的幼子生得很是俊美。他身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掌握朝中命脉,每个有可能影响朝局的人物,他都会在私下调查。   姚世元幼子十四岁便去了印度,至今没再出现,印度公主或许真的见过他……   “大人,姚家为了银子敢在莫卧儿兴风作浪,横生事端无视天下苍生性命,儿子死了都没吸取教训。如今,他们又在南洋依旧行事。难道你不怕有一天为了银子,把此手段施到大明来吗?巨财之下能买城,也能买国……”   张居正冒出冷汗,是啊,宫里都能随便进出……生意做大了,把皇权都没放在眼里了吗!   张居正走后,夏枫就跟唐轩之继续商量接下来的步骤。希望能够如他俩所愿,搞掉仇家,再拿到尽可能多的好处。   比如自由通关的文书,比如在大明建立沙糖作坊。若是让顾家参与进来,唐太太也有事情可做。两三年看不见儿子,不至于太寥寂难过。   ......   事难不可怕,只要找对人了。张居正手握大权,还甚得帝心,他以雷霆手段抓捕了姚世元,迅速把姚家在西蜀的老窝端了。   张居正给姚氏一族定的就是叛国罪,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姚家再翻不起风浪来。吕宋一带的姚家船商,全部划为蛮夷,永世不得入大明。一介商人,任你有通天之领,在皇权至上的社会,灭顶之灾还不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抄家,这可是锦衣卫的强项。   隆庆帝趁势又清理了一批豪商,国库又充盈不少。夏枫交上火箭制法后,隆庆帝更是不可一世,油然而生一种万古明君的气迈。   “哈哈哈哈,印度公主要带朕两个美人走,带走便是,依她。”   隆庆帝身边的白面宦官一脸纠结,说道:“陛下,公主指明要让小的送美人去印度。可是,小的舍得陛下您呐。”   “嘁!”隆庆帝甚为不耐:“谁让你生得好看,天下女子皆爱美好之物。公主将震国利器无尝赠于我大明,你跟着走一遭又有何难!”   白面宦官惶恐谢罪,不敢再惹皇帝生气。私下咬紧了牙关,怀疑印度公主认出了他,此去凶多吉少。   ......   半个月后,邺和尚与夏枫靠别。   夏枫问他要那两个中东美人,他眉毛一抖,痛痛快快地说道:“杀了。还留着带回印度过霍利节吗?”   夏枫又问他背上驼的是什么?偌大一包,差不多和他人一样大。   “要你管?”邺说着顺便抖了一下,传来几声阴阳怪气的□□。   夏枫一阵恶寒,对牛弹琴般劝道:“毕竟是一条性命,在大明,你练的那是邪公,有违天道。”   “你这女人,光长个子,心眼越长越倒退。这人就是害你的,你还管他死活?”邺一脸不满。   夏枫恍然大悟:“原来是他!那留秒得。但是……”但是你总不可能见到合口味的都乱来吧。   邺看见夏枫皱眉,不情不愿地说道:“以后不做便是,这个够我活得一百岁了。好啦,不和你啰嗦。对了,你写个东西,我回到海得拉巴要住王宫里。”   “为什么?”死怪物不回自己的淫.庙?   邺想了想,气道:“我怎么回,我要躲起来。你的新教把海得拉巴搞得一团糟,我回庙里干嘛,等你回来把你杀了吗?杀了你又能挽回什么!我才活了十六年,就没见海得拉巴太平过,杀人杀得我都恶心了。干脆让你折腾,希望能换得几年舒心日子。”   “你果然是受世人尊敬的圣司祭,我代万万苦难人民谢谢你。”夏枫突然有点舍不得他走了。   “废话真多,告诉你,别把我想得太好,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又改了主意...”右胳膊绕个圆圈:“悄悄把你给杀了。”   说完这话,邺头也不回地走了,跟随他的有一百个船员。夏枫送了一条船给他,他也没说声感谢。   夏枫并不知道,邺带走的这个白面宦官李公公可了不得。三十年后,大明会出现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九千岁魏忠贤。那魏忠贤,便是他的远房侄子。魏忠贤本姓李,与李公公是同宗,就是因他,魏忠贤才在落魄之时不得已进了宫,进宫后,方有了后来祸乱朝纲的行径。   李公公被邺收拾了,或许魏忠贤的命运也将改变。   ......   半年后,夏枫的沙糖作坊不但办了起来,且已开始产货。马上就要过年了,唐太太的心愿终于能了却一部份。   儿子媳妇们忙着作坊的事情,她就在忙婚事,赶在过年之前把“大事”给办了。   唐太太早问过夏枫,知道印度婚礼必须要有鲜花。   寒冬腊月的就只有梅花,于是,那天京城的街道洋溢着梅香。印度加大明,两种仪式混合在一起,敲锣打鼓热闹了一整天。   唐家在京城从无名小卒,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曾经唐太太出稼六抬嫁妆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今天她娶媳五百人送亲外加皇帝添妆,又让她成为了话题。   京中一时有了攀比之心,特别是那些武官,纷纷上请隆庆帝允许他们嫁女动用军队送亲。   隆庆帝得了攻城利器,正计划着明春出征朝.鲜之事,忙得不可开交,就用一句话打发他们:两地风俗不同,不可相提并论。   ......   洞房花烛夜,敢在战场上厮杀的夏枫,到了床上就孬了。   净听到洞房里传来噼噼啪啪的打斗声,听墙角的捂嘴偷笑。娶个会功夫的娘子,且又害羞,就料到会有这种情景。   后来听到大少爷很生气地说他要出去睡,印度公主又在里面叫唤,紧接着又是“嗙嗙嗙”的打斗声。   “吱呀——”窗户开了,唐大少爷好像气得要从窗口“遁逃”。   印度公主又在床上叫唤……   如此三翻折腾得听墙角的都腻了。   唐大表哥打了个哈欠,对弟弟们说道:“走吧,就给姑母说事成了。”   弟弟们揉着揉眼睛说:“好!”   到天亮的时候,房里终于传来有节奏的“那种”声音,并伴随着男女的喘息。   桌上花瓶里原本盛开的红梅,突然羞涩地裹回了花苞状,连花儿都害羞了,别说现在一脸潮红的夏枫……   唐轩之暗恨刚刚没发挥好,低声说道:“再来。”   话一出口,下一秒他就摔到了地上,夏枫的一条白腿迅速缩进被子里。   ......   尴尬的洞房夜之后,两人越来越“熟”,熟悉之后嘛,两个身强体建的人便乐此不疲了。   一个月后,一切都已进入正轨。   他们该回印度了。   唐太太千叮万嘱明年过年之前一定要看见他们。   “娘,怎么可能,后年,后年一定回来,到时给你抱个大孙子。”   “嗯。”唐太太哽咽着点头,背过身去抹泪。   儿子回来大半年,再离开时,唐母气色好了许多,而唐父因成了大红人,仿佛年轻了好几岁。跟唐太太站一起,看着像姐弟俩。看来,地位跟事业才是男人的青□□剂。   夏枫来时船上戴满了货,回时就换成了银子,出色地完成了阿克巴的任务。但他仍会失望的,因为这船银子是一锤子买卖。大明也懂工业化生产沙糖的技术了,夏枫就是暗底下的老板之一。   夏枫印度皮子华夏心,两不得罪,两边都赚。王权社会,她能顾的只有她自己。只要对别人没坏处,当然是做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阿克巴的军费,以后可以从葡萄牙西班牙人身上赚嘛,他吃不了亏的。统一了印度,对夏枫也是有好处的,打过几次交道,相信阿克巴并不小气。   他们走了一年,阿克巴已经拿下全部拉杰普特地区。按照历史的轨迹,贾哒哈的堂兄在关键时刻站到了堂妹一边。   阿克巴得到苏加玛尔之后如虎添翼,秋风扫落叶一般统一了西部,终于完成了他父亲胡马庸的心愿。过了霍利节,他便要安心南下攻战巴特南一带了。   夏枫非常希望他快些占领孟加拉海湾,这样更利于明印两地的商业交流。最后,把英国鬼子赶出去,清掉障碍;只允许他们泊船经商,什么自治权都别想有。   还有濠镜,后年回去,如果隆庆帝还没死,就让他驱逐葡萄牙人;如果运气不好,他死了。那么,夏枫可以趁乱举兵将濠镜给“租”下来。同样是交赋税,换个老板并没有什么分别。届时,就将濠镜作为一个生产沙糖的大据点,高价招收愿意背井离乡的大明人,把泳濠镜建设起来,使她繁华到大明每届皇帝都不得不重视的地步。   ......   “神军大人回来了!”海得拉巴城里人们竞相转告。   “枫儿,看来我们离开的事情被发现了。”   夏枫有些反胃,抚了两下胸口,皱眉说道:“还是老样子,城里没乱,姜戈他们干得不错。”   唐轩之牵起她的左手放在脸上摩挲,笑道:“就算干得不好,我们回来了也能将局势扭转。”   夏枫笑着点头,顺势反转手背揪了一把他的脸:“嗯,我相信你。”   “等阿克巴打过来,你就真成了附马。不,王夫。”夏枫噗呲大笑。   唐轩之无奈,问道:“你就那么肯定他会封你做女邦王?”   “别人不会,他肯定会。看吧,很快我们就能恢复真实性别和身份。”   全书完! 本书由(凝涉)为您整理制作